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汇编
煤矿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范文(3篇)

煤矿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范文1目的1.1为了控制、预防和消灭我矿职业病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各单位。
2术语和定义2.1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工作及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规定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2.2职业禁忌症:是从事特定职业或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遭受职业危害和易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疾病病情加重。
或者从事作业过程中,可能导致对他人健康构成危险的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
3职责3.1工会负责对职业病防治实行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
3.2安全管理科负责对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制定防治职业危害的措施。
____人力资源科负责对职业病患者调换工作岗位、安排休养,并负责职业病患者统计、报告、档案管理工作。
3.4教育培训科负责全矿员工的职业病防治宣传、培训工作。
3.5各单位负责职业病防治措施的实施,对职业病设备经常检查、维护和定期检测保持正常运转。
并按规定发放给员工符合质量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
3.6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并享有职业病预防、保健、治疗、康复的权利。
4一般规定____人力资源科、工会、安全管理科、教育培训科、各基层单位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经常性的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的教育和培训。
____人力资源科认真组织,各单位积极协助,每位员工必须参加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本人。
4.3各单位不得安排有职业病禁忌症的人员从事于禁忌相关的工作。
4.4通风区定期对矿井粉尘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上报安全管理科。
5职业病管理5.1职业病的诊断鉴定,由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项目合同医院初步诊断,报安全管理科,由安全科报集团公司职业病防治中心,由集团公司指定医院组织诊断鉴定。
5.2安全管理科接到集团公司职业病防治中心鉴定结论为职业病后,填写职业病登记表,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职业病报告。
煤矿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3篇)

煤矿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煤矿工人的健康和安全而制定的一套管理规定和措施。
该制度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1. 目标和原则:明确煤矿职业病防治的目标和原则,即预防为主、综合防治、依法管理、科学技术支撑、保障工人健康安全。
2. 组织管理:明确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机构、职责和权限,确保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能够按照制度要求有序进行。
3.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评价:规定煤矿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和评价的方法和要求,及时了解职业病危害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4. 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规定煤矿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建设标准和要求,确保煤矿工人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能够达到相关标准,进行必要的维护和管理。
5. 职业病检查和诊断:明确煤矿工人职业病定期检查的方法和要求,及时发现和诊断职业病,进行相应的治疗和防控。
6. 职业病防治培训:规定煤矿工人职业病防治培训的内容、方式和要求,提高工人的职业病防治意识和技能。
7. 职业病事故的报告和处理:规定职业病事故的报告程序和要求,及时处理职业病事故,防止病患扩散。
8. 职业病防治档案管理:规定煤矿职业病防治档案的建立和管理方式,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9. 监督检查:明确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方式和要求,加强对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
通过制定和执行煤矿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可以加强对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提高煤矿工人的职业健康和安全水平。
煤矿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2)1目的1.1为了控制、预防和消灭我矿职业病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各单位。
2术语和定义2.1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工作及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规定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2.2职业禁忌症:是从事特定职业或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遭受职业危害和易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疾病病情加重。
或者从事作业过程中,可能导致对他人健康构成危险的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
煤矿职业病防治及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五篇)

煤矿职业病防治及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改善劳动环境,预防职业病,保护员工身体健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职业卫生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和减少有害员工健康的因素,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和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技术改造项目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执行“三同时”的规定,使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第五条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
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第六条公司设立职业安全卫生小组,职业安全卫生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成员人事、车队主管组成。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七条主要负责人负责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八条综合部负责对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领导。
第九条车队主管负责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条职业安全卫生小组职责:(一)制定职业卫生对策与措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____府有关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
(二)督查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三)制定职业卫生奖惩事宜。
第十一条相关人员职责(一)主要负责人1、全面领导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应负有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职责。
1mz十二3、定期召开职业安全卫生小组会议,听取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问题。
(二)综合部主管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____制定相关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负责____审定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长远规划、年度计划。
2024年最全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汇编

准确,思路要清晰,字数要求达到1500字。
一、背景提要
1.1职业病危害防治
作为社会发展和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源,煤矿行业正深刻地影响着中国的经济发展。
但是,煤矿行业的发展也给工人和社会带来了一些困扰,其中最重要的是职业病危害。
职业病危害是指工人在工作过程中暴露于病原体或毒物,从而引起对组织器官的毒性、致癌、致畸、致痉和遗传毒性的危害。
职业病危害可能引起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疾病、血液疾病、神经系统疾病等严重后果。
二、目的
2.1职业病危害防治的管理制度
针对职业病危害,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推出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为了更有效地防止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中国政府出台了《职业病危害防护管理制度》,为煤矿行业的安全和健康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在《职业病危害防护管理制度》中,主要规定了煤矿行业应实施的职业病防治的特点、内容和主要技术要求等。
三、内容
3.1管理制度的分类
根据煤矿企业管理制度的内容可分为三类:技术管理,职业病防护管理,工程管理。
(1)技术管理。
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汇编

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汇编一、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的必要性煤矿作为一种充满危险的行业,职业危害防治是非常重要的。
制定和执行相应的管理制度能够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维护煤矿生产的正常进行。
下面是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的汇编。
二、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1.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此制度旨在防止职业病的发生和扩散,保障矿工的健康,并规定矿方和矿工的责任和义务。
具体内容包括:职业病防治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职业病检测和评估、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职业病防护用品和设备的配置、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和报告等。
2.粉尘防治管理制度该制度主要是为了防止煤矿工作场所粉尘超标和污染环境,保护矿工的健康,并规定了煤矿粉尘防护措施、粉尘监测和控制、粉尘作业操作规范等内容。
3.有害气体防治管理制度此制度的目的是控制和消除煤矿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有害气体,确保矿工在无害气体环境中工作。
制度内容包括:有害气体防护措施和装备的配置、有害气体监测和报警、有害气体事故应急处理等。
4.噪声防控管理制度该制度的目标是保护矿工免受噪声对健康的危害,并规定了煤矿噪声的监测和评估、噪声环境治理措施、个体防护设备的使用等内容。
5.劳动安全管理制度此制度的主要任务是预防和控制煤矿事故的发生,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
制度内容包括:劳动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场所的安全设施和设备、作业规程和操作规范、事故应急处置等。
6.个人防护管理制度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矿工在作业过程中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设备,有效预防和降低职业危害的发生。
制度内容包括:个人防护设备的选配和使用、个人防护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个人防护设备的检查和更新等。
7.职业卫生监测和评价管理制度此制度的任务是对煤矿内各项职业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和评价,为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制度内容包括: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方法和要求、监测频率和标准、监测报告和数据保管等。
8.职业危害事故报告和处理管理制度该制度主要包括职业危害事故的报告和处理程序,以及事故责任的追究和事故救援预案。
煤业有限公司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汇编

煤业有限公司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汇编附件1职业危害防治治理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操纵和排除职业病危害因素,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危害治理工作,防治职业病,爱护白芦矿宽敞干部职工的躯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经职业卫生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白芦矿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区队、各部门在职业卫生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安全健康治理台帐及有关档案,并妥善储存。
二、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规定。
三、依法向劳动者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
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将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四、依法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制度,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的预评判、审查认可、职业病危害操纵成效评判、验收认可等程序。
五、对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逐步采取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六、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区队、各科室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形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小组处理,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七、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觉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依法组织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
八、依法组织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九、组织开展对公司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建立好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储存。
十、定期托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判,检测与评判结果及时向劳动者公布。
十一、建立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落实职责,以利急需,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
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汇编

XXXX 煤业有限公司XXXX 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编制单位:XXXX 煤矿编制时间:2017年1月、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加强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提高矿井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等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规定了从矿井领导到各职能科室以及生产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中的职责,明确了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凡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生产单位,将以本制度追究其责任。
二、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人事、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三、各单位和人员的职责(一)领导小组的职责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身体健康与职业安全,煤矿主要负责人对本矿职业卫生工作全面负责, 是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按照有关规定,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及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3、定期研究、总结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计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等部门及时处理和解决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4、定期召开职业卫生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审核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5、组织建立、健全矿井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体系。
6、监督矿井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
7、保障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资金投入。
8、组织建立并实施矿井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和预案。
(二)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职责1、认真贯彻落实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负责矿井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危害管理制度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汇编

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汇编1. 引言煤矿作为一种特殊的工作环境,存在着严重的职业病危害。
为了保障煤矿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减少职业病的发生,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应运而生。
本文档将对常见的煤矿职业病危害进行分析,并总结相关的防治制度。
2. 煤尘危害防治制度2.1 煤尘危害分析煤矿作业过程中,煤炭的破碎、输送和堆放都会产生大量的煤尘。
长期暴露在高浓度的煤尘环境中,会导致职工患上煤尘肺病等职业病。
2.2 煤尘危害防治措施煤矿应采取以下措施来防治煤尘危害:•定期清扫工作场所,保持环境整洁,减少煤尘积聚;•制定煤尘防治技术措施,包括使用封闭式设备、湿式作业等;•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发现煤尘危害的职工;•加强职工的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提高其自我保护意识。
3. 煤炭气体危害防治制度3.1 煤炭气体的种类和危害煤矿作业中常见的煤炭气体有瓦斯、二氧化碳等。
瓦斯是一种无色、无臭的可燃气体,如果积聚到一定浓度,会造成爆炸和中毒事故。
二氧化碳则会导致窒息。
3.2 煤炭气体危害防治措施煤矿应采取以下措施来防治煤炭气体危害:•定期进行气体监测,及时发现瓦斯超标等情况;•安装瓦斯检测报警装置,一旦发现瓦斯积聚超标,及时采取紧急措施;•制定瓦斯抽放和通风计划,保持矿井空气的安全;•加强消防宣传和演习,提高职工应对煤矿气体事故的能力。
4. 物理因素危害防治制度4.1 物理因素的种类和危害煤矿作业中存在着噪声、振动、高温等物理因素。
长期暴露在这些物理因素下,会导致职工出现耳聋、震颤病和中暑等职业病。
4.2 物理因素危害防治措施煤矿应采取以下措施来防治物理因素危害:•控制噪声和振动源,减少其对职工的影响;•提供适宜的工作环境,降低温度和湿度;•提供个人防护用品,如防噪声耳塞、防护手套等。
5. 化学因素危害防治制度5.1 化学因素的种类和危害煤矿作业中存在着各类有害化学物质,如煤尘中的砷、铜等重金属,以及瓦斯中的硫化氢等。
这些物质对职工的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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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汇编兴文县万寿镇兴龙煤矿二零一八年一月目录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2)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9)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12)四、职业病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 (14)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18)六、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20)七、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及检测、评价管理制度 (22)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25)九、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28)十、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报告制度 (32)十一、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 (34)十二、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36)十三、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管理制度 (38)十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危害防治制度...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加强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提高矿井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等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规定了从矿井领导到各职能科室以及生产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中的职责,明确了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凡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生产单位,将以本制度追究其责任。
二、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人事、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三、各单位和人员的职责(一)领导小组的职责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身体健康与职业安全,煤矿主要负责人对本矿职业卫生工作全面负责,是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按照有关规定,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及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3、定期研究、总结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计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等部门及时处理和解决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4、定期召开职业卫生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审核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5、组织建立、健全矿井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体系。
6、监督矿井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
7、保障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资金投入。
8、组织建立并实施矿井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和预案。
(二)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职责1、认真贯彻落实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负责矿井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危害管理制度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3、制订企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确保专项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及职业知识的培训与宣传教育。
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5、检查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6、听取各单位管理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危害防治的有关意见,并及时采取措施。
7、对矿井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
8、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9、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等工作。
10、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11、对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管理责任。
12、组织职工进行健康检查活动。
13、做好职业病危害的宣传工作,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提高职工自我保护意识。
1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各类档案和资料,对各类职业危害人员健康档案分类管理。
(四)安监科职责1、监督管理矿井职业卫生各项措施的落实。
2、监督各类防护设施安装是否完备、设施是否完好、日常管理是否到位。
3、参与职业卫生检查和验收。
4、定期检查各单位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五)安全培训机构职责1、按照《中华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制定培训制度、计划,抓好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人员的岗前、岗中培训工作,培训容和培训课时按《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和《中华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2、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教育档案。
(六)综合处职责(调至办公室职责或改为矿办公室职责)1、做好受职业病危害威胁人员的管理、核定工作,及时落实个体防护用品的计划汇总、上报以及劳保用品审批工作。
2、在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载明可能产生职业病的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
(七)通风科职责1、结合我矿粉尘及有毒有害气体危害治理现状和法规要求,建立健全粉尘及有毒有害气体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预防和治理制度(措施),落实好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日常维护,按照《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和《中国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工作,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申请上级有关部门做好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评价工作。
2、确保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有关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标准,并配合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建立完善的职业卫生档案。
3、针对粉尘及有毒有害气体危害因素一旦失控,制定应急预案(是办公室还是通风科或协助),负责粉尘及有毒有害气体的防治及采掘工作面、机电硐室温度的检测工作。
4、加强现场管理,实行生产性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定点挂牌管理,坚持正常使用降尘装置,确保防尘效果。
5、积极探索利用新工艺、新设备,减少煤尘、降低噪音。
(八)工会职责1、负责制定职业病防治宣传计划(与办公室职责重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工具,宣传要有主题、有记录或影像资料。
2、建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开展群众监督活动。
3、充分发挥群监员的群众监督作用,对矿井出现的职业卫生隐患及时发现、排查和整改。
(九)专(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责1、贯彻落实职业卫生各项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矿井职业卫生管理相关职责,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组织参与对职工开展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检查督促职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3、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等工作。
4、协助有关部门制订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定期参与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职业健康隐患,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6、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7、负责建立矿井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十)科室负责人职责1、把矿井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
2、组织对本单位职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3、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4、定期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及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报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
5、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
6、对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负领导责任。
(十一)员工职业病危害防治职责1、积极参加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教育,认真学习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正确使用、保管各种职业病防护用品和设施。
3、当工作场所有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隐患时,应及时向监督管理人员报告,并停止作业,直到危险消除。
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为进一步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告知和警示工作,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止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岗前告知1、综合处组织员工签订合同(聘用合同)时,必须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或单独签订告知书)。
2、职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综合处等部门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二、现场告知1、在矿井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以及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的结果。
2、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警示说明必须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容。
(1)可能引起尘肺的粉尘工作场所,设置“注意防尘”警示标识及粉尘职业危害告知卡;(2)产生噪声的工作场所,设置“噪声有害”警示标识及噪声职业危害告知卡;(3)在工作场所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上,应设置相应警示标识。
3、警示标识应当醒目、完整,使用的警示信号、报警装置保持功能完好。
三、检查结果告知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发现疑似职业病危害时及时告知本人。
劳动者离开本矿井时,可以索取本人职业卫生监护档案复印件。
矿井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四、职业卫生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职业病危害告知事项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五、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职工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定期培训和考试,使每位职工牢固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知识。
附:岗前告知容:1、煤矿常见职业危害(1)粉尘:煤矿作业产生的粉尘主要有煤尘、矽尘,如果防护不当,长期吸入高浓度粉尘可致尘肺病。
(2)噪声:煤矿作业可产生不同程度的噪声,长期高分贝噪声刺激如果防护不当可致噪声性耳聋。
2、职业健康监护煤矿从业人员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查体,发现职业禁忌症时严禁上岗;诊断为职业病时立即调离原岗位,并将职业健康查体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3、职业健康防护严格按照《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051-2008)为劳动者配备防尘口罩、防护耳塞等个人防护用品。
4、职业卫生培训为了使职工强化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认识,对新工人进行不少于4学时、对在岗工人进行每年一次不少于4学时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5、职业病待遇一旦确诊为职业病,一切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为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工作,加强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管理,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制度。
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由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
二、煤矿在申请、换发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如实向省煤监局川南监察分局进行申报,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和下列资料:1、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布情况以及接触人数;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同时采取电子数据和纸质文本两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