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基层检察机关在应对涉检网络舆情上的困难与路径探讨
基层院推进“互联网+检察工作”面临的困境和出路

第一。 “ 大数 据” 和“ 检察业务 ” 是“ 检立方” 的两大 支柱。截 至 2 0 1 4年 1 2月 , “ 检立方 ” 已经采集案件信 息5 0余万 件 。 业务 数据 9 8 0 0万项 . 生成 6 9 2项 业务 统计 指标 .将最高人 民检察 院确定 的 2 6项核心数据
及 北京市检 察机关 5 3 项 辅助数 据悉数 涵盖其 中 . 细 化 到每 一 个 院 、 每一个部 门、 每一名检察办案人员 。
检察长视 界
责任 编辑: 黄学昌 m … s …
㈣ 椰 n s
l 中 “ 互联 网+ 检察 工作 " 面临 的困境 和 出路
臻尹哗斌 吴让军 文
摘要 : 当前 , 随着现代信 息技 术的飞速 发展 和我 国“ 互联 网+ ” 工作的推进 , 各级 检察机 关在 “ 互联 网+ 检 察 工作” 方面进行 了大量有益探 索, 积 累了宝贵 的经验 。但是 , 受观念制 约、 互联 网专业人 才短缺 、 资金 保障
检察长视界
责任 编辑 : 黄学昌
容 广 州 市 人 民检 察 院 推 出 的 网上 检察 院 A P P手 机 应
第二 . 推动传 统办案模式变革 。 倒逼 司法行 为进一
用软件 . 根 据 不 同 的用 户群 开 发 出 了 大众 版 、 律 师 版 和 步 规 范 。 “ 政 法信 息综 合 管 理 平 台 ” 通过办案程序公开 、
网上 检 察 院 和 A P P软 件 内 的 “ 预 收 申诉 材 料 ” 功能 . 当 倒 逼 司法 行 为进 一 步 规 范 事 人 在 提 出预 约 接 访 申请 的 同时 .将 相 关 申诉 材 料 一 第三 , 拓展个 性化应用 . 提 高 司法 办 案 的 针 对 性 、
涉检网络舆情的现状解读与对策前瞻

涉检网络舆情的现状解读与对策前瞻邓大海内容提要:涉检网络舆情研判与应对是近年以来检察机关的重要工作之一,它是考量检察机关危机公关能力的一个重要标准,也是树立检察机关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形象的主要方式。
近年来发生在国内的多起涉检舆情事件的处理,反映出当前国内检察机关在涉检网络舆情应对上存在一定的不足。
本文意在分析此种不足并提出建设性对策,并以构建司法与传媒、司法与舆论的融洽关系为落脚点,推进涉检网络舆情应对工作。
关键词:涉检网络舆情研判应对策略所谓网络舆情,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空间内,通过网络围绕中介性社会事件的发生、发展和变化,民众对公共问题和社会管理者产生和持有的社会政治态度、信念和价值观。
涉检网络舆情一般是指发生在社会生活中与检察机关有关的社会事件(往往表现为具体案件的处理),因为各种原因在网络上传播、炒作,最终演化为舆论危机,危害检察机关形象的现象。
涉检网络舆情是民众关于检察执法行为、检察队伍存在的问题进行观点和信念的表达。
一个极小的案件或者事件,通过网络的传播和放大,均可能引发巨大的网络舆论效应,随即演变为震动各界的涉检热点事件。
把握涉检网络舆情,做好涉检网络舆情研判,化解舆情危机,是现阶段摆在检察机关面前的重要任务之一。
笔者现从网络舆情的特点、现状、产生原因及如何应对等方面,对涉检网络舆情(均指负面网络舆情)的应对与处臵略作探讨。
一、涉检网络舆情的主要特点(一)极强的时效性。
互联网从其诞生的那一天其,信息更新的时效性就是其固有的特征。
互联网信息的即时性、快速反映、网民广泛参与和互动的优势,是其区别于传统媒体的最大特点,也是其蓬勃发展的主要优势。
涉检网络舆情表现出极强的时效性。
网络打破了时间、地域的限制,各种涉检舆情信息能够即时传送、接收和炒作,信息传播速度相当快,范围广越来越广。
一些与检察工作有关的帖子,特别是含有负面评价内容的帖子,通过反复转帖,在网上迅速扩散;一些言论由点到面,由小到大,很快就会形成舆论危机,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基层检察院应对涉检负面网络舆情的思考

检 察 监 督 不 力 的 舆 情
对 检 察 工 作 或 形 象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并 进 而 形 成 具 有 一 定 倾 向 性 的意 见 的 汇 总 。 我 国 , 检 网 络 舆 情 可 以 分 为 涉 在 涉
静玲 在 检察 院 死亡 。 事发 后 , 息不胫 而走 , 消 网络 上 出现 了大量 的 帖子 ,舆 论 直指 检 察 院有 刑讯 逼 供 的嫌 疑 , 造
成 相 当 严 重 的 负 面 影 响 2在 公 诉 环 节 上 也 容 易 出 现 舆 情 。 公 诉 人 如 果 没 有 . 正 确 把 握 好 自 由 裁 量 权 导 致 司 法 不 公 , 或 者 在 法 庭 上 面
及 检 察 权 的 舆 情 和 涉 及 检 察 官 的 舆 情 两 种 。 下 文 分 别 述
( )涉及 检 察 官 舆 情 的 环 节 二
、
容 易 发 生 涉 检 网 络 舆 情 的 环 节 分 析
涉 及 检 察 官 的 舆 情 多 与 检 察 队 伍 建 设 有 关 ,舆 情 所
( ) 涉及 检 察 权 舆 情 的 环 节 一
很 快 就 会 “ ” 网 络 。 内蒙 古 阿 荣 旗 女 检 察 长 “ 万 豪 红 遍 如 百
女 教 师 非 正 常 死 亡 事 件 。 0 0年 3月 2 日 , 南 省 昭 通 21 4 云
市 教 育 局 女 科 长 魏 静 玲 被 昭 阳 区 人 民 检 察 院 反 贪 局 干 警 以“ 了解 情 况 ” 由 , 回 检 察 院 调 查 。3 月 2 日 . 为 带 6 魏
浅议基层检察院涉检网络舆情的应对

浅议基层检察院涉检网络舆情的应对作者:武柳君来源:《中国·东盟博览》2013年第07期【摘要】随着互联网的迅速普及,网络已经成为社会生活中群众表达民情、宣泄情绪、畅通民意的重要渠道。
面对越来越多的涉检网络舆情事件,检察机关如何应对、防范和化解网络舆论危机,在新时期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涉检舆情;问题;应对文章编号:1673-0380(2013)07-0113-01一、基层检察院涉检舆情处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目前,在应对网络舆情危机方面的能力,基层检察机关无论从公关意识上还是处理机制上,都比较薄弱。
(一)舆情危机意识不强,信息公开不及时。
目前,基层检察机关对网络舆情的影响认识不够,怀有侥幸心理,认为基层很少发生重大危机。
当面对突发的网络舆情时,误认为只要依法办案,就算部分网民有些许非议也无关紧要,漠然处之,或听之任之,或应对失当,甚至做出不尊重事实,不诚恳面对网民的事情,最终导致网民的情绪、意见等不断高涨,使网络舆情形成危机,矛盾不断升级。
(二)抢占先机的意识不强,错失化解危机良机。
就网络舆情应对的黄金时间,有一种说法是“黄金四小时”,也就是说在舆情危机出现的四个小时以内,一定要及时把握主动权,否则会使人产生种种猜疑和误解,出现很多小道消息、传言甚至谣言,使局面更加复杂混乱。
但是目前基层检察机关缺乏预见性和主动性,很少有积极抢占先机引导舆论的意识,以致形成舆论风暴以后才被动应对。
本来一些通过引导就可以解决的矛盾,最终演变为网络群体性事件。
(三)网络舆情处置机制不健全,缺乏应急预案。
由于基层检察院大多经费紧张、警力不足,没有完整的网络舆情监测体系,也没有专门的网络舆情处置队伍。
少数检察院有兼职网络评论员,但是监测手段落后,监测效果不明显,并不能发挥实质性作用。
多数检察院没有完善的应急预案,一旦遇到突发事件,相关配套工作机制不健全,不能有效及时处理。
(四)网络舆情引导机制陈旧,缺乏应对经验。
工作心得:涉检网络舆情问题思考(最新)

工作心得:涉检网络舆情问题思考(最新)互联网的虚拟、开放、隐蔽等特性,使一个看似平常的事件发生后,借助网络推手,短时间内就可能形成一个严重的公共事件。
检察机关作为承担国家法律监督的机关,也必然面临着网民的关注,如果网络舆情危机事件处置不当,缺乏有效的应对技术,极易造成涉检网络舆情工作的被动,损害检察机关的社会形象,影响其执法权威和执法公信力,进而影响检察工作的正常开展。
本文从分析涉检网络舆情的主要特点入手,浅要分析当前涉检网络舆情处置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一、涉检网络舆情的主要特点涉检网络舆情是指可能引起或已经引起网络媒体或网络受众关注的,对检察工作或检察队伍的事或人有一定影响力的、带有倾向性的意见或言论的总和。
一般来说,这种倾向性意见多是网络上的负面新闻或不利言论,涉检网络舆情表达快捷、信息多元,方式互动,具备传统媒体无法比拟的优势,也决定了涉检网络舆情具有以下特点:(一)隐蔽性和复杂性。
一般认为,传统的社会舆论具有较强的公开性,人们容易清楚地感受到舆论的存在和导向。
然而,网络舆论主体是以一种匿名的、虚拟的身份在互联网出现,在互联网自由的虚拟空间,任何人都可以随意用一个或者多个ID或者匿名发表言论,我们无法推断网络舆论主体的真实身份和真实态度,因而,网络舆论比传统的社会舆论更隐蔽,更难以预测。
发生在现实中的新闻事件是多样而复杂的,人们很难在短时间内就了解事态的详细状况,互联网自由开放的环境赋予了网民更多的话语权,各种各样的言论从四面八方随之而来,这也造成了网络舆论的复杂性。
(二)突发性和难控性。
匿名传播的方式使得一部分网民在发表言论时缺乏必要的责任感,而网络中又缺乏像传统媒体那样的“把关人”,因而,网络中充斥着很多非理性言论,加上人们猎奇、仇富、仇官等心理,越是揭露丑陋、揭露腐败的帖越能被捞起来,成为众矢之的,一个热点事件的存在加上一种情绪化的意见,就可以成为点燃一片舆论的导火索,常常是一个帖子成千上万人跟,长时间置于论坛之首,很难控制其导向和扩张。
浅论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应对网络舆情的几点思考

浅论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应对网络舆情的几点思考论文摘要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媒体作为一种新的信息传播形式,已深入人们的日常生活,网络逐渐成为反映社情民意的主要渠道。
不难发现,其中很多网络热点与政法机关有关,与案件相关的信息总能引起人们格外的关注。
检察机关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同时又担负着对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提起公诉,国家工作人员渎职侵权、贪污受贿案件的侦查,民事、行政等案件的审判监督,公安的侦查活动和监狱监所监督等工作,涉及的面较广,流程也相对复杂。
某个环节或细节上稍有不慎,经过网络持续发酵,就可能演变为震动各界的社会热点事件,检察机关则被推入网络舆情的风口浪尖。
因此,如何加强对网络舆情的监管,预防和及时应对网络舆情危机事件,收到最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是当前各级检察机关亟待解决的问题。
论文关键词检察网络舆情危机处理一、认识是行动的基础提高对网络危机事件处理的重视,似乎是老生常谈,却也是屡屡不能处理好网络舆情、引发热点事件的根本原因所在。
仍有不少干部觉得用“封、堵、删”等传统方式,媒体就皆在掌控范围之内,对可能发生的危机事件缺乏敏感性,不去收集信息,不与媒体沟通,不制定处理方案,从而错失最佳时机,陷入被动的境地。
因此,检察干警要树立正确的网络舆情观念,对互联网中的种种现象从认识到了解乃至分析研判,要认识到封不如放、堵不如疏、事后删不如事前预防。
一旦发生涉检危机事件,不能“失语”,要在第一时间发布确切信息,或将无法公开信息的原因告知,掌握网上舆论的主动权、话语权,提高舆论引导水平,树立信息发布权威形象,赢得民众对官方消息的信任及尊重。
无数事实证明“拖、躲、瞒”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反而加深民众质疑,给谣言散播以可乘之机。
我们要用及时、准确的信息打消这些顾虑和质疑,最终将不同的声音汇聚成一股和谐的力量。
二、打铁还需自身硬网络舆情的发生,主要有以下几大诱因:1.办案质量问题。
除自侦案件以外,检察机关大多处于中间环节,前有公安机关,后有审判机关,作为法律监督者本不易引发争议,但往往由于不愿监督、不善监督,而引发涉案当事人非议,将矛盾转嫁到了检察机关。
新时期涉检网络舆情应对措施探析

新时期涉检网络舆情应对措施探析摘要:近年来,涉检网络公共事件和热点话题呈增长的态势,不断地冲击着基层检察机关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如何应对涉检网络舆情,维护检察机关的公信力,已引起检察机关的高度重视。
涉检网络舆情作为新时期增强执法能力、提升检察公信力所要面对的一项挑战,亟需重视和加强研究。
本文结合当前涉检网络舆情发展的特点,产生的原因,并对相应的对策进行探讨,以求有助于基层检察机关更好地应对涉检网络事件。
关键词:涉检网络舆情特点原因应对措施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及普及,我国社会逐步进入了一个高度信息化的时代,网络已经成为社会生活中传达民意、表达民情、集中民智的重要渠道。
就涉检网络舆情而言,一般是指众多网民通过互联网对涉及检察机关的事件、行为、问题等发表言论,可能或已经对检察工作或检察形象产生重大影响,并进而形成具有一定倾向性的意见的汇总。
在网络开辟出的平民化、广泛化、自由化的“大麦克风”时代背景下,一个普通的事件,经过网络传播的无限放大,便可迅速演变成为一场声势浩大的公众危机。
如何应对网络舆情挑战成为基层检察机关必须面对的一个现实而紧迫的课题。
一、涉检网络舆情特点(一)快速传播性。
涉检网络舆情的大部分是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发生的,其形成和传播的速度非常的快,本来很普通、很平常的事件,经过网络高速广泛传播之后,便可以传得沸沸扬扬,满城皆知。
而网民的跟帖、发表评论以及一些网络媒体的恶意炒作,使得舆情更是呈现几何级增长。
例如内蒙古贫困县阿荣旗的女检察长“百万豪车”事件被网民曝光后,网上迅速出现大量关于“贫困县女检察长和她的豪车”,并引起网民的广泛关注。
(二)消息负面性。
当涉检网络舆情出现时,通过网络这个高速通道,其吸引了大量网民的眼球,大家争相转发、评论等,使相关的负面舆论如雨后春笋一般,一夜之间铺天盖地的卷来,影响社会大众的理性认识看待相关事件,引起社会大众和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观点上,甚至在行动上的产生剧烈冲突,进而严重影响检察机关的社会声誉及公信力,引发公众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和司法公正的强烈不满和质疑。
论检察院如何应对涉检网络舆情危机

【 关键词 】 ;网络舆论 ;危机 ;应对 检察 【 中图分类号 】96 【 D 2. 3 文献标识 码】 【 A 文章编号 】64 08(002— 16 0 17— 6821 ) 05- 3 4
On HO P o u ao ae t a W r c r t r t o De l W ih P b i i in CrssCo c r i g P o u a o ae n I t r c t u lc Op n o ii n e n n r c r tr t so n e t a
o no c n e n n r c r tr ts n h w t o v te rss nd he wo a p cs r vd rf r n e fr ho g a so t piin o c r i g p o u ao ae a d o o s le h c i a t t i s e t p o ies ee e c o w r sr os p o urt rts C e lwi u h c ss r c a oa e a d a l s c r i. n h i
论检 察院如何应对 涉检 网络舆情 危机
杨柳 飞
( 西 宁 明 县人 民检 察 院 ,广 西 宁 明 52 0 ) 广 3 50
【 摘
耍】 近年来 ,互联 网上涉检公共事件 和热点话题 不断 出现 ,不断地 冲击着基层检 察机关的公信 力和执行 力 ,
危及检察工作的开展和检察队伍的建设。妥善化解 涉检 网络舆情危机 ,成为深入推 进 3项重点 工作 的必然选择 。 文章试 图从 涉检网络舆情 的现状 、如何化解 涉检 网络舆情危机 2个方面作一些探 索,为基层检察院应对 网络舆情
【 e rs i etao;uh p i e n r tcs;e i Ky wod 】n sgtnpbc io o t tn ;ri dawt vi i o n n nh I e e i s l h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当前基层检察机关在应对涉检网络舆情上的困难与路径探讨於玲玲*[内容摘要]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中国社会的网络化程度迅速提高,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表达在以网络为主的新媒体主导的舆论环境下呈现出复杂多变的性状。
对基层检察机关而言,涉检网络舆情的重要性、复杂性更是给执法办案带来了诸多新的考验,加强涉检网络舆情应对工作迫在眉睫。
[关键词]基层检察机关;涉检网络舆情;路径探讨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中国社会的网络化程度迅速提高,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表达在以网络为主的新媒体主导的舆论环境下呈现出复杂多变的性状。
对基层检察机关而言,涉检网络舆情的重要性、复杂性更是给执法办案带来了诸多新的考验,加强涉检网络舆情应对工作迫在眉睫。
一、当前涉检网络舆情发展的新特点1、舆论焦点从笼统空泛转向个案维权。
网络上针对检察机关的负面言论,有涉及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有涉及检察机关侦查权运用的,有涉及检察人员纪律作风和队伍建设的等等,但过去大多泛泛而谈,没有具体内容。
然而近年来,随着群众司法需求的日益高涨及法制意识的逐渐增强,要求司法透明、司法公开公正的呼声高居不下,而网络作为新兴媒体,对检察工作的监督也越来越具体化。
如笔者近两年所处理的涉检网络舆情,就有针对具体刑事案件宣传报道的、有针对特定自侦案件办理的、有针对特定承办人员执法办案的,等等。
如其中的一起涉检网络舆情,涉案当事人因不满检察机关自侦办案中的一些瑕疵问题,在当地论坛上以署名的方式发布了一则帖子,以醒目的标题、详细的阐述、朴实的文字、具体的诉求得到了众多网民的支持。
由于帖子还附有相关法律文书,不明真相的网友便倾向性地支持当事人维权,严重损害了检察机关在群众心目中的执法形象。
2、当事人维权从单一作战转向多元攻艰。
自古以来,中国就有句“民不与官斗”,因为权力机关相对于群众而言是强势机关,群众即使遇到不公正待遇,也通常是暗自吃亏,很少有站出来与之较真,最多找有关部门上访。
但是近年来,随着群众法制意识的日益提高,群众的维权手段也逐步从单一化转向多元化。
如笔者接触的一起涉检网络舆情,涉案当事人因不满检察机关对暂扣款的处理,先后向当地地税局、政府、人民法院、信访局、人大法制办公室等多部门反映相关情况,并多次扬言要到上级部门上访。
在等候有关部门答复的同时,该当事人还积极在当地论坛发表署名帖要求处理此事,并组织了一批网民在极短的时间内,将该帖炒作成热门贴。
此外,该当事人还联系了多家知名网络媒体,扬言若检察机关不处理好此事,就将事情扩大化处理,让全国舆论来监督此事处理过程。
3、舆情传播介质从论坛网站向微博客等新媒体发展。
在舆情的传播上,不同媒体可谓“各有千秋”。
新华网、人民网等中央级传统媒体因其权威性和报道深度,在网民中的影响力极大。
天涯论坛、十九楼等社区论坛及地方网站因其关注时效性强和关注面宽,也越来越多被网民追捧,并日益成为全国性舆情事件的“策源地”。
电子信箱、BBS、个人主页、博客、播客、手机网、QQ群等新兴媒体也势如破竹般在涉检网络舆情当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如笔者接触的一起涉检网络舆情,涉案当事人在当地论坛发表相关帖子的同时,通过其在天涯论坛的一则个人自传性的主题帖吸引了众多网民关注,还通过晒其个人博客等,以期得到更多支持。
广大网友也密集关注该当事人在该论坛上的所有相关帖,包括个人日记、部分游记等,以从另一侧面考证其为人处事态度及涉检主题帖的真实性。
4、资深网友的“专家意见”越来越多地影响普通网民的价值判断。
相对于普通网民而言,一些资深网友、学者专家因具有知识分子的秉性,其介入影响较之常人要大很多,舆论效应也呈多倍扩散。
因涉检网络舆情与法律相关,普通网民很少懂这种专业性知识,于是,这部分意见领袖、知识达人的积极介入,就越来越多地影响普通网民的价值判断,有的甚至直接推动事件舆情发展以及事件的实体解决。
如笔者参与处理的一起涉检网络舆情,在当事人提及的暂扣款性质的讨论上,资深网友的“法言法语”就成了极具吸引力和引导性的言论,引来众多普通网友的跟帖赞同。
随着跟帖人数的增加,群体之间不断强化着某种心理暗示,这种无意识的倾向性舆情也逐步形成并加以巩固。
5、公众从网上关注转向走下网络参与事件现场。
群众对涉检网络舆情的关注,有出于好奇的,有出于跟风的,有出于发泄的,有出于监督的,等等。
过去,群众对网络事件的关注更多的仅限于网上,至于事情最终能不能解决,大多持无所谓态度。
但现在,网民较之以往更加热心,也更加关注事件结果。
如笔者参与处理的一起涉检网络舆情,在当事人的“全程直播”下,有的网民自发组织申援团支持当事人,有的网民打电话来院询问事件处理情况,有的网民甚至亲自来院跟踪事件后续发展情况。
二、基层检察机关在应对涉检网络舆情上存在的问题1、重视程度不够。
尽管当前绝大多数基层检察院都非常重视涉检网络舆情,但由于部分检察院未遇到过该类情况或遇到的情况不多,以致重视程度不一。
部分基层检察院,认为网络事件不大可能发生在自己身上,平时也疏于对网络信息的掌握,部分涉检网络舆情信息来源更是由外而知,更别说安排专门的网络舆情信息工作人员。
部分基层检察院,甚至在舆情发生后,也未能引起重视,如内蒙古阿荣旗检察长豪车事件,在舆情预警期,事发单位不重视,错失有效时间;在舆情爆发期,当事人和事发单位连放妄语,错失有效对象。
2、监测管理不到位。
日趋复杂的涉检网络舆情是新时期检察机关面临的新课题,由于现阶段对这方面的理论研究还不够多,基层检察院在网络舆情管理和应对上举步维艰。
如部分基层检察院在网络舆情的收集、整理、研判、决策上就相对滞后,没有一套高效、精准的舆情信息监测系统支撑,也未建立一套相应的科学预测、研判和引导工作机制,造成舆情危机事件处置被动。
3、错失有效时间。
涉检网络信息评论首次出现在网络上的24小时内,是应对网络舆情的黄金时间。
错过这段最佳黄金时间,应对网络舆情就变得更加麻烦。
如部分基层检察院在舆情发生后,光顾着商讨方案,而忽略安排人员关注舆情实时状态,结果可能导致事件迅速升级。
如部分基层检察院对于较早就发现尚未在网络上广泛传播的属于无中生有、故意制造是非的论坛帖子或博客,没有积极主动报告单位领导,也没有与网站负责人联系沟通要求删帖,结果就可能造成恶劣影响,破坏检察机关或检察人员的形象。
4、缺乏应对技巧。
目前,不少基层检察院都缺乏网络舆情危机意识和处置网络舆情危机技巧的训练,不善于和新闻媒体沟通。
网络舆情发生后,有些基层检察院光采用围追堵截的办法,认为删除帖子就能万事大吉;有些对待网民的质问态度不真诚,用虚假的信息蒙骗网民;更有甚者在网络上与网民对骂。
如阿荣旗“豪车检察长”事件,在舆情爆发期当事人和事发单位连放妄语,当事人的辩解被认为越描越黑,阿荣旗的官方回应被指袒护下属,连刘丽洁的百分之一百的民意测评率也成为网络笑柄。
如湖南省某基层检察院干警谢特波为了维护其单位的形象,与一个女记者在湖南红网论坛展开激烈辩论,针锋相对,最后发展到对其人格攻击。
三、加强涉检网络舆情应对的路径探讨1、强化组织领导。
可以探索打造“1+4”组织模式。
即成立一个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担当“总控室”的角色,可以由检察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主要成员,并在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开展网络舆情监测、处置等具体工作。
然后在“总控室”领导下,成立若干个“分支机构”,根据网络舆情应对流程,大致可以设置网络舆情监控组、网络舆情研判组、网络舆情协调组及网络舆情反馈组四个工作小组,成员由各部门抽调,负责具体指令的执行和工作的开展。
2、健全长效机制。
笔者认为,涉检网络舆情应对首要关口是舆情监控,如果舆情不被检察机关所掌握,那么只能处于被动局面。
可以探索建立24小时分工轮值制,由网络舆情监控组成员轮流担任网络监控员,搜索各知名网站有关检察机关的报道和论坛中出现的一些敏感话题,对信息进行甄别、收集、整理、归纳、分类后,填写至《涉检网络舆情日志》,并规定在第二个工作日上报至办公室。
其中,遇双休日、节假日的,也必须安排人员值班,因该段时间,网络信息较之工作日会更多。
在做好日常收集工作的同时,还必须对这些信息进行分析,可以建立舆情信息月报制,由网络舆情研判组于根据每月《涉检网络舆情日志》向领导小组报送一份舆情信息,包括涉检网络舆情的发展走向、舆论热点和媒体关注焦点等,以便于领导及时掌握。
同时,应建立舆情分类处置制度,针对舆情紧急性、严重性等划分等级,比如一般舆情可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作出情况说明,经副组长审核后发布;重大舆情可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责成相关部门作出情况说明和回复意见,经分管领导审定、检察长审核后发布;特大舆情可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责成相关部门作出情况说明和回复意见,经检察长审核、上级有关部门审议后发布。
在发生涉检网络舆情后,舆情研判非常重要,可以由网络舆情研判组组织网评员了解真相,根据内容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升级趋势组织分析研判,然后由领导小组制定应对方案,交代具体指令,严格按照处置程序让各小组去负责执行。
在应对的同时,还要特别注意事态发展情况,可以建立舆情处置跟踪监督制,由网络舆情协调组负责关注事件进展情况,做好跟踪、督查和协调,防范负面舆情出现反复;必要情况下,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以召开新闻发布会,由新闻发言人向社会公布相关情况。
此外,笔者认为,重、特大舆情处置完毕后,必须对应对工作进行总结,以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更好地促进执法规范,提高网络舆情应对能力。
可以探索建立舆情反馈周报制,由网络舆情反馈组在处置完后的一周内向领导小组上报情况分析,包括舆情发生时间、具体内容、应对措施、存在的问题、意见建议等。
同时,还应加强舆情处置责任追究,对各部门及人员在舆情处置过程中,执行不力,贻误时机,导致事件恶化,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严重后果;擅自以检察机关名义或口吻发帖、跟帖的;擅自向外界透露事态发展、处置进程等相关信息;以及对可能造成负面信息的事件隐瞒不报或未及时上报,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责任。
3、严格处置程序。
一是抓“常”,加强与宣传、通信、公安、网媒等的沟通联系,争取理解与支持,并由办公室负责日常网络舆情监控和舆情处置备案工作,技术科协助配合。
二是抓“快”,笔者认为,检察机关在处理网络舆情时,必须表明第一态度,搭建第一平台,抢占第一落点,关注第一拐点。
在涉检网络舆情应对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都应该规定具体操作时限,比如办公室在接到舆情报告后的多长时间内必须以特报的形式向领导小组、当地党委及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相关情况;网络舆情研判组在舆情发生后的几小时内须分析研判提出相应措施,报领导小组决定等等。
当然,万分紧急情况下,也可以以口头汇报、电话汇报的形式特殊处理,但事后还得补上书面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