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避讲述课件ppt
《刑事诉讼法》课件PPT-第06章 回避

2)申请回避,指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 理人,如果认为处理案件的侦查人员、检 察人员、审判人员以及其他人员具有法律 规定的应当回避的情形时,有权向司法机 关提出申请,要求他们回避。
二、回避的理由
回避的理由,也就是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的 应当回避的具体情形。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是回避适用的对象。 包括:1、审判人员。2、检察人员。3、侦查
人员。4、书记员。5、翻译人员。6、鉴定人。
第三节 回避的程序
一、回避的提起
提起回避的主体不同,回避的提起包括: 1、回避的提出,指在自行回避中,司法人 员自己提出回避。 2、回避的申请,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提出申请,要求司法人员回避。
第六章 回避
第一节 回避的概念和意义 第二节 回避的种类、理由和适用人员 第三节 回避的程序
第一节 回避的概念和意义
一、回避的概念
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法律规定的与案 件当事人或者案件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 的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及其他 人员,为了避免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情况发生,不得参与办理该案件的一项诉 讼制度。
二、 三、对驳回申请的复议
二、回避的意义
1、回避制度是刑事诉讼公正进行的制度保 障 2、回避制度有利于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和 接受案件处理结果 3、回避制度有利于维护司法机关的权威
第二节 回避的种类、理由和适用人 员
一、回避的种类
1)自行回避,指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 判人员以及其他人员,在刑事诉讼的进行 当中,如果遇有法律规定的应当回避的情 形,认为自己不应当参与案件的处理时, 自己主动提出回避。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 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 诉讼代理人的。
初一写人作文《回避》200字(共7页PPT)

初一写人作文《回避》
你若坚持,定会发光,时间是所向披靡的武 器,它能集腋成裘,也能聚沙成塔,将人生 的不可能都变成可能。
再见
为什么
每一次
都要和父母弄僵
心里其实不想
为什么还要倔强
为什么
爱的力量不会
融化我心中的坚冰
为什么
关键词:为什么,反抗,为什么,
一次,父母,弄僵,心里,其实,不想, 为什么,还要,倔强,为什么,力量,不 会,融化,心中,坚冰,为什么。
初一写人作文《回避》
总是拒绝
很想接受的事
只是
有些事情
请你
们不要乱猜
一切都是
初一写人作文
回避
200字
一些珍贵的东西
含泪删去
为了不要误会
不存在的东
西
会减少许多
必要的误
会
总是
一次次
走
上叛逆的道路
心里其实很
痛
关键词:一些,珍贵,东西,含泪,
删去,为了,不要,误会,存在,东西, 减少,许多,必要,误会,总是,一次次, 走上,叛逆,道路,心里,其实,很痛。
初一写人作文《回避》
为什么还在反抗
风
平浪静
为什么
非要打草
惊蛇
有些事
真的需要回
避
关键词:总是,拒绝,接受,只是,
有些,事情,你们,不要,乱猜,一切都 是,风平浪静,为什么,打草惊蛇,有 些,真的,需要,回避。
初一写人作文《回避》
真的不能猜测
有些隐私
需要尊重
我真的真的
不
想走上
叛逆的道路
不能,猜测,有些,
【注】回避条件作与逃避条件作用都...

心理与研究方法第三部分教育心理学1. 教育心理学的定义是研究学校情境中的学与教的基本心理规律的科学,属于教育学和心理学的交叉学科。
2. 西方教育心理学的发展(一)作为独立学科的初创时期(20世纪20年代以前)1903年,桑代克的《教育心理学》出版,西方教育心理学的名称和体系由此确立。
桑代克被誉为教育心理学之父。
【1】行为主义:以桑代克为先导,华生为激进代表,由斯金纳加以总结和发展。
【2】格式塔心理学:魏特海默(二)教育心理学的发展时期(20世纪20年代-50年代)【1】吸取了儿童心理学和心理测验方面的成果。
【2】没有统一理论的指导,尚未成为一门具有独立理论体系的学科。
【3】行为主义学习理论占据了主导地位,同时出现了折中倾向的学习理论,以托尔曼为代表。
(三)教育心理学的成熟时期(20世纪60-70年代末)【1】形成了几个公认的研究领域:教育与心理发展的关系、学习理论、教学心理、评价与测量、个别差异、课堂管理和教师心理等。
【2】已形成一门具有独立理论体系的学科。
【3】行为主义的弊端日益显现,认知派学习理论受到重视,同时出现了人本主义学习理论。
(四)教育心理学的深化拓展时期(20世纪80年代以来)【1】体系日趋完善、研究不断深入、视角渐趋综合,且越来越重视为教学实践服务。
【2】建构主义学习理论思潮的影响。
【3】布鲁纳的总结:①主动性研究②反思性研究③合作性研究④社会文化研究3. 我国教育心理学的发展(一)教育心理学的引入与早期研究(20世纪上半叶)【1】我国出现的第一部教育心理学著作是房东岳翻译的日本小原又一的《教育实用心理学》(1908)。
【2】 1924年,廖世承编写了我国第一部《教育心理学》教科书。
(二)教育心理学的改造、发展与曲折时期(1949-20世纪70年代末)【1】特点①日趋与发展心理学相结合。
②引入西方不同的学习理论。
③重视人际关系在教育中的作用。
④重视教育心理研究中的方法论及具体方法问题。
社交恐惧症和回避型人格障碍ppt课件

• 森田疗法
• 森田认为,由于患者对事、对人、对己过分敏感而产生 的某些神经症状。患者大多数有一种疑病心理,追求完 善,追求舒适,常对自己的健康状态过分担心。常把自 己正常变化如心跳快些等误认为病态,并集中精神注意 这些表现,从而出现焦虑和紧张,使不适的感觉进一步 增强,导致各种主观症状越来越明显。这种恶性循环就 是森田所说的“精神交互作用”。森田疗法对社交恐惧症 的指导意义在于,告诉我们要接受社交中的“胆怯、紧 张、心理不安”,这一既定事实,不再把其当作身心异 物加以排斥,不再关注体察心理症状,而是要带着紧张、 胆怯象正常人一样交往,顺其自然,为所当为,使症状 在不知不觉中消失。
成员:吕金云
社交恐惧症和回避型人格障 碍
社交恐惧症和回避型人格障碍
目录
1
社交恐惧症
2
回避型人格障碍
3
社交恐惧症和回避型人格障碍
社交恐惧症和回避型人格障碍
社交恐惧症
社交恐惧症和回避型人格障碍
定义
• 主要是在社交场合下几乎不可控制地诱发即刻的 焦虑发作。
• 对社交性场景持久地、明显地害怕和回避。
社交恐惧症和回避型人格障碍
社交恐惧症和回避型人格障碍
• 认知疗法
• 这是一种不断灌输观念的治疗方法。医生不断地告诉你, 这种恐惧是非正常的,让你正确认识人与人交往的程序, 教你一些与人交往的方法。
社交恐惧症和回避型人格障碍
• 其他疗法:
• 眼动脱敏和再加工 • 社交技能训练
社交恐惧症和回避型人格障碍
回避型人格障碍
社交恐惧症和回避型人格障碍
社交恐惧症和回避型人格障碍
个体心理对自卑的理解
• 自卑是一种不良的心理状态,但人们常常不能直接感受它, 自卑常常隐藏在不良的情绪和行为后面,如无缘无故地紧 张、不安、担心、害怕。
第14章公务员回避ppt

一天上午,某国有企业财务处会计师宋小明得知担 任本市审计局副局长的大哥宋大明出国三个多月已 经回来了,就把通过疏通各种关系终于报考了市审 计局某位职位的消息兴奋的打电话告知大哥,并说 正在抓紧准备,“有把握考好,”宋副局长还没有 等其弟弟说完高兴的话,就不客气的说:“你这次 既不要准备,也不要去考试了,就是考了也白考!” 当宋会计师听了这几句话,简直像泄气的皮球。 试 分析“不要去考了,考了也白考”的原因。
(一)任职回避的范围 (二)任职回避的实施原则
(一)任职回避的范围
(1)夫妻关系;
(2)直系血亲关 系
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孙子女、 外孙子女等具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
(3)三代以内旁 系血缘关系 (4)近姻亲关系
包括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 侄子女、甥子女以及伯叔姑舅姨等。
在《国家公务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暂行办法》中明 确规定:“涉及本人或者与本人有第二条所列亲属 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时,必须回避,不得参加有关 调查、讨论、审核、决定,也不得以任何方式施加 影响。”
《国家公务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公务 回避的程序:(1)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或主管领导提出 回避要求;(2)本部门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 (3)需要回避的由本部门调整公务安排。在作出公务回避 的同时,主管机关要及时采取措施,调换人员,保证公务活 动的连续性,不能因实行公务回避而影响公务活动的正常开 展。
刑诉第七章回避PPT课件

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0条规定,对 于因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8条和第29条规定情形
202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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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回避的程序
之一而回避的人员,在回避决定作出以前所取得 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是否有效,由检察委员 会或检察长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
定;(会议由副院长主持) 5、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
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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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回避的程序
三、回避的效力
1、回避申请提出后,回避决定作出前,审判
人员、检察人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应暂停
参与刑事诉讼活动。(紧急情况的除外)
2、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
202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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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回避的种类
5、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借款、借用交 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或者接受 当事 人及其委托的人在购买商品、装修住房以及其他方 面给予的好处的。
6、凡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审判工作
的审判人员,不得再参与该案其他程序的审判。
7、参加过本案侦查、起诉的侦查、检察人员, 调至法院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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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回避的种类
1、未经批准,私下会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 其代理人、辩护人的;
2、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辩护 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该案件的;
3、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财物、 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报销费 用的;
4、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宴请, 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各项活动的;
规定》也规定,被决定回避的公安机关负责人、
第十二章公务员交流与回避课件

第十二章公务员交流与回避
国家公务员管理教程
21世纪公共管理系列教材
12.1 公务员交流制度概述
国家实行公务交流制度。 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 也可以与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群体和群 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 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 炼。
第十二章公务员交流与回避
国家公务员管理教程
第十二章公务员交流与回避
国家公务员管理教程
21世纪公共管理系列教材
12.1 公务员交流制度概述
12.1.4 公务员交流制度的基本历程(续)
✓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干部交流制度又得以恢复和发展。
✓ 1990年,中央下发了《关于实行党和国家机关领导干部交 流制度的决定》。
✓ 1993年颁布实施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将交流作为 公务员管理制的的重要组成部分。
➢4、能够帮助公务员解决一些个人的实际生活困难, 解除公务员的后顾之忧,使他们能全身心地投入到 工作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第十二章公务员交流与回避
国家公务员管理教程
21世纪公共管理系列教材
12.1 公务员交流制度概述
12.1.3 交流制度的实施原则
2.适才适用
1.依法进行
实施原则
4.合理原则
3.个人服从组织
21世纪公共管理系列教材
12.1 公务员交流制度概述
12.1.1 公务员交流的含义
➢ 1.公务员交流的形式是法定的。 ➢ 2.交流是各级机关对公务员的一种管理体制活动和
手段。
➢ 3.公务员交流的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工作需要; 二是照顾公务员个人愿望。
➢ 4.公务员交流的总体范围,既有内部的交流,也有 与外部的交流。
国家公务员管理教程
斯金纳操作性条件反射理论 ppt课件

• 案例5:一个幼儿有咬人的习惯,可以让他去看喜爱的动 画片或做有趣的游戏,他一旦出现咬人的行为,就立刻停 止他看动画片或游戏的活动,即剥夺他正享用的正强化物 ;或把他放在一个小房间里关上几分钟,即给予厌恶刺激 ,以消除其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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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退的例子
• 案例6:一个儿童好发脾气,哄他或者训斥他,都是一种 强化行为。如果相反,在他发脾气时大人不予理睬,这样 几次之后,他就会知道发脾气是不管用的,以后他发脾气 的行为就会自然停止。
斯金纳的生平
• 斯金纳在心理学研究方面的成就 卓著。他发展了巴甫洛夫和桑代 克的研究,揭示了操作性条件反 射的规律。他设计的用来研究操 作性条件反射的实验装置“斯金 纳箱”,被世界各国心理学家和 生物学家广泛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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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金纳的生平
• 他在哈佛大学的鸽子实验室名垂青史。他根据对操 作性条件反射和强化作用的研究发明了“教学机器 ”并设计了“程序教学”方案,对美国教育产生过 深刻影响,被誉为“教学机器之父”。为表彰斯金 纳在心理科学方面做出的重大贡献。 • 1958年美国心理学会授予他“卓越科学贡献奖”, 1968年他荣获美国国家科学奖章,这是美国最高级 别的科学奖励 • 1971年美国心理学基金会授予他一枚金质奖章。 • 1990年8月10日美国心理学会授予他“心理学毕生贡 献奖”荣誉证书。8天后,即8月18日斯金纳去世。
最实用的强化物
• 最好使用能起作用、但不太贵的非物质的强化物 • 从最不物质化到最物质化依次排列的强化物:
– 自我强化 – 表扬 – 关注特权 – 活动强化物 – 物质化的强化物 – 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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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雷马克原理
• 用高频的活动作为低频活动的强化物。 • 教育中的代币法 • Drabman(1973)描述了代币法应用的案例。一共24名 11—15岁的孩子,他们是一所儿童精神病医院中表现最差 的。呈现给他们一系列清楚的规则,并告诉他们遵守规则 将得到奖励。每隔一定时间,教师就停下来,对那段时间 内的每个孩子的正确行为奖以一些代币,而不当的行为则 要拿走一些代币。代币被放在“代币室”,在一天或一周 结束时,孩子们就能用他们的代币换小玩具。这个系统合 理有效地运转,这样,医院中的行为问题当然降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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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避的理由
补充 :
二、不得重复担任角色的规定
1、参加过本案侦查、起诉的侦查人员、检察人 员不能再担任本案的审判人员,或者参加本案侦 查的侦查人员,不能再担任本案的检察人员。 (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29、30,最高院《解释 》25) 注意:同样适用于书记员、司法警察、翻译人员 和鉴定人。
回避的理由
回避可以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的各个诉讼阶 段提出,有关办案人员应主动告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 人有权申请回避。 对于回避的请求或者申请,必须经法定的组织或者人员 审查后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决定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对决定不服的,可以 申请复议一次;法庭当庭驳回,不得申请复议。
练练更健康
第九章 回避
潘夏雯 1204010045
基础理论知识
目录
一 、回避的概念、意义 二 、种类、理由和范围 三 、程序
一、回避的概念和意义 • (一)什么是回避?
案例
• 赵名申请林刚回避案 • 金山县发生一起抢劫案,该县公安机关 组成以林刚为组长的侦查小组进行侦查, 后来抓获以赵名为首的专门实施抢劫活动 的犯罪团伙一干人。经过讯问,林刚发现 赵名正是当年狠心抛弃其母子的亲生父亲 ,赵名也认出了林刚。赵名认为林刚可能 会公报私仇,要求林刚退出侦查小组,不 能参与对其的讯问。林刚认为自己会公正 办案,坚决不同意退出侦查小组。 • 问题:
(三)发现应当回避而没 有回避的情形
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捕/ 审查决定逮捕/起诉时
以程序违法为由要求负责 侦查的机关或部门补充侦 查。
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 过程中
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撤回 起诉,进行补充侦查
第二审人民法院在二 审过程中
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 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谢谢观赏
回避的理由
补充: 一、 办案人员违反禁止行为的回避
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或 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 《刑诉》第29条
回避的理由 具体表现(《回避规定》2、《解释》24): (1)未经批准,私下会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辩护人的; (2)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辩护人,或者 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该案件的; (3)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财物、其他利益 ,或者要求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报销费用的; (4)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宴请,或者参加 由其支付费用的各项活动的; (5)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借款、借用交通工具 、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在购买商品、装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给予的好处的。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以《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 定为由,申请回避时,应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这种情况属于刑事诉讼法中的什么制 度?赵名的要求合理吗?为什么?
1、回避的概念 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侦查人员、检察 人员和审判人员,因与案件或案件的当事 人具有某种利害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可 能影响刑事案件的公正处理,而不得参加 对该案进行的诉讼活动的一项诉讼制度。 (见教材P99)
• 2、回避的意义 • (1)确保刑事案件客观公正的处理,利于实现实 体公正和程序公正。 • (2)使当事人感受到诉讼主体地位,积极参与诉 讼活动,进而保障诉讼人权。 • (3)确保法律制度和法律实施过程得到当事人和 社会公众的普遍尊重,增强司法的权威性。 • (4)减少当事人上诉、申诉,节约诉讼成本和司 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
1、某案,经侦查负责审查起诉的检察官是被 害人的哥哥,检察长决定该检察官回避。 那么,对于该检察官已经收集的证据,下 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B 应当作为证据使用 C 由更换后的检察官重新取证后,作为证据 使用 D 由检察长根据案情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作为 证据使用
•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31条规定,被决 定回避的检察人员,在回避决定作出以前所取得 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是否有效,由检察委员 会或者检察长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 • 根据公安部《规定》第37条规定,被决定回避的 公安机关负责人、侦查人员在回避决定作出以前 所进行的诉讼活动是否有效,由作出决定的机关 根据案件情况决定。
2、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审判工作的 合议庭成员,不能再参与本案其他程序的 审判。 (《刑诉》228、245,最高院《解释》25) 例外:发回重审的案件,在第一审人民法 院作出裁判后又进入第二审程序或者死刑 复核程序的,原第二审程序或者死刑复核 程序中的合议庭组成人员不受该规定限制 。(最高院《解释》25)
二、回避的种类、理由和范 围
(一)回避的种类
自行回避 申请回避 指令回避
指侦查、检察 和审判人员等
具有法律规定 的应当回避的 情形时,自行 要求回避,主 动退出该案的 诉讼活动的制 度。
当事人及其法定 代理人认为审判 人员、检察人员 、侦查人员等有 法定应当回避的 情形时,向人民 法院、检察院或 者公安机关等提 出申请,要求他 们退出诉讼活动 的制度。
(三)回避的人员范围
思考:证人是否适用回避制度呢?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和第31 条的规定,适用回避的人员为六种 人,即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 人员以及在侦查起诉、审判活动中 的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
三、回避的程序 • (一)回避的提出 • 1.概念: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回避由谁、在什么 时间、通过何种方式提出 • 2.分类:自行回避;申请回避。 (向谁提出?)
回避的理由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 的。 当事人: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 告人、附民诉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近亲属:与审判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 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 (《刑诉》106,《回避规定》1)
回避的理由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 的。
回避的理由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 诉讼代理人的。 注意:最高院《解释》还将该情形的回避 范围扩大至翻译人员
回避的理由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 正处理案件的
一类是友好关系(其他亲戚、同学、同乡、朋友、 工作或经济关系) 另一类是不睦关系(过节、仇隙、纠纷)
思考:有上述关系一定都要回避吗?
指侦查、检察和审判 人员等具有法律规定 的应当回避的情形而 没有自行回避、当事 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 没有申请回避时,公 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发现后, 其有关负责人或组织 有权作出决定,令其 退出该案的诉讼活动
(二)回避的Leabharlann 由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回避的法定情形包括: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回避的程序
(二)回避的审查和决定
1、审判人员 院长决定;检察人员 检察长决定; 侦查人员 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2、院长 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 人 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3、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 按照诉讼进行的阶段 ,分别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长或法院院长决定。
温馨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