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及违章处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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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处罚制度

“三违”处罚制度

“三违”处罚制度一、目的和背景为了加强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有效遏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避免发生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事故,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职工。

在公司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委施工单位职工也适用于本制度。

三、组织机构公司成立“三违”管理领导小组,由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工会主席)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副总工程师及各部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安全总监(安监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工作的开展与协调。

办公室设在安监处,负责修订完善“三违”标准、考核办法;负责“三违”录入、定性、公示、处罚、入档等,以月为时间单位,建立“三违”行为台账。

四、三违”的界定1、三违”指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或可能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和危害的行为。

违章指挥:是指违反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标准、制度、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指挥生产的行为。

违章作业: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的行为。

违反劳动纪律:是指职工在工作中违反劳动纪律、工作秩序、操作程序等行为。

五、处罚措施1、对发生“三违”行为的职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行政处分,并按照公司规定的经济处罚标准进行处罚。

2、对发生“三违”行为的班组长、安全负责人等相关责任人,除对职工进行处罚外,还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并按照公司规定的经济处罚标准进行处罚。

3、对发生“三违”行为的单位,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级等行政处分,并按照公司规定的经济处罚标准进行处罚。

4、对发生“三违”行为导致事故的职工,除按照本制度进行处罚外,还应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后果,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六、执行程序1、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三违”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填写《三违行为报告表》,将相关信息提交给“三违”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工地安全管理制度处罚

工地安全管理制度处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施工现场的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地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工地所有施工人员、管理人员及施工相关方。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通过严格的处罚措施,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第二章违章行为及处罚第四条违章行为及处罚如下:1.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1)未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的,责令立即整改,并处以50元至100元罚款。

(2)违反起重、高空作业等特殊作业规定的,责令停工整改,并处以1000元至2000元罚款。

2. 违反施工现场管理制度:(1)在施工现场乱扔垃圾、乱堆乱放物品的,责令立即清理,并处以100元至200元罚款。

(2)未经许可擅自进入危险区域或进行危险作业的,责令立即停止,并处以500元至1000元罚款。

3. 违反消防安全规定:(1)在施工现场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责令立即改正,并处以500元至1000元罚款。

(2)未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器材或消防设施、器材损坏未及时修复的,责令立即整改,并处以1000元至2000元罚款。

4. 违反施工现场用电规定:(1)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电器设备的,责令立即整改,并处以500元至1000元罚款。

(2)未按规定进行用电安全检查的,责令立即整改,并处以1000元至2000元罚款。

5. 违反施工现场车辆管理制度:(1)未按指定区域停放车辆的,责令立即整改,并处以100元至200元罚款。

(2)违规驾驶车辆或车辆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立即整改,并处以500元至1000元罚款。

第三章处罚程序第六条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由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调查和处理。

第七条安全管理部门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调查,并收集相关证据。

第八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罚款、停工整顿、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第九条受到处罚的人员有权进行申诉,申诉程序如下:(1)受处罚人员应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申诉。

公司车辆违章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违章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违章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车辆使用和管理,保障公司车辆安全和合法运营,特制定本违章管理制度,以便更有效地监督和管理公司车辆的使用情况。

一、使用范围本违章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的使用和管理,包括公司自有车辆、租赁车辆等。

二、违章行为定义1. 超速行驶:指车辆在限定速度范围内超速行驶;2. 闯红灯:指车辆在红灯亮起时强行通过;3. 压线行驶:指车辆在车道边缘或限定车道范围内行驶;4. 逆行:指车辆沿道路反方向行驶;5. 酒驾、毒驾:指驾驶员饮酒或服用毒品后驾驶车辆;6. 使用手持电话或其他娱乐设备驾驶:指驾驶员使用手机或其他娱乐设备操作车辆;7. 未系安全带:指驾驶员和乘坐人员未正确使用安全带。

三、违章处罚1. 一般情况下,公司车辆违章行为将按照交通管理局相应规定受到处罚,包括罚款、扣分等;2. 公司将在收到相关处罚通知书后,对驾驶员进行扣分、罚款等相应处罚,并记录违章信息;3. 如公司车辆被查处违章行为,公司将对相关驾驶员进行严肃处理,包括警告、罚款、扣工资、停职等;4. 多次违章或恶意违章的驾驶员,公司将对其进行停职、处罚或开除处理。

四、监督管理1. 公司将建立车辆违章信息记录数据库,对驾驶员的违章行为进行记录和管理;2. 公司将定期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核实,对发现的违章行为进行处理;3. 公司将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培训,提高其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规则的能力;4. 公司将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审核和分析,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的违章问题。

五、奖惩制度1. 对于表现良好、无违章行为的驾驶员,公司将给予表扬和奖励,如发放奖金、提升职级等;2. 对于有违章行为的驾驶员,公司将给予批评和警告,并要求其改正错误;3. 在大型活动或节假日期间,公司将设置安全奖励机制,对没有违章行为的驾驶员进行奖励和表彰;4. 对于多次违章或恶意违章的驾驶员,公司将进行停职、处罚或开除处理。

六、责任划分1. 公司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车辆违章管理制度,并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2. 车队管理员负责车辆的日常管理和运营,确保车辆安全和合法运行;3. 驾驶员负责遵守公司车辆使用规定和交通法规,保证车辆安全和规范运营。

公司业务用车管理制度处罚标准

公司业务用车管理制度处罚标准

公司业务用车管理制度处罚标准公司业务用车管理制度处罚标准一、前言随着公司业务的展开和发展,用车成为了公司日常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为了合理有效地管理业务用车,保障车辆的安全运行和节约用车成本,公司必须建立一套严格而科学的用车管理制度。

处罚标准是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能够明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处罚力度,为规范员工使用业务用车提供有力支持。

二、违规行为与处罚力度1. 违规行为1:私自将业务用车用于私人目的私自将业务用车用于私人目的是严重违反公司用车管理制度的行为。

如果发现员工私自使用业务用车参与与公司业务无关的活动,将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1 第一次违规行为:口头警告,并进行批评教育。

1.2 第二次违规行为:暂扣使用业务用车的权利三个月,并进行严肃打击和教育。

1.3 第三次违规行为:暂扣使用业务用车的权利六个月,并对违规员工进行行政处罚。

2. 违规行为2:未经许可擅自改装业务用车未经许可擅自改装业务用车会影响车辆的安全性能、稳定性和耐久性,加大车辆故障风险。

针对这一违规行为,公司将采取以下处罚措施:2.1 第一次违规行为:要求违规员工自行承担改装费用,并对其进行书面警告。

2.2 第二次违规行为:暂扣使用业务用车的权利一个月,并由公司进行改装还原和维修,并对违规员工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2.3 第三次违规行为:暂扣使用业务用车的权利三个月,并对违规员工进行行政处罚。

3. 违规行为3:违章驾驶业务用车违章驾驶不仅会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还会危及驾驶员和其他道路用户的安全,并且会对公司声誉造成负面影响。

针对这一违规行为,公司将采取以下处罚措施:3.1 第一次违规行为:违规员工自行承担罚款,并对其进行书面警告。

3.2 第二次违规行为:暂扣使用业务用车的权利一个月,并由公司对违章事项进行整改,并对违规员工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3.3 第三次违规行为:暂扣使用业务用车的权利三个月,并对违规员工进行行政处罚。

4. 违规行为4:未经许可私自改变用车路线未经许可私自改变用车路线容易导致时间和资源的浪费,同时也增加了事故的风险。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罚款规则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罚款规则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利益,特制定本罚款规则。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预算员、材料员等。

二、罚款范围1.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2. 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3. 违反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的行为;4. 影响公司形象和声誉的行为;5. 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罚款标准1.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1)迟到、早退:每次罚款50元;(2)擅自离岗:每次罚款100元;(3)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公司资产:每次罚款200元;(4)工作失误导致项目进度延误:每次罚款500元;(5)泄露公司机密:每次罚款1000元。

2. 违反安全生产规定:(1)未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每次罚款50元;(2)违章作业:每次罚款100元;(3)忽视安全生产,导致事故发生:每次罚款5000元;(4)故意隐瞒安全隐患:每次罚款1000元。

3. 违反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1)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每次罚款2000元;(2)损害公司利益,与公司竞争:每次罚款5000元;(3)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形象:每次罚款1000元。

4. 影响公司形象和声誉:(1)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导致公司形象受损:每次罚款2000元;(2)在公共场合侮辱公司或同事:每次罚款1000元。

5. 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1)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每次罚款1000元;(2)损害公司名誉:每次罚款500元。

四、罚款执行1. 罚款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执行,并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罚款金额;2. 罚款需在收到罚款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逾期未缴纳的,加倍处罚;3. 罚款所得将纳入公司管理基金,用于改善员工福利和公司发展。

五、申诉与复议1. 员工对罚款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接到罚款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2. 人力资源部将对申诉进行调查,并在接到申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3. 对人力资源部的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向公司领导提出复议。

01违章、违纪、违规行为考核制度1

01违章、违纪、违规行为考核制度1

违章、违纪、违规行为管理考核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保障企业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安全、文明、高效和有序进行, 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企业对员工违章、违纪、违规行为管理考核的基本制度, 与此相关的制度应在本制度基础上进一步细化、量化、说明和补充。

三、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维护制度人人有责。

四、实行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达到教育员工、规范管理和杜绝各类违章违纪的目的。

第二章劳动纪律管理一、迟到、早退行为每次罚款20元, 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按脱岗处理, 超过1小时按半天旷工处理, 超过2小时按旷工1天处理。

二、睡岗、脱岗、串岗行为每次罚款50元, 脱岗、串岗时间超过1小时按半天旷工处理, 超过2小时按旷工1天处理。

在岗员工吃饭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同岗位或互相照看的岗位不得同时吃饭, 否则均按脱岗处理。

三、上班期间看小说、杂志、上网游戏、干私活的按脱岗处理。

四、旷工半天罚款100元, 旷工1天及1天以上的按每天罚款200元。

五、旷工年累计达30天或连续达7天的解除劳动合同。

年累计旷工达7天的不享受年终奖。

出勤天数不足应出勤天数80%的不享受年终奖(工伤、产假等国家规定的范围除外)。

六、上班时间打牌的按旷工半天处理。

无故不参加各种培训、学习、会议的按旷工处理。

七、工作中有消极怠工行为的每次罚款50元。

八、不服从工作安排、不服从工作调度的给予停工教育半天处理, 停工教育仍没有认识的可作继续停工教育处理或作待岗处理, 停工处理按旷工论处。

经停工教育后作重新安排仍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可作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九、不服从工作安排, 无理取闹处罚责任人100元, 影响生产和工作的加重处罚。

第三章安全管理一、在生产区或禁火区内吸烟的责任人处以500元罚款, 属于一级、特级动火区域的处以1000元罚款并作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有第二次在生产区或禁火区内吸烟行为的, 一律处以1000元罚款并解除劳动合同。

禁火区域内发现烟头的, 对所在责任单位按每个烟头100元进行处罚。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要求罚款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要求罚款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要求罚款一、总则1. 本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公司资产安全。

2. 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公司将依据本制度进行处罚。

二、安全责任1.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 员工应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备,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三、违规行为及处罚1. 未经允许擅自关闭或拆除安全设施者,每次罚款人民币500元。

2. 未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者,每次罚款人民币200元。

3. 违反操作规程导致设备损坏者,除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外,每次罚款人民币1000元。

4. 酒后上岗或在岗位上饮酒者,每次罚款人民币1000元。

5. 故意破坏安全生产设施或者故意造成安全隐患者,每次罚款人民币2000元,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 对于发现安全隐患不及时上报或不采取措施消除隐患者,每次罚款人民币500元。

7. 拒绝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者,每次罚款人民币300元。

四、处罚程序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

2. 根据调查结果,由安全管理部门提出处罚建议,报公司管理层审批。

3. 经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执行处罚决定,并通知违规员工。

4. 违规员工有权在接到处罚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诉,由公司管理层组织复审。

五、附则1. 本罚款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 本制度如有修改,由公司管理层审议通过后实施。

结语:。

工地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罚款

工地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罚款

一、总则为确保工地施工安全,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罚款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参与工地施工的单位和个人。

二、罚款范围及标准1. 个人违规行为罚款标准:(1)进入施工现场未佩戴安全帽,罚款30元;现场栋号管理人员罚款20元。

(2)高空作业未佩戴防护设施或防护用品,罚款100元;现场栋号管理人员罚款50元。

(3)特殊工种无证上岗,罚款2000元;另罚栋号管理人员1000元,直接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一切责任,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法律部门。

(4)电工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未穿戴绝缘鞋、手套,按规范施工,违章作业罚款1000元;对栋号班组长罚款500元。

(5)对现场道路不及时清理,每次罚款200元。

(6)现场使用材料未堆放整齐,各工种未做到话完清场,达不到文明工地标准,按栋号罚款2000元,对现场栋号管理人员罚款1000元。

(7)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听从安排、文明施工,不允许打架斗殴,如发生打架斗殴,双方各罚5000元,其次在解决其他事情,情节严重的移交法律部门。

(8)电焊机使用未配备专用电焊机箱,违章操作罚款500元(检查罚款只限当天)。

(9)各工队施工现场未搭设木工棚,电锯无防护罩,接电不规范,罚款1000元。

2. 单位违规行为罚款标准:(1)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罚款10000元。

(2)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罚款20000元。

(3)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罚款30000元。

(4)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处理,罚款50000元。

三、处罚程序1. 对违规个人和单位,由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查处,并填写《工地施工安全罚款记录表》。

2. 罚款由单位统一缴纳,个人罚款由本人缴纳。

3. 罚款缴纳后,现场管理人员将《工地施工安全罚款记录表》报相关部门备案。

四、附则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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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钇佳(银茂)化工有限公司
管理制度及违章处罚标准
为进一步规范员工行为准则,提高员工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做到有章可依,违章必究,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制度及处罚标准
1、上班(开会)期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睡觉、不偷懒、
不闲谈、不取闹、不会客、不串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违犯上述一条者,罚款20元;夜间40元。

2、上班期间,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穿工作鞋,不许穿带铁钉、铁
掌的鞋、高跟鞋、要佩戴上岗证。

违犯上述一条者罚款20元。

3、开会期间关闭手机,上班期间按规定不准带手机(经批准带手机者
除外);不准乱打私人电话;违者罚款20元。

4、不文明、不礼貌、不道德者,罚款20元。

5、不服从领导安排者,罚款20元。

6、无故影响、妨碍别人工作者,罚款40元。

7、不按规定程序办事者,罚款20~100元。

8、当班没有完成任务者,罚款100~200元。

9、出差人员回到公司,先到主管部门汇报,违者罚款100元。

10、出差人员回到公司后,五天之内与公司财务结账,每超一天罚款100
元,以此类推。

11、已开具购物发票又入库的物资(不开具发票除外),必须在当月底
前办理报销手续,每超一天,罚款100元,依次类推。

12、明知他人违章,不制止、不上报者,罚款40元,包庇违章者,罚
款100元。

13、旷工一天,罚款50元(电话请假、稍假按旷工处理)。

14、乱拿公共物和他人财务,除赔偿损失外,罚款200元。

15、打架斗殴者,罚款200~500元。

16、工作期间严禁喝酒(批准者除外),不准酒后上岗或到公司闹事,
违者罚款100~300元。

17、以欺骗手段,隐瞒掩盖违章事实,罚款100元。

18、拉帮结派、搞小集团、制造事端、互相攻击、造谣生事、闹不团结
者,罚款500元。

19、在厂区。

宿舍区停放车辆一律上锁,违者罚款20元。

20、各种考试不及格者罚款50~100元,不靠不及格者调离工作岗位或
下岗待业。

二、公共卫生制度及处罚标准
1、各办公室、车间、仓库、接待室、食堂、宿舍、卫生间及各承包的
卫生区,每天清扫多次,保持清洁卫生,达不到标准,每次罚款20元。

2、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垃圾,损害公共卫生,违者罚款20元。

三、安全防火制度及处罚标准
1、禁止把火种带进厂内,门卫执勤人员要严格把关,并向来客解释清
楚,违者罚款50元。

2、不准驾驶摩托车、自行车进入生产区、仓储区(持证者除外);货
车进入厂区,执勤人员监督要戴好防火帽,限速行驶,有关人员随
车到指定地点,并保证安全,违者罚款50元。

3、高空作业必须办理高空作业证,系安全带、戴安全帽;其它危险性
工作,必须佩带相应防护用具,违者罚款200元。

4、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违者罚
款50元。

5、正在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区、储存区。

状语去严禁使用无线非防爆
通讯设备,违者罚款50元,造成损失要赔偿。

6、禁止在办公室、厂区内吸烟(另有给定的除外),违者罚款50元。

7、现场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齐全、有效,失效或不齐全者罚款50
元。

8.、厂区内动火、要严格按照《厂区动火作业安全章程》办理,在万
无一失、在监督下进行,违者罚款100元。

9、对不经安全部门批准挪用消防器材,更换消防设施者,罚款100元。

10、预防雷击、电击的设施要齐全、有效,确保生命、财产安全,失效
或不齐全者,对责任人罚款100元,造成损失要赔偿。

11、因明火给公司造成损失者,除赔偿损失外,罚款100~500元,职
工下岗待业,干部就地免职,并追究法律责任。

12、专职安全人员定期巡检,发现不安全因素,单日内责成有关人员予
以解决,延误一天,对有关责任人罚款100元,并连带有关领导责任。

四、保密制度及处罚标准
1、对原料名称、价格、产地、性能泄露给外来非业务关系人员者,罚
款100~500元。

2、对检测手段、化验方法、仪器功能的要泄露给对公司不利的人员者,
罚款100元。

3、对产品的销售地点、渠道,泄露给无关人员者,罚款200~1000元。

4、对公司有关保密规定的文件、图纸、档案、资料、标书的标底泄露
一次者,罚款200~500元。

造成损失要赔偿,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5、对生产工艺、配方、过程泄露一次者,罚款1000元,并追究有关
法律责任。

6、严禁带外人到生产区、仓储区、化验区、建设区及其他保密区参观
访问(总经理批准除外),违者罚款200元。

7、因泄密造成恶果,职工调离岗位或下岗待业,干部降级或免职,并
追究有关法律责任。

8、不准对外人、外单位送检的产品、样品进行化验,违者一次罚款500
元(总经理批准除外)。

9、在公司招标、商务谈判及评标、定标过程中,本公司参加招标人员
的手机一律集中存放,透明管理,违者罚款500元。

五、物资制度及处罚标准
1、对进出公司的物资、产品,不质检、不计量、不开证、不及台账、
送不到指定地点者,每次每人罚款20元。

2、对出公司的物资、产品必须执出门证手续,规定专人护送服务的必
须护送到位,严格检查,违者罚款100元。

3、对进出公司的物资、产品的数量、质量造成损失者,由经办人负责
赔偿,知情人立即向领导报告,不报者罚款100元。

4、对公司的物资、产品、原材料、机械电力设备、车辆工具、房屋花
木、办公用品、水、电、暖等一切财产造成损失者,照价赔偿并并每次罚款50~100元。

5、利用工作之便,损公肥私,侵害公司利益,将所得占为己有,除赔
偿损失外,罚款500~1000元。

6、对仪器仪表、电器、检验、测量、实验、计量器具及生产设备,不
按标准使用、维护和保养得,罚款100元,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

8、对给公司造成损失,知情不制止、不上报,付款100元。

六、质量保障制度及处罚标准
1、进公司物资、设备、备件、原材料的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由当事
人负责处理,若给公司造成损失,要负责经济赔偿,并罚款100元。

2、因对物资、产品的存放、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当事人负担经济责
任,并罚款100元。

3、工序交接、原材料配比,检测化验、质量检查数据出错,罚款100
元。

4、各种报表、财务、汇报材料等,数据出错者,罚款100元。

5、出厂产品质量达不到标准,造成损失者,有关人员负责全部损失的
赔偿,并罚款500元。

各部门根据需要确需订立管理制度时,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本制度由钇佳(银茂)化工有限公司公司办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原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东营市钇佳(银茂)化工有限公司
201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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