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分置改革
股权分置改革

REFORM OF THE SHAREHOLEDER STRUCTURE
Report : 周静、郭慧、周何欢、曹丹枫、谢钰、吴梽盛
Contents
01
Part one
改革方案与背景
02
Part two
难点分析
03
Part three
实施及市场效果
04
Part four
股灾影响
05
Part five
Part 1
股权分置改革
股权分置改革是指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协商机 制,消除A股市场股份转让制度性差异的过程。一般是上市企业非流通股东 支付一定的对价给流通股东,以取得股票的流通权。
Part 1
市场供需失衡
02
01
控制权僵化
03
股东利益冲突
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现国有股权市场化动态估值,增强国有资产保值增 值能力;促进股权合理流动,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上市公司充分利用境内外资本市场发展壮 大,上市公司将获得更加公平的资产估值,为上市公司进军国际市场拓展更大的盈利空间开辟道路。
2005.5.9
第一批试点
清华同方、三一重工、紫江 企业、金牛能源4家公司开 始股改第一批试点
2005.8.22
股改试点
共有46家上市公司进行了股 改试点,试点分两批进行。
第二批试点
第二批42家上市公司股改试 点启动,试点公司已经涵盖 了大型中央企业、地方国有 企业、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 等不同类型和层面的企业 。
Part 4
2015年3月25日,公司发 布《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
制人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拟减持股票为王氏家族胡 安君、王婷婷、王凯龙、 王长荣、王蕾合计持有的 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21.99% 的股份,共计 53,882,400 股。
股权分置改革股票定价方案

详细描述
股权分置改革后,股票价格将更加市场化,市场供求关 系、投资者情绪等因素对价格的影响将更加显著。为防 范市场风险,需要完善市场结构,提高市场流动性;加 强市场监管,打击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提 高投资者风险意识,引导其理性投资。
公司业绩风险及防范措施
总结词
公司业绩风险是股权分置改革后股票价格波动的另一 个重要因素,防范措施需要从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 强信息披露等方面入手。
保护投资者利益
股权分置的存在使得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利益不一致的情况,容 易导致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等问题,损害投资者的利益。
股权分置改革的历史与现状
历史阶段
股权分置改革经历了多个阶段,包括 政策探索阶段、全面推进阶段、改革 完成阶段等。
现状
目前大部分上市公司已经完成了股权 分置改革,市场上流通的股票已经全 部实现了同股同权,市场公平性和效 率得到了大幅提升。
详细描述
主动管理策略的核心在于通过对市场趋势、 公司基本面、宏观经济等多种因素的分析, 积极寻找被低估或高估的股票,调整投资组 合以追求更高的收益。这种策略要求基金经 理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和判断能力,同时需 要灵活应对市场变化,及时调整投资策略。
被动管理策略
要点一
总结词
被动管理策略是一种消极的股票定价方法,通过跟踪指数 或复制某一特定投资组合的业绩,减少投资决策的主观性 和风险。
详细描述
混合管理策略的核心在于根据市场情况和投资目标, 将主动管理和被动管理策略进行综合运用。例如,在 市场行情较好时,可以采用主动管理策略,积极寻找 具有潜力的股票;而在市场行情较差时,则可以采用 被动管理策略,减少投资决策的主观性和风险。这种 策略的优点在于可以根据市场变化灵活调整投资策略 ,同时结合了主动管理和被动管理的优点,实现更好 的投资效果。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国有股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国有股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5.09.08•【文号】国资发产权[2005]246号•【施行日期】2005.09.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国有股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5]2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各中央企业:为深入推进股权分置改革工作,促进上市公司发展,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资本市场稳定,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号)及《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5]80号)等文件精神,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股权分置改革中涉及的国有股股权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上市公司国有股股东要进一步认识股权分置改革对解决证券市场制度缺陷、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的重要意义,从改革大局出发,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动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中央企业要按照“积极、稳妥、有序”的基本原则,认真制订本地区或本企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总体规划,加强对国有股股东的分类指导,并注意把股权分置改革与维护证券市场稳定有机结合起来,把握好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市场的可承受程度,成熟一家,推出一家。
对于条件暂不成熟的上市公司,也要积极创造条件,探索有效改革方式。
三、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应当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股权分置改革的有关规定,在广泛征求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和A股市场流通股股东意见基础上,研究制订符合上市公司及自身实际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自行或聘请财务顾问对方案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
股权分置改革:背景、现状与未来

清华同方表决结果
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6月10日召开200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 行了表决,参加表决的股份总数为390,930,721股,赞成 356,897,385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9%;反对 33,029,617股,弃权1,003,719股。
三一重工对价方案
公司控股股东三一集团有限公司在遵循上述承诺以外,还特 别承诺: 1、只有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三一集团有限公司方 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有的原非流通 股股份: (1)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满 二十四个月以上。 (2)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任一连续5个交易日( 公司全天停牌的,该日不计入5个交易日)公司二级市场股 票收盘价格达到2005年4月29日收盘价16.95元的 112.1%即19元或以上。 2、所持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24个月后,通过证券 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获得流通权的原非流通股股份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10%。
农产品表决结果
1、全体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240872961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5.86%;反对票10114010股,占参 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弃权 票283184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1%。 2、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91195026股,占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9.77%;反对票10114010股, 占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6%;弃权票283184股,占参加表决的流通股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7%; 3、表决结果:通过。
股权分置改革年份数据

股权分置改革是中国资本市场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旨在解决上市公司大股东控制公司的问题,促进股权多样化和市场化。
以下是股权分置改革的年份数据:
2005年: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非流通股不得转让,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的框架。
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启动,并开展试点,第一个试点企业是中国联通。
2007年:全国范围内加快推进股权分置改革,多家大型国企股权分拆上市。
2008年:股权分置改革基本完成,不少公司完成重组和上市,股票市场相对稳定。
2013年: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增强公司的股权多元化和市场化。
2019年:资本市场改革全面推进,股权分置改革的经验得到总结和应用,为国内市场投资者的参与提供更多机会。
股权分置改革对国有控股比例以及企业绩效影响的研究

股权分置改革对国有控股比例以及企业绩效影响的探究引言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进步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然而,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下,中国的国有企业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
其中之一就是股权分置改革,它旨在解决国有企业的产权问题,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
本文将探讨股权分置改革对国有控股比例以及企业绩效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探究结论。
一、股权分置改革的背景与意义中国的国企改革始于20世纪90时期初。
当时,国有企业的股权结构极其单一,控股比例高达100%。
这种高度集中的全部权结构导致了国有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劣势,限制了企业的进步潜力。
因此,股权分置改革应运而生。
股权分置改革的核心目标是将国有企业的股权分离到不同的投资主体之间,降低控股比例。
这种改革主要通过二级市场公开发行股票的形式实施。
改革后,国有企业的控股比例明显下降,私人投资者也获得了更多的参与机会。
这种分离股权的结构有助于提高企业的治理水平,增加企业的透亮度和市场竞争力。
二、股权分置改革对国有控股比例的影响1. 控股比例下降股权分置改革的最直接效果就是降低国有企业的控股比例。
改革前的国有控股比例约为100%,经过改革后,该比例明显降低。
控股比例的下降有利于引进社会资本,提高企业的融资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2. 分离股权结构形成股权分置改革将国有企业的股权分离到不同的投资主体之间,形成了分离股权的结构。
这种结构有利于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缩减国有资产的损失。
同时,分离股权还提高了企业的治理效果,缩减了腐败和权力滥用的风险。
三、股权分置改革对企业绩效的影响1. 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股权分置改革降低了国有企业的控股比例,引入了社会资本,激发了企业的内部活力。
这种改革对于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有乐观的作用。
私人投资者的参与促使企业更加重视效益和效率,提高了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盈利水平。
2. 增加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股权分置改革改变了国有企业的全部权结构,提高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股权分置改革对中国股市的影响分析

股权分置对中国的影响分析一、股权分置的背景与意义股权分置是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史上的一次重大变革,其背景可以追溯到中国的建立初期。
当时,由于特殊的历史条件和制度安排,中国存在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的划分。
这种划分导致了市场功能的不完善和资源配置的低效率。
非流通股的大量存在,使得市场缺乏足够的流动性,同时也限制了者对公司治理的参与和监督作用。
股权分置的实施,旨在解决上述问题,通过实现股权的全流通,提高市场的流动性和效率,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这一不仅对上市公司、者,乃至整个经济体系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二、股权分置的主要内容与实施过程股权分置的核心是将原本不能在二级市场流通的非流通股转变为流通股,实现股权的全流通。
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1. 方案的制定:各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具体的方案,包括非流通股的流通方式、时间表、价格机制等。
2. 股东大会的表决: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获得通过后方可实施。
3. 非流通股的流通:通过现金补偿、换股、增发等方式,实现非流通股向流通股的转变。
4. 市场监管与政策支持:政府和监管部门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为提供支持和保障。
的实施过程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涉及众多上市公司和者的利益,需要精心组织和周密安排。
从2005年正式启动,到2007年基本完成,股权分置历时两年多,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三、股权分置对中国的影响分析股权分置对中国产生了多方面的影响,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分析:1. 提高市场流动性:使得原本不能流通的股份得以流通,大大增加了市场的流动性,提高了交易活跃度。
2. 优化资源配置:全流通的市场环境有利于资本的自由流动,促进了资源向更有效率的领域和企业集中,提高了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
3. 增强市场定价功能:后,股票价格更加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内在价值和市场供求关系,市场定价功能得到加强。
4. 改善公司治理:全流通的实现,使得大股东与小股东的利益更加一致,有助于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股权分置改革对价为何集中在10:3

③锦江投资 公司控股股东锦江国际以其持有的部分境内发起人法人 股股份作为对价安排,支付给公司流通A股股东,以获得全 体非流通股股份在A股市场上的流通权。流通A股股东每持 有10股流通A股将获得3.5股股票的对价,锦江国际共支付 14,636,160股股票。公司公募法人股股东在本次股权分置改 革中既不支付对价,也不获得对价。自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 案实施之日起,获得在A股市场上的流通权。 ④天药股份 非流通股股东按各自持有公司非流通股比例向流通股股 东支付总计28,899,000 股股票,于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 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 支付的3.8 股股份。
(3)从对价的高低对比来看,不论是基于“高 低静态锚” 还是基于“高低动态锚”,低对 价公司在确定对价时受低锚定值的影响较大, 受其它因素的影响较少,锚定效应较强,而 高对价公司在确定对价时受高锚定值的影响 较小,受其它因素的影响较多,锚定效应较 弱。
因此,在后续市场研究、机构设置、 政策方针的制定中,我们应该关注各相关 利益主体间的力量平衡,制定出有效保护 弱势群体的政策。同时,由于我国市场投 资者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缺乏正确引导 时这种学习能力极易转变成非理性的学习, 给我国市场经济带来极大的潜在威胁。因 此,有关各方应加强市场监管,加强市场相 关知识的宣传普及,正确引导投资者理性投 资"
又由于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时,四家公司的对 价就在“10送3”左右,从而使得后来进行股权 分置改革的公司将其作为一个参考点,产生锚定 效应,从而使得我国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对 价支付大部分集中在“10 送3”水平。 再从博弈论的角度看,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 实质是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关于非流 通股流通权的讨价还价博弈。由于本次股权分置 改革先试点实施后再全面展开,并分批进行,在 市场上缺乏统一的对价标准的情况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股权分置改革对IPO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由于我国经济的特殊原因在我国股权改革前,股权分为非流通股与流通股这二类股份,除了持股的成本的巨大差异和流通权不同之外,赋于每份股份其它的权利均相同。
由于持股的成本有巨大差异,造成了二类股东之间的严重不公。
这种制度安排不仅使上市公司或大股东不关心股价的涨跌,不利于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也越来越影响到上市公司通过股权交易进行兼并达到资产市场化配置的目的,妨碍了中国经济改革的深化。
为了解决此类问题,2005年4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确立了“市场稳定发展、规则公平统一、方案协商选择、流通股东表决、实施分步有序”的操作原则,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正式启动。
这一改革的实施,是我国证券市场发展史上为解决自身基本制度缺陷做出的一次具有重大意义的尝试。
本文正是这一改革背景下,探讨股权分置改革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等相关文件,现就股权分置改革中上市公司和非流通股股东作为分析主体。
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是中国证券市场自成立以来影响最为深远的改革举措,其意义甚至不亚于创立中国证券市场。
随着试点公司的试点方案陆续推出,随着市场的逐渐认可和接受,表明目前改革的原则、措施和程序是比较稳妥的,改革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在经历了股权分置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得到了很大程度的优化,提高了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第1章股权分置改革的基本介绍1.1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的特点股权分置是由诸多历史原因造成的,是在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形成的特殊问题。
20世纪80年代末期至90年代初期,我国对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为了在证券市场筹集资金同时又不失去国有经济的控股权,采取了增量发行股票的方式,即在原有的存量国有企业资产基础上,再溢价增发一些股票,原有股票则变成非流通股,不能在证券交易所流通。
这一制度在其后的新股发行与上市实践中被固定下来,形成了我国股市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并存的独特格局。
由此导致了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极为复杂。
股票种类有 A 股、 B股、H 股、法人股(发起人股、外部法人股、募集法人股)、国家股、内部职工股、转配股,而且后四种股票(非流通股)只能通过协议转让而不能在股市上自由流通。
而 A 股、B 股、H股虽然可以在股市上自由流通,但三者的流通市场却彼此分割,而且同股不同价、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
在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股市中,就质的规定性或法理而言,所有上市公司的股票都是普通股,普通股的权益是相同的,都是可流通的,但是在市场运行中,上市公司的股票有一部分在流通,有约2/3暂时不流通。
我国股市这些年的做法,是将发行与上市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发行上市的公司不是合股新建企业,而是由已有赢利能力的企业作为发起人扩股上市的。
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发起人的国有股东或其他法人股东与公募时购股的个人股东为获得同等数量的股份,他们的投入在性质上是根本不同的:前者投入的是资本,后者投入的则是货币,很显然,从货币到资本有一个转化问题。
1.2 股权分置改革意义首先是为了贯彻落实股权分置改革的政策要求,适应资本市场发展新形势;其次,为有效利用资本市场工具促进公司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从公司自身角度来说,进行股权分置改革股权分置改革有利于引进市场化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形成良好的自我约束机制和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对流通股股东来说,通过股改得到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得到了保护;再次,消除了股权分置这一股票市场最大的不确定因素,有利于股票市场的长远发展;解决A股市场相关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对于同时存在于H股或者B股的A股上市公司,由A股市场相关股东协商解决股权分置问题。
因此,力促我国上市公司股权分置问题的彻底解决, 构建一个由上市公司股份全流通组成的完整的证券市场,将大大加快我国上市公司市场化进程和证券市场的制度创新,完成我国混合型经济中的股份经济革命与产权变革,最终使我国经济体制完成向社会主义混合型市场经济体制跨越。
1.3 股权分置改革实行的方式为了股权分置平稳推进,选取了三一重工、清华同方和紫江企业三家试点。
虽然在具体设计上各有不同,但毫无例外地采用了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的方式。
具体改革方式如下:清华同方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转增10股,非流通股东以放弃本次转增权利为对价换取流通权。
虽然非流通股东表面上没有付出股票或现金,但由于其在公司占有股权比例的下降,以股权稀释的角度考虑,非流通股股东实际支付了价值5.04亿元净资产的股权给流通股东。
三一重工非流通股东将向流通股股东支付2100万股公司股票和4800万元现金,如果股票部分按照每股16.95元的市价(方案公布前最后一个交易日2005年4月29日收盘价)计算,则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流通权对价总价达到了40395万元。
按照非流通股东送股之后剩余的15900万股计算,非流通股为获得流通权,每股支付了约2.54元的对价。
紫江企业非流通股东将向流通股股东支付17899万股公司股票,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3股,以市价每股2.78元计,流通权对价价值约为49759万元,按照非流通股股东送股后剩余的66112.02万股计算,相当于非流通股每股支付了0.75元的对价。
总体说来,试点方案尊重了流通股股东的含权预期,可行性强,照这条路走下去,有望实现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的双赢局面。
1.4 股权分置改革与公司股权结构的关系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的专家经过认真的分析研究发现,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我国资本市场在理念、功能、规则体系、行为特征以及价格结构方面都会发生一系列根本性变化,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有三个:1,股权分置改革后非流通股的比例逐步下降,大股东持股比例减持,股权分置改革形成全流通的局面后,所有股东利益与目标逐渐趋于一致,控股股东目标的改变(从控制权最大化转变为公司股价最大化)使公司融资方式发生转变并出现多种融资方式。
2,股权分置改革后,控制权的转移以及不同类型的终极控制人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并没有3IPO经过股权分置改革后,改变过去的同股不同利,同股不同权的现象后,各种股份的性质和利益会趋于一致。
这将对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使各类股东之间、股东和管理层之间的利益和谐统一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对公司的长远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对于投资者,短期而言是可以获得对价,长期而言,股权分置改革后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对未来长远发展会起到积极作用,将有效提升投资的中长期价值。
例如,我们现在经常说的管理层收购(MBO),在经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后,上市公司股票流通性的加强,MBO实施起来将更顺利,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公司一般有巨大的资产升值潜力和管理效率提升空间,投资者通过对目标公司的资产组合,提高资产效益,实现资产回报目标。
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实施MBO的上市公司,其主要问题不在于资源的匮乏和产品市场的局限,而主要在于由产权制度因素而导致的所有者缺位,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严重的委托代理问题。
在选择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实行高效的管理体系后,目标公司将具有非常大的升值潜力和效率提升空间。
所以说通过股权分置改革后,公司实施MBO不仅是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更应该说是一种股本结构的优化。
它可以有效的规避所有者缺位的现象、调动各管理层的积极性和潜力,更好的协调公司股东的关系和利益,最终给上市公司的财务管理带来积极影响。
改善股权结构的不合理性将有利于公司财务管理的向合理化,公开、公正化、科学化方向发展。
股权分置改革前后IPO公司股权结构的差异比较,主要涉及IPO公司大股东减持行为的研究,以及IPO上市股权结构对融资行为的影响。
包括(1)股权分置背景下的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特点;(2)股权分置改革对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影响;(3)股权分置改革后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特征分析。
通过对上述三方面进行分析,可以详细表明股权分置改革对IPO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2.1股权分置背景下的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特点上市公司融资方式包括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股权融资和债务融资都属于外部融资形式。
在西方成熟的资本市场上,债务融资规模是股权融资规模的数倍;在成熟的资本市场中,根据优序融资理论,上市公司通常倾向于先内源融资,后外源融资,因为在公司内部进行融资,不需要实际对外支付利息或股息,不会减少公司的现金流量;同时由于资金来源于公司内部,不发生融资费用,使内部融资的成本远低于外部融资。
由于股权融资成本较高,所以成为企业融资方式的最后选择,排在内部融资和债权融资之后。
而在股权分置的中国资本市场上,上市公司债务融资规模远远小于股权融资规模,融资偏好非常显著。
其中原因在于,流通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分离,由于非流通股股东利益与股价无关,只能通过提高上市公司每股净资产进而增加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因此追求自身收益最大化的非流通股股东必然会通过其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来选择利己的融资方式。
由于股权融资不仅可以增加公司的每股净资产,同时还可以增加上市公司自由支配的现金流,所以股权融资成为非流通股股东和上市公司管理层的首要选择。
股权融资在受到公司管理层偏爱的同时,也给企业带来了诸多负面影响,如:股票融资获利的示范效应吸引众多企业争先恐后地争取上市,甚至不惜采用非法手段上市圈钱,但市场上有限的现金资源使大量的融资费用浪费于无形;上市公司热衷于发行股票必然导致其债务融资比例过低,没有充分利用债务的税盾作用,不利于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由于取得股票发行资格要经过复杂、严格的程序,耗时长、成本高,因此公司一旦获得股权融资机会就会尽可能多地筹集资金,而忽略公司发展现状,造成融资规模不合理等等。
2.2股权分置改革对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影响关于股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徐艳(2008)认为股改改变了上市公司股东之间的利益机制,促使流通股股东真正关注上市公司投资价值。
而吴晓求(2006)除了认为股改使得上市公司从一股独大到股权分散化以外,还指出可能使得公司的治理从“控股股东控制”转变为“内部人控制”。
关于股改对中国资本市场的影响,吴晓求(2006)则认为中国资本市场将实现从“货币池”功能到“资产池”功能的转变,资产价格体系将发生巨大的结构性分离,中国资本市场将由此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从股权分置时期到现在,经过众多专家学者的研究,上市公司的融资模式确实一直在发生变化,不仅变得更加多元化,还变得更加理性。
这样的改变除了归功于股权分置改革本身以外,还有赖于证券相关制度的出台、资本市场的成熟发展等等。
在股权分置时代,上市公司对于外部融资的选择上,往往会偏向股权融资,而冷落债权融资。
从上表的对比我们可以看出,当时的企业债权融资相对于股权融资在证券市场的作用,是那么的次要,而上市公司普遍存在着股权融资偏好这一事实也无可厚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