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预(结)算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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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预结算制度

建筑工程预结算制度

建筑工程预结算制度一、预结算制度的目的与意义预结算制度是指在建筑工程开工前,根据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预先计算并确定工程项目的预期成本。

这一过程对于控制工程成本、预防超支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二、预结算制度的基本流程预结算制度的实施涉及多个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资料准备:收集完整的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施工方案等基础资料。

2. 成本估算:根据资料进行初步的成本估算,包括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等。

3. 风险评估:分析可能出现的风险因素,如市场价格波动、施工难度等,并进行成本调整。

4. 编制预结算书:将估算结果整理成正式的预结算书,供审核和批准。

5. 审核与批准:预结算书需经过专业人员的审核,并由项目负责人或相关部门批准。

6. 跟踪与调整: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对预结算进行调整,确保其反映实际成本。

三、预结算制度的主要内容预结算制度的内容应当全面覆盖工程项目的各个方面,具体包括:- 工程量清单:详细列出所有施工项目的工程量。

- 单价分析:对每个项目的单价进行分析,确保价格合理。

- 总价控制:设定总价上限,作为成本控制的依据。

- 变更管理:对于工程变更,应有明确的处理流程和成本控制措施。

- 支付条件:明确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保证资金流的合理安排。

四、预结算制度的执行与监督为了确保预结算制度的有效执行,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 定期检查:定期对预结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

- 责任明确:各参与方的责任和义务应明确,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人负责。

- 信息透明:保持预结算信息的透明度,便于监督和公开审计。

五、结语建筑工程预结算制度是项目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不仅关系到项目能否顺利进行,还直接影响到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

通过上述范本的介绍,希望能为建筑行业的同行们提供一些参考和帮助,共同推动行业管理水平的提升。

项目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

项目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

项目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项目工程的预算与决算管理,保证项目资金使用得当、合理、节约,加强对项目工程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项目建设单位在编制、审批、实施、验收及结算工程项目的预算与决算管理,保障项目工程的合规性和经济效益。

第三条项目工程预决算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项目工程资金使用完全透明、合法合规。

第四条项目工程预决算管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循项目管理的专业性和规范性,充分体现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经济效益。

第五条本制度由工程建设单位负责制定并实施,相关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工程预决算管理的规范执行。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六条项目工程预算应根据项目建设方案、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合理编制,明确项目工程的建设规模、工程量、工程造价等具体内容。

第七条项目工程预算应经过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并报相关部门审批,在预算编制阶段,各项费用应细化到每一个组成部分,确保资金的使用合理性和经济效益。

第八条项目工程预算管理应按照预算编制、审批、调整、执行等流程,确保预算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九条项目工程预算管理应定期进行预算分析与比对,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确保预算的执行情况符合实际。

第十条项目工程预算管理应严格控制预算调整的程序,在确有需要的情况下,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方可进行相应的预算调整。

第三章决算管理第十一条项目工程决算应根据实际施工情况,结合工程量清单,重新核定工程造价,确保决算与实际工程开支完全一致。

第十二条项目工程决算应经过专业技术人员审查,并报相关部门审批,决算编制应细化到每一个工程量的具体金额,确保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第十三条项目工程决算管理应按照决算编制、审批、结算、归档等流程,确保决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第十四条项目工程决算管理在结算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确保工程款项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第十五条项目工程决算管理对结算单位进行定期监督检查,确保结算单位的合法性和信誉度。

企业工程预决算制度

企业工程预决算制度

企业工程预决算制度一、目的和原则制定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工程项目的预算编制和决算报告的流程,确保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本制度遵循公正、客观、透明的原则,要求所有涉及工程项目预决算的工作人员严格遵守。

二、预算编制1. 预算编制的基本要求每个工程项目在启动前必须编制详细的预算报告,该报告应包括工程量清单、材料成本、人工费用、机械使用费等所有预期开支。

2. 预算审核预算报告编制完成后,需提交给专门的预算审核小组进行审核。

审核小组应对预算报告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全面评估,并提出修改意见。

3. 预算调整根据审核小组的反馈,项目负责人需对预算报告进行必要的调整,以确保预算的准确性和可行性。

三、预算执行与监控1. 执行经批准的预算报告将作为项目执行过程中的资金支出依据。

所有费用支出必须严格按照预算报告执行。

2. 监控项目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偏差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四、决算编制1. 决算的基本要求工程项目完成后,必须编制决算报告。

决算报告应详细记录实际发生的全部费用,并与预算报告进行对比分析。

2. 决算审核决算报告编制完成后,同样需要提交给专门的决算审核小组进行审核。

审核小组应对决算报告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查。

3. 决算报告的批准经过审核无误的决算报告,需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签字批准后方可生效。

五、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六、总结企业工程预决算制度是确保项目财务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的重要工具。

通过严格的预算编制、审核、执行和监控,以及细致的决算编制和审核,企业能够有效地控制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同时,这也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工程部预决算管理制度模板

工程部预决算管理制度模板

工程部预决算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部预决算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部门所有相关预决算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部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保证预决算管理工作的规范和顺利进行。

第二章预算编制第四条工程部每年年初,根据公司的年度计划和业务发展需要,制定年度预算计划。

第五条年度预算计划应包括项目经费、人员经费、设备采购费用、办公费用等内容。

第六条预算编制应遵循科学、合理、严谨、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照预算编制要求进行。

第七条工程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年度预算计划,确保预算的准确性和实施性。

第八条预算编制应注重财务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造成预算超支现象。

第三章预算执行第九条预算执行应严格按照预算计划进行,不得擅自调整预算内容和金额。

第十条工程部应建立预算责任制,明确预算执行人员的责任和权利。

第十一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需调整预算内容和金额,应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十二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如出现资金紧张情况,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第十三条预算执行应注重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成本的控制,避免造成浪费现象。

第十四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如出现超支情况,应及时进行调整,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稳定性。

第四章决算审核第十五条工程部每年年底,应对年度预算进行决算审核,保证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第十六条决算审核应由专门的审核人员进行,确保审核结果的客观和准确。

第十七条决算审核应注重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成本的控制,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八条决算审核结果应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根据审核结果进行调整和改进。

第五章相关责任第十九条工程部负责人应对预决算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性负责。

第二十条预算执行人员应严格按照预算计划进行执行,不得擅自调整和超支。

第二十一条决算审核人员应对决算结果进行客观和准确的审核,提出改进建议。

第二十二条对工程部预决算管理工作中违反规定或失职渎职行为的人员,应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预结算工作细则

预结算工作细则

预结算工作细则一、目的规范预结算工作流程,保障预结算工作的顺利实行;二、适用范围适用于项目所有工程合同的预结算工作;三、定义无;四、职责4.1总经理·审批结算书;·审批确定合同价的预算书;4.2成本分管高层·审核结算书;·审核确定合同价的预算书;4.3工程分管高层·审批结算申请表;·审批保修金结算申请表;4.4工程管理部·填写工程进度付款申请,对欲申请款项的工程质量与进度负责;4.5成本管理部·组织工程预(结算)的编审,对外工程付款的核算,对计价、款项支付的合理性负责;五、工作细则5.1预算(标底)编制5.1.1预算书由成本管理部负责人组织各专业造价工程师、预算员或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编制。

在收到设计管理部提供的施工图纸后,编制按照下述流程进行:明确预算编制范围计量计价自查技术经济指标分析校对审核存档;5.1.2预算编制的依据是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计算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成本信息数据库、信息价、定额以及政府造价部门发布的计价文件等;预算编制的目地是满足成本目标管理的需要、确定招标项目的标底(投标上限)、优化材料设备选型、进行工程款支付、确定合同价;5.1.3预算书由《工程预(结)算书封面》、编制说明、预算汇总表、各专业分部分项工程计价表、主要材料设备清单组成;·预算书按单位工程编制,按单项工程汇总装订成册;·预算由兼职资料员统一编号,编号的原则是:首先按开发项目进行分类,开发项目分期建设,还须用两位阿拉伯数字标明分期数,如zyhy01(中央花园一期),“00”表示项目不分期;其次是用ys与js区分预算和结算;最后按预算编制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以三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如:001、122。

示例如下:zyhy02-ys-018;·编制说明应有工程范围(招标范围)、编制依据、预算价款、暂定事项(暂定量、暂定价)、措施项目、预备金等内容的详细说明;·《主要材料设备清单》主要是用来确定甲购与甲定乙购材料设备单、进行材料设备的选型定版与优化。

工程概(预)算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概(预)算管理实施细则

士程极(疹)算卷理实施佃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线PPP项目土建工程(以下简称“4号线”)概(预)算管理,促进概预算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落实概(预)算管理责任制,提高概(预)算管理水平,增强项目创效能力,根据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概(预)算管理办法》,结合4号线项目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中的“标段经理部”系指4号线土建、装修、铺轨、机电安装施工单位。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中所指的概(预)算管理包括四项内容,即:(一)概算梳理、配合概算修编及评审等;(二)施工图预算编制和洽商;(三)项目综合收益率测算及报批;(四)变更和索赔与反索赔的组价管理。

第四条概(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一)概算管理应遵循“工筹得当、措施到位、费用合理”的原则。

(二)施工图预算管理应遵循“政策用够、费用足额”的原则。

(三)变更、索赔与反索赔组价管理要遵循“依法、合规”的原则。

第五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4号线项目。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六条指挥部工经部是概(预)算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指挥部概(预)算管理工作,指挥部其他部门及相关单位按业务分工协助配合。

第七条指挥部成立概(预)算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成员组长:指挥长副组长:副指挥长、书记、总工程师组员:各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概(预)算日常管理工作。

办公室设在指挥部工经部,办公室主任由工经部部长兼任。

(二)领导小组职责L负责概(预)算管理的策划安排工作。

2.指导指挥部开展概(预)算管理工作。

3.配合公司开展概(预)算管理工作。

4.研究和决策概(预)算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5.审定初步设计概算送审稿、施工图预算洽商稿,以及索赔与反索赔的费用等。

6.加强外部环境的改善,与地方相关部门及单位保持密切沟通。

第八条各部门(单位)工作职责-2-(一)工经部L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地方政府颁布的法律、法规,执行股份公司和公司的相关规定。

工程合同结算管理的制度

工程合同结算管理的制度

工程合同结算管理的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工程项目的合同结算行为,维护公司经济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工程项目的合同结算活动。

二、结算原则1. 公正性:确保结算过程的公开透明,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2. 及时性: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结算,避免无故拖延。

3. 准确性:结算数据必须真实可靠,计算无误。

4. 合法性: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结算活动的合法合规。

三、结算流程1. 预结算:项目开工后,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合同约定,编制预结算报告。

2. 进度结算: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节点,提交进度结算申请,经审核无误后进行支付。

3. 竣工结算:项目完工后,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和质量标准,编制竣工结算报告,经过双方确认后进行最终支付。

四、结算审核1. 内部审核:项目部门应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由财务部门进行初步审核。

2. 外部审核: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结算结果进行独立审核。

3. 异议处理:对于结算过程中出现的异议,应及时沟通解决,必要时可提交仲裁或诉讼。

五、结算支付1. 支付条件:结算金额须经过审核确认无误,且符合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

2. 支付方式:可通过银行转账、支票等非现金方式支付结算款项。

3. 支付时限: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限完成支付,逾期支付可能会产生违约金。

六、责任与处罚1. 违反结算管理制度的,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或行政处罚。

2. 对于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个人或部门,应追究其赔偿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中国建筑工程公司项目预结算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中国建筑工程公司项目预结算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预结算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1、目录总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2、组织机构与职责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3、项目预结算管理策划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4、工程总包预结算管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5、工程分包结算管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66、工程签证(索赔)管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17、奖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48、附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71 总则1. 1 为加强项目预结算管理,规范预结算管理程序,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精细化管理水平,降低工程成本,特制定本办法及实施细则。

1. 2 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局所属各单位的工程项目预结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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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预(结)算工作细则(CCESCC/WI-76)1 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工程预结算管理,提高预结算人员的素质,保证工程预结算的质量和时效,实现项目预算管理、工程签证和索赔管理、项目成本管理和工程竣工结算管理的良性互动,防范风险,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工程预结算管理。

3 职责3.1 公司经营管理部职责3.1.1 负责传达、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预(结)算方面的政策法令,标准和各种相关文件。

3.1.2 协助各分(子)公司、项目部解决在工程预(结)算的编制和审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1.3 解决公司各施工单位之间在工程费用中发生的纠纷。

3.1.4 组织公司年终结算、督促工程竣工结算工作,结算资料装订成册归档。

3.1.6 负责公司工程造价人员的取证、换证、培训等对外联系工作。

3.1.7 负责公司工程预(结)算工作的归口管理。

3.2 公司直属工程项目部经营科职责3.2.1 在工程项目部内行使公司经营管理部的管理职责。

3.2.2 负责组织在项目部施工的公司二级单位编制施工图预(结)算书,负责编制公司二级单位以外的分包单位施工项目的施工图(结)算书,依据合同要求向甲方办理月施工进度款及竣工工程结算。

3.2.3 负责审核在项目部施工的公司二级单位的工程预(结)算,年终向公司经营管理部上报年度工程结算汇总表,一式两份,附结算资料一式一份。

3.2.4 负责审核在项目部施工的公司二级单位以外的分包单位的工程月施工进度及分包结算,每月编制分包工程施工进度文件,分包施工结束后,审核分包结算资料。

3.2.5 工程竣工结算后,负责向公司经营管理部上交一份完整的甲方认可的工程结算资料存档。

3.3 各二级单位经营科职责2.3.1 按单位工程编制施工图预(结)算书。

3.3.2 编制工程结算书,并取得甲方签字盖章认可;按年度上报结算汇总表一式二份,附结算资料一式一份。

3.3.3 负责分包工程结算的审核工作。

3.3.4 按竣工工程项目整理一套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装订成册存档。

4 工作程序4.1 施工图预算4.1.1 由持有工程造价人员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编制。

4.1.2 按土建、安装、电气、自控仪表分专业编制各单位工程预算资料。

4.1.3 熟悉图纸,收集有关的施工规范,质量标准,施工技术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以及施工合同,设计交底记录,图纸会审等与工程造价有关的资料及各类工具手册,了解施工现场条件。

4.1.4 工程量计算应严格按照定额说明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4.1.5 正确选用定额子目,做到工程内容与定额内容相符,在没有合适的定额时,也可采用近似定额系数调整或编制补充定额,要注明“调”或“补”,严禁无根据地乱套定额。

4.1.6 按工程项目套用相应定额子目计算直接费。

4.1.7 按相配套的费用定额及上级有关规定计算各项费用。

4.1.8 进行材料分析,编制材料汇总表。

4.1.9 写好编制说明4.1.10 由持有工程造价人员从业资格证书且从事工程造价工作五年以上的人员审核后,由本单位的主管领导批准并加盖公章,报送甲方或监理单位审批,签字盖章后生效。

4.2 补充预算和预算外费用4.2.1 补充预算是在施工中,因某些原因引起工程数量和项目等发生变化而编制的预算,如设计变更,材料代用,现场签证,地质条件变化,地下大型障碍物处理,施工方案的改变等引起工程量的改变。

4.2.2 预算外费用一般指发包方委托,自然原因而发生的费用,三通一平,设备材料的运输、复检,设备的修理,施工与生产交叉作业等原因发生的施工费用,以及特殊措施费和政策性变化发生的费用。

4.2.3 补充预算和预算外费用都是在原预算中没有包括而需要另外计取的费用,其编制方法与编制施工图预算方法相同。

4.3 平方米造价包干4.3.1 平方米造价包干是在一般住宅和公用设施工程中推选的一种承包方式。

是由甲乙双方根据建造标准协商确定每平方米造价包干标准。

4.3.2 施工图设计与平方米指标所确定的标准有差别时,可根据变化的内容对工程造进行相应的调整。

4.3.3 根据施工图纸和国家有关规定,计算住宅和公用设施工程的建筑面积,套用平方米造价指标,确定工程造价。

4.4 工程量清单计价4.4.1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建设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4.4.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分部分项工程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风险费。

4.4.3 措施项目费包括施工技术措施费和施工组织措施费。

施工技术措施费是按照造价部门发布的消耗量定额及价目汇总表和施工组织设计计算的,如脚手架、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施工排水降水费、大型机械进出厂费及安拆费、垂直运输机械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等。

施工组织措施费是按照造价部门发布的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根据国家和各省有关规定按照一定费率计算的。

如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生活和生产性临时设施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室内环境污染物检测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施工因素增加费、赶工措施费等。

其中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生活性临时设施费属不可竞争性费用,在执行过程中不得随意调整。

4.4.4 其他项目费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包括材料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以及现场签证费和索赔等。

4.4.5 规费是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交纳的费用,在工程计价时应按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4.4.6 税金是指依据国家税法的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由承包人负责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的总称,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应按所属地区计算费率。

4.5 承包工程预算管理4.5.1 项目预算员负责收集预算编制依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招投标书等文件;工程施工图、设计交底、会审记录、地勘报告等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措施)等工程管理文件;施工合同指定的预算定额、估价表、费用定额等定额资料及材料价格信息、主材限价单、政府有关文件、标准、规范等其它资料。

4.5.2 工程签证索赔管理是工程预结算管理的重要环节,项目部应及时做好签证索赔工作。

工程签证索赔资料必须由项目经营负责人审核后,报项目经理批准才能发出。

4.5.3 当施工过程发生设计变更、进度加快、标准提高及施工条件变化等情况时,项目技术员会同项目预算员应及时办理工程签证,报项目经营负责人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后,由项目预算员报送监理工程师和业主。

应将工程的施工变更解决于签证阶段,防止和杜绝索赔事件的发生。

4.5.4项目预算员按施工图、经济技术签证、设计变更等经济技术资料计算工程造价,并根据合同文件、计价依据等认真核实工程量、单价及各项费用的计取。

4.5.6 项目经理向业主报送已完工程量报表时,应根据合同及有关规定,将确认的签证索赔价款一并报送业主,并与业主积极对接,共同确认当期进度价款。

4.6 承包工程结算管理4.6.1 工程竣工结算由项目经理具体组织。

原则上安排专人负责结算资料的编制及核对工作,工程结算未完,项目经理不应对执行结算资料编制和核对的专人另行安排工作。

4.6.2 工程完工后,项目经理应组织项目部相关人员进行结算交底。

设计变更签证和相关经济资料交经办预算员核对。

原则上结算经办预算员应为原项目预算员。

4.6.3 工程竣工后,项目部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业主递交完整的工程结算竣工资料。

项目部应尽早向业主递交工程竣工结算资料,不得出现因本施工单位的原因而延迟报送工程结算资料的情况。

4.6.4 在工程竣工结算资料提交前,项目经理应组织技术、供应人员、财务会同项目经营负责人和结算编制人员进行周详的结算策划工作,制定好结算策略和方法,以期确保取得良好的结算效果。

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编制完毕并确认无漏项后,由项目经营负责人审核,项目经理审批签字确认,加盖公章后报业主,并让业主在资料发放登记簿上签字。

4.6.5 竣工结算递交业主后,应积极敦促并配合业主及时做好结算的审核、确认工作。

结算审核过程中,遇有造价下调幅度较大或鉴于各种原因结算未能继续核对等情况,必须报告项目经理,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和措施。

报业主的工程结算经建设单位和审计机构审核后,经项目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签章。

4.6.6 工程结算审定后经办预算员负责及时将审定的工程结算送交项目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与业主办理财务决算。

甲供材料价款的扣除、采保费的分摊等事项均应属于财务决算的范畴。

4.6.7 全公司各单位都应建立系统的成本分析机制。

每个工程项目竣工后,均应由项目经理组织本项目的施工技术、经营、财务、物资等有关人员对项目成本进行全面系统分析。

对中标价、计划成本、实际成本、竣工结算价中各项消耗量和费用指标加以全面分析对比,找出差距,分析原因,形成详细的商务报告(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工程量明细、工程结算额明细表、工程结算费用分解表、结算情况分析、合同履行情况、预结算管理情况等),将书面报告和电子版一并交经营管理部存档,由经营管理部建立各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数据库,作为今后成本管理的依据。

各单位必须将这种成本分析作为企业的基础性工作来做。

4.6.8 分包工程结算应按合同规定编制工程结算书,发包管理单位的工程管理部门、经营管理部门审核,质量安全部门、财务部门等会签,发包管理单位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经公司监察审计部审批认可,签字盖章后生效。

4.7 分包工程结算4.7.1 在工程分包施工合同书签订后,由承包方编制施工图预算,发包管理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总价包干的依据。

4.7.2 分包工程结算应按合同规定编制工程结算书,发包管理单位的工程管理部门、经营管理部门审核,质量安全部门、财务部门等会签,发包管理单位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经公司监察审计部审批认可,签字盖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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