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结算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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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预结算审核管理制度

工程预结算审核管理制度

工程预结算审核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预算编制与审核工作,确保工程造价预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预算编制1. 预算编制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和工程量清单制订工程造价预算。

2. 预算编制应充分考虑工程地理位置、环境特点、技术要求等因素,合理确定主要费用构成和费率。

3. 预算编制须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杜绝虚假、夸大等违规现象。

三、预算审核1. 预算审核须由专业技术人员和财务人员相互配合进行,确保审核结果的客观准确。

2. 预算审核应重点审查工程量清单、人工费用、材料费用、机械设备费用等项目,确保各项费用合理。

3. 预算审核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形成书面通报,责任人应及时整改,经审核后再行通过。

四、预算管理1. 预算编制完成后,应按规定流程报送相关部门备案,确保预算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 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发生工程变更或其他事项影响造价的,应及时调整预算,报备相关部门后方可执行。

3. 预算管理过程中如发现违规行为或财务风险,应立即上报项目负责人和相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五、监督检查1. 预算审核管理需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预算审核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2. 监督检查应注意重点把握工程量清单、费用构成、资金使用情况等重点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

3. 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确保预算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规范性。

六、培训与奖惩1. 针对预算编制与审核人员,应定期开展相关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水平和质量意识。

2. 对预算工作中表现优秀的人员应予以奖励,鼓励更多人员积极参与预算管理工作。

3. 对预算工作中出现违规行为的人员应给予相应处罚,并记录在案,以警示他人。

七、其他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对于未尽事宜由项目负责人和相关部门协商解决。

以上制度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执行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项目部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

项目部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

项目部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一、总论为规范项目部工程预结算管理,提高工程造价控制水平,保证工程质量,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二、应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工程预结算管理工作。

三、责任分工1. 项目经理负责制定项目部工程预结算管理计划,并监督落实;2. 财务部门负责审核预算,并提供相关数据支持;3. 技术部门负责提供工程技术支持,并核实预算的合理性。

四、管理制度1. 预算编制项目部在启动工程前需制定完整的预算计划,包括项目概况、造价结构、材料价格、工程量清单等详细内容。

预算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2. 预算查验项目部需按照预算计划对工程造价进行详细核算,包括材料成本、人工费用、设备费用等,确保预算与实际情况一致。

3. 预算调整如实际工程造价与预算计划有较大差异,项目部需及时调整预算,并报请相关部门批准。

同时需要对预算调整的原因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说明。

4. 预算管理项目部需建立健全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包括预算编制、核算、调整和监督等环节。

同时要加强对工程造价的监控和控制,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5. 预算审核项目部需定期对预算进行审核,包括工程量清单、施工方案、材料价格等内容。

如有不合理之处,应及时纠正,并报请相关部门批准。

6. 预算执行项目部需按照预算计划执行,确保工程造价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如需调整,须得到上级部门批准。

七、监督检查1. 上级部门对项目部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如有违规行为,应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2. 内部监督机制要健全,确保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3. 如有发现造价异常情况,需立即进行调查处理,并采取相应措施。

八、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2. 对于本制度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及时反馈;3.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项目部负责人所有。

以上便是项目部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项目部全体员工严格遵守,确保工程造价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共同努力,为工程建设事业做出贡献。

工程部预决算管理制度模板

工程部预决算管理制度模板

工程部预决算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部预决算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部门所有相关预决算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部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保证预决算管理工作的规范和顺利进行。

第二章预算编制第四条工程部每年年初,根据公司的年度计划和业务发展需要,制定年度预算计划。

第五条年度预算计划应包括项目经费、人员经费、设备采购费用、办公费用等内容。

第六条预算编制应遵循科学、合理、严谨、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照预算编制要求进行。

第七条工程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年度预算计划,确保预算的准确性和实施性。

第八条预算编制应注重财务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造成预算超支现象。

第三章预算执行第九条预算执行应严格按照预算计划进行,不得擅自调整预算内容和金额。

第十条工程部应建立预算责任制,明确预算执行人员的责任和权利。

第十一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需调整预算内容和金额,应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十二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如出现资金紧张情况,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第十三条预算执行应注重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成本的控制,避免造成浪费现象。

第十四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如出现超支情况,应及时进行调整,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稳定性。

第四章决算审核第十五条工程部每年年底,应对年度预算进行决算审核,保证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第十六条决算审核应由专门的审核人员进行,确保审核结果的客观和准确。

第十七条决算审核应注重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成本的控制,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八条决算审核结果应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根据审核结果进行调整和改进。

第五章相关责任第十九条工程部负责人应对预决算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性负责。

第二十条预算执行人员应严格按照预算计划进行执行,不得擅自调整和超支。

第二十一条决算审核人员应对决算结果进行客观和准确的审核,提出改进建议。

第二十二条对工程部预决算管理工作中违反规定或失职渎职行为的人员,应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工程预结算操作手册与标准流程作业指导书

工程预结算操作手册与标准流程作业指导书

工程预结算操作手册与标准流程作业指导书第1章工程预结算概述 (3)1.1 工程预结算的定义与作用 (3)1.1.1 定义 (3)1.1.2 作用 (3)1.2 工程预结算的编制原则与方法 (4)1.2.1 编制原则 (4)1.2.2 编制方法 (4)第2章工程预结算的前期准备 (5)2.1 收集相关资料 (5)2.1.1 项目立项资料 (5)2.1.2 设计文件 (5)2.1.3 工程量清单 (5)2.1.4 施工组织设计 (5)2.1.5 工程合同及协议 (5)2.2 分析工程特点及合同条件 (5)2.2.1 工程特点分析 (5)2.2.2 合同条件分析 (5)2.3 确定预结算编制方案 (6)2.3.1 预结算编制依据 (6)2.3.2 预结算编制方法 (6)2.3.3 预结算编制步骤 (6)2.3.4 预结算编制要求 (6)第3章工程量清单编制 (6)3.1 工程量清单的组成与分类 (7)3.1.1 组成 (7)3.1.2 分类 (7)3.2 工程量清单编制方法与要求 (7)3.2.1 编制方法 (7)3.2.2 编制要求 (7)第4章定额套用与换算 (8)4.1 定额选择与套用原则 (8)4.1.1 定额选择原则 (8)4.1.2 定额套用原则 (8)4.2 定额换算方法与注意事项 (8)4.2.1 定额换算方法 (8)4.2.2 定额换算注意事项 (8)第5章工程量清单计价 (9)5.1 计价依据与计价方法 (9)5.1.1 计价依据 (9)5.2 工程量清单计价操作步骤 (9)5.2.1 收集计价依据 (9)5.2.2 熟悉施工图纸及施工方案 (9)5.2.3 编制工程量清单 (10)5.2.4 计算工程量 (10)5.2.5 确定综合单价 (10)5.2.6 计算工程费用 (10)5.2.7 考虑其他相关费用 (10)5.2.8 撰写工程量清单计价报告 (10)第6章预算价格编制与审核 (10)6.1 预算价格的组成与计算方法 (10)6.1.1 价格组成 (10)6.1.1.1 直接工程费 (10)6.1.1.2 间接工程费 (10)6.1.1.3 利润 (10)6.1.1.4 税金 (10)6.1.1.5 风险费用 (11)6.1.2 计算方法 (11)6.1.2.1 直接工程费计算 (11)6.1.2.2 间接工程费计算 (11)6.1.2.3 利润计算 (11)6.1.2.4 税金计算 (11)6.1.2.5 风险费用计算 (11)6.2 预算价格审核要求与流程 (11)6.2.1 审核要求 (11)6.2.1.1 合法性 (11)6.2.1.2 合理性 (11)6.2.1.3 完整性 (11)6.2.1.4 准确性 (11)6.2.2 审核流程 (11)6.2.2.1 提交预算价格 (11)6.2.2.2 初审 (12)6.2.2.3 复核 (12)6.2.2.4 审定 (12)6.2.2.5 反馈 (12)6.2.2.6 公示 (12)第7章税金与规费计算 (12)7.1 税金计算方法与标准 (12)7.1.1 税种概述 (12)7.1.2 税金计算方法 (12)7.1.3 税金计算标准 (12)7.2 规费计算方法与标准 (12)7.2.1 规费概述 (12)7.2.3 规费计算标准 (13)第8章预结算文件的编制与提交 (13)8.1 预结算文件的内容与格式 (13)8.1.1 内容概述 (13)8.1.2 格式要求 (13)8.2 预结算文件的编制要求与提交流程 (14)8.2.1 编制要求 (14)8.2.2 提交流程 (14)第9章预结算审核与调整 (14)9.1 预结算审核的组织与流程 (14)9.1.1 审核组织构建 (14)9.1.2 审核流程 (14)9.2 预结算调整的方法与原则 (15)9.2.1 调整方法 (15)9.2.2 调整原则 (15)第10章工程结算与支付 (15)10.1 工程结算的基本流程与要求 (15)10.1.1 工程结算概述 (15)10.1.2 工程结算的基本流程 (15)10.1.3 工程结算的要求 (16)10.2 工程支付的操作规范与风险防控 (16)10.2.1 工程支付的操作规范 (16)10.2.2 工程支付的风险防控 (16)10.3 工程结算资料归档与管理 (16)10.3.1 工程结算资料的归档 (16)10.3.2 工程结算资料的管理 (16)第1章工程预结算概述1.1 工程预结算的定义与作用1.1.1 定义工程预结算是指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根据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量清单、合同条款及相关规定,对工程项目的造价进行预测和计算的过程。

工程合同结算管理的制度

工程合同结算管理的制度

工程合同结算管理的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工程项目的合同结算行为,维护公司经济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工程项目的合同结算活动。

二、结算原则1. 公正性:确保结算过程的公开透明,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2. 及时性: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结算,避免无故拖延。

3. 准确性:结算数据必须真实可靠,计算无误。

4. 合法性: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结算活动的合法合规。

三、结算流程1. 预结算:项目开工后,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合同约定,编制预结算报告。

2. 进度结算: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节点,提交进度结算申请,经审核无误后进行支付。

3. 竣工结算:项目完工后,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和质量标准,编制竣工结算报告,经过双方确认后进行最终支付。

四、结算审核1. 内部审核:项目部门应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由财务部门进行初步审核。

2. 外部审核: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结算结果进行独立审核。

3. 异议处理:对于结算过程中出现的异议,应及时沟通解决,必要时可提交仲裁或诉讼。

五、结算支付1. 支付条件:结算金额须经过审核确认无误,且符合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

2. 支付方式:可通过银行转账、支票等非现金方式支付结算款项。

3. 支付时限: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限完成支付,逾期支付可能会产生违约金。

六、责任与处罚1. 违反结算管理制度的,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或行政处罚。

2. 对于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个人或部门,应追究其赔偿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建筑公司预结算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预结算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预结算管理制度预结算管理制度的核心在于对工程项目的成本进行预测和控制。

制度应当明确预结算的定义、目的、责任主体、编制流程、审核程序以及调整机制。

以下是该制度的具体框架:一、定义与目的预结算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根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相关市场价格信息,对工程项目的预期成本进行预测的过程。

预结算的目的在于为项目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帮助管理层合理分配资源,有效控制成本,预防和减少经济损失。

二、责任主体预结算工作应由专业的预算人员负责,他们需要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同时,项目经理、财务部门和采购部门等相关部门也应参与到预结算的编制和审核过程中,确保预结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三、编制流程预结算的编制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收集资料:包括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历史成本数据等。

2. 分析市场:调研人工、材料、设备的市场价格变动。

3. 编制预算:根据收集的资料和市场分析结果,编制初步的预结算。

4. 审核修改:由项目经理和财务部门对预结算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

5. 最终审定:经过反复修订后,形成最终的预结算报告。

四、审核程序预结算的审核程序应当严格,确保预结算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审核程序包括:1. 预结算的合规性审查:确保预结算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2. 成本合理性审查:分析预结算中的成本是否合理,是否有超出常规的部分。

3. 经济性审查:评估预结算的经济性,确保项目的投资回报率。

五、调整机制由于建筑项目周期长,市场环境变化快,预结算需要有一定的灵活性。

因此,制度中应包含预结算的调整机制,当遇到重大设计变更、市场价格波动等情况时,应及时调整预结算,以适应变化。

六、监督与考核为了确保预结算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需要建立一套监督和考核机制。

监督机制包括定期的预结算执行情况检查,以及对预算偏差的分析。

考核机制则应结合项目实际成本与预结算的差异,对相关人员和部门进行绩效评价。

《作业指导书(施工方案)》编制、审核管理办法

《作业指导书(施工方案)》编制、审核管理办法

《作业指导书(施工方案)》编制、审核管理办法按照集团质量管理制度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要求各项目部仔细学习,并严格贯彻执行。

作业指导书(施工方案)是对工程质量控制点编制的详细的、可操作的作业文件。

质量控制点主要是指特殊过程和关键工序,其设置要求视质量影响大小、危害程度及质量控制的难度而定。

选择质量控制点至少应包括:灌注桩、深基坑支护、地下连续墙、群桩土体开挖、深基坑降水、混凝土预制构件湿接头浇筑、混凝土地下结构防水、坡屋顶屋面防水、大体积混凝土浇筑、预应力混凝土钢筋张拉、粗钢筋连接、钢筋焊接、后浇带、外墙外保温系统、大型特殊钢结构焊接等。

项目部应对本工程的特殊过程、关键工序进行专项方案确认,在其施工前编制作业指导书,其编制应以操作要点和工艺为核心内容。

现对其编制内容及审批程序做如下规定:1、编制内容1.1、适用范围,明确编制目的,列出编制依据。

1.2、施工准备1.2.1材料:所用材料有出厂质量证明文件,需经过试验合格,符合现行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要求,在其有效期内使用。

特殊材料还应要求有当地准用证明文件,如外加剂的使用。

1.2.2人员条件:各岗位人员上岗均需满足公司制定的岗位能力标准要求,尤其特殊作业人员的资格上岗条件应与工程特点相适应。

1.2.3施工机具:需经校验合格,并按公司《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进行维修保养,其性能、参数、数量应满足施工组织的要求。

1.2.4作业条件:上道工序已施工完毕,能充分满足下道工序的作业要求。

1.3、施工工艺1.3.1施工工艺流程:强调工序操作的先后顺序,使操作者明白施工作业程序1.3.2操作要点:根据工程特点逐条详细说明,要求具体、有可操作性,防止空洞、无针对性及重复罗列。

1.4 、施工措施的编制内容1.4.1 技术措施:从技术角度应充分考虑工序间歇和“四新”技术应用。

1.4.2质量通病防治:结合工程特点,对容易出现不满足设计要求及使用功能的部位进行预控。

工程项目预结算制度

工程项目预结算制度

工程项目预结算制度一、预结算概述预结算是指项目施工前,运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理论和方法,对工程项目所需资源进行分析、估算和计算,确定建设项目的经济投资和财务预算内容,包括建设工程的总费用、建设工程费用构成和管理费用等。

预结算的过程中,需要详细测算工程项目所需劳动力、材料和机械设备的数量和价格,综合考虑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结合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对工程成本进行科学合理的预测和控制,最终确定工程项目的总费用。

二、预结算制度的主要内容1、预结算编制:在项目立项阶段,由项目招标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造价咨询公司或建设单位内部的造价管理部门编制项目工程的预算,包括建设工程总费用、建筑材料、劳动力、机械设备等各项费用的预算。

2、预结算审核:项目的预算由专业的造价管理人员进行审核,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真实性,并进行必要的修订和调整。

3、预算控制:根据预算编制结果,建立完整的预算控制体系,对工程项目的成本进行有效控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造价问题,确保工程项目按照预算要求进行。

4、预算管理:建立项目工程造价管理档案,对项目的建设过程中的所有造价数据和信息进行归档管理,为后期的项目审计和财务结算提供依据和支持。

5、预算调整: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市场变化,及时对预算进行修订和调整,确保项目的成本控制和经济效益。

三、预结算制度的管理流程1、项目立项:由项目招标单位或建设单位根据项目需求和可行性研究结果,确定项目的立项方案和预算范围。

2、预算编制:根据项目的设计方案和技术要求,由专业的造价管理人员编制项目的预算,包括总费用、建筑材料、劳动力、机械设备等各项费用的估算和计算。

3、预算审批:项目的预算应由项目的决策者和财务部门进行审批,并签署相应的合同和协议,确保预算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4、预算实施:项目的实施阶段,建立预算管理机制和控制系统,对工程项目的成本进行有效控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造价问题。

5、预算结算:项目竣工后,由项目招标单位或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的预算进行核算和结算,确保预算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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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版号:工程结算作业指导书(讨论稿)编制造价部日期2008-04-16审核日期批准日期修订记录日期修订状态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工程结算作业指导书1.目的为加强金帝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工程预结算的规范化管理,结合工程造价形成的特点,通过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及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而提高工程预结算工作的效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金帝集团所属成本控制中心及各房地产公司工程结算的控制。

3.职责3.1集团总部成本控制中心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

3.2集团成本控制中心所属各部门及各房地产公司从事工程预结算的计价、审批及其他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3.3监理公司:负责初审竣工资料、结算资料完整性、真实性,变更减少是否漏报。

3.4项目部:详细审查竣工资料、结算资料完整性、真实性及变更减少是否漏报,会签结算资料。

3.5总工:会签结算资料。

3.6成本控制中心:复核审查竣工资料、结算资料完整性、真实性及变更减少是否漏报,会签结算资料。

初审结算,复核结算,化解结算分歧,负责结算定案。

3.7公司领导层:化解结算分歧,结算定案,在结算审定单签字。

4.方法与过程控制4.1 工程结算工作应遵循的原则:4.1.1廉洁奉公原则:工程结算工作中,应始终以公司利益为最高利益,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严禁主动索要或被动接受财物,如出现损公肥私性质的不正当计价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1.2多级审核原则:工程结算应建立起结算人员之间、部门之间等的编制及审核控制体系;工程结算皆须经过多级审核,各级在审核过程中应认真仔细,有关手续资料的签字、盖章等务必齐全、有效,否则不得办理结算。

4.1.3 准确高效原则:工程结算中的各项计算应准确、清晰、合规,具有很高的准确度,体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同时工程结算工作应保持较高的工作效率,做到及时帐清。

4.1.4可复查性原则:工程结算工作的全过程应有详细、真实的记录及完善的资料管理制度,量价计算过程、审批记录等文件、资料应具备完全的可复查性。

4.2.工程结算的办理:4.2.1单体总包、分包工程结算管理的办法:4.2.1.1承包商提交竣工资料、结算资料、填写《工程结算申请报告》。

4.2.1.2 监理公司初审竣工资料、结算资料。

并填写《工程结算申请报告》、《工程结算资料审查意见表》。

4.2.1.3除合同已有明确规定需由政府做验收的外,其他一律要填写《工程验收证明书》,涉及到各方均要签字才能生效。

4.2.1.4 项目部审查结算资料,应要求施工单位整理从开工到竣工的所有结算资料,并列出详细的结算清单一览表。

用于结算的资料必须完整、签章齐备、编号准确并装订成册。

4.2.1.5 一般情况下,应将结算资料一并报齐,对于现场签证等,用于结算的敏感性资料不予补报或补签。

结算中所有资料必须是原件,不能有任何复印件,且必须加盖公章才能生效。

4.2.1.6 项目部应对工期奖罚、物资款项、总包管理费、施工期间水电费及其他所有款项、责任作出说明,填写《工程结算申请报告》、《工程结算资料审查意见表》后报总工程师于《工程结算申请报告》、《工程结算资料审查意见表》签署意见后转成本控制中心审核。

4.2.1.7 成本控制中心造价采购部工程师应在审核施工方报送的工程结算之前应还负责准备用于工程结算的资料(属我方资料,当对承包商提供的资料有疑义时,用于核对),列清单并签字。

工程结算工作的必备资料主要包括:招标书、招标答疑、承包商投标书、工程合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图纸会审记录、开工竣工报告、施(竣)工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甲供材供应统计表、甲方定价通知、双方达成一致的预算书、工程奖罚记录情况表、水电费扣减表、其他与工程结算相关的双方确认的协议和备忘录、政府关于工程造价的政策以及承包商/供货商提供的结算书等。

4.2.1.8造价采购部工程师在结算工作进行前,应先填写《承包单位履约情况调查表》发至项目部、总工及成本控制中心合约部签注意见后开始工程结算审核。

工程结算进行前,至少阅读一遍合同,重点复核:工程内容、甲供材、水电费、结算方式、结算时间、保固金、工期和质量奖罚等;对承包商提供的工程结算文件中,存在易产生歧意、表示不清晰的文件,退回经办人。

4.2.1.9造价采购部在审核施工方报送的工程结算之前,应由造价采购部第一核算员分土建、安装专业对结算工程全部内容逐项计算工程量,形成工程量计算书及计算说明(应统一按A4格式编制,计算书应有索引目录,工程量计算式应字迹工整,各工程数据应有详细标注或注释),依据工程量计算结果编制工程结算书及结算编制说明。

工程结算书应按合同计价模式(总价包干合同、单价包干合同或按实结算合同)分部分项详细编制:(1)、总价包干合同计价模式分项内容:a、原投标报价分部分项;b、设计变更增减分部分项;c、经济签证分部分项;d、扣、罚款分部分项;(2)、单价包干合同计价模式分项内容:a、原合同单价内容分部分项;b、新增项目单价内容分部分项;(3)、按实结算合同计价模式分项内容:a、施工图内容分部分项;b、设计变更增减分部分项;c、经济签证分部分项;d、扣、罚款分部分项;造价采购部第一核算员在完成编制工程结算书及结算编制说明基础上,审核施工方送审结算书的详细内容(包括编制说明),对送审结算书的项目内容都要逐一审核其量、价、费。

对于影响工程造价较大的分部分项,如工程量大、单价高的子项要重点审核。

第一核算员审核完成拟结算审核书及审核报告初稿。

造价采购部第二核算员复核第一核算员的结算成果及审核结果,原则上对所审核全部量、价、费负责,特殊情况下由部门经理允许只复核基础、主体结构、外墙装饰项目,对其余项目均采用局部抽算的形式复核,复核结果报部门经理,由部门经理安排一、二核算员核对审核差异,并由第一核算员编制初审结算书、初审报告。

造价采购部(副)经理重点抽查审核结果,并确认初审结算书及审核报告。

4.2.1.10造价采购部审核结果送成本控制中心审控分析部复审。

审控分析部工程师对初审结果进行复核,对于影响工程造价较大的分部分项,如工程量大的分项、单价高的分项要重点复核(如必要可逐项复核),发现问题及时反应、沟通。

复审完成形成结算复审书、复审报告并签字。

审控部(副)经理终点抽查复审结果,并在结算复审书及复审报告中签字。

4.2.1.11审计控制部复审结果及造价采购部审核结果报送成本控制中心总监助理审查,初审、复审差距超过下表偏差范围,由成控总监助理协调造价部及审控部核对差距,形成核对报告(须说明差距原因分析),并形成结算审核内部核对稿,造价采购部及审控分析部造价工程师、部门经理及总监助理在核对报告、内部核对稿中签字并报送成本控制中心(副)总监审批;初审、复审差距在下表偏差范围以内,由成控总监助理协调修改并形成结算审核内部核对稿、审核报告,造价采购部及审控分析部造价工程师、部门经理及总监助理在内部核对稿中签字并报送成本控制中心(副)总监审批。

单位工程造价偏差率偏差值10万元以内 3.0% 3000元50万元以内 2.5% 12500元100万元以内 2.0% 20000元500万元以内 1.5% 7.5万元1000万元以内 1.2% 12万元3000万元以内 1.0% 30万元5000万元以内0.8% 40万元1亿元以内0.5% 50万元4.2.1.12成本控制中心(副)总监审批确认后,造价采购部、审控分析部、成控总监助理、成控(副)总监会签《工程结算核对审批单》报集团常务副总裁审批。

4.2.1.13集团常务副总裁审批签字后,成本控制中心发文施工方予以核对,核对地点为工程所在地方。

同时由总监助理组建临时核对小组与承包方核对小组联席结算核对会议,核对小组在核对过程中要注意记录双方的分歧点,发现问题及时反应、沟通,并整理核对联席会议纪要。

4.2.1.14结算核对完成后,造价采购部编制终审结算书及终审报告及《工程经济指标分析表》。

结算终审报告应详细列明双方造价分歧明细、原因、汇总。

并依据与承包方核对后结算结果填写《结算审核意见书》并报送成控中心总监助理、(副)总监及集团常务副总裁核定。

4.2.1.15《结算审核意见书》(一式四份)发文承包方(记录签发时间),承包方在规定时限(15日历天)内确认或提交书面反馈意见报告(如有分歧争议,按4.3结算分析处理)。

4.2.1.16承包方确认《结算审核意见书》后,造价采购部编制《工程审核结果定案通知书》(一式四份),成控中心造价采购部、审控分析部、总监助理、(副)总监签字后由造价部文员发放承包方确认盖章后,报送集团常务副总裁审批并盖章。

4.2.1.17由造价采购部文员负责完整结算资料的归档。

1)定案通知书2)工程经济指标分析表3)工程结算审定单4)终审审核报告及终审结算书5)工程结算核对审批单6)结算审核内部修正(核对)稿及内部核对报告7)初审结算书及审核报告、复审结算书及审核报告8)招标书9)承包商投标书10)承包商投标书11)工程合同1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3)开工、竣工报告14)施工、竣工图纸15)工程竣工验收资料16)图纸会审纪要17)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技术联系单18)工程费用变更单19)甲供材供应统计表20)甲方认质认价材料价格确认表21)双方达成一致的预算书22)工程奖罚记录情况表23)水电费扣减表24)各期拨款申请表25)施工记录表26)施工单位送审的结算书27)施工单位送审的工程量计算稿28)第一、二核算人的审核结算书29)成本控制部计算稿及审核后的结算书30)核对联席会议纪要31)其它4.2.2 零星分包工程结算管理的办法4.2.2.1承包商提交竣工资料、结算资料、填写《工程结算申请报告》。

4.2.2.2项目部初审竣工资料、结算资料。

并在《工程结算申请报告》上签署意见。

4.2.2.3除合同已有明确规定需由政府做验收的外,其他一律要填写《工程验收证明书》,涉及到各方均要签字(部分特殊工程须另加盖公章)才能生效。

4.2.2.4 项目部审查结算资料,应要求施工单位整理从开工到竣工的所有结算资料,并列出详细的结算清单一览表。

用于结算的资料必须完整、签章齐备、编号准确并装订成册。

4.2.2.5 一般情况下,应将结算资料一并报齐,对于现场签证等,用于结算的敏感性资料不予补报或补签。

结算中所有资料必须是原件,不能有任何复印件,且必须加盖公章才能生效。

4.2.2.6 项目部应对工期奖罚、物资款项、总包管理费、施工期间水电费及其他所有款项、责任作出说明,填写《工程结算申请报告》后报总工程师于《工程结算申请报告》、签署意见并转成本控制中心审核。

4.2.2.7 成本控制中心造价采购部工程师还负责准备用于工程结算的资料(属我方资料,当对承包商提供的资料有疑义时,用于核对),列清单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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