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建设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
预结算管理办法

预结算管理办法细则为了加强、规范项目预结算管理工作,为了使预、结算管理工作达到制度化、程序化,建立和健全预、结算工作制度,提高预、结算质量,促进单位经济管理,降低工程成本,充分发挥经济效益,制定本细则。
第1条项目预结算的工作内容项目预结算的工作内容主要分为:工程预、结算编制、统计报表编制、分包及物资结算(劳务分包结算、专业分包结算、物资结算)。
第2条工程预结算的编制及审查2.1 项目预、结算书的编制2.1.1 工程开工前公司经营部根据施工图纸、工程施工合同、现行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工程实际情况、施工组织设计、结合上级下达的材料节约率和成本降低指标、公司的有关规定计算确定项目目标成本,经公司常务副总和总经理审批确认后,作为项目控制成本支出的标准。
2.1.2在工程开工后一个月内由项目商务人员根据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图纸、现行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施工组织设计对工程项目进行各专业分层分段的预算编制,并同时编制工料机分析表和费用汇总表。
报公司经营部审核并备案。
2.1.3在施工过程中,掌握施工动态,积极收集完整的结算资料和索赔资料。
根据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图纸会审记录、洽商变更、经济签证、技术通知单、价格签认单等经济资料编制预、结算书。
2.1.4 编制预、结算必须充分熟悉施工图纸及施工现场,了解设计图和工程全貌,对施工图中存在的问题需和项目技术人员协商,妥善解决。
与此同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也要同步进行,可以把预、结算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先行确定,若某些工程不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则应把预、结算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向有关人员了解清楚,以防止编制的预、结算脱离现场,脱离实际,影响预、结算质量。
2.1.5 工程量的计算:必须按照规定的计算规则,按照一定的程序和统筹的方法依次进行,防止重复和遗漏,在检查时,易于理解和核对。
2.1.6 工程量汇总:工程量计算完毕经仔细核对无误后,根据预算定额内容和计量单位要求,按分部分项工程的循序逐项汇总,整理列项。
中国建筑工程公司项目预结算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中国建筑工程公司项目预结算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一、总则为规范中国建筑工程公司项目预结算工作,提高预结算质量,保障工程款支付安全,制定本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二、预结算组织1.中国建筑工程公司项目预结算由总部下属的预结算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
2.预结算部门应具备一定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能力,由专业技术人员和财务人员组成。
三、预结算编制1.项目预结算编制前,需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并由总部相关部门进行审定。
2.预结算编制需遵循国家相关工程造价管理标准和规定,按照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3.预结算编制需要综合考虑项目的施工组织、工程进度、材料价格、人工费用等因素,并与设计单位进行沟通和协调。
4.预结算编制材料包括工程量清单、工程造价计算表、费用分析表等,需要标明编制日期和编制人员。
四、预结算审查1.预结算编制完成后,需进行内部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费用计算的合理性、文件的完整性等。
2.预结算审查应当由不同岗位的人员参与,包括技术、财务、法律等方面的人员。
3.预结算审查需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并在审查过程中记录审查意见和结论。
4.预结算审查完成后,需将审查意见和结论及时通知预结算部门,并指导其进行修改完善。
五、预结算报审1.预结算报审应当由总部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包括技术、财务、法务等部门的人员。
2.预结算报审需确认预结算编制的准确性、合理性,并核对是否符合国家相关工程造价管理标准和规定。
3.预结算报审需对审查意见进行复核,并评估对总体工程造价的影响和调整措施。
4.预结算报审通过后,需提交公司领导审批,并成为项目最终的结算依据。
六、预结算管理1.项目预结算报审通过后,预结算部门需将预结算结果公示,并保持与项目各方沟通和协调。
2.预结算部门需建立项目资金支付计划,并根据项目进度和实际情况及时安排资金支付。
3.预结算部门需定期对已结算项目进行复核,并与验收部门核对结算结果。
4.预结算部门需建立项目档案,包括预算和结算文件、审查意见和结论、资金支付记录等。
工程公司预结算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工程预结算工作,加强工程造价管理,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人员配备
1. 成立专门的预结算管理小组,由公司成本管理部、项目管理部、设计管理部等
部门人员组成。
2. 预结算管理小组应具备高素质、专业能力强、责任心强的人员,确保预结算工
作的顺利进行。
三、招投标期间
1. 逐字逐句分析招标文件要求,认真核算工程量,研究措施费用,对招标中隐含
的各种因素进行周全考虑。
2. 预结算人员应参与合同签订条款的讨论和学习,确保合同条款的合理性和可操
作性。
四、施工期间
1. 将清单转换成施工预算,制定成本目标,定期总结分析,形成造价控制的动态
及良性循环。
2. 预结算人员应定期到现场收集相关结算资料,确保结算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五、结算期间
1. 整理平时积累的素材,全员参与开结算大会,确保结算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2. 预结算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出竣工结算书,交部门领导审核。
六、工程签证、索赔
1. 预结算人员应深入现场,做好签证和索赔的工作。
2. 办理延长工期的签证的条件:
a. 增加合同以外的工作;
b. 业主原因导致;
c. 不可抗力因素。
七、制度执行与监督
1. 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确保预结算工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2. 公司定期对预结算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八、附则
1. 本制度由公司成本管理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实施本制度,公司预结算工作将更加规范、高效,为公司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建设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附件: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结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建设工程投资管理的需要,规范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业”)建设工程结算管理工作,实现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工程结算是指对煤业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以及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拨付、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竣工结算等工程价款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中工程竣工结算是指参与煤业工程建设的承包商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完成所承包的工作,经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向项目法人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
第四条本办法中工程竣工结算总报告是指由项目法人编制的、反映建设工程全部建安投资的总结性文件。
(见附件一)。
第五条本办法中工程结算范围为同一批准概算建安工程项目下的工程价款结算工作。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煤业独资或控股(含间接控股)建设的新、扩、改建电源、煤矿、港口工程项目。
第七条本办法的主要编制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
(二)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4]369号)。
(三)《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办法(B版)》(煤业煤化[2010]120号文)。
(四)《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办法》(煤业煤化[2010]156号)。
(五)《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执行概算实施管理办法》(煤业煤化[2010]143号)。
第二章工程结算的管理第八条煤业煤化工事业部是火电工程建设结算的归口管理部门,煤炭事业部是煤矿工程建设结算的归口管理部门,物流事业部是港口建设工程结算的归口管理部门,在工程结算过程中的主要职责是:(一)制定煤业建设工程结算管理办法;(二)协调工程结算活动中的重大争议和纠纷;(三)批复工程竣工结算超批准执行概算建安工程费及相应基本预备费的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总报告;对竣工结算控制在执行概算建安工程费用及相应基本预备费之内的竣工结算总报告进行核备;(四)负责汇总、总结煤业建设工程结算工作,为完善《煤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标准》(工程量部分)积累资料;(五)负责检查、指导煤业建设工程结算管理工作。
深圳地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201907

深圳地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深圳地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预(结)算编审工作,有效地控制和确定建设工程造价或费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深圳地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铁建设)作为建设单位的建设工程项目的预(结)算业务办理。
第三条【工作事项】建设工程预(结)算包括:建设工程控制价(标底)、货物及设备采购合同标的估价、施工图预算、工程变更估价、工程合同费用索赔、建设工程合同结算等。
第四条【基本原则】工程预(结)算的编审应遵守下列基本原则:(一)遵规守法、合理计价的原则;(二)公平合理、实事求是的原则;(三)遵照合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政府审计、评审】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以下简称评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市本级财政性资金项目工程结算、竣工决算的审核工作,组织实施市本级财政性资金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调查及项目绩效评价等。
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均需报送评审中心评审,并待其出具评审意见后方可办理工程结(决)算款的支付申请手续。
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工程预(结)算依据政府有关规定还须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监督。
非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预(结)算应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审定。
相关部门须根据审计或审定结果开展后续工作。
第六条【费用控制】工程预(结)算通常应控制在按法定程序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或调整、修正概算内。
超过批准概算的应做出特别说明并分析原因,超出项目总概算的应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报批。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七条【造价主管部门职责】造价主管部门(指深铁建设内部负责工程造价管理业务的部门,以下同)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包括制订工程预算、结算管理业务办理流程及操作规则、编审基本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等;(二)对于监管工程负责监督、指导工程的工程预(结)算工作。
包括监督检查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工程预(结)算编制原则的审查,办理工程预(结)算文件备案,组织深铁建设相关部门、合同相关单位共同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工程预(结)算的审计或审查;(三)对需要委托造价咨询单位协助编制、审核工程预(结)算的工程或合同,负责组织招标或直接委托工作,并负责对造价咨询单位的管理;(四)在编制招标文件或合同文件时,在部门职能范围内制订合约各方在工程预(结)算编制、审查、审计各工作环节的职责;(五)按计划将工程预(结)算提交政府有关部门审计或评审,跟进工程预(结)算评审或审计进展状况,并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工程现场的调查、取证;(六)负责建立并保持与政府审计、评审中心、造价行政主管部门良好的沟通渠道,建立正常的业务关系;宣传贯彻工程造价计价政策,指导有关部门对定额、计价资料汇编、计价软件等工具资源的配备,组织造价专业执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建设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2011版)

Q/ZJ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建设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 2011-12-28发布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 1建设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 1 目的为适应紫金矿业集团工程建设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集团公司集团范围内各级工程预结算机构的作用,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规范预结算行为,提高投资效益,特制订本办法。
2 范围本办法规定了紫金矿业集团建设工程预结算的组织体系、职责权限、业务流程、管理要求以及激励措施等。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分支机构、集团全资子公司、集团控股公司,集团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3 组织体系、职责与权限范围3.1 建设工程预结算组织体系与人员管理 3.1.1 紫金矿业集团在建设部设立预结算处,对集团建设工程预结算内部审核按集团公司预结算中心、区域公司及项目建设单位三个层级进行管理。
3.1.2 集团公司预结算中心归集团公司建设部管理,是集团建设工程造价的业务办理机构,由土建、矿建、安装等专业的造价工程师、造价员以及工程经济技术专家组成。
3.1.3 集团公司预结算中心的专业人员,在充分利用集团公司现有资源的前提下,不足部分由集团内部调配或向社会招聘,有必要时可向紫金矿业集团以外的其他单位借用。
3.1.4 集团公司在有条件的区域公司设立集团公司预结算中心代理(机 2构),可与其他职能机构合署办公,或设专、兼职岗位;暂无条件设立的,对区域公司所辖范围的预结算人员进行统筹管理,业务上接受集团公司预结算中心的监督和指导。
3.1.5 项目建设单位预结算管理部门由项目单位自行组建,必要时,可由集团公司或区域公司委派预结算管理负责人。
项目建设单位预结算管理部门业务上接受集团公司预结算中心、区域公司预结算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3.1.6 集团公司建立集团内部工程预结算人员信息库,根据紫金矿业集团工程预结算工作的实际需要统筹调配工程预结算人力资源,各用人单位应予支持和配合。
(完整版)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1.目的为加强集团所属各项目公司工程预结算的规范化管理,结合工程造价形成的特点,通过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及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而提高工程预结算工作的效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所属各项目公司。
3.职责3.1集团总部成本部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
3.2集团所属各项目公司从事工程预结算的计价、审批及其他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4.方法与过程控制(包括原则、一般规定、工程预算管理、工程结算管理、其他规定)4.1 工程预结算工作应遵循的原则4.1.1廉洁奉公原则:工程预结算工作中,应始终以公司利益为最高利益,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严禁主动索要或被动接受财物,如出现损公肥私性质的不正当计价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1.2 多级审核原则:工程预结算应建立起预结算人员之间、部门之间等的编制及审核控制体系;工程预结算皆须经过多级审核,各级在审核过程中应认真仔细,有关手续资料的签字、盖章等务必齐全、有效,否则不得办理预结算。
4.1.3准确高效原则:工程预结算中的各项计算应准确、清晰、合规,具有很高的准确度,体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同时工程预结算工作应保持较高的工作效率,做到及时帐清,以适应工程招标、成本核算、工期等多方面的要求。
4.1.4可复查性原则:工程预结算工作的全过程应有详细、真实的记录及完善的资料管理制度,量价计算过程、审批记录等文件、资料应具备完全的可复查性。
4.1.5合理低价原则:工程预结算工作应以客观事实、工程合同等为依据,充分理解、灵活运用当地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并利用市场竞争、甲方品牌资源等因素,处理好质量、工期与成本的关系,追求以合理较低价格确定工程造价。
4.1.6方案优化原则:成本管理部在工程预结算工作中,应积极协同设计、工程管理等单位、部门充分应用价值工程理论,进行设计、施工措施、材料设备等方面的方案优化工作。
集团公司项目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修订)

100 万元以下(下属公司对外 20 万元以下)的工程结算台帐报预决算审
计部。 第十五条 预决算部须对已结算的有代表性的主体工程进行造价
分析并报集团预决算审计部,每年不得少于 3 个。
第十六条 预决算部须根据公司需求完成项目成本测算和分析。
第二章 施工图预算及工程进度款审核 第五条 预决算部须在全套主体施工图下发后 45 天内完成施工图 预算编制工作,为工程进度款审核、成本分析等提供依据。 第六条 工程进度款审核 1、工程部须在接到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款申报表后 24 小时内完成复 核、审批并提交预决算部。 2、预决算部在收到进度款申报资料后,48 小时内(不含对数时
3、小于以上金额的工程结算,预决算审计部每月进行一次抽查审 计。
第二十一条 结算资料送审要求 1、预决算部将符合要求的与结算有关的所有资料按顺序装订并一 次性提交给预决算审计部,若有漏送的,在预决算审计部提示后 3 天内 补齐,否则该结算退回预决算部。 2、送预决算审计部的结算书和计算稿按以下要求提交: 1)结算书包括施工单位报送的结算书和预决算部编制、经施工单位 确认的结算书。预决算部编制的结算书须提供书面和电子版两种形式, 结算书须包括封面、编制说明、结算汇总表、结算明细表或分部分项套 价表等。 2)计算稿须提供电子版,包括工程量计算过程和工程量汇总表,计 算稿必须有完整齐全的原始数据、公式和计算过程。若工程量确为手工 计算时,须同时提供完整的手写稿。使用软件计价或软件计算的电子文 件须提供软件自动生成的文件,不得以导出的 EXCEL 格式文档代替。 3)计算稿的工程量应和结算书一致,各类桩基础、勘察钻探等工程 计算稿中构件的计算顺序须与结算资料的排列顺序一致;结算汇总表中 的金额须与结算明细表相符。 4)主体工程必须按构件类别系统计算及汇总工程量、区分专业套价 (建筑、装饰、给排水及电气),每个专业编制一份系统完整的结算书, 不得拆分成多个结算书。调材差应使用软件的进度划分功能,按月发布 信息价的地区,应根据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结合施工进度按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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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1 目的为适应XXXXXX集团工程建设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集团公司预结算中心和集团范围内各级工程预结算机构的作用,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规范预结算行为,提高投资效益,特制订本办法。
2 范围本办法规定了XXXX集团建设工程预结算的组织体系、职责权限、业务流程、管理要求以及激励措施等。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分支机构、集团全资子公司,集团控股公司应在本办法的框架内制订公司相关制度,集团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3 组织机构、职责与权限范围3.1 建设工程预结算组织体系与人员管理3.1.1 XXXX集团建设工程预结算内部审核按集团公司预结算中心、区域公司及项目单位三个层级进行管理。
3.1.2 预结算中心归集团公司建设部管理,是集团建设工程造价的业务办理机构,由房建、矿建、机电设备安装等专业的造价工程师、造价员、工程经济技术专家组成。
3.1.3 集团公司预结算中心的专业人员实行专、兼职相结合,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前提下,不足部分由集团内部调配或向社会招聘,有必要时可向XXXX集团以外的其他单位借用。
3.1.4 各区域公司有条件的应设立区域预结算中心,可与其他职能机构合署办公,或设专、兼职岗位,暂无条件设立中心的情况下,应把区域公司所辖范围的预结算人员进行统筹管理,业务上接受集团公司预结算中心的监督和指导。
3.1.5 项目单位预结算管理部门由项目单位自行组建,必要时,可由集团公司或区域公司委派预结算管理负责人。
项目单位预结算管理部门业务上接受集团公司预结算中心、区域公司预结算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3.1.6 集团公司建立集团内部及外部工程预结算人员信息库,根据XXXX 集团工程预结算工作的实际需要统筹调配工程预结算人力资源,各用人单位应予支持和配合。
4.2 工作职责4.2.1 集团公司预结算中心职责负责对XXXX集团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概(预)算、招标工程标底(控制价)和工程结算等工作履行编制、审核、监督、指导等,具体包括:a)负责组织编制、审核集团公司制度规定限额以上的建设项目工程概(预)算、投标控制价或招标工程标底;b)负责组织集团公司限额以上建设工程结算的审核、审批;c)提出关于XXXX集团项目建设动态造价管理和项目工程造价控制措施的建议;d)负责造价咨询中介机构的审核委托和信用确认工作,对中介机构的审核结果进行核对及提出反馈意见;e)配合建设部预结算处做好建设工程预结算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f)配合建立XXXX集团内部及外部工程预结算人员信息库,根据XXXX集团工程预结算工作的实际需要统筹调配工程预结算人力资源;g)参与XXXX集团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工程招标和标书审查、合同审查、工程竣工验收等;h)协助财务部门做好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i)完成集团交办的其他有关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工作。
4.2.2 区域公司建设工程预结算管理部门(岗位)职责负责对本区域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概(预)算、招标工程标底(控制价)和工程结算等工作履行编制、审核、监督、指导等,具体包括:a)负责组织编制、审核制度规定限额内的建设项目工程概(预)算、投标控制价或招标工程标底;b)负责组织规定限额内建设工程结算的审核、审批;c)提出关于本区域范围内的项目建设动态造价管理和项目工程造价控制措施的建议;d)负责本区域及所属公司的造价咨询中介机构的审核委托和信用确认工作,对中介机构的审核结果进行核对及提出反馈意见;e)负责本区域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预结算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f)建立本区域范围内的内部及外部工程预结算人员信息库,并及时向集团公司预结算中心报送,统筹调配本区域范围内的工程预结算人力资源,服从集团公司预结算中心的人员调配;g)参与本区域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工程招标和标书审查、合同审查、工程竣工验收等;h)协助财务部门做好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i)完成集团交办的其他有关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工作。
4.2.3 项目单位工程预结算人员职责负责对本项目单位的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概(预)算、招标工程标底(控制价)和工程结算等工作履行编制、审核等工作,具体包括:a)负责组织编制、审核制度规定限额内的建设项目工程概(预)算、投标控制价或招标工程标底;b)负责规定限额内建设工程结算的审核、审批;c)负责收集本单位的有关项目建设动态造价管理和项目工程造价控制措施的信息,提出合理化建议;d)建立内部及外部工程预结算人员信息库,并及时向区域公司报送,服从区域公司、集团公司预结算中心的人员调配;e)参与本单位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工程招标和标书审查、合同审查、工程竣工验收等;f)协助财务部门做好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g)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工作。
4.2.4 集团子公司产权代表职责集团各子公司产权代表应促成所在公司将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转化为所在公司的相应制度或规定,并确保在实际工作中得到落实。
4.3 工程预、结算编制、审核权限4.3.1工程预算编制、审核权限4.3.1.1工程概算、预算、招标控制价或招标工程标底价的编制XXXX集团所有建设工程的概算、预算、招标控制价或招标工程标底价,原则上由项目单位自行编制、由设计单位编制或委托中介机构编制,确有需要的也可委托集团公司预结算中心编制,工程预算也可由施工单位编制。
4.3.1.2工程概算、预算、招标控制价或招标工程标底价的审核集团公司重点建设项目的概算、预算、招标控制价或招标工程标底价,由项目单位完成初步审核后,送区域公司或集团公司预结算中心、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审核;其他建设项目的概算、预算、招标控制价或招标工程标底价的审核,由项目单位自行组织。
4.3.2 工程结算审核权限工程结算在XXXX集团内部实行分级审核制,限额以下的工程结算由项目单位一级审核,限额以上的工程结算由项目单位与区域公司两级审核或区域公司与预结算中心两级审核。
凡达到限额由预结算中心编制、审核的预结算,需再送造价咨询中介机构终审,并由预结算中心直接送经集团公司优选确定的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审定。
4.3.2.1 集团公司预结算中心审核权限a)负责各区域公司所辖企业10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下同)的工程结算内部终审;b)负责集团直属单位及总部直接管理的全资子(分)公司300万元以上工程结算的内部终审;c)负责集团总部直接管理的控股公司500万元以上工程结算的内部终审;d)负责集团总部直接管理的建设项目所有工程结算的审核。
4.3.2.2 区域公司预结算管理部门审核权限a)负责组织区域内所辖企业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结算的内部初审;b)负责区域内所辖的集团或区域全资子(分)公司3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工程结算的内部终审;c)负责区域内所辖的集团或区域控股公司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工程结算的内部终审。
4.3.2.3项目单位预结算审核权限a)各区域公司所辖的集团或区域全资子(分)公司参加区域公司组织的对本单位1000万元以上工程结算的初审,负责本单位3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工程结算的内部初审,负责本单位300万元以下的工程结算的内部终审;b)各区域公司所辖的集团或区域控股公司参加区域公司组织的对本单位1000万元以上工程结算的初审,负责本单位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工程结算的内部初审,负责本单位500万元以下的工程结算的内部终审;c)集团直属单位及总部直接管理的全资子(分)公司负责300万元以上工程结算的内部初审和300万元以下的工程结算的内部终审;d)集团总部直接管理的控股公司负责500万元以上工程结算的内部初审和500万元以下的工程结算的内部终审。
5 建设工程预、结算编制、审查依据5.1 建设工程预结算编、审的政策依据:a)国家和项目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建设法规、政策,以及矿山建设、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园林、抗震加固、房屋修缮等适用的工程定额及有关的调整文件等;b)各省、市、自治区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材料设备预算价格和材料价差调整办法等配套政策;c)施工企业取费等级等。
5.2 编、审建设工程预算依据的资料:a)经批准的设计概算文件;b)经过批准和会审的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c)现行的设计规范、标准、通用图、标准图及说明;d)施工合同、协议、招标文件;e)经建设单位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及技术措施;f)其他有关资料。
5.3 编、审建设工程结算依据的资料:a)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协议(包括补充协议);b)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c)经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月旬作业计划、进度报表和实际工期;d)施工过程中现场实际情况和有关签证资料;e)施工图纸及其有关资料、会议纪要、设计变更通知书;f)经过有关部门审查,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工程预算书;g)其他有关资料。
6 工程预、结算的工作流程6.1 工程预算工作流程如图7-1图7-16.2 工程结算工作流程6.2.1 集团公司直属单位、集团或区域全资子(分)公司300万元以下、控股公司500万元以下项目的工程结算工作流程如图7-2。
··图7-26.2.2 各区域内所辖集团或区域全资子(分)公司3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和区域内所辖集团或区域控股公司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项目的工程结算工作流程如图7-3。
··图7-36.2.3集团直属单位及总部直接管理的全资子(分)公司3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和集团总部直接管理的控股公司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工程结算工作流程如图7-4。
··图7-46.2.4集团所属企业1000万元以上项目的工程结算工作流程如图7-5。
··图7-5注:上述工作流程中,根据工程的大小、权限的划分,有的为必经程序,有的为可选程序,具体根据各工程的实际进行选择。
7 管理要求7.1 建设工程预、结算定额套用标准与造价控制的原则:a)矿山专业工程(不限于黄金矿山)必须以《黄金工业工程建设预算定额》及其配套费用定额、相关规定、管理办法为依据;b)建筑、装饰、市政、园林等工程项目以当地现行的相应定额及其配套费用定额、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为依据;c)通用工程采用《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各地区相关册)价目表》及其配套费用定额、管理办法为依据;d)拟定控制价及下浮率时,须根据拟建工程预算造价并综合工程项目的性质和实施难易程度,以及当地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各项目单位应密切关注市场的变化及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定额标准和费率调整情况,及时作出相应的调整,使工程造价适应市场;e)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上述定额套用或按定额套用后造价需上浮时,应提供分析、解释材料及相关依据,报集团公司建设部审核,经集团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