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建设用地验交及文件编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范本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范本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流程,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等。
3. 竣工验收程序3.1 提交申请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完成后,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和文件。
3.2 竣工验收组成建设单位将组织竣工验收组成员,包括建设单位代表、设计单位代表、监理单位代表等。
3.3 现场勘查竣工验收组成员将对现场进行勘查,检查工程质量、安全设施、材料使用等情况。
3.4 文件审查竣工验收组成员将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相关文件和资料进行审查,包括工程验收报告、施工记录等。
3.5 报告编制竣工验收组成员将根据勘查和审查的结果,编制竣工验收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3.6 竣工验收结果建设单位将根据竣工验收报告,决定是否通过竣工验收,并将结果通知施工单位和相关部门。
4. 相关责任4.1 建设单位责任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4.2 施工单位责任施工单位负责提供相关资料和文件,并按照要求进行配合和整改。
4.3 设计单位责任设计单位负责提供相关设计文件和图纸,并协助建设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工作。
4.4 监理单位责任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施工过程,提供施工记录和监理报告,并参与竣工验收的过程。
5. 修改和解释权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建设单位所有,建设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修改和解释。
以上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的范本,具体实施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补充。
竣工文件编制管理规定

二十六竣工文件编制办法(一)总则第一条竣工文件系指在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如实反映施工过程和建设项目实体状况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资料、图纸、录音、录像、照片等;第二条铁路基本建设工程竣工文件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历史记录,它反映各种地下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隐蔽工程状况,是工程竣工验收、进行技术总结、日常运用、养护维修和今后改建、扩建的依据,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使科技档案积累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竣工文件编制质量达标并及时归档,根据铁道部关于发布<文书档案案卷质量标准>和<科技档案案卷质量标准>的通知办档19866号、铁道部关于发布<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1117号以及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移交办法>的通知办档20028号,特制定本办法;工程竣工文件不符合本办法要求的,不能验收交工,财务部门不得办理结算手续;第三条各施工单位要认真履行投标承诺与合同中关于竣工文件编制的有关条款、规定,加强对竣工文件编制和交接的管理;各施工单位的总工程师应将此项工作纳入职责范围,作为施工全工程技术管理的重要内容;工程竣工文件是否达到质量标准,列为优质工程评比条件之一;竣工文件资料的积累、形成要随着工程施工进度同步进行,准确、真实地反映工程施工中的技术状态;各项目部要有专人负责竣工文件编制、组织、检查工作,下属队级单位要指定专兼职人员收集、整理原始资料;第四条监理单位应依据监理委托合同协议在施工中负责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及时整理竣工文件和竣工验收资料,并按规定检查竣工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负责向建设单位提交其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第五条各施工单位项目部不定期督促、检查下级单位整理竣工文件和竣工资料;分部工程完工后,监理单位检查、指导分部工程竣工文件资料的质量和完整性;单位工程完工后,项目部应及时按本办法整理竣工文件资料,建指将检查和指导全部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凡竣工资料不符合本办法的,建指将不予以验工计价;二竣工文件的编制第六条建设项目前期档案包括:项目建议任务书、立项文件、投资计划文件、报建文件、招标投标文件、建设用地文件、建设许可证文件、各类合同、各类会议纪要、施工设计文件等由成都铁路局达州建设指挥部负责编制;第七条各标段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档案资料由各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各类建交表按单位工程进入竣工文件最后由项目部分专业以标段汇总;各施工单位要统一做好所属标段竣工文件编制、分工、汇总和移交工作;第八条同一单位工程由两个及以上施工单位施工的,由工程量大的一方负责编制最后的竣工文件,其他方应负责将相关资料按照竣工文件编制要求准备完善后交由工程量大的一方统一编制,并办理交接手续;第九条竣工文件的组成与内容一、进部档案馆内容根据铁道部办档20028号文要求,凡支线、特大桥、大桥均应进铁道部档案馆;其内容包括:1、验收证书、建交表和工程技术总结;2、竣工图1、线路平面图、纵断面图、平、纵断面缩图、铁路用地总平面图;由负责线路铺架施工的单位绘制;2特大桥和大桥的平面图、立面图、桥址平面图、梁部和墩台结构图梁采用标准图时,只在目录中注明标准图号和编制单位,不必附图;3、进部的竣工图,施工单位必须绘制腊底图,竣工图绘制完成、质量合格后,交建指不必交蓝图,由建指统一交成都铁路局档案馆转交铁道部档案馆;3、光盘;二、由建设指挥部负责编制档案的组成内容1、文书档案:有关工程管理的文件、纪要、安排、总结、简报及各类统计报表等;2、会计档案:会计凭证、帐簿、报表;3、声像档案:有关工程开工、竣工、领导视察、优质工程、样板工程、重大活动的照片、图片以及刻录的DVD光盘、画册;4、科技档案:全线施工设计图含变更设计工程招标中标的标书、与施工单位及路外单位签订的协议、委托书、合同,工程验收的会议纪要,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往来文件,建指关于全线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合线环保评价书整个项目的竣工验收证书、全线的建交诸表1-28、全线工程总结、全线的线路平面缩图、全线的线路纵断面图缩图及全线工程数量汇总表;5、电子档案:全线建交诸表光盘、声像档案光盘及全线线路平、纵断面缩图光盘,光盘必须采用铜质光盘;二、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的竣工档案组成内容竣工资料及竣工图、工程照片、电子档案;三、凡在城市范围内施工的建设项目,按当地城市建设档案馆要求编制城市建设档案,内容包括:1、地下管线径路图和竣工验收证书;2、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铁路线路、桥梁、隧道总平面布置图、桥梁平面、立面竣工图、线路、隧道的纵断面图和标准横断面图及有关说明;3、报送城市建设档案馆的竣工文件均提供复印件;四、竣工文件按综合、线路、路基、桥梁、涵洞、隧道、站场、机务、车辆、给水排水、通信、信号、电力、房建、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铁路用地等专业编制;一、综合;凡各专业不能包括进去的,均可收集纳入综合部分内;主要有:1、标段的开工报告;2、标段的工程总结两套、一套交路局档案馆,一套交建指;3、标段的竣工验收报告;4、标段的承包合同、施工企业执照、资质证明、招标文件;5、工程管理中的来往文件包括与本工程有关部、二院、建指、地方政府、路局等来往文件;6、施工、竣工验收会议纪要;7、标段工程竣工数量汇总表含施工设计、变更数量与结算数量相符,应包括竣工财产移交表所需的固资名称、单位和数量;8、竣工资产移交表铁财200292号.9、工程概、预、决算等;10、工程事故处理意见包括事故调查资料、上级批复和处理结果11、竣工图册及清册1、竣工申报表铁验表-12、初验申报表铁验表-23、初验专业小组记录表铁验表-34、正式验收申报表铁验表-45、竣工验收交接记录表铁验表-56、概算与决算支出对照表决算附表-17、主要材料及人工消耗统计表决算附表二8、设计与竣工主要工程数量及投资对照表决算附表三9、铁路建设项目剩余工程数量及投资表决算附表四10、整个建设项目的施工技术总结11、工程技术条件表建交-112、车站表建交-213、桥梁表建交-814、旅客天桥、地道表建交-1015、涵洞表建交-1116、隧道及明洞表建交-1217、房屋总清册建交-1718、消防、环保、安全、医药卫生空调设备表建交-2619、工程照片及说明一册交路局;20、线路平、纵断面图、车站平面布置图;21、电子文档,主要有采用CAD2004绘制的图纸、拍摄的承包合同段内工程开工、施工、竣工验收、开通典礼、重大事件的录像;二、单位工程主要内容有1、开工报告;2、工程施工小结;3、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4、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5、工程竣工数量表、建交表;6、工程检查证及附件;7、施工记录及附件;8、土壤、水质试验资料工程用水与生活用水是同样水源,其水质试验记录仅一份只能放一个地点,其他用此水的资料可以用扫描打印的方法代替,并在备考表中说明原件在何处工点竣工文件即可;9、材料、构件、设备大型设备变更设计及出厂证明书;10、检查记录检查试验报告;11、变更设计及附件包括文件、图纸;12、100米以上含100米的大桥、3公里以上含3公里隧道、编组站、二等站以上的站场,1000平方米以上房屋的施工组织设计;13、鉴定报告:轨道、桥梁试验报告、岩溶整治的详细资料;14、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特殊地质、重点难点的科技攻关项目的资料齐全、完整;15、工程照片一般工程4张、其他工程6-8张、特大桥12张16、竣工图;17、产品合格证;18、工程日志;19、备查资料:1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只限站前工程、站后工程作为竣工文件2试验卡片及检查试验卡片;3材料半成品出厂合格证材料、试验记录厂家提供;4施工日志原件只要一份交基层站段,去掉金属物、空白页,按序直接装订成册,每册内容用铅笔编写张页号,封面按8号文件封面打印后再贴上;五、铁路征购土地、拆迁补偿等原始凭证原件,归入地亩档案;第十条施工单位的各单项工程技术负责人要按照各专业竣工文件编制内容,随时做好图纸修改、资料收集和积累工作,注意收集施工中采用的新工艺、新材料、特殊地质、重点难点的科技攻关项目、地下建筑、地下管线、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以及工程隐蔽部位的资料,并应根据变更设计的要求,及时修改施工图、填写工程日志,做到准确、符合实际;各专业竣工图的编制主要内容有:一、线路竣工图包括:线路实施平面图,线路纵断面图、线路实施平面、纵断面缩图;正、站线分开绘制线路竣工图;1、线路实施平面图根据线路竣工测量资料、参照平面设计图,绘制竣工图,比例与原设计图一样;图上应增添整公里、半公里的统一里程和百米标;特大桥、大桥、中桥、小桥及跨线桥、涵洞的中心里程、隧道及明洞起止统一里程,车站中心里程、水准点和曲线起终点的统一里程;2、线路实施纵断面图根据线路竣工资料绘制,比例同原设计图一样,里程标注按平面图办理;竣工的水准基点应按规定设置编号,并绘制于图上;3、实施平面、纵断面缩图根据曲线、坡度、车站、统一里程及施工里程、桥梁、涵渠、隧道等竣工资料绘制,比例同原设计图一样,加注轨顶高程及竖曲线的半径和要素;二、路基竣工图包括:路基横断面图、抗滑桩的立面、剖面、平面及钢筋布置图;1、路基土石方工程:路基横断面图,按车站和区间的设计里程划分分别绘制竣工图;路基横断面图按设计图的间距绘制,必要时可加绘断面;2、路基被桥隧建筑物中断处,要注明建筑物的起讫里程和名称,但不标注中心里程,桥梁要加注孔跨,涵洞、隧道及立交桥等建筑物应在相应的横断面上横断面间注明其中心里程、孔跨长度、宽度及名称;3、有挡护建筑物的地段,按施工设计含变更设计的段落位置及实际情况,在相应的断面图上绘出建筑物轮廓尺寸图;挡墙、护墙、抗滑桩、锚索桩等应分工点绘制竣工图正面图、代表性断面大样图及文字说明含滤层情况、抗滑桩施工记录;4、为绘算方便,新绘制的横断面图采用计算机绘制,比例采用1:200;绘制顺序:自左到右,由上至下,中桩位置要上下对齐,里程、填挖高度、路肩高程、路基左右侧宽度、土石分界线、填挖面积、A类填料及路堑换填面积等均应标注,使用图例代号均参照设计图办理;5、设计图边坡绘制细虚线,实际竣工线绘制粗实线,设计边坡线与实作线路相同时,绘实线;出碴马口土石方数量列入正线土石方内,绘制时可一并绘于路基横断面图上,数量分开计列;6、机械填筑路基,在规范或鉴定意见允许加宽范围内的数量可计算为工程竣工数量;7、桥梁分界里程在设计图上有规定者,按设计里程计算,无规定者按H+0.2m计算之H为桥台高度8、路基附属工程排水系统:包括区间与站场的排水沟、天沟、截水沟、排水槽、急流槽、缓流井、路基侧沟、吊沟、挡水捻等,以一个区间、车站为单元分段绘制竣工图;参照用地及排水系统总平面图;9、绘制各种排水工程的平面位置里程、断面及圬工种类,同时标出大、中、小桥、涵渠及整、半公里的统一里程位置,若排水沟远离路基,图上无明显显示时,可另行绘制附于平面图之后作为附页,但应注明与铁路线相应的平面关系;10、路基加固与防护工程:包括砂柱、砂井、盲沟、换填、反压马道等按原设计含变更设计图形式,分工点绘制竣工图;锚索、锚索桩、锚固桩等应附竣工正面图;11、挡土墙工程:挡土墙、锚杆挡墙等按设计图形式按工点绘制竣工图;三、桥梁凡施工图有修改,应重新绘制竣工图;其竣工图包括:桥址平面图、桥梁总布置图平、侧、立面图、梁部结构、墩台基础结构,地质、水文、河床、剖面图,墩台结构立面、剖面、平面及钢筋布置图;1、特大、大、中、小桥等均以工点为单位绘制竣工图,桥梁设计图中有台尾挡护墙时,挡护墙详图应绘制于桥梁竣工图内;2、桥梁竣工图地面线一般不重新测绘,但实际地面线与设计地面线差别较大,影响挖基数量及基础埋置深度时,应重新绘制,若因施工变化较大,有河床加固处理时,应绘制沿桥梁中线的竣工地面线;3、基坑开挖断面可不绘入竣工图内,但应一并附入基坑检查证,并注明实际开挖后的地质情况地质分界线、倾角、岩性等;4、护岸、护坡、锥体护坡、桥台尾截水盲沟、检查台阶应详细的绘在总图内,必要时另绘附图;5、梁部与墩台结构图,采用标准图和通用图者,只在附注内注明采用标准图号或通用图号,在竣工图上只绘制轮廓尺寸,不绘制细部结构;若改变标准设计,通用设计或为个别设计时,按照设计图样式绘制细部结构竣工图;6、特大桥、大桥、中桥工程竣工图,应绘有带地形1:500的桥址平面图;四、涵渠其竣工图包括:涵渠平面纵剖图、横断面和进出口立面图;1、圆管、拱涵、箱涵、渡槽、明渠、倒虹吸管及正式设计的农田灌溉水管等以工点为单位绘制竣工图;2、涵渠平面、纵剖面、横断面和进出口立面、进出口河床、变化断面要绘制出详细尺寸,所有水沟要注明沟底高程或沟深;3、图中需要注明涵渠中心施工和统一里程,上下游涵身长度,总长度和分节长度,路肩标高,路基宽度,流水面坡度和标高等,基础厚度和各部建筑材料的名称及圬工规格,基底地质情况和特殊地基处理情况,文字无法说明时,应另加附图,锥体护坡及进出口河床铺砌要绘入平剖面图上,形成整体,斜交涵洞进出口各部尺寸绘出坐标;4、基坑开挖和回填断面用计算机绘制,并注明实际开挖后的地质情况地质分界线、倾角、岩性等附入基坑检查证,不另绘竣工图;五、隧道竣工图包括:进出口洞门图、隧道平面图、洞身纵、横断面图、洞身结构及钢筋布置图,地质平面、剖面图、开挖及衬砌断面、防水、排水、通风、辅助坑道、电缆、照明图;1、隧道含明洞、棚洞及泄水洞以工点为单位绘制竣工图,竣工图按照实际情况参照原设计式样绘制;隧道开挖后的实际地质情况、水文情况及衬砌背后回填情况应在图中详细显示和注明;2、进出口洞门图,按照实际情况参照原设计式样绘制;洞门端墙、翼墙含挡墙背后的回填情况,翼墙含挡墙与端墙的连接情况,洞门附属设备如检查梯、洞门名牌、号标、仰坡开挖及防护、盲沟、天沟、吊沟、侧沟等均应在图中显示;洞口挡护墙原设计列入隧道设计图中,其详细图亦应绘于隧道竣工图内,进、出口洞门应绘制1:500的地形平面图和洞口排水系统;3、洞身纵断面图、参照原设计图式样绘制,图中应显示开挖后的实际地质情况、水文情况、围岩类别、衬砌类型及建筑材料、施工方法、线路平面及洞室位置大、小避车洞、绝缘梯车洞、电缆余长腔等和辅助坑道与线路中线平面几何关系,衬砌断面加宽、线路纵向坡度、进出口施工和统一里程等,并附必要的说明;4、洞身横断面图,一般直线地段每50米,曲线地段每10米绘一个,衬砌断面变化应有断面图,在坍方地段应加密断面,横断面比例尺为1:100;横断面应显示下述情况:1开挖轮廓、衬砌类型、衬砌厚度和建筑材料及圬工等级、衬砌各部尺寸等,同一围岩类别衬砌类型的地段,只在一个断面上注明即可,但应加注起止里程;2实际超挖回填情况,回填材料及圬工等级;3渗、漏、鼓、涌水地段的处理情况,瓦斯逸出形式、逸出量及处理情况,衬砌封闭后瓦斯逸出隧道情况;4坍方或溶洞地段的实测断面,溶洞与隧道的位置关系,地质及处理情况;5复合式衬砌地段,初期支护的锚杆、挂网规格和布置,喷射混凝土的等级和厚度,现场监控量测的资料、二次衬砌的施工时间、厚度和混凝土等级;6特殊设计的衬砌断面,按设计和实施情况绘制断面图;7衬砌开裂、嵌补、更换处理情况要具备下列资料:裂纹平面展示图;嵌补代表断面图,注明嵌补材料及等级;裂缝发生、发展及嵌补后的观测记录;更换衬砌断面及更换衬砌后的观测资料;8辅助坑道平行坑道、斜井、竖井、横洞等的平面、纵断面、地质情况、支护情况、保留或利用等应详细绘入竣工图中;9通风设施的土建部份应在竣工图中显示;10原设计有隧道地形平面图的应附地形平面图;六、站场包括站台、旅客天桥、地道、围墙、栅栏、通站道路竣工图包含:车站线路实施平面图、纵断面图、旅客天桥、地道竣工图、车站股道布置图、车站总布置图包括车站房屋建筑、线路、编组场、驼峰设备、调车布置、给水管线、通信信号等车、机、工、电、辆及其它群众性设备布置图,车站用地地界,房屋应编号,且与房屋清册相对照;1、车站平面布置图,须新绘蜡底图;参照施工设计平面图的图幅、内容、并根据施工实况修正路肩线、坡脚和堑顶线、用地界线、取弃土坑线,工程数量表按施工数量填绘;2、车站平面布置图轨道部份,由铺架单位参照设计按铺设实施实情况绘制,移交线下施工单位汇总;七、信号竣工图:包括信号设备布置图、轨道电路及电缆径路图电缆接线盒及电缆拐角,应图示并加说明、联锁图表或进路表,大站电气集中及计算机联锁应附使用说明、信号结构图及信号配线图站内与区间;八、通信竣工图:包括通信网图;通信回线运用图;电线路径路平面图含电缆;机械设备平面图及配线图;比照施工设计图的内容绘制竣工图;九、电力竣工图包括:车站电线路平面布置图、路径图含电缆;发、变、配电所外部电源系统图;主接线图;室内外平面布置图;配电装置断面图;二次接线定型图和安装图等;比照施工设计图的内容绘制竣工图;十、给排水竣工图包括:给排水总布置图、管路平纵断面图、管路布置图及机械配置图、给排水房屋、水源堤坝平断面图;在管路的平面布置图中应绘制结点详图、堤坝的平断面图中注明长度、标高和管径;比照施工设计和机械安装图绘制竣工图;十一、机务段设备竣工图包括:机务段及折返段平面布置图含房屋、轨道、道路、建筑物、给排水系统、消火栓等、机械平面布置图、主要车间管路平面图含风、水、汽管路图、机务段及折返段竣工图含机车库、辅助车间、锅炉房、机械安装的平面图及断面图油库及管路平面布置图;应绘制一张总平面图,表明建筑物与车站房屋的关系,把名称、数量、标准图号列表显示;十二、车辆设备竣工图包括:红外线轴温探测系统,探测网网络传输示意图,红外线轴温探测站位置等,根据竣工实际,比照设计文件绘制;第十条预可研、可研、各阶段设计文件由铁道第二勘测设计院按照铁道部铁路科学技术档案进馆范围81铁办53号和关于档案进馆的通知84铁办字382号、成都铁路局档案馆和建指要求负责编制;第十二条监理监督档案由监理单位负责编制;主要包括监理档案和监督档案监督文件及建设指挥部委托其他单位做的检测试验报告;监理单位根据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TB10402-2003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以及铁施监1-30,铁监施1-19,铁监业1-5等表格编制;其组成内容主要有:一、见证取样台帐;二、施工合同及委托监理合同;三、监理单位的资质、监理工程师上岗证;四、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五、分包单位报审表;六、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纪要;七、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八、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工程暂停令;九、测量核检资料;十、工程进度计划;十一、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十二、工程的计量单位和工程款支付证书;十三、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及工作联系单;十四、报验申请表;十五、会议纪要及来往函件;十六、监理日记一式两份可打印交路局档案馆一份,自己留一份;十七、监理月报,施工阶段的监理月报应包括以下内容:1、本月工程概况及工程形象进度;2、工程进度包括本月实际完成情况及计划进度比较;对进度完成情况及采取措施效果分析;3、工程质量包括本月工程质量情况分析、采取工程质量措施及效果4、工程计量与工程支付包括工程量审核情况,工程款审批情况及月支付情况,工程款支付情况分析,本月采取的措施及效果;5、合同其他事项的处理情况包括工程变更、工程延期费用索赔;6、本月监理工作小结包括对本月进度、质量、工程款支付等方面情况的综合评价,本月监理工作情况,有关本工程的意见和建议,下月监理工作的重点;7、质量缺陷与事故处理文件;8、索赔文件资料;9、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10、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质量评估报告等专题报告;11、监理工作总结,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结束时,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的监理总结包括以下内容:①工程概况;②监理组织结构、监理人员和投入的监理设施;③监理合同履行情况;④监理工作成效;⑤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和建议;第十三条消防工程竣工档案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根据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等要求,按以下内容编制及组卷;一、容纳旅客400人以上含400人站房、站场、机务、工务、车务段段机关、牵引变电所含开闭所、行车公寓、机务折返段、车辆整备所、长大隧道平导坑等的消防工程单独组卷;二、各小站消防工程单独组卷,放入相应房建工程卷内;。
建筑工程竣工档案编制内容与及要求

各方责任主体单位应密切配合,切实保证 竣工资料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建设、监 理、设计、勘察单位应支持和配合施工单 位的工作,按照资料编制的套数和质量要 求,对技术资料进行及时的签证和签章。 确保竣工档案的完整、系统和准确。
三、 单位工程划分及 总包分包处理
一般按照规划许可证上列示的单位工程划分。 1、单栋的每栋为一个单位工程。 2、共地下室的,正负零以下为地下室,桩基基础全部列入地下 室,主(塔)楼从正负零算起。 3、 桩基础根据施工情况,可以有分栋做的,也可以分片,或作 一个整体(编号)
建筑工程竣工档案编制 内容及要求
长沙市城建档案馆 业务一科
内容提要 一、建筑工程竣工档案编制依据 二、各参建单位管理职责 三、单位工程划分及总包分包处理 四、套数、原件和表格固定问题 五、竣工档案归档范围和主要内容 六、建筑工程 竣工档案组卷与排列顺序 七、归档文件及案卷质量要求 八、竣工图编制要求 九、竣工档案的验收与移交
5、按照国家及长沙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 ,办理工程档案的验收、移交。
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负责汇集勘测、设计、 施工、监理等单位形成的档案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一 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
勘察、测绘、设计单位职责
负责工程勘察、测绘、设计文件 的整理、组卷,在自验合格的基础上 向建设单位报送。
【注】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和设计变更文件等应在 质量和数量上满足建设方需求和归档需要。
第9卷 桩基工程资料(含桩基竣工图)
第10卷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第11卷 砼结构实体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 检查记录及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 和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含室内环境监测报告)
第12卷 建筑节能工程资料 燃气工程资料
第13卷 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及事故处理资料
浙江省公路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办法

浙江省公路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办法(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我省公路竣工文件编制统一、规范、系统、完整和准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和交通部《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XXX令2004年第3号)、《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交办发[2001]390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全省新建、改建公路工程。
公路大、中修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竣工文件是指公路工程在“预可”、立项、“工可”、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交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全过程中所形成的反映项目真实面貌、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四条竣工文件是竣工验收的基础资料,必须始终重视资料的积累与管理,要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以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
竣工文件必须按统一标准和要求进行编制,坚持高标准、高质量。
1第五条各级交通、档案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准绳,依法对所辖范围内公路工程竣工文件资料立卷归档工作举行监督的指导。
按照《国度重点扶植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办法》和《浙江省重点扶植项目档案管理管理登记办法》规定,及时填报国度和浙江省《重点扶植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并抄送厅档案室。
第二章职责和分工第六条扶植项目在招标、投标和签定设想、施工及监理合同、协议时,应当设立专门条款,明确商定有关方面提交竣工文件的套数、用度、工夫、质量要求,和对竣工文件的整理、归档责任。
第七条编制单位应将竣工文件编制纳入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之中,建立竣工文件编制及管理领导人责任制,明确一位分管领导并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和管理网络,配备专职的技术人员或档案人员负责竣工文件的编制工作,确保竣工文件的真实、完整、准确和系统,质量符合归档要求。
编制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
第八条竣工文件资料应随工程建设进度同步积累与整理,工程竣工时竣工文件也应编制完毕。
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在项目完成时应按本办法的要求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项2目竣工文件。
工程竣工验收移交方案

工程竣工验收移交方案一、概述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工程建设单位在工程主体结构、建筑设施及工程配套设施建设完毕并具备使用条件后,经过专业评估和相关部门审批后的验收程序。
其目的在于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标准,达到预期的使用功能和安全标准。
本次工程竣工验收移交方案围绕工程验收的程序、内容和标准,并结合具体项目特点,明确各方的权责,落实移交手续,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并进行正式的竣工验收移交手续。
二、竣工验收移交程序1. 项目验收准备(1)建立竣工验收工作组,明确各成员及岗位职责,确定工作方案。
(2)准备相关资料和文件,包括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合同、验收标准等。
(3)制定验收方案,明确验收程序和标准。
2. 竣工验收申请(1)工程建设单位向竣工验收机构递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资料。
(2)竣工验收机构组织验收,确保验收人员到位。
3. 竣工验收现场检查(1)验收机构组织人员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包括工程主体结构、建筑设施及工程配套设施等。
(2)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施工问题进行核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4. 竣工验收评定(1)验收机构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评定,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的,应给予通过评定。
(2)如有不符合标准和规定的情况,应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工程建设单位进行整改。
5. 竣工验收结论(1)验收机构依据评定结果,做出竣工验收结论,明确验收结果。
(2)工程建设单位对竣工验收结论进行确认。
6. 竣工验收结算(1)工程竣工验收结论作为竣工结算的重要依据。
(2)竣工验收结论确定后,进行最终结算。
7. 竣工验收移交手续(1)工程竣工验收结论确认后,进行相关移交手续,包括工程移交文件和资料的归档整理。
(2)竣工验收移交手续完成后,正式移交使用。
三、竣工验收移交内容1. 工程移交文件(1)工程设计文件(2)施工合同及合同变更协议(3)工程竣工验收结论(4)其他相关资料和文件2. 工程移交资料(1)工程施工方案(2)工程验收报告(3)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等3. 竣工验收移交手续(1)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移交文件和资料进行整理归档(2)办理相关移交手续,包括正式签字确认等四、各方权责1. 工程建设单位责任(1)提供工程移交文件和资料(2)办理相关移交手续(3)确保工程符合验收标准2. 竣工验收机构责任(1)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验收(2)做出客观公正的验收结论(3)配合工程建设单位办理相关移交手续3. 竣工验收移交成员责任(1)按照工程验收程序和标准进行移交(2)确保相关文件和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3)须对移交文件和资料进行认真核对和归档五、竣工验收移交时间竣工验收移交时间为工程竣工验收结论确认之日起不超过3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国家建委关于编制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图的几项暂行规定

国家建委关于编制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图的几项暂行规定([82]建发施字50号)一、基本建设竣工图是真实地记录各种地下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情况的技术文件,是对工程进行交工验收、维护、改建、扩建的依据,是国家的重要技术档案。
全国各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和主管部门。
都要重视竣工图的编制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本规定。
二、各项新建、扩建、改建的基本建设工程,特别是基础、地下建筑、管线、结构、井巷、峒室、桥梁、隧道、港口、水坝以及设备安装等隐蔽部位,都要编制竣工图。
编制各种竣工图,必须在施工过程中(不能在竣工后),及时做好隐蔽工程记录,整理好设计变更文件,确保竣工图质量。
三、编制竣工图的形式和深度,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1)凡按图施工没有变动的,则由施工单位(包括总包和分包施工单位,下同)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后,即作为竣工图。
(2)凡在施工中,虽有一般性设计变更,但能将原施工图加以修改补充作为竣工图的,可不重新绘制,由施工单位负责在原施工图(必须是新蓝图)上注明修改的部分,并附以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施工说明,加盖“竣工图”标志后,即作为竣工图。
(3)凡结构形式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项目改变以及有其他重大改变,不宜再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者,应重新绘制改变后的竣工图。
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由设计单位负责重新绘图;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由施工单位负责重新绘图;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由建设单位自行绘图或委托设计单位绘图。
施工单位负责在新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并附以有关记录和说明,作为竣工图。
重大的改建、扩建工程涉及原有工程项目变更时,应将相关项目的竣工图资料统一整理归档,并在原图案卷增补必要的说明。
(4)竣工图一定要与实际情况相符,要保证图纸质量,做到规格统一,图面整洁、字迹清楚,不得用圆珠笔或其他易于褪色的墨水绘制。
竣工图要经承担施工的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
四、竣工图的汇总整理工作,按下列情况区别对待:(1)建设项目实行总包制的各分包单位应负责编制分包范围内的竣工图,总包单位除应编制自行施工的竣工图外,还应负责汇总整理各分包单位编的竣工图。
竣工资料编制计划及保证措施

竣工资料编制计划及保证措施
一、编制目的
明确竣工资料的编制范围、编制要求,确保竣工资料的质量,为工程项目的验收、移交提供依据。
二、编制原则
1. 真实性原则,竣工资料应真实反映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
2. 完整性原则,竣工资料应包含工程的全部内容。
3. 规范性原则,竣工资料的编制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三、编制内容
1. 工程概况、工程量统计表
2. 设计变更及其他相关资料
3. 施工组织设计及检验记录
4. 主要材料、设备、工程检验记录
5. 竣工图纸
6. 质量检验报告
7. 其他需要移交的资料
四、编制要求
1. 应逐项对照设计文件和相关规范要求编制
2. 资料应完整齐全,避免遗漏
3. 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质量
五、保证措施
1. 明确部门责任,加强沟通协调
2. 制定详细的编制计划和工作流程
3. 严格资料审核,加强质量管理
4. 做好数据归档保管,确保移交资料的完整性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编制计划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请知悉。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0.01.27•【文号】交公路发〔2010〕65号•【施行日期】2010.05.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关于印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交公路发〔2010〕6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部制定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七日附件:1.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2.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围3.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证书4.公路工程交工验收报告5.公路工程参建单位工作总结报告6.公路工程参建单位工作综合评价表7.公路工程竣工验收评价表8.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9.公路工程参建单位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工程建设项目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
第三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一)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
(三)施工许可。
(四)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五)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六)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交工验收第四条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工作一般按合同段进行,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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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铁路局铁路大型建设项目竣工建设用地验交及文件编制归档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质量良好地编制铁路建设用地竣工文件,确保建设项目用地交接完整、准确、规范,根据《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铁建[2001]117号)、《太原铁路局铁路用地管理办法》(太铁土房(2005)429号)和《铁路建设项目文件编制归档办法》(Q/BT259-2002),制定铁路大型建设项目竣工建设用地文件编制归档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铁路建设项目地籍档案是铁路建设发展,地界变迁的真实历史记录,是铁路用地使用权的重要依据和凭证。
施工部门和建设部门要做好用地资料的收集、保管、编制、归档和地籍档案的移交工作。
第三条铁路建设项目地籍档案属科学技术档案中基本建设类范畴,节段为5,专业名称为地籍,专业代码简写为DJ。
第四条铁路建设项目地籍档案管理工作,是在铁路局档案室的领导下,实行专业管理。
土地办负责归口管理铁路大型建设项目竣工用地文件编制、归档工作的检查、指导,接收并管理铁路建设项目地籍档案工作。
第五条本细则适用于新增固定资产的大型铁路建设项目及铁路改扩建,更新改造,使用国家、铁道部资金,经铁道部审批5000万元及以上的投资项目的征(拨)用地、拆迁地籍资料的编制、归档、移交均按本细则执行。
采取其他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建设用地资料的编制、归档、移交参照本细则。
第二章归档范围、范围第六条归档范围凡是新增固定资产的铁路大型建设项目,改建、扩建、更新改造、另小基建、战备工程等建设工程的预审资料,征地、拆迁资料,包括平面图、底图、协议书、申请书、批准文件、补偿清册、财务收(付)款凭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施工工作总结及其他资料等,都是土地管理的法律依据,各施工单位、建设项目管理单位必须做好资料的收集、保管、编制、归档工作。
第七条归档内容一、铁路建设项目建设用地总结和竣工文件的编制说明。
铁路建设项目竣工应对铁路建设项目建设用地情况进行总结,对编制铁路建设项目建设用地拆迁工程,竣工文件做出说明。
(一)铁路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包括工程项目名称、设计单位名称、施工单位名称、开竣工日期等。
(二)铁路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和拆迁工作基本情况。
包括建设用地总数量,(其中需要说明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划拨国有土地、回收铁路路即有用地数量);各种地类(如耕地、菜园、鱼塘、果林等数量)在各行政区域分布情况;拆迁建筑物、构筑物和管线改移数量。
(三)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包括林业、水利、文物、环保、水土保持等)以及问题处理的情况。
(四)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铁路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一)国务院、国家计委、铁道部、铁路局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下达的建设项目任务书及批准文件。
(二)其他有关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预审、立项、设计、审查以及变更的文件、资料。
三、铁路建设项目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国家基本建设工程征(拨)用地呈报表》,及用地申请。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签章的建设项目征地图(应与《国家基本建设工程征(拨)用地呈报表》相配套)。
(三)国务院、国家计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签发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与铁路建设主管部门联合签发的有关建设用地和工程拆迁的文件(包括纪要、通知、协议、抄告单等)。
(四)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文件及资料。
(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建设用地许可证》、《规划用地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
(六)有资质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省级以上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是否压覆重要矿床证明材料或矿产评估报告和地质灾害评估报告。
(七)政府林业、水利、文物、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
四、铁路建设项目征用、划拨、回收和以其他方式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补偿、青苗补偿、拆迁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相关的协议书。
(一)协议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
协议双方应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签字盖章。
(二)协议书必须写明铁路建设项目建设用地的种类,被拆迁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附着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约期限、地点、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
(三)其他相关的协议书包括建设、施工单位就涉及占用林地、文物保护、水利设施、水土保持和环保措施情况以及补偿方式、补偿内容,处理情况等与相关单位所签订的协议。
五、铁路建设有地、青苗补偿及拆迁建筑物补偿费清册。
(建交-6)(一)清册必须按规定格式填写,收款单位(领款人)及经办人应签字盖章。
(二)清册包含涉及占用林地、文物保护、水利设施和环保措施等事项的补偿情况。
六、铁路建设项目补充耕地及交纳复垦费清册。
(建交-28)铁路建设项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根据建设项目所占耕地数量和质量标准,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计划所复垦耕地的情况以及没有条件复垦耕地或复垦耕地不符合要求而交纳复垦费的情况表。
铁路建设项目补充耕地及交纳复垦费清册应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章。
七、收(付)款凭证。
(一)收款凭证:是收款单位收到建设、施工单位付出各种款项后依据国家规定所开具的收款发票。
(二)付款凭证:是银行出据的由建设、施工单位用转帐、信汇等方式付出各种款项凭证的留存联。
(三)收(付)款凭证原件在铁路建设项目完工后,随同建设用地竣工文件一并移交接管单位土地管理部门。
接管单位财务部门出据原始件替换手续,以备施工部门和建设部门待查。
八、铁路用地界桩表。
(建交-7)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及经办单位应加盖印章。
表中所得面积应与地籍图计算面积相符。
九、统一里程与施工里程对照表。
(建交-5)十、铁路用地总平面图。
铁路用地总平面图是反映工程建设成果的重要图件,在主题上应全面反映工程竣工后的用地权属界限,各级行政境界线,土地利用现状、面积数量、必要的地物地貌。
设计部门应根据铁道部《铁路用地地籍测绘办法》(土地[1992]7号)的要求,提供铁路建设项目征地图。
建设、施工单位在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交时应依据铁路建设项目征地图,结合铁路建设项目建设用地情况,重新绘制建设用地竣工平面图。
十一、铁路用地总平面图底图。
底图必须加盖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印章。
十二、铁路建设项目建设用地的耕地占用税完税证明或免税通知单。
通知单须由当地人民政府税务机关出具手续完备、具有效力的原始件。
十三、铁路建设项目用地、拆迁及各项补偿全部完结结案表。
(建交-27)结案表由建设、施工单位及原权属所有者当地县(市)人民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加盖印章。
十四、《国有土地使用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是铁路建设项目建设用地的法律凭证。
由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实施、接管单位配合并以接管单位名义领取。
十五、国有土地使用证清册(附件五)。
清册应按起讫里程顺序依次填写。
第三章归档质量要求第八条文整质量要求一、铁路建设项目建设用地竣工文件、材料(包括文字材料、表格、图纸、照片等必须做到法律手续完备),按规定签字盖章。
二、铁路建设项目建设用地竣工文件应做到分类清楚、编目明确、标题准确、书写工整、编号有序,周边整齐、装订美观。
三、铁路建设项目建设用地竣工文件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易退色的墨水、单面或双面复写纸。
图件不得复印。
四、竣工文件资料及表格均以A4型公文纸张,对已形成的其他规格原始材料,必须以此尺寸折叠,衬裱装订。
五、竣工文件装订时需拆除金属物,沿资料左侧用线绳装订,装订处不压字、不脱页,装订线空虚处用硬纸条垫平,防止形成斧头形,装订厚度控制在15~20cm左右。
装订好的案卷将三边切齐,保证右下两侧平齐美观,糊上白色科技档案固定格式封面。
六、粘糊纸张必须采用胶水,禁止使用浆糊等易霉物粘贴。
第九条竣工平面图质量要求一、竣工平面用地图按铁路宗地划分为:车站、区间、独立地块(另置地)分别绘制。
车站、区间分别以信号机为界,搭界处要多绘出不少于50米的地形和地界。
二、首页封面必须注明施工地段、起讫里程、车站名称、施工单位名称、制图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图号、比例、开竣工日期、加盖施工单位(处一级)和县国土资源局公章。
三、比例一般采用1:1000、1:2000;特殊地区并单独成图的,可考虑1:500或1:5000。
四、标绘大地坐标方格,图幅四角附近的坐标方格网,应标注国家坐标系统坐标值,地界坐标点应与大地坐标点对应。
五、标绘省、县、乡、村各级行政境界线、标注省、县、乡、村名称,两村交界处加盖公章。
对新征地应自起点,将不同类地块编排序号。
六、标绘铁路用地界线。
增建二线、设备改造、扩建购地应标绘原有铁路用地界线和新征地界(本次施工用地界线在原有铁路用地界线以外的,为本次工程征用土地范围)。
七、标绘界桩点,标注铁路线路中心(复线以下行线为准)至铁路用地界线的垂直距离和竣工里程(采用分数表示,分母表示线路竣工里程,分子表示界桩点至线路中心垂直距离);增建二线如原既有铁路为上行线或原既有铁路在施工中被拨动或拆除时,应准确地将铁路用地界线的垂直距离换算到下行线路中心,并在图面适当位置标注既有铁路与新增下行线路的间距。
特殊用地(如独立生活区、生产区及大中型站场等)应标绘设计基线至铁路用地界线的垂直距离和基线里程(标注方式同前),并在图面适当位置标注设计基线与相邻线路间距数据。
八、标绘竣工里程百米标和路堤、路堑、曲线起终里程以及曲线要素,桥、涵、隧、车站、平立交道、进站信号机等应标注中心里程并加注施工里程。
竣工里程标注在下行右侧,施工里程标注在下行左侧。
九、图幅宽度一般为40~41cm,长度不限,图幅拼接线应标注竣工里程;绘图宽度至少绘声绘出铁路地界外不少于2cm并标注地形植被符号和毗邻单位名称,标绘铁路建筑物和构筑物。
十、标注铁路用地界内与线路平行的管线。
十一、图中应有图名、图标、图廊等,在图件右上角列出全幅图内征用、划拨、回收和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土地数量以及各种地类,并列出在各行政区内面积数量汇总表,加盖县国土资源局、乡、村公章、汇总表下方,图标上方应标出图例和说明。
十二、在图幅起讫处以及图标或汇总表上加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印章,两图拼接处加盖施工部门(处一级)骑缝章;图幅长度超过一米,应在图中适当位置加盖印章。
十三、铁路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平面图纸要折叠成297mm×210mm,先折210mm折成手风琴式,再折成297mm,图纸折好后,图标应外露。
十四、铁路建设项目建设用地竣工平面底图,加盖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章。
第十条地籍档案组卷要求一、凡是归档的铁路建设项目竣工建设用地文件,材料必须加以系统整理,按照科学技术档案的分类编号标准和形成规律,组成保管单位(根据工程形成档案的多少,主要阶段等)。
二、每个保管单位的竣工文件材料,一律装盒,盒卷统一,一盒即为一卷,也就是一个保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