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青县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骨干教师评选实施方案

骨干教师评选实施方案能熟练掌握本学科的基本知识和教学技能,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组织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和管理教学工作,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全面素质教育,能够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
六、评选程序1.申报阶段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申报表,提交个人简历、教育教学成果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
2.初审阶段由考评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阶段考评小组对初审合格者进行面试,考察其政治素质、能力素质、专业素质、身心素质和业务素质等方面。
4.公示阶段对面试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5.评议阶段考评小组进行终审,确定评选结果,并进行评议。
6.表彰阶段学校领导对评选结果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给予相关奖励和待遇。
七、评选效果通过实施本评选方案,将有助于激励学校教师积极进取,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实现学校的整体提升。
我们要求骨干教师具备先进的教育理念、扎实的业务基础和一定的学术水平。
他们应该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改革的研究,教学能力强,教学方法新,教学效果得到有关部门、同行及学生的肯定。
同时,在校内外要有一定的影响和知名度。
骨干教师应该积极参与学校教科研工作,并能承担课题研究,为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发挥作用。
他们应该率先尝试并起示范、带动作用,利用开发学校课程资源。
学校将对校骨干教师实行动态管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我们将建立骨干教师档案管理和登记制度,登记造册,颁发《红谷滩新区九龙湖学校骨干教师证书》,并在校内设立骨干教师专栏。
同时,我们制订骨干教师学期考核细则,并建立定期考核制度,由校骨干教师考核测评小组进行对照细则考核,总结、评议结果记入《骨干教师登记表》。
我们还将加强对骨干教师的培训,优先推荐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和研究,并将所学内容向全教会开设讲座一次。
我们要发挥骨干教师示范、带头作用,在教育教学、教育科研等方面为骨干教师提供条件和创造环境。
每学期至少上一节有质量、有研究重点的校级及以上研讨课或展示课,要求有说评课。
县城中小学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和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XX县中小学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和骨干教师评选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关于稳定教师队伍的实施意见(试行)》(双字[XXXX]24号)的文件精神,充分调动我县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教书育人的光荣感和使命感,稳定优秀教师队伍,不断提高我县教育教学水平。
经研究,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大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积极弘扬“尊师重教”的传统美德,激励全县教师积极投身于全县教育事业之中,努力建设一支数量足、业务精、师德高且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不断提高我县教育教学质量水平。
二、评选原则公开原则:民主监督公平原则:量化赋值公正原则:透明操作三、评选机构1、成立评选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审批中小学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和骨干教师的评选工作。
具体名单如下:组长:XXX(XX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副组长:XXX(XX县教育局党委书记)XXX(XX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XXX(XX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XXX(XX县财政局局长)组员:XXX(XX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XXX(XX县教育局副局长)XXX(XX县教育局人事股股长)XXX(XX县师训教研信息中心主任)XXX(XX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股长)XXX(XX县教育局财务股股长)2、成立评选专家组,全面负责评选、认定、指导和审核中小学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和骨干教师的评选工作。
具体名单如下:组长:XXX(XX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副组长:XXX(XX县教育局副局长)XXX(XX县师训教研信息中心主任)组员:XXX(XX县教育局人事股股长)XXX(XX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股长)XXX(XX县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XXX(XX县第一中学校长)XXX(XX县XX小学校长)XXX(XX中学校长)XXX(XX县教育局教研室副主任)XXX(XX县教育局教研室教研员)XXX(XX县教育局教研室教研员)3、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以教务处、教科处、德育处、工会等为成员的评选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及骨干教师的考核、评选及推荐等工作。
青海省中小学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办法

青海省中小学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办法作者:青海省教育厅来源:《师资建设·理论与政策版》 2012年第3期青海省教育厅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11) 86号)精神,切实加强以特级教师、教学能手、骨干教师为重点的中小学优秀教师团队建设,进一步发挥骨干教师在实施新课程改革和推进素质教育方面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根据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要求和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范围及对象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科研部门及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中已取得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等称号的专任教师和教研员。
二、评选条件(一)基本条件(须同时具备)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志存高远,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谨笃学,与时俱进。
2.专业功底深厚,文化知识广博,教学基本功扎实,因材施教,方法灵活;积极开展教学教法研究与应用,教育技术能力达到中级及以上水平。
3.教学工作量饱满,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周课时量分别达到16节、12节,10节以上。
4.师生认可度高。
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近5年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为优秀。
5.中学教师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学一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小学教师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一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教龄5年以上,年龄50周岁以下。
6.普通话水平达标,汉语文学科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其他学科教师不低于二级乙等,少数民族教师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二)教育工作条件(须同时具备)1.近5年担任班主任工作1学年以上;或负责组织综合实践活动;或担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等2年以上。
2.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学校管理工作,关心爱护学生,善于针对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三)教学业绩成果(取得下列业绩成果3项以上)1.获得过州(地、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教学能手、骨干教师称号。
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骨干教师评选方案骨干教师评选方案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
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骨干教师评选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骨干教师评选方案1为了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切实实施学校“名师”培养工程,搭建教师专业发展的平台,为“名师”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和良好的成长环境,倡导教师终身学习,不断提高教师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学校的知名度,创建学习型学校,特制定本“方案”及“管理办法”。
一、评选条件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虚心好学,积极进取,树立“德育为本,育人为先”的思想,师德高尚,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团结协作精神好,工作热情高,得到师生的好评。
1、个人素质好,专业知识扎实,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灵活运用科学的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好。
2、积极参与教育科研,在教育科研中勇于创新,能自觉运用科学的教育教学理论指导教学实践,勤于反思自己的教学实践,注重教学实践的升华和与教育教学理论的结合。
积极参与课题研究、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得到学校老师的公认。
3、能出色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教师中起表率作用。
4、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自律。
5、教龄满三年以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评选对象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本校在职教师均可参评。
三、评选程序1、教师申请,填写z中学校级骨干教师申报表"。
2、学校评审组评审。
3、公示。
四、评选量化表五、校级骨干教师待遇1、优先外派学习考察。
2、每学年享受校级教学新秀补贴800元,能手1000元。
六、校级骨干教师评审领导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组员:xxx七、校级骨干教师管理办法1、今后校级以上的骨干教师的评选人选从校级骨干教师中产生。
2、校级骨干教师必须履行以下职责一年方可享受“校级骨干教师补贴”。
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办法

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中小学骨干教师在教师队伍建设中的示范和引领作用,进一步提高我区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管理工作意见和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教育“三名”工程建设的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小学骨干教师是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专业知识扎实,教育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成果好,科研能力强,并在教育教学岗位上起到指导、示范、引领作用的优秀教师。
第二章评选第三条组织机构(一)组建区级骨干教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区骨干教师评选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考核等具体事务。
办公室设在区教师进修学院。
(二)各学校组建区级骨干教师推荐小组,负责本学校骨干教师的组织推荐工作。
第四条评选原则(一)坚持“师德与才能并重、教书与育人并重”的原则;(二)坚持“注重实绩、宁缺勿滥”的原则;(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评选范围区级骨干教师在全区中小学(含幼儿园)、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院中的在职教师及长期兼任教学工作的学校管理人员中产生,主要在教学第一线的教师中评选。
区级骨干教师数量保持在全区教师总数的10%左右。
区级骨干教师评选为更高层次的名师后,自然退出区级骨干教师队伍。
评选工作原则上每两年进行一次。
第六条评选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实践“立德树人”,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爱护学生、为人师表,无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不良记录。
2.教龄5年以上,年龄原则上男教师不超过50周岁、女教师不超过45周岁。
3.从事所申报学科的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其中教育教学管理人员每周兼本学科课程须达到专任教师课时量的50%。
4. 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应取得专科以上学历,中学(含进修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应取得本科以上学历;专业技术职称为中级以上,特别优秀,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职称可以放宽到初级。
骨干教师选拔评定办法

骨干教师选拔评定办法为进一步抓好青年教师培养工作,扶植一批教学科研骨干人才,促进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不断提高,使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尽快脱颖而出,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范围主要从年龄4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中选拔(含聘任制教师),同等条件下,从事班主任工作的教师优先。
二、评选条件1.热爱职业教育,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为人师表,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教龄在三年以上,且具有高校讲师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高校教师。
3.长期坚持教学一线工作,主讲过两门以上课程,年均教学工作量达280课时,“双肩挑”教师达到规定工作量。
4.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业绩突出,教学效果良好,关爱学生,学生评价优良,且近三年内应达到下列条件中的两项:①获院级教学基本功大赛二等奖以上,或院级以上教学比赛三等奖以上;②指导学生参加技能大赛(八大赛事)和各种竞赛活动获省级三等奖以上;③主持院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或主讲精品课的教师。
5.专业课教师需具备双师素质,且近三年有累计3个月以上行业企业专业实践经历,并能积极主动为行业企业提供较好服务。
6.具有一定的教科研能力,近三年内达到下列条件中两项:7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与专业相关的论文1篇以上;8主持院级课题1项,或主持、参与(前3名)省级课题或横向课题一项,或主持、参与教研教改项目研究;9积极参与编写省级以上规划教材1部,或与企业合作开发校本教材或编写专业课程讲稿1部,字数不少于3万字;10开出版与专业相关的著作1部。
三、评选程序1 .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每年选拔一次,原则上每个专业按本专业教师总数的30%确定,最多不得超过5人;2 .教师自荐或系(室)推荐,并由各系(室)组织评议,在学院确定的名额比例范围推荐本专业的候选人;3 .候选人填写《学院骨干教师推荐表》,系(室)提出推荐意见后连同有关材料交教务处,由教务处、人事处、科研中心、纪检等相关部门初审;4 .教务处组织专家小组进行评审;5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对骨干教师和评审结果进行审定;6 .公示评选结果,无异议后以文件形式公布最终审定结果。
2011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标准

2011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细则1、按着国家关于专业技术职称条理规定:中学教师的职称有高级和中级(中学一级)之分。
特级教师,不是职称系列,是荣誉称谓。
2、请见中学教师职称评定标准一、评审条件中级:中学一级(满足一条即可)1、硕士学位、中学二级职称满两年2、本科满五年,中学二级满四年3、专科满七年,中学二级满四年4、专业不对口,毕业时间加五年高级:中学高级(满足一条即可)1、博士学位、中学一级满一年或硕士学位六年以上,任中学一级满四年2、本科满十年,中学一级满五年3、专科满二十年,中学一级满五年4、中专满二十五年,并已取得大专学历,中学一级满五年5、专业不对口,毕业时间加五年附件: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政策说明一、年限的计算(一)任职资格的起算时间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任职时间,由各级评委会评审通过后,经批准组建该评委会的职称工作部门批准发文之日起算。
(二)专业技术资格年限(职龄)的计算专业技术人员的“职龄”从签订聘约、被聘任之日开始计算。
各专业技术资格试行条例(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任职条件所提的任某级职务的年限,是指实际被聘任的年限。
为此,今年任职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是2008年12月31日。
二、职称报评材料的有效性根据市职称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规定,今年职称报评的有效材料原则上应为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到上一年度末的材料。
三、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一)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1.任职年限、学历要求:⑴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2年以上;⑵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4年以上;⑶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教学工作,取得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5年以上;⑷从事小学教学工作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资格的人员(以下简称“小中高”),1979年底以前从事教学工作,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小学教学工作满12年、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受聘小学高级教师6年以上。
省级教学名师和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省级教学名师和骨干教师评选条件(概要)
一、省级名师:
1、无违纪行为
2、在职特级教师(不足部分也可从省级骨干教师中择优选拔),55岁以下。
3、指导青年教师5人以上;承担培训工作3次以上;承担过“国培计划”“省培计划”教学任务。
4、主讲过县级以上的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学术讲座、专题报告等3次以上;获过地级优质课教学评比一等奖,获省级二等奖以上。
5、在公开刊物发表于学科相应的教育教学论文2篇以上。
二、省级骨干教师:
1、具有规定的合格学历,中学高级教师;
2、年龄:男50岁以下,女45岁以下;
3、市级骨干教师
4、、指导青年教师3人以上;有“十一五”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5、主讲过县级以上的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学术讲座、专题报告等1次以上;获过县级优质课教学评比一等奖,地级二等奖以上,获省级三等奖以上。
6、在公开刊物发表于学科相应的教育教学论文1篇以上。
三、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教师于10月25之前到教科室报名,确定推荐名单;
2、到教科室领取申报表;
3、按要求准备相关资料;
4、2012年11月5日以前将申报材料上交学校;
5、11月9日之前报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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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县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
评选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中小学教师专业化水平,做好我县省级骨干教师的评选工作,根据《沧州市教育局关于评选省级中小学骨干教师的通知》(沧教师〔2011〕1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评选方案:
一、召开各单位一把手和主管教学的副校长会议,要求各单位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对待,严格把关,每学区、县直学校组织评选小组推荐符合条件的备选对象,上报教师进修学校。
二、成立县级评选小组:
组长:王锦秀
副组长:于毅
成员:王靖李瑞杰赵毅
三、评选办法
(一)参照市局文件制定《2011年青县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评选量化方案》
(二)根据评选条件确定入围对象,不符合条件者,一律不能入围参选。
(在评选条件中,有一条不合格,即为不合格)(三)对符合条件的教师按量化方案打分,并进行排名,确
定入围人员。
(四)入围人员经过核实后,从最高分取到名额满后为止。
(五)公示
所有入选人员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教育局。
附件:《2011年青县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评选量化方案》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要充分发扬民主,做到评选条件公开,推荐指标公开,推荐人选公开;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严肃认真地进行评选工作。
对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给予取消参评资格、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等处理。
(二)在分配指标时要向一线教师和农村教师倾斜,并注意把握骨干教师在城乡、年龄结构及层次学科上的平衡分布,同一层次的同一学科推荐人选限报一人。
二〇一一年九月五日—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