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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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输部分新、旧版评分对照表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输部分新、旧版评分对照表
5.无轨胶轮车不应进入总回风巷、专用回风巷、无全 负压通风巷道和微风、无风区域
无轨胶轮 车
1.车辆转向系统、制动系统、照明系统、警示装置等 完好可靠,车辆自带防止停车自溜的设施或工具;
2.装备自动保护装置、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防灭 火设备等安全保护装置;
3.行驶5台及以上无轨胶轮车时,装备车辆位置监测 系统;
9.钢丝绳安全系数、插接长度、断丝面积、直径减小 量、锈蚀程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机车
1.制动装置符合规定,齐全、可靠;
运输监控系统有要求
项目
项目内容
2013版要求
项目内容
2017版要求
对照说明
2.列车或者单独机车前有照明、后有红灯;
3.警铃(喇叭)、连接装置和撒砂装置完好;
4.同一水平行驶5台及以上机车时,装备机车运输集 中信号控制系统及机车通信设备;同一水平行驶7台 及以上机车时,装备机车运输监控系统;
⑶水平:直线段及曲线段加高后两股钢轨偏差不大于5mm;
⑷轨缝不大于5mm;
⑸扣件齐全、牢固,与轨型相符;
⑹轨枕规格及数量应符合标准要求,间距偏差不超过
项目
项目内容
2013版要求
项目内容
2017版要求
对照说明
50mm;
⑺道碴粒度及铺设厚度符合标准要求,轨枕下应捣
实;
⑻曲线段设置轨距拉杆
3.其他轨道线路不得有杂拌道(异型轨道长度小于
3.水平单翼距离超过4000m时,有缩短运输距离的有 效措施;
4.采用其他运输方式替代多级、多段运输
斜巷人车提升要求逐步淘汰,提倡 新辅助运输系统
三、 运输 设备
(24 分)
设备完好
1.在用运输设备综合完好率不低于90%

2020年新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考核办法(试行)

2020年新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考核办法(试行)

煤安监行管〔2020〕16号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深入落实“管理、装备、素质、系统”四个要素并重原则,持续推进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所有合法的生产煤矿。

新建、改扩建、技改煤矿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考核定级标准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体系》)。

第四条申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的煤矿必须具备《管理体系》总则部分设定的基本条件,有任何一条不具备的,不得被确认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

第五条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3个等级,所应达到的要求为:一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加权得分及各部分得分均不低于90分,且不存在下列情形:1.井工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数超过有关限员规定的;2.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般事故未满1年、较大及重大事故未满2年、特别重大事故未满3年的;3.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一级检查考核未通过,自考核定级部门检查之日起未满1年的;4.因管理滑坡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组织生产被降级或撤消等级未满1年的;5.露天煤矿采煤对外承包的,或将剥离工程承包给2家(不含)以上施工单位的;6.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或在安全生产联合惩戒期内的;7.井下违规使用劳务派遣工的。

二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加权得分及各部分得分均不低于80分,且不存在下列情形:1.井工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数超过有关限员规定的;2.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般事故未满半年、较大及重大事故未满1年、特别重大事故未满3年的;3.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组织生产被撤消等级未满半年的;4.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或在安全生产联合惩戒期内的。

三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加权得分及各部分得分均不低于70分。

2020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变更部分(通风部分)

2020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变更部分(通风部分)
职工素质及岗位规范基本要求第二条针对班组长及现场作 业人员评分方法要求对照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安全措施随机抽考2名岗位人员各1个问题,1人回答错误扣1分;随机抽查2名特种作业人员或岗位 人员现场实操,不执行岗位责任制、不规范操作、或不 进行岗位安全风险辨识及安全确认1人扣2分
3
装备措施
局部通风机指定的管理人员上岗签字并进行切换试验,有记录的要求
基本要求第一条新增明细
装备措施
基本要求第二条删减不安设风机消声装置的例外情况
自动切换的交叉风筒与使用的风筒筒径一致,交叉风筒不安设在巷道拐弯处且与2台局部通风机方位相一致,不漏风
基本要求第一条新增明细
软质风筒接头反压边,无丝绳或者卡箍捆扎
采用激光原理CH4传感器每6个月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的要求
2020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质量控制-通风部分二、评分方法(通风标准化评分表)7.安全监控变更4处
删除
增加
增加
2020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质量控制-通风部分二、评分方法(通风标准化评分表)8.防灭火变更1处
防灭火设施设备中要求在防止自然发火设计中明确选定中明确选定自然发火观测站或者观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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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管理制度、技术措施操作规程、安全措施
运行稳定可靠,无循环风
防灭火措施落实到位
《煤炭矿井设计防灭火规范》(GB 51078)
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有序有效开展工作
岗位安全风险辨识
A

2024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

2024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

2024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一、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原则2024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以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为方针,旨在实现以下目标:确保煤矿生产过程中人身安全、设备完好、环境优良,降低事故发生率,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原则如下: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

2. 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职责。

3. 确保安全生产投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条件。

4. 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事故预警和应急管理工作。

5. 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二、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及组织机构1. 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立以矿长为组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等为副组长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如下:(1)制定和修订安全生产方针、目标、规章制度;(2)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检查;(3)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4)审批安全生产计划和预算;(5)组织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处理。

2. 工作机构设立以下工作机构,负责煤矿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1)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2)安全技术部:负责安全技术管理、安全培训、事故分析等工作;(3)安全监察部:负责安全监察、事故隐患排查、安全绩效考核等工作;(4)生产调度中心:负责生产调度、安全信息收集和报告;(5)应急救援中心:负责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应急演练、事故救援等工作。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1、项目经理安全职责项目经理作为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安全职责包括:(1)全面负责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项目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2)组织制定并实施项目安全生产计划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4)负责项目安全生产资源配置,确保安全生产投入;(5)组织项目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总结事故教训,预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6)组织项目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最新版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最新版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最新版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最新版》
近年来,煤矿安全生产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为了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不断强化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有关部门近日发布了《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最新版》。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最新版》基于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最新要求和实际情况,对煤矿生产中的安全生产进行了全面规范和详细规定。

其中包括了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的配备和维护、事故应急救援等方面的要求。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最新版》的发布将对推动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产生积极影响。

一方面,它将促进煤矿企业严格按照标准化要求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另一方面,它将有力推动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建设,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全面提升煤矿安全生产的整体效益。

煤矿安全生产事关国家和人民的安全与福祉,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

相信通过《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最新版》的实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将迈上一个新的台阶,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确保煤炭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利用提供更加坚实的基础和保障。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新版2022)煤炭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新版2022)煤炭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新版2022)煤炭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试行)第一条为深入开展全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22]23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22]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所有合法的生产煤矿,新建、技改(包括重组整合)煤矿参照执行。

第三条(试行)》。

第四条申报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的基本条件:考核评级标准执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1、证照齐全有效。

2、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年度内达到安全生产目标要求。

3、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4、采掘关系正常: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抽采煤量符合有关规定,回采率达到要求。

5、自查考核奖惩:煤矿企业制定并执行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比及奖惩制度。

6、按要求建立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

第五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90分及以上,且年度内无死亡事故。

井工煤矿通风、地测防治水、采煤、掘进、机电、运输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90分,其他专业均不低于80分;露天煤矿穿孔、爆破、采装、运输、排土、机电、边坡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90分,其他专业均不低于80分。

二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80分及以上,且井工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低于全国及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度平均水平,露天煤矿年度内无死亡事故。

井工煤矿通风、地测防治水、采煤、掘进、机电、运输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80分,其他专业均不低于70分;露天煤矿穿孔、煤破、采装、运输、排土、机电、边坡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80分,其他专业均不低于70分。

三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70分以上,且百万吨死亡率低于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度平均水平。

2020(安全生产)2020年新版煤矿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评分办法

2020(安全生产)2020年新版煤矿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评分办法

附件2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第 1部分总则一、基本条件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煤矿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全有效;2.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由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取得考核合格证;3.不存在各部分所列举的重大事故隐患;4.建立矿长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矿长每年向全体职工公开承诺,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投入,持续保持煤矿安全生产条件,保护矿工生命安全。

二、等级设定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为最高级。

三、工作要求1.建立和保持— 9 —煤矿是创建并持续保持标准化动态达标的责任主体。

应通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范行为、控制质量、提高装备和管理水平、强化培训,使煤矿达到并持续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标准,保障安全生产。

2.目标与计划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年度计划,并分解到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和考核。

3.组织机构与职责有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机构,各单位、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职责明确。

4.安全生产标准化投入保障安全生产标准化经费,持续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5.技术保障健全技术管理体系,完善工作制度,开展技术创新;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符合要求,审批手续完备,贯彻执行到位。

6.现场管理和过程控制加强各生产环节的过程管控和现场管理,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自检工作。

7.持续改善煤矿取得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是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在考核定级时,对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现状的测评,是对煤矿执行《安全生产法》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 10 —标准化建设情况的考核认定。

取得等级的煤矿应在取得的等级基础上,有目的、有计划地持续改进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管理措施,规范员工安全行为,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使煤矿持续保持考核定级时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长效机制。

2020年新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

2020年新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第1部分总则煤矿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通过树立安全生产理念和目标,实施安全承诺,建立健全组织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抓好质量控制,不断规范、持续改进安全生产管理,适应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实现安全发展。

一、基本条件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应具备以下条件,任一项不符合的,不得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1.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全有效;2.树立体现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与本矿安全生产实际、灾害治理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理念;3.制定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要求和本单位实际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4.矿长作出持续保持、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承诺,并作出表率;5.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完备(井工煤矿有负责安全、采煤、掘进、通风、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安全培训、调度、应急管理、职业病危害防治等工作的管理部门;露天煤矿有负责安全、钻孔、爆破、采装、运输、排土、边坡、机电、地测、防治水、防灭火、安全培训、调度、应急管理、职业病危害防治等工作的管理部门),配备管理人员;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和极复杂矿井、冲击地压矿井按规定设有相应的机构和队伍;6.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取得考核合格证明;7.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8.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二、基本原则1.突出理念引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用先进的安全生产理念、明确的安全生产目标,指导煤矿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2.发挥领导作用领导作用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关键。

煤矿矿长应发挥领导表率作用,具有风险意识,实施并兑现安全承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供必要的机构、人员、制度、技术、资金等保障,有效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运行,实现安全管理全员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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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 (试行)

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全国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持续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

适用于全国所有合法的生产煤矿。

第三条 考核定级标准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

及评分方法》(以下简称《评分方法》 )。

第四条 申报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煤矿必须同时具备《评分方法》设定的基本条件,有任一条基本条件不能满足的,不得参与考核定级。 第五条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3

个等次,所应达到的标准为: 一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分 90 分以上(含,以下 同),井工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风、 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部分的单项考核 评分均不低于 90 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 80 分,正常 工作时单班入井人数不超过 1000 人、生产能力在 30 万吨 / 年以

下的矿井单班入井人数不超过 100 人;露天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 — 9 — 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钻孔、爆破、 边坡、采装、运输、排土、

机电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 90 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 低于 80 分。 二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分 80 分以上,井工煤矿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风、地质灾害防治与 测量、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部分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 80 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 70 分;露天煤矿安全风险

分级管控、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钻孔、爆破、边坡、采装、运输、 排土、机电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 80 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评 分均不低于 70 分。

三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分 70 分以上,井工煤矿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风、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采煤、掘进、 机电、运输部分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 70 分,其他部分的考 核评分均不低于 60 分;露天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钻孔、爆破、边坡、采装、运输、排土、机电部分的 考核评分均不低于 70 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 60 分。

第六条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实行分级考核定级。 一级标准化申报煤矿由省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 部门组织初审,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考核定级。

二级、三级标准化申报煤矿的初审和考核定级部门由省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确定。

第七条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按照企业自评申报、检查初审、组织考核、公示监督、公告认定的程序进行。煤矿安 —10 — 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部门原则上应在收到煤矿企业申请后的 60 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定级。

1. 自评申报。 煤矿对照《评分方法》全面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填写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申报表, 依拟申报的等级自行或由隶属的煤矿企业向负责初审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 检查初审。 负责初审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 门收到企业申请后, 应及时进行材料审查和现场检查, 经初审合格后上报负责考核定级的部门。

3. 组织考核。 考核定级部门在收到经初审合格的煤矿企业 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申请后,应及时组织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 核,并在审核合格后,进行现场检查或抽查,对申报煤矿进行考 核定级。 对自评材料弄虚作假的煤矿,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

部门应取消其申报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资格,认定其不达标。 煤矿整改完成后方可重新申报。 4. 公示监督。 对考核合格的煤矿,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 核定级部门应在本单位或本级政府的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 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对考核不合格的煤矿, 考核定级部门应书面通知初审部门按下一个标准化等级进行考核。

5. 公告认定。 对公示无异议的煤矿,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 考核定级部门应确认其等级,并予以公告。 —11 — 第八条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实行有效期管理。一级、 二级、三级的有效期均为 3 年。 第九条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煤矿的监管。 1. 对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煤矿应加强动态监管。各

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应结合属地监管原则, 每年按照检查计划按一定比例对达标煤矿进行抽查。 对工作中发现已不具备原有标准化水平的煤矿应降低或撤消其取得的安全生产

标准化等级; 对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煤矿应撤消其取得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2. 对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煤矿,各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应立即降低或撤消其取得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一级、二级煤矿发生一般事故时降为三级,发生较大及以

上事故时撤消其等级; 三级煤矿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时, 撤消其等级。

3. 降低或撤消煤矿所取得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时,应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送原等级考核定级部门, 并由原等级考核定级部门进行公告确认。

4. 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被撤消的煤矿,实施撤消决定的 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应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 进行整改, 待 整改合格后、重新提出申请。 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被撤消等级的煤矿原则上 1 年内不得 申报二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省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主管 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 —12 — 5.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煤矿应加强日常检查,每月至少组织开展 1 次全面的自查, 并在等级有效期内每年由隶属的煤矿企业组织开展 1 次全面自查(企业和煤矿一体的由煤矿组织) ,形成自查报告, 并依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向相应的考核定级部门报送自查结果。 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的自评结果报送省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 由其汇总并于每年年底向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报送 1 次。 6. 各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主管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每年 至少通报一次辖区内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情况, 以及等级被降低和撤消的情况,并报送有关部门。

第十条 煤矿企业采用《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规范》 ( AQ/T 1093-2011 )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可依据其相应的评分方法进行考核定级, 考核等级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应等级对等,其考核定级工作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 各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和煤矿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激励政策, 对被评为一级、 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煤矿给予鼓励。

第十二条 省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和本地区工作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并及时报送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 2017 年 7 月 1 日起试行, 2013 年颁布 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试行) 》同时废止。

—13 — 附件 2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 (试行)

第1部分 总 则 一、基本条件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煤矿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全有效;

2. 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由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取得考核合格证; 3. 不存在各部分所列举的重大事故隐患 ;

4. 建立矿长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矿长每年向全体职工公开承诺,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投入,持续保持煤矿安全生产条件,保护矿工生命安全。

二、等级设定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为最高级。

三、工作要求 1. 建立和保持 —14 — 煤矿是创建并持续保持标准化动态达标的责任主体。 应通过 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规范行为、 控制质 量、提高装备和管理水平、强化培训,使煤矿达到并持续保持安 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标准,保障安全生产。 2. 目标与计划 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年度计划, 并分解到相关部门严格 执行和考核。 3. 组织机构与职责 有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机构, 各单位、部门和人员的 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职责明确。 4. 安全生产标准化投入 保障安全生产标准化经费,持续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5. 技术保障 健全技术管理体系,完善工作制度,开展技术创新;作业规 程、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符合要求,审批手续完备,贯 彻执行到位。 6. 现场管理和过程控制 加强各生产环节的过程管控和现场管理,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 标准化达标自检工作。 7. 持续改善 煤矿取得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是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 作主管部门在考核定级时, 对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现状的测

评,是对煤矿执行《安全生产法》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 —15 — 标准化建设情况的考核认定。 取得等级的煤矿应在取得的等级基础上,有目的、有计划地持续改进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管理措施,规范员工安全行为,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使煤矿持续保持考核定级时的安全生产条件, 并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长效机制。 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 1. 井工煤矿 (1)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 2 部分“安 全风险分级管控”的规定; (2)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 3 部分“事 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规定。 (3)通风。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 4 部分“通风”的规定。 (4)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 5 部分 “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的规定。 (5)采煤。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 6 部分“采煤”的规定。 (6)掘进。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 7 部分“掘进”的规定。 (7)机电。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 8 部分“机电”的规定。 (8)运输。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 9 部分“运输”的规定。 (9)职业卫生。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 10 部分“职业卫生” 的规定。 (10)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 11 部 分“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的规定。 (11)调度和地面设施。 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 12 部分“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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