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环保部管理规定完整版
安全环保部管理制度

行业协会交流
参加行业协会组织的交 流活动,了解行业最新 动态和最佳实践,提升 企业安全环保管理水平 。
社会公众沟通
通过公开渠道与社会公 众沟通,接受社会监督 ,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考核评价标准及方法
量化指标
制定具体的量化指标,如事故发生率 、污染物排放量等,客观评价安全环
保工作成效。
环境监测数据记录与分析
对环境监测数据进行详细记录,定期进行分析,为环保工作提供科 学依据。
环境监测报告编制与提交
按照相关规定编制环境监测报告,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接受 监督检查。
04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职业危害因素识别与评估
识别职业危害因素
通过对工作场所的全面调查,识别存在的职业 危害因素,如粉尘、噪声、振动、高温等。
污染物排放监测
建立污染物排放监测体系 ,对排放口进行定期监测 ,确保污染物排放数据真 实、准确。
超标排放应急措施
制定超标排放应急措施, 一旦发现污染物排放超标 ,立即启动应急措施,减 少对环境的影响。
环境监测与报告
环境监测计划
制定环境监测计划,明确监测项目、频次、方法等,确保环境监 测工作有序进行。
职业病预防与控制措施
职业病危害告知
向员工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 害及其后果,提高员工防范意识。
职业病防护措施
采取工程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消除或减少 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员工的影响。
职业病救治与康复
对发生职业病的员工及时进行救治和康复, 减轻其病痛和经济负担。
05
监督检查与考核评价制度
内部监督检查机制
用品维护与更换
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换,确保其防护效果。
安全环保部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环保部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文章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环境的健康。
第二条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是国家的法律规定,各级单位和个人都要遵守。
第三条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全国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安全环保部依法制定本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安全环保部的规定制定本行政区域或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第六条全国各地区、各部门应加强宣传,提高人们的安全环保意识,推动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节安全生产责任第七条各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八条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和现场检查。
第九条安全生产责任人有权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人员进行处罚,必要时可以采取暂停生产措施。
第十条安全生产责任人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节安全生产措施第十一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和调查事故,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第十二条各单位应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并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生产设备和防护用品,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测。
第十四条各单位应建立事故应急预警机制,及时响应和处置突发安全事件。
第三章环境保护管理第一节环境保护责任第十五条各单位应设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明确环境保护责任人,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环境保护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和监测。
第十七条各单位应制定环境保护方案,确保生产活动不对环境造成污染和损害。
第十八条各单位应加强环境监测,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处理环境突发事件。
第二节环境保护措施第十九条各单位应制定环境管理制度,减少或避免产生污染物和废弃物。
第二十条各单位应优先使用环境友好型的原材料和能源,推动节能减排。
安全环保部部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工作,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防治污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部门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公司安全环保工作的全面管理。
2. 制定和实施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各部门的安全环保工作。
3. 组织开展安全环保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安全环保意识。
4. 负责公司安全环保设施的规划、建设、改造和更新。
5. 负责公司环境监测、污染治理和环保设施运行管理。
6. 负责事故调查处理、应急响应和事故预防工作。
7. 负责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处理安全环保相关事务。
三、组织机构1. 安全环保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下设安全科、环保科、事故应急科。
2. 安全科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3. 环保科负责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环境监测、污染治理、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等工作。
4. 事故应急科负责事故应急响应、事故预防、事故报告等工作。
四、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环保责任,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2. 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3. 环保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环保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4.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环保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环保意识。
5. 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后,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6. 应急管理制度: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五、考核与奖惩1. 安全环保部对各部门安全环保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部门绩效考核。
2. 对在安全环保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违反安全环保制度、造成安全事故或环境污染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公司安环部规章制度

公司安环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公司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公司整体的安全生产和环境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司安环部负责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主要职责为协调、指导、监督公司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和环境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培训,推动安全文化建设等。
第三条公司全体员工都应遵守本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加强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和环境管理制度,做到安全放在首位,环保即时行。
第四条公司安环部制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具有同等效力,对公司全体员工均适用。
第五条公司安环部负责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定期组织内部审查和行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及时向公司领导层报告。
第二章安全生产第六条安全生产是公司的生命线,各部门都应将安全生产摆在首位,不得为了追求经济效益而牺牲安全。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工作分工和责任,确保每个人都对自己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八条公司各部门要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无死角。
第九条公司各部门应制定灾害应急预案和演练方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最大程度减少损失。
第十条公司各部门应建立完善的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对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公司安环部,并依法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扩大。
第十一条公司各部门应加强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员工的安全生产技能达到标准。
第三章环境保护第十二条环境保护是公司的社会责任,各部门应当积极履行环境保护的职责,保护好周围的生态环境。
第十三条公司各部门要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等进行严格管理,合理利用资源、减少污染排放。
第十四条公司各部门要加强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施运行正常,达到减少环境污染的效果。
第十五条公司各部门要积极推动绿色生产,采取节能减排措施,减少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环境管理部安全作业规定范文

环境管理部安全作业规定范文一、总则为了规范环境管理部的安全作业,并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工作环境的安全,特制定本安全作业规定,以便员工遵循和执行。
二、安全责任1. 环境管理部的安全工作由部门主管负责,他应对本部门的安全状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向上级报告、汇总安全情况。
2. 部门主管需要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每个员工都有责任对自己的安全行为负责。
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4. 部门主管需成立安全监测小组,对部门的安全状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并提出改进措施。
三、安全操作规程1. 所有员工在进入工作区域前,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头盔、防护眼镜、耳塞等,以防止可能发生的意外伤害。
2. 使用机械设备时,必须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并经过专业培训后方可操作。
3. 操作高风险设备或从事高风险工作时,必须在他人的陪同和指导下进行。
4. 严禁在工作场所吸烟,以防止火灾的发生。
5. 对于有漏电、线路故障等电气设备问题,应立即报告维修人员,并切勿私自修复。
四、应急处理1. 在紧急情况下,员工应立即按照应急预案中的操作步骤进行处理,并迅速撤离危险区域。
2. 在发生火灾时,员工应立即向警报器发出信号,通知其他员工,并按照灭火器使用指南进行灭火。
3. 在发生意外伤害的情况下,员工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报告,并进行相关紧急救治。
五、安全培训1. 每个员工入职时必须接受安全知识培训,了解本部门的安全作业规定。
2. 部门主管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部门主管需定期组织模拟演练,查漏补缺,并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六、安全检查1. 部门主管应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包括消防设备、防护装备的完好性及有效性等。
2. 安全检查应当记录并报告上级主管,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需要采取相应的整改和防范措施。
七、处罚和奖励1. 对于严重违反安全作业规定的员工,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职甚至解聘。
安全环保部管理制度

2023-11-03CATALOGUE目录•管理制度概述•安全管理制度•环保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监督考核制度•管理创新与改进01管理制度概述目的和意义确保企业安全环保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提高企业整体安全环保水平。
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环境污染。
提升企业社会形象和声誉,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010203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部门、车间、班组及个人。
重点针对公司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危险品、污染物等关键环节进行管控。
安全环保管理方针制定、实施、维护公司安全环保方针,确保公司安全环保目标的实现。
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安全环保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安全环保工作的落实。
安全环保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员工的安全环保职责,形成全员参与的安全环保工作格局。
安全环保培训教育开展安全环保培训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增强安全环保素质。
安全环保检查与整改定期进行安全环保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消除事故风险。
事故应急救援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物资,确保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管理制度构成02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培训制度详细描述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包括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内容,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考核与奖惩对参加培训的员工进行考核,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对未通过考核的员工进行再培训和考核。
总结词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安全检查制度总结词及时发现隐患,确保安全生产详细描述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包括设备设施、作业场所、员工劳动防护等方面的内容,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整改与复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严肃处理事故,防止事故再次发生总结词详细描述责任追究与处罚安全事故处理制度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和调查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追究,对事故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对管理不到位的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问责。
安全环保部管理制度

安全环保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安全环保工作,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环境的健康稳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安全环保部门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相关部门。
第三条安全环保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制定相关制度和措施,监督执行情况,并及时进行整改和汇报。
第四条企业各部门应配合安全环保部门的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源,做好安全环保工作。
第五条安全环保部门应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安全环保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做好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的宣传。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六条安全环保部门应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职责和义务。
2.建立安全管理档案,包括安全事故记录、隐患排查整改记录等。
3.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踪整改情况。
4.建立安全培训制度,对新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并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
5.建立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并进行调查处理。
第七条安全环保部门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能力和处置能力。
第八条安全环保部门应定期进行安全事故分析,总结教训,制定改进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第三章环境保护第九条安全环保部门应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建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企业的生产活动进行评估和监测,确保符合相关的环保法规。
2.建立环境监测和排放管理制度,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环境问题。
3.建立环境污染治理和修复制度,及时采取措施减少和修复因企业生产活动产生的环境污染。
4.建立环境培训制度,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促进员工主动参与环保工作。
第十条安全环保部门应定期组织环境保护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清洁日、环保讲座等,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第四章监督与评估第十一条安全环保部门应定期对公司安全环保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对安全设施和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安健环管理机构与人员配置管理制度

安健环管理机构与人员配置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加强安健环管理工作,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提高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效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一)安健环管理机构1.设立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部,负责全面协调和管理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
2.部门设置:安全生产部、环境保护部、职业卫生部、消防安全部、应急管理部、质量管理部。
3.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部的职责:(1)负责制定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方针、目标和计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协调、指导和监督各部门、岗位、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
(3)及时收集、分析、报告、处理安全、环保事故和事故隐患,提出改进措施。
(4)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消防演练和应急预案制定、演练。
(5)定期召开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和推广经验。
4.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部的人员配置:(1)部门主管:1名(2)部门副主管:1名(4)部门员工:若干名,根据工作需求合理配置。
(二)人员配置管理1.根据企业规模和业务特点,制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部的人力资源规划和岗位编制。
2.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部门员工进行招聘、培训和绩效评估。
3.岗位设置和职责分配:(1)安全生产部:负责生产安全管理、安全生产培训、事故调查和隐患排查。
(2)环境保护部:负责环境管理、污染防治、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
(3)职业卫生部:负责职业病防护、职业卫生监测、危害因素控制。
(4)消防安全部:负责消防设施维护、防火巡查、火灾事故应急处理。
(5)应急管理部: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应急预案制定、演练与评估。
(6)质量管理部:负责产品质量监控、审核与改进、合规管理。
4.人员配置管理要求:(1)确保人员数量与工作量相匹配,避免过度或不足。
(2)确保岗位职责清晰明确,避免职责重叠或缺失。
(3)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激励员工工作。
(4)定期开展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5)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特长,适时进行轮岗、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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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环保部管理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目录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监督管理办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劳动防护用品(器具)管理制度工伤事故管理制度安全分级检查、隐患登记上报制度检修安全管理制度煤层气站现场安全检查制度硫磺储存场地管理制度硫酸罐区现场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安全设施管理制度高处安全作业办证实施细则盲板抽堵安全作业办证实施细则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办证实施细则动火安全作业办证实施细则断路安全作业办证实施细则吊装作业办证实施细则设备检修安全作业办证实施细则临时用电安全作业办证实施细则动土安全作业办证实施细则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监督管理办法为加强公司环保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大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监管力度,杜绝污染事故,保障人体健康,保护和改善厂区及周边生活与生态环境,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可持续发展。
对《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监督管理办法》进行重新修订,制定本办法。
所有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公司给予奖励。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区域内所属一切生产单位、承包租赁单位及部分辅助单位。
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由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负责,公司成立安全环保部,下设环保科,负责全公司的日常环境管理工作及污染防治、环境监测、统计、考核、环评等相关环保业务,以及配合当地或上级环保主管部门,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
同时各分公司、车间设环保小组,设置兼职环保人员,负责本公司、车间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日常管理。
公司坚持“立足发展,环保先行”的环保理念,对环境污染的防治,实行减少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废物的原则,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
同时公司对环境污染防治实行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
公司鼓励以废治废、综合利用。
本办法管理范围主要包括污染防治设施监督管理、污染源治理新、改、扩建项目、有关“三废”收集、贮存、处置、综合利用、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管理、在线监控设施管理及污染事故管理等方面。
生产单位和承包租赁单位应当把环保管理作为日常正常生产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本单位内所有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按总公司的要求进行处理。
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各单位的“三废”排放及污染防治设施等实施统一监督检查,主要职责有:1.8.1审批排污单位拆除、停运、关闭、检修以及更新改造污染防治设施的申请。
1.8.2限期治理任务的落实、督导以及处罚。
1.8.3对已竣工的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
1.8.4对擅自拆除、闲置、关闭及不正常使用防治设施的排污单位和个人做出处理。
1.8.5对在建、新建工程项目进行环评工作。
1.8.6每周至少一次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每季度至少一次对公司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通报。
1.8.7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并予以处罚。
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保持其污染防治设施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除、闲置、关闭及不正常使用防治设施。
生产单位和承包租赁单位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10.1节约、合理用水,生产用水要采取一水多用,降低一次水消耗,减少废水排放量。
1.10.2加强废水排放管道(沟渠)管理,严防跑、冒、滴、漏,杜绝漏排、乱排而造成增加污水处理系统负荷或环境污染行为。
1.10.3加强管理本单位分离出的废渣,严格按照公司统一规划的场所定点堆放(如硅渣、铝渣、钛渣、亚铁、炉渣、粉煤灰及压滤黄泥等),严禁排入废水沟而进入废水治理系统。
生产过程中因事故发生,要采取急救措施,杜绝将物料、渣、水等排入废水治理系统。
1.10.4严格控制酸、碱废水的集中性排放量,采取措施保证废酸、废碱水排放的均衡性,降低废水治理设施治理负荷。
1.10.5各单位要相互配合,在污染防治设施的设备维护、原料供应、废物清运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
1.10.6各单位应按要求规范设置各自的排污口,严禁私设排污口或改变排污口位置。
1.10.7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是污染防治设施的组成部分,安装有自动监控设备的排污单位应对自动监控设备按照国家、省污染防治设施管理有关规定严加管理,确保正常运行,任何单位私自停运或破坏自动监控设备,将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处理。
1.10.8在上级环保部门检查时,单位主管领导或环保人员接通知后要及时赶赴处理设施现场,密切配合监督检查工作。
拥有污染防治设施单位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11.1必须建立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制度,并适时进行补充完善管理制度,保证制度的适用性,如实填写运行记录并保存备查。
1.11.2有保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使用的管理和操作人员,有健全的岗位责任制度、操作规程和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及报告制度,并挂牌上墙。
1.11.3治理设施应与产生污染物的相应生产设施同步运行、同等维护和同等保养,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和停运。
保证设施的高效运行,主要设施月正常运行率在95%以上,重要环保设施(指停运后将使环境受到严重污染或对群众正常生活带来严重危害的治理设施)要有足够能力的备用设施,并且要保持备用设施的正常。
重要环保设施的运行率必须达到100%。
1.11.4各单位必须保障自动监控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房屋、水、电、气、通信及设备安全等条件。
1.11.5积极完成下达的限期治理任务。
公司品质管理部质检中心负责对各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监测单位应遵守下列规定:1.12.1必须有污染物排放监测制度,对样品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完整性承担责任。
1.12.1采取的监测方法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环境监测标准。
1.12.3监测频次随机4次/日,每月28日为一月数据截止日,为保证数据的及时性,采用日报制并且当天报送至公司生产运行部和公司主管领导。
1.12.4在监测废水方面若受控指标出现较大波动时(PH小于5、大于10,或悬浮物大于100mg/l),应及时向公司调度部门通报监测数据,由调度部门通知安全环保部和主管领导。
1.12.5他临时性抽检要积极配合,及时赶赴现场取样,尽快做出结果,并及时报送相关部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按规定报告程序办理申请手续:2.13.1防治设施因事故突发性停止运行的,必须立即停运其产污的生产线,及时向公司调度部门如实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防止造成环境污染事故。
同时调度部门应及时向环保部门和主管领导通报有关情况,并设立单独记录台帐,落实事态发展。
1.13.2防治设施需拆除、闲置、关闭、暂时停止运行维修的,并可预见有污染事故发生的,必须提前以书面报告形式一式三份向公司环保部门提出申请(附表),环保部门初审后上报主管领导审批,批复后方可实施。
并在限定期限内完成检修工作,尽快恢复运行。
1.13.3需新、改、扩建污染源防治设施的、需增减污染物排放口数量或改变位置设置的,应以书面形式一式三份向公司环保部门提出申请,详细阐明必要性、设计依据、设计工艺、设备选型、投资及效益等情况。
环保部门初审其报告可行性后上报主管领导审批,批复后方可实施。
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责令改正并予以处罚:1.14.1没有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制度、污染物排放监测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操作规程、设施运行台帐、记录和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及报告制度的,每次罚款100元,防治设施运行台帐、记录不及时、不真实、不完整或字体不工整的,每次罚款50元。
1.14.2损坏或遗失环保制度栏、标志牌等物品的,每项罚款100元,并责令其单位原样补做。
1.14.3监测数据不真实,每次罚款100元;没有按时向公司环保部门上报监测报告的,每次罚款50元;每日抽检次数每缺1次,罚款100元;监测指标每缺1项,罚款50元;指标出现异常未作汇报的,每次罚款50元;临时性安排抽检而未能及时配合,延误取样时机的,每次罚款500元。
1.14.4外排废水PH、SS、COD、氨氮未达标的,每项次对治理单位罚款100元。
1.14.5钛白酸解、煅烧尾气吸收循环液P H≥8,PH值每下降1,罚款50元;热电锅炉烟气脱硫循环液PH≥8,PH值每下降1,罚款50元;氯氧化锆浓缩蒸发尾气、氧化锆煅烧尾气吸收循环液PH≥7,PH值每下降1,罚款50元。
1.14.6对干燥、粉碎等尾气,配套建设有袋式除尘器的,应每班检查,定期更换布袋,保证除尘效果,对巡检不到位,布袋更换不及时,造成环境污染的,每次罚款500元;1.14.7废渣(硅渣、铝渣、钛渣、亚铁、炉渣、粉煤灰及压滤黄泥等等)没有定点堆放或排入废水沟而进入废水处理设施的,每次罚责任单位500元。
1.14.8废水漏排、乱排而造成增加污水处理系统负荷或环境污染的,每次罚责任单位500元。
1.14.9因设备备件、原料供应、废渣清运等原因,致使治理设施停运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1.14.10防治设施计划性停运检修的,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罚款500元;未按期完成的,罚款300元;未按期完成不做延期检修报告的,罚款1000元。
1.14.11生产过程中因设备事故,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物料、废水、废渣等排入废水处理系统的,罚款500元;造成环境污染的,视情况予以加倍处罚。
1.14.12防治设施出现异常突然停运的,未按规定报告的罚款100元;造成环境污染的,视情况每次罚款500--1000元。
1.14.13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的,每次罚款500元;造成环境污染的,视情况予以加倍处罚。
1.14.14未经批准而擅自拆除、闲置、关闭、停运全部或部分防治设施等不正当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罚款1000元。
1.14.15未经批准而擅自改、扩建污染源防治设施的,罚款1000元。
1.14.16未经批准而擅自增减排污口数量或改变排污口位置的,罚款1000元。
1.14.17没有按时完成公司下达的环保限期整改任务的,每次罚款1000元。
其它情况,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责令改正并按下列规定处罚:1.15.1环保部门例行执法检查进厂时,门卫应礼貌待人,检查执法证件无误,登记后予以放行,并向公司调度部门立即通知进厂方位、时间、姓名。
因态度不端正,造成进门争吵的,罚款100元(上级部门罚款,由保卫部门承担);证件无误,登记后不予放行的,罚款100元;没有立即向调度部门汇报执法部门进厂情况的,罚款100元。
1.15.2调度室接环保检查通知后,没有及时通知到各单位负责人或环保人员而延误检查工作的,每次罚款100元。
1.15.3单位主管领导或环保人员接到通知后,未能及时赶赴治理设施现场配合检查的,每次罚款100元。
1.15.4各单位接到调度室环保检查通知后,没有立即采取措施而影响检查工作的,上级部门的经济罚款由本单位完全承担,总公司对其单位处以1倍经济罚款并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