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解决夫妻两地分居
解决夫妻两地分居从京外调入人员审批工作规范版

解决夫妻两地分居从京外调(迁)入人员审批工作规范一、政策适用范围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及所属在京企事业单位存在夫妻两地分居情况的在职人员(为单位正式员工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二、政策条件(一)在京一方达到以下条件,可申请解决夫妻两地分居: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人员、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中央企业总部职能部门正副职及所属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被聘任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三年的人员、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处级以上管理人员、博士学位获得者、工作满三年的硕士学位获得者、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现主任科员职务且年满30岁并分居满2年的人员、大学本科毕业八年且年满30岁并分居满2年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困难较大且年满35岁并分居满两年的人员。
(二)在京一方达到《人事部关于国务院各部门从京外调入干部审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调发【1991】12号)有关条件的,可占用调出京外干部户口指标解决两地分居。
1、夫妻双方均为干部,女方(户口)在京且工作2年以上,夫妻一方父母在京居住(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
2、京内一方为干部(指男方或女方在京而夫妻双方父母不在京的),分居5年以上或年满30岁,其中在京干部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副处以上党政职务,可放宽到分居3年或年满28岁。
3、女方(户口)在京为工人,京外男方系干部的,分居5年以上或女方年龄30岁以上,家庭生活有特殊困难且工作需要不宜调出的;(4)男方在京为工人,京外女方系干部的,应分居10年以上或男方年龄35岁以上,家庭生活有特殊困难且工作需要不宜调出的。
三、工作程序(一)京区各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单位解决夫妻两地分居审批工作,按照“承办人审查—处长复核—人事部门主管领导签批”的程序进行。
(二)京区各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向北京分院行文申报人员进京材料。
两地分居解决办法

现在,上海市的人才政策的确比较宽松,从大的趋势看,对于紧缺急需专业人才或有特殊贡献的创业人才,带资金、带项目、带专利、带产品进沪的企业经营人才,以及高学历、学科带头人、海外留学回国创业的硕士、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均可以一步到位,家属子女随迁入沪,不会产生夫妻分居两地的问题,且对引进人才家属的工作给予优秀推荐、重点安排。
根据市人事局1999年122号文件,本市人员因夫妻两地分居,其在外地的配偶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含聘用制干部),在沪有接受单位,且本人或在外地配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外地配偶调入本市工作,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进沪:一、获得省(市)、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省(市)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被聘任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博士学位获得者、处级以上管理人员以及在外地配偶符合本市引进人才政策规定条件者。
二、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人员、工作满3年的硕士学位获得者以及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获得硕士学位,夫妻两地分居满3年的人员。
三、夫妻两地分居满5年的人员。
四、家庭有特殊困难的人员。
申请人可携“承报单位报告、本人向单位提出的书面申请(上海一方)、干部调动登记表、外省市商调同一函、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夫妻双方学历职称证明、结婚证明、双方户籍证明、调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等八项材料到中国上海人才市场交流部办理夫妻两地分居调沪手续。
目前有很多人搞不清楚自己是否符合人才引进以及夫妻分居还有办理人才引进居住证的资格条件,纷纷来进行咨询,先将一些代表性的资格跟大家交流一下,同时也非常感谢借鉴了一网友的文章,但我已经进行了一些修改。
在这里申明,本站不代理任何人事业务。
一、人才居住证1、应届本科生以及本科毕业的历届生只要达到条件基本没有问题;1、专科应届生符合上海紧缺人才专业的毕业生,可以申请人才引进居住证,其他历届生基本没有希望。
但有些人才服务中心也看是否有中级或者高级职称也能申请应届生都必须向高校毕业生就业中心申请。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皖政[1990]24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皖政[1990]24号](https://img.taocdn.com/s3/m/faf25c3abdd126fff705cc1755270722192e59c4.png)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
正文:
----------------------------------------------------------------------------------------------------------------------------------------------------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
(1990年3月27日皖政〔1990〕24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国发〔1989〕81号)已翻印发给你们,现结合我省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对国家级和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取得博士学位和被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以及获得省、部级科技、星火三等奖以上奖励的专业技术干部,其夫妻两地分居要及时给予解决;对被聘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和夫妻分居十年以上的其他干部,其夫妻两地分居,要有计划、有步骤、分期分批予以照顾解决。
二、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要坚持合理流动的原则。
提倡和鼓励干部到山区、贫困地区和基层、企事业单位工作。
在调配干部时,凡符合上述流向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积极给予支持。
三、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我省不实行专项户口指标控制。
——结束——。
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公安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逐步解决职工夫妻长期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

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公安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逐步解决职⼯夫妻长期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前各地都有⼀部分职⼯夫妻长期两地分居,不仅给职⼯⽣活带来⼀定的困难,对⽣产建设也有⼀定影响。
解决职⼯夫妻两地分居问题,是关系到调动⼴⼤职⼯社会主义积极性的⼀件⼤事。
各级组织、⼈事、劳动和公安部门,应当在各级党委和⼈民政府的领导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照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针,从有利于⽣产建设,有利于⽀援边疆和三线建设出发,根据⼯作需要与可能,既要逐步解决夫妻长期两地分居职⼯的实际困难,⼜要适当控制城市⼈⼝、职⼯总数和商品粮销量的原则,区别不同情况和先后缓急,采取多种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这个问题。
为此,特作如下通知:⼀、对于分居两地的双职⼯,⼀般应本着⼤城市就中⼩城镇,内地就边疆,⼀⼆线地区就三线地区的原则,通过组织调动解决。
凡按这⼀原则调动的,不要强调⼈数对等。
双⽅应主动联系,互相⽀持,细致地做好职⼯的思想⼯作,调⼊地区应妥善安排⼯作。
⼤城市之间,中等城市之间和县(镇)之间分居的双职⼯,可以互相调动,彼此都应积极⽀持,不要强调⼈数对等。
调进或调出应根据⼯作需要、家庭实际情况等各种因素,具体协商确定。
从边疆调往内地,从三线地区调往⼀⼆线地区,从⼩城市调往⼤中城市,从各地调往京、津、沪三市的,要从严掌握。
中央⼀级机关及其在京单位两地分居的双职⼯,⼀般应将在京⼀⽅调往京外⼀⽅所在地区就近安排⼯作;也可以根据⼯作需要将分居的双⽅调往第三地本系统所属单位安排⼯作。
在京⼀⽅因⼯作需要或其他特殊困难,确实不能调出,需要将京外⼀⽅调来北京的,应区别⼲部和⼯⼈,分别报民政部政府机关⼈事局和国家劳动总局,根据该单位为解决分居问题调出调⼊北京⼈数⼤体平衡和先出后进的原则进⾏审批。
调⼊的职⼯,原则上由各单位⾃⾏安排⼯作。
为照顾夫妻关系调动县(区)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的职⼯时,亦应根据上述原则,分别由⼈事、劳动部门办理。
调动以后,仍应在集体所有制单位安排⼯作。
北京市人事局关于解决中级专业技术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京人干字[1993]第4号
![北京市人事局关于解决中级专业技术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京人干字[1993]第4号](https://img.taocdn.com/s3/m/1d905e57ff4733687e21af45b307e87101f6f8f9.png)
北京市人事局关于解决中级专业技术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正文:---------------------------------------------------------------------------------------------------------------------------------------------------- 北京市人事局关于解决中级专业技术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京人干字[1993]第4号1993年5月5日)各区、县人事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人事(干部)处:近年来,我市各级人事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努力为知识分子办实事,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充分发挥全心全意在首都经济建设中骨干作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为了进一步解决我市专业技术干部的家庭困难,稳定干部队伍,促进首都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决定今年在继续严格控制首都人口迁移性增长的同时,把有限的进京指标重点用于解决我市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干部夫妻两地分居。
解决的范围是:一、在京一方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干部;二、夫妻双方都是国家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在京一方工作满三年的干部;三、京外一方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系北京急需的专业技术干部;具备上述条件之一,并经区、县、局(总公司)人事部门考核,确属各单位业务骨干者,可不受各单位进京指标限制,由区、县、局(总公司)报市人事局审批。
对于干部因家庭困难要求调京问题,按照市十届人大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严格控制户籍人口迁移增长”的要求,将继续坚持总量控制,有进有出,实行指标控制的办法。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对需要调京干部的材料和人事档案以及在京一方专业技术干部的有关考核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秉公办事,对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北京市人事局1993年5月5日——结束——。
关于解决中级专业技术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京人干字[1993]第4号)
![关于解决中级专业技术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京人干字[1993]第4号)](https://img.taocdn.com/s3/m/4c8151e6524de518964b7d5a.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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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中级专业技术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
京人干字[1993]第4号颁布时间:1993.05.05
各区、县人事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人事(干部)处:
近年来,我市各级人事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努力为知识分子办实事,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充分发挥他们在首都经济建设中骨干作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为了进一步解决我市专业技术干部的家庭困难,稳定干部队伍,促进首都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决定今年在继续严格控制首都人口迁移性增长的同时,把有限的进京指标重点用于解决我市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干部夫妻两地分居。
解决的范围是:
一、在京一方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干部;
二、夫妻双方都是国家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在京一方工作满三年的干部;
三、京外一方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系北京急需的专业技术干部;
具备上述条件之一,并经区、县、局(总公司)人事部门考核,确属各单位业务骨干者,可不受各单位进京指标限制,由区、县、局(总公司)报市人事局审批。
对于干部因家庭困难要求调京问题,按照市十届人大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严格控制户籍人口迁移增长”的要求,将继续坚持总量控制,有进有出,实行指标控制的办法。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对需要调京干部的材料和人事档案以及在京一方专业技术干部的有关考核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秉公办事,对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北京市人事局
1993年5月5日。
解决干部夫妻分居的相关文件(人调...

解决干部夫妻分居的相关文件(人调...文件一:关于国务院各部门从京外调入干部审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调发 [1991 ] 12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从京外调入干部的指标精神,一九八三年劳动人事部发出《关于国务院各部门从京外调入干部的审批意见》(劳人干[1983]38号)。
经过几年来的实践证明,这个文件对搞好国务院各部门干部队伍的建设,控制北京市人口的增长,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但随着改革的不断变化,从京外调入干部工作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新情况,需要总结经验,对有关规定加以完善。
现对国务院各部门及其所属在京单位从京外调入干部审批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审批条件(一)因工作需要从京外地区调入干部的审批条件国务院各部门及其所属在京单位缺编,应首先在京内调剂解决。
确属工作需要,在京内无法调剂,必须从京外调入干部时,需制定调入调出干部计划,做到有出有进,利于干部交流。
1.使用我部下达的京外调干指标,从京外地区调入干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其所属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事业单位和具有政府管理职能的公司因工作需要从京外地区调入干部,要严格控制在我部下达的京外调干指标数额和规定的专业内,拟调干部应是经过三年以上基层工作锻炼,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专业技术骨干。
拟调干部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包括处级干部)的,年龄应在45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应在50岁以下。
2.按国务院或我部所批专项指标从京外地区调入干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其所属在京单位,有特殊原因(如新建、扩建单位或地处远郊区县的单位)所需干部,京内地区难以解决,确需从京外调入的,由部委报文申请专项指标。
十人以上者(含十人),报国务院审批。
国务院批准后,由人事部具体办理调入干部审批手续。
十人以下者,报人事部审批。
用人单位应按下达的专项指标数额及规定的专业调入干部。
调入干部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包括处级干部)的,年龄一般应45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一般应在50岁以下。
试论基层职工夫妻两地分居的解决办法

社会与生态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试论基层职工夫妻两地分居的解决办法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九江船舶分公司 高松摘要:文章叙述了当前基层职工夫妻两地分居的现状,并分析导致这个问题的原因,最后提出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
关键词:基层职工夫妻;两地分居;解决因为各种因素的影响,企业中有很多职工都存在与配偶两地分居的问题,这个问题的出现不仅给职工生活带来难题,对于企业运营和生产建设也有一定影响。
而有效解决职工夫妻两地分居问题,是关系到企业稳定运行,关系到调动广大职工社会主义积极性的一件大事。
因此企业和各级单位要在党的领导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照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方针,根据工作需要与可能,采取多样化措施,解决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问题,解决这部分职工存在的实际困难。
一、基层职工夫妻两地分居现状分析夫妻两地分居问题是当前重大的民生问题之一,在企业中有不少职工正面临这个问题。
虽然解决这个问题对于企业来说存在一定难度,但因为其带来的问题不容忽视,所以各级领导还是要将目光集中在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层面。
当前社会呈现高速发展,职工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出现,会造成家庭破裂,夫妻离异,留守儿童,其中孩子的心理问题不容忽视;还会造成职工承担巨大的家庭生活压力,面对生活问题,难以将精力集中放在工作中,尤其是跨地域的两地分居,给职工生活和工作、经济上都来了了很大问题。
就现在来看,出现职工夫妻两地分居的情况多种多样,但大多数职工都存在上有老下有小的情况,其中比较严重的情况就是孩子年幼、父母年老多病且无法自理生活,给职工带来很大的压力。
二、基层职工夫妻两地分居的原因分析(一)家庭因素这一方面因素比较突出,主要是职工在外地工作,而家庭定居在其他地区,比如老家,需要照顾父母和孩子等,出现两地分居的问题;部分职工为了孩子上学等,选择更有优势的地区进行定居,而工作在其他地区,出现两地分居;夫妻之间存在矛盾,所以选择两地分居。
(二)工作因素主要是职工夫妻其中一个需要长期出差,或被调到分公司、某个小项目,出现两地分居;因为生活压力大,夫妻双方都需要工作,而无法保证在同一个地区,所以出现两地分居;部分企业出于经济利益以及管理方便的考虑,实行男女分开居住,这使得夫妻之间都各自居住在集体宿舍,再加上工作任务比较繁重,基本没有时间进行交流,这也呈现出分居的情况;工作特殊情况,比如对象是军人,自己无法随军时,就出现两地分居,还有其他特殊工种,地质工作者、农民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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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解决夫妻两地分居
一、办理的范围和条件
(一)办理的范围:
指高新技术产业单位在市、区、县人事局所属人才服务中心委托存档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
人员。
(二)办理的条件:
上述人员中凡本人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被在京单位聘用一年以上现仍被聘用的人员,其
配偶系干部(含聘用制干部)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办理: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存档时间满1年的的人员;
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存档时间满2年的人员;
夫妻双方均系大学本科毕业且在京一方存档时间满3年的人员;
在京一方处满30岁、存档时间满5年、其配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系我市急需
的人员。
取得博士学位或在工作中获得省(市)级及以上部门奖励、表彰的先进个人,可不受上述条
件的限制,予以办理。
凡在市、区、县人事局所属人才服务中心存档的,存档时间(不含在其它人才服务机构存档
时间)可以累积计算。市、区、县所属其它单位的职工夫妻两地分居问题仍按本市有关规定办理。
二、办理的程序及需报送的材料
(一)办理的程序:
凡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由本人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在市人才服务中心存档的,由用
人单位申报,市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后报市人事局审批并办理调京手续;在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存
档的,由区、县人才服务中心申报,区、县人事局审核后,分别报送市人事局审批,并办理调京
手续。
(二)审批时需报送以下材料:
1、 本人及配偶的书面申请各一份申请署名必须手写;
2、 调京人员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夫妻双方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民营科技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 在京一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7、 被调人在京单位接收函,接收函上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8、《干部调京审批表》(一式二份),《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
9、 随迁子女超过16周岁的,需有在校证明。无工作的需当地劳动部门出具待业证明和户
口本复印件;
10、 填写《存档人员情况登记表》,此表公司盖章后到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核实并盖章;
11、 有随迁子女的需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个子女的提供二胎准生证,若双胞胎、
多胞胎提供出生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