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区矫正制度问题研究及思考
对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的思考

对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的思考社区矫正制度是一种在社会中进行惩教和改造的刑罚执行方式,主要是对一些轻罪犯或者第一次犯罪的人进行改造,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
在我国,社区矫正制度也开始逐渐受到重视和推广。
社区矫正制度的出现,对于维护社会安定、促进人们的心理健康和社会和谐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对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进行深入思考和探讨。
我们需要认识到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目前存在的问题和挑战。
目前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发展还比较滞后,尤其是在人员配置、管理模式和服务质量等方面存在一些不足。
首先是人员配置方面,社区矫正人员的数量和专业水平不足,导致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和教育工作存在一定的漏洞。
其次是管理模式方面,由于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发展相对较晚,一些地区在管理模式和经验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更加完善和改进。
最后是服务质量方面,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辅导和职业培训等服务还比较薄弱,需要加大投入和加强培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专业化和人性化水平。
我认为,社区矫正制度的完善还需要政府、社会和个人多方共同努力。
政府需要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支持和投入,建立起健全的政策法规和管理机制,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向更加专业和规范的方向发展。
社会需要关注社区矫正工作,加强社会教育和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社区矫正制度的意义和作用,为社区矫正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个人则需要更加理性地对待社区矫正对象,给予他们更多的理解和支持,共同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健康发展。
我希望社会能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支持社区矫正工作,让更多的轻罪犯在社区矫正制度下得到改造,并重新融入社会。
社区矫正制度的发展离不开社会的支持和配合,希望我们共同努力,让社区矫正工作取得更大的成就,为社会的稳定和和谐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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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思考

关于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思考近年来,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建设不断完善,但与发达国家的矫正制度相比,仍存在诸多问题。
社区矫正制度的目的是帮助罪犯重新回归社会,避免再次犯罪。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重视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制度的执行要达到人性化。
这不仅是考虑到矫正者的人权,也是考虑到矫正后的社会安全。
像张某等人在矫正过程中遇到性侵,或是矫正人员私自给矫正人员增加的无谓惩罚等,这在社区矫正过程中都是不可接受的。
其次,矫正制度应在前期的评估上更加重视。
具体来说,应建立更加科学的评估制度,评估矫正人员的犯罪风险、矫正服务需求等。
只有在评估的基础上,才能进行更加有效的矫正服务和监管。
第三,社区矫正人员应有严格的职业道德。
在实践中,由于存在某些社区矫正人员的不良行为,如私自给罪犯减期等,导致矫正制度的公信力打击,同时也会影响矫正服务本身的质量。
因此,在制度建设中,应特别重视监督机制的完善,督促矫正人员遵守行业规范。
最后,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案例进一步探讨社区矫正制度的问题。
第一,2018年,山东开展的社区矫正随访服务调查发现,有矫正对象称社区矫正人员疯狂言语侮辱,对矫正对象的身体进行了限制。
这样的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矫正对象的人权,也显示了矫正人员缺少职业道德。
第二,2020年,黑龙江一名被矫正人员在监管人员的眼皮底下逃跑,最终导致严峻的社会安全问题。
这表明社区矫正人员的工作效率有待提高。
第三,重庆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一项矫正调查数据显示,有近一半的矫正对象不接受矫正服务,其中1/3的回答是服务不够,服务水平比以前差。
这也说明了矫正服务质量有待改进。
总之,在中国社会矫正制度建设中,只有完善制度、强化职业道德、注重监督机制等多重措施相互配合,才能更有效地推进社区矫正制度建设,为打造更加公平、公正、安全的社会环境做出积极的贡献。
另外,除了以上提到的问题和案例,值得注意的是,在社区矫正制度中,我们应当注重矫正后的社区环境建设。
对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的思考

对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的思考【摘要】社区矫正制度作为国家刑罚体系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的实施有着深远的意义和作用。
这一制度在实践过程中也存在着诸多问题和挑战,如资源不足、监督不力等。
为了完善社区矫正制度,需要加强监督与落实,提升社区矫正人员的专业能力。
最终目的是加强社区矫正制度建设,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健康发展,这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
加强社区矫正制度建设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只有通过不懈努力,才能让社区矫正制度更好地为社会服务,同时也保障罪犯的改造和社会的安宁。
【关键词】社区矫正制度、社会问题、挑战、建议、监督、专业能力、重要性、健康发展。
1. 引言1.1 社区矫正制度的概念和发展社区矫正制度是指国家通过法律手段,将被判处管制、缓刑或社区服务刑罚的犯罪分子,委托给社区机构进行管理和监督,以达到惩罚和改造罪犯的目的。
这一制度的发展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的欧美国家,当时社会对于刑罚目的的认识发生了转变,强调罪犯的改造和社会融入,而不仅仅是简单的惩罚。
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起步较晚,始于1981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它的实施旨在避免对罪犯的过度惩罚,提高社会回归率,减少监狱的负担。
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发展经历了探索、完善和提升的过程,从最初的试点阶段到今天的全面推行,社区矫正制度已经成为我国刑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实施过程中,我国积极吸收和借鉴国际经验,不断完善社区矫正法规和政策,加强社区矫正专业队伍建设,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和现代化发展。
社区矫正制度的深入发展,为我国犯罪分子的改造、社会治安的维护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1.2 社区矫正制度在我国的实施中国社区矫正制度的实施始于上世纪8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不断完善和发展。
我国社区矫正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主要通过建立社区矫正机构和加强社区矫正人员队伍建设来推动。
目前,我国社区矫正制度已经建立了一套完备的法律法规框架,包括《社区矫正法》等相关法律文件。
对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的思考

对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的思考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是指通过对罪犯进行相应的社区矫正,旨在使其重新融入社会,回归正常生活。
这一制度在保障社会安全的也是对罪犯的一种社会回归机制,对于改善社会治安、减少监狱人口等方面都具有重要作用。
社区矫正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深入思考和改进。
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还存在一些执行上的问题。
社区矫正的执行需要一支具备专业化的队伍来进行监管和管理,但目前我国的社区矫正队伍整体素质偏低,且缺乏职业化水平和专业技能。
这就导致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对罪犯的管理不够精细、个案化服务机制不够完善等。
这些问题导致社区矫正效果不尽如人意,甚至可能会影响社会治安和罪犯的再犯率。
社区矫正制度的法律法规体系还有待完善。
我国目前的社区矫正法律法规还相对不够完善,社区矫正的法律制度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健全。
特别是在社区矫正的实施过程中,需要更多地考虑到罪犯的个体差异,制定更为细化的矫正措施和服务计划,以及更加符合实际情况的法律体系来保障社区矫正的有效实施。
社会对于罪犯的社区矫正也存在一些偏见和歧视。
很多人认为罪犯在社区矫正期间还是会对社会造成一定的危害,或者甚至可能会再次犯罪。
这种偏见和歧视导致了社会对于社区矫正制度的不信任和抵触情绪,从而影响了社区矫正的实施效果和社会的接受度。
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在取得一定成绩的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为了更好地发挥社区矫正制度的作用,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进行改进和完善。
应该加强对社区矫正队伍的培训和专业化建设,提升他们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需要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的法律法规体系,为社区矫正提供更为科学和合理的法律依据。
还需要加强对社区矫正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升社会对社区矫正的了解和接受度。
还应该注重对罪犯的个体差异化考虑,制定更为细化的矫正措施和服务计划,为罪犯提供更加个性化的社区矫正服务。
也需要加大对社会对罪犯的关爱和包容,消除对罪犯的偏见和歧视,促进社会对罪犯的重新回归和接纳。
对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的思考

对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的思考社区矫正制度,是指对犯罪分子进行社区化管理和矫正的一种制度。
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犯罪问题也越来越受到重视。
为了解决犯罪问题,我国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制度,力求将犯罪分子重新纳入社会,实现社会和谐和稳定。
在这个背景下,本文将从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现状、存在问题以及未来发展方向等方面展开思考。
我们来看看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现状。
目前,我国社区矫正制度已经建立起一套相对完善的管理体系,包括社区矫正机构、社区矫正人员等。
在法律层面上,社区矫正制度也得到了相应的法律保障和支持,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社区矫正的程序、内容和监督等方面的要求,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
我国社区矫正制度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社区矫正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一些社区矫正人员缺乏专业的知识和技能,不能够很好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机构的建设和管理还不够完善,一些地区的社区矫正机构设施简陋,管理不规范,影响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
社会对犯罪分子的偏见和歧视也给社区矫正工作带来了困难,社区矫正人员和犯罪分子之间的矛盾和摩擦时有发生。
社区矫正中的教育和医疗资源也相对匮乏,一些社区矫正人员在接受社区矫正的过程中,得不到有效的教育和医疗资源的支持。
那么,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推动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发展呢?笔者认为,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提高社区矫正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政府应该加大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实践能力,使他们能够更好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还应该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的考核和激励机制,激励社区矫正人员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加大社区矫正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力度。
政府应该加大力度投入社区矫正机构的建设和改善,提高社区矫正机构的设施和管理水平。
还应该建立健全社区矫正机构的管理制度,规范其组织结构和工作流程,提高社区矫正机构的管理水平。
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和教育。
政府和社会应该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和教育力度,扩大社区矫正工作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社区矫正制度的现状及对策研究》范文

《社区矫正制度的现状及对策研究》篇一一、引言社区矫正制度是我国司法行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对犯罪人员进行有效的再教育和社会适应性帮助,以实现犯罪人的再社会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治的进步,社区矫正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不断面临新的挑战和问题。
本文旨在分析当前社区矫正制度的现状,探讨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为完善我国社区矫正制度提供参考。
二、社区矫正制度的现状(一)制度建设我国社区矫正制度建设在法律层面上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如《社区矫正法》的颁布实施,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法律法规不完善、执行标准不统一等问题。
(二)实施情况目前,社区矫正工作在各地得到了一定的实施和推广,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
例如,矫正机构人员配备不足、专业素质不够、工作经费不足等,导致社区矫正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同时,社区矫正的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措施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三)社会影响社区矫正制度的实施对于降低犯罪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积极意义。
然而,由于制度执行中的问题,导致社会对社区矫正制度的认知度不高,甚至存在一定程度的误解和偏见。
三、存在的问题(一)法律法规不完善当前,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法律法规仍存在一些空白和漏洞,导致执行过程中出现诸多问题。
例如,对于矫正对象的范围、矫正措施的种类和强度等缺乏明确规定,给执行工作带来困难。
(二)人员配备和专业素质不足目前,矫正机构人员配备不足,专业素质参差不齐。
这导致在开展工作时难以满足矫正对象的需求,影响了社区矫正的效果。
(三)社会参与度不高社区矫正工作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支持。
然而,由于宣传不够、社会认知度不高等原因,导致社会参与度不高,影响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
四、对策研究(一)完善法律法规应加快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明确矫正对象的范围、矫正措施的种类和强度等,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
《完善社区矫正的法律思考》范文

《完善社区矫正的法律思考》篇一一、引言社区矫正是我国刑罚执行工作的重要一环,旨在将非监禁性、可社会化的犯罪者,如缓刑、假释人员等,纳入社区进行监管和帮助,以实现刑罚的惩罚、改造与教育相结合的目的。
然而,随着社会治理的深入和法治建设的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在法律实施过程中仍存在诸多不足。
本文旨在分析当前社区矫正法律制度的问题与挑战,并就如何完善相关法律提出一些思考。
二、当前社区矫正法律制度的不足(一)法律体系尚不健全我国在社区矫正方面的法律法规尚未形成一个完备的体系,对于一些具体的执行措施和责任主体的规定尚不清晰。
例如,对矫正人员的选拔、培训及责任认定等没有统一的规范。
(二)监督机制不完善目前,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主要由公安机关、司法机关负责,但由于监管措施和程序不透明,缺乏社会参与监督的机制,容易导致监管不力。
(三)社区矫正与社会发展不协调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流动性的增强,社区矫正工作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
一方面,部分地区矫正资源不足;另一方面,社会对犯罪者的接纳程度有待提高。
三、完善社区矫正法律制度的思考(一)完善立法体系应制定专门的《社区矫正法》,明确社区矫正的宗旨、原则、执行程序和责任主体等,并建立健全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机制。
(二)强化责任体系要明确各相关主体的责任与义务,包括司法机关、公安机关、社区矫正机构以及社会力量的责任划分。
同时,对矫正工作人员的选拔、培训、考核和奖惩机制进行规范。
(三)建立监督与评估机制建立独立的社区矫正监督机构,加强对矫正工作的日常监督和定期评估。
同时,建立社会参与监督的机制,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促进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加强社区矫正与社会的融合,通过开展心理辅导、职业技能培训等措施,帮助犯罪者重新融入社会。
同时,加强社会对犯罪者的接纳程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结语完善社区矫正的法律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立法、执法、监督等多方面的配合与努力。
通过健全法律体系、强化责任体系、建立监督与评估机制以及促进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等措施,可以更好地实现社区矫正工作的目标,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对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的思考

对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的思考
一、现状
目前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落实还存在很多问题。
由于社区矫正制度的引入时间相对来
说比较短,法律法规等矫正体系还没有完备、健全,模式还需要更多地尝试和探索。
同时,社区矫正对于刑满释放后的矫正也存在难点,因为社会对于服过刑的人群往往存在很大的
歧视和排斥,这也给他们重新回到社会带来了一定的阻力。
二、发展
针对现状存在的问题,我国需要发展和完善社区矫正制度,让其更加制度化和规范化。
例如,建设更加完备、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使其能够承担更多的职能和权责,同时要加
强对于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还要增加对于矫正期间的矫正效果的评估。
其次,对于矫
正后的社会再融入问题,社会应该加强对于罪犯的教育和帮助。
例如,开展一些社区志愿
活动、使他们重新认识社会,增加社会安全感和认同感。
三、政策倡导
政策是制度的重要保障,矫正也不例外。
政府应该出台一些政策和措施,加强对于社
区矫正的倡导和推广。
例如,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补贴一些社区矫正企业,增加社区矫正
企业的匹配机率和工作环境;加大对于罪犯的救助政策,如出台就业创业扶持、就业意向
首选等政策,帮助矫正期人群顺利回归社会。
综上所述,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需要加强与完善,对于落实社区矫正应该出台政策支持,从而形成完备的矫正体系。
同时,也需要加强对于整个矫正过程的评估,不断地优化
这个矫正模式,促进矫正的人群可以在社会上更加稳定、和谐的生存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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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区矫正制度问题研究及思考
摘要:刑法修正案(八)的出台正式将社区矫正了明确入刑,从03年试点工作至今,虽然社区矫正制度开展逾十年,但实践中仍暴露出立法、社会观念滞后等问题,本文对此问题的原因进行了初步探析,并在此基础上为我国社区矫正的制度化建设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思考。
关键词:社区矫正理念转变制度构建
一社区矫正概述
社区矫正来源于十九世纪末西方行刑社会化思想,对于社区矫正的概念长期以来存在着较大争议,国内外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做出回答,形成行刑方式说、刑种说、处遇说等主要学说,目前,以两高两部颁布的《关于展社区矫正工作试点的通知》为基础的行刑方式说为通说,认为社区矫正是一种行刑方式,是刑罚的执行方法或者说是刑罚的执行措施。
该通知指出:”社区矫正,是将罪犯放在社区内,遵循社会管理规律,运用社会工作方法,整合社会资源和力量,对罪犯进行教育和改造,使其尽快融入社会,从而降低重新犯罪率,促进社会长期稳定与和谐发展的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
二我国社区矫正制度发展现状
社区矫正制度的引入,作为一种新型的刑罚执行制度,蕴涵着刑罚的预防教育性和惩罚性的双重价值。
但其理念上的先进性以及制
度构建上的迅速性决定了社区矫正制度执行必然存在以下问题和
不足:
(一)社区矫正的立法滞后,相关立法待完善
社区矫正制度这一”舶来品”在我国本土移植化毋庸置疑是个
漫长的过程。
它实行的障碍首先出现在立法层面上。
尽管在刑法修正案(八)为社区矫正制度提供法律依据,但是我国现行法律中关于社区矫正规定只是零碎的存在于《刑法》、《刑诉》和《监狱法》相关法律中,对于社区矫正关键问题的规定较为原则化、模糊化,不能能适应我国的社区矫正发展需要。
尽管两院两部印发的《通知》和司法部制定的《社区矫正工作暂行办法》作为一项政策性规定对社区矫正制度有较明细的规定,但也只解决当时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法律依据不足矛盾的暂时性措施,存在着诸多空白和漏洞。
同时这两部文件在法律体系中位阶过低,在某些规定上甚至与现行上位法发生冲突,尚不够为一项新制度的法律依据。
(二)社区基础薄弱,重刑主义思想在人们心目中的根深蒂固
社区矫正制度移植遇到的难题还出现在”土壤上”。
国外的社区矫正制度建立开展立足的前提在于其相对完善的社区组织,而我国社区在物资文化两层面上都影响其生根发芽。
一方面,我国社区建设起步较晚,发育不完善,政府在社区事务的过分揽控,使社区自治职能弱化。
在实施过程中,社区矫正实质上有将犯罪人从政府的监狱部门转向另一个政府部门的嫌疑。
同时,由于我国区域经济文
化发展不均衡问题极为突出,我国有相当部分犯罪分子来自偏远的农村地区,而在这些社区由于地域历史原因更是基层组织力量薄弱,村民文化素质普遍不高,社会观念滞后;另一方面,在重刑主义文化影响下,社区矫正开展还存在社会公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不高的问题。
传统的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等朴素报应思想有着极深远的影响,社会矫正缺乏社会认同的民意基础,对矫正对象抱有防范心理,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支持和参与力度不够。
(三)社区矫正执行主体地位模糊,社区矫正工作专业化程度低我国的执行主体地位欠缺法律权威以及缺乏专业性的队伍是社会矫正制度推行的又一大难题。
根据两院两部《通知》规定社区矫正执行由司法行政机关主要承担,而刑法修正案(八)只规定”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并没有指明由谁接替公安机关担任社区矫正的执行主体,同时由于社区矫正是刑罚执行活动,单纯以《通知》这一法律文件赋予司法行政机关执行权是有悖我国法律的。
我国目前主要由基层司法所负责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工作,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基本上是由从司法行政部门抽调的民警以及社区工作者、招募志愿者组成。
司法行政人员人员短缺、工作强度大的问题十分明显。
三对社区矫正制度完善解决思路
(一)从立法层面上,完善社区矫正制度的法律体系
目前社区矫正制度执行中问题大多根源于相关立法失位,社区矫正制度的执行者合法身份的问题没有在立法上的得以体现。
两高两
院的通知都不具有法律的位阶和效力,社区矫正法律制度弥补监禁矫正制度的另一种刑罚执行措施,它的主体地位与监狱执行措施应该是具有同等地位的,相对于监禁矫正制度有《监狱法》保驾护航,笔者呼吁相应的社区矫正法律也应近快出台的来填补我国在社区
矫正立法方面的空白。
当然一部良法的出台也是要经过一个复杂的过程,笔者建议可以立足于”两院两部”印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司法部制定的《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时结合各地区社区矫正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由全国人大制定基本社区矫正法律,各地区则可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作出原则内的变通实施细则,以便尽快构建起我国的社区矫正法律体系。
(二)从制度层面上,科学的设计社区矫正制度
(1) 建立专门的社区矫正机构,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队伍建设
两部《通知》规定社区矫正主要由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协调,司法所具体实施,这样过于模糊的规定使得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在社区矫正工作的权限和分工容易出现相互推诿,责任不清,再加上公安机关与基层司法所又承担其他多项职能,笔者呼吁效仿欧美国家成立了专门的社区矫正部门,与监狱管理部门有着同样的法律地位。
同时,健全专业社区矫正队伍也是势在必行。
(2) 构建科学的社区矫正个案评估管理制度
由于社区矫正资源是有限的,而矫正对象又存在着不同的危险程度,因此笔者建议建立科学的评估机制,对矫正对象进行分类管理,合理的配置矫正资源。
对风险高的侧重于监管与教育双管齐下,对风险低的侧重于教育与帮助。
同时,建立合理的跟踪反馈制度,根据矫正对象的实际情况合理调整矫正措施,以保证矫正的针对性,防止出现一刀切。
(3)建立社区矫正激励机制
社区矫正作为平行于监禁矫正的一项制度,建立类似减刑、假释制度也是极其必要的。
笔者建议首先相应奖惩标准和奖惩考核的种类及办法在社区矫立法中予以规定。
在奖励方面,可根据考核评估,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降低风险评级、物质奖赏、减刑等奖励,对于积极接受矫正、表现良好的矫正对象,可放松对其的监管力度,降低矫正强度,以激励其更加积极地配合矫正工作,早日完成矫正任务,顺利复归社会。
对于矫正态度消极,或不遵守矫正规定、不履行义务的对象,则应相应的加大对其监管力度,增强矫正强度。
惩罚方面也极其必要,对违法违纪的矫正对象应予以警告、治安管理处罚、司法惩处。
(三)从社会层面上,通过宣传转变重刑主义思想,塑造社区矫正需要的社会基础
社区矫正制度顺利推行还建立在民众理念的转变以及社区矫正
社会基础的成熟。
一方面,结合当下社会大环境大文化的影响,政
府应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对我国宽严并济的刑事政策的宣传,使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深入人心,更主要是要发挥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社区矫正制度,可以国外的社区监禁积极的效果以及我国实践中所取得成功予以报道,指出相应短期监狱刑存在的弊端,加大公众对社区矫正的认可度;另一方面,还应塑造成熟的社区治理环境,改变社区组织官方主义的性质。
我国一直缺乏现代意义非政府社会组织,这需要我国政府转变管理方式,为独非政府社会组织和社区的发育提供合适的土壤,将社区事务交由民间组织去管理,充分发挥民间组织的社会自治功能。
参考文献:
[1] 吴建军. 试论社区矫正人身拘束机制[j]. 中国司法, 2011,(11) .
[2] 李鑫. 论政府主导下的社区矫正制度[d]. 汕头大学, 2011 .
[3] 何蓉. 试论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d]. 苏州大学, 2011 . 作者简介:田骁(1989-),男,湖北宜昌人,兰州大学法学院2011级法律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