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现状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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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社区矫正现状

浅析社区矫正现状

浅析社区矫正现状社区矫正是指对犯罪分子的一种司法手段,旨在将适合在社会中重新开始生活的犯罪分子从监狱转移到社区,并通过监管、帮助和教育等措施,帮助他们接受社会再次融入社会。

社区矫正旨在帮助这些被判刑的人重新融入社会,走上改过自新的道路,减少再犯率,提高社会安全。

当前社区矫正仍面临许多问题和挑战,浅析社区矫正现状,对于提高社区矫正的效果和质量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社区矫正现状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资源不足。

由于社区矫正工作的特殊性,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但目前社区矫正的资源配置并不合理,普遍存在着资源不足的情况。

一方面是因为政府对社区矫正的投入不足,导致社区矫正机构的基础设施、人员编制、经费等方面都难以得到充分保障。

另一方面是因为社区矫正的专业人才缺乏,导致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得不到有效提升。

二、服务不完善。

社区矫正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监管、帮助和教育等方面,但目前社区矫正的服务体系并不完善。

一方面是因为监管措施的执行不到位,导致一些矫正对象难以得到有效的监管和指导。

另一方面是因为社区矫正的帮助和教育措施不够细致、具体,很难真正帮助到矫正对象,提高其社会适应能力和再就业能力。

三、社会融合不顺。

社区矫正的最终目的是帮助矫正对象重新融入社会,但当前社会对矫正对象的偏见和歧视依然存在。

一方面是因为一些社会机构和企业对矫正对象的接纳和就业存在障碍,另一方面是因为社会大众对矫正对象的排斥和歧视,导致矫正对象难以真正融入社会。

一、加强资源投入。

政府应提高对社区矫正的投入,保障社区矫正的资源配置,加大对社区矫正机构的基础设施、人员编制、经费的保障。

社区矫正机构也应加强对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

二、健全服务体系。

社区矫正机构应加强监管措施的执行,提高监管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加强对矫正对象的帮助和教育措施,提高矫正对象的社会适应能力和再就业能力。

三、促进社会融合。

政府和社会应加大对矫正对象的关注和帮助,促进其真正融入社会;也要加强对社会大众的教育和宣传,消除对矫正对象的偏见和歧视,营造一个包容、和谐的社会环境。

社区矫正调研报告

社区矫正调研报告

社区矫正调研报告社区矫正是指对刑满释放人员、暂时没有适于执行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被告人等进行的监管和矫正。

作为我国刑罚执行的重要一环,社区矫正在减少监狱堆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为此,本文将结合实际案例,探讨社区矫正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社区矫正现状目前,中国的社区矫正工作已经得到了较为完备的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

从社区矫正的机构设置、人员队伍建设、矫正方式和手段等方面来看,均已比较健全。

不过,在具体落实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如社区矫正机构规模小、矫正设备不足、人员队伍短缺等,这些问题影响了社区矫正的实效性和效率。

二、三个案例1.小明因盗窃被判处缓刑三年,社区矫正期间,小明信守诺言,积极配合社区矫正人员的工作,并在社区矫正期满后成功融入社会。

2.小黑因违反交通法规被判处行政拘留七天,社区矫正期间,小黑经常无故逃避社区矫正,导致社区矫正机构无法监督他的行为,最终导致小黑再次犯罪。

3.小刚因教唆他人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两年,社区矫正期间,小刚未能认真配合社区矫正人员的工作,经常未按规定到指定地点报到,最终导致社区矫正机构无法监控他的行为,导致小刚再次犯罪。

三、结尾综上所述,社区矫正工作虽然已经得到了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但在具体落实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必须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和关注。

希望在今后的发展中,可以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切实提高社区矫正的工作效率和实效性。

此外,为了更好地实践社区矫正工作,除了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外,还需要提高社区矫正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并改进矫正方式和手段,以更好地发挥社区矫正的作用。

此外,在社会上要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和普及,让人民群众了解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而获得更多的社会支持和帮助。

最后,我们要感谢社区矫正工作者的辛勤付出和坚韧不拔的精神,为维护社会安全和和谐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相信在大家共同努力下,中国的社区矫正工作一定会取得更好的成效。

浅析社区矫正工作现状、问题及对策

浅析社区矫正工作现状、问题及对策

浅析社区矫正工作现状、问题及对策浅析社区矫正工作现状、问题及对策一、社区矫正工作现状社区矫正是我国刑罚执行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将刑罚转化为具有行为规范功能的教育手段。

社区矫正主要是对刑满释放人员、暂时出狱人员和缓刑人员进行监督和帮教,通过社区的治理和矫正,促进矫正对象的社会融入和恢复。

社区矫正工作的现状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 政策法规完善。

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于刑事犯罪的矫正力度,多项政策法规出台,为社区矫正提供了良好的法律基础。

2. 机构设置健全。

社区矫正机构分布广泛,社区矫正员的工作队伍相对完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基本能够满足工作需要。

3. 工作内容丰富。

社区矫正工作主要包括对矫正对象的重难案件化小、从严管理、矫正计划的制定和评估、心理疏导、创业培训等多个方面,为矫正对象提供了全方位的教育和帮助。

4. 考核评估制度健全。

社区矫正工作的成效得以监督和评估,促使社区矫正员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和高质量的服务水平。

5. 社区参与度高。

社区矫正工作得到了当地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和支持,增强了社区的治理自治和教育功能。

二、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社区矫正工作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1. 人员配备不足。

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配置一直是一个难题,社区矫正员的数量不足,工作强度大,导致无法有效地开展工作。

2. 缺乏专业技能。

社区矫正员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相对较低,导致在具体的工作中无法提供有效的帮助和教育,难以满足不同矫正对象的需求。

3. 资源不足。

社区矫正工作需要大量的资源支持,包括经费、场所、物资等,但是现实中这些资源常常存在短缺或者不足,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4. 监管不到位。

社区矫正工作需要对矫正对象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但是由于人员配备不足和工作量大,社区矫正员无法对每个矫正对象进行全面的监管,导致矫正对象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风险。

5. 社区参与度不高。

虽然社区矫正工作一直强调社区的参与,但实际情况下,社区居民对于矫正对象的接纳和支持程度不高,导致矫正对象的社会融入难度增加。

社区矫正论文论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困境与出路

社区矫正论文论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困境与出路

社区矫正论文论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困境与出路社区矫正制度是指对刑满释放、假释、暂时出所人员进行社区服刑和社区矫正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

在我国,社区矫正制度作为刑罚执行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帮助犯罪嫌疑人和罪犯重新融入社会,实现其自我改造和人生重建。

然而,我国社区矫正制度在实践中也面临着一系列的困境和挑战。

本文将探讨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困境与出路,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困境1. 人员配备不足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实施依赖于相关人员的配备和工作效率。

然而,目前社区矫正机构缺乏足够的工作人员,导致对矫正对象的监管和辅导不够到位。

加之人员素质和专业能力的不足,使得社区矫正的效果大打折扣。

2. 管理机制不完善社区矫正制度在管理机制上存在不完善的问题。

一方面,监管措施不够细化,对矫正对象的具体行为缺乏明确规定和指导,容易导致监管的模糊性和随意性。

另一方面,社区矫正机构与司法、公安等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不健全,信息不畅通,导致矫正工作无法有机衔接,缺乏整体性和连续性。

3. 社会观念的困扰我国传统观念中对犯罪嫌疑人和罪犯的偏见和歧视仍然存在,这给社区矫正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社会对矫正对象的孤立和排斥,不利于其融入社区,也容易导致矫正对象产生自卑感和对社会的逆反心理。

二、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出路1. 完善人员配备要改善社区矫正制度的执行效果,首先需要加大对社区矫正机构的人员配备力度。

政府应增加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招聘和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为矫正对象提供更好的服务。

2. 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为了提高社区矫正的实施效果,应建立健全管理机制。

政府应加大对社区矫正机构的投入,提供更好的工作条件和资源支持。

同时,制定详细的监管规定和操作规程,确保对矫正对象的监管具有明确性和可操作性。

此外,各个相关部门应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提高社区矫正的整体性和连续性。

3. 倡导开放与包容的社会观念要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社会观念也需要进行转变。

社区矫正的基本现状及问题分析

社区矫正的基本现状及问题分析

社区矫正的基本现状及问题分析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社区矫正成为维护社会安全和预防犯罪的重要手段之一。

社区矫正是指将犯罪分子从监狱转移到社区,通过一系列的支持、监督和治疗机制,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

然而,尽管社区矫正在很多发达国家得到广泛应用,但在很大程度上,社区矫正在我国仍处于起步阶段。

本文将对社区矫正的基本现状及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社区矫正的基本现状:1. 法律法规:社区矫正的基础是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健全。

我国已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矫正法》等相关法律,然而,由于法律的制定存在滞后性和不足之处,导致社区矫正的实施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

2. 机构建设:社区矫正涉及到一系列执行机构和人员的建设。

社区矫正机构的专业化程度、人员素质以及设施设备等方面的建设,直接影响社区矫正的效果。

然而,目前我国的社区矫正机构的建设仍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很多机构的设施陈旧,人员队伍素质不高。

3. 社区矫正人员:社区矫正人员是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他们负责制定和执行矫正方案,并对矫正对象进行监督和帮助。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社区矫正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存在较大差异,一些社区矫正人员对矫正对象的辅导和帮助能力不足,导致矫正工作无法取得良好的效果。

4. 矫正对象的素质:社区矫正的目的是帮助矫正对象重返社会,然而,当前我国矫正对象的素质参差不齐,有的矫正对象犯罪动机根深蒂固,缺乏对犯罪的认识和悔过之心,导致矫正效果不佳。

二、社区矫正存在的问题分析:1. 人文关怀不足:社区矫正的核心理念是帮助罪犯重返社会,重新做人。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社区矫正缺乏对罪犯的人性关怀。

一些矫正人员缺少耐心和耐性,态度恶劣,导致矫正对象的依从性降低,矫正工作无法顺利进行。

2. 缺乏职业培训:社区矫正人员是社区矫正工作的中坚力量,他们需要具备专业的技能和知识。

然而,目前我国缺乏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全面培训和指导,导致他们在实际工作中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影响了矫正效果。

《社区矫正制度的现状及对策研究》范文

《社区矫正制度的现状及对策研究》范文

《社区矫正制度的现状及对策研究》篇一一、引言社区矫正制度是我国司法行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对犯罪人员进行有效的再教育和社会适应性帮助,以实现犯罪人的再社会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治的进步,社区矫正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不断面临新的挑战和问题。

本文旨在分析当前社区矫正制度的现状,探讨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为完善我国社区矫正制度提供参考。

二、社区矫正制度的现状(一)制度建设我国社区矫正制度建设在法律层面上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如《社区矫正法》的颁布实施,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法律法规不完善、执行标准不统一等问题。

(二)实施情况目前,社区矫正工作在各地得到了一定的实施和推广,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

例如,矫正机构人员配备不足、专业素质不够、工作经费不足等,导致社区矫正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同时,社区矫正的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措施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三)社会影响社区矫正制度的实施对于降低犯罪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积极意义。

然而,由于制度执行中的问题,导致社会对社区矫正制度的认知度不高,甚至存在一定程度的误解和偏见。

三、存在的问题(一)法律法规不完善当前,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法律法规仍存在一些空白和漏洞,导致执行过程中出现诸多问题。

例如,对于矫正对象的范围、矫正措施的种类和强度等缺乏明确规定,给执行工作带来困难。

(二)人员配备和专业素质不足目前,矫正机构人员配备不足,专业素质参差不齐。

这导致在开展工作时难以满足矫正对象的需求,影响了社区矫正的效果。

(三)社会参与度不高社区矫正工作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支持。

然而,由于宣传不够、社会认知度不高等原因,导致社会参与度不高,影响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

四、对策研究(一)完善法律法规应加快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明确矫正对象的范围、矫正措施的种类和强度等,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

《社区矫正制度实践问题研究》范文

《社区矫正制度实践问题研究》范文

《社区矫正制度实践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社区矫正制度,作为刑罚执行方式的一种创新,旨在通过社区资源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和帮助,以实现罪犯的再社会化。

然而,在实践过程中,社区矫正制度面临着诸多挑战和问题。

本文将就社区矫正制度的实践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其现状、问题及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二、社区矫正制度的现状社区矫正制度在我国已经实施多年,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然而,在实践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社区矫正制度的执行主体为社区矫正机构,但这些机构在人员配备、经费投入等方面存在不足。

其次,社区矫正制度的实施范围有限,主要集中在城市地区,农村地区的覆盖率较低。

最后,社区矫正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和帮助手段较为单一,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社区矫正制度实践中的问题(一)执行主体问题1. 人员配备不足:社区矫正机构人员配备不足,导致对罪犯的监管和教育力度不够。

2. 经费投入不足:社区矫正工作需要大量的经费支持,包括人员培训、设施建设等。

然而,一些地区由于财政投入不足,导致社区矫正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二)实施范围问题1. 地域覆盖不均:农村地区的社区矫正制度覆盖率较低,导致部分罪犯无法享受到社区矫正服务。

2. 适用对象有限:社区矫正制度主要适用于轻刑罪犯,对于重刑罪犯的适用范围较小。

(三)教育改造手段问题1. 教育手段单一:社区矫正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对罪犯的教育手段较为单一,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

2. 心理矫治不足:社区矫正制度在心理矫治方面存在不足,导致部分罪犯在心理上无法得到有效的帮助和改善。

四、解决对策(一)加强执行主体建设1. 增加人员配备:加大对社区矫正机构的投入,增加人员配备,提高对罪犯的监管和教育力度。

2. 增加经费投入:政府应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财政投入,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扩大实施范围1. 拓展地域覆盖:加大对农村地区的社区矫正制度宣传和推广力度,提高农村地区的覆盖率。

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和意见

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和意见

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和意见社区矫正工作是指对犯罪分子进行社区化的监管和矫正的工作。

它是一种非监狱化的刑罚执行方式,旨在通过对犯罪分子进行心理矫治和社会融入,防止其再次犯罪,保护社区安全。

然而,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包括制度性问题、操作性问题和资源问题等。

针对这些问题,我提出以下一些建议和意见。

首先,制度性问题是社区矫正工作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

一方面,社区矫正制度体系尚不完善,法律法规不健全,政策措施不完善,导致矫正工作的操作难度和效果不佳。

另一方面,由于社区矫正制度中存在空白或模糊之处,加之人员不力,法律执行人员在操作时缺乏统一的标准和依据。

因此,我建议加强社区矫正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体系,明确矫正工作的权责和操作标准,提高矫正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化。

其次,操作性问题也是社区矫正工作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社区矫正工作需要面对复杂的社会现实和犯罪分子的多样化需求。

然而,由于缺乏足够合格的人员和专业知识,社区矫正工作存在操作不当、短期考核取代长期效果评估、关注点不一致等问题。

因此,我建议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专业能力和素养。

同时,需要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经费和人员投入,提供更好的工作条件和支持,使其更好地开展工作。

再次,资源问题也是社区矫正工作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

社区矫正工作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支持。

然而,在现实中,社区矫正工作的资源分配不均衡、不足以及浪费现象普遍存在。

因此,我建议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投入,提供更多的资源支持。

同时,还应加强资源的整合和优化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将资源更好地用于矫正工作的实际需要。

除了以上问题和建议外,我认为社区矫正工作还需要注重以下几个方面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果。

首先,需要注重心理矫治和社会融入的结合,重视犯罪分子的心理健康问题,帮助他们建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观念,促使他们真正融入社会。

其次,需要注重家庭的参与和支持,借助家庭的力量和资源,更好地帮助犯罪分子进行社会融入和心理矫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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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现状和完善[摘要]随着近两年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相继修改,社区矫正制度作为刑罚的执行方式出现在人们眼前。

在西方发达国家,社区矫正制度早已成为刑罚的主要执行方式,而在我国,社区矫正制度仅仅是一个新兴事物,有待发展和完善。

文章从社区矫正的涵义、特征、作用以及目前我国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相关完善建议等方面进行论述,旨在不断完善社区矫正这一刑罚执行活动,达到预防犯罪人重新犯罪的根本目的,从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关键词]社区矫正;刑法;刑事诉讼法;刑罚执行方式200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我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开始实施。

随着试点工作的逐步实施和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11年2月《刑法修正案(八)》第38条明确规定了社区矫正制度,“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2012年3月新《刑事诉讼法》正式通过,其中第258条不仅规定了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还规定了社区矫正同样适用于被判处宣告缓刑、假释或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并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社区矫正制度的出现成为社会议论的热点问题,因而对社区矫正制度进行详细地了解与学习,对于预防犯罪人重新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社区矫正的涵义社区矫正,最早兴起于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的欧美国家,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一种刑罚的主要执行方式。

在西方发达国家,社区矫正又被称为“社区矫治”、“公共利益劳动”等。

由于社区矫正制度在各国的发展程度的不同,社区矫正的概念也众说纷纭,如美国学者麦卡锡等人主张,社区矫正是指“对犯罪人实行的不同类型的非机构性矫正计划。

”[1]博姆等人指出,社区矫正可以被广义的定义为“在看守所和监狱环境之外监督犯罪人并向他们提供服务的一个矫正领域”,鉴于此人们往往把社区矫正与非机构性矫正同等看待。

克利尔等人认为,社区矫正是指“对犯罪人的非监禁性(矫正)计划”。

综上可以看出,发达国家对社区矫正的定义一般采用的是广义概念。

而根据我国的实际国情和具体情况,采用社区矫正的狭义概念,即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2]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包括: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被判处宣告缓刑的罪犯、被裁定假释的罪犯、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以及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

二、社区矫正的特征纵观国际和我国法律中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不难看出其目的都是为了预防犯罪分子重新犯罪,使罪犯更好地回归社会,从而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与稳定。

社区矫正作为刑罚执行方式之一,具备刑罚执行方式的共性,但与管制、有期徒刑等其他刑罚执行方式相比较,又有其独特的个性。

社区矫正的独特之处对社会繁荣发展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也是我国作为社会主义文明国家的一种有力体现:(一)刑罚惩罚性虽然各国将犯罪情节轻微,犯罪影响较小的犯罪分子置于社区这个相对缓和的环境中进行矫正,但这并不意味着犯罪分子由于犯罪情节的相对轻微而未曾犯罪免于刑事处罚。

社区矫正的根本目的是预防犯罪人重新犯罪,与相对严厉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等刑罚执行方式相比较,社区矫正的执行环境和条件要宽松的多,社区矫正并不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只是对其人身自由进行合理地限制。

如社区人员要服从法律法规和社区工作人员的管理,做到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并定期向监督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等等;公民依法享有的政治权利也有所限制,如被社区矫正的犯罪人只有在执行机关的批准下,才可以行使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改造性社区矫正通过剥夺犯罪人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对犯罪分子实行社区劳动和教育改造。

对犯罪分子实行社区矫正刑罚方式的,犯罪分子要接受社区的安排和监督,完成社区分配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各项活动;社区工作人员在日常生活中监督犯罪人的行为并对其加以引导,使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培养自己良好的品行,从而有助于他们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和人民,杜绝重新犯罪的现象,回归社会。

(三)社区参与性将犯罪分子置于社区中进行改造,是我国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基本战略相结合的要求,我国坚持走人民群众路线,相信群众、依靠群众。

社区矫正制度就是群众路线在司法活动中的具体体现。

将犯罪分子置于其所生活的社区之中,与人民群众相联系,通过人民群众的具体行为感化罪犯,使其能够相信社会,重拾信心,努力奋斗,不再犯罪,并通过自己的行为感染在社区中受处罚的其他犯罪分子,使其相互影响,共同进步。

三、社区矫正的作用综观世界上实施社区矫正制度的国家,从各国实施社区矫正的过程和结果可以得出,社区矫正对社会的发展和犯罪分子的改进有着极大的推动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1.有利于对那些不需要、不适宜监禁或者继续监禁的罪犯有针对性地实施社会化的矫正,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力量,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维护社会稳定。

[3]2.有利于合理配置行刑资源,使监禁矫正与社区矫正两种行刑方式相辅相成,增强刑罚效能,降低行刑成本。

[4]3.有利于保护犯罪分子,促使犯罪分子认识自身的错误,对其行为进行良好的教育和引导,从而使其回归社会,避免监狱执行过程中其他犯罪分子对犯罪情节轻微的罪犯进行思想和行为上的腐蚀。

四、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缺陷及完善建议(一)目前我国社区矫正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缺陷从2003年实行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以来,虽然社区矫正制度不断趋于成熟和完善,但是我们更应该注意到社区矫正实施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1.社区矫正实行的范围过窄从上文可以看出,社区矫正的适用对象只有五类: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被判处宣告缓刑的罪犯、被裁定假释的罪犯、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以及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

即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而且对于上述对象适用刑罚执行方式的条件非常苛刻,实际上缩小了社区矫正制度的规模,不利于社区矫正在刑罚执行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2.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管不力在我国,社区矫正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考察执行,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考察机关只有县级公安机关。

这种考察和管理的机制,会造成县级公安机关专制集权,滥用手中的权力,不利于对犯罪分子进行保护。

3.社区建设相对滞后性根据社区矫正试点地区和《刑法》修正案(八)和新《刑事诉讼法》颁布后全国实施社区矫正工作过程中,可以看出,社区矫正人员和相关配套设施并不完善。

社区矫正的教育和宣传力度较低,人民群众基础较差,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专门人员较缺乏,资金支持力度不够等问题。

(二)针对上述问题,对我国社区矫正制度完善的相关建议1.建立健全关于社区矫正制度的相关法律规范在我国已经建立的相关法律法规中,不难看出,对于社区矫正制度的规定浅尝辄止,并没有深入和完善的规定,在《刑法》修正案(八)和新《刑事诉讼法》中,也只是针对适用对象简单地提及了实行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方式,并没有涉及怎样执行,由谁执行等相关问题。

因此,我们要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制度的相关法规,明确适用对象和执行程序,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2.扩大社区矫正制度的适用对象社区矫正制度仅适用于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见外执行的犯罪分子,笔者认为社区矫正制度在实践中还应适用于未成年人,因为未成年人在犯罪时心智还不成熟,可能属于激情犯罪或受人教唆犯罪等情况,并没有形成良好的主观意识体系和判断是非的能力,并且未成年年龄较小,未来的道路还很长,如果将其置于监狱等机构中会使其心理和精神上遭受打击,人格尊严也终将受到一些损害,可能也会受到其他犯罪分子的“二次感染”等,所以对未成年人实行社区矫正制度,有利于维护其尊严,纠正其犯罪观念,从而促使其将来更好地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3.建立健全社区建设,加大宣传力度根据社区矫正的实行情况,我们应该建p(2)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扩大宣传由于社区矫正对于我国来说是新兴词汇和刑罚执行方式,人民群众对其并没有很深入的认识,因此我们要加大对社区矫正的宣传力度,在人民群众中建立良好的基础,从而依靠群众的力量,加大对其资金投入,建立和完善社区矫正机构。

(3)建立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机制对于社区矫正工作必须建立健全相关的监督机制,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实施情况进行监督,以防工作人员滥用权力,对犯罪分子进行报复、歧视、虐待等,从而激发犯罪分子的反抗欲望,违背社区矫正工作的初衷,使其走上再犯罪的道路,对其教育和引导起反作用。

实行社区矫正制度,是我国吸取外国先进经验和法律制度的具体体现。

实行社区矫正制度,有助于保护犯罪分子,避免其重新犯罪,回归社会。

有利于探索、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刑罚制度,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充分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人类文明进步的要求,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参考文献][1]Belinda Rogers McCarthy & Bemard J. McCarthy,Community -Based corrections,Second edition(Pacific Grove,CA :Brooks/Cole Publishing Company,1991),p.2Robert M. Bohm & Keith. Haley ,Introduction to Criminal justice(NewYork:Gelencoe/McGraro-Holl,1977),p.383(Todd R. Clear & Harry R. Dammer,The offender in the community (Belmont ,CA :Wadsworth /Thomson Leaming,2000),p/3[2]200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3][4]李洁.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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