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
第五章 房产税

第五章房产税最近三年本章考试题型、分值、考点分布第一讲房产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率和计税依据一、房产税的概念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1.属于个别财产税。
2.征税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根据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区别规定征税方法。
二、房产税的基本要素(一)征税对象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
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
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二)征税范围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不包括农村。
(三)纳税人房产税以在征税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纳税人。
其中: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5.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
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自2009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人经营的房产按照规定缴纳房产税。
(四)税率1.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
三、计税依据(一)计税依据设计的指导思想1.原值——房屋取得时的价格2.净值——折余价值3.市价——当前价格标准的确定——房产计税余值(计算出来的数据)(二)计税依据的形式1.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
所谓计税余值,是指依照税法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损耗价值以后的余额。
其中:(1)房产原值即会计核算中账户原值,但是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
房 产 税

1.2 房产税的计算
1. 计税依据
房产税采用从价计税。计税依据分为按计税余值计税和按租金
收入计税两种。
2.计算公式
(1)从价计征的计算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即自用房 产税以房产原值一次减除20—25% 后的余值为计税依据,按1.2%的 年税率计征缴纳。其公式为:
2、纳税义务人: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 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 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 人或者使用人缴纳。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 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
3、征税范围 :
Hale Waihona Puke 2022/12/14企业计算房产税依【附件3-3-2】
借:管理费用—税费 568 8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568 800
每半年缴纳房产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284 400
贷:银行存款
284 400
纳税实务
2022/12/14
1.3 房产税申报表填制与缴纳制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①纳税人自建房屋,自建成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②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自办理验收手续次日起征收 房产税。纳税人验首手续已经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从 使用或出租、出借当日起缴纳房产税。 ③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从生产、经营之日起缴 纳房产税。
企业自用房产当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 税率1.2% =5 300×(1-20%)×1.2%=50.88(万元) 企业出租房产当年应纳税额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房 产 税

三、纳税义务人
(1) 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 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1. 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 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 2. 对于出租的房屋,以租金收入 为计税依据 3. 投资联营及融资租赁房 产的计税依据 4. 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 的经营性房产的计税依据
五、税率
六、应纳税额的计算
(1) 依据房产计税余值计税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减除比例)×1.2%
中国税收
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依据房产价格或房产
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人征收的一种税。现行 房产税的基本规范是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颁布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房产税 暂行条例》)。
对房产征税的目的是运用税收杠杆,加强对房产的
管理,提高房产使用效率,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 配合国家房产政策的调整,合理调节房产所有人和经 营人的收入。此外,房产税税源稳定,易于控制管理, 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
(2) 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 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 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 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5) 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
四、计税依据
(一) 计税依据设 计的指导思想
房屋的原值
Hale Waihona Puke 房屋的造价房产的净值
(二) 计税依据的形式
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 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
房产税

房产税一、纳税人及征税范围1.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2.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
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
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3. 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
县城是指未设立建制镇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
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
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
开征房产税的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8号)第一条。
4. 城市的征税范围为市区、郊区和市辖县县城,不包括农村。
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不包括所辖的行政村。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8号)第二条。
5.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不在开征地区范围之内的工厂、仓库,不应征收房产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8号)第九条。
6. 个人出租的房产,不分用途,均应征收房产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8号)第十二条。
7. 公园、名胜古迹中附设的营业单位,如影剧院、饮食部、茶社、照像馆等所使用的房产及出租的房产,应征收房产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8号)第二十二条。
8. 承租人使用房产,以支付修理费抵交房产租金,仍应由房产的产权所有人依照规定缴纳房产税。
2023年最新的房产税缴纳标准2023

2023年最新的房产税缴纳标准2023房产税缴纳标准一、房产税的计税公式为:1、从价计税应纳税额=房产原值 (1 30%) 1.2%2、从租计税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 12%3、个人出租住房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 4%税法规定,房产税如何计算的方法有以下两种:(一) 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
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 (1-10%至30%) 1.2%(二) 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12%)二、城市房地产税的计税公式为:1、从价计税应纳税额=房产原值 (1 30%) 1.2%2、从租计税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 18%3、个人出租住房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 4%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全文第一条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
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
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第五条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第六条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房产税计算方法

房产税计算方法
房产税是根据房产的评估价值来计算的,计算方法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评估房产价值:房产税的计算基础是房产的评估价值。
通常情况下,评估房产价值会由当地政府或专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2. 确定税率:房产税的税率由当地政府制定,不同地区的税率可能存在差异。
一般情况下,房产税率是根据房产的评估价值的一定比例来确定的。
3. 计算税额:房产税的计算公式为:房产税额 = 房产评估价
值 ×房产税率。
4. 缴纳房产税:根据当地政府的规定,房产税一般每年需要缴纳一次,缴纳房产税的具体时间、方式和地点等信息可以向当地税务部门咨询或查询相关政府网站。
需要注意的是,房产税的计算方法和税率可能存在一定的变化,具体情况需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进行具体操作和咨询。
因此,建议在确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和税额时,应查阅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或咨询当地税务部门,以确保准确性和合规性。
房产税征收细则
房产税征收细则
房产税是指对房地产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按照其房产的价值,征收一定比例的税款的一种税收制度。
房产税的征收细则可以根据每个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和政策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可能适用的细则:
1. 税率:房产税的税率可以根据房产的价值分级征收,高价值房产税率较高,低价值房产税率较低。
2. 评估方法:为了确定房产的价值,通常需要进行房产评估。
评估方法可以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规定有所不同,一般包括市场评估、收益评估和成本评估等方法。
3. 税收主体:房产税的税收主体可以是房地产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具体由法律规定。
4. 免税政策:有些国家或地区可能规定一些特定情况下可以免除房产税的政策,如住房建造者在一定时期内可以免税。
5. 税收用途:房产税的征收所得可以用于国家或地方政府的公共项目和社会福利事业等。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细则仅为一般性描述,实际的房产税征收细则会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情况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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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 第十章-房产税法
第三节 房产税的税率、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计算 一、税率
1.从价计征:税率为1.2%; 2.从租计征:税率为12%, 2008年3月1日起,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 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二、计税依据 (一)从价计征——计税依据是房产原值一次减 除10%~30%的扣除比例后的余值。 1.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 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规定计算 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在房产所单位和个人, 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 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依照房 产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从价计征的计算
从价计征是按照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 值计征,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 ×1.2% (二)从租计征的计算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或4%)
第四节 房产税的税收优惠
一、免征房产税的房产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但上述免税单位的出租房产及非自身业务适用的生产、 营业用房,不属于免税范围。其中的“自用房产”是 指这些单位本身的办公用房和公务用房。 2. 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所有的、本 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但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中附设的营业单位,如 影剧院、饮食部、茶社、照相馆等所使用的房屋及出 租的房产,应征收房产税。 4.个人拥有的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5.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的房屋,按各自使 用的部分划分,分别征收或免征房屋税。
6.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暂免征收房产税。 7.企业停产、撤消后,对他们原有的房产闲置不用 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批准可暂不征收 房产税。 8.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 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 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2024年房产税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2024年房产税征收标准是怎样的房产税一般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租金收入或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人征收的一种个人财产税。
说到房产税,下面我们就来讲一下房产税征收标准,以及房产税征收规定都有哪些?一、房产税征收标准有哪些法律常识:房地产税征收标准是:1、契税如果是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2、营业税是房屋产权满五年的免征,未满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3、土地增值税是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4、所得税是适用比例税率,按照20%计算。
房地产税是政府向地产物业征收的一种财产税,通常向房产的业主或租户等使用者征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第六条房地产税依下列标准及税率,分别计征:一,房产税依标准房价按年计征,税率为百分之一。
二,地产税依标准地价按年计征,税率为百分之一点五。
三,标准房价与标准地价不易划分之城市,得暂依标准房地价合并按年计征,税率为百分之一点五。
四,标准房地价不易求得之城市,得暂依标准房地租价按年计征,税率为百分之十五。
二、2024年房产税征收标准是怎样的一、2024年房产税征收标准是怎样的关于房地产税的征收规定如下:应依据房屋原始价格在扣除百分之十至三十之后所剩余额进行核定,并按照房价总额的一点二个百分比和出租租赁费用总额的十二个百分比进行计征。
所有相关事宜均由房屋所在地区的税务机关负责每年定期进行征收。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第七条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
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九条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房产税如何计算缴纳
房产税如何计算缴纳房产税是指房屋所有者根据房屋的价值向政府缴纳的税款。
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房产税计算方法可能有所不同,下面是一般情况下房产税的计算和缴纳方式的概述。
一、房产税的计算方法:1.税基计算:房产税是基于房屋的价值计算的,一般采用市场价值作为税基。
房屋的市场价值可以通过房屋评估、市场交易价格等方式确定。
2.税率计算:房产税的税率根据不同的国家或地区而异,一般以一定比例乘以税基来计算。
例如,地区的房产税税率为1%,税基为房屋市场价值100万人民币,那么房产税为100万×1%=10,000人民币。
3.税务优惠和减免:一些国家或地区对特定类型的房产提供税务优惠或减免政策,如对住宅类房产给予减免或优惠税率。
在计算房产税时,需要考虑这些政策对税款的影响。
二、房产税的缴纳方式:1.财产税主动缴纳:房产税一般由房屋所有者主动申报并缴纳。
房屋所有者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申报表,并在规定的缴税期限内将房产税款缴纳到指定的税务机关。
2.税款代扣代缴:部分国家或地区将房产税的缴纳义务转移给租户或物业公司,由其代扣代缴房产税。
租户或物业公司需要在每个纳税期间内按规定的税率从租金或物业费中扣除并缴纳相应的房产税。
3.一次性缴纳和分期缴纳:房产税的缴纳方式也包括一次性缴纳和分期缴纳。
一次性缴纳是在特定的缴税期限内将整个房产税款一次性缴纳完毕。
分期缴纳是将房产税款分成多个期次缴纳,每个期次按规定时间和金额缴纳相应的税款。
三、房产税的申报和纳税义务:1.申报义务:房产税的申报是指房屋所有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相关的申报表,如财产税申报表等。
一般情况下,房屋所有者需要按期履行申报义务,如有逾期未申报的,可能需要缴纳滞纳金。
2.拒缴房产税的后果:如果房屋所有者拒不缴纳房产税或未按规定程序申报,可能会面临法律处罚,如罚款、拘留等。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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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附的是貌似国家税务总局场面对《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的解读二部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以下简称通知)下发以后,一些地方针对《通知》第三条“关于将地价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问题”产生了一些不同的理解,为使各地准确把握政策内涵,统一执法口径,经与财政部研究将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解读如下:
一、土地价值是否应在不同房产中进行分摊
问题:如果一宗土地上既有已经建成投入使用的房产,又有在建或规划建设的房产,在将土地价值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时,是否可以将该宗土地的价值在不同房产中进行分摊。
解读:在建房产和待建房产尚未建成使用,按照现行房产税有关规定不属于应税房产,不应当缴纳房产税,其占用土地的价值也不应该作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缴税。
据此,该宗土地的地价,应按照建成和在建(包括待建)房产的建筑面积比例进行分摊。
其中:建成房产所分摊的土地价值应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在建和待建房产分摊的土地价值,待房产建成后再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
二、非应税建筑物所占土地的价值是否应扣除
问题:应税房产配建了一些非应税建筑物,如游泳池、烟囱、水塔等,在计算计入房产原值的土地价值时,是否应将这些建筑物所占土地的价值扣除。
解读:按照现行房产税有关政策,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游泳池、烟囱、水塔等,不属于房产,不是房产税的征税对象,其所占用土地的价值也不应该计入应税房产的原值征收房产税。
因此,在计算应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时,可将非房产税征税对象的建筑物所占的土地价值进行扣除。
四、宗地容积率大于或等于0.5时,如何计算应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问题:当宗地容积率在0.5—1之间时,是否应将容积率乘以土地价值,以此计算的结果再按建筑面积分摊,并确定征税的房产原值。
解读:按照通知的规定,正确的计算方法应该是:除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这种情况外,宗地容积率等于或高于0.5的,一律按照地价全额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
企业房产税两种特殊情况的纳税处理
房产税作为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手段,在企业税收中越来越受关注,企业的房产税应如何缴纳?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自用房产,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
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减除比例)×1.2%出租房产,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l2%)一般企业正常情况下,企业房产税的计算比较简单,按照上述两种方法处理即可,但有如下几种情况需要特殊处理。
容积率低于0.5的房产税涉税处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
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案例:某省甲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2010年2月1日为取得10000平方米该土地支付的地价款为300万元,自行建造了4000平方米的三层楼房。
2010年12月31日完工账面记录该楼房的价值为1000万元。
要求:计算其2011年度应纳房产税。
首先,计算其容积率:4000/10000=0.4,结论:小于0.5。
其次,引用特殊税收政策进行调整———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结论:按8000平方米确认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300/10000×8000=240(万元)最后,运用一般技术解决问题应纳房产税=(1000+240)×(1-30%)
×1.2%=10.416(万元)财税〔2010〕121号有关规定,关于将地价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问题,第一:会计核算要按企业会计准则———土地使用权作无形资产单独核算,与房屋固定资产价值分离;第二: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
有免租期如何征收房产税?
财税〔2009〕128号文件,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由房产使用人代缴房产税,因此,不少纳税人认为在免租期内由承租房屋的应纳税单位缴纳房产税。
财税〔2010〕121号规定第二条重新进行了规定,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在房产租赁行为中,除房产产权未明确或存在未解决的租典纠纷外,房产所有人为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应最终承担房产税。
案例:某省乙企业于2011年1月1日将自有沿街楼房(原值为1000万元)出租给乙公司用于生产经营,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份租期为5年并且金额固定的租赁合同,每月租金为10万元,前6个月由乙公司自行装修,双方在
合同中约定,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免收租金,请计算乙企业2011年度房产税。
根据财税〔2010〕121号规定,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也就是说在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之间为免收租金期限的,由产权所有人甲企业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即〔1000×(1-30%)/12×6〕×1.2%=4.2(万元)。
2011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房产税按照取得的租金收入计税,6×10×12%=7.2万元2011年全年需要交纳的房产税合计4.2+7.2=1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