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伍家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明确变更、签证的权限范围,加强现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及质量要求,同时为工程结算提供客观、真实、准确的依据,认真做好现场签证及有效控制签证流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现场签证的原则:1)准确计算原则;2)实事求是原则;3)及时处理原则;4)避免重复原则; 5)现场跟踪原则;6)授权适度原则。

第三条现场签证的基本要求:1)真实性;2)合理性;3)准确性。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协助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对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的管理与实施;负责判断签证内容是否属签证范畴,负责权衡、分析是否予以签证,得出结论上报甲方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

第五条公司授权派驻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负责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的协调管理与实施;负责判断监理签证内容是否属签证范畴,负责权衡、分析是否予以签证,得出结论上报工程部。

第六条工程部负责审查签证内容,签证范畴是否属于合同约定承包范围以外的工作,对是否予以签证得出结论,会同

法务部对予以签证的费用进行经济性评审。

第七条工程施工方(简称乙方)负责对甲方或监理下达的指令及需由乙方签证的工作内容进行签证,并对签证的及时性、真实性负责。

第三章现场签证内容及权限

第八条现场签证的内容

1、工程量清单范围以外工作内容的。

2、合同约定承包范围以外的工程的。

3、施工图和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减的。

4、甲方确定的必须通过签证才予确认的。

5、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必须签证的。

6、法律、法规及现行有效标准规定必须签证的。

第九条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全权负责签证的工程量投资估算不超过5万元,若签证的工程量投资估算超过5万元,需责任方提出设计变更或工作联系单后,建设单位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协同甲方专业工程师、甲方造价管理人员共同审核批复后再实施。

第四章现场签证参加人员

第十条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公司专业工程师、造价工程师、乙方代表、监理单位代表。根据签证的权限,确定参加签证的人数,参加签证单人员最少不少于3人,即现场代表、监理单位代表、乙方代表。

第五章现场签证单填写要求

第十一条所有工程量必须经现场测量后填写,到场人员必须当场在现场签证单上签字或当场在记录的原始数据上签字。合同约定之外的工作内容,必须附有设计修改、变更图纸、技术核定单或工程联系单等书面资料,相关资料必须符合伍家城建公司相关规定要求及合同的约定。

第十二条签证必须达到量化的要求,必要时须用简明图标注,简图必须按施工图绘制标准与要求绘制,对工作事实的表述应清晰简明,工程签证单的每个字、每个字母或每个计算式都必须清晰准确,每一种材料的名称、规格及数量必须标注明确,隐蔽工程必须附影像资料,并可以进行费用计算工作,每份签证的详细预算必须附在本张签证单后面,否则不予签证。

第十三条对无印章、无签字、无日期、文字含糊的不能签证。

第十四条对较大的事项,要有备份或记录在案。

第十五条总价合同包干的严禁签证

第十六条拆除工程旧材料回收需要签证。

第十七条因清单招标的投标人漏项的严禁签证。

第十八条现场签证要及时办理,不应拖延过后补签。对于一些重大的现场变化,还应该有拍照或录像,以保存第一手原始资料。

第十九条签证单必须一事一签,对于不属于合理签证应在签证单上说明原因并注明“未予签证”字样。

第二十条在工程承包范围以外且估算金额超过五万元的签证,必须遵循“先打报告或洽商经建设单位进行经济分析同意后方可实施”的原则;签证必须手续齐全,内容真实,时间及时,计量准确并附计量过程或计算表达式。

第二十一条现场签证单原件最少一式五份,项目经理、工程部、法务部、监理单位、乙方各留一份,避免受益方自行修改,工程结算时无法对证。

第二十二条现场签证单必须在14天之内完成所有签证手续,逾期不再接受签证单。

第二十三条签证原则上不允许签计时工,如有特殊临时用工情况,必须报伍家城建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签证时必须列明人工数及用工时间。

第二十四条以下几种现场签证方式无效:

1)、签证单上只有----签名

2)、签证单上有------签名+“同意”

3)、签证单上有------签名+“情况属实”

4)、签证单上有------签名+“以上情况属实,同意签证”

正确的做法是:“签名+复核后的具体描述性签证意见”。即对工作事实的表述应清晰而简明,能量化的必须达到量化的要求。

第二十五条现场签证单、技术核定单、工作联系单应统

一编号归档,建立好管理台账,以便工程结算时查找核对。

第二十六条工程设计变更,包括技术核定单、工作联系单必须按工程变更程序报批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七条现场签证单必须使用伍家城建公司统一制定的表格,并附一份完整预算,各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审核签字盖章,城建公司对预算进行审核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第六章现场签证程序

第二十八条由生效的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工作联系单发生的现场签证,由乙方提出签证申请,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公司工程部、法务部相关人员参加,现场进行工程量测量、审核后签字盖章确认,再报伍家城建公司分管领导签字盖章确认。

第二十九条投资估算在5万元以内(含5万元)的签证,乙方提出申请→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审核同意进行签证→由工程部、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人员现场进行工程量测量、签字盖章确认,再报伍家城建公司工程部、公司分管领导签字盖章确认。

第三十条投资估算在5万元以上(不含5万元)的签证,乙方提出申请→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审核同意进行签证→由工程部、法务部、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人员现场进行工程量测量、签字盖章确认,再报伍家城建公司工程部、公司分管领导签字盖章确认。

第三十一条签证流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及项目总监理

工程师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签字确认→公司相关部门专业工程师审核签字确认→工程部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公司分管领导签字确认,最后加盖建设单位和伍家城建公司公章。

第七章现场签证的效力

第三十二条乙方上报的签证文件,未经甲方签证的,均属无效。已实施未经签证所产生的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对甲方的指令确有异议可以拒签,在甲方坚持要求执行时,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拒不执行指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三十三条凡签证责任人未按法律、法规、现行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时间内对对方提交的文件未予以签证或答复的,应视为要求已被确认,由此产生的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为甲乙双方在合作中的经济或法律责任界定的依据,包括返工、返修、停工损失、延误的工期及其它经济损失。

第三十五条所有现场签证单必须最后加盖了伍家城建公司或伍家建管办公章方能生效。

第八章现场签证的时效性

第三十六条临时性工作、工程变更通知单、技术核定单、工作联系单或申请报告所含内容完工后,施工单位必须在7天内提交签证申请并附相关批复单的复印件,工程部在收到施

工单位送交签证单7天内,甲方必须组织验收,合格后在14天内完成签证,隐蔽工程必须先签证后隐蔽。

第三十七条工程变更通知单、技术核定单、工作联系单或申请报告所含内容涉及楼层、部位较多,无法及时完成的,其验收纳入相应的分部分项工程,但仍需在全部完工后进行签证。

第三十八条工程部应按签证事件发生的时段按期签证或签字,法务部应按期核实签证费用。超过单项合同价款5%的,按《伍家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宜昌市伍家岗区项目代建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第四十条必要时,甲方可发出口头指令,施工方对甲方的口头指令应予以执行。但乙方应在48小时内提出书面文件,甲方必须签证确认。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原办法废止,本办法自行文之日起执行,由工程部负责统一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作为施工合同的附件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日修订

伍家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文件 矿业发〔2014〕134号 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关于印发《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直属公司、矿山,机关各部室: 为进一步完善工程现场签证管理,现将修订后的《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印发,请遵照执行。矿业发规字〔2012〕12号文件同时废止。 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10日

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加强对工程投资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 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双方利益,避免合同纠纷,结合公司工程建设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含技术改造、安措、环措、福措及维简)项目的现场签证管理工作。 二、现场签证的适用范围 1.工程建设过程中所发生的现场签证,必须是为保证施工进度、质量、技术安全要求所发生的内容。 2.现场签证必须是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以外的内容。 3.现场签证必须符合工程承包合同的各项条款。 三、现场签证原则 1.公司规定地上部分施工原则上不允许发生现场签证。 2.如遇特殊情况,一般签证须填写工程现场签证单(附后)由监理公司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承包单位项目经理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工程管理部签字、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签字生效。重大现场签证(费用超过10万元),由项目经理部填写现场签证审批表交工程管

理部报公司批准后实施。签证审批表格见附表。 3.现场签证为工程施工中实际发生,只形成工作量而不形成实物量的工作内容(如拆除工程、现场临时倒运等)。签证数量以图示方式表达为主。 4.现场签证由承包单位提出,监理单位组织项目经理部、工程管理部部、承包单位确认后予以会签、盖章,涉及设计内容的须经设计部门会签、盖章。 5.承包单位提交的现场签证应真实、准确。内容包括签证原因、签证说明、签证内容费用预算单。现场管理人员严禁签署“情况属实”或“工程量属实”等模糊性内容,必须确定实量后签字确认完成或未完成的事实或者工程量、材料规格和数量、工日数、机械台班数量等,必要的附图及附件。 6.现场签证应在实施前办理,如特殊原因未能及时办理者,必须在签证内容发生之日起7日内完毕,超出时效,严禁补办。现场签证单一式六份,项目经理部、工程管理部、监理单位各留一份,施工单位三份,作为工程量结算依据。 7.现场签证须注明发生时间、施工图号,并由监理公司统一编号,交项目经理部存档。 四、现场签证程序 1.需要签证的工程内容施工前由承包单位提交工程现场签证

建设工程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企业标准 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Q/SDJG -2015 1 目的 为了规范现场签证管理,建立健全现场签证审批程序,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江苏*******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现场签证管理。 3 部门与职责 3.1 基建/安装工程部负责督促按规定程序办理、监督、审核现场签证。 3.2 造价管理部参与、审核现场签证。 3.3 监理单位负责组织组织工程量现场签认;监督现场签证的实施;审核现场 签证文件。 3.4 施工单位负责提出现场签证;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现场签证文件; 3.5 稽察室负责现场签证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参与工程量现场会签。 4 现场签证范围 4.1 施工图纸不能准确计算工程量的;图纸中未标明按规范必须施工的;图纸 图示尺寸未标注或标注有误的工程内容; 4.2 设计内容不完善的工程内容;土石方工程;甲方原因增加的工作内容;4.3 按照经批准的施工方案对实际实施情况的确认; 4.4 施工合同中规定的以及其他需要办理签证的内容; 4.5 严禁同一工程内容重复办理签证; 4.6 本规定与施工合同冲突的以施工合同为准。 5 现场签证报批程序 5.1 现场签证分为措施性签证和实体性签证。措施性签证按《工程变更管理规 定》报批,实体性签证按本条5.2至5.11款执行。 5.1.1 实体性签证:形成合同工程实体的签证;

5.1.2 措施性签证:不形成合同工程实体的签证;或形成合同工程实体但是因 施工安全或施工技术要求的签证。 5.2 实体性签证工作流程(如图4). 5.3 施工单位提出并填写工程签证单附表1:《工程签证单》、附表2:《工程量 计算书》(一式二份)。 5.4 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基建/安装工程部(专业工程师通知造价、稽查 部门)会审或现场会签工程量; 5.5 施工单位编制、报审现场签证文件(包括工程量计算书和工程量计算支持 文件)(一式二份); 5.6 监理审核现场签证,同意并签字确认;或补充资料重新申报; 5.7 基建或安装工程部审核现场签证,同意并签字确认,交付造价管理部;或 通过监理要求施工单位补充资料重新申报; 5.8 造价管理部接收资料,审核现场签证并返回基建或安装工程部;或通过监 理要求施工单位补充资料或重新申报; 5.9 基建或安装工程部根据管理权限报批现场签证; 5.9.1 属权限外签证项目,基建或安装工程部填报附表3-1:《现场签证费用审 批表》(权限外),报集团审核。审核通过,批准文件返回基建/安装部; 或退回,要求基建/安装部通过监理通知施工单位补充资料或重新申报,或否决签证,基建/安装部通知监理不予签证; 5.9.2 属权限内签证项目,基建或安装工程部填报附表3-2:《现场签证费用审 批表》(权限内),报石化核心层审核。审核通过,基建/安装工程部报集团备案,并接受备案文件;或退回,要求基建/安装工程部通过监理通知施工单位补充资料或重新申报,或否决签证,基建/安装工程部通知监理不予签证; 5.10 基建/安装工程部将现场签证批准文件通过监理返回至施工单位。 5.11 签证项目实施完成,需按本条第5.3款、5.4款办理工程量现场会签手续。 6 现场签证办理时效 6.1 各单位报送、审核、审批现场签证必须在7日内完成;第“5.4”款的现场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伍家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明确变更、签证的权限范围,加强现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及质量要求,同时为工程结算提供客观、真实、准确的依据,认真做好现场签证及有效控制签证流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现场签证的原则:1)准确计算原则;2)实事求是原则;3)及时处理原则;4)避免重复原则; 5)现场跟踪原则;6)授权适度原则。 第三条现场签证的基本要求:1)真实性;2)合理性;3)准确性。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协助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对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的管理与实施;负责判断签证内容是否属签证范畴,负责权衡、分析是否予以签证,得出结论上报甲方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 第五条公司授权派驻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负责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的协调管理与实施;负责判断监理签证内容是否属签证范畴,负责权衡、分析是否予以签证,得出结论上报工程部。 第六条工程部负责审查签证内容,签证范畴是否属于合同约定承包范围以外的工作,对是否予以签证得出结论,会同

法务部对予以签证的费用进行经济性评审。 第七条工程施工方(简称乙方)负责对甲方或监理下达的指令及需由乙方签证的工作内容进行签证,并对签证的及时性、真实性负责。 第三章现场签证内容及权限 第八条现场签证的内容 1、工程量清单范围以外工作内容的。 2、合同约定承包范围以外的工程的。 3、施工图和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减的。 4、甲方确定的必须通过签证才予确认的。 5、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必须签证的。 6、法律、法规及现行有效标准规定必须签证的。 第九条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全权负责签证的工程量投资估算不超过5万元,若签证的工程量投资估算超过5万元,需责任方提出设计变更或工作联系单后,建设单位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协同甲方专业工程师、甲方造价管理人员共同审核批复后再实施。 第四章现场签证参加人员 第十条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公司专业工程师、造价工程师、乙方代表、监理单位代表。根据签证的权限,确定参加签证的人数,参加签证单人员最少不少于3人,即现场代表、监理单位代表、乙方代表。

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一、为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明确签证的权限范围,加强现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安全及质量要求,同时为工程结算提供客观、真实、准确的依据,认真做好现场签证、有效控制签证流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现场签证管理 1、工程部应本着对公司负责的精神,以高度责任心对施工单位 上报的工程签证从严把关,在分清责任,能准确定量的前提下认真审核后予以签证。 2、工程签证单的格式: A、技术核定单以河北省建设工程技术核定单的统一格式为准; B、经济签证单以本规定提供的统一格式为准(附:工程技术经济签证单),否则属无效签证。 3、工程签证由施工单位填报,监理单位核定工程量并签字盖章后上报工程部,交甲方现场工程师和预算员核定准确无误后由工程部经理签字有效,当月月底统一上报公司备案。 4、签证必须达到量化的要求,必要时须用简图标注,简图必须按施工图绘制标准与要求绘制,对工作事实的表述应清晰而简明,以致使未参加现场签证的人员日后可以结合其他文字资料读懂,并可以进行费用计算工作。工程签证单上的每一个字、每一个字母或每一个计算式都必须清晰准确,每一种材料的名

称、规格及数量必须标注明确,否则不予签证。 4、对于不属于合理签证的应在签证单上说明原因并注明“不予签证”字样。 5、在工程承包范围以外的签证,必须遵循“先洽商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的原则;签证必须手续齐全才能按实签证,签证内容必须真实,计量准确,要有计量过程或计算表达式。 6、现场经济签证由工程部负责确认事实签证,预算人员负责确认工作量。 7、签证单(包括图、表)由施工单位填写申报,一式四份,建设单位二份(工程部、预算部各一份,预算计量计价后交财务部审核)、监理一份、施工单位一份,签证审定量以建设单位最小或最低意见为准。有附页时,签证单需注明附页内容、页数,相关签证人员同时对附页签意见。 8、工程签证单的填写、签证必须规范: A、签证的时间准确、内容真实; B、按时间、专业、顺序连续编号,不得断号; 具体实施办法:①、建筑专业:TJ-00?; ②、安装专业:AZ-00?。 C、更改内容明确、图示准确、便于计量; D、用词简洁、准确; E、空白处要划线; F、签证单须明确工程量(不得定款额,款额由预算部按合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为了造价咨询项目组,做好施工现场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加强施工现场签证审核工作,规范我公司签证工作的行为,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现场签证的内容 现场签证:主要是指在工程建设的施工过程中,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完成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施工合同内容以外的额外工作及其产生的费用,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所办理的书面签字凭证。 二、现场签证的主要类型 1、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导致工程量增减,材料变换,隐蔽工程签证等; 2、因设计变更引起的拆除、地下障碍的清除迁移; 3、合同规定,需要实测实量的工作项目; 4、在施工合同之外,以现场签证确认工程量的零星工程; 5、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不包括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各种技术处理措施; 6、红线外施工道路的修补(红线内的施工道路修补已在合同中);临时设施增补项目、现场简易通道的搭建、临时用工等; 7、窝工,非施工单位原因停工造成的人员、机械经济损失。如停水、停电,发包人所供材料不足或不及时、设计图纸修改等; 8、施工中材料的变更;议价材料价格认价单等; 9、承包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

费用增加而要求发包人给予补偿损失的索赔。 10、因其它原因引起必须的签证。 三、现场签证的审批 1、监理工程师接到施工单位现场签证申请的当日内,需到现场对工程变化情况进行调查,审核现场签证内容,并签署意见。 2、项目部工程师核实其中核实签证的原因、事项及工程量,并签署意见。 3、现场工程造价人员对签证工程量和费用进行审核。 4、工程造价人员审核完成后,填报《现场签证审批单》,根据签证的审批权限,对签证进行审核。 四、现场签证单填写要求 1、所有工程量必须经现场测量后填写,到场人员必须当场在现场签证单上签字或当场在记录的原始数据上签字后补签签证单。 2、现场签证单一式五份,甲方工程部、代建公司、监理单位、造价跟踪单位、乙方各留一份,现场签证单必须在一个星期内四方签字盖章完毕,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顺延一个星期,否则签证单视同无效. 3、由乙方的原因造成签证单需要设计院或其他有关部门签字盖章,乙方负责办理。 4、签证原则上不允许签计时工,如有特殊临时用工情况,必须列明用工人数及用工时间。 五、现场签证的流程 1、监理工程师接到施工单位的签证后,在签证前必须认真核对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8888888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及适用范围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确保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工作的严肃性,规范建设工程签证的行为,根据沣东新城管委会和集团有关规定,结合陕西沣渭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签证是按照施工发承包合同约定,由水务公司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计划经营部、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以及监理工程师等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发生签证事件前,要经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人同意方可实施。 第三条工程签证要严格控制,应遵循“施工前做好预防,施工中据实办理,竣工后补签无效”的原则,有以下情况的可考虑工程签证。 (一)因不可预见的情况引起工程量变化和零星工程的增加或减少。

(二)建设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施工障碍及工程费用增加,且施工单位提出费用要求的。 (三)建设单位因工作或工程建设需要,安排施工单位所进行的零星工程施工或借用工。 第四条施工单位依据水务公司确认的“工作联系单”或“工程任务委托书”,从事合同范围之外的工作,应办理工程签证。如需转成合同,参照合同管理办法。 第五条如“工作联系单”或“工程任务委托书”内容为设计院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或“设计修改图”,应按照设计文件计量,不再办理工程签证。 第六条如在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或“设计修改图”前施工单位已按原图完成施工,且不在变更范围内或需要返工处理的,应办理工程签证。 第七条上述范围在合同中已有明确规定的事项不在签证之列。 第二章工程签证的签审权限 第八条工程签证事件发生当日,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应会同监理、施工单位做好原始记录。由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工程签

现场签证管理制度(成稿)

编号:B D D C-2010-S-1 青岛中天嘉合置业有限公司 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试行版) 起草部门:芭东地产审算部 发放范围:芭东地产各部室 生效日期:2010年1月10日 复核部门:人力资源部 批准人:

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总则 本文件规定了芭东地产公司各部门施工现场签证的范围、原则、内容和实施的要求。适用于各部门施工现场发生的各种签证。 1 现场签证范围 项目施工过程中,凡发生可能引起合同金额变化,且不属于设计图纸变更范围的事项时,均按本管理制度执行。 2 现场签证执行原则 2.1审核审批原则:至少要经过二级及以上的审核,第一级为芭东地产各部门包含工程部、园林部、装饰部(以下简称工程部)、监理单位、第二级为芭东地产审算部;第三级为芭东地产公司副总经理(以下简称副总经理);第四级芭东公司总经理、公司董事长。 2.2 权力限制原则: 2.2.1 实行严格的权限规定,必须各级责任人签字。 2.2.2 工程部负责对引起现场签证的原因进行确认,同时对设计图纸以外的工程量和设计图纸无法准确计算的工程量会同审算部共同确定。 2.2.3 审算部负责按照合同规定的原则,对经工程部上报的签证预算书进行审核。 2.2.4 芭东地产公司各部门发放的文件必须通过工程部转交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上报的文件必须通过工程部转交芭东地产公司相关部门。 2.3 时间限制原则: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并严禁事后补办。 2.4 原件结算原则:必须要有齐备、有效的原件作为结算依据。 2.5 标准表格原则:必须使用规定的标准格式。 2.6 责任制原则:签证单谁签字谁负责。 3 现场签证分类 现场签证分为两类:特急类和正常类。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

.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第一章设计变更管理 规定目的第一条 为了加强设计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1.1 特制定本流程。合理性和经济性,确保设计变更的及时性、1.2 通过对设计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消除设计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第二条或者发包单位的有关职能部门(规划设计部)代签。设计变更共分为三类:(一)一般设计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元(含)人民币以下的;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 100000元(含)以下的;(二)较大设计变更: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以上,(三)重大设计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要标高、主 100000元以上的。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设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第三条(一)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二)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三)由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四)由客户提出的变更申请。对上述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工程部(森林湖工程部、新都第三条、规划设计部和成本控制部应认真审查,确定是否进行变更。汇工程部)设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楚。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图第四条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号(如怡丰森林湖项目18第五条设计变更单由规划设计部按楼号分专业依发生先后顺序进行编号。,并与后附的设计院出)1页,编号应为 YF-SLH-18-JZ-1-1 楼建筑第一次变更,变更页数为具的变更单内容对照。设计变更的控制第六条.设计变更控制原则:1符合国家规范: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满足国家规范、法规的部分进行变更,使之1.1 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法规;变更后应比原设计更保证使用功能:1.2 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变更,. . 合理、更满足使用功能; 1.3 降低建造成本: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加节约成本; 1.4 保证建造工期: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缩短施工周期; 2.变更内容:

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贵阳市北二环道路工程 变更设计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加强xx道路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及施工设计的优化、完善工作,创建优质工程,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保护生态环境,顺利完成建设任务,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根据(回购方)和(BT 方)双方签订的BT合同并经共同商议,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计文件是工程项目建设和施工的主要依据,设计文件一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 第三条变更设计必须坚持高度负责精神与严格科学管理的态度,在不降低原设计标准和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对于降低工程造价,节省用地,维护生态环境,加快施工进度等方面有显着作用时,应考虑变更设计。 第四条进行变更时,事先应周密调查,备有图片资料,其深度与施工图设计相同,以满足施工需要,并填写“工程变更单”详细申述变更设计理由,按照本办法明确的审批权限,报请批准。未经正式批准的变更设计,不得擅自开工,已开工的不得验收结算。 第二章变更设计、现场签证的条件

第五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变更设计: 1、设计明显错误、遗漏或违反技术标准及技术规范; 2、在保持原设计技术标准的前提下,通过变更设计可降低投资或节省用地; 3、在保持原设计技术标准的前提下,通过变更设计不增加投资或投资增加不多,能解决特殊技术问题或对缩短工期效果明显,或保护生态环境效果显着; 4、设计图纸与实际施工现场不相符合的; 5、设计调查不详或施工中因自然条件(地质、水文、料场、材料等)发生变化; 6、由于路网、管网、水利、文物、环保、保通等方面的不可预见因素而必须变更原设计方案; 7、在不增加投资的情况下,便于采用由技术管理部门鉴定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标准,提高工效和促进技术进步; 8、经贵阳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为满足某种需要而新增的工程或要求扩大建设规模等; 9、其他特殊情况。 第六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现场签证: 1、非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工程量或费用增减; 2、经BT方和回购方确认修改施工方案引起的工程量或费用增减;

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编号:SM-ZD-67111 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总则 1.为加强基建工程现场签证的管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结合《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招标管理办法(B版)、《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基建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A 版)》、监理合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2.现场签证是施工合同管理的核心内容,是合同结算的重要依据。 3.对现场签证实行分级授权管理,本办法明确和规范了现场签证的内容、范围以及现场签证人员的资格、责任和权限及签发的程序。 4、设立了现场签证相应的监督、复核机构。凡违背签证管理规定的,追究签证人员的责任并给予处罚。 5、施工承包商应在签证事件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签证申请,否则视为主动放弃,将不再给予签证。 6、现场签证的管理分为现场见证和费用签证两个环节。

_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一、工程签证界定: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对超出合同范围或超出施工图纸以外的工程量及工作量增减进行现场记录、确认、审核、形成书面记录,为办理补充预算、工程付款、工程结算提供依据。 工程签证包括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特急零星项目。 二、现场签证流程: 1、施工单位(或甲方工程部)书面申报工程签证附件。 2、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部三方现场审核、确认增减工程量,在附件上三方签字。 3、由工程部专业主管工程师填报工程签证会签单。 4、预算部复核。 5、总工及分管副总审批。并在附件上签署最终审定意见。 6、将签署最终审定意见的附件返回给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部、预算部,作为结算及付款依据。由预算部将签证纳入项目成本预警系统。 7、工程签证会签单原件留预算部,复印件留工程部备查。 三、签证权限: 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加盖公章。

2、监理单位:总监(或总监代表),加盖公章。 3、工程部:专业主管工程师,工程部经理。 4、预算部:主管工程师,预算部经理。 5、高管:总工、分管副总审批。 非以上人员签字均为无效签证。签证流程经办人为工程部专业主管工程师。在签证过程中实行量价分离原则,工程部确认发生的工程量,预算部负责工程量的计算和套价。 四、签证时效: 工程签证严禁事后补办,施工单位必须在隐蔽工程隐蔽之前提交签证附件,非隐蔽工程完成3日内提交签证附件,监理单位和工程部接到签证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预算部接到签证在2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公司高管3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若施工单位不按规定的时间提交签证单视为放弃签证,逾期不予办理。 五、设计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图纸有问题,必须上报公司分管副总,并会同设计院研究,由设计院出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施工前经四级审核:监理、工程部、预算部、公司高管。最后由公司副总在设计变更上签署意见,下发实施。 若由施工单位或甲方提出设计变更,均由提出方出方案,按以上流程审核。 六、特急零星项目:

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管理办法(2015版)

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2015版) (2015年1月28日总经办会审核通过)

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管理流程 监理单位承包单位项目部项目公司/集团 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管理流程草拟《甲方通知 单》并完成内部审 批 根据审批意见修改通知单,编号、签 字、盖章 收发文档根据《甲方通知 单》发起《签证申 请单》收发文档、审核核实申请内容,发起签证申请审批签证申请明源审批 根据签证申请审批结果完成《签证申请单》建设单位意 见、签字、盖章、 编号 收发文档,编号签证实施监督实施 实施完成,发起签 证验收,《现场签 证验收单》现场验 收人员签字,承包 单位签章签证确认明源审批根据签证确认审批,完成建设单位意见、签字、盖章等内容收发文档,编号接收文档根据签证验收填报 《现场签证计价 单》 审核审核,发起现场签证确认审批流程,上传《现场签证验收单》 审核,上传《现场签证计价单》审核

1目的 加强现场签证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现场签证的结算效率,有效地控制项目成本。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开发的项目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因发生超出合同范围而出现的有关费用、工期等变动情况。 3重要说明 3.1.现场签证未经审批不得实施 对于工程实施过程中,因发生超出合同范围而出现的有关费用、工期等变动情况,在符合合同约定以及本规定的条件下,要求承包人必须通过有效的申报(即:《现场签证申请单》)并获得我司流程审批和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审批擅自实施的属于无效行为。签证经审批实施后必须及时办理确认审批手续后,方能办理相关结算、付款。 3.2.签证验收 当变更、签证的工作内容完成之后,承包人必须在验收时提交工程量确认文件(即:《现场签证验收单》),并在完工后最迟不超过7日内完成监理及发包人签字确认,否则项目公司应不予审核和支付费用。 3.3.隐蔽工程 对于隐蔽工程和事后无法计算工程量的变更和签证,要求承包人必须在覆盖或拆除前,会同监理人,我司现场工程师及成本人员共同完成工程量的确认和费用谈判,否则项目公司应不予支付费用。 3.4.停工、窝工 对于停工、窝工类事件,在停工、窝工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及时提出现场签

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制度汇编.doc

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制度汇编 ,,xx为规范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的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处于受控状态,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我为你带来了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制度,一起来看看吧。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制度篇一一.职责分工1.建设单位派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负责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的管理与实施,代表召集相关各方讨论变更方案,并管理变更工程的实施,建立工程变更手续,并将经批准的变更文件分发有关单位并存档。2、监理单位负责初审设计变更申请并提出技术意见,监理工程师在合同授权范围内综合处理工程变更事务,负责接纳、初审工程变更申请并提出技术评审、造价评审、综合评审意见,会同工程管理部门召集相关各方处理工程变更手续,随时供相关单位查阅,并将经批准的变更文件分发至有关单位存档。3、合同预算管理部门负责复核施工单位提交的设计变更预算,同时对变更负责审核。 4、工程部拥有对工程变更的最终审批权,对工程变更审批实行分级管理,对工程费用实行动态管理。工程管理部门是公司现场管理的代表,负责对一般变更实行审批,重大变更由工程管理部门初审后,报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批。二.签证工作内容1.基础开挖到满足设计要求时,必须进行签证确认。2.合同以外的土方工程。3.施工图和设计变更以外的工程内容。4.甲方确定的必须通过签证才予以确认的。5.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必须签认的。6.法律、法规及现行有效标准规定必须签证的。三.现场签证参加人员甲方代表、甲方预算员、

乙方代表、监理单位代表。四.现场签证单填写要求所有工程量必须经现场测量后填写,到场人员必须当场在现场签证单上签字或当场在记录的原始数据上签字。现场签证单一式四份,甲方办公室、财务部、监理单位、乙方各留一份,现场签证单必须在一个星期之内三方签字盖章完毕,否则签证单视同无效。签证原则上不允许签计时工和机械台班,如有特殊临时用工情况,必须列明用工人数及用工时间。五.现场签证程序1.乙方提出签证申请甲方、监理单位同意进行签证甲方代表组织相关人员现场进行工程量测量、签字确认。2.乙方填写现场签证单现场签证单必须使用国家统一标准规范表格各单位必须签字盖章并留存乙方对签证单做一份完整预算作为结算依据。六.现场签证结算方式单体施工单位分三个阶段分别办理签证结算。即基础部分、主体结构部分和安装及装修部分。每个阶段在正式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将结算资料提交到甲方预算部,否则停止拨付工程进度款。七.本制度自行文之日起执行,由工程部负责统一解释。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制度篇二为了指导、规范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各部门、施工队要遵照执行;1. 因设计变更或施工图纸有误,造成工程已经施工、材料已下料或购买造成损失的,将由工程部根据现场具体情况,书面上报管理公司,办理签证工作。施工队必须及时将相关详细资料、数据报到项目部,时间不超过2天。2. 管理公司人员,临时使用我公司现场工人,超出我工作范围以外的其它工作时,经办人要提前与管理公司人员商讨,如何办理手续及用工工时的数量,并及时完善签字手续。3. 现场管理人员需协调一个施工队的工人到另一

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工程投资的管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和合理控制施工进度,现将工程现场签证作如下规定: 一、工程签证是承包人、项目业主双方履行合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办理工程结算的重要凭证之一,是控制造价和调整的重要依据。 二、工程签证分为经济签证和工期签证。 三、工程签证的范围 1、经济签证范围: (1) 用于工程建设的辅助项目费用。指非合同承包范围内的临时施工便道,抢修道路,以及承包人应项目业主要求代做的零星小项目。 (2) 非承包方责任的设计变更原因造成已完工程的返工损失费,包括已完工程的费用和拆除、清理费用。 (3) 承包人应项目业主要求代支付的费用.指一次代支付在3000元(含300 0元)以下小额赔青费或赔偿费等。 2、工期签证范围 (1) 因项目业主的原因造成承包人无法连续施工而延误工期; (2) 因重大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加,或返工而使承包人增加作业天数; (3) 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工程停工或缓建的。 四、工程签证的内容 1、事件的由来:包括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和事件的简要

2、计量,计价的依据及金额; 3、项目业主,承包人和监理人(或其他当事人)等各方经办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手续; 4、项目业主职能主管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审批意见,并加盖公章确认. 五、签证的工作程序 承包人提交签证报告-----监理人初核后-----项目业主现场代表审核------项目业主预决算审核人员复核------项目业主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按审批权限审批------签证报告返还给承包人和监理人. 六、签证审批权限 1、在合同预备金限额内,一次签证的经济金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或工期延误在5天(含5天)以内,由现场代表审核后,经审核人员核定报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批。 2、超出上述金额(或天数)按程序报分管领导批准。 3、如遇紧急情况(如抢险等),现场代表可先作处理,但必须按审批程序及时补办签证手续。 七、签证的时间要求 根据国家财政部,建设部联合下发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通知要求,各项目业主应加强现场签证管理工作,严格按以下规定的时限逐级对签证报告作出审核审批意见: 1、承包人应在事后的14天内提交签证报告。否则,视为承包入主动放弃,项目业主有权决定是否给予签证及调整签证的内容; 2、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签证报告的2天内作出初审并报送项目业主(现场

最新现场签证管理办法资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现场管理、工作流程。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现场签证应严格执行以下原则 第二条权利限制原则:对现场签证管理实行严格的权限规定,不在权限范围之内的签字一律无效。 第三条时间限制原则:对现场签证及其结算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禁止事后补办。 第四条一单一算原则:一个现场签证单应编制一份结算单,且对应一个工程合同。 第五条完工确认原则:现场签证完工后,甲方现场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完工后5日内履行相关手续后签字确认,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其覆盖之前签字确认。 第六条原件结算原则:现场签证的结算必须要有齐备的、有效的原件作为结算的依据。总包单位应汇总上月已完工且手续完备的设计变革及现场签证,核清造价并签字(相关各方)确认。 第七条标准表格原则:所有现场签证单都必须使用甲方规定的标准表格。 第八条50万元以上的工程合同,甲方与承包单位签署工程合同的同时,应与承包单位另行签订《关于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协议》作为合同的补充协议,供双方执行。50万以下的工程合同应有符合本办法的相应条款。

第三章现场签证类型 现场签证是指对施工管理中发生的零星事件的确认,例如:因涉及变更引起的拆除、地下障碍的清除迁移、临时用工等。现场签证的主要类型有: 第九条因设计变更导致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需注明设计变更编号); 第十条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导致工程量增减,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第十一条合同规定需要实测工程量的工作项目。 第四章现场签证的一般办理流程(附件1)第十二条项目监理、造价咨询及甲方职能部门、现场工程师在签证前必须认真核对签证工程的施工时间、工作内容、发生原因、发生的工程量、工日数、机械台班数以及签证所发生的费用应由何方负担等。特别是对发生的原因及责任单位的交代应详细、明确。 第十三条监理工程师、甲方预算合约现场工程师、甲方现场工程师应避免签署类似“情况属实”或“工程量属实”等模糊性内容,而必须实度实量后签字确认完成或未完成的事实或者工程量、材料材质和规格、工日数、机械台班等。原则上监理工程师不应直接在签证签认有关单价或总价。所有的确认和签证单都需经甲方负责人核准后方为有效。 第十四条签证单一般应附有交工图纸,项目监理及甲方职能部

工程签证管理规定模板

工程签证管理规定

工程签证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所属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 凡发生因设计变更、施工条件、施工技术、地质状况发生变化或现场管理而导致的工程费用增加等事项均适用于本规定。 第二条所属公司必须严格控制工程签证的发生, 应在设计、招投标、合同签订、现场施工管理环节中做好预控, 避免因设计缺陷、招投标及合同约定不严谨、现场施工管理计划性及协调性不强引起的工程签证。 第三条除根据合同有关条款约定可作计价计量调整外( 如工程量) , 其它所增加的各项费用均以”工程签证单”方式给予增加, 非”工程签证单”的其它文件均不属于经济文件, 在工程结算时均不予增加; 所属公司与承包( 供应) 单位签署合同时, 本条款应作为合同条款之一。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因设计原因发生变更而增加工程费用的签证,由所属公司设计部门负责, 由设计总监签署意见,并依此作为考核设计部门的依据。 第五条因施工条件、技术措施、施工工艺、现场管理等原因发生的工程签证, 由所属公司工程管理部门负责, 由工程总监签署意见, 并依此作为考核工程管理部门的依据。 第六条因合同条款原因而导致工程费用的增加或赔偿发生的签证, 由所属公司成本管理部门负责, 由公司总经理签署意见, 并依此作为考

核成本管理部门的依据。 第七条在工程签证发生前, 由所属公司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向承包( 供应) 单位下达”工程任务联络单或技术联络单”并对下达联络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工程管理部门须要求签证单位对签证内容表述清晰、依据充分, 能够清楚计算其签证最终结果。 第八条所属公司成本管理部门负责对联络内容的复核、审查与跟踪落实, 参与工程测量、负责计价、审核签证金额, 对签证内容的准确性、签证程序规范性、有效性及签证金额误差负责。 第九条所属公司签证档案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工程签证单编号盖印, 统计台帐及存档等签证管理工作, 在每月30日前将本月发生的签证单按编号顺序分类汇总后, 报送公司总经理及各经办部门, 抄送投资公司造价招标采购部备案审查。 第十条投资公司造价招标采购部负责对所属公司开发项目所发生的签证进行复核与审查、分析, 负责工程签证的规范性的监督, 定期进行签证复核、审查、分析并通报情况, 根据本规定对所属公司签证管理进行评价与考核。 第三章审批权限 第十一条工程签证发生金额在5万元以下( 包括5万元) , 应由监理单位、工程部、成本管理部门相关经办人、负责人共同会签, 涉及设计变更增加的签证单设计总监参加会签后并加盖”签证编号专用章”方可有效。 第十二条工程签证发生金额在5-10万元( 包括10万元) 间, 签证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暂行办法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暂行办法 为规范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处于受控状态,特制定本办法。 一、职责分工 1、公司授权派驻工地工程师(简称甲方代表)负责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的管理与实施。 2、工程施工方(简称乙方)负责对甲方下达的指令或需由乙方签证的文件的签证。 3、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施工场所签证的测量及核实。 二、签证工作内容 1、基础开挖超出设计要求时,必须进行签证确认。 2、合同以外的土方工程。 3、施工图和设计变更以外的工程内容。 4、甲方确定的必须通过签证才予以确认的。 5、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必须签认的。 6、法律、法规及现行有效标准规定必须签证的。 三.现场签证参加人员 甲方代表、甲方预算员、乙方代表、监理单位代表。 四.现场签证单填写要求 所有工程量必须经现场测量后填写,到场人员必须当场在现场签证单上签字或当场在记录的原始数据上签字,后补签签证单。现场签证单一式四份,甲方工程部、财务部、监理单位、乙方各留一份,现场签证单必须在一个星期之内四方签字盖章完毕,否则签证单视同无效。在工程签证中原则上不得以点工形式出现。如有特殊原因需发生点工且数量较大时,必须由主办人员所在的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五.现场签证程序 1、乙方提出签证申请甲方、监理单位同意进行签证甲方代表组织相关人员现场进行工程量测量、签字确认。 2、乙方填写现场签证单(现场签证单必须使用国家统一标准规范表格)各单位必须签字盖章并留存乙方对签证单做一份完整预算作为结算依据。

六、签证的效力 1、乙方应予提报签证的文件,但未经甲方签证的,均属无效。已实施未经签证所产生的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对甲方的指令确有异议(拒签),在甲方坚持要求执行时,乙方应予以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拒不执行指令而造成的损失则由乙方承担。 2、凡签证责任人未按法律、法规、现行有效标准及合同约定时间内对对方提出的文件予以签证或签复的,应视为要求已被确认,由此产生的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3、本办法为甲乙双方在合作中的经济或法律责任界定的依据,包括返工、返修、停工损失、延误的工期及其他经济损失。 七.例外处置 1、必要时,甲方可发出口头指令,施工方对甲方的口头指令应予以执行。但乙方应在48小时内提出书面文件,甲方必须签证确认。 2、在特殊情况下,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下达指令的要求,并将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48小时内不予下达或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及顺延的工期,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 八、附则 本办法自行文之日起执行。

工程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签证管理制度 1.目的 对工程签证的提出、审批及费用审核等进行规范,控制风险,提高效率。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其下属产业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进行的所有相关的工程签证管理工作。 3.签证的定义及类别划分: 3.1工程签证:凡不涉及施工图纸内容变化,且为非承包方原因引起的施工内容、范围、工艺、工期的调整而进行的签认证明。 3.2按时效性分类: 3.2.1紧急签证:现场必须立即执行,延缓实施会对合同执行造成更大的不利影响可视为紧急签证,紧急类变更必须在开始实施后两日内补办签证申请。紧急签证属于工程签证的一种。紧急签证主要包含如下几类: 3.2.1.1工程现场遇到险情(火险、塌方、地质灾害、水淹等),需立即采取措施处置,否则将可能会酿成重大事故的; 3.2.1.2管理团队现场明确指出的变更,且延缓实施会造成更大的变更或对工期有不利影响; 3.2.1.3为满足开盘、样板间及售楼处开放、开业等工程关键时间节点要求,以满足开盘、开放及开业时的展示效果,需要紧急实施的; 3.2.1.4质检、规划部门及消防部门在最终验收阶段提出之需整改、完善的工程; 3.2.1.5不属于上述情况,但经项目部负责人确认的其他签证类型。 3.2.2正常签证:不属于紧急类签证的其他签证,均属于一般类签证,一般类签证必须严格按照签证办理流程执行。 3.3按产生原因分类: 3.3.1一般签证:合同规定需实测工程量的工作项目。(如土方、桩基等合同) 3.3.2设计原因:因设计存在瑕疵,对原设计进行了修改而发生的工程签证,造成承包方的费用变化; 3.3.3工程原因:因现场管理失误而导致的更改或补救,造成承包方的费用变化; 3.3.4合同外签证:发包方要求承包方完成合同规定以外的施工内容;

关于施工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关于施工现场签证的管理规定 为了控制本公司所有土建、安装、绿化、室外总包及分包等项目的建筑成本,实现规范化管理,制定工程签证管理规定如下: 一、工程签证范围: 1、施工现场发生的与合同约定无关的零星用工、用料、用机械。 2、因甲方下发的指令、变更而不能按照图纸计算且需现场测量的工程量。 3、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拆除工程量,无法用图纸准确描述的。 4、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未包含在合同计算范围内的技术措施处理。 二、工程签证的依据: 建设单位的书面通知书,工程设计变更、建设单位确认的会议纪要,书面指令通知。(所有资料必须加盖建设单位项目章) 三、签证的内容及格式要求: 1、所有的现场签证单都必须使用公司规定的标准表格(见附件),并明确以下内容:编号、工程名称、发生的时间、发生的部位或范围、变更签证的内容做法及原因说明、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相关图纸说明。 2、关于临时用工的签证事项,双方应在签证单上洽商确定以下问题:工作内容及工作量、工日(如属综合单价,则包含间接费、管理费和利润,并明确是否包含税金)。 3、所有现场签证单只有加盖公司项目章才能生效,承包单位也应加盖项目章。 4、现场签证单编号规则:*号楼--*专业--序号。签证单必须连续编号。 如几幢楼同时办理一张签证,则在此签证单中必须明确分出每幢楼签

证工程量。此签证单应同时在几幢楼中分别编号。 四、现场签证办理规定: 1、现场工程师在审核时必须将签证工程的施工时间、工作内容、发生原因、发生的工程量、工日数、机械台班数以及签证所发生的费用应由何方负担等事项填写清楚。特别是对发生的原因以及责任单位的交代应详细、明了。 2、签证内容完成后,工程师应避免签署类似情况属实、属实、同意等模糊性内容或仅签署名字无审查意见,而必须将完成后且实测实量的具体工程量、所用材料材质和规格、工日数、机械台班等进行确认描述。原则上工程师不应直接在签证上签认有关单价或总价。 3、现场签证经办人对所经办的签证单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完全责任,保证签证单工作内容及工程量或图纸准确无误。部门经理对签证单负审核责任。 4、如签证单涉及到隐蔽施工、金额、工日、机械台班及其它事后不可复核的项目时,则应由经办工程师及工程部经理共同现场认定。 5、如图纸中能计算出数量的,不得再次签证;能在竣工图反映的在竣工图中反映,不得另行签证;严禁出现签证单和竣工图出现重复内容的情况。如果签证单附有交工图纸,则监理及经办工程师应审核图纸是否与实际施工结果相符,并在图纸上签字确认,此时可以不对工程量进行确认,由成本部预算员按照图纸核算工程量。 6、工程签证办理的时效性。施工单位必须在签证工程内容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签证确认手续,不允许超过10个工作日后补签。 7、需要现场测量、计算的签证工程,一般要两人参加,一人测量、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