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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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XXX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明确变更、签证的权限范围,加强现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及质量要求,同时为工程结算提供客观、真实、准确的依据,我们特制定了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职责分工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协助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对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的管理与实施。

公司授权派驻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负责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的协调管理与实施。

工程部负责审查签证内容,签证范畴是否属于合同约定承包范围以外的工作,对是否予以签证得出结论,会同法务部对予以签证的费用进行经济性评审。

工程施工方(简称乙方)负责对甲方或监理下达的指令及需由乙方签证的工作内容进行签证,并对签证的及时性、真实性负责。

第三章现场签证内容及权限现场签证的内容包括:工程量清单范围以外工作内容、合同约定承包范围以外的工程、施工图和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减、甲方确定的必须通过签证才予确认的、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必须签证的、法律、法规及现行有效标准规定必须签证的。

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全权负责签证的工程量投资估算不超过5万元。

若签证的工程量投资估算超过5万元,需责任方提出设计变更或工作联系单后,建设单位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协同甲方专业工程师、甲方造价管理人员共同审核批复后再实施。

第四章现场签证参加人员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公司专业工程师、造价工程师、乙方代表、监理单位代表参加签证。

根据签证的权限,确定参加签证的人数,参加签证单人员最少不少于3人,即现场代表、监理单位代表、乙方代表。

第五章现场签证单填写要求现场签证单需真实、合理、准确。

填写时需注明签证的内容、签证的原因、签证的依据、签证的费用及签证的时间等信息。

第十一条规定了所有工程量必须经过现场测量后填写,并且到场人员必须在现场签证单上或原始数据上签字。

对于合同约定之外的工作内容,必须附有书面资料,符合XXX的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

第十二条要求签证必须达到量化的要求,并且必要时要用简明图标注。

2024年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2024年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2024年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从事工程建设领域的外国人员,包括外国建筑师、工程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等。

第三条工程现场签证是外国人员在中国境内从事工程建设活动所需的工作签证。

工程现场签证分为多次入境签证和单次入境签证。

第四条工程现场签证的颁发机关为中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及其授权的边防管理机构。

第五条工程现场签证的申请人应当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秩序,接受中国国情教育。

第六条工程现场签证的有效期为最长一年,签证到期后,申请人如需继续在中国境内从事工程建设活动,应当及时申请延期。

第七条工程现场签证的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申请表、护照、近期免冠照片、工作单位介绍信、合同或项目证明文件等。

第八条工程现场签证的申请人还需要提供相关专业人员的聘请合同或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

第九条外国建筑师、工程技术人员在中国境内执业,应当符合中国境内有关工程建设领域人员的注册、资质要求。

第十条外国施工人员在中国境内参与工程建设活动,应当通过相关考试或培训,取得中国的工程建设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合格证书。

第十一条申请工程现场签证的外国人员在中国境内有不良记录或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获得签证。

第十二条工程现场签证的申请人应当向签证颁发机关支付签证费用。

第十三条工程现场签证的申请人因国别、签证类型、签证期限等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的申请材料,请根据具体要求提供。

第十四条工程现场签证的申请结果将向申请人通过电子邮件或短信等方式通知。

第十五条工程现场签证的申请人如因工程建设活动变更或者其他原因不再从事相关活动,应当及时向签证颁发机关申请注销。

第十六条在中国境内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外国人员应当履行相关申报、备案、报告、检查、采集等义务,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各参建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本工程签证管理工作,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弥补前期工程签证管理的不足,加强工程签证的管理力度,做到管理有规章,签认有约束,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签证内容需要办理签证的主要工程项目包括:(一)按合同约定需要办理签证的;(二)、合同约定不明确的,下列项目可以办理签证:业主方委托项目、设计(图纸)变更项目、设备缺陷处理项目、图纸中不含的项目、非施工方原因重复施工的项目、按业主方要求发生的零星用工项目、非施工方原因造成工期增加的情况等实际发生但是不在合同范围内的项目。

二、签证控制原则(一)准确无误原则:工程量签证要尽可能做到详细,必要时须附简图并标注几何尺寸,对工程事实的表述应清晰而简明,以便使未参加现场签证的人员日后可以结合相关文字资料读懂,并可以进行费用计算工作,不能笼统含糊其辞。

凡是能够计算工程量的内容,只能签工程量而不能签人工工日和机械台班数量。

工程变更类签证所含内容及楼层、部位较多,一时完成不了的,其验收纳入相应的分部分项工程,但仍需在全部完工后进行签证。

(二)实事求是原则:1、凡是无法计算工程量的内容,可只签所发生的人工工日或机械台班数量,此类签证尽量避免,如现场确需签证应严格把握,应写明签证人工工种和工资级别,现场工程师应准确核实读表计量。

2、所有签证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经办人必须保证签证真实性;(三)公平原则:签证时应本着公平的原则,保证签证办理过程及时、准确。

(四)可追溯原则:1、所有的现场签证必须明确以下内容:编号、工程名称、发生的时间、发生的部位或范围、签证内容的做法及原因说明、工程量增减情况、相关图纸、原始测量数据、照片等。

2、现场签证的资料,包括:签证手续、签证申请、签证预算、签证预算审核等原始文件资料应齐全并及时整理、归档。

(五)现场跟踪的原则:“工程量签证”、“经济类签证”工程师对现场签证只复核签认工程量,不签价格,施工方上报签证时,只报工程量及计价文件,价格由结算时统一调整。

现场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现场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现场工程签证管理办法《试行》工程签证,是指在工程现场施工过程中发生如返工、报废、临时及零星增加工程、特殊节点的做法说明、对部分图纸细节的补充说明、零星用工等在竣工图上不能反映的工作由现场确认的工作过程。

一、签证范围1.1 设计变更;1.2 技术核定;1.3 建设单位联系单;1.4 合同外工作。

二、签证原则2.1 所有签证必须按照专业按合同对象分类连续编号,签证工作应一事一签,并须注明发生签证事项的原因,监理及建设单位项目部对签证中所有内容须逐项明确审核意见,画出图示并达到可直接计算标准。

2.2 原则上所有签证单只能确认发生的工程实物量,不得确认人工、机械台班等计时类数量;若确无法计量的签证只能采用计时类数量,须详细描述具体工作内容,并做好计时考勤记录。

2.3 签证单中不得出现单价、计价原则等涉及价格的内容,若施工单位送审的签证中出现任何价格,建设单位项目部应予以退回,签证审核开始时间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项目部最终签收日期为准。

2.4 签证单必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能下发施工单位。

若签证内容涉及须由其他相关单位承担责任的,同时应以工作联系单形式发送相关责任单位,明确责任。

三、签证要求3.1 设计变更:施工单位在收到建设单位项目部下发的设计变更时(具体日期以项目部资料室收发文件签字为准),如已有局部完成该部位施工的应暂停施工,施工单位应在7个工作日内通知并组织监理及建设单位项目部将现场已完工程需拆除部分进行查勘并书面记录确认。

设计变更后续工作量需在竣工图上标注的部分,不得另行签证。

3.2 技术核定:施工单位现场施工时提出的技术上或者施工上的合理问题(需事前三方沟通确定是否合理),应以技术核定单的形式上报监理和建设单位项目部确认,同时应暂停该项工作,待技术核定单由设计院、设计部经理、工程部经理签字确认后按设计变更方式办理签证。

3.3 建设单位联系单:施工单位收到建设单位项目部联系单后,如发现现场有拆除或者变更时,按设计变更方式办理签证。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修改(2017.4)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修改(2017.4)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1总则为规范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加强项目投资管理,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依据国家工程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职责2.1 工程项目实施部门(单位)负责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程联络单审核及报批,以及施工现场工程量签证内容的审查及签证过程监督管理。

2.2 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联络单内容审核,并依据施工现场情况对工程量签证内容进行验收确认。

2.3 施工单位负责据实整理、报送工程联络单及签证文件。

3签证的类别3.1 设计变更签证:设计变更单、生产技术部发出的技术通知单、施工单位提出的技术变更等引起工程量变化的签证。

3.2 非设计变更签证:因土地征迁、工程外部协调、物资供应及不可抗力等引起施工人员、机具停(窝)工等,以及工程建设的辅助项目(指非合同承包范围内的临时施工便道、抢修道路、委托施工单位代做的零星项目)和紧急情况(如抢险)等原因引起工程量变化的签证。

4办理签证需要注意的事项4.1施工类签证4. 1.1涉及设计变更、现场工程量变化等原因引起的签证文件,要求签证单工程量真实、内容完整,涉及土石方工程量必须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影像资料等。

5. 1.2涉及停窝工事项的签证文件,应明确停窝工的原因、停窝工起止日期、人员和机具名称及数量明细、现场有关材料及周转材料数量等。

6. 1.3涉及工程外部协调的签证文件,应明确协调对象及具体事项、费用组成、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票据及银行进、出账单。

4.2临时占地补偿类签证4.2.1 对设计变更或甲方及当地政府原因导致的线路路由变化,变化部分征迁工程量据实调整。

施工单位需提供建设临时用地面积、地类、地面附着物的丈量、清点、统计资料,并明确是否属于线路路由变化范围内,经监理、项目部(项目实施单位)经办人及项目经理、项目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上报。

4.2.2凡与政府机关、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发生赔付费用的,根据政府出台的相应赔付标准结合现场实际以签证形式计取,签证单前需附工程联络单。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现场签证管理规定一、签证的适用范围:1、施工单位依据建设单位的要求,从事合同范围之外的临时性工作。

2、由于建设单位原因决定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工程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等造成施工单位的停工、窝工、返工而发生的倒运、人员和机具的调迁等损失。

如上述范围中在合同中已有明确规定的事项,以及合同规定的签证限额以下的项目和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不在签证之列。

二、签证控制原则:1、实事求是原则:所有工程签证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经办人必须保证工程签证的真实性。

2、事前审批原则:要求工程签证(除紧急工程签证)均需要事前经过估价与审批程序方可实施,禁止事后补办手续。

3、完工确认原则:工程签证完工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工程部、建设单位成本部在签证单上必须签字盖章确认,隐蔽工程必须在其覆盖之前完成签字确认。

4、统一标准格式原则:所有的现场签证单都必须使用规定的统一标准表格、统一的编号,连贯签证编码。

5、可追溯原则:现场签证的资料,包括:签证手续、签证申请、签证预算、签证预算审核等原始文件应及时整理、归档,经办人应保存复印件。

6、时间限制原则:建设单位对现场签证及其结算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禁止事后补办。

三、签证流程及职责(一)施工前正常审批流程(详见流程图一)1、在现场出现需要进行签证的工作内容时,由施工单位根据相关事项在实施签证工作内容前7个工作日向项目的监理单位申报工程签证。

2、建设单位工程部经办人和监理单位负责审核签证的完整性,对该单签证的真实性负责,并在二个工作日内报建单位工程部经理审核。

3、建设单位工程部经理审核后应在二个工作日内报公司成本控制部核价。

4、建设单位成本控制部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核价的签证,按以下审核权限完成审批:签证金额在2000元以内由建设单位专业工程师审核确认;金额在5000元以内由建设单位工程部经理审核确认;核价在1万以内由公司工程副总审批,核价在一万(含一万元)以上必须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最新版)

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最新版)

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最新版)模板正式风格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最新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现场签证的管理,确保项目顺利进行,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的现场签证管理工作。

第三条 工程项目的现场签证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科学、合理的方式进行,依法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第四条 现场签证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沟通协调,促进各方共同参与。

第五条 工程项目的现场签证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标准执行,确保施工质量。

第六条 工程项目的现场签证应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二章 签证申请与审批第七条 工程项目的现场签证申请应由项目相关方提出,提交必要的材料和证明文件。

第八条 现场签证申请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签证申请书、设计变更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等。

第九条 现场签证申请应经项目负责人审查,符合要求后报经工程监理、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审查并作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 现场签证申请经审核同意后,下发签证通知书,并将签证内容告知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相关方。

第三章 签证执行与监督第十一条 工程项目签证应按照签证通知书的要求执行,不得擅自改变签证内容。

第十二条 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组织实施签证工作,确保按照设计变更方案进行施工。

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加强现场监督,确保签证工作按照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执行。

第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对签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报告相关问题。

第四章 责任与监测第十五条 工程项目各方应明确各自的责任,建立健全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

第十六条 工程项目应定期进行签证工作的监测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七条 对违反签证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八条 签证管理工作的成效应及时总结,形成经验教训,完善管理工作。

第五章 附 录附件1:签证申请书范本附件2:签证通知书范本附件3:签证执行报告范本附件4:签证工作监测评估报告范本附:法律名词及注释1、工程项目:指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等。

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三篇)

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三篇)

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工程现场签证的申报、审核和审批工作,提高工程现场管理及施工安全水平,保障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工程等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

第三条工程现场签证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为适应工程实际情况变动,需要对施工图纸、工程设计和施工规范作调整的签证。

第四条工程现场签证的目的是保证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和施工安全,合理调整施工图纸和工程设计。

第五条工程现场签证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合法、合规的原则,做到权责一致、限时办结和有法可依。

第六条工程现场签证的申报、审核、审批和执行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和责任制度。

第二章申报与审核第七条工程承包人在施工现场发现需要进行工程现场签证的情况,应及时向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签证申请。

第八条签证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签证申请书,需要详细说明签证的内容、原因和影响;(二)调整后的施工图纸和工程设计;(三)签证涉及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第九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收到签证申请后,应及时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审核。

第十条签证审核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签证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二)签证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三)签证对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和施工安全的影响。

第十一条审核结果应及时通知签证申请人,并告知有关申诉的途径。

第三章审批与执行第十二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对符合签证要求的申请进行审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应向申请人告知理由并予以退回。

第十三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签证的执行方案,明确需要修改的施工图纸、工程设计和技术规范,以及需要调整的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要求。

第十四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承包人应按照签证的执行方案进行签证工作,并建立签证记录,保留相关文件和资料。

第十五条工程变更后的图纸、设计和规范应及时传达给施工人员,并做好相应的培训和指导工作,确保施工按照最新的标准和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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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文件
矿业发〔2014〕134号
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关于印发《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直属公司、矿山,机关各部室:
为进一步完善工程现场签证管理,现将修订后的《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印发,请遵照执行。

矿业发规字〔2012〕12号文件同时废止。

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10日
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加强对工程投资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 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双方利益,避免合同纠纷,结合公司工程建设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含技术改造、安措、环措、福措及维简)项目的现场签证管理工作。

二、现场签证的适用范围
1.工程建设过程中所发生的现场签证,必须是为保证施工进度、质量、技术安全要求所发生的内容。

2.现场签证必须是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以外的内容。

3.现场签证必须符合工程承包合同的各项条款。

三、现场签证原则
1.公司规定地上部分施工原则上不允许发生现场签证。

2.如遇特殊情况,一般签证须填写工程现场签证单(附后)由监理公司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承包单位项目经理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工程管理部签字、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签字生效。

重大现场签证(费用超过10万元),由项目经理部填写现场签证审批表交工程管
理部报公司批准后实施。

签证审批表格见附表。

3.现场签证为工程施工中实际发生,只形成工作量而不形成实物量的工作内容(如拆除工程、现场临时倒运等)。

签证数量以图示方式表达为主。

4.现场签证由承包单位提出,监理单位组织项目经理部、工程管理部部、承包单位确认后予以会签、盖章,涉及设计内容的须经设计部门会签、盖章。

5.承包单位提交的现场签证应真实、准确。

内容包括签证原因、签证说明、签证内容费用预算单。

现场管理人员严禁签署“情况属实”或“工程量属实”等模糊性内容,必须确定实量后签字确认完成或未完成的事实或者工程量、材料规格和数量、工日数、机械台班数量等,必要的附图及附件。

6.现场签证应在实施前办理,如特殊原因未能及时办理者,必须在签证内容发生之日起7日内完毕,超出时效,严禁补办。

现场签证单一式六份,项目经理部、工程管理部、监理单位各留一份,施工单位三份,作为工程量结算依据。

7.现场签证须注明发生时间、施工图号,并由监理公司统一编号,交项目经理部存档。

四、现场签证程序
1.需要签证的工程内容施工前由承包单位提交工程现场签证
单。

现场签证单必须有承包单位技术人员、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公章。

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工程管理部、项目经理部和承包单位现场人员对所需现场签证的内容进行现场核实并签署意见,工程管理部主管人员、项目经理签字(限额以上签证须经公司审批,审批流程图附后)生效。

签证应附相关图片。

监理人员应及时将相关内容记入《监理日志》。

3.监理公司依据签认(审批)生效的签证单,批准承包单位据签证内容组织施工。

4.承包单位将现场签证作为施工技术文件归档,在竣工图中标注,监理工程师与总监理工程师对竣工图内容确认、签字。

五、现场签证考核
所有签证会签人员未按本办法执行,或执行过程中存在失误,由工程管理部依据造成的损失进行相应考核,并追究相关责任。

工程现场签证单
编号:×××-01(共×页)
河北钢铁集团矿业公司现场签证审批表
抄送:公司领导
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办公室2014年12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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