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营养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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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营养科管理

医院营养科管理

医院营养科管理一、概述医院营养科管理是指在医院内建立和管理营养科,以提供全面的营养服务和管理,以满足患者的营养需求,促进患者康复和健康。

本文将详细介绍医院营养科管理的标准格式,包括组织架构、人员配置、服务内容、设备设施、质量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二、组织架构1. 营养科应设立在医院内,并直接隶属于医院管理层。

2. 营养科应设立科长,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管理经验。

3. 营养科应设立专业技术人员,包括营养师、营养学专家等,人数根据医院规模和需求合理配置。

三、人员配置1. 营养科科长应具备以下条件:a. 具备营养学或者相关专业的本科或者以上学历;b. 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管理经验;c.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2. 营养师应具备以下条件:a. 具备营养学或者相关专业的本科或者以上学历;b. 具备相关临床或者研究经验;c.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患者教育能力。

3. 营养学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a. 具备营养学或者相关专业的硕士或者以上学历;b. 具备丰富的研究经验和科研成果;c. 具备良好的科研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四、服务内容1. 营养评估和诊断:a. 对患者进行全面的营养评估,包括体格测量、膳食调查、生化指标检测等;b. 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个性化的营养诊断和治疗计划。

2. 营养咨询和指导:a. 为患者提供个性化的营养咨询和指导,包括膳食建议、饮食调整等;b. 提供患者和家属关于营养的教育和培训。

3. 营养支持和治疗:a. 为需要营养支持的患者提供静脉或者肠内营养支持;b. 监测和调整营养支持方案,确保患者获得足够的营养。

4. 营养监测和评估:a. 定期对患者进行营养监测和评估,包括体重、生化指标、膳食摄入等;b. 根据监测结果,调整营养治疗计划,确保患者获得良好的营养状态。

五、设备设施1. 营养科应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电话等。

2. 营养科应配备专业的营养评估和监测设备,包括体重秤、身高尺、生化分析仪器等。

医院营养科相关规章制度

医院营养科相关规章制度

医院营养科相关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营养科的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的健康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医院营养科是医院的重要科室,主要负责患者的营养评估、制定营养方案、营养监测及指导、营养教育等工作。

第三条医院营养科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医疗行业标准以及医院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确保工作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医院营养科遵循“以患者为中心,以科学为基础”的原则,为患者提供科学合理的营养服务。

第五条医院营养科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遵守医德规范,保持职业操守,提高服务质量。

第六条医院营养科的工作要与其他科室密切合作,共同为患者提供全方位的医疗服务。

第七条医院营养科应定期开展内部培训、学术交流,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二章营养评估第八条患者入院后,医院营养科应及时对患者进行营养评估,包括患者的饮食史、体重变化、营养状态等方面的检查。

第九条营养评估要结合患者的病情、年龄、性别、体质、生活习惯等因素进行全面分析,确定患者的营养风险等级。

第十条根据营养评估结果,医院营养科制定个性化的营养方案,包括饮食建议、营养补充、饮食治疗等内容。

第十一条营养方案要根据患者的病情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及时反馈患者的营养状况,做出科学合理的调整。

第三章营养监测及指导第十二条医院营养科应定期对患者进行营养监测,包括体重、身体指标、血液生化指标等方面的检查,跟踪患者的营养状况。

第十三条营养监测结果要及时记录、分析,做出相应的指导意见,帮助患者保持良好的营养状态。

第十四条医院营养科要及时向患者和家属提供营养指导,解答营养相关问题,指导患者正确合理地选择食物,保持均衡饮食。

第四章营养教育第十五条医院营养科应定期开展营养教育活动,宣传健康饮食知识,普及营养常识,提高患者的营养意识和生活质量。

第十六条营养教育内容应与患者的实际情况相结合,针对性强,直观生动,易于接受,提供实用性强的营养信息。

营养科工作制度(5篇)

营养科工作制度(5篇)

营养科工作制度1.负责住院患者各类基本膳食、治疗膳食、诊断膳食、代谢膳食、配方膳食及肠内营养治疗及配制供应。

负责肠外营养治疗的会诊、审方、参与营养支持小组开展肠外营养支持的实施。

2.承担营养查房、营养评价,疑难、重危及大手术病人的营养会诊,针对各类营养不良/营养失衡予以合理的营养支持/干预治疗。

3.制订并定期修订常规膳食(如基本膳食、低蛋白膳食、低脂膳食、低盐膳食等)标准食谱,并进行膳食营养评估及成本核算,以满足各类住院患者的营养需求。

4.遵循食品卫生管理要求,加强从食物原料,膳食配制、餐前检查及餐具、工用具消毒、肠内营养配制室、工作人员卫生要求等环节的质量管理,确保膳食和肠内营养液的质量和卫生安全。

5.做好食品/营养品采购计划与物品管理、经济核算,帐目清楚。

6.开设营养门诊,开展营养咨询、营养治疗、膳食指导及营养教育等工作。

7.承担营养相关专业的教学工作,以及各级各类营养相关人员的见习、实习、进修等培训。

8.开展临床营养相关的科研工作。

9.定期开展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及业务培训。

10.以《____市临床营养质控手册》为临床营养质量控制标准。

营养科工作制度(2)营养科作为医疗机构中的重要部门,其工作制度需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

以下是一般营养科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1. 工作时间:根据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设定营养科的工作时间,通常为每天8小时,遵循一周五天工作制。

对于需要连续值班的情况,应设定相应的轮班制度。

2. 岗位职责:明确各个职位的具体责任和工作内容,例如营养师的营养评估、制定个性化饮食方案等工作。

3. 工作流程:建立科室内各项工作的流程,包括患者接诊、营养评估、饮食计划制定、营养咨询等,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4. 患者隐私保护:明确医护人员对患者个人信息的保密责任,严格遵守相关隐私保护法规。

5. 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内外培训活动,提高医护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知识更新能力。

6. 质量控制:建立科室内的质量控制机制,包括对饮食方案的优化、患者满意度的评估等。

医院营养科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营养科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营养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营养科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营养科是医院的重要部门,负责患者的营养调理和营养咨询工作。

第三条医院营养科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制定和执行医院各项营养工作,确保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

第四条医院营养科的职责是:1. 组织制定医院的营养服务规范和操作规程;2. 负责患者的营养评估和制定个体化的营养方案;3. 指导营养餐的配制和监督食品的食品安全;4. 提供营养咨询服务,解答患者和家属对营养方面的问题;5. 宣传营养疾病预防和健康促进知识。

第五条医院营养科的管理模式,按照“专业负责、全员参与、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医院营养科设有科长、副科长、营养师、食品卫生员等职位。

第七条科长负责医院营养科的整体工作,副科长协助科长工作。

第八条营养师主要负责患者的营养评估、方案制定和咨询服务。

第九条食品卫生员主要负责食品安全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医院营养科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一些辅助岗位,如数据分析员、宣传员等。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一条科长负责:1. 组织制定医院营养科的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2. 负责医院营养科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3. 确保医院营养科的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4. 做好与其他科室的协作和沟通工作。

第十二条营养师负责:1. 患者的营养评估工作,包括主动评估和被动评估;2. 制定个体化的营养方案,并监督患者的营养摄入;3. 提供科学的营养咨询服务。

第十三条食品卫生员负责:1. 监督食品的采购、加工和贮存过程中的食品安全;2. 定期检查食品采购来源和食品贮存条件;3. 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

第十四条其他职位的工作职责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五条医院营养科的工作流程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患者接诊和营养评估;2. 制定和调整个体化的营养方案;3. 监督患者的营养摄入;4. 定期进行营养咨询;5. 组织食品安全检查和培训。

营养科制度

营养科制度

营养科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营养科的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营养科是医院的一个专业技术部门,负责对患者进行营养评估、营养治疗和营养支持等工作。

第三条营养科应当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以提高医疗质量为核心,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患者安全。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营养科在院长领导下工作,对住院患者进行营养评估、营养治疗和营养支持等工作。

第五条营养科应当设立科主任、营养医师、护士、厨师等岗位,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营养科应当配备足够数量、受过专业训练、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的医护人员和工作人员。

第三章工作内容第七条营养科负责对住院患者进行营养评估,包括营养风险筛查、营养状态评价、营养诊断等。

第八条营养科负责制定营养治疗方案,包括肠外营养、肠内营养、治疗膳食等,并开列营养医嘱。

第九条营养科负责实施营养治疗全过程,包括肠外营养、肠内营养液、匀浆膳等的配制;治疗膳食的称重、配制及基本膳食配备和制作并运送至临床各病区患者的床前。

第十条营养科负责对患者进行营养教育,指导患者合理饮食,促进患者康复。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一条营养科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计划、质量控制、质量改进等。

第十二条营养科应当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三条营养科应当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第十四条营养科应当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五章卫生与安全第十五条营养科应当保持工作环境的清洁和卫生,防止交叉感染。

第十六条营养科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患者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第六章规章制度第十七条营养科应当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工作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等。

第十八条营养科应当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九条营养科应当接受医院相关部门的监督与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医院营养科工作制度

医院营养科工作制度

医院营养科工作制度第四章营养科工作制度(规章制度)临床营养科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遵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相关诊疗技术规范、操作规程,保证营养诊疗服务质量及医疗安全。

一、营养查房制度1临床营养科应对采取特殊营养治疗及肠内肠外营养支持等的住院患者实行查房制度,对建立营养病历的住院患者实行三级查房制度。

主任营养医师每周查房不少于1次,副主任营养医师每周查房不少于2次,主治医师每周查房不少于3次,住院医师每天查房不少于1次。

营养技师、营养护士或营养师助理(营养士)应配合临床营养医师,了解患者进食、治疗的情况,进行膳食评估,按临床营养医师开具的饮食医嘱和营养处方拟定相应食谱,由管理营养师(由临床营养师轮岗)监督执行。

2临床营养医师和营养技师(士)应每日按时查房,询问病人营养药品、制剂的使用和进食情况,仔细体检,认真阅读临床病历,与临床医生进行有效沟通,共同拟定整体诊疗方案和营养监测计划。

及时记录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资料,按《病历书写规范》要求书写病程录和营养病历,建立使用、维修档案,定期进行质量控制。

6门诊处方的非药品类营养治疗产品(医疗食品的鉴定、审核、收费标准后续由卫生部、卫生厅完成)应统一管理、发放,做到有规范、有记录。

7营养咨询门诊应按医疗机构收费标准规定(待完善)合理收费。

三、营养治疗医嘱执行制度1临床营养(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变化以及个体情况,开具营养治疗医嘱,负责营养治疗方案的制定。

2营养护士负责汇总营养治疗医嘱,将患者所用药品和非药品类营养治疗产品录入医院收费系统后,再将营养治疗医嘱分发至营养治疗各制备部门,统一制备治疗膳食和肠内、肠外营养制剂。

3营养技师(营养师)根据营养治疗医嘱配制肠内营养制剂及编制治疗膳食食谱等,指导专业操作人员完成对营养治疗产品及食材的加工处理;营养护士根据营养治疗医嘱配制肠外营养制剂。

4营养技师、管理营养师应遵守营养治疗医嘱、营养处方核对制度,对配制好的治疗膳食和肠内、肠外营养制剂的质量、发放对象检查确认后方可分发。

医院营养诊疗制度范本

医院营养诊疗制度范本

医院营养诊疗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医院营养诊疗水平,规范营养诊疗行为,保障患者权益,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院营养诊疗活动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包括营养评估、营养诊断、营养治疗、营养干预、营养教育和营养随访等工作。

第三条本院营养诊疗工作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以提高患者生活质量为目标,充分发挥多学科合作优势,为患者提供全面、科学的营养支持。

二、组织管理第四条成立营养诊疗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营养科主任、临床科室负责人等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全院营养诊疗工作的规划、指导、监督和评估。

第五条设立营养科,负责营养诊疗工作的组织实施。

营养科设主任一名,负责科室日常工作;设营养师、营养士等岗位,负责营养评估、营养治疗、营养干预等工作。

第六条营养科与临床科室密切合作,建立多学科联合诊疗机制,共同开展营养诊疗工作。

三、诊疗流程第七条营养评估:患者入院后,由营养科联合临床科室进行营养风险筛查,评估患者营养状况。

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个体化营养治疗方案。

第八条营养诊断:根据营养评估结果,明确患者营养问题,制定营养治疗目标。

第九条营养治疗:根据营养诊断,为患者制定合理的膳食搭配、营养补充剂使用、生活方式调整等营养治疗措施。

第十条营养干预:对患者进行营养教育,指导患者及家属掌握营养知识,提高自我营养管理能力。

第十一条营养随访:对患者进行定期营养状况监测,评估营养治疗效果,调整治疗方案。

四、质量控制第十二条建立健全营养诊疗质量控制体系,确保营养诊疗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

第十三条营养科定期组织营养诊疗培训,提高医护人员营养诊疗水平。

第十四条营养科每半年对营养诊疗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不断优化诊疗流程,提高诊疗质量。

五、患者权益保障第十五条尊重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向患者充分告知营养诊疗的目的、方法、注意事项和可能的风险。

医院营养科工作制度

医院营养科工作制度

医院营养科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营养科的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营养科是在院长领导下工作,临床营养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医院营养科是行使对住院病人进行营养评价、营养治疗及指导临床医生合理使用相关性药品的部门,属于医技科室。

第三条医院营养科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二、人员配备和培训第四条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应设营养科,从事临床营养工作的专职营养师与床位比不能少于1:200。

100张床位的医院至少有一名专职临床营养师。

第五条营养科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素养,定期参加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营养评估和治疗第六条营养科应当对住院患者进行营养评估,根据患者的病情、年龄、体重、身高、生活习惯等因素,制定个性化的营养治疗方案。

第七条营养科应当指导临床医生合理使用营养治疗药品,监督患者营养治疗计划的实施,并根据患者病情变化及时调整营养治疗方案。

第八条营养科应当开展营养教育,向患者及家属宣传营养知识,提高患者对营养治疗的认知度和依从性。

四、肠内营养配置室管理第九条肠内营养配置室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卫生要求,保持环境整洁、卫生,设施设备齐全、功能正常。

第十条肠内营养配置室应当建立健全消毒隔离制度,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确保营养液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一条肠内营养配置室应当建立原材料采购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规,确保原材料的质量和安全。

五、工作制度和流程第十二条营养科应当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流程,包括营养查房工作制度、营养门诊工作制度、营养治疗医嘱执行工作制度、营养会诊工作制度等。

第十三条营养科应当建立工作交接班制度,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第十四条营养科应当建立感染监控制度,加强感染预防和控制工作,防止交叉感染。

第十五条营养科应当建立静脉营养混合液工作制度和配制室消毒隔离制度,确保静脉营养液的质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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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科制度目录营养科管理制度 (2)营养科各级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3)营养科临床营养工作制度 (8)营养科查房制度 (9)营养科分级查房制度 (9)营养科会诊制度 (11)营养科值班制度 (12)营养科交接班制度 (13)营养科门诊工作制度 (14)营养科肠内营养配置室工作制度 (15)营养科治疗膳食区域工作制度 (16)营养科餐前检查制度 (17)营养科感染管理制度 (18)营养科设备维修制度 (19)营养科工作人员考核制度 (20)营养科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要求 (21)营养科库房管理制度 (22)营养科膳食管理制度 (23)营养科食品采购制度 (25)营养食堂食品加工制度 (26)营养食堂供应、留样制度 (27)营养食堂清洁消毒、卫生制度 (28)营养科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29)营养科重点病房治疗膳食医嘱的效果评价制度 (30)营养科住院患者满意度调查制度 (31)营养科工作监督检查制度 (32)营养科管理制度1、目的指导和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2、范围营养科3、标准3.1、从多数病人的经济情况出发,计划与制备合乎治病原则及卫生要求的膳食。

3.2、除因特殊需要限制某些营养素外,应根据供应情况,调配符合营养的膳食,定期计算营养价值。

如有营养成分和热量不足,必须及时解决,以促进病人体力恢复。

3.3、制定医院膳食种类,如普通饭、半流质、流质以及各种治疗膳食,并将各种膳食之原则和内容明文规定,使医护人员了解。

3.4、积极配合临床,开展临床营养科研工作,随时观察疗效,不断总结经验。

3.5、制定各类膳食的菜谱,应考虑下列各点:营养价值、治疗原则、伙食标准、样别调剂、季节性食物以及病人饮食习惯等。

3.6、在采购、储存、制作食品时,要做好经济核算,注意节约,做到收支平衡,帐目清楚。

3.7、做好营养知识的宣传,使患者了解营养与健康的关系、治疗膳食的临床意义。

向炊事、配餐人员进行营养卫生常识的教育。

3.8、各种膳食应按规定时间发出。

开餐前,营养人员重点检查尝味,确认符合治疗原则和卫生要求时,才能发出。

3.9、病员食堂的卫生管理,包括环境卫生、饮食卫生、工作人员卫生要求等,按职工食堂管理制度5、6、7条执行。

3.10、有关食品制备、分发、配膳和保管等,应根据医院条件,制定具体要求,并严格执行食品、餐具的清洁、消毒制度。

4、参考文献卫生部医政司《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营养科各级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一)营养科主任职责1、目的指导和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2、范围营养科主任3、标准3.1 负责本科室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行政管理工作,是营养科诊疗质量和学科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3.2 负责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包括各类人员职责、工作制度、质量检查标准等。

3.3 制定本室(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4 负责组织开展营养诊疗工作。

开设营养门诊、参与疑难病例的营养会诊,参加营养查房且每周不少于2 次以及组织科室病例讨论等。

3.5 负责指导、检查营养师的营养诊疗工作。

3.6 经常检查各类膳食的营养价值、卫生标准及质量,并不断研究改善。

3.7 负责组织开展营养科学研究,带领全科学习和应用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业务水平。

3.8 示范基地医院还应承担教学、指导实习和进修带教,组织在职人员业务培训与技术考核等专业教育工作。

3.9 对于营养治疗使用的非药品类医用营养品有索证确认的责任4、参考文献卫生部医政司《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二)营养师职责1、目的指导和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2、范围营养师3、标准3.1在科主任的指导下,负责营养诊治工作:对患者进行营养检测和评价、营养诊断,制定营养治疗方案,评估营养治疗效果,书写营养治疗记录。

3.2 负责根据营养治疗医嘱编制治疗膳食食谱及配制肠内营养制剂等。

3.3 参与临床查房:初级营养医师每日营养查房至少1次,中级职称营养医师对所管危重病人每日查房至少1次,副高级职称以上营养医师每周查房1~2次;鼓励营养医师明确各自对口的临床科室,并参与其每日的临床早查房。

3.4 参与营养会诊:院内科间会诊须具备中级职称以上资格或有会诊资质的初级医师,院外会诊须具备副高级职称以上资格。

对个体化营养治疗方案(包括治疗膳食、肠内营养、肠外营养)的制定必须由营养科会诊后进行专科处方。

3.5 完成营养门诊工作:营养门诊开诊次数不少于2次/周,门诊量不少于20人次/周。

3.6 参与教学、科研工作,完成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要求,组织开展患者和院内医务人员的营养宣教工作。

3.7 组织厨工、配餐员学习营养知识及饮食卫生知识,交流烹调技术,向病人进行宣教工作等。

3.8 参与科研工作,完成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要求。

4、参考文献卫生部医政司《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三)营养士职责1、目的指导和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2、范围营养士3、标准3.1 在科主任领导下,协助营养治疗医嘱的有效执行。

3.2 负责汇总营养治疗医嘱,录入系统,分发营养治疗医嘱至营养治疗各制备部门。

3.3 负责根据营养治疗医嘱配制肠内、肠外营养制剂。

3.4 根据营养治疗核对制度,负责对配制好的治疗膳食和肠内、外营养制剂的质量、发放对象审核确认。

3.5 负责科室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

3.6 负责医院各科室的营养讲座和宣教工作。

3.7 负责协助营养门诊的工作。

3.8 负责社区服务和社区营养教育工作。

3.9 参与营养科的科研工作,完成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要求。

3.10 负责实习生的带教工作。

4、参考文献卫生部医政司《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四)营养食堂管理员职责1、目的指导和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2、范围营养食堂管理员3、标准3.1 在营养科主任的领导下,做好营养操作间的管理工作,组织检查营养膳食处方的落实、治疗膳食的称重和基本膳食的烹调制作。

3.2 熟悉一定的营养专业知识,组织营养厨师研究适宜病人的烹调方法及营养与烹调的关系。

3.3 负责营养膳食操作间的修理修缮及计划购置各种固定及消耗物品。

3.4 负责检查采购员每日购回物品的质量与数量、膳食的成本核算,做到不缺斤少两、不随意克扣,保证患者的膳食质量。

3.5 督促、检查操作间所有工作人员对食品卫生“五四”制的执行情况,使操作间的环境卫生、食品卫生、个人卫生达标,绝对避免食物中毒的发生。

3.6 负责监督会计人员帐目管理,每月终与库房保管员、会计人员共同盘库及时结算。

3.7 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团结同志,认真协调营养师、营养厨师、配餐员之间的关系,按时参加各病区的工作座谈会、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协调解决提出的问题。

4、参考文献卫生部医政司《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五)营养食堂库房保管员职责1、目的指导和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2、范围营养食堂库房管理员3、标准3.1 在营养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食品及物质的保管工作。

3.2 对库存食品、物资建立帐本,定期盘点。

入库食品、物资要经过验收入帐、做到账物相符,防止积压、浪费、霉烂、损坏。

3.3 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搞好库房内外卫生。

3.4 经常深入食堂了解情况,做到计划供应、满足需要。

3.5 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任务。

4、参考文献卫生部医政司《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六)营养食堂采购员职责1、目的指导和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2、范围营养食堂采购员3、标准3.1 在营养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主、副食品的采购工作。

3.2 会同厨师班长制定各类食品的采购计划,报请管理员审批后及时采购。

3.3 计划采购、计划用款,注意采购食品质量。

坚持勤俭节约,不采购劣质、霉烂、污染的食品、蔬菜。

3.4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履行验收入库手续,做到物、钱、凭证三对照,随借款随清。

3.5 急需物品,必须迅速购买。

3.6 采购较贵重、大宗物品,应先看样品、考察价格、集体讨论、科长批准后方可采购。

3.7 每月3号前报清上月所有单据。

3.8 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任务。

4、参考文献卫生部医政司《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七)营养食堂配餐员职责1、目的指导和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2、范围营养食堂配餐员3、标准3.1 在营养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发、送患者饮食,做好患者饮食的配送工作。

3.2 工作时应仪表端庄,服装整洁,语言文明,微笑服务,对患者认真负责。

3.3 初步了解营养基础知识及各种疾病的营养治疗原则,掌握食品卫生知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

3.4 按饮食医嘱到患者病床前进行饮食预约并做好记录。

3.5 每天按规定时间准时至营养膳食操作间负责领取病区患者的肠内营养液、各种治疗膳食、基本膳食等,并准确发放到患者床前。

3.6 虚心听取患者意见,并向领导反映,及时改进工作。

3.7 每日送餐后要及时回收餐具,刷洗干净并进行消毒,保持餐车及食具清洁卫生。

3.8 对所负责病区患者进行营养膳食治疗和营养健康等知识的宣传普及。

4、参考文献卫生部医政司《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八)营养厨师职责1、目的指导和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2、范围营养厨师3、标准3.1在管理员、营养师的指导下,负责住院患者治疗饮食供应工作,虚心听取意见,不断提高烹调技术和服务质量。

3.2 严格遵守科室各种规章制度。

3.3 有熟练的烹调技术,了解营养基础知识,按营养医嘱配制并烹调各种膳食,按质按量制备膳食,保证供应。

3.4 努力钻研烹饪技术,并在实际工作中与营养专业知识相结合,减少烹调中营养素的损失。

3.5 作好成本核算,注意节约水、电、气及各种烹饪原料,爱护公物。

3.6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五四制”,加强个人及环境卫生管理,接触熟食品和分发饭菜前要先洗手,衣帽整齐,注意安全,防止意外。

3.7 准时开饭,保证新入院患者用膳。

3.8 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腐工作。

3.9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卫生素质,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卫生“五四”制原则。

4、参考文献卫生部医政司《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临床营养工作制度1、目的指导和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2、范围营养科工作人员3、标准3.1 临床各科根据病人病情和膳食需求,由临床医师开具营养医嘱,将膳食通知单及时送达营养科。

3.2 营养科负责为住院患者设计配备各种治疗饮食,并提出相应的营养治疗建议。

3.3 临床如有需要营养治疗的危重患者,由临床医师及时向营养科开出会诊单。

3.4 营养科在接到会诊单后需24小时内处理完毕,对危重、重点患者的营养治疗要做出记录或提出简要方案。

4、参考文献卫生部医政司《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营养科查房制度1.目的规范营养查房工作流程,保证营养查房工作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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