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科工作制度
临床科室营养工作制度范本

临床科室营养工作制度范本一、总则为确保患者营养治疗的质量和安全,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疗机构营养管理办法》和我国临床营养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管理1. 成立营养管理小组,由科室负责人、营养医师、护士长及营养师组成。
营养管理小组负责本科室营养工作的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
2. 营养管理小组应定期召开会议,分析本科室营养工作现状,制定并落实改进措施。
3. 营养管理小组应加强与临床科室的沟通与协作,共同推进营养治疗工作。
三、营养评估与诊断1. 营养评估与诊断应在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
营养评估内容包括:患者一般情况、营养风险筛查、营养状况评估、营养需求量评估等。
2. 营养诊断应根据营养评估结果确定,包括营养不足、营养过度、营养相关疾病等。
3. 营养诊断应由营养医师或营养师提出,并与临床医师共同商讨,制定营养治疗方案。
四、营养治疗与监测1. 营养治疗方案应根据患者的营养诊断、年龄、体重、身高、病情和治疗需求制定,包括营养剂的选择、用量、给药途径和给药时间等。
2. 营养治疗过程中,应定期监测患者营养状况和治疗效果,根据监测结果调整营养治疗方案。
3. 营养治疗过程中,应密切关注患者病情变化,及时调整营养治疗方案。
五、营养护理1. 营养护理工作应由具备营养护理知识的护士负责,包括营养剂的发放、观察患者营养状况和治疗效果、指导患者饮食等。
2. 营养护理工作应遵循无菌操作原则,确保营养剂的安全和有效。
3. 营养护理工作应加强与临床医师、营养师的沟通与协作,共同提高营养治疗效果。
六、培训与教育1. 科室应定期组织营养相关知识的培训和学术交流,提高医护人员的营养素养。
2. 科室应加强对患者及家属的营养教育,提高患者对营养治疗的认知度和依从性。
3. 科室应积极参与营养科普宣传,提高社会对营养健康的关注度。
七、质量控制与持续改进1. 科室应建立营养工作质量控制制度,确保营养治疗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营养科工作制度

营养科工作制度一、引言营养科作为医院的重要科室之一,负责提供营养治疗服务,为患者提供科学合理的膳食营养指导,促进患者康复。
为了规范营养科的工作,保证工作的高效性和质量,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重点介绍营养科的工作制度,包括职责分工、工作流程、考核评价等内容。
二、营养科的职责分工1. 营养科主任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营养科的工作。
负责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工作,并对整个科室的工作质量负责。
2. 营养师负责为患者提供个体化的膳食营养咨询和指导。
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营养需求,制定合理的膳食方案,并定期评估和调整方案。
3. 膳食助理负责患者的膳食供应工作,包括食品采购、餐饮服务、膳食分发等。
保证患者的饮食安全和合理营养供应。
三、营养科的工作流程1. 接诊和评估:患者来到营养科后,由营养师进行接诊,并对患者进行全面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患者的病情、体重、食欲等,旨在为患者提供个体化的膳食方案。
2. 膳食制定:根据患者的评估结果和相关病史,营养师制定合理的膳食方案。
方案包括每日的膳食摄入量、食物种类和烹饪方法等,旨在满足患者的营养需求。
3. 膳食执行:膳食助理根据膳食方案进行食品采购,并将所需食物送至患者的病房。
同时,膳食助理负责对患者的膳食供应进行监控和检查,确保患者的膳食安全和合理供应。
4. 膳食评估和调整:定期对患者进行膳食评估,包括身体状况、体重变化、食欲情况等。
根据评估结果,营养师对膳食方案进行调整,并向患者进行相关的营养指导。
5. 宣教和培训:营养师定期组织营养教育活动,向患者和家属传授健康饮食知识,提高营养意识。
同时,定期组织营养培训,提高营养师和膳食助理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四、营养科的考核评价1. 工作质量评估:定期对营养科的工作进行质量评估,包括膳食方案的科学性和实施的效果等。
评估结果将作为改进工作的依据,提高工作质量。
2. 患者满意度评价:对患者进行满意度调查,了解他们对营养科工作的满意程度。
营养科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营养科工作人员、患者及公共安全,规范营养科各项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营养科主任负责全面领导本制度实施,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2. 营养科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安全。
3. 各级领导应对营养科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安全管理制度1. 人员管理(1)营养科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熟悉本岗位操作规程,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
(2)新员工入职前,应进行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 设备管理(1)营养科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操作设备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擅自改变设备参数。
(3)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上报,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3. 药品及食材管理(1)药品及食材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储存、使用,确保质量。
(2)药品及食材的采购、验收、储存、发放等环节应严格执行相关制度。
(3)过期、变质、假冒伪劣药品及食材不得使用。
4. 食品安全(1)食堂应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卫生监督。
(2)食堂工作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食品加工、储存、运输、销售过程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操作规程。
5. 营养治疗(1)营养治疗应根据患者病情、营养状况制定个性化方案。
(2)营养治疗过程中,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3)肠内营养制剂的配制、输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6. 应急处理(1)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
(2)及时上报事故情况,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总结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四、监督检查1. 营养科应定期开展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各级领导应定期对营养科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等处理。
营养科工作制度范本(8篇)

营养科工作制度范本1.负责住院患者各类基本膳食、治疗膳食、诊断膳食、代谢膳食、配方膳食及肠内营养治疗及配制供应。
负责肠外营养治疗的会诊、审方、参与营养支持小组开展肠外营养支持的实施。
2.承担营养查房、营养评价,疑难、重危及大手术病人的营养会诊,针对各类营养不良/营养失衡予以合理的营养支持/干预治疗。
3.制订并定期修订常规膳食(如基本膳食、低蛋白膳食、低脂膳食、低盐膳食等)标准食谱,并进行膳食营养评估及成本核算,以满足各类住院患者的营养需求。
4.遵循食品卫生管理要求,加强从食物原料,膳食配制、餐前检查及餐具、工用具消毒、肠内营养配制室、工作人员卫生要求等环节的质量管理,确保膳食和肠内营养液的质量和卫生安全。
5.做好食品/营养品采购计划与物品管理、经济核算,帐目清楚。
6.开设营养门诊,开展营养咨询、营养治疗、膳食指导及营养教育等工作。
7.承担营养相关专业的教学工作,以及各级各类营养相关人员的见习、实习、进修等培训。
8.开展临床营养相关的科研工作。
9.定期开展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及业务培训。
10.以《____市临床营养质控手册》为临床营养质量控制标准。
营养科工作制度范本(二)1、凡正班时间休息超过____天者,均应与接班者当面交接班。
2、交接班对象。
病危、病重、腹泻、呕吐、特殊病人。
3、交班内容。
病人科室、姓名、诊断、营养情况、饮食医嘱、营养治疗医嘱、特殊病人食谱、注意事项。
4、下列情况需对交接班对象写书面交班记录:周六、周日、节日值班、休假超____周时。
5、休假超____周时对位病危、病重、胃肠镜等特殊检查前和检查日的病人、特殊病人进行床头交接班。
临床营养科感染监控制度1、肠内营养配置室消毒控制制度(1)工作人员进入配置室需按六步法洗手,戴口罩、帽子,穿工作服。
(2)台面消毒。
每次操作完毕,用消毒剂、取专用洁净毛巾擦拭台面。
(3)空气消毒:每日06:30打开空气净化机,配置结束后关闭。
每日09:00、15:00通风两次,每次____小时。
营养科工作制度

营养科工作制度
营养科是医院中负责病患的饮食方案制定和评估的部门。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营养科工作制度:
1. 工作时间:营养科通常按照医院的工作时间表工作,包括早班、中班和晚班。
晚班通常较少或者没有病患接待,但需要进行一些饮食方案的准备工作。
2. 岗位职责:营养科的主要职责包括对病患进行营养评估、制定个性化的饮食方案、向病患提供营养教育和咨询、与其他医疗人员进行协作等。
3. 报告与记录:营养科通常需要记录病患的营养状况、进食情况和体重变化等,以便评估和调整饮食方案。
同时,还需要向医生、护士和其他医疗人员汇报病患的营养情况和进展。
4. 培训与持续教育:营养科工作人员需要进行相关的学术培训和持续教育,以保持专业知识的更新和提高。
5. 卫生与安全:营养科需要遵守相关的卫生和安全规定,确保食品的安全和卫生。
6. 团队合作:营养科与其他医疗部门需要进行紧密的协作,共同为病患提供全面的医疗服务。
这些工作制度可能会根据不同医院的具体情况和政策有所不同。
但总的来说,营养科工作制度的目标是为病患提供科学、个性化的饮食方案,帮助他们恢复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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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营养科工作制度

医院营养科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营养科的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营养科是在院长领导下工作,临床营养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医院营养科是行使对住院病人进行营养评价、营养治疗及指导临床医生合理使用相关性药品的部门,属于医技科室。
第三条医院营养科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二、人员配备和培训第四条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应设营养科,从事临床营养工作的专职营养师与床位比不能少于1:200。
100张床位的医院至少有一名专职临床营养师。
第五条营养科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素养,定期参加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营养评估和治疗第六条营养科应当对住院患者进行营养评估,根据患者的病情、年龄、体重、身高、生活习惯等因素,制定个性化的营养治疗方案。
第七条营养科应当指导临床医生合理使用营养治疗药品,监督患者营养治疗计划的实施,并根据患者病情变化及时调整营养治疗方案。
第八条营养科应当开展营养教育,向患者及家属宣传营养知识,提高患者对营养治疗的认知度和依从性。
四、肠内营养配置室管理第九条肠内营养配置室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卫生要求,保持环境整洁、卫生,设施设备齐全、功能正常。
第十条肠内营养配置室应当建立健全消毒隔离制度,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确保营养液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一条肠内营养配置室应当建立原材料采购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规,确保原材料的质量和安全。
五、工作制度和流程第十二条营养科应当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流程,包括营养查房工作制度、营养门诊工作制度、营养治疗医嘱执行工作制度、营养会诊工作制度等。
第十三条营养科应当建立工作交接班制度,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第十四条营养科应当建立感染监控制度,加强感染预防和控制工作,防止交叉感染。
第十五条营养科应当建立静脉营养混合液工作制度和配制室消毒隔离制度,确保静脉营养液的质量和安全。
2024年营养科工作制度(2篇)

2024年营养科工作制度____年营养科工作制度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健康的重视,营养科已经成为现代医学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营养科的工作旨在通过科学合理的膳食指导和营养干预,提高人们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为了更好地规范和完善营养科的工作,制定____年营养科工作制度,以适应社会的发展需求,为人们提供更好的营养服务。
本文将围绕营养科的工作内容、工作人员的要求和职责、工作流程和评价体系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工作内容1. 膳食指导营养科的主要工作之一是为不同人群制定科学合理的膳食指导。
根据人们的不同需求,如年龄、性别、体质、疾病等因素,制定针对性的膳食方案,包括食物组合、摄入量和饮食结构等方面的建议。
同时,膳食指导还应考虑到营养均衡和食物安全等要素,为人们提供健康的膳食建议。
2. 营养评估和干预营养科需要对个体的营养状况进行评估,包括测量身高、体重、体脂率等指标,以及相关的生化指标如血脂、血糖等。
通过评估结果,营养科根据不同的情况制定个性化的营养干预方案,包括膳食调整、补充营养剂和指导运动等。
营养干预的目标是保持或改善个体的营养状况,预防和治疗相关疾病。
3. 营养教育和宣传营养科还需要进行营养教育和宣传工作,向公众普及营养知识和健康饮食的重要性。
营养科可以通过开展讲座、举办健康讲坛、发布营养资讯等方式,向公众传递科学的营养知识,提高人们对营养的认识和重视。
此外,营养科还可以通过媒体渠道、书籍和网络等途径,进行营养宣传,推广营养科的工作。
三、工作人员的要求和职责1. 营养学专业知识营养科的工作人员需要具备扎实的营养学专业知识,包括营养学基础知识、人体营养代谢、膳食与健康、营养评估和营养干预等方面的知识。
对于慢性病和特殊人群的营养需求有深入的了解,并能根据个体的情况进行针对性的膳食指导和干预。
2. 沟通与表达能力营养科的工作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表达能力,能够与患者或个体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了解其需求和期望。
医院营养科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营养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营养科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营养科是医院的重要部门,负责患者的营养调理和营养咨询工作。
第三条医院营养科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制定和执行医院各项营养工作,确保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
第四条医院营养科的职责是:1. 组织制定医院的营养服务规范和操作规程;2. 负责患者的营养评估和制定个体化的营养方案;3. 指导营养餐的配制和监督食品的食品安全;4. 提供营养咨询服务,解答患者和家属对营养方面的问题;5. 宣传营养疾病预防和健康促进知识。
第五条医院营养科的管理模式,按照“专业负责、全员参与、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医院营养科设有科长、副科长、营养师、食品卫生员等职位。
第七条科长负责医院营养科的整体工作,副科长协助科长工作。
第八条营养师主要负责患者的营养评估、方案制定和咨询服务。
第九条食品卫生员主要负责食品安全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医院营养科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一些辅助岗位,如数据分析员、宣传员等。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一条科长负责:1. 组织制定医院营养科的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2. 负责医院营养科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3. 确保医院营养科的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4. 做好与其他科室的协作和沟通工作。
第十二条营养师负责:1. 患者的营养评估工作,包括主动评估和被动评估;2. 制定个体化的营养方案,并监督患者的营养摄入;3. 提供科学的营养咨询服务。
第十三条食品卫生员负责:1. 监督食品的采购、加工和贮存过程中的食品安全;2. 定期检查食品采购来源和食品贮存条件;3. 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
第十四条其他职位的工作职责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五条医院营养科的工作流程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患者接诊和营养评估;2. 制定和调整个体化的营养方案;3. 监督患者的营养摄入;4. 定期进行营养咨询;5. 组织食品安全检查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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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科工作制度(规章制度)临床营养科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遵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相关诊疗技术规范、操作规程,保证营养诊疗服务质量及医疗安全。
一、营养查房制度1.临床营养科应对采取特殊营养治疗及肠内肠外营养支持等的住院患者实行查房制度,对建立营养病历的住院患者实行三级查房制度。
主任营养医师每周查房不少于1次,副主任营养医师每周查房不少于2次,主治医师每周查房不少于3次,住院医生每天查房不少于1次。
营养技师、营养护士或营养师助理(营养士)应配合临床营养医师,广解患者进食、治疗的情况,进行膳食评估,按临床营养医师开具的饮食医嘱和营养处方拟定相应食谱,由管理营养师(由临床营养师轮岗)监督执行。
2,临床营养医师和营养技师(士)应每日按时查房,询问病人营养药品、制剂的使用和进食情况,仔细体检,认真阅读临床病历,与临床医生进行有效沟通,共同拟定整体诊疗方案和营养监测计划。
及时记录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资料,按《病历书写规范》要求书写病程录和营养病历,并根据患者病情变化以及个体情况调整营养治:养方案,做到临床营养治疗与临床医疗密切结合,促进病人康复。
3.在营养查房时,应着装整洁,严肃认真,遵守各项技术操作规范,遵守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
4. 在营养查房时,应对应用营养支持的病人明示营养治疗的风险和营养制剂报销情况,耐心解答患者提出的有关营养治疗的相关问题。
二、营养咨询门诊工作制度1.临床营养科每周至少应开设营养咨询门诊3个半天,有条件的医院可酌情增加门诊次数。
2.临床营养(医)师应做好开诊准备工作,着装整洁,按时出诊,坚守岗位。
3.临床营养(医)师应按《病历书写规范》要求书写营养门诊病历,耐心解释患者提出的有关营养治疗及预防保健等方面的问题。
4.临床营养(医)师在营养门诊时应严肃认真,遵守各项工行为规范,保持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
5.营养门诊的检测设备、设施应当由专(兼)职人员负责操作,并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消毒,建立使用、维修档案,定期进行质量控制。
6.门诊处方的非药品类营养治疗产品(医疗食品的鉴定、审核、收费标准后续由卫生部、卫生厅完成〉应统一管理、发放,做到有规范、有记录。
7.营养咨询门诊应按医疗机构收费标准规定(待完善)合理收费。
三、营养治疗医嘱执行制度1.临床营养(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变化以及个体情况,开具营养治疗医嘱,负责营养治疗方案的制定。
2.营养护士负责汇总营养治疗医嘱,将患者所用药品和非药品类营养治疗产品录人医院收费系统后,再将营养治疗医嘱分发至营养治疗各制备部门,统一制备治疗膳食和肠内、肠外营养制剂。
3.营养技师(营养师)根据营养治疗医嘱配制肠内营养制剂及编制治疗膳食食谱等,指导专业操作人员完成对营养治疗产品。
及食材的加工处理;营养护士根据营养治疗医嘱配制肠外符养制剂。
4.营养技师、管理营养师应遵守营养治疗医嘱、营养处方核对制度,对配制好的治疗膳食和肠内、肠外作养制剂的质量、发放对象检查确认后方可分发。
5.营养技师(营养师〕应至深人各病区观察、随访住院患者使用治疗膳食和肠内、外营养制剂的情况,尤其对制剂的浓度、温度、流速,插管冲洗、消毒等具体内容进行指导,确保营养治疗医嘱的有效执行。
四、肠外营养配制室工作制度医院无静脉配置中心的临床营养科可设肠外营养配置室。
1.肠外营养配制室负责全院肠外营养制剂的配制工作。
2. 工作人员进人配制室需严格洗手,戴帽子、口罩并二次更衣方可进行配置操作。
肠外营养配制室禁止无关人员进出、逗留。
3. 营养护士应根据营养治疗医嘱在消毒后的层流净化台内进行肠外营养制剂的配置,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按照规定的配液流程进行营养制剂的配制;及时标注配制时间、配制标签和配制人;配制完毕后,每份液体使用注射器留样5m l,标注患者信息和配制时间后,置冰箱密封保留48小时。
4.营养护士应遵守营养治疗核对制度,对配制好的肠外营养制剂的质量、发放对象检查确认后方可分发。
5.肠外营养制剂的分发应有交接制度,包括交接双方签名并注明日期。
分发至各病区肠外营养制剂的数量及配制时间应有记录等。
6.营养护士全部配制工作完成后,应进行常规消毒。
定期进行空气、层流台桌面等物品细菌培养。
凡细菌培养结果不符合配制要求,应及时汇报,经整改达标后再恢复使用。
7.营养护士应根据药品、食品等管理规范惊醒营养养治疗产品的管理和储存,仪器设細俯贿遵守有关规定,注意仪器设备的维护与保养。
五、肠内营养配制室工作制度1.肠内营养配制室负责阪院肠内营养制剂的配制工作。
2. 工作人贝进入配制室需严格洗手,戴帽子、口罩并二次衣方可进行配置操作。
肠内营养配制室禁止无关人员进出、逗留。
配置則应执行“三查七对”制度,根据营养治疗医嘱配制肠内营养制剂;配置中仪器设备的使用、操作应遵守有关规定;配制好的肠内营养制剂应分装入消毒过的专用容器中,再次对制剂质量、发放对象检查确认后方可分发。
4.遵守食品卫生和安全的要求,配置好的制剂实行留样制度。
5. 肠内营养制剂的分发应有交接制度,由交接双方签名并注明日期。
分发至各病区肠内营养制剂的数量及配制时间应有记录。
6.营养护士或营养技师(营养师)应根据药品、食品等管理规范进行营养治疗产品的管理和储存,执行空气、物品清洁消毒规范,注意仪器设备的维护与保养。
六、营养食堂(治疗饮食配置室)工作制度1.临床营养科应定期组织治疗膳食配制室各类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2.营养食堂(治疗饮食配置室)在临床营养科领导下负责基本膳食、治疗膳食、试验膳食和代谢膳食的制作和分发工作。
3.营养食堂(治疗饮食配置室)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规,保证食品卫生、环境卫生、个人卫生达到示准要求,并且应建立、健全各项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
4.营养技师、营养师编制的治疗膳食食谱应符合营养治疗医嘱的原则,既要考虑膳食的营养成分、性状和患者的接受程度,也要注意加工方法:的选择以减少营养素损失。
5.专业操作人员应按营养技术人员编制的、冶疗膳食食谱完成各种膳食的称重、调配和烹制等[作,并在管理营养师核查确认后,负责治疗膳食的保温及分发了工作,实行留样制度。
6.管理营养师应遵守营养治疗核对制度,做好治疗膳食的质量监控,对制作好的治疗膳食的质量、发放对象检查确认后方可分发并做好记录。
7.营养食堂仪器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应由专人负责,建立同定资产使用、维修档案。
七、营养代谢实验室工作制度1.营养代谢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实验台及地面应随时保持干燥、卫生,仪器摆放整齐,实验结束应及时进行清理,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
2. 实验人员操作前后应清洁双手。
3. 实验工作的安排应有计划性和条理性,做好实验前的准备,保证实验工作顺利进行。
4. 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按照各种仪器设备的操作标准进行实验操作,保证实验结果真实、准确,其他人员操作使用需经过宫养代谢实验室负责人同意。
5.指定专(兼)职人员进行各种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消毒,建立使用、维修档案,定期进行质量控制。
6. 实验结果应有专门的记录本记录。
实验记录要真实、准确和及时,妥善保留以备查考。
7. 实验检测报告单应由实验人员、核对人员盖章确认并标明报告日期后及时发放。
八、营养宣教制度1.制定各种医院饮食种类、收费标准和适应证、禁忌证,编印临床使用手册,发放给每一位临床医务人员。
临床营养有关内容应纳入医院新进人员的岗前培训。
2.临床营养专业人员应在会诊、查房、门诊过程中,及时解答病人的营养、饮食问题,有针对性的提供营养方案和建议。
3.定期组织、举办临床医务人员的临床营养业务讲座,积极引进、使用临床营养的新技术,与临床医务人员共同提高医院临床营养的治疗、科研水平。
4.定期举办常见疾病的公益性科普讲座,利用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进行营养与防病的宣传。
九、食品卫生制度1.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组织医院相关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
2. 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
如发现工作中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患有《食品安全法》规定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疾病的,应当将其调离到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3.建立并执行原料验收、生产过程安全管理、储存管理、设备管理、不合格产品管理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食品女全保障体系,保证食品安全。
4.建立食品档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记录,票据的保存期不得少于2年。
5.定期维护食品加工、储存、陈列等设施、设备;定期清洗、校验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按照要求洗净、消毒餐具、饮具,并将消毒后的餐具、饮具储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饮具。
6. 有条件的医院,可以设置快速食品检验或农药残检测的试纸或设备,进行日常采购食品的验收。
7.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应当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十、营养病历书写和管理制度临床营养科应当按卫生行政部门及医疗机构的有关规定书写病历及相关医疗文书。
1.病历记录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书写,叙述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随意删改、倒填、贴。
营养(医)师应签全名。
2. 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无正式译名的病名,以及药名等可以例外。
诊断、手术应按照疾病和手术分类名称填写。
3. 门诊病历的书写要求(1)要简明扼要: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所由挂号室填写。
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必要的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诊断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营养(医)师书写签字。
(2)间隔时间过久或与前次不同病种的复诊病人,一般都与初诊病人同样记录检查所见和诊断,并应写明“初诊”字样。
(3)每次诊察,均应填写日期,急诊病历应加填时间。
(4)二次门诊不能确诊或治疗无效,应请求上级医师或他科会诊,应将请求会诊目的及初步意见在病历上填写清楚。
(5)被邀请的会诊医师应在请求会诊的病历(会诊单)上填写检查所见、诊断和处理意见并签字。
(6)门诊病人需要住院检查和治疗时,由医师开具住院证,并在病历上与明住院的原因和初步印象诊断。
4.住院营养病历的书写要求(1)新入院病人经营养风险筛查,确定具备中度以上风险者,或重危病人实行肠内、肠外营养支持者,脏器移植等特殊营养治疗者必须完整书写营养病历。
内容包括:姓名、性別、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生活史,女病人月经史、生育史,体格检查、化验检查、特殊检查、小结、初步诊断、治疗处理意见等,由营养医师书写并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