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兽医管理制度
官方兽医管理制度

官方兽医管理制度一、引言兽医管理制度是指政府或相关管理机构为了维护动物健康和人类健康,规范和管理兽医行业的一套制度和管理办法。
官方兽医管理制度是对兽医行业从业者从事工作过程中的相关行为规范和管理要求,旨在营造一个良好的从业环境,确保兽医行业的规范运作和服务水平。
二、兽医从业资格管理1. 资格认定:兽医应当经过相关专业学历的教育培训,取得相关资格认证才能从事兽医工作。
相关资格认定应由政府或监管机构进行统一管理和认证。
2. 从业注册:获得兽医资格认证后,必须在相关管理部门进行从业登记和注册,获取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
3. 从业监管:兽医从业者需定期参加相关的继续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其专业知识和技能与行业发展保持同步。
4. 备案管理:兽医诊所、养殖场等兽医服务机构需要进行备案登记,相关资质证书和经营许可证等资料齐全,方可经营服务。
三、兽医服务质量管理1. 诊疗标准:兽医服务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相关的兽医行业标准和规范进行诊疗工作,保障诊疗的准确性和专业性。
2. 药品使用管理:兽医服务机构应当遵守国家关于兽药使用管理的法规要求,进行合理的药品使用和记录,防止滥用和药残留。
3. 医疗设备维护:兽医服务机构需定期对医疗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
4. 治疗效果监测:兽医应当对治疗效果进行跟踪和监测,确保治疗效果的达标和动物康复。
四、兽医从业行为规范1. 诚信经营:兽医应当遵守职业道德,遵循医疗行为规范,杜绝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等不良行为。
2. 知情告知:兽医在诊疗过程中应当向养殖场主或宠物主人做好病情告知和治疗方案说明,依法获得养殖场主或宠物主人的同意后方可进行治疗。
3. 隐私保护:兽医应当严格保护动物主人或饲养者的个人隐私信息,杜绝泄露隐私信息的行为。
4. 紧急救助:兽医在发现动物急需救治时,应当尽快施以救助,确保动物生命安全。
五、兽医责任和监督1. 业务监督:政府或相关管理机构应当对兽医服务机构的业务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理。
官方兽医制度.ppt

官方兽医制度
一、官方兽医制度的概念 官方兽医是指由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授权的兽医, 美国称其为兽医官(பைடு நூலகம்MO),澳大利亚称其为政府兽 医,官方兽医官由国家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任命,并由 国家提供经费支持和保障,代表国家行使动物卫生监 督和检验职权,从而促使其公正执法。
二、官方兽医制度的主要类型 1、德国:典型的垂直管理的官方兽医制度 2、美国:联邦垂直管理与各州共管的兽医 官(VMO)制度 3、澳大利亚:联邦负责进出口检疫和州垂 直管理的政府兽医制度
三、我国的官方兽医制度 我国官方兽医是指由国家兽医行政管理部 门授权的,从事动物检疫和监督执法的兽医工 作人员。国家已明确在农业部设立国家首席兽 医师,在国际活动中称国家首席兽医官。
我国的官方兽制度简介

1个动物单位=1头牛=1头马=5头猪=10只羊=100只家禽。
动物卫生立法及法律体系方面的区别(1)
• 立法模式不同
• 我国的
国外的
政府推动为主
企业推动为主
动物卫生立法及法律体系方面的区别(2) • 立法动议不同
• 在我国
在国外
在国家的立法规划 计划中体现。根据 国家的立法计划由 立法机关提出草案
疫病方面非常健全的追溯 体系。 药残方面在处方药和非处 方药及用药登记制度非常 完善。 在国家层面上建立了数据 库处理系统并与有关部门 和单位联网运行,国家实 施了有效的登记制度。
兽医体制方面的主要区别(9)
兽医职业道德要求方面的区别 我国的情况
国外的情况
普通要求
职业道德为 普通执业要 求,一般没 有法律规定
企业的行业协会 联合会按照企业 的要求也可提出
动物卫生立法及法律体系方面的区别(3) • 着眼重点不同
• 在我国
在国外
完善和强化动物 卫生行政管理措 施,建立动物卫 生行政管理秩序
规范动物卫生措 施的具体操作, 规定政府为企业 提供援助与服务
动物卫生立法及法律体系方面的区别(4) • 行为模式的设置不同
行政、技术责任混淆
行政、技术责任分离
兽医体制方面的主要区别(7)
• 疫情管理制度不同
• 我国
国外
未全透明
透明
兽医体制方面的主要区别(8)
• 追溯体系方面的区别 我国
国外
疫病方面刚刚起步。尚未 形成有效的追溯体系。 药残方面尚待完善。处方 药和非处方药制度刚起步 国家层面上的信息处理数 据库系统和登记制度尚未 健全。
块块管理
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在辖 区块块管理
官方兽医管理制度汇编

官方兽医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兽医行业管理,保障兽医工作质量,维护兽类健康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兽医管理制度适用于兽医从业人员、兽医机构及相关机构,包括兽医诊所、兽医院等单位。
第三条兽医管理制度包括兽医从业资格、从业行为规范、兽医机构管理等方面内容,具体规定如下:第二章兽医从业资格第四条任何个人欲从事兽医职业,需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须获得国家法定资格证书方可从事。
第五条兽医从业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相关专业学位或学历;(二)取得国家法定的兽医从业资格证书;(三)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
第六条兽医从业人员需参加定期的继续教育,并不时更新自己的知识和技能,以适应行业发展的需要。
第三章兽医行为规范第七条兽医从事诊疗工作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保护动物权益,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第八条兽医从业人员不得擅自延长或变更兽医药品的使用期限,不得随意更换药物剂量。
第九条兽医从业人员在诊疗工作中不得有滥用权力、索贿受贿等违法行为,严禁向患者隐瞒诊疗信息。
第四章兽医机构管理第十条兽医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配备专业的兽医团队和先进的诊疗设备。
第十一条兽医机构须定期组织内部培训和学术交流,不断提升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十二条兽医机构应当完善医疗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保障患者隐私和信息安全。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三条兽医行业监督部门应当定期对兽医从业人员和机构进行检查,确保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四条对于违反兽医管理制度的行为,兽医行业监督部门应当及时予以处理,并追究相应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订,须经相关部门批准。
第十六条其他未尽事宜,可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或行业惯例执行。
以上为《官方兽医管理制度汇编》,共计6000字。
官方兽医信息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官方兽医信息档案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档案管理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兽医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等兽医相关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官方兽医信息档案。
三、档案管理职责1.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官方兽医信息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2. 各级兽医相关机构应明确专人负责官方兽医信息档案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3. 官方兽医个人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及时提供相关档案资料。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档案收集:官方兽医信息档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官方兽医基本信息;(2)官方兽医培训记录;(3)官方兽医考核结果;(4)官方兽医警示教育案例;(5)官方兽医执法记录;(6)官方兽医工作总结;(7)其他与官方兽医工作相关的资料。
2. 档案整理:按照档案分类、编目、编号等要求,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系统性、完整性。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档案保管:档案管理部门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库房,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设施,确保档案安全。
2. 档案利用: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档案资料的性质、密级和利用目的,提供查阅、复制、摘抄等服务。
六、档案销毁1. 档案销毁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 档案销毁前,应进行严格审核,确认无保留价值后方可销毁。
七、监督检查1. 档案管理部门对官方兽医信息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各级兽医相关机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实施本制度,旨在规范官方兽医信息档案管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为兽医工作提供有力保障,确保我国动物疫病防控和公共卫生安全。
官方兽医管理制度

官方兽医管理制度
官方兽医管理制度是指由政府制定和实施的管理兽医行业的规章制度。
它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兽医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障动物和公众的权益,促进兽医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官方兽医管理制度可以包括以下内容:
1. 兽医资格认证:规定兽医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合格的学历和技能,并通过官方认证才能从事兽医工作。
2. 诊断和治疗准则:制定兽医诊断和治疗的准则,确保兽医提供的医疗服务符合科学、安全、合法的要求。
3. 兽药管理:规定兽医使用兽药的类型、剂量、使用方法等,确保兽药的合理使用和安全性。
4. 兽医诊所管理:对兽医诊所的设施、设备、卫生和管理要求进行监督,确保兽医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5. 兽医执业监管:设立兽医执业监督机构,对兽医的执业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及时处理执业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6. 兽医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鼓励和支持兽医从业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他们的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
7. 动物疫情监测和控制:建立动物疫情监测和报告机制,及时掌握和控制重大动物疫情,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兽医行业的
稳定发展。
通过官方兽医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加强对兽医行业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兽医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保障动物和公众的健康权益。
同时,也有利于推动兽医科技的进步和兽医行业的规范发展。
官方兽医管理制度

官方兽医管理制度一、前言为了保障宠物及其主人的健康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卫生,官方对兽医的管理十分重要。
制定并严格执行兽医管理制度,是维护宠物健康和社会公共卫生的重要举措。
下文将介绍关于官方兽医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二、兽医资格认证官方兽医管理制度要求所有从事兽医工作的人员必须通过官方认证,取得相应的兽医资格。
考核内容包括兽医专业知识、实践技能、法律法规等方面的要求。
考核通过的兽医将获得官方颁发的执业证书,证明其具备从事兽医工作的资质。
三、兽医执业行为规范官方兽医管理制度要求所有兽医在执业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规范,包括医疗行为规范、诊疗守则、医疗设备使用规范、处方合理性等内容。
兽医执业行为规范的制定旨在确保兽医在医疗过程中秉持医学道德,保障宠物的健康和安全。
四、兽医机构资质管理官方兽医管理制度对兽医机构的资质要求会更加严格,包括诊所、兽医医院等各类兽医机构。
机构的资质认证将涉及设备设施、医疗标准、医药管理等方面的内容,确保兽医机构为宠物提供合格的医疗服务。
五、兽医责任追究官方兽医管理制度对兽医的责任追究要求也会更加明确。
对于违反规定、给宠物及其主人带来危害的兽医,相关部门将进行严格的违法违规处理,包括暂停执业资格、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
六、兽医教育培训官方兽医管理制度将加强对兽医教育培训的管理,包括兽医专业院校的教学质量、培训机构的规范管理等方面。
通过加强兽医教育培训,提高兽医专业水平,推动兽医行业健康发展。
七、兽医信息公开官方兽医管理制度要求对兽医执业信息进行公开,包括兽医执业情况、执业资格认证、执业机构情况等内容。
通过信息公开,提高兽医服务透明度,保障宠物主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八、官方兽医管理制度的意义建立和健全官方兽医管理制度,对维护宠物健康、保障社会公共卫生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规范兽医从业行为、加强兽医教育培训、提高兽医服务质量,有助于推动兽医行业健康发展,提升社会公共卫生水平。
九、结语官方兽医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兽医行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公共卫生的维护具有重要意义。
国外兽医体制简介

美国兽医教育注重理论和实践的结合
以密西根大学兽医学院为例:在4年教学 计划中,前2.5年是专业学习(3个学期 学习兽医医学专业知识,2个学期学习专 门疾病),后1.5年是在兽医学院的教学 医院学习门诊技术。如果想专修一个动 物疾病,还要再学习1年。兽医学院的毕 业生大部分到私立兽医诊所就业,其中 60-70%的毕业生是去私立的宠物医院。 只有98%的学生可以拿到毕业证。
国家垂直管理的官方兽医制度(英国)
动物健康福利总司(总司司长兼任国家首席兽医官) 国家兽医服务署 运行服务总司的奶制品卫生监察处 食品农业渔业总司的鸡蛋交易监察处 环境渔业及水生物研究中心的鱼类健康监察处 皇家兽医学院为英国唯一兽医监管机构,负责兽医
和执业兽医注册并规范兽医教育和职业操行。
(二)兽医教育
学制:一般为4年。多数的州都有兽医学院,北 美洲有34所兽医学院,其中美国28所。兽医学院 多数为公立的。
入学条件:难!招生计划是由联邦教育部统一下 达;考生必须先学习预科;学费高;录取率低。
学费比较昂贵:平均每年的学费为2-3万美元左 右。还不包括吃住等费用。
课程设置:基础课、临床基础课和临床课、动物 行为学;兽医道德课程、兽医经济学、兽医法律 法规课程、动物医院管理、兽医市场营销学等。 课程注重实用。
三是由于官方兽医以个人为执法主体,可以使 其独立、公正执法。在官方兽医制度下,可以 最大限度地降低动物疫病传播的风险,确保动 物及动物产品的安全卫生,有效维护人类和动 物的健康。
二、国外兽医教育 和兽医从业资格管理
国外兽医教育(美国)
(一)兽医期前教育
美国的兽医学院入学要求学生具有兽医期前教 育。这种期前教育可以是普通大学相关专业(如 畜牧、生物、生物化学等)的学士学位(一般4 年),或者是地区技术学院的专业技术学历(2- 3年)。许多学生在进入兽医学院之前在动物医 院做l-2年的助手或护士性质的工作,以取得 相关临床工作经验。另外一个特点是他们对毕 业后的目标很明确,即从事兽医临床工作。少 部分学生继续攻读学位或到公司、政府机关工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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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014年全国官方兽医培训规划技术规程加入时间:2010-08-19郁万英点击:116官方兽医培训是官方兽医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官方兽医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和职业素质的必然要求。
为深化兽医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官方兽医队伍建设,根据《动物防疫法》和《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5号)精神,特制定《2010-2014年全国官方兽医培训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官方兽医培训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动物防疫法》、《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各项规定,以提高官方兽医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为主要内容,培养和造就一支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行为规范的官方兽医队伍,为促进兽医事业全面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为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保障现代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基本原则1. 统筹规划,分级负责。
农业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国官方兽医培训总体规划,组织培训省及地(市)兽医机构负责人、国家及省级官方兽医培训师资和部分高层次的官方兽医,监督指导地方官方兽医培训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官方兽医培训规划和计划,组织培训所属兽医机构官方兽医、地(市、县)官方兽医培训师资、县级兽医机构负责人和部分较高层次的官方兽医培训;地(市)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所属兽医机构官方兽医和县级兽医机构官方兽医培训;县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官方兽医辅助人员培训。
2.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要结合官方兽医职位要求和专业特点,确定培训重点和培训内容,增强培训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重视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培养,强化知识结构系统化和知识更新。
要精心编选培训教材,优化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法,加强培训管理,健全培训评估体系,严格培训考核制度。
要将官方兽医培训与动物防疫工作实际紧密结合,与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实际紧密结合,与学习推广先进的工作方法紧密结合,努力提高培训效果。
3.创新方法,形式多样。
要根据不同对象,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
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网络教育相结合、国内规范与国际规则相结合,坚持省级统一组织培训与各单位自行组织学习相结合、专家授课与自学相结合、研究讨论与参观学习相结合。
进一步提高讲授式教学质量,加大研究式教学力度,大力推广案例式教学,积极开展模拟式、体验式教学,把培训同调查研究、社会实践、拓展训练结合起来,充分激发官方兽医学习的主体意识,切实增强官方兽医培训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开展官方兽医培训学时学分制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官方兽医多渠道、多形式参加学习培训的管理办法。
推广官方兽医网络教育、远程教育、电化教育,提高官方兽医现代化培训和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建立完善的官方兽医培训网络体系。
建立健全国家、省、市(地)、县四级官方兽医培训网络,明确各级兽医主管部门官方兽医培训职责,确保官方兽医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依托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和有关大中专学校的设施、专家和技术优势,努力建设国家官方兽医培训基地。
——全面提高官方兽医队伍综合素质。
进一步优化官方兽医知识结构,提高官方兽医专业水平,增强官方兽医依法行政能力,着力培养一支业务精通、工作高效、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官方兽医队伍。
——逐步提高官方兽医队伍学历层次。
力争到2014年省级官方兽医机构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官方兽医达到100%,地(市)级机构达到90%以上,县级机构达到80%以上。
(二)分阶段目标——2010年10月底前,制定官方兽医培训大纲,组织开发官方兽医培训系列教材,并不断地加以充实、更新和完善。
启动官方兽医在职学历教育。
——2010年12月底前,完成官方兽医师资培训,建立官方兽医培训师资库,并不断地加以充实和更新。
——2011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官方兽医培训。
——2013年12月底前,分期分批分类全面完成省、市和县三级首轮官方兽医培训。
——2014年12月底,完成官方兽医岗位强化培训,官方兽医学历层次全面提高。
三、培训内容和方式(一)培训对象省、市、县三级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中的官方兽医和官方兽医辅助人员,重点是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
(二)培训内容官方兽医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农业行政执法规范;二是动物防疫检疫、兽医医政药政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等动物卫生法律法规;三是动物卫生监督管理知识;四是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五是官方兽医职业道德规范;六是国际动物卫生规则;七是动物卫生法学理论知识;八是动物流行病学、动物疫病风险评估、动物产品安全风险评估、兽医经济学、动物防疫信息化应用和公共管理等方面的一些新知识、新技术。
(三)培训类别根据官方兽医培训目标,从目前我国官方兽医素质现状出发,重点开展以下五项培训:1.岗前基础培训。
对新录用的官方兽医进行农业行政执法规范、动物防疫检疫、兽医医政药政、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官方兽医职业道德规范和动物卫生法学理论知识等方面培训,经资格考试合格的方可上岗。
官方兽医岗前基础培训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岗前基础培训由省、市兽医主管部门负责。
岗前基础培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50学时。
2.继续培训。
对在岗官方兽医进行动物卫生法学理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和岗位兽医专业技术等方面的继续教育和知识更新培训,不断提高官方兽医依法行政能力和兽医专业技术水平。
官方兽医继续培训由省、市两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官方兽医继续培训实行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每年学习培训不得少于30学时。
3.官方兽医师资培训。
对承担官方兽医培训的人员进行农业行政执法规范、动物卫生法学理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和国际动物卫生规则等方面知识培训,培养一批官方兽医培训师资队伍,逐步建立健全官方兽医培训师资库。
官方兽医师资培训分别由农业部和省级兽医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官方兽医师资培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60个学时。
建立官方兽医师资轮训制度,官方兽医师资每三年要轮训一次。
4.官方兽医管理干部培训。
对各级兽医机构管理干部进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和兽医医政药政管理等进行轮训。
省级兽医机构管理干部培训由农业部组织,地、市、县级兽医机构管理干部培训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5.兽医专业学历教育。
与相关兽医院校联合开展在职学历学位教育,进一步提升官方兽医队伍学历学位层次,提高官方兽医队伍兽医专业基础知识。
(三)培训方式1. 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
官方兽医培训采取定期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以集中培训为主。
2. 短期培训与脱产学习相结合。
短期培训以兽医法律法规讲座、专题培训、经验交流研讨、案例分析等形式为主;长期培训以进修班、研讨班等形式为主。
3. 课堂教学与网络远程教育相结合。
在传统课堂培训模式基础上,充分运用现代网络手段,创新培训方式,组织开展网络培训,实现培训方式现代化。
四、保障措施(一)加强官方兽医培训组织领导。
各级兽医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官方兽医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官方兽医培训组织领导。
要抓紧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官方兽医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
要建立健全各级官方兽医培训机构,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官方兽医培训工作。
要积极争取财政等部门支持,加大官方兽医培训经费投入力度,全面落实各项培训任务。
要建立健全官方兽医继续培训档案,加强官方兽医继续培训效果评价和考核,切实把官方兽医参加学习培训的情况作为任职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加强官方兽医培训教材建设。
要按照分步推进的要求,坚持开发与利用相结合,逐步建立开放的、形式多样的、具有时代特色的官方兽医培训教材体系。
农业部要组织制定官方兽医培训大纲,组织编写官方兽医培训系列教材。
要加强电子教材、多媒体辅助教学软件教材等多种类型教材的开发。
官方兽医培训大纲、培训教材要满足不同培训对象、不同学习方式的需要,并随着新的兽医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动物卫生监管规范的出台及时更新调整,形成一个既相对稳定规范、又适应兽医工作需要的官方兽医培训教材体系。
(三)加强官方兽医培训师资队伍建设。
按照素质优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原则,农业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要加大官方兽医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力度。
官方兽医培训师资要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和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掌握现代培训理论和方法,具备胜任教学、科研工作的能力。
农业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要定期举办师资轮训班,不断更新官方兽医培训师资队伍知识结构。
要加大官方兽医培训师资资源共享力度,各级兽医主管部门开展官方兽医培训,应从官方兽医培训师资库中选取授课教师。
(四)深化官方兽医培训理论研究。
针对官方兽医培训需求差别化、培训方式多样化、培训机构多元化、培训手段现代化的发展趋势,加强对官方兽医培训工作的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研究。
注意吸收我国官方兽医培训的经验和借鉴国外相关培训的有益做法,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在官方兽医培训实践中创造的新鲜经验和成功做法,努力在认识和把握官方兽医培训规律上取得新成果,并运用理论研究成果更好地指导官方兽医培训工作实践。
(五)推进官方兽医培训信息化建设。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要在现有信息网络平台基础上,开辟官方兽医培训专栏,加强官方兽医培训信息化管理,加大官方兽医培训经验交流力度。
要开发高质量的影音、图文、数字化培训软件和网络课程,组织优秀教师编写讲义,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开展官方兽医远程培训,实现培训资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