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法律教育方法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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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诊所式法律教育方式对我国法律职业教育的意义

论诊所式法律教育方式对我国法律职业教育的意义
案 ” 它导 敛 学 牛 的发 散 性思 维 、 判 性思 维 、 造 性思 维 被束 缚 、 。 批 创
强课程 教 学 改革 , 认真 搞 并
好所 需 的软硬 件 建设 , 实践 诊所 式法律教 育 。
被 禁 锢 , 生 的 主 动 性 无 从 发 挥 。 理 论 和 实 践 的 关 系 上 , 统 教 学 在 传 育 对 法律 文本 的专 业 术 语 、 容 和宗 旨极 为 关 注 , 对 法 律 实 践 内 而 则不 够 重 视 。所 谓 的 实践 , 是 在毕 业 前 半 年 ( 的 只有 两 、 个 仅 有 三 月 ) 排 学 生 去 律 师 事 务 所 实 习 学 生 在 这 样 的 毕 业 实 习 中 所 能 安 做 的仅 足 法 务助 理 或秘 书 的工作 , 不是 法 律 实 务 。学 生 的理 论 而 知 识 还 没 来 得 及 消 化 , 懵 懂 懂 来 到 律 师 事 务 所 无 所 适 从 , 么 懵 什
诊 所 式 法 律 教 育 ( iia Cl c l n I a d c t n 是 使 学 生 通 过  ̄g lE u ai ) o 实 践 学 习 法 律 的 一 种 教 育 方 式 , 即 通 过 设 置 法 律 诊 所 教 育 课 程 , 学 生 在 教 师 ( 时 也 多 使 同 为 执 业 律 师 ) 监 督 下 , 过 为 的 通 处 于 不 利 地 位 的 委 托 人 提 供 法 律 服 务 的 方 式 进 行 学 习 , 成 绩 计 入 学 分 。 这 种 法 律 教 育 方 式 设 置 类 似 于 医 学 专 业 的 诊 所 临 床 学 习 , 所 以 被 称 为 法 律 诊 所
神 , 有 利 于 提 高 学 生 的 外 语 学 习 兴 趣 和

简谈诊所式法学教育在环境法教学中的应用

简谈诊所式法学教育在环境法教学中的应用

简谈诊所式法学教育在环境法教学中的应用摘要:环境法学是一门交叉性的边缘学科,传统课堂讲授方法难以适应环境法学特点与复合型人才培养要求。

教学方式改革与诊所式法学教育模式的引进可以促进环境法教学实践与研究的良好发展。

关键词:法学教育;环境法;法律诊所一、环境法教育教学现状述评环境法学是一门新兴学科,这种“新”一方面体现为它在国内只有几十年历史,另一方面体现为环境法所包含的新思想、新体系和新制度。

学科的新特点无疑对环境法教学模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就环境法学教育培养现状而言,还存在许多问题与不足。

环境法是一门新兴的法律,环境法学则是我国近年来发展最快的一个法律分支学科。

目前,我国环境法学研究空前繁荣,成就纷呈,环境法学教育与学科建设已基本完善,为环境法学整体水平的提高和人才培养提供了广泛的基础。

但纵观各类环境法学教材,环境法学体系结构框架大致都被划分为总论和分论两大部分。

总论以环境基本法为基础,着重论述环境法的基础原理、基本原则和主要制度,分论则采纳污染防治法和生态保护法的二元结构主张。

总论理论性较强,内容较丰富,一般讲授重点主要围绕总论。

而分论内容繁杂理论性较弱,且法律条文较为枯燥,技术性术语和数据较多,较难把握讲授的尺度和方法,往往被忽视或一带而过。

分论主要由大量的环境单行法构成。

环境单行法是针对某种环境要素(大气、水、海洋等)、污染物(固体废物、农药、噪声等)、资源(森林、草原、土地等)或特定的环境行政管理制度进行的立法,在其调整的特定问题方面比基本法更详细具体、实践性更强,是行政机关进行环境管理、公民借以维护环境权益的最主要依据,在环境法的实施过程中发挥着中流砥柱的作用。

分论内容虽是枯燥,但却是环境纠纷处理的直接依据,其作用和地位不容忽视。

讲授重点过多围绕总论,忽视从实践角度对具体问题作深入探索,是目前环境法教学中存在的一个明显缺陷。

环境法教学很大程度上还是沿袭传统模式,教学手段单一、陈旧,主要方法还局限于理论的阐释,以理论知识传授为目标,教师和学生的沟通交流局限于课堂和教材,不利于学生理论和实践水平的提高。

“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在中国的实践

“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在中国的实践
收稿 日期 :0 8—1 20 2—1 7 基金项 目: 岛大学 20 青 0 7年校级教学研 究项 目。
学法也忽略了法律实践中诸如会见 、 咨询、 事实调 查、 调解 、 谈判、 起草、 扩大法学教育的范围。这些 现实 主 义 法 学 家 呼 吁 引 进 改 进 后 的 “ 徒 学
制 ” —诊 所 式 教 育 。随 后 , 福 特 基 金 会 的 支 — 在 持下 , 多 学 校 开 始 建 立 诊 所 式法 律 教 育 项 目。 许
理案 件 。 J 13 ” ( 80年后 ,学 院式 ” H “ 法律 教育 开 始 逐步取 代学徒模 式 , 模式 的主导思 想是 : 律 该 法 研 究和法 律教 育应 以理论 为 基本 方 向 , 法律 研 究 的主要 方 法应 当是 推 理 , 不 是 实 践 。17 而 80年 , 哈佛大 学法学 院 的院长 兰德 尔 教授 肯 定 了 “ 院 学 式” 法律 教育 的重要价 值 , 提 出了 著名 的 “ 并 兰德 尔” 教学 法 ( 即案 例 分 析 教 学法 ) 。此 后 , 兰德 尔 教学法 成 为美 国法 学 院 的 主导 教 育 方 法 。2 0世
理 、 则与原 则均成 为 空洞 的语 言 。 “ 规 兰德 尔 ” 教
南 加 利 福 尼 亚 大 学 法 学 院 , 时 的首 创 人 是 约 其
翰 ・ 布莱维。 诊所式法律教育是模仿医疗诊所 1 展开法律教育的一种形式。此种教育以学生为主 导, 以法律援助为手段 , 以培养与提高学生思考能 力 与实践能力 为 目的 。 3 [() 2z 3
第2 6卷第 2期 20 0 9年 6月
青 岛 大 学 师 范 学 院 学 报 J U N LO E C E SC L E E QN D OU IE ST O R A FT A H R O L G IG A N V R IY

诊所式法律教育在我国高职院校应用之思考

诊所式法律教育在我国高职院校应用之思考

学生法 律援助 中心作 为诊所式 教育的 工作基地 , 以保证 “ 诊所式 法律教育 ”的教育质量 至于学 生法律 援助 中心 的具 体形式 则可以根据各地 区 的
件 、接 触司法机关 和当事人的机会 ,让学生参 与 办 理真 实 案件 的 全l ,并 以学 生 为 主要 承办 过程
弊端 ,严重影响了高职法律专业人才的培养。诊 所式法律教育作为现代法律高等教育的一种教学 模式 .集课堂教学 、法律实践 与社 会法律援 助于

人 .由学 生具 体操作办 案步骤 ,教师 针对学生代 理案件 中遇 到的问题给 予适 时 、必要 的指 导 ,借 以传授 和培训学生有关法律实践 的基本技能 。 ( )我 国高职 院校诊 所式法律教 育模 式构 三
新的人 才培养模 式 ,是新世 纪高职教 育的崭新课
题;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 育指导性专 业 目录 ,可 以看出今后高 职的人才培 养趋势将 由原 来的知识型 向技术型转化 。法律教
育是一 门实践性 和应 用性很 强的学科 ,更不 能脱
趋势。它的教学 目 标是培养学生从事法律工作必 备 的职业道德 ,帮助学生学 会如何从实践 中学 习 法 律 知识 、办案 经 验 和综 合 处理 疑 难 问题 的技
不象现有喷泉那么单调 。
3本实验装置虽 然简易 ,但它却 能演示水流 .
( )对 实验 中可能 出现的 问题及功 能分析 四
1 . 本实验适 宜 在暗光 的环境 中进 行 ,因为外
导光 和 多彩喷 泉 两种 实验 现 象, 演示 效果 明 并且 显 ,具有很 好 的推广价值 。
( 丈 是 襄 樊 学 院 教 研 项 目[ 02 1J 究成 果 本 1 64( 研 Y g

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

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

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诊所式法律教育相对于传统的法学教育模式,在培养学生实践性法律技能、塑造法律职业道德等方面有了很大的突破。

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既是国际法学教育改革的发展趋势,同时又符合我国素质教育的既定目标,其在我国法学教育中的推动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诊所式法律教育实现了传统法学教育模式的突破。

教育目标侧重于法律职业能力的培养。

法学教育的目标是为社会输送合格的法律工作者,在这一目标的指引下,高校法学教育应该更倾向于对学生法律综合实践技能和创造性思维能力的培养。

注重法律职业道德、素养、责任心的塑造。

法律追求的最高价值是公平与正义,这也是法律工作者应当具备的职业道德。

教学理念强调以学生为主,注重培养合作精神。

诊所式教育则以学生为主,充分体现“以学生为本”的精神。

教师不仅仅充当理论知识的传授者,更多是充当了学习资源的组织者和提供者、学习方案的引导者角色。

诊所式法律教育尤为注重教学方式的变化和创新。

指导教师善于采用多角度、多方位和多层次的教学方法,不断丰富教学内容,深入贯彻教学意图,力图使教学产生一种立体的、透视的、深入的效果。

教学活动一般分为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两类。

诊所式法学教育围绕教学目标和价值理念,创造出了以综合法律实践技能、反思型学习能力及综合运用为主要考核指标的新的教学评价体系。

课程结束时不再采用书面考试,而是以学生自我评价、委托人评价、小组成员互相评价和教师评价等综合方式来进行考核。

而杭州法源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便是此领域的专注研究者。

杭州法源软件开发有限公司是业界良好的高校教学软件和解决方案供应商,专注法学专业;是目前法学领域内专业成熟的法学实践教学软件研发团队;凭借成熟的技术核心及雄厚的研发力量,基于先进的法学实践教育理念,自主研发了法源法律实务综合模拟软件、法源法律诊所教学实训软件、模拟法庭教学软件、法源法律文书写作软件法源法学案例教学分析软件在内的几十款极具竞争力的教学软件产品;客户遍及全国20多个省份、自治区和直辖市。

论法律诊所课程的教学方法

论法律诊所课程的教学方法

方 法 的特 点 在 于 使 用 真 实 的案 件 材 料 , 师 指 导 学 生 直接 办理 案 件 , 具 体 方 法 有提 问式 教 学法 、 拟训 练教 学法 、 教 其 模
个 案 分析 教 学法 等 多种 , 用 法律 诊 所 教 学方 法 时 应 注 意教 师对 学生 的 指 导 应进 行 平 等 式 对话 , 立稳 定 的 案 件 来 应 建
大 学 或 法 学 院 加入 到 了 这律 诊 所 课 程 教 学 方 法 的产 生
法 律 诊 所是 2 O世 纪 6 O年 代美 国 的法 学 院兴 起 的 一 种新 的 法学 教 学 方 法 。这 一 教 学 方 法 的产 生 可 追 溯 到 2 0世 纪 6 0 年代 美 国 的 民权 运动 。 民权 运 动促 使 律 师 和 法 学 院 的 学生 重 视法 律 规 则 在 实 践 中 的运 用 .使 人们 认 识 到 将 书 本 上 的 法 律
培 养 学 生 有 意识 地为 处 于 不 利 地位 的一 方 委 托 人 提供 法律 援
法 律 诊所 中学 生 接 触 的都 是 真 实 的 案 件 、 真实 的 当事 人 , 它 能 使学 生 身 临其 境 , 正 在 实 践 中分 析 和 解 决法 律 问 题 , 真 掌 握 基 本实 践操 作 技 能 和 了解 司法 制 度 体 系 ,并 进 而 培 养学 生
转化 为 实 践 的重 要 性 。学 生 们 自发 地为 生 活 穷 困 的 人 提供 免
二 、 律诊 所 课 程教 学 方 法 的特 点 法 ( ) 用 真 实 的 背景 材料 , 生 在 学 习过 程 中接 触 的是 一 使 学
真 实 的案 件 、 实 的 当事 人 真
费 的法 律 服 务 .他们 为涉 及 民事 案 件尤 其 是 刑 事 案 件 中 缺 乏 法律 知 识 的 人们 提供 法 律 咨 询 。学 生 们 自发 的 行 为 并 没有 教 师 的指 导 和 任何 机构 的帮 助 。 这 一 过 程 中 , 国 法 律 界 和 法 在 美 律 院校 认 识 到 司 法制 度 中存 在 的 缺 陷 以及 在 提 供 法 律 服务 上 的不 力 ,他们 开 始 更 多 地 考 虑 法律 教 育 在 这 解 决 这些 问题 时 应 起 的作 用 。 们 认 为 法 律 院校 不 仅 应 提 供 法律 服务 , 且应 他 而

论诊所式教学方法在高校法学教育中的推广运用

论诊所式教学方法在高校法学教育中的推广运用
业 道 德标 准模式打破人为分割法律 的藩篱,使法 学教育更具综合性 、 系统性 。 在传统 的课堂法学教育中.
事实证明, 诊所式法学教育受到学生的广泛关注与
好评, 生命力十分旺盛, 经过3 年左右 的发展, O 美国绝大部 分的法学院都设立了诊所法律课程。并且该方法逐步被 国外接受。诊所式法学教育的旺盛生命力源于它不同于 传统法学教学模式的 自身优点:
全球。 在我 国 3前 法学教育 实践教 学环节严重缺失的情况下 , - ' 引进诊 所式教 学法势在 必行 。 点学枝 的经验 为推 试 广谊教学法奠定 了基础 , 但具体 实施 中仍然应 当细致考虑组织教 学、 建立合适 的评价机制 、 有效解决责金 与教 师
双 重 紧张 的 困难 , 与社 会 有 关 方 面合 作 的 道 路 。 走
关 键 词 : 所 式教 学 ; 学 教 育 ; 广 诊 法 推
中图分类号 :4 4 G 2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6 1 6 3 {0 6 0 — 10 0 17 — 1 22 0 )4 0 1— 3

诊所 式 教学 方 法的 优势
践 性 极 强 的学 科,不 经过 法 律 实 践 是无 法 真正 学 好 法律
卜一与传 统 法 学教 育模 式 不 同。 所 法 学教 育模 式 力 ) 诊 图教会 学 生如何 去 学 习和 运 用法律
任课老师仅仅讲授一 门特别划定 的部门法, 习、 练 案例分 析和考试也都预设好 了范围。因而学生难 以在近乎实战 的情况下学到法律 的综合运用。诊所法学教育把学生置 于真实的环境中,有许多实际问题 可能是学生无法在隔 离开的部 门法教学中学到的东西。因此学生必须像真正
作、 解决实际案件的实践来学习法律和技能。 现代教育心

诊所法律教育模式在法学专业教学实习中的应用

诊所法律教育模式在法学专业教学实习中的应用

诊所法律教育模式在法学专业教学实习中的应用摘要:教学实习环节是法学学生提高执业技能和提升职业道德感的重要途径,其对于法律人才的培养意义重大。

但我国现行法学专业学生的实习过程却有流于形式之嫌,这和当前不合理的实习模式有较大关系。

若能借鉴诊所法律教育模式,使实习过程能以诊所法律教育的形式展开,同时发挥实习单位在实习过程中的积极作用,则可以使法学专业的教学实习环节取得良好的效果。

关键词:法学实习;诊所法律教育;教学方法一个良好的实习体系是多方利益的交集体,对学校而言,有利于提升教学质量、提高就业率;对学生而言,便于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升专业技能;对企业而言,可以储备人才;对社会而言,便于提升和调控劳动力市场[1]。

对于法学专业教育教学来说,完善我国现行实习模式,是当前法学教育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法学专业教学实习性质之定位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所谓实习是指“把学到的理论知识拿到实际工作中去应用和检验,以锻炼工作能力”[2]。

所谓教学实习是指“作为学校正常教学和学生学习内容的实习活动”[3]。

这种实习实际上是高校的正常教学环节之一,实习课被列入学校的日常教学计划。

法学专业的学生想要顺利毕业必须修满一定的实习学分方可。

实习单位既可能是学校组织安排的,也可能是由学校开具介绍信,学生自主去联系的。

但不论属于何种情形,在学生的实习过程中,学校和学生之间的教学关系仍然存在,本文在此层面上探讨法学专业教学实习模式的完善问题。

二、法学专业学生教学实习之现状及原因分析在当前,与多数其他专业学生的实习相类似,法学学生的教学实习环节也没有得到很好的重视,在现实中多呈现流于形式之势。

具体而言:一方面,法学学生对实习环节不够重视。

在2~3个月的实习期间,多数学生所从事的往往是一些非技能性的琐碎工作,例如在实习单位从事装订卷宗、打字校对、送达文书或者以旁观者身份跟随律师、法官和检察官办案。

加之严峻的就业形势,许多学生忙于考研和准备各种资格考试,往往选择虚假实习(不去实习,而请求实习单位盖章或开证明等)或不完整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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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法律教育方法的运用摘要:诊所法律教育方法有助于将法学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有助于提高法学教育的质量,有助于提高学生的职业道德水平。

诊所法律教育具体实施的方式有多种,课堂内主要采用模拟角色训练与评价的方式,课堂外主要采用代理真实案件的方式。

在使用诊所法律教育方法时,要充分考虑学生的实际情况,因人而异;要开展诊所法律教育方法的交流;要正确认识诊所法律教育方法的地位。

关键词:诊所法律教育方法;实施;问题一、诊所法律教育方法的意义“法律诊所”是一个外来名词,属于法律教育术语,英文名为CLINICAL LEGAL。

概括起来说,诊所法律教育是指“通过法律实践,学习律师的执业技能”。

这种教学方法的最大特点是学生是课堂的主人,学生以“准律师”的身份参与处理真实的案件。

这一方法在法学教育中的运用能起到以下作用:1.有助于将法学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传统的法学教育方法重在把法学知识和教师的经验面对面地传授给学生,使学生在课堂学到必要的法学知识,完成一个从不懂到懂的过程,为以后的法律实践打下基础。

这种教学方法的不足是不重视法律实践,理论与实践脱节较严重。

诊所法律教育的方法重在实践,强调学生把所学法学知识与法学实践相结合,弥补了传统法学教育方法缺少实践的不足。

引入这种教育方法,有利于使法律教育的方法更为完善,便于学生学以致用。

2.有助于提高法学教育的质量教育方法直接影响法律教育的质量。

笔者认为,我国的法学教育,一方面要培养高层次的研究型的法学理论家,另一方面要培养出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熟练掌握诉讼技巧、有职业道德的法律工作者,而且后一种人才的需求似乎更为迫切。

由于法学的实践性强,所以提高法学教育的质量就必须选择有利于提高实践能力的教育方法。

诊所法律教育方法正是有利于培养实践能力、提高法律教育质量的有效方法。

3.有助于提高学生的职业道德水平高素质的法律人才不仅要有丰富的法律知识,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更重要的还应当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

在诊所法律教育过程中,学生在处理一系列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时,特别是在权利与义务的碰撞中锤炼自己,就能使他们的职业道德得到升华。

学生在接受诊所法律教育之后,一般都有这样的体会,即代理律师在为当事人处理和代理事务的过程中,应有高度的责任感,要尽量为当事人争取应得的利益,并能够认识到,对当事人负责,本身就是在培养自己的职业道德。

这些都是采用诊所教育方法所能取得的教育效果。

二、诊所法律教育方法的实施诊所法律教育中,一堂课通常都由两个或更多的教师共同完成。

指导教师除了有校内教师,还有校外教师。

教师与学生的比是1∶5,这样,师生之间的讨论交流不仅可以在课堂上,还可以在课下随时随地进行。

师生之间联络的方式可以通过面对面、网络及电话进行。

通过随时随地的交流、指导,教师对学生能够更深刻地了解,有利于因材施教,从而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

1.两种典型的教学方式诊所法律教育方法在课堂内和课堂外教学中有多种不同的方式。

在这里主要介绍课堂内采用的“模拟角色训练与评价”和课堂外采用的“真实案件的代理”这两种典型的教学方式。

(1)模拟角色训练与评价模拟训练是指课堂上学生在虚拟的场景中扮演律师,与其他学生扮演的当事人会面咨询,与其他同学或教师扮演的证人、对方律师、政府官员或法官就案件中的某个问题进行谈判、辩论、调解或审理。

在模拟训练中,指导教师根据教学目的安排学生活动,并完全控制场景。

模拟练习允许学生犯错误,这样他们可以在灾难性的后果中吸取教训,而这些错误是在真实的办案工作中不允许发生的。

同时,学生可以轮换角色,便于在单一场景中培养其多角度地观察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学生在系统的模拟教学实践中,学会如何在扮演角色中学习,即从角色的准备和体验、角色与对手的冲突、角色的转换以及亲身体验后的反思中学习、积累和提高。

除了亲自体验所担任角色的技巧,学生们还能通过这种训练,成为一个更好的、更自觉的、更成熟的学习者。

整个模拟训练都要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

例如,当学生的角色体验是初次会见客户了解基本案情时,教师可指导学生分三步进行:第一步,学生为会见做准备并与指导教师讨论面谈方案;第二步,学生小组单独会见客户;第三步,学生与教师讨论会见结果,一起分析学生在会见中的表现,以及从这次经历中应当吸取的经验和教训。

美国法学院的做法是为模拟会见客户录像,或用单面镜子观察学生会见客户的表现,事后让这些学生和其他同学通过回顾来评价当时的表现。

这种做法我们国内的法学院也完全可以借鉴。

在角色体验三步中,最后一步分析和总结十分重要。

一是通过帮助学生评价和修正在做模拟练习时已尝试过的技巧,以便在今后的实践中能运用得更好;二是培养学生善于总结的习惯,使学生间能够相互取长补短,形成相互学习的风气。

(2)代理真实案件直接代理委托人的案件,是提高学生判断力、学习法律的思维方式、理论联系实际以及学会理清事实真相的方法的最佳途径。

在现实生活中,场景是不断变化的,并不总为律师所知晓,甚至有的委托人对自己的律师也不讲真话。

学生们会遇到许多意想不到的人或意料之外的事,现实要求他们直面一个一切不受自己控制的世界,并且提供了一个机会:试验在这样的世界里,将怎样有所作为。

通过了解事实,运用证据,寻找真相,使学生更加明确了作为一名律师的职责和当前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学生在代理真实案件的过程中,学到的不仅是法律知识,而且是整个律师工作的全过程和工作技能。

诊所法律教学还运用定期的课堂案件讨论会,使选修同一课程的学生能一起交流办案心得,切磋办案方法,讨论解决案件中的各种疑难问题。

传统的法学教育重视对学生理性思维的培养,将正义和公平的理念贯穿于全部教学内容之中。

这本无可厚非,但却使得学生在面对现实和考虑具体问题时不由自主地直接去探究公正与否,合理与否,而忽视了问题产生的原因和各方面利益的权衡,结果往往陷于抽象的价值判断,难以寻求到有效地解决问题的办法。

诊所法律教育要求学生用律师的思维去思考问题,而不是从法官角度对事物的是非曲直做出判断。

学生们不能简单地对事情做出判断,而应结合具体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分析,要考虑法律与事实背后的联系,甚至要去推测和判断法官和对手的想法,了解案件所具有的特定的社会背景,即从委托人的角度去寻找有利于委托人的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

在这种代理真实的案件中,有效培养了学生的律师的思维方式。

2.教学结果的评价方法在传统的法学教育中,评价学生的标准往往是唯一的,即以学生寻找试题标准答案,通过学习成绩来进行评价。

从某种意义上讲,这种考核办法扼杀了学生的创造性,从而造成学生在走上工作岗位后无法得心应手地应用所学知识来解决具体问题。

诊所法律教育考试是没有标准试题的,它根据教学目标创造出一套全新的对教学效果的评价方法。

在诊所法律教育课堂上,学生主要关心自已所承办案件的成败和得失,更加关心当事人对案件结果的感受,更加注重自己承办案件的感受,因此,他们对自己的评价就更为重要。

学生关注的焦点同样也是教师对他们进行评价时所关注的焦点。

教师要让学生理解,案件的成败固然是评价教学效果的重要指标,但是更重要的是他们是否在承办案件的过程中真正地成长了,是否得到了他们所想要得到的解决问题的思路、方法、技能和知识。

如果得到了,即使案件没有成功,他们仍然会得到较高评价,而这种评价方法在传统的教学模式中是无法实现的。

三、运用诊所法律教育方法要注意的问题1.充分考虑学生的实际情况,因人而异目前,我国各高校开设的系统法学教育大多数是从本科教育开始的。

对于刚入大学的一年级学生,因其基本的法律理论知识尚未掌握,不适合开诊所法律教育选修课。

由于我国法学院本科的学制是四年,毕业实习安排在第四年,所以,在学生三年级开设诊所法律教育选修课比较合适。

另外在诊所法律教育过程中,教师应对学生实际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应因人而异做出安排。

比如,对应变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较强的学生可以尽量多安排以准律师身份参加真实案件的代理活动,对能力稍差的学生则应安排多参加一些模拟训练。

2.开展诊所法律教育方法的交流在诊所法律教育中,每个学生接受的训练和接触的案件都是不同的,这就决定了所获得的知识和经验也不尽相同。

因此,学生间的交流就显得十分重要。

通过交流可使学生之间取长补短,进一步提高运用不同方法解决问题的能力。

指导诊所法律教育的教师应主动关心学生运用这种方法的情况,不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也可以组织交流活动,让学生们一起参与,一起提高。

学生交流的内容可以是经验,也可以是教训。

3.正确认识诊所法律教育方法的地位诊所法律教育方法有利于提高学生的职业道德水平,有利于巩固已学的知识,有利于学习新知识,更有利于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然而,这种教学方法的代价是很大的,因为在“法律诊所”中,一名教师每学期只能指导5~10名学生。

所以,目前在大多数法学院中,有机会进入“法律诊所”学习的学生数量有限,很少有学校将其视为必修课。

因此,在法律教育方法方面,还需要在保留传统课堂讲授法的同时,推行案例教学法等多种教学方法参考文献:[1]华东政法学院理论研究组.法律教育与人才培养[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2]孙晓楼.法学教育[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3]甄贞.诊所法律教育在中国[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4]王晨光.为法学教育打破樊篱提供动力[Z].法制日报,2007-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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