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化妆品标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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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 化妆品 法规 成分表-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欧盟 化妆品 法规 成分表-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欧盟化妆品法规成分表-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化妆品在现代社会中已经成为许多人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化妆品的合规性和安全性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确保欧洲市场上销售的化妆品符合安全标准,欧盟采取了一系列严格的化妆品法规措施。

这些法规不仅对化妆品生产商和供应商有具体的要求,也对化妆品中的成分进行了限制和规定。

本文将重点介绍欧盟化妆品法规中的成分表要求,以及这些要求对于化妆品生产和消费的影响与意义。

通过了解这些法规,人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化妆品的安全性,并做出明智的购买决策。

在接下来的章节中,我们将首先介绍欧盟化妆品法规的背景和内容。

然后,我们将详细探讨化妆品成分表在法规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制定成分表所需要满足的要求。

最后,我们将总结讨论,分析这些法规对化妆品行业和消费者的影响,并提出一些建议和展望。

通过本文的阅读,读者将能够更好地了解欧盟化妆品法规中成分表的意义,以及成分表对于化妆品市场的影响。

这对于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提高化妆品的安全性和合规性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1.2文章结构文章结构是指文章的组织架构和内容分布方式。

本文按照以下结构进行组织:1. 引言1.1 概述1.2 文章结构1.3 目的2. 正文2.1 欧盟化妆品法规2.1.1 法规背景2.1.2 法规内容2.2 化妆品成分表2.2.1 成分表的作用2.2.2 成分表的要求3. 结论3.1 影响与意义3.2 建议与展望在正文部分,首先介绍了欧盟化妆品法规的概念和背景,包括为什么有了这些法规以及实施这些法规的原因。

接着详细阐述了欧盟化妆品法规的具体内容,包括法规中涉及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然后,文章转入化妆品成分表部分,分析了成分表的作用和重要性,解释了为什么化妆品需要提供成分表,以及成分表对消费者和相关方面的影响。

接着介绍了欧盟对化妆品成分表的要求,包括具体的法规和标准。

最后,在结论部分,将总结欧盟化妆品法规和化妆品成分表的影响与意义,讨论这些法规和成分表对化妆品行业和消费者的重要性。

印尼化妆品法规

印尼化妆品法规

印尼化妆品法规印尼化妆品法规概述印尼化妆品法规主要涉及化妆品定义、化妆品分类、化妆品原料管理、化妆品生产与质量控制、化妆品标签与说明书要求、化妆品注册与审批流程、化妆品进口与出口管理以及化妆品监管机构与职责等方面。

本文将针对这些方面进行详细解读,以帮助我国企业更好地了解和遵守印尼化妆品法规。

一、化妆品定义与分类根据印尼化妆品法规,化妆品是指用于人体表面或者内部的物质,旨在改变人体外貌、气味、口感或者保护人体免受有害物质的侵害。

化妆品分为两类:普通化妆品和特殊化妆品。

普通化妆品包括护肤品、彩妆、香水等;特殊化妆品包括染发剂、烫发剂、防晒产品等。

二、化妆品原料管理印尼化妆品法规对化妆品原料进行了严格的管理。

化妆品原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禁止使用有害物质、动物试验以及未经批准的原料。

企业应在化妆品生产过程中加强对原料的质量控制,确保产品安全。

三、化妆品生产与质量控制印尼化妆品法规要求企业具备相应的生产设备、工艺和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企业应定期进行自检,并接受监管部门对生产过程的监督检查。

四、化妆品标签与说明书要求化妆品标签和说明书应包含产品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信息。

此外,特殊化妆品还需标注特殊用途、适用人群、使用限制等内容。

五、化妆品注册与审批流程在印尼销售化妆品,企业需向监管部门提交产品样品、标签、说明书等相关资料,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上市销售。

企业应密切关注审批进度,确保产品合规。

六、化妆品进口与出口管理印尼化妆品法规对化妆品进口和出口进行了严格管理。

进口化妆品需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交产品检验报告、产地证明等文件。

出口化妆品需符合目的地国家的法规要求。

七、化妆品监管机构与职责印尼化妆品监管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和实施化妆品法规,审核化妆品注册、审批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并对化妆品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企业应与监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确保合规经营。

合规策略与建议面对印尼化妆品法规,企业应采取以下策略和建议:1.了解当地法规动态,密切关注监管部门发布的政策文件和法规更新,以确保产品合规。

英国标签合规要求

英国标签合规要求

英国标签合规要求
在英国,产品上的标签是受到严格监管的,以确保消费者能够获得准确、详尽的信息。

以下是英国标签合规要求的一些重要方面:
1. 标签内容清晰明了:标签上的文字应该清晰易读,字体大小适中,以便消费者能够方便地阅读。

标签上的信息应该包括产品的名称、品牌、规格、成分、保质期等重要信息。

2. 产品描述准确无误:标签上的描述应该准确地反映产品的特点和功能,避免使用夸大、误导性的语言。

消费者应该能够通过阅读标签获得对产品的真实了解。

3. 语言简洁明了:标签上的文字应该简洁明了,避免使用复杂的专业术语或难以理解的语言。

消费者不应该需要借助外部解释或指南才能理解标签上的内容。

4. 重要信息突出显示:标签上的重要信息应该以醒目的方式显示,例如使用粗体或不同的颜色。

这样可以确保消费者能够迅速地找到关键信息,如成分过敏警示、使用方法等。

5. 安全警示清晰可见:标签上应该清楚地标明任何与使用产品相关的安全信息和警示。

这包括如何正确使用产品、避免误用或不当使用的警示等。

6. 规格和数量明确:标签上应清楚标明产品的规格和数量,以便消
费者能够准确地了解他们所购买的产品的大小和数量。

7. 包装和标签一致:标签上的信息应与产品的包装一致,以避免消费者对产品的误解。

任何对产品的包装或标签进行的更改都应及时更新,并确保准确无误地反映在标签上。

英国的标签合规要求旨在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确保他们能够在购买产品时获得准确、详实的信息。

只有遵守这些要求,企业才能在英国市场上取得成功,并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和忠诚。

进口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

进口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

进口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随着人们对于个人形象和美容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化妆品行业也得到了极大的发展。

然而,与此同时,进口化妆品的质量和安全问题也逐渐受到人们的关注。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健康,国家制定了《进口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旨在规范进口化妆品的市场准入和监管工作,保证消费者的使用安全。

本文将对《进口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情况进行探讨。

一、进口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1. 准入管理《进口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凡是进口化妆品必须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指定的进口口岸进行报检,并向有关部门提交以下材料:进口化妆品产品说明书、配方、成分表、生产工艺等相关信息。

只有通过检验的进口化妆品才能在国内市场销售。

2. 标签和包装要求根据《进口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进口化妆品的标签必须标注产品名称、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成分、使用方式、警示语等信息。

此外,包装必须符合相关规定,确保产品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不受污染。

3. 安全评估要求进口化妆品必须进行安全评估,并提交评估报告。

根据办法的规定,安全评估应包括对化妆品配方、成分和使用风险的评估,以确保化妆品使用不会给人体健康带来风险。

4. 不得含有禁用物质根据《进口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进口化妆品不得使用或者含有中国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物质,如有发现违规产品,将依法进行处罚。

二、进口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的实施情况《进口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自颁布以来,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通过严格的准入管理和标签要求,有效地提高了进口化妆品的质量和安全标准。

首先,目前,进口化妆品的市场准入门槛提高了。

由于审核和检验流程紧密,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难以进入中国市场,这有效地保证了进口化妆品的质量和安全。

其次,进口化妆品的标签要求更加规范。

标签上必须详细列出产品的相关信息,消费者可以清楚地了解到化妆品的成分、使用方法以及相关警示信息。

这样一来,消费者在选购化妆品时会更加安心。

印尼化妆品法规

印尼化妆品法规

印尼化妆品法规摘要:1.印尼化妆品法规简介2.印尼化妆品法规监管机构3.印尼化妆品法规主要内容4.印尼化妆品法规对进口化妆品的要求5.印尼化妆品法规对化妆品原料的要求6.印尼化妆品法规对化妆品生产过程的要求7.印尼化妆品法规对化妆品包装的要求8.印尼化妆品法规对化妆品标签的要求9.印尼化妆品法规对化妆品广告的要求10.违反印尼化妆品法规的后果正文:印尼化妆品法规简介:印尼化妆品法规主要涉及化妆品的生产、销售、进口和广告等方面。

法规旨在确保化妆品的卫生、安全和质量,保护消费者的健康。

印尼化妆品法规监管机构:印尼化妆品法规的监管机构是印度尼西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ADFC),负责制定和执行化妆品法规,审批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对化妆品市场进行监管。

印尼化妆品法规主要内容:印尼化妆品法规主要包括化妆品原料的管理、生产过程的监管、产品的包装和标签要求、广告的规范等方面的内容。

法规要求化妆品生产商必须遵守严格的卫生和安全标准,确保化妆品的质量和安全。

印尼化妆品法规对进口化妆品的要求:进口化妆品在进入印尼市场前,必须获得NADFC 的进口许可证。

进口化妆品需要符合印尼化妆品法规的要求,包括成分、生产工艺、包装和标签等方面的规定。

印尼化妆品法规对化妆品原料的要求:化妆品原料必须符合印尼化妆品法规的要求,生产商需要提供原料的成分、安全性、纯度等资料,以确保原料的质量和安全。

印尼化妆品法规对化妆品生产过程的要求:化妆品生产过程必须符合印尼化妆品法规的要求,生产商需要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生产过程的卫生、安全和质量。

印尼化妆品法规对化妆品包装的要求:化妆品包装必须符合印尼化妆品法规的要求,包括包装材料、容器设计、密封性能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包装的质量和安全。

印尼化妆品法规对化妆品标签的要求:化妆品标签必须符合印尼化妆品法规的要求,包括标签内容、格式、字体大小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消费者能够正确了解产品的信息。

印尼化妆品法规对化妆品广告的要求:化妆品广告必须符合印尼化妆品法规的要求,包括广告内容、形式、用词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广告的真实、公正和合法。

儿童化妆品cpc认证标准

儿童化妆品cpc认证标准

儿童化妆品cpc认证标准
CPC认证(儿童产品证书Children's Product Certifi cate)是指根据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的要求,生产儿童产品的企业需要向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提供证明,证明其产品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

CPC证书必须随产品一起包装,并在产品上市时提供给零售商和消费者。

儿童化妆品CPC认证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安全法规:儿童化妆品必须符合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对化妆品的安全性要求,以及CPSIA对儿童产品的铅含量和邻苯二甲酸盐(Phthalates)含量限制。

2.标签要求:化妆品包装上需要有清晰的标签,包括产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使用方法、警告和注意事项等。

3.包装安全:化妆品包装应足够坚固,能够保护内容物免受外界污染,且不易被儿童误用,防止造成窒息等危险。

4.产品测试:生产商需要对儿童化妆品进行第三方测试,确保产品符合上述的安全标准和法规要求。

5.合规声明:CPC证书中需要包含生产商对产品合规性的声明。

要注意的是,上述标准可能会随着法规的更新而变化,因此生产商需要持续关注相关法规的最新动态,并确保产品的合规性。

在中国出口儿童化妆品到美国市场时,除了要满足中国的相关法规外,还需要确保产品符合美国的法规要求。

化妆品标签标识基本原则及规范用语

化妆品标签标识基本原则及规范用语

化妆品标签标识基本原则及规范用语30化妆品标签标识基本原则化妆品标签标识的内容应当真实,符合化妆品定义范畴,并按法规要求在标签上醒目地注明所规定的内容,包括:名称、剂型、净含量、卫生许可证号、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标准号、安全警告和使用指南、制造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限期使用日期),特殊用途的化妆品,还应当注明批准文号。

进口化妆品应标明原产国名、地区名(指台湾、香港、澳门)、制造者名称、地址和经销商、进口商,在华代理商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31 标识的内容应与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许可或备案时的一致;主要有效成分含量应当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规定的范围。

在标注生产企业信息时,应同时标注产品责任单位和产品实际生产加工企业的信息(两者相同时,不必重复标注)。

所标注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应为实际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

32 对可能引起不良反应的化妆品,说明书上应当注明使用方法、注意事项。

化妆品标签中禁止以图形或其他形式,使用一些措辞、名称、商标或形象来暗示化妆品本身并不具备的某些特征;不应有夸大和虚假的宣传内容,不应使用医疗用语、明示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作用33 化妆品产品名称包括商标名、通用名、属性名,应符合《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

化妆品产品名称中含有化妆品原料或成分时,应与产品配方中所提供的名称保持一致;仅被理解为产品颜色、光泽、或气味的词语,如珍珠色、水果型、玫瑰花型等出现在品名中可不按产品名称中含有原料或成分进行处理。

化妆品销售包装的标签应符合《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GB 5296.3—1995)的有关规定。

34 防晒产品标示防晒化妆品SPF值的标识,按《卫生部文件(卫法监发〔2003〕43号)--关于防晒化妆品SPF值测定和标识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防晒产品可以不标识SPF值。

所测产品的SPF值低于2时不得标识防晒效果。

所测产品的SPF值在2—30之间(包括2和30),则标识值不得高于实测值。

化妆品标签管理规定(3篇)

化妆品标签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化妆品标签管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妆品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进口的化妆品及其标签。

第三条化妆品标签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化妆品的质量、成分、功能、用途、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信息等内容。

第四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化妆品标签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化妆品标签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标签内容第五条化妆品标签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产品名称:应与产品实物相符,不得使用虚假、夸大、误导性语言。

(二)净含量:以克(g)或毫升(mL)为单位,标明产品总量。

(三)成分表:按照《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规定,按照一定顺序列出化妆品中的成分,包括成分名称、含量等信息。

(四)生产日期:标注生产日期,以年、月、日或年、月表示。

(五)保质期:标注产品保质期,以月、年表示。

(六)使用方法:根据产品特性,提供正确的使用方法。

(七)注意事项:标注产品使用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如过敏测试、避免接触眼睛等。

(八)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标注生产企业的名称和地址。

(九)生产许可证号:标注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号。

(十)执行标准:标注产品执行的标准。

(十一)其他需要标注的内容:如产品认证标志、环保标志等。

第六条特殊化妆品标签还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特殊化妆品注册证号。

(二)特殊化妆品注册日期。

(三)特殊化妆品功效。

(四)特殊化妆品适用人群。

(五)特殊化妆品禁忌人群。

第三章标签格式第七条化妆品标签的格式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标签尺寸:根据产品包装和形状,合理确定标签尺寸。

(二)字体:使用易于辨认的字体,如宋体、黑体等。

(三)颜色:使用清晰、醒目的颜色,避免使用容易产生误导的颜色。

(四)布局:合理布局标签内容,确保消费者能够清晰阅读。

(五)图片:如使用图片,应与产品实物相符,不得使用虚假、夸大、误导性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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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化妆品标签要求 http://www.asiabeauty.net 2004-3-3

一、美国对化妆品标签的要求 美国联邦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依据1938年颁布的“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以及“商品包装和标签法”,颁布了对化妆品标签的严格而明确的规定。所有市场上销售的化妆品必须符合规定,这是评价化妆品是否合格的主要依据,也是对化妆品进行管理的主要内容。凡标签不符合要求的化妆品禁止在市场上销售。现将对化妆品标签的要求摘录如下:

(一) 对标签内容的要求 1.在标签的主显示面 主显示面系指在通常销售的情况下最容易看到的标签标识的正面。在该标签的主显示面必须注明下列各项:

(1) 产品名称。 (2) 鉴别项目:包括描述名称或说明产品性质或用途。 (3) 内容物准确的净重:固体、半固体或粘稠状化妆品重量以磅和盎司表示;液体以美国加仑、夸脱、品脱和液体盎司为单位表示。净重也可另外再以公制系统表示。 (4) 警告:如果产品的安全性未经充分检测,就需注明:本产品的安全性未经确定。

2.在标签的信息说明面 通常在包装的侧面和背面,需注明以下项目: (1) 生产厂或将产品投放州间贸易的经销商名称和地址。地址必须包括街道、城市、州和邮政编码,如果经销商不是生产厂或批发商,则必须在标签中按规定的语句说明。 (2) 产品成分:在美国,要求在供个人使用的零售化妆品标签上注明成分。但是对于在专业机构用于专业人员的发用产品或化妆品以用在工作场所供个人使用的清洁、护肤产品,如果不将其销售给消费者作为家庭使用时可以不需注明成分。

注明成分必须使用英语。成分的排列顺序是根据其用量和主要用途决定的。属于药品的化妆品,需把活性药品成分排在化妆品成分之前。色素和含量小于或等于百分之一的成分可不考虑用量次序排列。通常排列次序为:活性药品成分、用量小于等到于1%的成分、色素、其他成分。注明成分时对所使用的成分名称需采用法定名称。经美国联邦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同意不需注明的成分可以注明为“其他成分”。 (3) 警告:美国联邦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要求在某些产品标签上标注法规规定的警告和注意事项,如气溶胶产品、女用除臭喷雾剂、儿童用泡沫浴产品等。 (4)其他警告:为防止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确保使用安全,有的产品还应该有其他需要注明的警告。 (5)安全使用指南:有些产品当被消费者误用时可能带来危害,美国联邦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要求对于这些产品除需标注“警告”外,尚需说明安全使用方法,以指导消费者正确和安全地使用。 (6)含煤焦油染料的染发剂需按法规规定说明注意事项和斑贴试验方法。 (二) 在标签上法规规定的警告和注意事项 有些产品使用不当时易于对消费者造成伤害,美国联邦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要求在这类产品的标签上注明规定的警告和注意事项。以下将分别叙述在某些产品的标签上必须标注的内容。

1. 气溶胶产品 警告:避免喷入眼内。容器内有压力,请勿钻孔或焚烧。勿在高于120℉的温度下贮存。放在儿童拿不到的地方。

含烃抛射剂的气溶胶产品还必须标注下述警告。警告:按说明使用,浓缩滥用和吸入内容物可能有害,甚至危及生命。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不标注该警告:

(1)含推进剂低于10%的泡沫产品或膏霜产品; (2)在带有物理屏障以防止使用时推进剂外溢的容器中的产品; (3)净重小于2盎司,并有计量阀的产品; (4)净重小于1/2盎司的产品。

2. 女用除臭喷雾剂 注意:仅限于外用。喷雾时至少离皮肤8英寸,勿在破损、发炎或感到痒时使用。当出现持久异味或分泌物时请到医院就诊。使用后出现皮疹、刺激性或不适时立即停用。 当本品未被包装在自压容器中时不需注明“至少距离皮肤8英寸”。 当为气溶胶产品时,需按上述气溶胶产品标注“警告”。 当使用烃作为推进剂时,需按上述含烃推进剂产品标注“警告”。

3. 泡沫浴产品 要求对儿童用泡沫浴产品必须在标签上注明安全使用方法和下列注意事项: 注意:按说明使用。超量使用或长时间接触可引起对皮肤和尿道的刺激。出现皮疹、红或痒时停止使用。如果刺激持续存在请到医院就诊。放在儿童拿不到的地方。

4. 染发剂 对于含有未经批准的煤焦油染料的染发剂,要求在标签中必须注明下列注意事项,并且提供详细的检测皮肤过敏反应的斑贴试验方法。 注意:该产品含有对某些个体产生皮肤刺激的成分,须按说明首先测试皮肤反应。勿用于染眉毛和睫毛,否则可能致盲。

5. 脱毛剂和直发剂 应标注适当的“警告”和安全使用说明。 6. 洗发香波、洗发水和护发素 应标明适当的“警告”和安全使用说明。 7. 指甲硬化剂 以甲醛作为活性成分的指甲硬化剂,应标注“警告”,让消费者知道误用的后果以及对过敏者可能引起有害作用,并应有安全使用法说明。

8. 晒黑产品 应有充分的安全使用说明,例如在限定使用条件下最长晒太阳时间。在必要时还应标注“警告”,特别对于那些不含紫外线吸收剂成分或仅具有边界水平防晒能力(防晒系数小于4)的产品更应如此,以防止晒伤。

(三) 什么是标签不符合要求的化妆品 属于下列三种情况之一的化妆品为标签不符合要求的化妆品,不得在市场上销售。 1.假标签或标签内容具有欺骗性。 2.没有按法规要求在标签上醒目地注明所规定的内容。 3.在容器中所充填的化妆品是骗人的。

二、日本对化妆品标签的要求 根据药事法的规定,在化妆品容器和包装上应按规定标注所要求的项目,但依据厚生省法令允许有合理的变动。

(一) 在化妆品容器或包装上需标明的项目: 1.生产商或进口商的名称和地址 应标注持执照的生产商或进口商名称和地址。 2.产品名称 应标注被批准的或者获得执照的产品商品名。在标签上该商品名不应以与批准时不同的方式或缩写表示;以汉字被批准的商品名不应以字母、片假名或平假名形式表示,反之亦然。 3.生产批号或编码 应注明表明产品批号的生产批号或编码,也可以用有助于表明产品批号的生产日期、号码或编码。 4.厚生省指定的化妆品成分名称 厚生省指定了100种物质作为必须在标签上注明的产品成分(表6),这是为了供消费者选择化妆品时参考,以防止可能引起过敏等不良反应。

表6 化妆品标签上需标示的成分名称 编号 成分名称 编号 成分名称 1 盐酸烷基二氨乙基甘氨酸 51 羊毛脂醇

2 溴化烷基异喹啉嗡;溴化烷基异氮杂萘 52 羊毛醉乙酸酯 3 烷基三甲基氯化铵 53 月桂醇硫酸酯盐类 4 苯扎氯铵:烷基二甲基苄基氯化铵 54 月桂基三甲基氯化铵 5 苄索氯铵 55 液体羊毛脂;羊毛脂油 6 安息香酸及其盐类 56 2-甲基-4-异噻唑啉-3-酮 7 苯甲醇 57 氯化溶菌酶 8 菸酸苄酯 58 天然胶乳胶 9 丁基羟基苯甲醚:BHA 59 邻位苯基苯酚 10 斑螯酊剂 60 2-羟基-4-甲氧基苯酰苯;羟苯甲酮 11 辣椒酊剂 61 对氨基安息香酸酯;对氨基苯甲酸酯类

12 邻苯二酚 62 对氯苯酚 13 鲸蜡醇;十六醇 63 对羟基安息香酸酯;对羟基苯甲酸酯类 14 鲸蜡硬脂醇;鲸蜡醇(和)硬脂醇混合物 64 苯酚 15 鲸蜡基三甲溴化铵 65 水杨酸苯酯;2-羟基苯甲酸苯基酯 16 鲸蜡基三甲氯化铵 66 聚乙二醇(平均分子量在600以下) 17 氯化鲸蜡基呲啶钅翁 67 羊毛脂脂肪酸聚乙二醇酯;羊毛脂酸聚乙二醇酯 18 氯胺T 68 聚氧乙烯羊毛脂 19 氯甲酚 69 聚氧乙烯羊毛脂醇醚 20 氯苯甘醚 70 聚氧乙烯羊毛脂醇 21 氯丁醇;三氯叔丁醇 71 聚氧乙烯月桂醇醚硫酸盐

22 葡萄糖酸氯已定;葡萄糖酸洗必泰;葡萄糖酸双氯代苯基胍基已烷 72 丙二醇 23 盐酸氯已定;盐酸洗必泰;盐酸双氯代苯基胍基已烷 73 没食子酸丙酯;倍酸丙酯 24 5-氯-2-甲基-4-异噻唑啉-3-酮 74 邻苯三酚;焦倍酚;1,2,3-苯三酚 25 氯二皿苯酚 75 还原羊毛脂 26 西诺沙酯;对-甲氧基肉桂酸-2-乙氧基乙酯 76 间苯二酚 27 甲酚 77 松香 28 脱氢乙酸及其盐类 78 水杨酸及其盐类 29 二丁基羟基甲苯;BHT 79 虫胶 30 二乙醇胺 80 鲸蜡醇硫酸酯钠 31 二异丙醇胺 81 N-月桂酰肌氨酸钠

32 盐酸苯海拉明;2-二苯甲氧基-N,N-二甲基乙胺盐酸盐 82 山梨酸及其盐类 33 二硬脂基二甲基氯化铵 83 硬脂醇 34 度米芬;十二烷基二甲基(2-苯氧乙基)溴化铵 84 硬脂基二甲基苄基氯化铵 35 乙二胺四乙酸及其盐类;乙底酸及其盐类 85 硬脂基三甲基氯化铵 36 酊剂 86 直链烷基苯磺酸钠 37 愈创兰油烃;愈疮甘菊蓝 87 塞仑;塞拉姆;二硫化四秋兰姆;福美双 38 愈创兰油烃磺酸钠;愈疮甘菊蓝磺酸钠 88 百里酚 39 卤卡班;3-三氟甲基-4,4’-二氯均二苯脲 89 dl-α-生育酚 40 硬质羊毛脂;羊毛脂蜡 90 dl-α-生育酚乙酸酯 41 六氯酚 91 黄蓍胶 42 激素 92 三异丙醇胺 43 加氢羊毛脂醇;氢化羊毛脂醇 93 三乙醇胺 44 2-(2-羟基-5-甲苯基)苯并三唑;甲酚曲唑 94 三氯生;5-氯-2(2,4-二氯苯氧基)酚 45 鱼石脂 95 三氯卡班;三氯碳酰替苯胺;N-(4-氯苯基)-N”-(3,4-二氯苯基)脲 46 羊毛脂脂肪酸异丙酯;羊毛脂酸异丙酯 96 十一烯酸及其盐类 47 异丙基甲基苯酚 97 十一烯酸单乙醇酰胺 48 肉豆蔻酸异丙酯 98 壬酸香草酰胺 49 羊毛脂 99 对苯酚磺酸锌 50 乙酰化羊毛脂;羊毛脂乙酸酯 100 1996年厚生省令第30号规定的,能用于医药品等的煤焦油色素 一、美国对化妆品标签的要求

美国联邦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依据1938年颁布的“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以及“商品包装和标签法”,颁布了对化妆品标签的严格而明确的规定。所有市场上销售的化妆品必须符合规定,这是评价化妆品是否合格的主要依据,也是对化妆品进行管理的主要内容。凡标签不符合要求的化妆品禁止在市场上销售。现将对化妆品标签的要求摘录如下:

(一) 对标签内容的要求 1.在标签的主显示面 主显示面系指在通常销售的情况下最容易看到的标签标识的正面。在该标签的主显示面必须注明下列各项:

(1) 产品名称。 (2) 鉴别项目:包括描述名称或说明产品性质或用途。 (3) 内容物准确的净重:固体、半固体或粘稠状化妆品重量以磅和盎司表示;液体以美国加仑、夸脱、品脱和液体盎司为单位表示。净重也可另外再以公制系统表示。 (4) 警告:如果产品的安全性未经充分检测,就需注明:本产品的安全性未经确定。

2.在标签的信息说明面 通常在包装的侧面和背面,需注明以下项目: (1) 生产厂或将产品投放州间贸易的经销商名称和地址。地址必须包括街道、城市、州和邮政编码,如果经销商不是生产厂或批发商,则必须在标签中按规定的语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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