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事管理政策内容
药事管理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药事管理,规范药品采购、储存、调配、供应和使用行为,确保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医院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医院药事管理政策和制度,监督、指导药品采购、储存、调配、供应和使用工作。
2. 药事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领导、医务、药学、护理、财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3. 药剂科负责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包括药品采购、储存、调配、供应和使用等环节的管理。
三、药品采购管理1. 药品采购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药品采购政策和程序。
2. 药品采购应当根据医院临床需求、药品供应情况和市场价格等因素综合考虑,确保药品质量和供应。
3. 药品采购应当由药剂科根据临床需求制定采购计划,报医院领导审批后实施。
4. 药品采购应当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药品生产企业和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
5. 药品采购应当严格执行药品验收制度,对药品质量进行严格把关。
四、药品储存管理1. 药品储存应当符合药品储存条件,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2. 药品储存应当实行分类管理,按照药品性质和储存要求进行分区存放。
3. 药品储存应当定期进行盘点,确保药品账物相符。
4. 药品储存应当建立健全药品养护制度,对药品进行定期养护和检查。
5. 药品储存应当严格执行药品出库管理制度,确保药品供应及时准确。
五、药品调配管理1. 药品调配应当根据临床需求和药品供应情况进行合理调配,确保药品供应及时准确。
2. 药品调配应当由药师按照处方进行调配,并对调配质量进行严格把关。
3. 药品调配应当严格执行药品调配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调配安全、准确、及时。
4. 药品调配应当建立药品调配记录,对药品调配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六、药品供应管理1. 药品供应应当根据临床需求和药品库存情况进行合理供应,确保药品供应及时准确。
2021年2011版《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2021年2011版《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解读一、加强药品采购管理新版规定明确要求,医疗机构在药品采购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药品集中采购政策,优先采购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
同时,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确保药品采购的公开、透明、合规。
二、严格药品储存与养护新版规定强调,医疗机构要加强对药品储存与养护的管理,确保药品质量。
药品储存设施应满足药品储存条件,防止药品变质、失效。
医疗机构还需定期对药品进行养护,确保药品在有效期内使用。
三、规范药品调剂与使用新版规定对药品调剂与使用提出了更高要求。
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药品调剂规程,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药师在调剂药品时,要认真核对处方,对不合理用药要及时提出建议。
同时,医疗机构要加强对临床用药的监测,防止药品滥用。
四、提高药学服务水平新版规定明确提出,医疗机构要提升药学服务水平,为患者提供专业、优质的药学服务。
药师要积极参与临床用药指导,为患者提供用药咨询,提高患者用药依从性。
医疗机构还需开展药学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合理用药意识。
五、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新版规定要求,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及时发现、报告药品不良反应。
药师要密切关注患者用药情况,对疑似药品不良反应要及时调查、处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六、完善药品监管制度新版规定强调,医疗机构要完善药品监管制度,加强对药品采购、储存、调剂、使用等环节的监督检查。
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严肃查处,确保药品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2021年2011版《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的修订,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我国医疗机构药品管理水平,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各医疗机构应认真贯彻执行,共同为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驾护航。
七、推动药学人才队伍建设新版《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特别强调了药学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
医疗机构应加大对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和引进力度,提升药学队伍的整体素质。
通过定期的专业培训、学术交流和实践锻炼,不断提高药师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使其更好地服务于临床和患者。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全文)

第八条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应当建立健全相应工作制度,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
第九条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审核制定本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三)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与实施,监测、评估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四)分析、评估用药风险和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并提供咨询与指导;
(五)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本机构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者供应企业和申报医院制剂等事宜;
军队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军队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规定设置药事管理组织和药学部门。
第五条 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方可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
第六条 医疗机构不得将药品购销、使用情况作为医务人员或者部门、科室经济分配的依据。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得在药品购销、使用中牟取不正当经济利益。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全文)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总后勤部卫生部
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的通知
卫医政发〔201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各军区联勤部、各军兵种后勤部卫生部,总参三部后勤部卫生处,总参管理保障部、总政直工部、总装后勤部卫生局,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技大学院(校)务部卫生部(处)、武警部队、后勤部卫生部,总后直属单位卫生部门:
医院相关药事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相关药事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药事管理工作,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使用,保障患者的健康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所有药品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医院药事管理工作应依法依规进行,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合理使用,合理控制药品的费用。
第二章药品进货和验收管理第四条医院应根据需要制定药品采购计划,并获得医务部门的审核和批准。
第五条药品采购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经过公开招标或询价方式选择合格的供应商,确定采购合同。
第六条药品进货应按照合同要求,仔细核对货物的数量、规格、质量等信息,确保药品的质量。
第七条药品验收应由药剂科的专人进行,验收内容包括:药品名称、批号、数量、规格、有效期等。
第八条药品验收时应按照药品管理操作规程进行,发现质量问题的药品应立即通知供应商退货或更换。
第三章药品存储管理第九条医院应建立符合药品存储要求的药房,药房的环境、设备、温湿度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十条药品存储应按照药品的特性(如光敏性、易潮解、易挥发等)进行分类存放,保持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期。
第十一条药品应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出库,严禁使用过期药品。
第十二条药品应定期进行盘点,确保库存准确无误。
第四章药品使用管理第十三条医院应制定药品使用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在合理、安全的基础上得到优先使用。
第十四条医务人员使用药品应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如有必要,应填写药物治疗记录,确保药物使用的安全有效。
第十五条使用高危药品时,医务人员应按照相应的操作规程进行,确保患者安全。
第十六条医院应定期组织药品使用情况的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五章药品退库管理第十七条药品退库应按照药剂科制定的操作规程进行,退库的药品应经过审核,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八条药剂科应定期检查和处理过期药品,及时退库或销毁。
第十九条药品退库应及时更新库存账务。
第六章药品销毁管理第二十条药品销毁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防止药品滥用和流入市场。
药事管理制度和职责(四篇)

药事管理制度和职责药事管理制度:1. 基本政策- 遵守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强化药品质量管理,确保药品安全;- 减少药品滥用和依赖,推广合理用药;- 加强药品信息管理,保护患者隐私;- 强化药事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监督。
2. 药事管理职责- 负责药品采购、配送、储存、销售等全过程管理;- 负责药品库存的监测和调配,确保药品供应的及时和充足;- 负责药品质量的抽检和监督,及时处理不合格药品;- 负责处方药品的审查与发放,确保用药的安全和合理;- 负责药品信息的管理和传递,保护患者隐私和医疗机构的利益;- 协助相关部门开展药品宣传教育和合理用药推广活动;- 参与药品价格的调研和监管,防止药价过高。
3. 职责范本- 遵守法律法规,执行药事管理制度;- 做好药品采购工作,选择合格的供应商;- 做好药品储存和配送工作,确保药品的安全和有效;- 协助医生对处方药品进行审查,确保用药的安全和合理;- 做好药品信息的管理和保密工作,确保患者隐私权;- 做好药品质量监督工作,及时处理不合格药品;- 参与药品价格的调研和监管工作,防止药价过高;- 定期组织药事管理培训,提升药事管理人员的能力。
这是一个药事管理制度和职责范本的简要描述,具体实施时需要根据不同机构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药事管理制度和职责(二)化隆县中医院药事管理各项制度(____年____月)各项制度目录:第一章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制度第二章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制度第三章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制度第四章____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第五章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第六章药品管理制度第七章处方管理制度第八章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与报告制度第九章____药事应急管理制度第十章临床药师制度第十一章医院制剂管理制度第十二章药学服务制度第十三章临床用药超额预警动态监测制度第十四章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制度第一章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制度第一条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成立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其它医疗机构应设立药物与治疗学组。
市妇幼保健院药事管理制度条目

市妇幼保健院药事管理制度条目一、药事管理概述市妇幼保健院药事管理制度是为规范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保障医疗机构合法合规经营而制定的,适用于医院所有药事管理、使用和监管活动。
二、药事管理的范围该制度适用于本院药品采购、仓储、配送、管理、使用、监督、评价、销毁等全过程。
三、责任3.1 医院领导班子:承担医院药事管理的最终责任和内部控制的责任,为医院制定药事管理指导方针、政策和制度,并监督执行。
3.2 药事管理部门:负责医院药事管理全面工作,制定药事管理的详细规程,指导管理药品采购、存放、分发、使用、管理、评价、销毁等全过程,并负责抽检、检测、评估、评价等全过程。
3.3 各临床科室:负责本科室药品采购、管理、使用等,要求医疗过程中药品的配方、开封、摆放、管理、空瓶空罐、过期药物的管理及回收处理等工作,确保药品的规范使用,减少药品误用和浪费,提高患者医疗服务质量。
四、供应商管理药品的供应商必须得到药事管理部门的注册,且在供应过程中必须符合批准文件,应提供正品、合格证明,并有严格的品质管理,且供应的药品应按医院采购要求进行包装、运输、储存。
五、采购管理5.1 药品采购的审查和批准相对应的政策规定后医院的采购人员按照采购流程既要审查药品的质量保证文件,又要审查该供应商是否已在药事管理部门注册,核定药品金额后由街道事业单位供应商统一采购,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5.2 药品过期和失效管理药品过期和失效属于医院的财产损失和患者权益风险,药品过期和失效需强制下架和回收,并将过期药品送往专业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把过期药品处理好,保障患者安全。
六、药品管理6.1 药品配送采购供应商应对质量合格的药品进行包装、运输和储存,在下达采购配送订单后,按规定时间准确送达。
6.2 药品仓储药物库房面积应符合规定的标准,具备贮存三类感染性物质药物的条件,按货架位置、药品的种类分区、管理分级,对不同品种、不同状态的药品分别存放,严禁交叉污染和混存。
医院药事管理制度规范

医院药事管理制度规范医院药事管理制度是医院为了规范药品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医院药事管理制度需要制定合理的流程和规范,确保医院内药品的采购、配送、使用、储存、销毁等全过程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下面是医院药事管理制度的一些建议。
一、药品采购管理制度1.设立专门的采购部门或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统一采购工作。
2.制定采购政策,明确采购流程和标准,包括药品的选择、采购渠道、招标要求等。
3.采购人员应具备相关药学知识和专业技能,并建立合理的供应商评价机制。
4.药品采购应严格按照采购目录和品种进行,杜绝低价低质的药品采购。
二、药品配送管理制度1.设立专门的配送部门,负责药品的采购、配送和库存管理工作。
2.药品配送应按照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确保药品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3.药品配送过程中应有完整的记录,包括药品的种类、数量、批号等信息。
4.药品配送应遵守质量控制要求,确保药品不发生丢失、损坏、过期等情况。
三、药品使用管理制度1.医院应设立药品使用委员会,由临床、药学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负责规定药品使用的标准和规范。
2.药品使用前应有明确的审批程序,确保患者用药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3.医生应严格遵循药品使用的指示,杜绝滥用、重复使用等现象。
4.药品使用过程中应做好患者教育,告知患者用药的注意事项和不良反应。
四、药品储存管理制度1.药物储藏室应设置防潮、防尘、防虫等设施,满足药物储存的环境要求。
2.药品应按照不同的性质和要求进行分类、摆放,防止混淆和交叉感染。
3.药品储存应按照先进先用原则,遵循储存条件和有效期的要求。
4.药品储存应定期检查,发现过期、变质的药品要及时处理,避免使用过期或不合格的药品。
五、药品销毁管理制度1.设立专门的药品销毁部门或委员会,负责药品销毁工作的统一管理。
2.药品销毁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确保药品的安全和环保。
3.药品销毁过程中应有记录,包括销毁的药品种类、数量、销毁方法等信息。
与医院药事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内容

第三十三条:药学人员编制占本机构卫生专业技术 人员>8%;设置PIVAS人员应按实际需要另行增 加
第十四条:二级以上医院药学部门主任基本条件:
药学本科以上毕业学历,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020/11/14
6
第三十八条:不得使用非药学专业人员从事药学 专业技术工作或者聘其为药学部门主任
第三十九条监督处罚规定:
2020/11/14
16
第二十四条:规定能保证制剂质量的设施、管理制 度、检验仪器、卫生条件
第二十五条:医院制剂品种须申报、批准,并对销
售作了明确规定
2020/11/14
12
第二十六条:购进药品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 查验制度,不符合规定的不得购进和使用
第二十八条:医疗机构必须制定和执行药品保 管制度
第三十四条:医疗机构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 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
根据本条例第四章规定:由卫生行政部门负 责制订
❖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
❖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此 规定纳入于《处方管理办法》内
❖ 制订医师、药师“麻、精一”药品培训、考核办
法 2020/11/14
14
第三十八条:医师应按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 授予“麻、精一”药品处方权
四.与临床药学和临床药师相关的政策法规
2020/11/14
11
药剂管理和药品流通主要是指:药品调剂、 药物制剂、采购供应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第二十七条:药剂人员调配处方,必须经过审 核……,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 拒绝调配
第二十三条:配制制剂,须经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 部门同意,并应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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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事管理政策内容
药事管理政策的内容是什么呢?相信这是大家非常想了解的问题。
下面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了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1、普通商业企业销售乙类OTC,必须经当地地市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乙类OTC 准销标志。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P121,19条)
2、《药品经营许可证》和执业药师证书应悬挂在醒目、易见的地方。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P120,9条)
3、《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正本应置于企业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P166,31条)
4、《执业药师注册证》应当悬挂在所执业的药店或药房醒目、易见的地方。
(执业药师职业道德准则,P49)
5、药品经营企业应该在营业店堂显著位置悬挂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及执业人员要求相符的执业证明。
(GSP,P171,58条)
7、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批发企业的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在药品经营许可证上加注:经营疫苗业务。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P102,13条)
综上,药品经营企业应该在营业店堂悬挂《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营业执照、执业药师注册证,经营OTC(不论是甲类,还是乙类)的药品经营企业还要有绿色的企业指南性标志,经营乙类OTC的普通商业企业要有OTC准销标志。
8、执业药师证书胸卡:执业药师应佩戴标明其姓名、技术职称等内容的胸卡。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P120,9条)
9、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P256,24条)
10、药品零售企业和零售连锁企业应当在营业店堂明示服务公约,公布监督电话和设置顾客意见簿。
(GSP,P173,84条;GSP实施细则,P182,7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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