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总-预包装食品(11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总-预包装食品(11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总-预包装食品(11项)1. 引言预包装食品是指在包装过程中封装和密封,以便在销售时保持其原有质量和新鲜度的食品。
预包装食品的安全管理对于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营养健康非常重要。
本文档旨在总结预包装食品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2.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概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指为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和合规性而建立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程序。
以下是预包装食品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11项要求。
2.1. 食品生产许可证要求预包装食品生产企业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许可证包含企业基本信息、生产经营范围、卫生许可条件等。
企业在食品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许可证的要求。
2.2. 生产设施和设备要求预包装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具备适宜的生产设施和设备,保证食品生产过程的卫生与安全。
设施和设备应定期维护和清洁,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2.3. 原料和辅料管理预包装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原料和辅料管理制度,确保所采购的原料和辅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原料和辅料应进行检验、验收和存储,并建立相应的记录。
2.4. 生产工艺控制预包装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有效的生产工艺控制程序,确保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卫生和安全。
从接收原料到最终产品的制备和包装,都应有明确的程序和标准进行控制。
2.5. 质量控制预包装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原料检验、生产过程监控和成品检验等。
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法规和标准,并建立相应的记录和档案。
2.6. 卫生管理预包装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有效的卫生管理制度,包括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生产场所的卫生清洁、操作规范等。
通过定期检查和自查来确保卫生管理措施的有效性。
2.7. 标签标识要求预包装食品应标注明确的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和营养成分表等信息。
标签和标识应清晰可见,符合国家法规和标准。
2.8. 技术文件和档案管理预包装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技术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包括产品配方、工艺流程、标准操作程序和检测记录等。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预包装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预包装食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预包装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预包装食品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消费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预包装食品安全。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预包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预包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第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开展食品经营活动。
第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和人员,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第七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和处理。
第三章食品安全要求第八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符合环境卫生要求,具备食品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装卸的卫生条件。
第九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采购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包装材料,并对其进行查验、检验和质量控制。
第十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食品进行检验,确保其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一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追溯体系,记录食品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消费等信息,保证食品的可追溯性。
第四章食品标识管理第十二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对食品进行标识,标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第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食品包装上标注食品名称、成分表、保质期、生产日期、贮存条件、生产者名称和地址、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信息。
第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生产、销售无标识或者标识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的食品。
第五章食品储存和运输管理第十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根据食品的特性、保质期和贮存条件等要求,合理选择储存和运输方式。
第十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储存和运输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十一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十一项)一、总则1.1 为了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旗下所有超市、百货、餐饮等食品经营业务。
1.3 公司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对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二、食品采购管理制度2.1 采购部门应建立供应商评估制度,对供应商的资质、产品质量、生产条件等进行全面考察。
2.2 采购部门应与供应商签订食品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2.3 采购部门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现场检查,确保供应商生产环节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2.4 采购部门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采购,对采购的食品进行检验、检疫,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三、食品储存管理制度3.1 超市应设立专门的食品仓库,仓库应具备通风、干燥、避光、防潮、防虫、防鼠等条件。
3.2 食品储存应按照类别、保质期等进行分区管理,确保食品有序存放。
3.3 超市应定期对食品仓库进行清洁、消毒,防止食品污染。
3.4 超市应对食品进行有效期管理,及时清理过期食品,防止过期食品销售。
四、食品加工管理制度4.1 超市应设立专门的食品加工区域,加工区域应具备良好的卫生条件。
4.2 加工过程中应遵循食品安全操作规程,防止食品交叉污染。
4.3 超市应对食品加工工具进行定期清洗、消毒,保证加工工具的卫生。
4.4 超市应定期对食品加工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
五、食品销售管理制度5.1 超市应对食品售价进行管理,确保售价符合市场规律。
5.2 超市应定期对食品进行质量检查,确保食品质量合格。
5.3 超市应对食品进行标签管理,标签应包含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5.4 超市应设立食品退货制度,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进行退货处理。
六、食品召回管理制度6.1 超市应建立食品召回制度,确保在食品质量出现问题时,能够及时召回不合格食品。
预包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内容包括

预包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预包装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预包装食品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预包装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预包装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开展食品经营活动。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与人员第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第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确保其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第七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不得招聘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
第八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和培训。
第三章食品安全采购与验收第九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供应商评估和选择制度,对供应商的资质、生产能力、产品质量等进行审查。
第十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采购食品验收制度,对采购的食品进行查验,确保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一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禁止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超过保质期、无标签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第四章食品安全储存与运输第十二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根据食品的特性、保存条件和保质期等,合理选择储存方式和方法。
第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食品储存管理制度,定期对食品储存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食品储存安全。
第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根据食品的特性、运输距离、运输时间等,合理选择运输方式和方法。
第十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食品运输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
第五章食品安全生产与加工第十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组织生产,确保食品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七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保证食品生产过程的安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预包装食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预包装食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预包装食品第一章总则为保障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落实“安全第一”的食品安全方针,制定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制造、经营预包装食品的企业,包括采购原料、生产、储存、销售、检验检测等环节。
第三章目标和基本原则1.目标确保所有预包装食品安全卫生合格,达到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保障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2.基本原则(1)质量管理以预防为主。
(2)标准化、规范化生产。
(3)明确责任,落实管理。
(4)加强产品质量控制。
(5)持续改善,不断提高。
第四章质量管理职责1.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质量管理职责:(1)制订质量方针和目标。
(2)制定质量控制计划。
(3)指定质量管理人员。
(4)审批质量体系文件。
(5)监控并不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
2.质量管理代表职责:(1)推广和执行食品质量管理体系。
(2)在各个环节上监督并纠正违规行为。
(3)协调管理工作。
3.生产车间主任质量管理职责:(1)落实公司质量控制计划。
(2)监督生产过程中质量鉴定和纠正不良现象。
(3)执行质量文档和监控文件。
(4)记录工作品质问题并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
4.员工职责:(1)负责产品的生产、储存及销售,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2)保护公司财产,维护生产秩序。
(3)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第五章生产与操作规范1.生产要求(1)确保原材料和辅助材料质量符合标准,不能使用有毒有害物质。
(2)保证加工和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卫生清洁。
(3)根据生产计划严格控制每一道工序。
(4)在生产过程中采取适当的检测和检验手段。
2.包装要求(1)确保包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包装过程中要有完整的过程记录。
(3)严格控制包装材料的消毒处理。
(4)包装完成后要进行包装品质量检测。
3.储存要求(1)负责存储的人员要经过专门培训。
(2)严格控制储存环境,保证温度适宜且无灰尘、异味等影响。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预包装食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预包装食品)一、总则为确保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生产、销售的预包装食品。
三、食品安全管理组织1. 企业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负责企业食品安全的全面管理工作。
2. 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应包括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技术人员和食品安全监督人员。
四、原料采购与验收1. 原料采购应严格执行验收制度,确保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 原料供应商应具备合法资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验收人员应检查原料的外观、气味、包装等,对不合格的原料予以拒收。
五、生产过程控制1. 生产过程应严格执行生产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2. 生产设备、工具、容器等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3. 生产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防止交叉污染。
4. 食品添加剂使用应符合国家规定,严禁使用非法添加剂。
六、产品质量检验1. 企业应设立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负责产品检验工作。
2. 产品检验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感官、微生物、理化指标等。
3. 不合格产品严禁出厂销售。
七、产品追溯与召回1. 企业应建立产品追溯体系,记录原料采购、生产、检验、销售等信息。
2. 发现产品存在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及时通知消费者和相关部门。
八、员工培训与健康管理1. 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
2. 员工应持健康证明上岗,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工作。
九、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企业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处理机制。
2.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散,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十、监督检查1. 企业应积极配合政府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2. 企业应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十一、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制度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预包装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预包装食品的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5.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三、制度目标1. 建立健全预包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2. 加强对预包装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管,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
3. 提高预包装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自律意识,确保食品安全。
四、职责分工1.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2. 预包装食品生产经营者负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3. 食品安全检测机构负责对预包装食品进行抽样检测,确保食品安全。
五、制度内容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2)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有合格的食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设施设备;(4)有合格的食品检验人员。
2. 预包装食品标签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标注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等信息;(2)标注营养成分表,符合国家标准;(3)标注警示语和注意事项,如“勿食变质食品”、“儿童不宜食用”等。
3.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以下措施确保食品安全:(1)严格执行原料采购、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卫生要求;(2)对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进行定期检验,确保食品安全;(3)对不合格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销毁;(4)加强员工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
4.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预包装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解释。
通过实施本制度,我们将共同努力,确保预包装食品安全,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健康、安全的食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十一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十一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确保食品生产、加工、储存和销售过程中食品安
全的重要保障。
以下是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十一项核心内容:
1. 食品安全责任制度:
- 明确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 规定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要求,确保无传染病者从事食品相关工作。
3. 食品安全培训制度:
-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4. 食品原料采购与验收制度:
- 规定原料采购的标准和验收流程,确保原料安全合格。
5. 食品加工操作规程:
- 制定详细的加工操作步骤,包括温度、时间、卫生等关键控制点。
6. 食品储存管理制度:
- 规定食品储存的条件,如温度、湿度、防虫防鼠等。
7. 食品卫生清洁制度:
- 制定清洁计划和标准,包括设备、工具、工作台面的清洁。
8. 食品安全检查制度:
- 定期对食品生产加工过程进行检查,确保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9. 不合格食品处理制度:
- 规定不合格食品的识别、隔离、处理流程。
10.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制度:
- 制定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包括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
预防措施。
11. 食品安全信息记录和追溯制度:
- 建立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的记录系统,确保食品的可追溯性。
这些制度需要根据具体的食品生产和经营活动进行细化和调整,以适
应不同的食品种类和生产规模。
同时,应定期对制度进行审查和更新,以适应食品安全法规的变化和技术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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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一)健康管理制度1. 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 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3.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对从业人员健康情况进行记录并设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由专人负责保存并随时更新,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4.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5. 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
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6. 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
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7. 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8.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二)培训管理制度1. 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之后方可上岗;2. 食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3. 定期组织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每季度组织培训一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得少4. 培训内容:《中国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北京市食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5. 新招收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后方可上岗;6. 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内容等记录归档。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1. 公司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管理员。
2. 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3. 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4. 按有关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食品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5. 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6. 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7. 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8. 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9. 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1. 为了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确保广大消费者购买到安全放心的食品,制定本制度。
2. 本经营单位内经营者应保持场内整洁卫生,经营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或行业制定质量卫生标准。
证和查验登记工作,经常查验上柜食品的内外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项标准,保证不销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4. 经质量自检不合格的食品,应立即撤柜停止销售,进行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不得进入本经营单位销售。
5. 本经营单位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对每天的食品质量自检结果(包括品种、产地、检测情况等)进行公示。
四、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一)食品采购1.制定食品采购计划。
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
2.选择供货商。
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
3.签订供货合同。
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索取食品的相关资料。
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相关许可证、QS认证证书、商标证明、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
5. 对食品进行查验。
具备条件时设立食品检测室,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
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6. 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二)食品储存1. 因公司食品销售业务主要为厂家(经销商)直接供货给客户,公司不单独设立仓库进行食品贮存,小批量的食品进货可短期存放于经营场所。
2. 详细记录食品入库信息。
食品入库要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商、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货商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3. 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
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
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备查验,账目保存期限为二年。
5. 每天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
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
6. 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
确保库房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储存要求。
7. 变质食品设立专门的仓库或容器进行保管。
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三)食品运输1. 运输食品时运输工具和容器要清洁卫生,并生熟分开,运输中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
2. 在装卸所采购的食品时要讲究卫生,不得将食品直接与地面接触。
(四)食品销售1. 每天对商家销售的食品进行查验。
销售人员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2. 对即将到达保质期的食品,集中进行摆放,并作出明确的标示。
3. 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销售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4. 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备查,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1.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中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接到执法部门、生产企业的召回通知,应当立即停止营业,下架封存,做好登记,并及时通知政府监管部门。
2、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或供货商,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2. 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称、批号等信息,并安排专人处理消费者退货事宜。
3. 被召回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记录,严禁再次流入市场。
4. 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况要及时通知供货商即政府监管部门。
的,按照政府部门的通知要求进行处置。
6. 政府部门命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销毁处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监管部门的通知要求执行。
7. 不合格食品退换货、下架封存、召回等处置资料,要建立专门的档案进行保管,以备查验。
五、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1、公司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2、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3、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4、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5、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6、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公司统一规定的区域内.7、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8、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六、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1. 索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供货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 索要食品生产许可和经营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
3.索要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和企业产品质量标准复印件。
4.索要保健食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复印件。
5.每收到一批货物,如实查验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等内容;1) 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2) 成分或配料表;3) 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4) 保质期;5) 产品标准代号;6) 贮存条件;7) 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8) 生产许可证编号。
7. 如实记录供货者的联系方式、进货日期;8. 如销售进口食品,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9. 购进食品时,如实记录进货台账:食品名称、购货时间、规格(品种)、数量、供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相关检验报告的时间、食品保质期等;10 销货台账应如实记录销售食品名称、销售时间、规格(品种)、数量、购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等情况;11. 进货台账和销货台账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12. 将进货票据、发票、检验报告等易于丢失的凭证在每次进货后及时粘贴于台账上。
七、食品存储管理制度1. 每天对贮存食品进行查验。
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
2. 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
确保贮存地点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储存要求。
1. 目的:为了更有效的控制本公司生产过程及相关过程中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的产生,防止其污染环境,并对其进行合理回收利用,降低生产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运行过程中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的控制和综合处理。
2. 职责:各部门负责将本部门的废弃物、危险废弃物分类存放。
3. 管理办法各责任产部门负责将本部门的废弃物和危险弃物分类存放和标识。
4. 办公活动生产的危险废弃物:废旧灯管和电池。
生产活动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废液、包装物。
5. 质检活动生产的危险废弃物:危险废液,沾有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
各办公区的废弃物由回收公司进行处理,安全管理员不定期负责对各办公区废弃物处理的监控。
6. 办公、检验活动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实验垃圾、办公垃圾等一般废弃物应集中存放,由专人定期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和垃圾回收站,并作好记录。
7. 安全管理员每月应对废品、废料进行统计,必要时做出分析评价。
九、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1. 食品(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的质量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
为严格不合格食品的控制管理,严防不合格食品售出,确保消费者服用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以下统称“食品”)。
2.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不合格食品实行有效控制管理。
3. 质量不合格食品不得采购和销售。
凡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食品,均属不合格食品,包括:①食品的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②食品的外观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③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等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 在将食品验收、储存、养护、上柜、销售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食品,应存放于不合格食品区,挂红色标识,及时上报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5. 质量管理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食品,应出具食品质量报告书或不合格通知单,及时通知养护、销售及岗位人员立即停止销售。
同时将不合格产品集中存放于不合格食品区,挂红色6. 不合格食品应按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①不合格食品的报损、销毁由质量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其他各岗位不得擅自处理、销毁不合格食品;②不合格食品的报损、销毁由质管部门提出申请、填报不合格食品报损有关单据;③不合格食品销毁时,应在质量管理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填写报损食品的销毁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