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用蓄电池管理办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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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电池管理制度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

蓄电池管理制度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运行维护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保证发电厂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及其高频开关电源(以下简称直流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延长使用寿命,保证发电厂直流母线保持合格电压和蓄电池的放电容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安装要求2.1直流设备通风应良好,运行环境温度应保持在 5 C〜30 C,安装地点应装设温度调节装置。

2.2直流系统可采用单、双充电器、电池组和电源母线。

2.3独立的蓄电池室应有充足的照明,并采用防爆灯具。

2.4蓄电池采用串联接线,蓄电池之间应保持2cm以上距离,若电池安装在柜内,上下层之间距离不应小于 15cm。

蓄电池应保持清洁,极板、极柱接触应良好,连接螺丝应牢固,不得有放电现象。

第三章交接验收项目及标准3.1检查蓄电池容量。

对电池组进行三次充放电试验,放电终止电压根据制造厂的规定,2V蓄电池为1.8V。

其中一只蓄电池放到了终止电压,应停止放电。

在三次充放电循环之内,若达不到额定容量值的100 %, 此组蓄电池不合格。

3.2测量电池的绝缘电阻。

220V电池组的绝缘电阻不小于 0.2M Q, 11 0V电池组的绝缘电阻不小于 0.1M Q o3.3测量充电设备的稳流精度不大于±0.5%-1%),稳压精度不大于±0. 1%-0.5%),及直流母线纹波系数不大于(0.2%-0.51%)。

3.4测量每只电池端电压符合厂家规定。

3.5检查厂方提供的安全阀开启闭合试验报告,闭阀压力应在1kPa〜1 OkPa范围内,开阀压力应在 1OkPa〜49kPa范围内。

第四章运行维护要求4.1为提高蓄电池的使用寿命,要做好初充电(一般初充电由厂方进行)。

4.2蓄电池组在正常运行中以浮充电方式运行,浮充电电压宜控制在(2. 23-2.28)V * 均衡充电电压宜控制在 (2.30-2.35)V NX4.3运行中主要监视蓄电池组的端电压值,浮充电流值,每只蓄电池的电压值,蓄电池组及直流母线的对地电阻值和绝缘状况。

铅酸蓄电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铅酸蓄电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铅酸蓄电池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 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3. 各岗位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4.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三、安全培训教育制度1.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2.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四、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1.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3.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实行闭环管理。

五、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1. 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保养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 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确保操作人员熟悉设备性能和安全操作要求。

3. 对检修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检修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

六、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 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确保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运输等环节的安全。

2. 对储存危险化学品进行分类存放,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3. 定期检查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安全设施,确保设施完好。

七、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1. 定期检查生产设施的安全性能,确保设施符合安全要求。

2.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生产设施,要及时整改,确保设施安全运行。

3. 严格执行生产设施操作规程,确保操作人员熟悉设施性能和安全操作要求。

八、安全投入保障制度1. 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确保安全生产条件得到改善。

2. 加强安全设施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九、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1. 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2. 定期检查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完好情况,确保员工正确佩戴。

蓄电池电机车 管理 规定

蓄电池电机车 管理 规定

蓄电池电机车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蓄电池电机车(以下简称电机车)的运行、检修、检测等管理工作,明确责任,确保电机车的运输安全,结合矿井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1条运行规定1.电机车、充电机按照“谁使用、谁安装、谁维护、谁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

电机车的使用实行“运行许可证”管理,无证严禁使用。

单位需用蓄电池电机车时,必须提前3天提出书面申请,经机电运输科专业队包保人员、机电运输科分管运输副科长批准后方可办理领用手续,否则不得领用。

申请单位提出申请后,由机电运输科专业队、资产办、使用单位联合验收,签发入井证明,否则,使用单位不得将其入井。

2.使用单位应建立电机车使用台账,对在用的蓄电池电机车不定期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3.蓄电池电机车入井后应做制动距离测定,并把测定报告报机电运输科资料室存档,制定距离测定符合要求的由机电运输科专业队发放运行许可证。

4.充电机应合理布置,放置在专用充电硐室内,其外侧距轨道不小于500mm;电机车在充电或停用期间必须进入充电硐室内,不得影响其他车辆通过。

充电硐室必须设置在新鲜风流中;电机车充电时,并必须施闸制动。

充电前必须检查蓄电池、充电插头、闭锁装置、充电机及其仪表等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蓄电池插头、充电机插头的插入与拔出,必须在负荷断开后进行;充电插头插入插座后必须闭锁牢靠,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操作;充电过程中必须随时观察充电过程中蓄电池温度、端电压和充电电流的变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电处理合格后再行充电。

充电完毕后,必须将充电机开关停电闭锁,充电插头上架安放整齐。

5.电机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规范电机车电源装置的充放电作业。

6.每班开车前,电机车司机必须检查电机车的闸、灯、警铃(喇叭)、电源装置、甲烷自动检测报警断电仪、连接装置和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失爆,停止使用该电机车。

7.电机车运输时,列车或单独机车要前有照明,后有红灯。

蓄电池室管理制度

蓄电池室管理制度

蓄电池室管理制度
1.室内禁止吸烟、喧哗、打闹,保持室内清洁。

2.门、窗应完好严密,不得有缝隙墙面、屋顶应无渗漏水、无渗水痕迹,屋面无渗水、漏水迹象。

3.应有40-50厘米的防鼠挡板,并装设严密。

4.室内不得存放或带入易燃、易爆物品。

5.独立的蓄电池室应有充足的照明,并采用防爆灯具。

6.蓄电池室内应保持良好通风,运行环境温度控制在15℃-25℃之间,在进入蓄电池室前应打开通风装置通风1分钟。

7.室内灭火器材按规定定期检查,严禁随意移动灭火器材或挪作它用。

8.室内不得存放粮食及其他食品,并放有防鼠药及捕鼠器械。

9.日常巡视检查电池外壳是否有凹凸、漏液、腐蚀、裂纹破碎现象、电池联接螺丝是否松动。

10.运维人员应每周进行代表性单体蓄电池电压测量,每次测量的代表性蓄电池应相对固定,便于比较,每组蓄电池测量数不得少于10个,每月进行一次全体蓄电池及直流母线电压测量。

11.如检查发现蓄电池电压低于标称值且无法恢复其容量时应及时进行更换。

12.投运后的蓄电池组,每2-3年应进行一次核对性充放电试验,运行6年以后的蓄电池组,每年应进行一次核对性放电试验。

13.在蓄电池室门上悬挂“禁止烟火”、“注意通风”、“当心腐蚀”
标示牌。

扎鲁特旗晶澳光伏发电有限。

蓄电池机车管理办法(三篇)

蓄电池机车管理办法(三篇)

蓄电池机车管理办法为了加强蓄电池机车管理,保证运输安全,促进煤炭生产,现制定蓄电池机车管理办法,望各使用单位严格执行。

1、机电运输部是全矿运输业务的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全矿机车的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

2、机车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时,先由使用单位维护,使用单位无法排出故障时,交运输队机车维修车间进行检修。

运输队对全矿使用的机车每六个月进行一次定期检查和维修。

3、机车初充电由运输队负责,常规充电由使用单位负责,各队要按规定时间更换电池,不得出现过放电现象。

4、各岩巷队必须有一名队干部分管运输工作。

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有关规程和制度。

5、各使用单位要指定专人检查维护蓄电池机车。

6、机车运输必须做到三好、二落实。

三好:机车完好;巷道支护好;轨道质量好。

二落实:岗位责任制落实;检查维护落实。

7、操作蓄电池机车的司机必须经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做到六不开,即机车不完好不开;灯、铃、闸不完好不开;巷道和轨道不合格不开;防爆性能不完好不开;电池过放电不开;无司机室不开。

8、通行机车的巷道要达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要求。

9、机车通过的风门尺寸不得小于以下尺寸:高x宽:1650mmx1200mm,风门应完好,关闭自如。

10、运行机车的轨道应达到部颁轨道标准(xx年颁发)。

11、机车牵引数应按规定执行。

(12吨蓄电池电机车不超过24辆,8吨蓄电池电机车不超过20辆,5吨蓄电池电机车10辆,2.5吨蓄电池电机车不超过5辆)。

严禁超挂车。

12、充电设备必须使用防爆型。

13、蓄电池的使用管理按照煤矿防爆特殊型蓄电池机车或电机车使用维护暂行规定执行。

14、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箱内极柱连线必须焊接。

15、井下充电点应设在通风良好的进风大巷,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且有专人负责充电。

蓄电池机车管理办法(二)蓄电池机车是一种新型的交通工具,它以电池作为能源驱动车辆运行。

为了保证蓄电池机车的正常运营以及维护管理工作的进行,有必要制定一套蓄电池机车管理办法。

公司蓄电池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蓄电池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蓄电池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蓄电池的安全、高效运行,保障公司生产、生活用电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蓄电池的使用、维护和管理。

第三条公司蓄电池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科学管理,合理使用;3. 严格检查,定期维护;4. 节能降耗,提高效益。

第二章蓄电池的采购与验收第四条蓄电池的采购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公司要求进行,确保蓄电池的质量和性能。

第五条采购部门在采购蓄电池时,应选择信誉良好、质量可靠的供应商。

第六条蓄电池到货后,应由专人负责验收,检查蓄电池的外观、型号、规格、数量等是否符合要求,并对蓄电池进行充电试验,确保其性能达到规定标准。

第七条验收合格的蓄电池应填写验收报告,并由验收人员、采购人员、供应商代表共同签字确认。

第三章蓄电池的储存与使用第八条蓄电池应储存在干燥、通风、防潮、防尘的专用库房内,库房温度应控制在5℃-35℃之间。

第九条蓄电池在储存过程中,应避免阳光直射、高温、潮湿、剧烈振动和化学腐蚀。

第十条蓄电池的存放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如需长期储存,应定期进行充放电维护。

第十一条蓄电池在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确认无损坏、变形、泄漏等现象。

第十二条蓄电池的使用应由专业人员操作,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第十三条蓄电池的充电应使用专用充电器,并严格按照充电规范进行。

第四章蓄电池的维护与保养第十四条蓄电池的维护保养工作由专业人员负责,定期对蓄电池进行检查、清洗、除垢、调整等。

第十五条蓄电池的检查周期为每月一次,内容包括:1. 蓄电池外观检查;2. 电解液液位检查;3. 蓄电池连接线检查;4. 充放电状态检查。

第十六条蓄电池的保养周期为每季度一次,内容包括:1. 清洗蓄电池外壳;2. 调整蓄电池连接线;3. 检查电解液质量;4. 充放电维护。

第五章蓄电池的报废与处理第十七条蓄电池达到报废标准或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以报废:1. 蓄电池容量下降到规定标准的50%以下;2. 蓄电池内部短路、漏液、鼓包等严重损坏;3. 蓄电池绝缘性能严重下降。

发电厂蓄电池管理制度范本

发电厂蓄电池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发电厂蓄电池的管理,确保蓄电池安全、可靠地运行,提高发电厂生产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发电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发电厂内所有蓄电池的采购、安装、运行、维护和报废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合理规划、科学管理;(三)明确责任、严格考核。

第二章蓄电池采购与安装第四条蓄电池采购应遵循以下程序:(一)编制采购计划,明确采购数量、型号、技术参数等;(二)对蓄电池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确保其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三)组织专家对采购的蓄电池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五条蓄电池安装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安装前,对蓄电池进行检查,确保其外观完好、无损坏;(二)按照产品说明书和技术规范进行安装,确保安装质量;(三)安装完成后,进行系统调试,确保蓄电池运行正常。

第三章蓄电池运行与维护第六条蓄电池运行应遵循以下规定:(一)蓄电池运行过程中,应定期检查其电压、电流、温度等参数,确保其在正常范围内;(二)蓄电池运行过程中,应避免过充、过放,以延长其使用寿命;(三)蓄电池运行过程中,应定期进行放电试验,检测其容量和性能。

第七条蓄电池维护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定期对蓄电池进行清洁,保持其表面清洁;(二)定期检查蓄电池连接线,确保其连接牢固、无腐蚀;(三)定期检查蓄电池通风系统,确保其通风良好;(四)定期对蓄电池进行充电,保持其充电状态。

第四章蓄电池报废与更新第八条蓄电池达到使用寿命或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应予以报废:(一)蓄电池容量下降至额定容量的70%以下;(二)蓄电池性能严重下降,无法满足生产需求;(三)蓄电池出现严重损坏,无法修复。

第九条蓄电池报废后,应及时进行更新,确保发电厂生产稳定。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第十条本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发电厂年度考核,对执行良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煤矿蓄电池管理办法

煤矿蓄电池管理办法

榆家梁煤矿蓄电池管理办法榆家梁煤矿蓄电池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各基层单位的蓄电池管理,提升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每班次对蓄电池的电压、温度、密度等进行抽查测试不小于20%,并留有记录。

第二条在充电过程中蓄电池上盖必须揭开。

第三条在充电后测试各单元电压不能低于 1.95V;各单元电解液密度不低于1.280克/毫升。

第四条在充电冷却后测试各单元液面,单元液面在防护网上5~15mm。

第五条蓄电池严禁过放电和过充电。

每周进行一次均衡充电。

第六条箱体及上盖无缺件、无变形损坏。

插头、断路器及保护完好齐全。

第七条蓄电池在充电前和充电后,进行全面清洁。

蓄电池单元无漏液、开裂现象,连接条完整可靠。

第八条由于检修或搬迁设备系统停电,恢复后及时协调对充电设备进行送电,附表:一蓄电池维护1每班次对蓄电池的电压、温度、密度等进行测试,并留有记录2每班维护人员必须参加区队班前会,不得有脱岗现象3在充电后测试各单元电压不能低于1.95V;各单元电解液密度不低于1.280克/毫升4在充电冷却后测试各单元液面,单元液面在防护网上5毫米-15毫米5经维护后的蓄电池连续使用时间不低于7小时6蓄电池严禁过放电和过充电,必须保证充电8小时,冷却8小时7蓄电池在清洗或加液时,佩带好防酸手套及防护眼镜8由于检修或搬迁设备系统停电,恢复后及时协调对充电设备进行送电9每位职工每年进行不少于2次的安全培训10维修不及时影响生产11充电机必须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2充电时有明火或火花13在充电过程中蓄电池上盖必须揭开二蓄电池外表1蓄电池在充电前和充电后,进行全面清洁2箱体及上盖无缺件无变形损坏3插头、断路器及保护完好齐全4蓄电池单元无漏液、开裂现象,连接条完整可靠三记录填写1《班次蓄电池交接班记录》填写完整、规范2《蓄电池服务充电记录表》填写及时、准确、规范3《蓄电池运行记录》填写完整、规范四安全文明生产1充电硐室整齐、整洁、无积水、无杂物及与生产无关物品2蓄电池、充电机、开关摆放规范,蓄电池、充电机需放置在枕木上,且放置平稳,便于蓄电池更换3井下维护用品、维护记录完好齐全,电解液、蒸馏水、苏打水等有明确标识4充电电缆、跨接电缆闲置时必须吊挂,电源电缆悬挂整齐5灭火器材齐全有效,数量满足要求,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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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生产用蓄电池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生产部门:
根据公司要求,结合目前生产用蓄电池的运行状况、维护情况及使用特点,生产技术部组织编制了《生产用蓄电池管理办法》,现予以下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生产用蓄电池管理办法
生产技术部
2009年10月5日
附件:
生产用蓄电池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南阳鸭河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天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用蓄电池的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办法适用于南阳鸭河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天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用蓄电池的管理。

2 术语和定义
2.1 生产用蓄电池:和机组、输电线的运行,生产信息的传输、消防、保安电源系统、通讯系统相关的蓄电池组。

按照用途、容量分为第一类生产用蓄电池、第二类生产用蓄电池。

2.2 第一类生产用蓄电池:是指所属系统有馈电盘、使用时用户较多的蓄电池组。

包括:机组220V 直流蓄电池、机组UPS蓄电池、#1、2机24V直流蓄电池、220kV变电站220V直流蓄电池、220kV 变电站UPS蓄电池、循环水泵房220V直流蓄电池、#1炉电除尘220V直流蓄电池、燃料220V直流蓄电池、通讯用蓄电池组。

2.3 第二类生产用蓄电池:是指供单一用户使用、容量较小的蓄电池组。

包括:1、2机DCS蓄电池、远动UPS蓄电池、循环水泵房液控蝶阀UPS蓄电池、ATM交换机蓄电池、电力市场UPS蓄电池、MIS 系统UPS蓄电池、SIS系统UPS蓄电池、一期值长台UPS蓄电池、柴油消防泵蓄电池、柴油发电机蓄电池。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设备管理
3.1.1 生产技术部负责对全厂生产用蓄电池的运行、维护、管理实施监督、考核。

3.1.2 设备管理部负责公司范围内的生产用蓄电池的维护管理。

3.1.3 运行部负责第一类生产用蓄电池的投、退操作,均充、浮充模式手动转换等操作。

第二类生产用蓄电池由所属系统维护班组实施蓄电池的投、退操作,均充、浮充模式转换等操作,必要时设备管理部电气专业进行监护。

3.1.4 蓄电池的容量应和系统负荷相匹配。

3.2 运行管理:
3.2.1 运行部负责第一类生产用蓄电池的日常运行检查和巡检,发现蓄电池运行方式、温度、充放
电电流异常及时通知设备管理部电气专业处理。

3.2.2蓄电池正常处在浮充运行状态。

3.2.3 第一类生产用蓄电池所属设备故障,蓄电池放电时,运行人员和设备管理部电气专业人员应立即到现场,停掉不必要的负荷,恢复系统的同时,密切关注蓄电池的放电电流、电压,每3分钟记录一次。

3.2.4 第二类生产用蓄电池所属设备故障,蓄电池放电时,所用系统维护人员应及时处理,同时密切关注蓄电池的放电电流、电压,每3分钟记录一次。

3.2.5 柴油消防泵蓄电池、柴油发电机蓄电池等电机启动用蓄电池,由于启动一次蓄电池能量损耗较大,启动失败后30分钟后再进行下一次启动,紧急情况下可连续启动不超过3次。

3.3 检修管理
3.3.1 设备管理部负责生产用蓄电池的维护、检修工作。

3.3.2 设备管理部电气一次班负责第一类生产用蓄电池的巡检工作,第二类蓄电池由所属系统维护班组负责日常的巡检工作。

3.3.3 巡检内容如下:
a)安装蓄电池房间的通风良好,避免阳光直射,温度在20-25℃之间为宜,不得超过35℃。

b)检查蓄电池充电方式、充电或放电电流。

c)检查蓄电池的温度,一般不高于室温2℃。

d)检查蓄电池有无酸液冒出。

e)检查蓄电池有无外壳变形、连接处有无锈蚀和固定螺钉松动。

3.3.4 设备管理部电气一次班每间隔一个月负责对所有生产用蓄电池的单瓶电压进行测量、记录,做好趋势分析。

发现单瓶电压异常及时进行更换,以免影响整组蓄电池寿命。

3.3.5 第一类生产用蓄电池每年随机组检修,设备管理部电气专业编写方案,使用充放电装置进行充放电一次,充放电时间、电流、电压、容量、温度等参数做好记录,会同生产技术部专业人员做好蓄电池寿命分析。

3.3.6 第二类生产用蓄电池,除柴油消防泵蓄电池、柴油发电机蓄电池外,每年进行一次放电和均衡充电。

3.3.7 根据使用特点、设备重要性,柴油消防泵蓄电池、柴油发电机蓄电池每三年由设备管理部电气专业更换一次。

3.3.8 设备管理部电气专业负责每年对生产用蓄电池的连接线紧固一次,并做好记录。

3.3.9 更换后的废旧蓄电池由设备管理部电气专业联系尽快进行处理,以免造成环境污染和人身危
险。

4 检查与考核
4.1 本办法由生产技术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4.2 本办法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批准:余德忠
审核:李兰峰
编写:刘小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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