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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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事项流程图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事项流程图

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事项流程图受 理收到企业注册登记申请材料当场或 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

材料可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 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 受理,岀具《不予受理通 知书》。

告知申请人向有 关部门申请。

行政机关发现行政许可事 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 的,应告知利害关系人, 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有权 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 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和利害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发《不予行政许可 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 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类人到市政务中心提岀申请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邮寄申请 Q 关系人的意见。

员、安全操作类作业人员资格认定(法定办结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2.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事项流程图* 受 理收到企业注册登记申请材料当场或 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

材料可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发《不予行政许可 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 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签发许可事项流程图到市政务中心提岀申请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邮寄申请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 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 受理,岀具《不予受理通 知书》。

告知申请人向有 关部门申请。

f\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 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岀 具《受理通知书》。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 定形式的,当场或5个工 作日内退回材料,发放一 次性《补正告知》。

行政机关发现行政许可事 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 的,应告知利害关系人, 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有权 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 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和利害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 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 作岀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岀书面 的行政许可决定。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工作流程图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工作流程图
发证部门对办理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并留存相关证明文件

发证部门审查合格后打印《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并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领取证书
特种设备(改造后)变更《使用登记证》工作流程图
向有资质的单位提出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工作工作
(签订改造技术协议和合同)

向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报备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工作

对特种设备进行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工作

工作完毕后,施工方出具《产品质量证明书》《改造合格证》,《设计文件》等

向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申报检验

领取《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报告》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填写《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并准备好相关材料

申请人向发证部门送交办理申请资料

发证部门对办理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并留存相关证明文件

发证部门审查合格后打印《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并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领取证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许可工作流程图
申请人到考试机构递交考试申请资料(填写表格和提交体检报告)

考试机构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

申请人参加培训学习

培训学习完成(符合要求),考试机构安排考试

考试完成后,考试机构向申请人出具“考试结果通知”
特种设备(新购)申请《使用登记证》工作流程图
设备安装完毕(整装设备进厂)向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申报检验
(出示发票图片或能证明进厂日期的文件)

领取《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报告》

填写《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并准备好相关材料
(材料内容参阅《特种设备注册使用登记证办理须知》)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流程(新版)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流程(新版)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流程
一、按台(套)办理
使用单位使用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时,应当逐台(套)填写使用登记表,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相应资料,并且对其真实性负责:
1.使用登记表(一式二份)
2.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
3.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车用气瓶安装合格证明)各二份
4.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使用前首次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提交使用前的首次检验报告)
5.机动车行驶证(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机动车登记证书(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车用气瓶)
6.锅炉能效证明文件
锅炉房内的分汽(水)缸随锅炉一同办理使用登记;锅炉与用热设备之间的连接管道总长小于或者等于1000米时,压力管道随锅炉一同办理使用登记;包含压力容器的撬装式承压设备系统或者机械设备系统中的压力管道可以随其压力容器一同办理使用登记。

登记时另提交分汽(水)缸、压力管道元件的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但是不需要单独领取使用登记证。

没有产品数据的特种设备,登记机关可以参照已有特种设备产品
数据表的格式,制定其特种设备产品数据表,由使用单位根据产品出厂的相应资料填写。

二、按单位办理
使用单位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相应资料,并且对其真实性负责:
1.使用登记表(一式二份)
2.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
3.监督检验、定期检验证明
4.《压力管道基本信息汇总表―工业管道》压力管道应当提供安装监督检验证明,达到定期检验周期的压力管道还应当提供定期检验证明;未进行安装监督检验的,应当提供定期检验证明。

新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流程

新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流程

特种设备合法使用流程图特种设备办理使用登记一次性告知单行政许可申请书申请人(单位名称/姓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话:住(地)址: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电话:行政许可申请事项:行政许可申请的事实和理由:申请人签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名(公章):年月日年月日注:1、本申请书由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免费提供。

2、申请人应当如实向实施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真实性负责。

特种设备安装告知使用登记办理指南一、2015年5月1日起,凡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辖区范围内安装使用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开工告知均由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

二、实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情况书面告知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施工单位办理开工告知后到检验检测机构申报监督检验。

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合格后30日内将特种设备安装告知书、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合格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移交给使用单位。

四、凡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安装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电梯、压力管道、厂(场)内机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及客运索道8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开发区(头屯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所需资料见流程图)。

五、质监局接到使用单位办理使用登记申请后,及时审核申请资料是否符合要求。

对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按法定期限办理使用登记,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使用单位需要补正的材料或说明理由。

六、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使用单位,开发区(头屯河区)质监局将责令限期办理使用登记,限期未办理的将予以行政处罚。

七、本指南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法》所定义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办理流程图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办理流程图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办理流程图一、开工告知程序:办理部门:江苏省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办理地点:苏州市公园路58号(电话:、、)办理程序:施工单位携带有关材料于施工前办理,告知后即可施工。

办理特种设备开工告知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一式三份)2、施工单位的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3、用户与施工单位的安装(改造、维修)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4、安装(改造、维修)施工人员作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5、施工设备的出厂技术资料(原件)6、进口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证书及报告书---适用于进口锅炉压力容器7、对于异地移装的锅炉、压力容器,需提供《锅炉压力容器过户或异地移装证明》,对于异地移装的机电类特种设备需提供已办理注销手续后的原《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适用于异地移装特种设备8、相关部门同意设置锅炉的批复―――适用于锅炉二、申报安装监督检验:办理部门:江苏省特种设备检验监督研究院苏州分院办理地点:迎春路177号(电话:、转8005,8203)办理程序:施工单位携带已办理开工告知的证明材料办理报检手续三、办理注册登记:办理部门:江苏省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办理地点:公园路58号(电话:、、)办理程序:使用单位携带有关材料于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30日内办理。

办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一)承压类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使用单位申请办理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应当按照规定逐台提交锅炉压力容器及其安全阀、爆破片和紧急切断阀等安全附件的有关文件。

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请书》(须加盖单位公章);2、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制造、安装过程监督检验证明;3、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仅适用于进口锅炉压力容器);4、锅炉压力容器安装质量证明书(监督检验报告)*;5、锅炉水处理方法及水质指标(仅适用于锅炉);6、锅炉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7、作业人员(含管理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8、已盖单位公章的《江苏省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责任告知书》(仅适用于尚未告知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备注:办理下列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只需提交前条第(1)、(2)、(3)、(7)、(8)项文件:(1)水容量小于50L的蒸汽锅炉;(2)额定蒸汽压力不大于0.lMpa的蒸汽锅炉;(3)额定出水温度小于120℃且额定热功率不大于2.8MW的热水锅炉;(4)机器设备附属的且与机器设备为一体的压力容器。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办理流程图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办理流程图
□学历证明(毕业证复印件,2份)
□安全教育和培训证明(1份)
□实习证明(1份)
□体检报告(1份)
□其他
声明:本人对所填写的内容和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签字):年月日
注:“安全教育和培训证明”由用人单位或者专业培训机构出具,“没有违章作业等不良记录证明”由领证时(指首次复审)或者上次复审以来的用人单位出具。联系电话:2865518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审申请表
姓名
性别
照片
通信地址
学历
邮政编码
身份证号
联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电话
申请复审
作业种类
申请复审作业项目(代号)
证书编号
首次领证日期
是否委托考试机构办理复审手续:□是□否
用人单位
单位地址
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工作
简历
安全
教育

培训
情况
(公章)
复审资料
□身份证明(复印件,2份)
□照片(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张)
特此证明。
(公章)
考试资料
□身份证明(复印件,2份)
□照片(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张)
□学历证明(毕业证复印件,2份)
□安全教育和培训证明(1份)
□实习证明(1份)
□体检报告(1份)
□其他
声明:本人对所填写的内容和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签字):年月日
注:“安全教育和培训证明”由用人单位或者专业培训机构出具,“没有违章作业等不良记录证明”由领证时(指首次复审)或者上次复审以来的用人单位出具。联系电话:2865518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申请表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流程(济南)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流程(济南)
申报材料
(一)电梯注册登记
1、《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电梯类)纸质版一式2份(需加盖使用单位公章),(电子版一份发邮箱:;邮件主题格式统一为:使用单位名称+办理事项名称);
2、使用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者电梯产权所有者(指个人拥有)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复印件1份,审原件);
6、压力管道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及事故应急预案。
(六)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登记
1、《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纸质版一式2份(需加盖使用单位公章)(电子版一份发邮箱:;邮件主题格式统一为:使用单位名称+办理事项名称);
2、使用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者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个人拥有);
4、安装监督检验报告或首次检验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产品质量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起重机械使用和运营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救援预案。
(三)锅炉使用登记
1、《锅炉注册登记表》纸质版一式2份(需加盖使用单位公章),(电子版一份发邮箱:;邮件主题格式统一为:使用单位名称+办理事项名称);
2、使用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者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个人拥有);
承诺时限
五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咨询电话
2、使用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者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个人拥有);
3、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制造过程监督检验报告、压力管道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等;
4、安装过程监督检验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名单,列出姓名、身份证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编号及其持证种类、类别和项目;

6_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办事流程图

6_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办事流程图
5.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使用单位意见
年月日(章)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登记表编号:
注册登记机构
注册登记日期
设备注册代码
更新日期
单位内部编号
厂车牌照编号
注册登记人员
产权单位
产权单位代码
产权单位地址
省市区(县)
邮政编码
单位法人代表
管理负责人
联系电话
使用单位
使用单位代码
使用单位
特种设备制造单位
特种设备名称
台数
须提交的资料
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一式三份(加盖使用单位的章);
2.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起重机械产权所有者(公民个人拥有)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安装监督检验报告或者首次检验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产品出厂合格证及复印件各1份;
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流程图
(申请人)申请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
起重机械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一个月内,使用单位到呼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办理使用登记,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一式三份(加盖使用单位的公章);
2.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起重机械产权所有者(公民个人拥有)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告知补正内容、受理或不予受理;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完成注册审查或说明不核准的原因,并退回有关申请资料。
审查
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派人进行现场核查。
收费、发证
办证费:100元;依据:内发改费字[2012]2996号;
领取《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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