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权利履行义务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教案)

第十三周教案第一节李海霞2015 11 25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教学目标 1.正确理解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树立宪法权威; 2.了解公民的八项基本权利和六项基本义务,并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现实现象; 3.理解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特点。 二、教学手段:使用多媒体辅助教学,将抽象的理论形象化、具体化。 三、教法引导:小组讨论、案例研讨、讲授分析 四、教学重难点: 重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其特点 教学难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五、教学过程 (一)设置悬念,导入新课 多媒体出示图片:《史上最牛的钉子户》 看材料,思考问题: 1、物权法高调保护合法私产说明了什么?(小结过渡到新课) 2、杨武和妻子吴苹杨武和妻子吴苹不是来清理房子迎接大限到来后的拆迁,往屋里搬些液化气钢瓶、桶装水、炒锅、床板等生活用品,这样子,是准备与小楼共存亡,抵制法院的强制拆迁。他们的做法对吗?为什么?对此你有何看法? 3、你认为开发商、房管局、法院、杨武夫妇怎么做才是最和谐的? (二)新课教学 一、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板书) 提问: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多媒体显示宪法的根本内容) 国家性质——人民民主专政 政权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国家结构形式——单一制 经济制度——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基本权利和义务——八项权利和六项义务 [教师点拨] 板书1:宪法规定国家生活的根本问题 [展示材料] 《义务教育法》第一条为了发展基础教育,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刑法》第一条为了处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体育法》第一条为了发展体育事业,增强人民体质,提高体育运动水平,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学生思考]:《义务教育法》、《刑法》、《体育法》等普通法律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教师点拨]:普通法律的制定必须以宪法为基础和依据。宪法在法律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是其他法律的母法。它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板书2: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思修权利行使与义务履行

1.联系实际谈谈大学生如何正确行使法律权利,自觉履行法律义 务. 法律权利与义务观念,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公民应当具有的基本法治观念.由于历史和现实的种种影响,很多人的权利意识和义务意识较为淡薄,还不能正确对待权利和义务.随着当今社会的法律制度不断完善加强.大学生作为一个高等教育水平的群体,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的力量,法律意识相对有一定的提高,但结合到现实生活中,对于如何正确地行使权力与履行义务还是很模糊. 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是一对关系密切的概念,从来源来看,二者一般都来源与法律的明文规定.从基本内容看,法律权利意味着人们可以依法作或不作一定行为,可以依法要求他人作或不作一定行为.法律通过 规定义务,使人们某种约束或负担.从范围来看,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都有明确的界限. 从法律的历史和实践来看,权利与义务之间存在着多方面复杂的关系.①结构上的相关关系.二者是对立统一的,相互依存,相互发展的.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②总量上的等值关系.不论在社会中还是在具体法律关系中,二者的总量都是平等的.③功能上的互补关系.法律义务以其特有的约束机制帮助建立社会秩序,法律权利以其特有的利益导向和激励机制帮助实现人的自由. 大学生是现代社会的“边际公民”,在接受高等教育的特定时期,他既是一个“社会人”,又是一个“学校人”,其具有多重主体身份。在校大学生的权利和义务跟其社会角色或身份是分不开的.学会正确行使法律权利和履行法律义务就要求我们不仅要学习法律知识,掌握法律方法,参与法律实践,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而且要树立法律信仰,宣传法律知识. 一.掌握充分的法律知识____________ 首先,我们要非常清楚自己享有哪些权利和要履行哪些义务. 作为一名当代大学生,享有的权利有: 1.政治权利和自由.具体包括两大方面:第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第二,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2.宗教信仰自由. 3.人身自由权利.包括公民的人身、人格尊严和住宅不受侵犯,以及与人身自由密切联系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4.社会经济权利.包括:第一,财产权;第二,继承权;第三,劳动权;第四,休息权;第五,物质帮助权;第六,离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 5.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 6.特定人的权利.包括;第一,妇女、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第二,保障离退休人员和烈军属的权利;第三,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益. 7.监督权利.包括公民有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其违法失职行为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要履行的基本义务有: 1.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4.完成教学计划内的学习作业任务,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课;遵守各级各类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

《宪法》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概述

《宪法》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概述 一、公民的条件只有一个,有国籍就是公民。国籍的取得通常有两种方式:出生国籍,是指因出生取得国籍。继有国籍,是指因加入而取得国籍。 出生国籍可以依据三种原则:出生地主义原则、血统主义原则、出生地主义与血统主义相结合的原则。 继有国籍,自愿的基础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在中国居住的或有其他情况的可以依法取得中国的国籍。 二、公民与人民的区别,一般了解即可。 三、我国现行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新发展,以往的宪法都是把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这一章放在国家机构后面,82年宪法把它放在了前面。宪法关于公民的权利和自由的条文,几部宪法不同,82年宪法规定了一些新变化,如增加了保障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等。 一、公民和国籍 (一)公民。 通常是指具有某个国家国籍的自然人。我国从1953年选举法开始,采用“公民”取代了“国民”的称谓,1982年宪法明文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判断一个人是否是公民的唯一标准就是是否具有该国的国籍,除此,并无其它的资格限制。 (二)国籍。 是指一个人属于某个国家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一个人具有某个国家的国籍,它就通常被认作是该国的公民,就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并承担必须履行的义务。另外,该国对侨居外国的本国公民有义务给以外交保护,并有义务接纳他回国。 国籍的取得方式有两种:出生国籍和继有国籍。出生国籍是因出生而取得国籍,各国采取的立法原则不一,有的采用血统主义,有的采用出生地主义。有的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方式。既有国籍是因加入而取得的国籍,一般存在两种方式:①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取得。 ②根据法律规定的一定事实的出现而取得,如跨国婚姻、收养、领土转移等而取得新国籍。 我国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取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避免无国籍和多重国籍现象的产生。对于继有国籍,也规定了一定的前提和条件,以及申请手续。受理国籍申请的机关在国内为申请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在国外为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最后的批准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二、公民与人民 在我国,公民和人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的区别是:①范畴不同,公民是与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相对应的法律概念。人民是与敌人相对应的政治概念。人民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现阶段,人民指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

维护人身权利导学案(附答案)

维护人身权利导学案(附答案) 八年级《思想品德》下册学案6.1【资料编号:学007】八( )班 姓名 学号 第 小组 号 一、学习目标(独学) 知识与能力:了解公民人身自由权利、生命健康权的含义、地位、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具体内容。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能够运用法律手段维护人身自由权利和生命健康权。能区分哪些行为是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和生命健康权的行为,及应受的制裁,懂得保护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防止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知识准备 6.1维护人身权利 (一)、公民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 、公民人身自由权利的含义是什么? 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是指公民的身体由 ,非经

不受 、 、 和 。 2、公民人身自由权利的地位是什么? 人身自由是公民 的前提,是公民 的重要内容。 3、公民的生命健康权的组成部分有哪些? 公民的生命健康权由 和 两部分组成。 和 是公民行使其他权利的前提,是每个人的 。生命健康权包括 和 。 权是我们重要的人身权。 (二)、公民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受法律保护 、公民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是如何受法律保护的?(1)法律禁止对公民的

非法搜查。执法人员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必须进行搜查的,要 ,由执法机关严格按照 进行。 (2)法律保护公民不受非法 。我国法律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或者 决定,并由 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或限制 。公民违反法律,需要拘禁的,必须由 执行。 (3)我国 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作为未成年人,我们的生命健康权受到 。 (三)、自觉维护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 2、如何自觉维护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 (1)为了更好地维护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我们要

维护权利履行义务教案

维护权利履行义务 【教学目标】 1、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体验尊重规则,尊重权利的好处,把尊重法律,维护权利,履行义务,追求公正作为人生活在社会中的基本态度。 2、能力目标 能够初步掌握搜集、处理、运用社会信息的方法和技能,对基本的法律问题能够独立思考、提出疑问和进行反思。 能够理解法律的规定及其意义,理解学校及社会生活中的必要规则,能遵纪守法,初步具备寻求法律保护的能力。 3、知识目标 知道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了解法律总是通过确立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来发挥作用和功能的懂得青少年应当如何享受权利,履行义务。 【教学重点难点】 重点:青少年应当如何享受权利,履行义务 难点: 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教学策略】 体现教师与学生的双主体地位,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作学生学习中的指导者、促进者、学生能力和积极个性的培养者;体现体验教育的要求,让学生在角色体验中领会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探讨如何享受权利,履行义务。 1、教学方法 采用“自主参与活动法”,积极地创设能够引起讨论的问题情境,组织学生在活动中积极主动参与,引导学生在活动中体验权利和义务的法律内容。 2、学习方法 与“自主参与活动法”的教学方法相联系,采用“自主、合作、体验”的学习方法,给学生学习的自主权,让他们能够充分发挥各自的潜能,实现知识能力和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多方面收获。 【教学准备】 1、教师事先联系并准备好网络教室 2、教师做好CAI课件 3、邀请校外辅导员

【教学过程】 (一)多媒体创设情境,引出话题。 师:(导语)前几节课我们已经学习了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法律在调节社会生活秩序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人们的生活离不开法律。我们每一个社会成员,在法律面前都会不可避免地涉及到两个问题,这两个个问题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大家想知道是什么问题吗?请看大屏幕: (大屏幕播放,展示《刘翔获奖让中国骄傲,飞人称用更多成绩回报祖国》,增强感染力) 生:(观看课件) 师:好,同学们已经看过了资料,请问:刘翔经过刻苦训练,成为奥运会冠军,为国争光,这是刘翔为国家、为人类体育事业所尽的责任,这种责任在法律上是什么? 生:义务 师:同时,刘翔获奖,这是社会对他所做贡献的报偿,在法律上讲,这是他的什么? 生:权利 师:大家的回答非常好,这正是我们这节课要学习的问题:维护权利履行义务(板书课题:维护权利履行义务) 师:根据前面的分析,哪位同学愿意总结一下:什么是权利,什么是义务呢? 生:举手并回答 师:(大屏幕展示权利和义务的含义) 生:(看大屏幕) (二)参与交流体验 师:大家已经知道了什么是权利,什么是义务,那么,权利和义务到底哪一个更重要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一次小小的辩论赛。 辩题:权利和义务哪一个更重要 正方:权利比义务重要 反方:义务比权利重要 辩论的双方一方是男生,一方是女生。下面由双方各出一名代表到前面来抽签确定正反方。时间安排:准备时间约7分钟,辩论时间约8分钟 生:(上网看书查阅资料,然后按要求辩论) 师:(主持辩论,并给予适当的评价)

大学生该如何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培训资料

大学生该如何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结合现实案例论当代大学生如何正确行使和履行我国宪法规定的 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 对于整个国家整个民族来说,大学生的素质基本就代表了国民的最高素质。大学生的素质逐步提高才能带动整个国民素质的稳步提升。所以正确行使法律权利与履行法律义务是非常重要的。 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也迅速发展。大学生在面对自身的基本权益,如受教育权、婚姻自由权等,权利意识都是很强的。虽然在面对这些权利时,大学生权利意识很强,但有的学生过分强调自己的权利,而忽视他人的权利,以至于为了实现自己的权利而损害集体和他人的权利;有的人只讲学校应为自己做什么,不讲自己应为学校,他人,社会做什么,缺乏基本的义务观念。 例如原大四生汪恺起诉母校江苏科技大学侵犯其受教育权的行政诉讼一案中,汪恺只意识到了自己的受教育权利被侵犯,却不能认识到自己并没有履行我国《教育法》中第四十三条第四款中规定的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的义务。违规作弊向来都是各所高校管理制度中明文规定所禁止的。如果认可汪恺的行为,无疑是在对现在高校的管理制度的挑战。 作为一个大学生,应该正确的认识到权利和义务是对立统一的,二者相互联系不可分割。没有义务,权利便不再存在;没有权利,便没有义务存在的必要。权利的依法行使必须依赖于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也是权利实现的保障。 增强大学生的心理素质是大学生正确履行义务和享有权利的必要条件。大学生对自身心理的调节,心理的健康与否也极大的影响着大学生对义务与权力

的正确认识。初离开父母保护范围的大学生,就有如一群刚刚学习展翅高飞的小鸟,失去了事事依靠父母的鸟巢,往往容易出现自卑心理和仇视心理,遇到问题时思想极端,心理素低下,容易冲动行事而不顾后果。大一女生的李爱娟,本来有着无限美好的前程,却因却因心理素质差,自己自卑的心理作祟,不肯向同学坦认自己的过错,冲动而无知的起了杀害同学之心,最终,给同学留下了终身的伤害,自己也成了阶下囚。因此大学生只有在具备的心理素质,健康的心理状态的情况下才能更好履行义务和享有权利。 1,加强有针对性的权利义务观教育学习,培养健康理性的主体意识。2,加强社会宣传,建设有利于大学生权利义务观良性构建的社会环境。大学生在自己学习与掌握法律知识的同时,要积极向其他同学宣传相应的知识,从而推动社会和谐统一发展。3,要彻底培养学生自己法律意识,转变大学生某些错误观念,也要重视提高大学生自己的文化思想道德水平,特别要同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结合起来,一个人树立了正确的价值观,道德观就为其法律意识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主观要件。4,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的科学内涵,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与法律素质,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念,从而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与自觉履行法律赋予的义务。 作为当代的大学生,我们是祖国未来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我们的法律素质如何, 能否正确地认识权利与义务,对社会发展有着重大的影响。因此我们更应该清楚明确作为大学生的我们究竟有什么法律义务,享有什么法律权利,正确认识大学生的权利和义务,争取做一个健康优秀的大学生。

第二章浅谈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浅谈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公民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的概念 基本权利的概念所谓基本权利是指宪法赋予的、表明权利主体在权利体系中重要地位的权利。基本权利表明公民的宪法地位;是一国权利体系的基础;是稳定的权利体系;在一般情况下具有不可转让性;具有综合性。 基本义务的概念公民的基本义务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遵守和应尽的根本责任。公民的基本义务是公民对于国家的具有首要意义的义务,它构成普通法律所规定的义务的基础。对国家来讲,公民的基本义务就是国家的权利,国家有权要求公民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作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公民享有基本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和自由;特定主体权利的保护;监督权。我国公民应该履行的基本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照法律纳税和其它义务。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主要特点有: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广泛性;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现实性;公民基本权利和义

务的一致性。 公民和人民公民,通常是指具有某个国家国籍的自然人。一个人具有某个国家的国籍,他就通常被认为是该国的公民,就享有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并承担必须履行的义务。取得国籍的方式:一种是出生国籍,即因出生而取得国籍;一种是既有国籍,即因加入而取得国籍。在我国,“公民”和“人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的区别是:1、范畴不同。公民是与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相对应的法律概念;人民是与敌人相对应的政治概念。人民在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现阶段,人民是指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2、范围不同。我国公民的范围较人民的范围更加广泛。公民中除了人民外,还包括人民的敌人。3、后果不同。公民中的人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一切权利并履行全部义务;公民中的敌人,则不能享有全部权利,也不能履行公民的某些光荣义务。4、一般而言,公民所表达的是个体概念,人民所表达的是群体概念。 一、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自由具有广泛性 宪法确认和保障的公民权利自由,体现着民主的性质和人民在国家中的地位。社会主义民主,就是人民当家作主,在我国,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来自人民,广大人民享广泛的权利自由,能够通过各种途径"当家作主",享受各项权利自由,行使参加国家管理的权利。社会主义民主"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本质

维护权利履行义务教案

名师精编优秀教案 维护权利履行义务 【教学目标】 1、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体验尊重规则,尊重权利的好处,把尊重法律,维护权利,履行义务,追求公正作为人生活在社会中的基本态度。 2、能力目标 能够初步掌握搜集、处理、运用社会信息的方法和技能,对基本的法律问题能够独立思考、提出疑问和进行反思。 能够理解法律的规定及其意义,理解学校及社会生活中的必要规则,能遵纪守法,初步具备寻求法律保护的能力。 3、知识目标 知道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了解法律总是通过确立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来发挥作用和功能的懂得青少年应当如何享受权利,履行义务。 【教学重点难点】 重点:青少年应当如何享受权利,履行义务 难点: 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教学策略】 体现教师与学生的双主体地位,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作学生学习中的指导者、促进者、学生能力和积极个性的培养者;体现体验教育的要求,让学生在角色体验中领会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探讨如何享受权利,履行义务。 1、教学方法 采用“自主参与活动法”,积极地创设能够引起讨论的问题情境,组织学生在活动中积极主动参与,引导学生在活动中体验权利和义务的法律内容。 2、学习方法 与“自主参与活动法”的教学方法相联系,采用“自主、合作、体验”的学习方法,给学生学习的自主权,让他们能够充分发挥各自的潜能,实现知识能力和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多方面收获。 【教学准备】 1、教师事先联系并准备好网络教室 2、教师做好CAI课件 3、邀请校外辅导员. 名师精编优秀教案 【教学过程】 (一)多媒体创设情境,引出话题。

师:(导语)前几节课我们已经学习了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法律在调节社会生活秩序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人们的生活离不开法律。我们每一个社会成员,在法律面前都会不可避免地涉及到两个问题,这两个个问题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大家想知道是什么问题吗?请看大屏幕: (大屏幕播放,展示《刘翔获奖让中国骄傲,飞人称用更多成绩回报祖国》,增强感染力) 生:(观看课件) 师:好,同学们已经看过了资料,请问:刘翔经过刻苦训练,成为奥运会冠军,为国争光,这是刘翔为国家、为人类体育事业所尽的责任,这种责任在法律上是什么? 生:义务 师:同时,刘翔获奖,这是社会对他所做贡献的报偿,在法律上讲,这是他的什么? 生:权利 师:大家的回答非常好,这正是我们这节课要学习的问题:维护权利履行义务 (板书课题:维护权利履行义务) 师:根据前面的分析,哪位同学愿意总结一下:什么是权利,什么是义务呢? 生:举手并回答 师:(大屏幕展示权利和义务的含义) 生:(看大屏幕) (二)参与交流体验 师:大家已经知道了什么是权利,什么是义务,那么,权利和义务到底哪一个更重要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一次小小的辩论赛。 辩题:权利和义务哪一个更重要 正方:权利比义务重要 反方:义务比权利重要 辩论的双方一方是男生,一方是女生。下面由双方各出一名代表到前面来抽签确定正反方。时间安排:准备时间约7分钟,辩论时间约8分钟 生:(上网看书查阅资料,然后按要求辩论) 师:(主持辩论,并给予适当的评价). 名师精编优秀教案 师:同学们的发言都很精彩,真是难分胜负,好在我们今天有幸请到了我们的法律学习课外辅导员老师,下面,让我们听听他看法。 辅导员:(谈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三)合作探究升华 师:感谢辅导员老师的讲解,他让我们知道了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接下来,我们还有两个问题要解决,那就是:我们应该如何维护权利?如何履行义务?这两个问题请大家分组讨论,大家可以前后桌四个人为一组,共同研究。 生:(讨论) 师:(巡视观察,或参与个别小组的讨论。) 师:同学们讨论得非常热烈,接下来我们请各小组把讨论的结果向大家作一下汇报,看哪个小组表现最优秀。 生:(各小组汇报) 师:(及时调控学生汇报的时间,适时评价学生汇报情况,以赞赏为主,把学生汇报的结果整理成板书) 经过大家,我们知道了应该如何维护权利,如何履行义务,下面我们来共同分析一个案例 师:(课件播放案例《张阿婆家的故事》)(见教材《思想品德》(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第101

试述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试述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大学生如何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一)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权利和自由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政治自由:言论、出版、集会、游行、示威、结社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1)人身自由2)人格自由3)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4)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5.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和取得赔偿的权利 6.社会经济权利 1)劳动权利。2)劳动者的休息权3)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4)物质帮助权5)财产权 7.文化教育的权利 8.妇女、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受国家特殊保护 9.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 二)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的义务

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4.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的义务 5.依法纳税的义务 6.其他基本义务:计划生育的义务;赡养和抚养义务 大学生如何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1)作为一名大学生在行使权利时,要自觉维护国家利益。 首先,国家利益代表了公民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维护了国家利益,公民个人利益、权利才能得到保障。 其次,国家利益要靠法制来维护,公民要自觉地维护国家利益,就必须在法制轨道上行使公民的权利,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才能维护国家利益。违反法律,不仅会损害国家利益,同时也会失去自己的权利。 (2) 作为一名大学生在履行义务时,要以国家利益为重。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公民利益与国家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但在某些具体问题上,也会产生矛盾。 整体利益,长远利益,公民个人利益往往又表现为局部利益,眼前利益。如果一定时期,国家政策向国家利益倾斜多了,照顾了公民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就会影响公民当前利益的满足。国家工作的安排、政策的制定要做到统筹兼顾。但作为公民个人要坚持以国家利益为重,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必要时,还应牺牲个人利益来保证国家利益。

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1.为什么说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一致的? (1)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密不可分的。在我国,公民既享有权利,又履行义务。在享有权利的时候,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不允许只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 (2)公民的某些权利和义务是相互结合的。在某些条件下,权利就是义务,义务就是权利。例如,劳动既是公民享有的权利,又是公民应尽的义务。 (3)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促进的。 2.公民应怎样正确行使公民权利? (1)行使公民权利不得超越法律许可的范围,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2)要尊重他人的权利,不能在合法权利之外谋取非法利益。 (3)公民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权运用合法的方式、按照法定程序依法维权,不能采取非法手段。 3.公民应怎样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凡是宪法和法律所提倡和鼓励的行为要积极去做。凡是宪法和法律对公民提出具体要求的,就必须去做。凡是宪法和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就坚决不做。 4.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5.公民行使监督权的正确途径有哪些?公民依法行使监督权有什么重要意义? (1)在我国,每个公民都依法享有监督权。公民可以通过提出批评建议、新闻报刊、来信来访等形式来行使这项权利。 (2)公民依法行使监督权,有利于国家机关加强廉政建设,督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格依法办事,防止违法乱纪现象;有利于促进国家机关提高决策水平和办事效率。

【练练回答问题】 一、党和国家严惩腐败体现了哪些教材知识? 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法律具有规范作用,违法行为必然会受到法律制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我国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等等。 二、公民通过微博举报腐败是在行使哪项权利?公民还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行使这项权利? 1.监督权。 2.通过人大代表或直接向地方人大常委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反映;采用书信、电子邮件、电话、走访等形式,向有关部门举报或反映;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进行监督;向市长热线反映;等等。 三、公民通过微博举报腐败线索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遵守法律,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行使权利,不恶意制造、传播流言,不侮辱他人人格;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如实反映情况;不捏造或者歪曲事实;等等。 四、请你就如何防治腐败提出合理建议。 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大对公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力度,保持监督渠道畅通,加强网络监督和舆论监督;加强社会主义精神史明建设。尤其是思想道德建设;等等。 五、新交规开始施行还有哪些重要意义? (1)有利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公民的生命健康权。(2)有利于强化人们的责任意识,促使驾驶员提高素质,并形成严格遵守法规、文明安全驾驶的新风尚。 六、设立“全国交通安全日”有什么重要意义? 有利于提高全民交通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公民出行安全。 七、出现“中国式过马路”现象的原因有哪些? 交通参与者文明出行的观念淡薄;法不责众的心理在作祟,法治意识淡薄;对闯信号灯危害性认识不足,安全意识淡薄;管理不到位,执法力度不够。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教案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教学设计 执教者:张振东 一、教学目标 1、通过学习,让学生初步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2、普及相关的法律知识。 3、提高学生法律意识,初步建立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二、教学重点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对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三、教学难点 明确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构建法治意识 四、教学过程 1、故事导入 师:《闻鸡起舞》《中流击楫》 师:祖逖、刘琨的英勇行为让我们敬佩不已。同学们,你们已经年满十周岁了,相对于一二年级的小弟弟、小妹妹,你们长大了,长高了,也更加懂事了。你们有自己的道德要求,让“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成为你们的习惯,因

为法律就是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师:这节法制课我们来学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2、公民、权利和义务的概念 看了课题你有什么疑问?结合生活实际谈谈你的理解。(引导理解概念) 学生自由发言讨论,师总结解释概念。 师: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3、权利的范畴 你们生活在家庭、社会和学校中,每一个成年人都有责任保护你们。了解自己的权利,知道权利被侵害后如何保护自己,是十分必要的,相信学习了本课之后同学们会有所收获。 师:描述案例1情景 课件演示《宪法》中密切联系小学生的权利的条款。 4、义务的范畴 说完了权利我们再来看看我们的义务。请先看案例2,课件出示案例2。 师:从中你了解了哪些信息?学生自由交流。

师:义务是我们必须去做的事情,宪法中对公民的义务也做出了详细的规定:(课件出示)指名读。 5、知识拓展 不仅我们国内的法律对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就是国际上也出台了许多法律法规来保护少年儿童的权利。 课件出示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指名读。 6、知识梳理 本节课我们学习到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知道了小学生也是公民,也具有和成年人一样的法律赋予的权利,就是在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都有明确的规定。涉及保护我们少年儿童的法律还有很多很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等,我们会在今后的学习中慢慢接触,希望法律改变你们的生活。 7、巩固升华 最后送给同学们几首关于法律的小儿歌(课件出示)指名读。

责任声明书范文3篇

责任声明书范文3篇 责任声明书范文3篇 责任的本质是权利的法律上之力,责任的存在是一种状态,其表现为担保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担保状态和义务人不履行义务时的强制实现状态。本文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责任声明书范文,仅供参考。 责任声明书范文一: 声明人: ,性别: ,年月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 ,居住地: ,现我声明,就我父亲身份证号为: 在任职期间在职死亡后所获得的社保补偿金,如与兄长和姐姐之间如发生经济纠纷争议问 题,由本人承担所有相关法律责任,与我父亲工作单位无关。 以上声明由本人自愿作出。 声明人: 年月日 责任声明书范文二: 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人已恪尽对**保险公司**保险条款法律审核的职责,现确认如下事项: 一、保险条款公平合理,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侵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二、保险条款文字准确,表述严谨; 三、产品说明书符合条款表述,内容全面、真实,符合中国保监会有关规 定;(本条适用于有产品说明书的险种)

四、保险条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 规定; 五、其他需要特别声明的事项。 法律责任人: 年月日 注: 对于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报送审批的、或者按照本办法第三十六条报送备案的,法律责任人可以根据本办法对法律责任人应当承担责任的要求和具体情况出具声明书;对于其他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报送备案的,法律责任人应当严格按照本格式出具声明书。 责任声明书范文三: 运动员姓名: 性别身份证号码: 请各位运动员阅读,了解并同意遵守下列事项: 1、清楚了解,任何意外伤亡事故,参赛运动员必须负完全的责任; 2、主办和承办方对在比赛时所发生的任何意外事故及灾难,不承担任何责任; 3、参赛运动员保证没有摄取任何药物(兴奋剂)或毒品; 4、参赛运动员保证没有参与或涉嫌任何非法活动; 5、参赛运动员保证在身体上及精神上是健康健全者,适合参加竞技比赛; 6、参赛运动员须自行保管个人财物与贵重物品,在赛场内所发生的任何遗 失、偷窃或损坏事件,主办和承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联系实际谈谈大学生如何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同名48209)

联系实际谈谈大学生如何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同名48209)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一、联系实际谈谈大学生如何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当代大学生享有平等权,政治权利与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权,批评、建议、检举、控告、申诉权和取得国家赔偿权,社会经济权,文化教育权及特定主体等权利。 同时履行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卫国家、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及其他义务。 权利是指由国家法律认可或确认,并予以保护的人们享有的自由和利益。 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是一致的,不可分割的。两者之间是互动的关系。没有义务,权利便不再存在;没有权利,便没有义务存在的必要。同时,权利和义务,又是为权力所保障的。作为法律所规定的权利的实现,当然离不开义务的履行;实质上,在此过程中,也是权力作用的结果。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从法学理论的角度看主要是以下四点: 1、法律关系中的对应关系。这种对应关系是指任何一项法律权利都有相对应的法律义务,二者是相互关联、对立统一的。正如马克思指出的:“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2、社会生活中的对等关系。这主要表现在权利义务的总量是大体相等的。如果权利的总量大于义务的总量,有的权利就是虚设的;如果义务总量大于权利总量,就有特权。 3、功能上的互补关系。法律权利的享有有助于法律义务的积极履行。在许多情况下,不主张权利,义务人就不去履行义务。 法律义务也是法律责任,义务规范要求的作为与不作为要令行禁止。法律主体如果都能这样对待义务,就必然有助于权利的实现,建立起良好的秩序。 4、价值选择中的主从关系。在任何类型的法律体系中,都是既有权利又有义务的,这样,才能通过法律对人们的社会行为进行调整。 作为当代大学生,应该要正确认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掌握充分扎实的法律知识,培养一定的法律意识,提高个人思想和道德素质修养,多参加与法律有关的活动,使自己在实践中不断加深对法律知识的了解,从而切实做到依法、守法、懂法、护法,让自己得到升华。 二、对思修课的学习心得及建议 思修是一门融思想性、政治性、知识性、综合性和实践性于一体的课程,其内容涉及十分广泛,现实性、针对性极强。学习和掌握思修这门课程,具有极大的意义。 它有利于我们认识立志、树德和做人的道路,选择正确的成才之路;有利于我们掌握丰富的思想道德和法律知识,为提高思想道德和法律素质打下基础;有利于我们摆正“德”与“才”的位置,做到德

结合实际谈谈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重点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公民享有基本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和自由;特定主体权利的保护;监督权。我国公民应该履行的基本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照法律纳税和其它义务。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主要特点有: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广泛性;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现实性;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一、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自由具有广泛性 宪法确认和保障的公民权利自由,体现着民主的性质和人民在国家中的地位。社会主义民主,就是人民当家作主,在我国,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来自人民,广大人民享广泛的权利自由,能够通过各种途径 " 当家作主" ,享受各项权利自由,行使参加国家管理的权利。社会主义民主" 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的本质属性,决定了我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自由的规定具有广泛性。这种广泛性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享有基本权利自由的主体具有广泛性 我国公民权利自由的广泛性,首先表现在享受公民权利自由的主体极其广泛。在我国,被依法剥夺部分公民权利自由的公民,只是极少数,绝大多数公民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自由。 在政治权利方面,据统计,我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占 18周岁以上公民人数的 99.97%,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到千分之一。剥夺政治权利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附加刑,必须经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依法判处才能适用。没有被适用该附加刑的被关押的罪犯,其在服刑期间,仍然享有选举权。 在人身自由方面,据统计,到 1994年底,我国监狱在押犯总数为128.7万人,仅占全国人口总数的万分之十点零七,比某些西方发达国家(万分之五十六点

认真履行党员的义务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

认真履行党员的义务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主讲人:袁和平主要内容 一.党员的八项义务义务是标准具体化,重点条二.党员的八项权利权利是参与党内政治生活的保障,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权利上的异同 三.党员义务和权利的大主要特点党性平等性统一性严肃性时代性 四.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 .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加强学习改造,提高思想认识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努力实践宗旨,在岗位上实实在在履行好各项义务;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接受组织教育、帮助和监督。.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明确行使权的目的;坚持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党员的义务与权利的辨证关系统一;互为途径,相辅相成。党内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力的前提,行使权力是履行义务的保证。 历史回顾 年月在上海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讨论和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这部章程是中国共产党第一部比较完整的章程,共六章,二十九条。章程详尽地规定了党员条件和入党手续 年月在广州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章程共六章,三十条。它和二大通过的党章相比较,基本是二大党章原来的结构的内容,只是个别条文的改动。党章还分别规定了候补党员和正式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1969年4月14日中共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体现了九大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的错误方针。在党员条件上,取消了党员权利和入党预备期,把八大党章规定的党员十条义务改变为“活学活用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等五项接班人的条件。 1982年9月6日中共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这部党章吸取了历届党章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是在七大、八大党章的基础上发展、提高而写成的,也是吸取了九大、十大党章的教训并彻底清除了十一大党章中存在的“左”的错误而写成的。新党章对全体党员、党的干部提出比过去历次党章更加严格的要求。 党章规定党员权利和义务的目的 .发展党内民.提高党员质量.规范约束.发挥党员作用.衡量标准尺度 党章规定党员的权利与义务的意义 明确了做合格党员的具体标准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建党原则提高党员素质的重要保证。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既是明确怎样做一名党员的具体标准,也是衡量共产党员是否合格的重要尺度。是共产党员党性的突出体现。 党员的义务的涵义 .党员的义务指党员对党应尽的责任.是党对党员的基本要求.是党员条件的具体化, .也是衡量一个党员合格不合格的具体标准。申请入党的五个基本条件 大《党章》第一条规定: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分解讲述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 (年满周岁的中国公民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 、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愿意执行党的决议、愿意按期交纳党费 强调一:对第一个基本条件,强调两句话()年满十八周岁,强调的是年龄底线条件()中国公民()世界上任何一个政党只要想生存发展都必须有群众基础。执政的共产党也不能例外。扩大稳固执政党的阶级、阶层基础是现实和历史的需要。 强调二:对第二个基本条件,强调两句话 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是思想、政治和行动三者高度一致的政治组织。既要口头承认,更要行动表明。强调三:对后三个基本条件,强调三句话()这是党员先进性和党员与一般群众的 根本区别()这是党员觉悟和党员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的日常具体体现。()这是向党

声明书(股东权益)

声明书(股东权益) 以下是关于声明书(股东权益),希望内容对您有帮助,感谢您得阅读。 股东声明 致×××: 我,×××(姓名等),就我所购买的×××公司普通股票的×××一笔利益 在此声明: 根据加利福尼亚州股票发行免税规定,我有资格购买这些股票,原因为: 我是公司的经理、高级管理官员中发起人,或我在公司任职,职责和权力几乎 等同公司的负责官员。 我过去与公司、公司的一个或多个经理、高级管理官员或负责人员有过个人或 业务关系,其性质和期限使我了解了与我有关系的个人(包括公司)的名声、业务 能力以及商务和金融的总状况。 鉴于我在业务和/或金融领域的经验,我有能力保护自己与购买上述股票有关 ·

的权益。 我符合《加利福尼亚法规全书》第10篇第260,102,13(E)条和 第260,102,13(G)条所规定的有关投资、资本净值或个人所得的一个 要件要求,还符合该篇第260,102,13(E)(1)-(3)条附加要件 中的一条规定。 鉴于在此被我指定作为我购买股票业务顾问的×××所具有的业务和/或金融 经验,我有能力保护自己与购买上述股票有关的权益。 业务顾问声明 ×××特此声明: 我被×××聘为业务顾问,且就在×××购买×××普通股票一事向他或她提 供过有关投资的建议。 充当×××是我通常业务的一部分,我常常替他人提供投资建议或帮助他人决 策,且经常因此种服务而接受特别或按相关服务而支付的报酬。 我独立于公司,且不接受公司或公司任何子公司或销售代 ·

理人的报酬,不论是 直接或间接的。我现在没有,将来也不会(A)与公司有雇佣关系,不论是以雇员、 雇主、独立经营承包商或委托人身份;(B)有超过公司证券1%的公司、其子 公司或销售代理人的证券的实际所有权;或(C)与公司有诸如我控制公司,我受 公司控制,或与公司共同受控制之类的关系,及更为具体地说,具有诸如我有权直 接或间接指导或导致指导公司的管理、政策或行为的关系。 日期:业务顾问(签字) 我是其它股票购买人的配偶、亲属、或配偶的亲属,与该购买人具有同一居所。 我声明,我买股票是为了自己投资,而不是为了出售这些股票。我知道这些股 票没有按任何州或联邦证券法取得资格或登记,也知道如不按法规取得资格或登记, 或法律顾问没有令公司相信可以不取得此种资格或进行登记,这些股票便可能不 能转让或不能以其它方式予以处置。 我未曾收到任何有关出售上述公司股票的广告或一般的 ·

八年级政治下册《维护人身权利》第一课时导学案.doc

八年级政治下册《维护人身权利》第一课 时导学案 八年级政治下册《维护人身权利》导学案 (共二课时) 【教学目标】 知识与能力 1.了解我国公民人身自由权利的含义、地位、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具体内容,能够运用法律手段维护人身自由权利不受侵犯;了解公民的生命健康权的组成和意义,知道我国宪法和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 2.提高学生分辨是非的能力,能区分哪些行为是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和生命健康权的行为,及应受的制裁,懂得保护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防止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1.知道公民有哪些人身自由权利和生命健康权利,认识到人身自由权利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生命健康是重要的人身权利,从而自觉地尊重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 2.当自己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受到非法侵害时,能正确运用法律武器,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遇到社会上发生损害公民的人身自由或伤害人的生命健康的行为,能够在不危及自己生命的情况下用正确途径求教,维护其他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和生命健康权利。

【教学重点】 ①人身自由权利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法律维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受非法侵害; ②中学生要自觉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 【教学难点】 ①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搜查; ②公民不受非法逮捕和拘禁。 【教学过程】 (第一课时) 法律导航: 一、公民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 1.人身自由权利的含义和地位 (1)人身自由权利是指公民的身体(包括肉体和精神)由自己支配和控制,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逮捕和拘禁、搜查和侵犯的权利。 (2)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必要条件。 *原因:公民具有人身自由,才有可能进行正常的生活、学习和工作,参与国家管理,享有其他各项自由和权利。 2.生命健康权的组成和意义 (1)生命健康权由生命权和健康权两部分组成。 (2)生命权是公民行使其他权利的前提,是每个人的最高人身权益。 (3)健康权包括身体健康和精神健康。健康权是我们重要的人身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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