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开展打非治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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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有效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国务院安委会部署,今年8、9、10三个月,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按照国务院安委会5号文件的要求,联系我省实际,省安委会研究制订了实施方案,对这次集中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指导思想、重点范围、重点内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作出了全面安排。这个方案,经省政府同意,已经下发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并抄送各设区市安委会办公室。这次专项行动,是贯彻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部署的具体行动,是落实国务院《通知》的一项集中任务,也是当前的一项中心任务。

(一)要求统一思想,形成强大声势。非法违规生产经营和建设,一直是安全生产的“顽症”,相当比重的生产安全事故都是由于非法违法、违章违规造成的。

8、9、10三个月的气候条件、洪灾之后恢复生产以及灾后重建的繁重任务,带来能源原材料市场需要旺盛,很容易刺激企业抢时间赶进度而冒险蛮干,很容易带来非法违法与违规违章的问题。这个时候,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非常重要,十分必要,特别及时。我省要求广大安监干部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克服厌战思想,克服畏难情绪,把思想统一到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安委会的部署上来,把行动落实到专项行动的具体工作之中。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广泛宣传“打非治违”的重大意义、方法步骤和政策措施,动员和引导全社会关注、参与、支持专项行动,对发现的非法违规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对查处打击的结果要及时公布,以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

(二)要求突出重点,落实惩治措施。我省要求各地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分析研究,找准主攻方向,尤其要把煤矿和非煤矿山假借技改整合进行非法违法生产建设、危化品未经“三同时”审查验收合格擅自进行非法违法建设、烟花爆竹企业未列入省行业整顿保留名单企业擅自进行非法违法生产等列为重中之重,实施严厉打击,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要求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这次集中开展的专项行动,由各级人民政府和安委会组织实施。我省要求各地在“打非治违”过程中,着力形成“政府领导、安办协调、部门跟进、社会参与”的齐抓共管格局。政府领导,就是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的焦点和难点问题;安办协调,就是要充分发挥各级安委会办公室的职能,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形势、部署任务,指导、协调、督促下级人民政府和本级政府有关部门抓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部门跟进,就是要充分调动各级煤监、质监、公安、安监等职能部门的积极性,既按照分工、加大专项执法,又密切合作、加强联合执法。对涉及重大或典型非法违法行为,与司法机关共同严厉打击;社会参与,就是要充分利用“12350”安全生产特服电话的功能,鼓励广大干部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并及时受理、尽快办结。

(四)要求注重实效,巩固整治成果。我省要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抓住关键、统筹推进,着力把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结合起来,把从严、从快与公正、规范执法结合起来,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与构建安全生产防控体系结合起来,把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结合起来,把日常执法与开展明查暗访结合起来,把查找深层次问题与完善规范制度结合起来,促使本地区安全生产秩序明显改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因非法违章所导致的事故大幅度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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