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法考前补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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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级经济法主观题必背知识点

2023年中级经济法主观题必背知识点

2023年中级经济法主观题必背知识点以下是一些2023年中级经济法主观题必背知识点:一、民事法律制度1、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要素:民事法律关系是指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其要素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方面。

2、民事权利的分类:根据不同的标准,民事权利可以划分为人身权、财产权、形成权、抗辩权等。

3、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和成立要件:民事法律行为分为单方行为、双方行为和多方行为。

成立要件包括当事人、意思表示和标的。

4、代理制度: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为被代理人设定、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代理包括法定代理、指定代理和委托代理。

5、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服务的行为。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损的行为。

二、合同法律制度1、合同的分类:合同分为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有名合同是指法律明确规定其内容和效力的合同,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

无名合同是指法律未明确规定其内容和效力的合同,如承揽合同、保管合同等。

2、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合同的成立需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合同的生效则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

3、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在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出现法定或约定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变更或解除合同。

5、合同纠纷的解决:合同纠纷的解决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进行。

在解决纠纷过程中,当事人应当遵守法律规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物权法律制度1、物权的分类:物权分为自物权和他物权。

自物权是指权利人对自己所有的物享有的权利,如所有权。

他物权是指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的物享有的权利,如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2、物权的设立和变动:物权的设立和变动需要依法进行登记或交付。

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知识点

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知识点

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知识点一、知识概述《公司法律制度》①基本定义:公司法律制度就是规范公司设立、运营、治理结构、解散清算等一系列行为的法律规则。

简单说,就像给公司定的一套游戏规则,让公司从诞生到结束都得按这套规矩办事。

②重要程度:在中级会计经济法里是超级重要的部分。

很多经济活动都涉及到公司,如果不懂这个,就像在雾里开车,啥都看不清楚。

无论是考试还是实际工作帮企业处理财务相关事务,这部分都是绕不过去的。

③前置知识:基本的法律常识得懂一些,像什么是法人、什么是权利义务这些最基础的东西。

如果这些不会,那学这个就像不会走就想跑,肯定不行。

④应用价值:在实际中,如果你是企业的财务人员,要知道公司的组织架构合不合法,股权怎么分配合理,这时候公司法律制度就派上用场了。

比如说企业要进行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没有它,就会乱成一锅粥。

二、知识体系①知识图谱:公司法律制度在中级会计经济法中算得上是核心部分了。

和很多其他知识点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像企业所得税啊,财务报表这些内容都会多多少少涉及到公司的情况。

②关联知识:和证券法关联紧密。

公司上市得遵循证券法,但首先得符合公司法律制度里关于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的要求。

和合同法也有关系,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本身要是合法设立、运营正常才能签有效合同。

③重难点分析:- 掌握难度:比较难。

因为它内容多,要记的东西杂。

- 关键点:一定要把公司的设立条件、股东的权利义务、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能分清楚。

按我的经验,很多人容易搞混这些内容。

④考点分析:- 在考试中的重要性:超级重要。

每年必考内容。

- 考查方式:选择题、判断题经常考基本概念,像公司的类型啊这些;简答题、综合题也经常出现,会让分析公司运营过程中某个决策是不是合法之类的。

三、详细讲解(这里适用理论概念类)①概念辨析:- 公司的类型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好比几个人凑份子做买卖,每个人按自己的份额承担责任,公司对外也是承担有限责任。

2022年中级经济师(补考)-经济基础-考前必背六页纸

2022年中级经济师(补考)-经济基础-考前必背六页纸

2022年中级经济师(补考)-经济基础-考前必背六页纸一、第一章新增(2分-3分)1、含义: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2、经济制度体现在三个方面:所有制结构、收入分配方式、资源配置方式。

所有制结构处于核心地位。

3、生产资料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集体所有制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以及股份合作制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

股份合作制企业从性质上看,属于集体经济的一种新的形式。

4、公有制经济,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所有制经济以及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

5、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体现在三个方面:(1)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2)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起主导作用(3)满足全体人民共同需要,保障全体人民共同利益,实现共同富裕。

6、非公有制经济主要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等多种形式,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非公有成分。

个体经济一般不存在雇佣劳动关系,私营经济以雇佣劳动关系为基础,外资经济目前包括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等具体形式,其中,以中外合资、合作方式形成的外资经济属于混合所有制经济形式,其中所包含的国有经济或集体经济部分属于公有制经济的范畴。

所以不能简单地认为外资经济就完全是非公有制经济。

7、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指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一种经济形式,混合所有制不是一种独立的所有制。

8、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三农政策基石,乡村振兴政策基础。

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核心三个方面:(1)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

(2)坚持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农民家庭是集体土地承包经营的法定主体,这是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根本,也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

(3)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这是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关键。

中级经济法必背知识点2023

中级经济法必背知识点2023

中级经济法必背知识点2023 2023中级经济法必背知识点如下:一、公司法律制度1、公司的概念和种类。

2、公司的设立条件与程序。

3、公司的组织机构及其职权。

4、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二、合同法律制度1、合同的概念和种类。

2、合同的订立、效力和履行。

3、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

4、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

三、金融法律制度1、金融市场的概念和种类。

2、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3、金融业务的范围与监管。

4、金融犯罪的认定与处罚。

四、票据法律制度1、票据的概念和种类。

2、票据的出票、背书、承兑和保证。

3、票据的付款和追索权。

4、票据的抗辩和补救。

五、证券法律制度1、证券的概念和种类。

2、证券的发行和交易。

3、上市公司的收购与重组。

4、证券市场的监管与处罚。

六、竞争法律制度1、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定。

2、反垄断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定。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4、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

七、知识产权法律制度1、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种类。

2、著作权的取得、行使和保护。

3、专利权的申请、审查和授予。

4、商标权的注册、使用和管理。

八、经济纠纷解决途径与程序法制度1、经济纠纷解决途径的选择与比较。

2、仲裁制度的基本原则和规定。

3、诉讼制度的基本原则和规定。

4、执行程序的相关规定。

以上知识点是中级经济法考试的重点内容,需要考生掌握并熟练运用,具体可以结合大纲和相关教材进行深入学习。

2023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备考题库附加答案

2023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备考题库附加答案

2023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备考题库附带答案第1卷一.全考点押密题库(共50题)1.(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某普通合伙企业为内部管理与拓展市场的需要,决定聘请陈东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合伙协议对聘请经营管理人员事项未作约定。

下列相关说法中,正确的是()。

A. 陈东应当同时具有合伙人身份B. 对陈东的聘任须经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C. 陈东作为经营管理人,有权代表合伙企业对外签订合同D. 陈东应当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正确答案:B,2.(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B. 国务院制定的《总会计师条例》C.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上海市技术市场条例》D. 财政部制定的《财政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正确答案:B,3.(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下列行为,可以不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的是( )。

A. 与关联方订立借款的协议B. 为关联方提供担保C. 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企业D. 向关联方提供技术服务正确答案:D,4.(判断题)(每题 1.00 分) 甲公司与乙银行订立一份借款合同,甲公司到期未还本付息。

乙银行于还本付息期限届满后2年零6个月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对甲公司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偿还本金、支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乙银行的行为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正确答案:A,5.(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甲酒厂生产的“XXX”牌高粱酒,其注册商标为知名商标。

乙酒厂推出“YYY”高粱酒,其包装与“XXX”牌高粱酒一致,但使用的注册商标、商品名称以及厂名、厂址均不相同。

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 因注册商标、商品名称以及厂名、厂址均不相同,故乙厂的行为属于正当竞争B. “XXX”牌高粱酒仅属省内知名,其标签又未获得专利,甲厂不能起诉乙厂侵权C. 两种商品包装外观近似,足以造成购买者发生误认,故乙厂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D. 两种商品包装虽外观近似,但常喝“XXX”牌高粱酒的人仔细辨认可以加以区别,乙厂对甲厂不构成侵权正确答案:C,6.(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甲公司为宣传开发的游戏,在某游戏平台网站传播虚假信息,称乙公司的同类游戏速度非常慢。

中级经济法必背法条

中级经济法必背法条

中级经济法必背法条一、民法总则1. 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权自主约定合同内容,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六十二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权选择订立书面合同或者口头合同,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六十三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有真实的意思表示。

•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权约定合同的内容,但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六十五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权约定合同的格式,但是不得损害交易安全,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六十六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权约定合同的内容,但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2. 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变更、终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劳动者享有按劳动合同约定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第五条: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第六条:劳动者享有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第七条:劳动者享有与劳动合同有关的其他权利。

二、公司法1. 公司设立•第六条:公司设立的,应当依法办理登记手续。

•第七条:公司设立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第八条:公司设立,应当有真实的出资,合法的出资方式。

•第九条:公司设立,应当制定完善的公司章程。

•第十条:公司设立,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知识产权登记。

2. 公司组织•第十一条:公司组织形式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

•第十二条:公司组织应当依法设立监事会、董事会等机构,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

•第十三条:公司组织应当根据公司经营的需要,设立各种专门机构。

•第十四条:公司组织应当依法制定公司章程,明确公司组织机构及其职责、权利、义务等事项。

•第十五条:公司组织应当依法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加强对公司经营状况的监督。

中级会计经济法考前突击

中级会计经济法考前突击中级会计经济法是中级会计师考试的重要科目之一,对于考生来说,合理安排复习时间并进行突击备考是取得好成绩的关键。

本文将从三个方面总结中级会计经济法的复习重点和备考技巧,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一、复习重点1.法律基础知识中级会计经济法主要考察考生对法律基本概念的理解程度,包括法律的性质、法律的分类、法律的效力、法律的适用等方面。

此外,还需要掌握我国法律体系的基本特点、我国法律的来源以及法律条文的解释等内容。

2.合同法与公司法合同法和公司法是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中的重点内容。

对于合同法,考生需要了解合同的成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等基本要求,以及合同的法律责任和保证的相关规定。

对于公司法,需要掌握公司的设立和登记、公司的章程和股东大会等基本要求,以及公司的责任、公司的解散和清算等相关规定。

3.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是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的重要内容。

劳动法主要考察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等方面的知识,社会保险法主要考察社会保险的基本情况、社会保险的类型和参保要求等知识。

二、备考技巧1.制定复习计划针对中级会计经济法的复习内容,考生应制定详细的复习计划。

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将复习内容分成小块,每天安排相应的时间进行突击复习,同时要合理安排休息和娱乐时间,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2.注重基础知识的理解和记忆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的复习重点是法律基础知识、合同法与公司法、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等内容。

对于这些知识点,考生应先理解其基本概念和原理,掌握其适用范围和实际应用。

然后进行记忆,可以通过归纳总结、背诵重难点或者制作知识卡片等方式来加强记忆。

3.多做真题和模拟题真题和模拟题是巩固知识和提高应试能力的有效方式。

可以通过购买相关考试辅导书籍或者参加模拟考试班来获取真题和模拟题。

在做题过程中,除了注意题目的答案以外,还要注意解题思路和方法,提高解题能力和应变能力。

4.理论联系实际中级会计经济法的知识点通常与实际经济活动紧密相关。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前必背法条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前必背法条一、总论1、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宏观经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经济法调整的是一定范围内经济关系。

3、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宏观经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物权法1、物权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绝对原则、物权相对原则。

3、物权的种类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4、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三、合同法1、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合同包括:口头合同、书面合同。

3、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4、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自愿的原则。

四、公司法1、公司法是调整公司设立、运营、变更和解散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3、公司的基本形式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4、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五、票据法1、票据法是调整票据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票据包括:汇票、本票、支票。

3、票据具有无因性、要式性、文义性、独立性的特点。

4、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在票据上进行真实、准确的记载。

六、竞争法1、竞争法是调整市场竞争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竞争法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市场公平竞争,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3、竞争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

4、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七、税法1、税法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税法的主要内容包括税收征管法、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等。

3、纳税人是依照税法规定向国家缴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一、知识概述《公司法律制度》①基本定义:公司法律制度就是规范公司的设立、运营、变更、终止等一系列活动以及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各类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等方面的一系列法律规定。

说直白点,就像是给公司画一个框,规定公司从出生到结束,还有公司里那些有权有势(相对)的人能做啥、不能做啥。

②重要程度:在中级会计师经济法里那是相当重要的一块内容。

大部分涉及公司相关的经济业务都会涉及到它的相关规定,要是不懂这个,企业那一套财务处理就会感觉少了半边天。

③前置知识:需要懂一些基础的法律概念,像法律主体、民事权利等。

就如同你想组装一个高级的玩具,得先知道零件都是啥。

④应用价值:在实际的企业财务处理工作当中,无论是企业重组、增减资,还是公司内部财务管理方面,都依据这个法律规定来操作。

比如说企业从有限责任公司想变成股份有限公司,就得遵循公司法律制度的变更规定。

二、知识体系①知识图谱:在经济法学科里,公司法律制度属于企业法的核心部分,像分支一样串联很多具体制度。

②关联知识:跟证券法、合同法等知识点都是有联系的。

比如说公司要发行证券,那就又涉及公司法律制度里的公司资质等内容,又涉及证券法。

③重难点分析:掌握难度系数挺高的。

难在公司各种各样的机构设置和对应的权与责。

关键点在于理解不同公司类型(有限责任、股份有限)的区别和共通之处。

④考点分析:考试中超级重要,经常以案例形式考查,给一个企业的实例场景,让你判断其中是否合法合规。

三、详细讲解【理论概念类】①概念辨析:公司就是企业法人,有独立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比如说甲公司虽然是由一群股东凑钱搞起来的,但这个公司就像一个单独的“法律上的人”,可以独立做生意、签合同,用自己的财产承担责任。

②特征分析:有独立财产、以营利为目的、有自己的组织机构。

好比一个足球队,有自己的人(财产)、有目标(盈利)、还有队长、教练、队员这些(组织机构)。

③分类说明:两种主要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中级经济法必会的30个知识点

共30个知识点,考前看一下,拿60分不成问题。

必会知识点 1【公司担保的限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接受担保的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上述规定事项的表决。

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必会知识点 2【股东未尽出资义务】(1)未尽出资义务的对内责任(对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①足额缴纳(未缴纳出资+利息);②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未尽出资义务的对外责任(对债权人):①公司债权人可请求未尽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②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尽出资义务,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必会知识点 3【公司决议不成立】决议不成立的情形:①公司未召开会议,但依据公司法或者依据章程规定可以不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而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的除外;②会议未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③出席会议的人数或者股东所持表决权不符合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④会议的表决结果未达到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通过比例的。

必会知识点 4【股东查阅权】股东起诉请求查阅或者复制公司特定文件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公司有证据证明上述规定的原告在起诉时不具有公司股东资格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原告有初步证据证明在持股期间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请求依法查阅或者复制其持股期间的公司特定文件材料的除外。

公司章程、股东之间的协议等实质性剥夺股东依据公司法规定查阅或者复制公司文件材料的权利,公司以此为由拒绝股东查阅或者复制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必会知识点 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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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法考前补充资料第一章经济法总论1、经济法主体的分类例题:各类经济法主体的行为可以在总体上分为两大类,即()。

A.宏观调控行为和市场规制行为B.调制行为和对策行为C.计划行为和市场行为D.立法行为和执法行为答案:B解析:各类经济法主体的行为可以在总体上分为两大类,即调制行为和对策行为。

2、经济法主体权利义务的特殊性例题:1、对于经济法主体权利义务的特殊性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从权利义务的配置来看,如果把职权和职责分别归入广义的权利与义务之中,则在经济法主体与义务配置上存在着“不均衡性”B.与上述A选项权利义务配置的不均衡性相关联,在法律规范分布方面,存在着权利规范和义务规范在主体分布上的“倾斜性”,即权利规范的分布更向调控主体和规制主体倾斜,而义务规范的分布则更多地向受控主体和受制主体倾斜C.从权利与义务的相关程度来看,经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存在“不相关性”D.从权利与义务的对应程度来看,经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具有“不对等性”答案:C解析:没有C这种说法。

2、经济法责任的特殊性包括()。

A.责任承担上的双重性B.责任承担上的非单一性C.经济法责任的经济性D.经济法责任的公平性答案:ABC解析:经济责任的特殊性:1.责任承担上的双重性;2.责任承担上的非单一性;3.经济法责任的经济性。

3、经济法责任的具体类型例题:对于经济法责任的具体分类,正确的有()。

A.按照承责主体的不同,可以将经济责任分为调控和规制主体的责任,以及接受调控和规制的主体的责任B.按照承责主体的不同,可以将经济责任细分为国家责任、企业责任、社团责任、个人责任C.按照追究责任的目的,可以把经济法责任分为赔偿性责任和惩罚性责任D.依据责任的性质,还可以把经济法责任分为经济性责任和非经济性责任、或称财产性责任和非财产性责任答案:ABCD解析:首先,按照承责主体的不同,可以将经济责任分为调控和规制主体的责任,以及接受调控和规制的主体的责任。

上述责任可再细分为国家责任、企业责任、社团责任、个人责任,等等。

其次,按照追究责任的目的,可以把经济法责任分为赔偿性责任和惩罚性责任。

最后,依据责任的性质,还可以把经济法责任分为经济性责任和非经济性责任、或称财产性责任和非财产性责任。

第二章公司法1、股东出资例题:甲、乙两公司与郑某、张某欲共同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并在拟订公司章程时约定了各自的出资方式。

下列有关各股东的部分出资方式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甲公司以其获得的某知名品牌特许经营权评估作价20万元出资B.乙公司以其企业商誉评估作价30万元出资C.郑某以其享有的某项专利权评估作价40万元出资D.张某以其设定了抵押权的某房产作价50万元出资答案:C解析:根据规定,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因此选项A、B、D中所述的出资方式是错误的。

2、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出资期限和出资不实例题:1、甲、乙、丙、丁四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

其草拟的公司章程记载的下列事项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公司由甲同时担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B.公司不设监事会,由乙担任监事C.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D.甲乙丙丁首次出资额各为5万元,其余部分出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缴足答案:D解析: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本题中,选项D的首次出资额正确,但是总的出资期限不符合规定。

2、甲、乙、丙于2008年3月分别出资60万元、40万元、30万元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2009年9月查实甲的机器设备60万元在出资时仅值30万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甲的行为属于出资不实B.甲应补交其差额30万元C.如果甲的财产不足补交差额的,必须退出有限责任公司D.如果甲的财产不足补交差额的,由乙和丙承担连带责任答案:c解析: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本应由乙和丙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例题:下列选项中,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是()。

A.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B.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C.要求董事和经理纠正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D.监督董事在执行职务时违法的行为答案:B解析:本题A选项是董事会的职权;C、D选项是监事会的职权。

4、有限责任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例题: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下列各项中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有()。

A.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B.代表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C.1/3以上的董事D.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答案:ABCD解析:《公司法》修订后,将原来的代表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改为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既然十分之一的股东有权,那么四分之一的股东也有权召开临时股东会议。

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召开和决议例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对下列事项作出的决议中,不用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有()。

A.修改公司章程B.减少注册资本C.更换公司董事D.变更公司形式答案:C解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通过以下决议时,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1)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2)合并、分立、解散;(3)变更公司形式;(4)修改公司章程。

6、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例题:甲出资24万元设立了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存续期间,甲的下列行为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决定由其本人担任公司经理和法定代表人B.决定用公司盈利再投资设立另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C.决定减少注册资本15万元D.决定不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答案:A解析:(1)选项B:一个自然人(甲)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2)选项C: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为10万元;(3)选项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7、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例题: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一年后,甲拟将其在公司的全部出资转让给丁,乙、丙不同意,下列解决方案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A.由乙或丙购买甲拟转让给丁的出资B.乙和丙共同购买甲拟转让给丁的出资C.乙和丙均不愿意购买,甲无权将出资转让给丁D.乙和丙均不愿意购买,甲有权将出资转让给丁答案:ABD解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8、股份有限公司的临时股东大会例题:甲公司是一家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 000万元。

董事会有7名成员。

最大股东李某持有公司12%的股份。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甲公司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

A.董事人数减至4人B.监事陈某提议召开C.最大股东李某请求召开D.公司未弥补亏损达人民币1600万元答案:AC解析: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本题中,选项A由于董事人数不足法律规定的最低人数“5人”,因此应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最大股东李某持有股份超过了10%,因此可以单独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9、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例题:1、甲、乙、丙、丁拟任A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影响当事人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是( )。

A.甲之妻半年前卸任A上市公司之附属企业B公司总经理之职B.乙于1年前卸任C公司副董事长之职,C公司持有A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7%C.丙正在担任B公司的法律顾问D.丁是持有A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自然人股东答案:B解析:根据规定,最近一年内曾经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因此选项A是不符合要求的;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不得担任该公司的独立董事,因此选项C是不符合要求的;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因此选项D是不符合要求的。

2、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在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后,可以行使的职权有()。

A.事先认可提交董事会讨论的总额高于500万元的关联交易事项B.聘用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C.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股东征集投票权D.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答案:ACD解析: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包括:(1)重大关联交易(指上市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提议召开董事会;(5)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6)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10、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限制例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下列有关该收购本公司股份事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该收购本公司股份事项,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B.因该事项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2年内转让给职工C.用于该事项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D.因该事项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答案:AC解析:根据规定,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因此选项B的说法是错误的;公司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而收购股份的,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因此选项D的说法是错误的。

1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例题:下列各项中,根据《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有()。

A.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人B.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的人C.担任因违法被停业整顿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自该公司、企业被停业整顿或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的人D.个人负债达30万元且到期仍未清偿的人答案:AD解析: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6种人不能担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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