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民族中学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
普通高中助学金管理制度

普通高中助学金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和加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实施,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补助的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在校生,资助比例约占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
二、补助的标准
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每年分为春季和秋季,每季750元。
三、资金来源
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与县6:4的比例分担。
四、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及发放程序
1.学生填写《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并初审。
3.有关教育部门审批,并将拟资助学生名单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4.学校或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为受助学生办理资助卡,并将助学金打到学生卡中。
五、资金拨付
教科文股依据预算指标,用款计划等审核无误后按资金支付程序办理。
六、有关要求
1.发卡银行或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
2.要求各学校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认真组织评审工作,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资助,做好国家助学金管理发放等工
作。
3、财政、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
4、各学校要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教科文股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对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

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一、背景和目的为了贯彻国家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贫困家庭学生的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和条件,国家决定实施国家助学金计划。
本细则旨在规范国家助学金的申请、评审和发放流程,确保公正、透明和高效。
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高等教育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和博士生等。
三、资助对象1. 经济困难学生:指家庭经济状况较为困难,无法承担高等教育学费和生活费的学生。
2. 特殊困难学生:指身体或心理上存在特殊困难,需要额外资助的学生。
四、资助标准1. 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1)学费资助:根据学生所在高校的收费标准,资助比例为80%至100%不等。
(2)生活费资助:根据学生所在地的生活水平和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资助标准为每月500至1500元不等。
2. 特殊困难学生资助标准:(1)学费资助:根据学生所在高校的收费标准,资助比例为80%至100%不等。
(2)生活费资助:根据学生特殊困难的程度和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资助标准为每月1000至3000元不等。
五、申请流程1. 学生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家庭收入证明、学校录取通知书等。
2. 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3. 评审委员会根据学生的经济状况和特殊困难情况,确定资助名单。
4. 学校将资助名单报送至国家助学金管理中心。
5. 国家助学金管理中心审核资助名单,并进行最终确认。
六、发放方式1. 学费资助直接划拨至学生所在高校的教育事业专用账户。
2. 生活费资助每月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发放至学生个人银行账户。
七、监督和管理1. 学校应建立健全国家助学金管理制度,确保资助工作的规范和公正。
2. 国家助学金管理中心将定期对各高校的助学金发放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3. 学生可以通过投诉渠道对助学金的发放进行监督和申诉。
八、奖惩措施1. 对于违反国家助学金管理规定的行为,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取消资助资格、追回已发放的助学金等。
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

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国家助学金是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设立的一项资助政策。
本文旨在详细介绍国家助学金的实施细则,包括申请条件、申请流程、资助标准和评审程序等。
二、申请条件1. 家庭经济困难: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要求,例如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标准。
2. 学业成绩优秀:申请人应在上一学年取得良好的学业成绩,成绩排名在班级前30%以内。
3. 具备正常的学籍和学业进展:申请人应具备正常的学籍,无不良学习记录,按时完成学业要求。
三、申请流程1. 填写申请表格:申请人需要下载并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格,填写时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家庭经济状况等相关资料。
2. 提供申请材料: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明、家庭收入证明、学籍证明、成绩单等相关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递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申请材料递交至学校指定的助学金申请办公室。
4. 审核评审:学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评审。
5. 公示和公示期:学校将公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并设立公示期,接受社会监督。
6. 发放资助:经过评审合格的申请人将获得国家助学金的资助,资助金额将根据家庭经济状况和学业成绩等因素确定。
四、资助标准1. 资助范围: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学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所需支出。
2. 资助金额:资助金额将根据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学业成绩等综合因素确定,资助金额不得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80%。
3. 资助期限:国家助学金将按学年进行资助,每年资助一次,资助期限为一学年。
五、评审程序1. 资格初审:学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筛查,确认申请人是否符合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2. 专家评审: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符合资格初审的申请人进行评审,评审主要考察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学业成绩等因素。
3. 公示和监督:学校将公示评审结果,并设立公示期,接受社会监督。
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

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国家助学金是为了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设立的资助项目。
为了更好地实施国家助学金,制定了以下的实施细则。
二、资助对象1. 符合国家助学金资助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生、专科生和高职高专学生。
2.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指标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三、资助标准1. 国家助学金分为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四个级别,资助金额由高到低递减。
2. 资助金额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结果和学业成绩综合考虑确定。
四、申请流程1. 学生在每学年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校提交国家助学金申请材料。
2. 学校负责审核学生的申请材料,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资助名额。
3. 学校将资助名额和学生名单报送至所在地教育部门备案。
4. 教育部门对学校报送的资助名额和学生名单进行审核,最终确定资助名单。
五、资助管理1. 资助金额按学年发放,资助期限为一学年。
2. 资助金额直接划拨至学生个人银行账户,学生需提供有效的银行账户信息。
3. 学生在资助期限内需按时完成学业,否则资助金额可能会中止或终止。
4. 学生需按要求向学校提交学业成绩和学习情况等相关材料,学校将根据学生的表现进行资助评定。
六、监督与考核1. 教育部门将对各学校的国家助学金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
2. 学校应建立健全国家助学金管理制度,确保资助资金的使用合规、公正和透明。
3. 学校应及时向教育部门报送国家助学金的相关信息和数据。
七、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国家助学金相关规定的学生,学校有权中止或终止其资助资格。
2. 对于违反国家助学金相关规定的学校,教育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八、附则1. 国家助学金的具体实施细则由教育部门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制定并公布。
2. 学生和学校应及时关注教育部门发布的国家助学金相关政策和通知。
以上为国家助学金的实施细则,旨在确保助学金资助的公正性、透明性和有效性,帮助更多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

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国家助学金是国家为了促进教育公平,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设立的资助项目。
为了确保国家助学金的公正、透明和有效实施,制定了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
二、资助对象1. 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2. 具备良好学风和品德的学生。
三、资助标准1. 资助标准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确定。
2. 资助金额分为一、二、三等奖励,分别为每年5000元、3000元和2000元。
四、申请条件1. 学生须为中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家庭收入证明、低保证明等。
3. 学生须按时缴纳学费,无不良学习记录。
五、申请流程1. 学生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资助名单。
3. 学校公布资助名单,并将资助金额直接发放给学生。
六、资助管理1. 学生资助金额由学校负责管理,用于学生的学费、生活费等相关支出。
2. 学生需按照学校规定的要求参加各类培训和活动。
3. 学校将定期对资助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对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取消资助资格。
七、监督与评估1. 国家教育部将对各高校的国家助学金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2. 学校需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数据和材料,并接受教育部的检查和评估。
八、奖励与荣誉1. 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将获得荣誉称号,并可在毕业证书上注明。
2. 学校将组织表彰活动,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
以上是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
国家助学金的实施旨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教育公平。
通过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确保国家助学金的公正、透明和有效实施,为学生提供更好的资助服务。
希望这些细则能够帮助更多的学生获得资助,实现他们的教育梦想。
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

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国家助学金是国家为了促进教育公平,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设立的一项资助政策。
为了确保助学金的有效发放和使用,制定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是非常必要的。
二、申请条件1. 家庭经济困难:申请助学金的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家庭收入低于一定标准。
2. 学业表现优秀:申请助学金的学生应在学业上表现出色,成绩优秀,无不良学习记录。
3. 具备品德好、行为端正的素质:申请助学金的学生应具备良好的品德和行为,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申请流程1. 学生填写申请表格:学生需要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家庭收入证明、成绩单等。
2. 学校审核:学校负责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学校评审:学校根据申请材料和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审,确定是否符合助学金的发放条件。
4. 助学金发放:经过评审合格的学生将获得国家助学金的资助,资助金额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和学业表现综合考虑。
四、助学金管理1. 助学金使用范围:助学金主要用于学生的学费、书籍费、住宿费等教育相关费用的支付。
2. 助学金监督:学校将对获得助学金的学生进行监督,确保助学金的使用符合规定,不得用于其他非教育用途。
3. 助学金追溯:如果发现学生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助学金使用规定,学校有权追回已发放的助学金,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五、助学金评估与调整1. 助学金评估:学校将定期对获得助学金的学生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学业表现、家庭经济状况等。
2. 助学金调整:根据评估结果,学校有权对助学金金额进行调整,确保助学金资助对象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六、助学金公示与申诉1. 助学金公示:学校将对获得助学金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2. 助学金申诉:学生对助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据进行申诉。
七、助学金终止1. 毕业或退学:学生在毕业或退学后,助学金将终止发放。
国家助学金实施管理细则
国家助学金实施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第二条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家有关资助政策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贵州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黔财教【2007】100号)等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章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申请条件、加分办法、名额分配第三条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
第四条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具体分为1档特困生3500元,2档困难学生3000元,3档一般困难学生2500元。
第五条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不铺张浪费;(六)助学金评选之前一年内无处分。
第六条在满足第五条申请条件后,如国家下达的名额少于少于班级通过贫困生资格认定人数,按以下条件和标准加分、减分,然后许算出总分,按分数高低排序,名次在前同学应优先获资助:(一)上年参加过学校勤工助学义务岗工作,加2分。
(二)为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班级管理,增强实践能力,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的,按如下分值加分:班长、学习委员加2分,团支书记加1.5分,副班长、生活委员、体育委员、心理委员、信息员、文艺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及其他班干加1分;院学生会主席加3分,学生会副主席加2分,部门负责人加1.5分,学生会其他成员加1分。
(三)在校期间通过英语四级加2分,通过六级的加3分,如四、六级都通过,只能加一次分即3分;(四)在校期间计算机二级成绩达到合格以上档次者加1.2分;(五)在校期间获得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表彰的每项加加1分,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的每项加2分;(六)在校期间获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优秀士兵的,每次加1分;(七)本学年内在院级、厅级、省极、国家级报刊上发表论文的,每篇分别加1、2、3、4分,发表其他文章的,每篇加0.5、1、1.5、2分;(八)本学年内代表本院参加专业知识、技能比赛、文体活动获得厅级以上三等奖(含三等奖)表彰的,厅级表彰加1分,省级表彰加2分,国家级表彰加3分。
高中奖助学金实施方案
高中奖助学金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帮助高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高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和成绩水平,我们制定了以下高中奖助学金实施方案。
一、奖助学金对象本奖助学金面向高中在校学生,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以及在校表现突出、品学兼优的学生。
二、奖助学金类型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助学金:针对家庭经济状况较差的学生,资助其学习和生活费用。
2. 学习成绩优秀奖助学金:针对学习成绩在年级前20%的学生,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资助。
3. 品学兼优奖助学金:针对在校表现突出、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资助。
三、奖助学金发放标准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助学金: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和学习生活费用情况,进行资助,每学期发放一次。
2. 学习成绩优秀奖助学金: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每学期进行评定,成绩优秀的学生将获得一定的奖励和资助。
3. 品学兼优奖助学金: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每学期进行评定,表现突出的学生将获得一定的奖励和资助。
四、奖助学金管理1. 建立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负责对学生进行评定和审核,确保奖助学金的公平公正发放。
2. 定期对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学习表现进行核实和评估,保证奖助学金的精准发放。
3. 建立奖助学金档案,对获得奖助学金的学生进行跟踪管理,确保奖助学金的有效使用。
五、奖助学金使用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助学金主要用于学习和生活费用,确保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2. 学习成绩优秀奖助学金主要用于奖励学生,鼓励他们在学习上取得更好的成绩。
3. 品学兼优奖助学金主要用于奖励学生,鼓励他们在学校表现突出,树立榜样。
六、奖助学金效果评估1. 定期对奖助学金的使用情况和学生的学习表现进行评估,确保奖助学金的有效使用。
2. 跟踪奖助学金获得者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帮助和引导。
3.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奖助学金实施方案,提高奖助学金的使用效果。
通过以上奖助学金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我们将更好地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取得更好的成绩,同时也能够表扬和鼓励在校表现突出、品学兼优的学生,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制度
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制度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制度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教育水平的提高,许多家庭可供孩子接受高等教育的条件逐渐提高。
然而,仍然有很多学生因为家庭困难等原因无法承担高昂的学费。
为了帮助这些学生,政府设立了国家助学金,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为了更好的管理国家助学金,学校制定了相应的国家助学金管理制度。
一、资助对象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集中在具有普通高中学历、符合当地户籍政策的在校本科生,且家庭经济状况较为困难的学生。
学校根据学生们的家庭财务状况、学习成绩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评估,确定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
二、资助标准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分为三档,分别为全额资助、半额资助和部分资助,其中全额资助金额为每年7500元人民币,半额资助金额为每年3750元人民币,部分资助金额根据学生的实际需要来确定。
资助金额以年为单位,每年的10月份由学校统一发放。
三、申请流程学生需要通过平台或者校内政务助手等途径提交申请,经过学校审核后,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才能确定。
学校要求学生必须如实填写自己的个人信息、家庭经济状况和联系方式等,同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作为证明。
四、监管机制学校规定了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的义务和责任,要求资助对象须严格执行制度、认真学习、努力进取、服从管理,同时要求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国家助学金的使用,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
学校设立了科学的监管机制,定期对资助对象的使用情况进行查核和跟踪。
五、管理体系学校建立了由教务处主管的国家助学金管理办公室,负责国家助学金的审核、申请、发放、监督和后续工作的管理。
管理办公室成员由多个部门的负责人和相关教师组成,实现了财务管理和实际操作的有效结合。
综上所述,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制度确立了科学的资助对象、资助标准、申请流程、监管机制、管理体系,有利于提高国家助学金的使用效益,保证学生家庭困难学生得到更好的资助。
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
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国家助学金是国家为了匡助经济难点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设立的资助项目。
为了更好地实施国家助学金政策,制定了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以确保资助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二、资助对象1. 本科生: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在籍学生,家庭经济难点的学生优先资助。
2. 研究生:全日制普通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家庭经济难点的学生优先资助。
三、申请条件1. 家庭经济难点:申请人家庭经济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标准。
2. 学业表现良好:申请人在学校期间成绩合格,无严重违纪行为。
3. 诚信守规:申请人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纪律的行为。
四、申请流程1. 学生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成绩单等。
2. 学校审核:学校负责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进行初步评估。
3. 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学校设立评审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进行评审,确保评审公正和透明。
4. 结果公示和申诉:学校将评审结果公示,申请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诉,学校将进行复核。
5. 资助发放:经过评审和复核后,学校将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国家助学金。
五、资助标准1. 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根据学生家庭经济难点程度和学业表现进行划定,分为A、B、C三个档次,资助金额逐级递增。
2.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根据学生家庭经济难点程度和学业表现进行划定,分为A、B、C三个档次,资助金额逐级递增。
六、监督与管理1. 学校责任:学校应建立健全国家助学金管理制度,确保资助工作的规范运行。
2. 监督机构:教育部门将加强对国家助学金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国家助学金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3. 申请人监督:申请人可以向学校或者相关部门举报违规操作或者不公正现象。
七、奖惩措施1. 奖励:对于在学业表现突出、社会公益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学校将赋予适当的奖励和表彰。
2. 惩罚:对于提供虚假材料、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纪律的申请人,将取销其国家助学金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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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民族中学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普通高中国家组学
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财教【2011】3号)和《关于认
真做好2011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资助工作
的通知》(威教字【2011】313号)文件精神,我校2011年秋季学期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人数1853人,资助金额(含国家、省补助,
地、县承担资金)为277.95万元。为了切实做好我校普通高中家庭
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解决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
题,依学校实情,经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我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管理实施细则如下:
一、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牟德兵
副组长:沈先明 铁发勇 杜文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杜文武
成员:李应 唐义学 谢娟 徐菊 梁静霞
二、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和标准
具有威宁民族中学正式学籍的且建有高中贫困生档案的普通高中全
日制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留级生、补习生除外)。资助标
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三、 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品质优良;
4、 勤奋学习,积极向上;
5、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 2011年秋季高一学生入校成绩(中考成绩)400分以上;
属下列情况之一,并能出具证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给予
资助:
1、 孤儿、残疾(含双亲有严重残疾)学生
2、 革命烈士子女、优抚家庭或单亲家庭学生
3、 独生子女户、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二女结扎户学生
4、 少数民族学生
5、 因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导致家庭困难的学生
6、 享受城市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四、 名额分配
见附表4
五、 评选和公示
各班班主任及学生代表认真做好评审,并在校内公示栏公示一周,公
示五异议后报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六、 时间
各班上交相关材料截止日期:2011年10月16日。
七、 附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威宁民族中学
2011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