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选聘与管理制度
高职院校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选聘与管理办法

高职院校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选聘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专业(群)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在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教研教改、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等工作中的示范带头作用,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选聘原则和范围第二条选聘原则(一)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的原则进行。
(二)严格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申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师德素养,德才兼备,注重教书育人,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教风端正,无任何师德污点;治学严谨,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
第三条选聘范围在学校工作满1年(经批准对外引进的除外)、每学期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且符合选聘条件的专任教师均可参与申报。
第三章专业带头人的选聘第四条申报条件(一)学历、职称、年龄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具有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62周岁,身心健康。
(二)专业工作经历:近五年持续从事本专业的教学及研究,或从事本专业相关的其他工作。
(三)专业能力: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研究方向明确,对本专业的前沿动态有较深入的研究;具有扎实的业务基础、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宽广的职业视野,熟悉并掌握相关岗位(群)的人文素质、职业道德、职业知识和职业领域能力的要求;在本行业领域具备较好的企业人脉关系。
(四)团建能力:具有较强的教学团队建设能力,能通过有效的团队管理形成较强的团队凝聚力,带领团队进行本专业课程体系构建,进行校内外实训基地的建设,具备带队进行项目研究的能力。
(五)业绩条件1.教学水平与实践能力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在近五年内获得市厅级及以上教育管理部门教学类三等奖以上;或学校教学竞赛一等奖。
(2)近两年指导学生团队参加市级以上职业技能、或文体类比赛获二等奖(含)以上。
(3)近两年各学期教学效果评价中学生评教的成绩排名均位居本教学部门专任教师的前1/2。
2.教科研能力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近五年内主持完成市厅级及以上教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获得市厅级及以上教科研成果三等奖(含)1次以上。
医院学科带头人选拔制度

医院学科带头人选拔制度为促进医院重点专科学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建立择优竞争的人才选用机制,特制定本制度:(一)选拔条件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身体健康,政治合格,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2、具备主治医师卫生专业技术职务,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在同行中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3、具有一定的科研水平,至少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3篇或获地厅级以上科研成果奖1项(限至第2作者);4、热心教学工作,教学效果好,教学考核合格;5、具有较高的管理能力和学科规划能力,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二)选拔程序:1、申请或推荐:根据公布的选拔条件,由个人提出申请或科室讨论推荐,并向医务科提交申请书;2、资格审核:由医务科会同人力资源办,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向医院专家委员会提出推荐意见;3、评审和聘任:医院专家委员会根据情况进行评选审核,经院领导研究后确定聘任名单并下发聘书。
(三)职责和达标任务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与医院签订双向目标计划书。
医院确立学科带头人在学科发展中的主导地位,积极为学科带头人的工作开展创造条件,确保计划的落实,学科带头人要结合个人的学科情况制定发展计划,履行学科带头人的职责并完成达标任务,具体有以下几点:1、制定并组织实施学科的3年发展规划和每年的工作计划;2、规划和使用学科建设专项经费和课题经费;3、组织和开展本学科的科研和教学工作,开展医疗技术应用和研究,努力提高本学科的医疗技术水平和科教水平;4、落实人才梯队建设及学科人才培养计划;5、每年向医院专家委员会报告学科发展情况;6、任期内完成达标计划:(1)承担至少1项地级以上科研课题;(2)在公开出版的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至少2篇学术论文(第1作者);(3)至少参加1次国家级学术交流或培训,并在院内开展学术报告。
(四)考核和管理医院专家委员会每年对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进行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对圆满完成学科发展计划和达标任务的重点学科带头人给予相应的奖励,对未按计划完成达标任务的重点学科带头人应解聘,重新进行选拔和考核。
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选拔与激励机制

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选拔与激励机制蒲县中医医院重点专科(学科)建设需要优秀的带头核心人物及继承人,一批好的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能够凝聚整个科室的力量,能够以他们敏锐的观察力、创造性思维能力和高超的判断力带领整个医疗科室不断自我完善实现知识更新,提高医疗质量及医疗技术,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为了加强医院专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医学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以进一步提升医院的医疗水平和专科实力,特制订本方案。
一、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选拔条件(一)学科带头人选拔条件1、热爱医疗事业,有良好的医德医风,治学严谨,身体健康。
2、在医疗、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并具有副主任中医师(或具有中医学历的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近年内可晋升为副主任中医师(或3、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学术造诣较深,知识面宽,临床医疗技能操作能力优秀,有驾驭本专业理论与实践的能力。
同时能熟练、系统地讲授本学科专业课,4、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及发展潜力,富有创新精神,对本学科国内外的前沿动态有较深的了解和一定见解,能及时提出本学科的研究方向与课题,注重学术梯队建设。
②主编出版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一部,或主编省部级以上统编教材教材一部③获得省、厅级科研成果或地市级科研成果三等以上奖励,或在科技开发中做出过较大成绩,本人排名为前三名④近年来主持立项市级以上科研课题,累计研究经费达5万元(二)重点专科(学科)继承人选拔条件1、热爱医疗事业,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工作认真严谨,对医学知识及医学发展具有很强学习兴趣,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身体健康。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从事中医、中西医结合工作,获得主治中医师专业(或具有中医学历主治医师)技术职务资格满2年.②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理论基础扎实,操作技能较为娴熟。
(二)学科带头人名额设置学科带头人按临床科室(专业)选拔,每科室(专业)学科带头人为1~2人(重点专科可适当增加名额)(三)选拔程序1.则,由所在科室依据选拔条件并结合本单位专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提出推荐名单2.候选人填写《高淳县中医医院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申报表》,提供近3年来反映其学术水平和成果的论文、主持完成或承担的科研项目及有关获奖证3.上述材料由医务科审核及签署意见并上报。
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选聘与管理制度(5篇)

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选聘与管理制度根据我院实际情况,把学科带头人的培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切忌急功近利、临渴掘井,要有长远眼光,应提前做出预测和规划。
在人才培养结构上有计划、分层次地搞好学科带头人、后备学科带头人和青年学术骨干的培养工作。
对不同层次的培养对象,应根据自身规模条件和实际情况制定出明确的培养计划和目标,其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医疗、教学、科研业务能力及学术水平和学术地位的提高等。
必须措施可行,计划落实。
培养途径和方法1.医院应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学科带头人赴国内外学习、研究有助于学科带人跟踪国际科技进展、把握研究前沿领域,掌握最新的科技信息和先进的技术手段,有利于学科的建设和发展。
2.对于后备学科带头人和青年学术骨干,应根据各科室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他们进修学习、指定老专家指导,根据他们的业务能力和水平,给他们压担子,聘他们做研究室的主任,使他们在实践中长知识,长才干。
同时让他们积极争取承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将他们推到科研、医疗第一线,以任务带学习,结合完成明确的工作任务进行培养提高。
工作保障措施对学科带头人,除了给任务压担子外,医院还应积极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措施,给他们以充分施展才华的舞台和条件。
1.如为了保证学科带头人能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学科建设的工作中,医院应为学科带头人配备学生。
2.根据学科带头人的实际情况和本人意愿,每年为他们安排一定时间的学术假,保证他们能潜心学术研究。
3.医院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还应经常听取学术带头人的意见,并及时采纳他们的合理化建议。
4.在选派出省考察访问、审批科研经费、晋升职称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5.还应发给一定的学科带头人津贴,使他们更好地为医院建设服务。
学科带头人的考核学科带头人进行业绩考核,可以全面了解学科带头人新的学术成就,了解他们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做出的新的贡献以及他们的带头核心作用;了解学科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差距。
起到弘扬先进、激励后进的作用。
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选聘与管理制度

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选聘与管理制度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的选聘与管理制度是指在高校或科研机构中,针对具有一定学术影响力和领导能力的学者进行选聘和管理的一套制度和规范。
选聘制度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 选拔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和学科特点,确定具体的选拔标准,包括学术成果、学术声誉、领导能力等方面的考量。
2. 招聘程序:确定招聘的程序和流程,包括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评审等步骤。
3. 选拔委员会:设立由专家组成的选拔委员会,负责对拟聘人员进行评审和筛选。
4. 选聘结果公示:对通过面试的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意见反馈。
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 岗位职责:明确带头人的职责范围和工作任务,包括学术研究、人才培养、团队建设等方面。
2. 绩效考核:制定绩效考核指标和评价办法,对带头人的学术研究成果、学术声誉、团队建设等进行评价,并进行相应的奖惩措施。
3. 发展支持:为带头人提供良好的学术研究环境和资源支持,包括科研经费、实验设备、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支持。
4. 任职期限和评审:设立带头人的任职期限,并进行定期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决定是否继续聘任。
5. 领导能力培养:针对带头人的领导能力进行培养和提升,包括组织管理、团队建设、决策能力等方面的培训。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选聘与管理制度,不同高校或科研机构可能会有一些差异和补充。
这些制度和规范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带头人的学术水平和领导能力,推动学科的发展和创新。
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选聘与管理制度模版

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选聘与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1.1 目的:为了确保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选聘与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公正透明,提高学科建设水平及带头人的专业素养和管理能力。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类重点专科学科的带头人选聘与管理工作。
二、带头人选聘2.1 基本条件2.1.1 学历要求:具备相应学科领域的硕士及以上学位。
2.1.2 研究方向:具备相关学科领域的研究背景和深厚的学术造诣。
2.1.3 教学经验: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并在相关学科领域有一定的教学贡献。
2.1.4 学术影响力:在相关学科领域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
2.2 选拔程序2.2.1 确定选拔委员会:由学校相关领导及学科带头人组成,负责选拔带头人的评审工作。
2.2.2 发布公示:公示拟聘任带头人的基本信息及相关条件,征求意见和建议。
2.2.3 提交申请材料:拟聘任带头人按规定提交个人简历、学术成果、教学研究经验等申请材料。
2.2.4 评审资格审查:选拔委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是否符合基本条件。
2.2.5 学术评审:选拔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学术研究成果进行评审,并开展学术面试。
2.2.6 综合评审:根据学术评审结果,选拔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审,确定聘任名单。
2.2.7 公示聘任名单:公示聘任带头人的名单,并征求意见和建议。
2.2.8 确认聘任:学校领导根据公示结果,最终确定聘任带头人。
三、带头人管理3.1 职责义务3.1.1 学科建设:负责学科团队的建设和学科发展规划,提出学科发展目标和策略。
3.1.2 项目管理:负责相关学科的科研项目的组织、管理和实施,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
3.1.3 教学管理:负责学科相关课程的教学管理,指导学生科研及创新实践活动。
3.1.4 队伍建设:负责学科团队的人员管理、培养和激励,提高团队的科研和教学水平。
3.2 考核评价3.2.1 考核内容:考核包括学术研究成果、教学质量、团队建设等方面的考核内容。
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选聘与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选聘与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的选聘与管理工作,激发带头人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提高学科的学术水平和综合实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选聘条件第二条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德才兼备,具有高尚的政治道德和良好的师德师风,具备博士及以上学位,且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和科研能力;(二)在所属学科领域内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学术声望,具备承担学科带头人工作的能力;(三)熟悉教育教学改革的理论和实践,具备较强的教学管理能力;(四)热爱学科和教育事业,有较高的教育使命感和责任心;(五)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和沟通协调能力。
第三章选聘程序第三条选聘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应严格按照招聘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具体程序如下:(一)发布选聘公告,明确招聘岗位、条件、待遇等信息;(二)申请人提供个人简历、学术成果、教学与科研工作计划等资料;(三)学科建设工作组对申请人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初选人选;(四)组织面试,对初选人选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最终人选;(五)根据选聘结果,制定选聘意见,并上报相关部门审批。
第四章管理职责第四条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组织和领导学科的教学和科研工作,提高学科的学术水平和综合实力;(二)制定学科的发展规划和目标,推动学科建设的深入发展;(三)带领团队进行科研项目的申报和实施,提高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四)指导学生的学习和科研工作,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五)参与学科评估和学科建设的评审工作,提供相关的学术和管理意见。
第五章评价考核第五条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的评价考核应坚持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评估内容包括学术水平、科研成果、教学质量、团队建设等方面。
第六章奖惩措施第六条对于表现突出、取得重要成果的带头人,应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荣誉称号;对于工作不称职、违反规定的带头人,应给予相应的惩罚措施。
第七章附则第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修改,由制定部门提出并报相关部门批准。
2023年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选聘与管理制度

2023年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选聘与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提高学科建设水平,推动优秀教师队伍的建设,加强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和管理,特制定《2023年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选聘与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学科带头人选聘的程序和标准,确保选任工作公正、公平,同时明确学科带头人的权责和管理要求,促进学科团队的稳定和卓越发展。
一、选聘程序1. 开展招聘公告。
学校教务处根据学科发展需要,公示相关学科带头人的需求和选拔标准。
招聘公告应包括学科背景、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和薪酬待遇等信息。
2. 申报材料审核。
申报人根据招聘公告的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并按时递交给学校教务处。
学校教务处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申报人符合招聘条件。
3. 专家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对符合招聘条件的申报人进行面试和论文评审。
专家评审主要考察申报人的学术能力、研究成果、带头人意愿、团队合作精神等。
4. 公示和选聘。
招聘过程结束后,学校将公示拟选拔的候选人名单,并公示7天。
公示期间,任何人都可以对候选人提出异议。
在公示期满后,学校根据评审结果和公示情况进行最终的选聘决策,并向候选人发出聘任通知。
二、选聘标准1. 学术背景。
候选人应具备博士学位,并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影响力。
2. 研究成果。
候选人应在学科发展中有突出的研究成果和学术贡献,包括科研项目、学术论文、专利等。
3. 带头人意愿。
候选人应对学科发展充满激情和责任感,具备良好的带头人素质和管理经验。
4. 团队合作能力。
候选人应具备优秀的团队协作和领导能力,有能力组建高效的学科团队,并有效促进团队成员的发展。
三、学科带头人的权责和管理要求1. 学科建设。
学科带头人负责学科的发展规划和建设,组建优秀的学术团队,开展前沿研究,提高学科核心竞争力。
2. 团队管理。
学科带头人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团队管理制度,激发团队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加强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3. 人才培养。
学科带头人应重视培养年轻教师,指导他们的研究和教学工作,协助他们提升学术能力和专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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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中医医院
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选聘和管理制度
为了促进医院重点专科学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建立择优竞争的人才使用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选拔条件:
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身体健康,政治合格,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
2、应具备高级卫生技术职务,有较高的业务技术水平,在同行中享有较高的学术影响。
3、应具有一定的科研水平,至少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3篇或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1项(限至第二作者)。
4、必须热心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良好,教学考核合格。
5、具有较强的业务管理能力和学科规划能力,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二、选拔程序:
1、申请或推荐:
根据公布的选拔条件,由个人提出申请或科室讨论推荐,并向医务科提交申请书。
2、资格审核:
由医务科会同人事科等部门,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向医院学术委员会提出推荐意见。
3、评审和聘任:
医院学术委员会根据情况进行评选审核,经医院领导研究后确定是否聘任。
三、职责和达标任务:
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与医院签订双向目标达标计划书。
医院确立学科带头人在学科发展中的主导地位,积极为学科带头人的工作开展创造必要条件,确保个人达标计划的落实。
学科带头人要结合个人和学科的情况制定发展和达标计划,履行学科带头人职责并完成达标任务,具体有以下几点:
1、制定并组织实施学科的3年发展规划和每年的工作计划;
2、规划和使用学科建设专项经费及课题经费;
3、组织和开展本学科的科研和教学工作,开展医疗技术应用和研究,努力提高本学科的医疗技术水平和科教水平;
4、落实人才梯队建设及学科人才培养计划;
5、每年向医院学术委员会报告学科发展情况;
6、任期内完成个人达标计划:
(1)承担至少1项市级以上科研课题;
(2)在公开出版的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至少2篇学术论文(第
一作者);
(3)参加至少1次国际间学术交流或培训,并在院内开展学术报
告。
四、考核和管理:
医院学术委员会每年对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进行考核,实行动态管理。
对圆满完成学科发展计划和达标任务的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给予相应的奖励;对未按计划完成达标任务的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应解聘,重新进行选拔和考核。
如果确实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致使重点专科发展计划和达标任务未能完全实现,须及时向科教科报告,年度考核时由医院研究决定是否继续聘任;未及时报告者按未完成计划解聘。
二0一0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