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有序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在山西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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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政府召开全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山西省政府召开全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性 文 件 必 须 通 过 政 府 网 站及 有 关 媒 体 重 新 公 布 目录 , 经 重 新 公 布 的 , 后 不 得 作 为行 政 管理 的依 据 。 未 今
会议 由山西省政府 副秘 书长韩和平主持 , 省直有 关部 门负责 同志参加 了会议 , 市政府及有 关部 门负责 同志在分会 各
研 究解决规 章和规 范性 文件 中涉及 向企业收 费、 摊派 , 加重企业 负担 的问题 ; 研究解决有关规定概念 不清、 操作性 不强等
立 法技 术 上 存 在 的 问题 。
李小鹏要 求各市 、 各部 门要把 这次规章 和规 范性 文件 的集 中清理 、 全面清理作 为今年 政府 工作 的重点 , 升到各级 提 政府 和部 门工作 的重要 议事 日程 , 强组织领 导 , 加 周密安排部署 ; 要组 织精干机构和 骨干力量 , 制订 工作 方案 , 明确 目标 任务 , 实工作 责任 , 落 提供 必要 条件 , 中精 力推 进清理 工作 的深入开展 , 集 保证 在今年年底前顺利 完成 清理 任务。 山西省政府 副秘 书长 、 省政 府法制 办主任 、 省规章和规 范性 文件清理工作领 导组副组长崔国红在会议上就 此次清理
议, 对全省规章 和规 范性文件 清理 工作做 了安排部署 。
山西省委常委 、 省政府常务 副省长 、 省规章和规 范性 丈件清 理工作领 导组组长 李小鹏出席会议 并作 了重要 讲话 。李 小鹏指 出, 做好规 章和规 范性 文件 清理工作 , 维护社会主 义法制统一的必然要求 , 是 是制度建设规律 的 内在要 求 , 全面 是
场参 加 了会 议 。
政情法钢21年 00

时 政 报 道
山西 省 政 府 召 开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清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清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清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6.21•【文号】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1年第7号•【施行日期】2021.06.2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1年第7号《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清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于2021年4月2日经银保监会2021年第3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席郭树清2021年6月21日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清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贯彻实施民法典,做好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与民法典的有效衔接,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银保监会对现行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经过清理,银保监会决定:一、对3部规章、115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附件1)二、对14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附件2)三、对4部规章、7件规范性文件与民法典不一致的条款予以修订。

(附件3)附件:1.银保监会决定废止的规章、规范性文件2.银保监会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3.银保监会决定修订的规章、规范性文件附件2附件3银保监会决定修订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一、将《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年第4号)第一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二、将《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年第9号)第一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三、将《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办法》(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6年第2号)第一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四、将《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9号)第二十三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清理规范性文件情况汇报

清理规范性文件情况汇报

清理规范性文件情况汇报清理规范性文件情况汇报根据中共x县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党委系统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江委办函【20xx】65号)文件精神,我党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通过分类梳理,公示反馈等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做好20xx年政府党委系统规划性文件清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在接到县委通知后,领导搞赌重视,把清理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

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和工作部署,我镇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全镇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规范清理工作领导小组。

对照文件要求,严格按照规范清理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范围,有重点的认真排查我镇起草的政府规章清理工作,确保清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化重点,措施有力。

认真落实政府规章清理工作任务。

为了尽可能做到汇总的规范性文件全面,我镇由党政办牵头,组织专门力量,对我镇近几年规范性文件的备案情况查漏补缺,然后进一步做好认真细致的分类排查,对明文规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清理废止,对确需保留、修改或者做出其他处理的,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反馈。

做到了件件有落实、有反馈意见,使这项工作任务得到较好的落实。

三、深化完善、确保实效。

我们深刻地认识到,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既是依法行政的基础,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

因此,我镇以此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为契机,着眼长远,努力在建立长效工作上下功夫。

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定期评估清理,促进我镇党务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

四、认真总结,积累经验。

此次清理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进行了认真的总结,为以后党务工作的开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通过认真细致的清理,经党政主要领导审核,我镇未出台任何行政规范性文件。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学习参考。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文处理工作的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文处理工作的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文处理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9.11•【字号】晋政发[2003]18号•【施行日期】2003.09.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文处理工作的意见(晋政发[2003]18号)吕梁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关于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国发〔2000〕23号,以下简称《办法》)下发以来,我省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实际,先后下发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做好公文处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晋政办发〔2001〕18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公文处理工作的意见》(晋政发〔2001〕34号,以下简称《意见》)。

各级、各部门根据《办法》、《通知》和《意见》精神认真改进公文处理工作,着力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但是,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不容忽视。

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向省人民政府报送的文件格式不规范,行文关系不规则,错漏频出;以文件落实文件、多头发文、任意提高文件等级和紧急程度等,形式主义、文牍主义的现象依然存在,甚至有的还比较严重;不少文件因人为因素而延误时机,平急公文变成紧急公文并草草上报;有的部门保密工作尚不够落实,在涉及国家秘密公文的草拟、审批、报送等环节上存在不同程度的失密隐患;还有的属于部门职能和该办的事项,仍上交给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代办,有的甚至直接报送给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个人,有些把两个文件合在一起,称请示报告,给文秘部门处理公文增加了难度,误时、误事。

诸如此类问题,尽管只是个别情况,但却屡禁不止,长而久之,必将影响全局。

为此,从着眼于建立并完善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奋发有为的行政管理体制出发,应尽快加以解决。

关于进一步做好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工作方案

关于进一步做好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工作方案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X〕X 号)、《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法规清理工作的函》(国法函〔X〕X 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 政办〔X〕X 号)、《关于开展涉及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X 政办〔X〕X 号)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制定进一步做好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工作方案如下:一、清理范围(一) “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设区市政府出台的现行有效规章,市、县(市)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二)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涉及的设区市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市、县(市)区政府所属部门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三)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涉及的设区市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

二、明确清理责任主体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明确清理责任主体。

设区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由本级政府负责清理;市、县(市) 区政府及所属部门的规范性文件,由本级政府、本部门负责清理。

三、清理依据及处理原则(一)清理依据1. “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依据是:X 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下发的有关“放管服”改革的文件(附件1 )和为落实上述改革而修改废止的法律、行政法规(附件2)以及省政府、国务院各部门有关“放管服”改革措施。

规章、规范性文件中有变相设立行政审批、违法增设审批条件、增加审批流程等规定的,要坚决予以清理;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影响公民个人切身利益、制约企业健康发展、有碍市场活力的各类证明的规定要重点进行清理。

2.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依据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附件3 ),要按照《不符合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重点》(附件4)进行清理。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定期清理制度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定期清理制度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定期清理制度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是组织内部管理的重要工具,它们对于确保组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内部秩序起着重要作用。

而定期清理制度则是为了保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和及时性,以及组织内部环境的整洁和有序。

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定义和作用规章是指为了管理组织内部行为和维护秩序而制定的具有约束力的文件,它可以包括组织章程、工作规则、纪律条例等。

规范性文件是指为了规范组织内部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而制定的文件,如工作手册、操作指南等。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点:1.明确组织的管理制度和规范,为组织内部人员提供明确的行为准则和操作指导。

2.维护组织内部的秩序和稳定,确保各个部门和员工的工作有序进行。

3.规范组织内部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错误和纠纷的发生。

4.保护组织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

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编制和修订编制和修订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应遵循以下原则:1.明确目的和范围: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应明确其制定的目的和适用范围,确保其具有可操作性和针对性。

2.依法依规:制定和修订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合法合规。

3.科学合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应基于科学理论和实践经验,确保其合理性和有效性。

4.参与共建:制定和修订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应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其科学性和可行性。

5.适度灵活: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应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可调整性,以适应组织内外环境的变化。

三、定期清理制度的意义和内容定期清理制度是为了保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和及时性,以及组织内部环境的整洁和有序而制定的。

其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保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定期清理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的过时、重复、矛盾等问题,确保其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提高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适应性:定期清理可以根据组织内外环境的变化,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调整和优化,以适应新的需求和挑战。

在全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炜 (2009年6月5日) 同志们: 市政府今天召开全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会议。

主要任务是,进一步安排部署全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从源头上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切实推进依法行政,改善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法制和政策环境。

 刚才,福全同志就清理工作作了安排布署,我都完全赞同。

 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清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和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大量的规范性文件,保证了行政机关正确有效地行使职权,推动了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但是,在规范性文件制定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一些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内容随意,程序混乱,形式不规范,文件过多过滥;有的利用制定规范性文件扩大本部门的职权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规定;有的规范性文件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实践证明,规范性文件违法,一是影响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统一性,破坏法制统一,损害法律权威。

二是影响经济建设的法制和政策环境,阻碍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

三是影响政府的形象,损害国家声誉,导致社会不稳定。

因此,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社会生活的深刻变化以及上位法的变化带来的新要求,清理现行规范性文件是十分必要的。

 一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需要。

依法治国,要求国家是法治国家,社会是法治社会,政府是法治政府。

法律规范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政府的基础。

规范性文件涉及面广、影响面大,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密切,作为行政管理的重要依据,其合法性、可行性直接关系到政府依法行政的质量。

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需要的规范性文件,对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能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但是,如果制定和实施的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相悖,必将造成大范围的行政违法,损害群众的根本利益,阻碍经济发展。

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有利于实现科学发展的政策体系,是政府依法行政前提和基础。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6.03•【字号】晋政办发〔2015〕51号•【施行日期】2015.06.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5〕5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6月3日山西省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实施方案为加强和规范我省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太原及其他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等设立的办事机构(以下统称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法规制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坚持从严从紧、深化改革、分类施策的原则,通过清理规范促进资源优化配置,降低运行成本,提升工作效能,推动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

二、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一)精简整合机构。

撤销县级政府设立的驻太原办事机构;撤销市、县两级政府职能部门设立的驻太原办事机构;市级政府驻太原办事机构,确因工作需要的,由市政府提出意见,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核,报省政府审批后可予保留;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或者政府多个职能部门在外省同一城市分别派驻办事机构的,要实行整合,保留一个办事机构;在外省同一省区多个城市或者邻近省区多个城市派驻办事机构的,要实行整合,减至一个办事机构;市级政府及所辖县级政府在外省同一城市派驻办事机构的,改由县级政府选派人员在市级政府派驻的办事机构开展工作,不再保留县级政府派驻的办事机构;从事对口援助的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可予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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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 案 14 , 议 通 过 1 1 , 政 府 令 8件 审 8件 以
制机构 负责 ; 直部 门及县 级政府制 定 市 的规 范性文 件清理 工作 , 由市政 府统一
安排落实。
作 。按照 实施 方案 , 次清理 T作 有四 这 个重要 的时间节点 : 一是 8 月底前各市各 部 门要完成 清理 阶段 工作 ; 二是 l 0月底 前 省领导组完成对清理意见 的研 究论证 工作 , 并将 清理 意见报省政府 ; 三是 l 月 1
三是要坚持 开门清理 。清理工作政 策性强 、 涉及面广 , 一定要重视搞好调查 研究 , 广泛征 求相 关方 面意 见。对专业 性强的问题 , 要组织相关 专家 、 者进 行 学 论证 ; 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的问题 , 对
政 府法制 2 1 年 00
“ 谁制 定 、 谁实施 , 谁清理 、 负责 ” 谁 的要 求, 对省见 , 报 省清 并 理办公室 ; 太原 、 大同两市政府制定 的规
合全 省实 际 , 真查 找并切 实解 决现行 认 规章 和规 范性文 件 中涉 及 向企 业收 费 、
摊派 , 加重企业负担 的问题 , 有关地方保
护、 行业 保护 、 门利益 色彩 重的 问题 , 部 有关规定概念不清 、 操作性不强 的问题 , 立法技 术上 存在缺 陷等 问题 , 力营造 努
会议并讲话 , 对清理工作提 出了四项要 求。
扎实有序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在 山西省规章 和规 范性 文件清理工作会议 l : 的讲 话( 要 ) 摘
口李 小鹏
第 一 。 充 分 认 识 开 展 规 章 和 规 范 要
府的客观要求 , 是贯彻落实科学 发展观 、 推进全省经济社 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现实 需要 。各级各部 门对 此一定要有充分 的 认识 , 一步增强紧迫感 和责任感 , 进 采取 切实有 效 的措施 , 真细致 地搞好 清理 认 工作 , 确保圆满完成任务 。
处理 , 公开 汇 编现 行规 章 , 并 向社会 公 布。完成这项工作时 间紧 、 任务重 、 要求 高 。各级各部 门一 定要把清理工作摆上 重要议事 日程 , 扎实有 序推进 , 务求取得 实效 。工作中要 注意以下几点 :

次清理工 作的重 中之重 。我们 要突出这
个 重 点 , 力 研 究 解 决 。 同 时 要 注 意 结 着
良好 的发 展 环 境 。
是要 明确 任 务 和 职责 。初 步 摸
底, 山西省列 入这 次清理 范 围的现行 省 政府 规章 有 17 , 3 件 太原市政 府 规章 4 6 件 , 同市政府规章 3 件 。此外还有 大 大 0
量 的 各 级 各 部 门 的 规 范 性 文 件 。 按 照
中, 查找和研究解决规章 与上位法 、 范 规 性文件与法律 、 法规 、 规章 中存在 的不一
致 , 就 是 有 抵 触 、 矛 盾 的 问 题 , 这 也 有 是
公 布规章 18 件。这些法规 、 8 规章 的制定 实施 , 为推 进全省依法行政进程 , 提高行 政 管理 水平 , 立健 全社会 主义 市场经 建 济 体制 , 促进 经济 社会 又好又 侠发 展起 到 了重要的作用。 开 展对规 章 和规范性 文 件的 清理 , 是 政府立 法工作 的重要 一环 。这 些年 , 根据 国务 院的部 署 , 山西 省进行 了多次 集 中清理 和专项 清理 。通过 清理 , 一批 不符 合现行法律法规 的规章 和文件 被废 止 , 批不 合时宜 的规 章和文 件得 到 了 一 修订修 改 , 有效地推进 了依法行政 , 维护 了政令 畅通 。所 以 , 时清理 规章 和规 及 范性文 件 , 是维 护法 制统 一 、 持政 令畅 保 通的需要 , 是实现依法行政 、 建设法 治政
底 前省政 府审 定清理 报告并 报 国务院 ; 四 是 年 底 前 , 清 理 后 的 规 章 进 行 分类 对
二是 要突 出重点 、 统筹 兼顾 。按 照 国务 院 的要求 , 次清理 工作要 重点查 这 找和研究解决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中存在
的 不 适 应 、 一 致 、 协 调 的 问 题 。 其 不 不
本刊特 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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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者 按 : 照 国务 院 的 统 一 部 署 , 西 省 政 府 决 定在 按 山
全省集 中开展对规章和规 范性 文件 的全面清理工作。6 月 2 5日, 山西省召开 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清理 工作电视 电话 会议 , 中共山 西省委 常委 、 山西省 常务 副省 长李小鹏 出席
第 二 。 严 格 按 规 定 搞 好 清 理 工 要
章 和规范性文件 , 市政府组织清理 ; 由 其
他各 市政府及 省直部 门制定的规范性文
件 由制 定部 门清理 ; 规范 政府共 同行 对
为 的 规 章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 同 级 政 府 法 由
性文件清理 工作 的重要意义 。政府 立法 是建设法治政 府的重要前提和 基础 。多 年来 , 山西省政 府法 制工作 紧 紧围绕全 省改革 发展稳 定和 经济社会 发展 大局 , 充分 发挥地方政府立法 的引导 、 规范 、 推 动和 保 障作 用 , 坚持 科学 立 法 、 主立 民 法, 取得 了显 著的成绩 。改革开放 3 多 0 年来, 省政 府 向省人大 常委会 提交 法规


















































提高认识
本刊讯 ( 者孙俊峰 记 王 宏 志
樊 日生 白 云 飞 报 道 ) 在 6月 2 5日
扎 实推进
大 和 国务 院 的要 求 , 2 1 年 , 形成 到 00 要 中 国特 色的 社会 主 义 法律 体 系。这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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