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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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管理制度办法

招标管理制度办法

招标管理制度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过程,保障公平竞争,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招标效率,保证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单位进行招标采购活动。

第三条招标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保障招标人、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招标人应当设立招标管理机构,确保招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五条招标人应当依法组织编制招标文件,明确采购项目的需求、技术规格、质量标准、数量要求、供货期限、支付方式、质量保证要求等内容。

第六条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人符合资格条件、提交文件的内容和方式,以及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评标程序。

第七条投标人应当依法遵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按时、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第八条招标人应当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合同管理和履约管理制度,对采购项目的预算编制、合同履行、质量监督等工作加强管理。

第九条招标人应当建立健全招标评标制度,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投标价格、技术方案、服务承诺等内容进行评审,确保评标结果公正、合理。

第十条对于违法违规的投标行为,招标人应当依法查处,保护招标工作的正常秩序。

第二章招标文件编制第十一条招标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编制招标文件。

第十二条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采购项目的需求、技术规格、质量标准、数量要求、供货期限、支付方式、质量保证要求等。

第十三条招标文件应当明确投标人符合资格条件、提交文件的内容和方式,以及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评标程序等内容。

第十四条招标文件应当对投标人的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投标报价有效期等事项作出规定。

第十五条招标文件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告,并为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

第十六条招标人应当保证招标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章投标文件提交第十七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

第十八条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投标报价、技术方案、服务承诺等。

招标 管理制度

招标 管理制度

招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标活动,保障招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保护招标人、供应商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招标工作秩序,加强对招标活动的监督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招标项目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招标管理工作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招标的政策以及公司招标工作的相关实施细则。

第四条公司招标管理应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招标工作的廉洁和合法性。

第二章招标管理机构第五条公司设立招标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招标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招标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设立指导单位。

第七条招标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需求确定招标项目,制定招标文件和招标采购计划,审核和批准招标结果,监督并评估招标实施情况等。

第三章招标活动程序第八条招标活动程序主要包括项目规划、需求评审、招标文件编制、招标公告、投标文件提交、开标评审、中标公示、签约执行等。

第九条项目规划阶段,由招标管理委员会确定招标项目,并明确相关的需求和标准。

第十条需求评审阶段,由相关部门负责对招标需求进行评估,包括技术、质量、成本、交付等方面的评估。

第十一条招标文件编制阶段,由相关部门负责编制招标文件,明确招标内容、投标条件、评标标准等。

第十二条招标公告阶段,经招标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向社会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并在规定媒体上刊登。

第十三条投标文件提交阶段,供应商根据招标公告的要求,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

第十四条开标评审阶段,由招标评审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开封、评审、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

第十五条中标公示阶段,招标管理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向社会公开公示中标候选人名单,接受公众监督。

第十六条签约执行阶段,由公司与中标候选人进行合同谈判、签约,并监督履约情况。

第四章招标文件编制第十七条招标文件由招标管理委员会负责起草,应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明确招标内容、技术标准、质量要求、交付条件等。

招标管理制度目录

招标管理制度目录

招标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管理工作,提高招标工作的效率和公平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招标工作的部门和单位。

第三条招标管理工度的目的是规范招标工作,保证招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

第二章招标管理的基本原则第四条招标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五条招标管理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保持真实、合法、公正和公平的原则,严禁任何不正当手段干预招标活动。

第六条招标管理应遵循经济、合理的原则,实行合理节约用度,确保招标工作的经济效益。

第三章招标管理的组织机构第七条招标管理应设立专门的组织机构,负责招标管理的具体实施。

第八条招标管理机构应当具备专业的招标管理人员和技术保障设备,确保招标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招标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决策机制,确保招标工作的高效、高质和高效。

第四章招标管理的程序第十条招标管理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在制定招标计划前,应当进行必要的市场调查和技术评估。

第十一条招标管理应当依法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应当真实、详尽、准确、及时,并使用合法的媒体进行公告。

第十二条招标管理应当依法进行资格预审和投标评标,确保投标人的资格和信誉合法。

第五章招标管理的监督第十三条招标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招标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

第十四条招标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并对投诉内容进行核实和处理。

第十五条招标管理机构应当主动接受监督和检查,对于发现招标活动不规范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第六章招标管理的奖惩措施第十六条招标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对于履行合同的投标人给与奖励,对于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第十七条招标管理机构应当对投标人的诚信行为进行记录和公示,建立企业信用档案。

第十八条招标管理机构应当对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和公示,并通报相关行政执法机构和纪检监察部门,对恶意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理。

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3篇)

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3篇)

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招标投标工作的管理,提高招标投标效率,确保招标投标的公平、公正和透明,规范招标投标行为,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公司对外招标投标和对内招标投标。

第三条招标投标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公司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充分利用现代招标投标管理技术和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五条公司的招标投标活动应聘用合格的专业人员,提高招标投标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第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招标投标活动监督评估机制,定期对招标投标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二章招标文件的编制第七条招标文件是招标投标活动中的重要依据,招标文件的编制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八条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公告、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内容,招标文件的编制应明确、具体、准确。

第九条招标文件中的招标公告应包括招标项目的基本信息,招标条件,招标文件领取方式和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等内容。

第十条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的文件和资料,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等内容。

第十一条招标文件中的中标通知书应包括中标人的基本信息,中标的条件,中标的时间和方式等内容。

第十二条招标文件的编制应由专门的编制人员进行,编制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十三条招标文件的编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确保招标文件的准确和完整。

第三章投标文件的评审第十四条投标文件的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审过程应严格保密,评审结果应及时公布。

第十五条投标文件的评审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标准应公开和透明。

第十六条投标文件的评审应由专门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小组成员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十七条投标文件的评审应综合考虑投标人的资质、技术、价格等因素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应公正、准确。

第十八条投标文件评审过程中,如果发现有违反竞争原则和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应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处理。

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内部的招投标活动,保障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的招投标活动,包括物资采购、工程承包、服务业务等。

第三条公司招投标工作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招投标过程的公正和透明。

第四条公司招投标工作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循市场化、专业化、公平化的原则,提高招投标活动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五条公司招标管理应当严格执行,招标工作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不得违反招标管理制度和法律法规,不得向投标人泄漏招标文件、操纵招标结果等。

第六条公司招投标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招标违规行为和失职行为给予严肃处理。

第七条公司招投标管理应当加强监督检查,运用先进的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效能,防止投标人和相关人员参与行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八条公司招标管理应当健全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和管理机制,加大对不良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招标人的诚信度和服务质量。

第九条公司招标管理应当建立健全投标诚信档案,对招标人进行分类管理,及时更新招标人资质和业绩。

第十条公司招投标管理应当加强和拓展国际合作,提高对外招标管理的国际竞争力。

公司应当参与国际标准化、规范化等工作,提高国际招标的专业技术水平。

第二章招标文件的编制第十一条招标文件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招标项目的需求和要求,并遵循合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十二条招标文件的编制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符合环保要求,并应当将有关技术标准、程序要求等内容详细写明。

第十三条招标文件应当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技术要求、商务条件等作出详细规定,并提供充分的查询和了解途径。

第十四条招标文件应当明确招标文件的编制责任和程序,确保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保密性。

第十五条招标文件应当按照投标人的需求,进行技术要求和商务条件的变更,并及时通知所有报名的投标人。

第十六条招标文件应当确定招标文件的发布时间、截标时间、开标时间等,明确各项时间节点和程序。

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工程建设项目、货物和服务采购等招投标活动。

第三条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招投标管理制度,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组织和监督,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合法、合规和高效进行。

第二章招投标组织管理第五条公司应当成立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投标活动的组织和监督。

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担任组长,成员包括相关部门负责人。

第六条公司应当设立招投标办公室,负责招投标的日常管理工作。

招投标办公室设在公司计划发展部,具体职责如下:(一)组织编制招标方案和招标文件;(二)发布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三)组织招标文件的发售和答疑;(四)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活动;(五)负责招标投标资料的归档和保密工作;(六)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其他事务。

第七条招投标办公室应当在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第三章招投标程序管理第八条招投标活动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编制招标方案,明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时间、招标地点等;(二)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格、评标办法等;(三)发布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向社会公开征集投标人;(四)发售招标文件,同时公布招标项目的相关信息;(五)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解答投标人的疑问;(六)组织开标,公开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七)组织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八)组织定标,确定中标人;(九)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十)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将合同副本送招投标办公室备案。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篇一」一、起草招标申请书经办部门会同需求部门、技术部门,按URS要求,起草《招标申请书》,报分管领导审批。

二、招标公告报批与公示招标申请书审批通过后,经办部门会同需求部门、技术部门、法务律师共同起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招标公告报招标小组审批,通过后进行公示。

如投标邀请书则不需。

公司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按规定向相关部门备案(如需要);如委托其他机构代理招标事宜,应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三、资格预审有意投标的单位应按要求在十日内向经办部门提供准确、真实、详细的企业资质等方面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5.产品名目、技术、质量标准(含规格、型号、参数、颜色、功能等);6.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及出厂合格证(复印件);7.国家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及相关检测报告(复印件);8.使用说明、安装指导、调试及服务承诺;9.供货保障措施;10.近期销售客户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1.报价及清单。

经办部门应汇总意向单位的资质资料,按照招标申请书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资格初步审查。

投标人应该为生产厂家,原则上不包括代理商或经销商(特殊情况除外)。

对拟通过资质初审的重点企业要一一进行用户访谈(电话或现场)或实地调研,出具《资质初审意见书》(见附件),报法务专员复核。

法务专员对《资质初审意见书》中通过单位的资质先进行内容复核,再采用电话访谈等方式进行抽查,将《资质初审复核意见》报审监部审查。

资格预审通过后,需要备案的,经办部门将评审结果向国家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备案。

备案三日内国家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没有提出异议,经办部门向资格预审通过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

招标管理制度

招标管理制度

招标管理制度一、引言招标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统一招标活动,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进行,提高招标工作的透明度和效率。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招标项目,包括物资采购、工程建设、服务采购等。

二、招标流程1. 招标准备阶段a) 项目立项:确定招标项目的需求、范围、预算等。

b) 招标文件编制:制定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合同范本等。

c) 审批程序:按照公司规定的审批流程,提交招标文件进行审批。

2. 招标公告发布a) 决定发布方式: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规模,确定适当的招标公告发布方式,如报纸、网站、电子邮件等。

b) 发布公告: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发布招标公告,并确保公告内容准确、完整。

3. 投标文件递交与评审a) 投标文件递交:设定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接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b) 开标: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记录投标人、投标金额等信息。

c) 评标:成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定中标候选人。

d) 中标公示:公示中标候选人名单,确保公开透明。

4. 中标谈判与合同签订a) 中标通知:向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进入谈判阶段。

b) 谈判:与中标候选人进行谈判,明确合同条款、价格等细节。

c) 合同签订:根据谈判结果,与中标候选人签订正式合同。

5. 履约管理a) 合同执行:按照合同约定,监督和管理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

b) 变更管理:如有变更需求,按照公司规定的变更管理流程进行处理。

c) 结算支付: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或产品,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支付。

三、责任与权限1. 招标部门:负责招标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包括招标文件编制、公告发布、投标文件接收和评审等。

2. 评标委员会:由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3. 谈判小组:由相关部门的代表组成,负责与中标候选人进行谈判、明确合同细节。

4. 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的签订、履约管理和变更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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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管理制度招标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总则为规范公司的招标活动,加强公司对招标工作的管理,确保合理的工程投资,保证项目的质量、工期等要求,以合理的成本选择最满意的投标单位,维护公司的权益,根据国家和地方现行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自行组织的材料、设备、甲分包等招标活动。

具体范围包括: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200万元以下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下的;服务类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下的。

招标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法律、法规,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社会信誉和合理低价等因素选择。

公司相关部门或个人不得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它方式规避招标,严禁将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分包商或将项目肢解发包。

第一章职责及工作程序招标工作小组是招标工作的决策机构,对招标工作起集体决策的作用。

成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工程部、物资部、财务部负责人,主要行使以下主要职责:审定招标计划和招标文件;确定合同形式;确定投标单位;评定中标单位。

(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工程部、物资部是各项招标工作的主办部门。

主要职责和招标工作程序如下:发招标邀请;自行编制招标文件或审核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审核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的工程量清单;组织答疑及现场勘察;组织开标、评标;办理有关中标手续。

招标流程第二章招标工作实施方法投标企业资质审查:资质审查是对有意向与公司进行业务合作的单位的整体资格的综合评定。

资质审查主要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法人资格、资质等级、营业范围、安全生产许可证、商业信誉、荣誉证书、注册资本、总资产、人员能力和设备能力、最近几年类似的业务经验及资金情况等。

资质审查是所有招标文件发出之前或进入实质性合同谈判之前的前置程序。

资质审查的方法:工程部、物资部、财务部负责资质审查。

首先对于报送资料不完整的公司予以淘汰,也可以要求投标单位补送资料,给予再次审查的机会。

根据项目的特点,将资质审查所要考虑的各种因素进行分类,进行分项审查,并应确定各项内容在评定中所占的比重。

在评审之后,工程部或物资部会填写《投标单位资质审查记录》或类似的分析报告,并注明评审结果。

招标工作小组会审核这份报告,并将结果报告公司领导,由他们做出决定。

工程部或物资部负责人会以书面形式通知参与投标的申请单位资质审查的结果。

投标企业考察是确定入围队伍的关键环节。

公司有关部门应进行实际考察和调查工作,包括实地考察合作单位的办公场所、生产场所、在建工程、已完成工程或作品以及业务负责人或联络人的授权情况,以严格防范合同欺诈。

考察结果应存档备查。

考察小组由总经理办公室、工程部、财务部、物资部相关人员组成。

考察小组成员由总经理确定,成员不少于三人。

小组成员由组长带领,对考察对象按照公司规定的考察内容独立考察,并根据自己的观察作出结论。

每一名考察人员的结论单独成文统一提交到招标工作小组,作为确定入围企业重要依据。

考察小组成员不得单独约见投标企业,不得泄露任何与工程招标有关的信息,不得利用招标成员的身份谋取个人利益,成员之间不得私下商议招标事宜或就某个问题事先达成协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要求,通过考察具备投标资格的投标单位,至少三家,不超过五家,基本原则是三家竞标、择优选一。

在项目招标工作实施前,成本工程师应协助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工程量清单,并经公司招标工作小组审批后执行。

评标办法采用有拦标价的综合评估法。

招标工作小组或评标专家对标书进行打分,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总分为100分。

评分标准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具体规定。

招标工作小组会按照评标办法客观地分析、评价投标书,并向公司领导提出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公司领导根据招标工作小组出具的评标报告及推荐的中标方案,选定中标人,由工程部或物资部发中标通知书。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应由专人管理,并建立管理台帐,按类别和形成时间及时登记、收集、整理招标文件、答疑资料、标底、投标文件、开标记录、评标报告等文件资料,妥善保管,严禁丢失。

工程部和物资部需要及时跟踪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法律法规变化情况,并更新与招标有关的依据。

下面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实施细则:1、物资部是材料、设备招标的主办部门,与工程部、财务部和有关施工单位合作。

2、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至100万元之间或单台设备在5万元以上的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必须采取招投标方式确定供货商。

3、公司物资材料设备采购可分为以下几种形式:(1)公司通过自行招标选定供货厂家,并直接与之签订合同;(2)公司通过自行招标选定供货厂家,由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与之签订合同。

4、编制招标文件:物资部协助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施工图纸及合同进度要求、或洽商变更的要求编制招标采购的项目清单,工程部确定物资材料、设备的具体要求(如规格型号和质量标准等),经总经理批准后依据其具体要求由招标代理机构起草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须明确物资材料设备的质量标准、系统参数、数量、供货方式、供货时间等,并明确开标时间、地点及评标办法等有关事宜。

5、发布招标信息:物资部从日常收集的供方信息中选择符合条件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发出投标邀请。

6、投标单位的确定:招标工作小组进行资质审查,考察小组对各报名投标单位进行考察,确定具有资格的投标单位,填写《投标单位审批表》,并报公司领导批准。

7、招标文件的会签及发放:物资部填写《招标文件审批表》,将招标文件传递给各相关部门进行审核会签,针对各部门提出的意见修改招标文件,最后报公司招标工作小组审批,审批后发放招标文件。

如果招标文件含有设计图纸,工程部负责提供。

8、开标:开标由物资部组织,一般选择在公司内进行,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可选择其他地点进行。

开标前各投标单位需签到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单位迟到投标报价作无效处理,物资部按照签到的顺序依次开标。

9、评标:开标后单独进行内部评标。

招标工作小组或评标专家依据评分标准从技术、质量、价格、功能等方面对投标单位综合进行评判打分,确定投标单位排名。

物资部依据招标工作小组的意见,填写评标报告,向公司领导汇报招标过程和建议的中标单位,经批准后即确定中标单位。

10、中标通知书的发放:确定中标单位后,物资部编写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凭中标通知书办理合同签订事宜。

此外,第四章为工程甲分包单位招标实施细则,具体细则可参考相关规定。

1.工程部是甲分包单位招标的负责部门,与之相关的部门包括物资部和财务部。

2.对于施工类甲分包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至200万元之间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以及服务类甲分包单项合同在20至50万元之间的,必须采用招投标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3.工程部协助造价咨询机构编写招标文件,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发布。

招标文件应包括工程名称、地点、规模、招标人情况、招标范围、项目资金来源、投标人资格要求、工程质量和工期、澄清与修改规定、现场踏勘、水文地质情况、投标文件组成要求、投标文件的签署、密封及标识要求、开标时间地点及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

4.工程部从日常收集或相关部门推荐的分包商信息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发出投标邀请。

5.招标工作小组对报名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和考察,确定具有资格的投标单位,并填写《投标单位审批表》,报公司领导批准。

6.工程部填写《招标文件审批表》,将招标文件传递给各相关部门进行审核会签,针对各部门提出的意见修改招标文件,最后报公司招标工作小组审批,审批后发放招标文件。

如招标文件含有设计图纸,由工程部提供。

7、为了确保招标工作的质量,对于较为复杂的工程,工程部会安排投标单位进行现场考察,并组织答疑会,以便投标人获得更多的信息和了解工程现场的实际情况。

在领取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等有关资料后,投标人可以进行现场勘察,并在答疑会上提出问题。

这些问题将通过书面形式或答疑会的方式进行解答,并同时送达所有投标人。

8、开标是由工程部组织的,一般会在公司内进行。

但在特殊情况下,经领导批准后也可以选择其他地点进行。

在开标前,各投标单位需要进行签到并递交投标文件。

如果投标单位迟到,其投标报价将被视为无效。

工程部会按照签到的顺序依次开标。

9、开标后,会进行内部评标。

招标工作小组或评标专家会根据投标文件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投标价格、投标人资质、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判打分,并推荐候选中标单位。

工程部会根据招标工作小组的意见填写评标报告,并向公司领导汇报招标过程和建议的中标单位。

经过批准后,中标单位将会收到工程部编写的中标通知书,并凭此办理合同签订事宜。

附表:投标单位资质审查记录材料、设备供应商实地考察记录甲分包工程投标企业实地考察记录投标单位审批表招标文件审批表评标记录表投标单位资质审查记录招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地址:联系人及联系企业类型:营业执照是否有效:资质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技术或质量认证证书是否有效:注册资金:评审结果:工程部审核意见:物资部、财务部、总经理:材料、设备供应商实地考察记录招标项目名称:考察单位名称:考察项目:考察内容:1.厂房建筑物结构厂房为彩钢板房(有顶有四周)厂房为钢混/砖混结构,多层厂房为钢混/砖混结构,单层2.厂区传达室对待来访人员情况有传达室,外来人员需登记有传达室,外来人员无需登记,可直接进入厂区无传达室,外来人员可自由进出3.厂房、车间内是否清洁、整齐、有秩序井然有序,清洁明朗现场脏乱、毫无秩序生产区功能区分明确且有足够的面积,各种原料、成品、半成品摆放有序,卫生管理良好生产区功能区分混杂、面积狭窄,物料摆放混乱,卫生管理较差考察项目内容:1.企业总部环境、形象与规模在现场考察中,发现该企业总部环境整洁,规模较大,建筑结构稳固。

但是,建筑外墙有些许污渍,需要加强清洗维护。

2.接待人员素质该企业接待人员热情周到,服务态度良好,能够及时解答考察人员的问题。

但是,有些接待人员的着装不够规范,需要加强管理。

3.在施项目造价及规模该企业在施项目造价较高,规模较大,施工面积广。

但是,在现场考察中发现,部分工程质量存在问题,需要加强质量管理。

4.施工现场环境在施工现场,该企业保持了较好的环境卫生,但是有些区域物料摆放不整齐,存在堵塞通道的情况。

需要加强现场管理,保持整洁有序。

5.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该企业在施工现场设置了各种安全警告标识,并配备了消防器材,但是有些危险工作场所没有警告标识。

需要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6.施工现场人员素质该企业施工现场人员整体素质较高,工作态度认真负责。

但是,有些工作人员没有统一着工作服,需要加强管理。

考察结论:该企业总体表现良好,但是在施工现场管理和工程质量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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