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管控标准

农⽥⼟壤重⾦属污染管控标准
环境保护部发布了《⼟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农⽤地⼟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试⾏)(征求意见稿)》,替代现⾏的
风险筛选值和风险管制值
风险管制值。
《⼟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
新标准制定了农⽤地⼟壤污染风险管控两级标准:风险筛选值
以此为依据,按照⼟壤中所检测出的污染物含量,酸性、中性、碱性农⽤地将明确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类、严格管控类共3种类型。
农⽤地实施3级分类管理
⼟壤重⾦属明确限量指标
当前,农⽤地⼟壤重⾦属污染物主要包括镉、汞、砷、铅、铬、铜、镍、锌。
其中: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污染物主要是镉、汞、砷、铅、铬;影响农作物⽣长的污染物主要是铜、镍、锌。
现⾏《⼟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壤污染物指标有10 项,包括8 种重⾦属(镉、汞、砷、铜、铅、铬、锌、镍)和2种有机氯农药(六六六、滴滴涕)。
⽽在新标准中,增加了致癌物---苯并[a]芘指标作为选测项⽬。
在新标准中,按照农⽥⼟壤pH的不同,分别规定了不同重⾦属的污染风险筛选值、污染风险管制值。
整体来看,⼟壤酸性越强,所限定的污染风险筛选值、污染风险管制值愈加严苛。
以pH低于5.5的⼟壤为例,重⾦属镉的限量指标为0.3mg/kg,远低于pH超过7.5的碱性⼟壤。
有机肥标准
有机肥、⽣物有机肥标准均规定了重⾦属砷、镉、铅、铬、汞的限量指标。
有机肥中所有重⾦属限量指标仅能够国家现有的有机肥、⽣物有机肥标准
满⾜碱性或中性⼟壤中的要求,可划分为“安全利⽤类农⽤地”类型。
但在酸性⼟壤中,重⾦属镉的限量指标⾼于污染风险管制值。
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以下是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标准、普查和监测第三章预防和保护第四章风险管控和修复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农用地第三节建设用地第五章保障和监督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土壤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动土壤资源永续利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土壤污染防治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土壤污染,是指因人为因素导致某种物质进入陆地表层土壤,引起土壤化学、物理、生物等方面特性的改变,影响土壤功能和有效利用,危害公众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
第三条土壤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污染担责、公众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土壤、防止土壤污染的义务。
土地使用权人从事土地开发利用活动,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土壤污染,对所造成的土壤污染依法承担责任。
第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负责。
国家实行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土壤污染防治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内容。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
第七条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全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林业草原等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林业草原等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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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12 月 29 日,环境保护部部长专题会审议了《农用地土 壤环境质量标准(送审稿)》,要求第三次征求意见。2016 年 3 月 10 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印发《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 准(三次征求意见稿)》(环办科技函〔2016〕455 号)第三 次征求意见。
2016 年 5 月 28 日,国务院发布《土十条》。环境保护部 土壤环境管理司根据《土十条》的要求,进一步对《农用地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订完善。经反复 研究讨论,多次召开专家研讨会听取意见,形成《农用地筛 选值和管制值》。
二是风险管制值。其基本内涵是土壤中污染物高于该值 时,农产品超标风险很高,且难以通过农艺调控、替代种植 等措施降低超标风险,该农用地原则上可以划为严格管控 类。介于筛选值和管制值之间的,农产品存在超标风险,具 体需要通过结合农产品质量协同调查确定,一般可通过农艺 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达到安全利用。
四、标准的主要内容 《农用地筛选值和管制值》共量已显著降低,基本不会成 为影响稻米和小麦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污染物。鉴于全国土 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表明,六六六和滴滴涕在部分地区土壤 中仍有一定的检出率,保留上述两种污染物作为选测指标, 根据实际情况监控其含量变化及风险。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土壤污染是指土壤中存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了一定的浓度或者数量,对人体健康、生态系统和农作物生长造成危害的现象。
土壤污染的风险管控标准是为了规范土壤环境管理和保护,有效预防和控制土壤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一、土壤污染风险评估。
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是对土壤污染程度和对人体健康、生态系统的风险进行定量或定性评价的过程。
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土壤污染物的种类、浓度、分布、迁移规律以及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
在进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时,应充分考虑土壤类型、地下水位、植被覆盖等因素,并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技术手段进行评估,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土壤污染管控标准的制定。
土壤污染管控标准是根据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土壤污染风险评估结果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当地土壤环境特点和土壤利用功能,制定的对土壤污染进行管控的具体指标和措施。
在制定土壤污染管控标准时,应充分考虑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土壤资源利用状况以及人口密度等因素,合理确定土壤污染的防治目标和措施,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土壤污染风险管控的主要措施。
1. 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的管控,严格控制工业废弃物和生活垃圾的排放和处理,减少土壤污染物的输入。
2. 完善土壤污染监测网络,建立健全的土壤环境监测体系,及时掌握土壤污染的动态变化,为风险管控提供科学依据。
3. 加强土壤修复技术研究和应用,开展土壤污染修复工程,恢复受污染的土壤功能,减少土壤污染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4. 推动土壤环境管理法律法规的完善,加大对土壤污染行为的监管和惩处力度,形成严密的监管体系和法制环境。
四、土壤污染风险管控的重点任务。
1. 加强对重点污染地区的风险管控,制定专项整治计划,采取有力措施降低土壤污染风险,保障当地居民的生活环境安全。
2. 加强农业用地和工业用地的管理,规范农药、化肥和工业原料的使用和处理,减少土壤污染的发生。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试行)(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管理,按照农用地土壤污染程度,结合农产品协同监测情况, 将农用地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严格管控类。
落实上述要求,《 农 用 地 筛 选 值 和 管 制 值 》 以保护食 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主,兼顾保护农作物生长和土壤生态的 需要,确定了两级标准:
一是风险筛选值。其基本内涵是土壤中污染物低于该值 时,农产品超标等风险很低,可以忽略,该农用地原则上可 以划为优先保护类。
为适用范围;第二部分为规范性引用文件;第三部分为术语 和定义;第四部分为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规定了镉、 汞、砷、铅、铬、铜、锌、镍等常规项目,以及六六六、滴 滴涕、苯并[a]芘等选测项目的风险筛选值;第五部分为农 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制值,规定了镉、汞、砷、铅、铬 5 项污染物风险管制值;第六部分规定了标准使用;第七部分
推导重金属的土壤阈值。水稻、小麦、根茎类蔬菜等农产品
中重金属限量标准值采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
限量》(GB2762-2017)(表 2)。
表 2 农产品中重金属限量标准值(mg/kg)
项目
农产品种类
标准限量值
镉
水稻 小麦、玉米、蔬菜(根茎类)
0.2 0.1
汞
水稻、小麦、玉米
0.02
砷
水稻 小麦、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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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的剂量-效应关系建立预测模型,推导土壤微生物(细菌、 真菌、放线菌和固氮菌)数量减少 50%或者生化指标(酶活 等)抑制率达到 25%时的土壤阈值。
(四)筛选值和管制值确定原则 1.风险筛选值确定原则 本标准的筛选值确定原则:一是从保护农产品质量、保 护农作物生长和土壤生态环境的系列土壤污染物阈值中,原 则上选择最小值作为确定筛选值的依据;二是在保护农产品 质量的土壤阈值中,优先考虑基于大田调查数据推导的土壤 阈值;三是对现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中的标准定值,若有新 的土壤阈值研究数据,则进行修订完善,若没有新的土壤阈 值研究数据或数据不足以支撑标准的修订,暂时不作调整。 2.风险管制值确定原则 本标准中的风险管制值主要针对水稻而制定的,确定的 主要原则:一是 95%的水稻品种存在超标风险;二是基于目 前技术水平、经济承受能力难以确保稻米质量安全。 (五)土壤背景值采用的原则 采用盆栽试验、田间小区试验方法,是基于外源添加重 金属进行的试验结果,在推导土壤阈值时,需要考虑土壤背 景值因素。一般可采用全国土壤环境背景数据的 50%顺序统 计值(中位数)或 95%顺序统计值作为背景值取值(见表 3)。 根据我国土壤环境背景的区域分布特点,对于重金属来说,
土壤风险管控标准

土壤风险是指土壤中存在的污染物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的潜在风险。
为了有效地管控土壤风险,各国制定了相应的土壤风险管控标准。
以下是关于土壤风险管控标准的相关参考内容。
1.土壤污染物的限量标准土壤风险管控标准的核心是土壤污染物的限量标准。
各国会制定具体的土壤污染物的限量标准,以确定土壤中各种污染物的安全阈值。
这些限量标准通常包括重金属元素、有机污染物和放射性核素等。
2.土壤风险评估指南土壤风险评估是确定土壤污染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的潜在风险的过程。
土壤风险管控标准中通常包含土壤风险评估指南,指导相关部门或专家如何进行土壤风险评估。
这些指南通常包括土壤采样方法、污染物分析方法、毒性评价方法和风险评估模型等。
3.土壤污染物的风险分类为了便于土壤风险管控工作的实施,土壤污染物常根据其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潜在风险程度进行分类。
风险分类可以确定不同污染物的管理措施和优先级。
例如,按照毒性和生态效应的不同,污染物可以被分为优先考虑物质、一般物质和延迟评估物质等。
4.土壤污染管控策略土壤风险管控标准应包含一套科学的土壤污染管控策略。
这些策略可包括土壤修复、缓解措施、土壤保护和废弃物管理等。
标准可以提供不同污染情况下的具体管控措施和技术指南,以确保土壤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和控制。
5.土壤风险管控的法律法规土壤风险管控标准通常应与法律法规相匹配,以确保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标准可以被制定为法律法规中的一部分,或者与相关法律法规相适应。
同时,标准也应考虑与其他相关环境标准和规定的协调,以确保整个环境管控体系的一致性。
以上是关于土壤风险管控标准的一些参考内容。
在实际应用中,各国可以根据自身国情和环境问题的特点进行适当的修改和补充。
此外,还需要注意标准的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确保标准能够真正发挥作用,保障土壤环境的健康与可持续发展。
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标准、普查和监测第三章预防和保护第四章风险管控和修复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农用地第三节建设用地第五章保障和监督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土壤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动土壤资源永续利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土壤污染防治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土壤污染,是指因人为因素导致某种物质进入陆地表层土壤,引起土壤化学、物理、生物等方面特性的改变,影响土壤功能和有效利用,危害公众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
第三条土壤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污染担责、公众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土壤、防止土壤污染的义务。
土地使用权人从事土地开发利用活动,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土壤污染,对所造成的土壤污染依法承担责任。
第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负责。
国家实行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土壤污染防治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内容。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
第七条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全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林业草原等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林业草原等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解决方案及对策

ECOLOGY区域治理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解决方案及对策湖南省衡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曹微摘要:严格而全面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是进一步开展环境管控工作的前提。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土壤污染问题随着工业建设的开展,不断沉积着各式各样的污染物质,而部分建设用地尤其是工矿建设废弃土地的土壤污染问题尤为严重。
我国政府出台了新的《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以应对建设用地的各种土壤质量管理问题。
本文在对这一标准的概述的基础上,具体分析了其解决方案及对策。
关键词: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解决方案中图分类号:Q938.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4595(2020)24-0124-0001多年以来,在我国强调工业生产发展速度的理念之下,出现了许多以污染土壤为代价的工业高速发展成果。
一方面显示了我国现代化进程的步伐,另一方面又显示着当代人与土壤环境质量之间的严峻矛盾。
许多工业化工企业及矿产开采企业的周边,土壤质量问题往往十分令人担忧,而建设用地的土壤污染源大多来自人类的不合理建设活动。
在此情况下,推行可靠的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完善我国的土壤环境质量管理,就显得尤为必要。
一、《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概述从概念定义上来看,《建设用地标准》(GB36600—2018)科学规范了建设用地的术语及其分类,说明了土壤污染风险的概念,它总体上是指在建设用地上工作与生活的人群。
由于土壤中所含的污染物而产生慢性中毒或者致病、致癌的风险。
从内容上来看,土壤污染风险的筛选值规定了污染物含量的具体指标,其标准是是否对人体有害并威胁人类生命健康。
而管制值则在层级上要高于筛选值,这是土壤污染物含量比例的警戒值。
如果某一间区域的建设用地中的污染物含量超过了管制值。
就必须由国家的相关人员,督促各方主体采取土壤修复与污染管控的实际举措,改变污染现状,从而使土壤中的污染物含量,保持在一个相对平衡的合理水平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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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首先,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应当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
通过对不同类型土
壤污染物的特性和迁移规律进行深入研究,制定相应的土壤污染物风险评估指标和标准。
这些指标和标准应当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土壤污染物的危害程度和潜在风险,为后续的管控提供科学依据。
其次,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需要考虑到不同场景下的实际情况。
不同地区、
不同土壤类型、不同土壤用途都可能对土壤污染风险产生不同影响,因此标准的制定应当充分考虑到这些差异性。
同时,还需要充分考虑到未来可能的土壤利用方式和环境变化,确保标准的长期有效性和适用性。
此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执行和监管也至关重要。
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健
全的监测和评估体系,对土壤污染风险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应对潜在风险。
同时,还需要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对违反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行为进行严厉惩处,形成有效的风险管控机制。
最后,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制定和执行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和支持。
政府、企业、科研机构、公众等各方应当共同努力,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落实。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有效应对土壤污染风险,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
总之,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需要充分考
虑科学性、实际性和社会性,确保其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标准和有效的执行,才能有效应对土壤污染风险,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
希望各方共同努力,共同推动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不断完善和落实,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