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预决算公开方案

预决算公开方案一、为啥要公开预决算。
咱先得唠唠为啥要把预决算公开这件事儿。
你想啊,这钱就像家里的收入和支出一样,大家都得心里有数。
政府的钱也是大家的钱,是从各种渠道收上来的,像税收啊之类的。
那这些钱花哪儿去了,打算怎么花,得让咱老百姓知道呀,这样大家才能放心,也能监督着政府把钱花在刀刃上。
二、公开啥内容。
1. 预算部分。
收入预算。
先说收入这一块。
要把各种收入来源都列清楚。
就像工资单一样,得有明细。
比如说税收收入,得具体到不同的税种,像增值税、所得税之类的收了多少,预计能收多少。
还有非税收入,像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这些,都不能含糊,一五一十地写出来。
支出预算。
再说说支出预算。
这可就复杂喽,但也得清清楚楚的。
首先是基本支出,就是维持政府部门日常运转的那些钱,像人员工资、办公费这些。
工资得说清楚有多少人领工资,平均工资大概多少,办公费都包括啥,是办公用品、水电费还是啥别的。
然后是项目支出,这是重点。
每个项目都要单独列出来,项目是干啥的,要花多少钱,钱打算怎么花。
比如说要修一条路,这条路从哪儿到哪儿,预算多少,材料钱多少,人工钱多少,都得让大家看明白。
2. 决算部分。
收入决算。
收入决算就是实际收到了多少钱。
按照预算公开的那些收入项目,对比一下实际收到的。
要是有差异,还得解释为啥会有差异。
是经济形势变了,还是有啥特殊情况,给大家个说法。
支出决算。
支出决算也一样。
把每个项目实际花了多少钱列出来,和预算对比。
如果超支了,为啥超支,是物价上涨了,还是项目有变动;要是有结余,这钱打算怎么处理,是留着下次用还是有其他安排,都得说清楚。
三、啥时候公开。
1. 预算公开时间。
一般来说,预算要在每年年初公开。
就像新年计划一样,新的一年开始了,大家得知道这一年政府打算怎么赚钱、怎么花钱呀。
最好是在人大会议审议通过预算草案后的一段时间内,比如说15个工作日内,就赶紧公开,这样大家能及时了解情况。
2. 决算公开时间。
决算呢,要在年度终了后的一段时间公开。
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

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的为了提高政府预算的透明度,加强对公共资源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公共资金的合理使用,我部决定制定本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
本方案旨在规范预决算公开工作的流程和内容,加强各级政府对预决算公开的组织和指导,提高公众对政府财务状况的了解度,增强社会监督,促进政府财政工作的透明和公正。
二、工作要点1. 预算公开(1)政府部门应在预算编制期间建立健全公开预算制度,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确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政府预算草案应当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众公开,并提供公开审查的机会。
政府还应当利用新媒体等方式,向公众普及预算知识,提高公众对预算的理解。
2. 决算公开(1)政府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编制年度决算报告,并向社会公众公开。
(2)政府决算报告应当清晰介绍收支情况、各项支出的用途和执行情况,全面反映决算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3)政府决算报告公开后,应当举行相关的新闻发布会和座谈会,向社会公众解读报告内容,回答公众关注的问题。
三、公开途径1. 网络媒体政府部门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平台等网络媒体,发布预决算信息。
2. 传统媒体政府部门应向各大报纸、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发布预决算信息,扩大信息的传播范围。
3. 社会平台政府部门可以利用微博、等社会平台,主动发布预决算信息,吸引更多公众参与。
四、监督机制1. 政府监督政府部门应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各级政府预决算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2. 社会监督公众可以通过举报方式、网上举报平台等渠道监督政府预决算公开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和追责。
五、评估和调整本方案实施三年后,应进行评估和,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必要的调整和改进。
六、附则本方案自政府部门发布之日起生效,废止之前有关预决算公开工作的规定。
预决算公开实施方案

预决算公开实施方案为加强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推动政府财政透明化,提高政府财政公开度和公众监督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1. 落实责任。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预决算公开的法定职责,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2. 加强宣传。
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财政预决算公开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提高社会公众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关注和监督财政预决算公开的良好氛围。
3. 完善制度。
建立健全财政预决算公开的制度规范,明确公开的内容、方式、时限和责任主体,确保公开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
二、具体措施。
1. 完善公开内容。
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公开的内容外,还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如预算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以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需求。
2. 多种方式公开。
通过政府网站、报刊、电视、广播、社交媒体等多种渠道,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方便社会公众获取和了解相关信息。
3. 加强监督评估。
建立健全财政预决算公开的监督评估机制,加强对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开程序,缩短公开时限,方便社会公众了解和使用相关信息。
三、工作保障。
1. 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工作协调,确保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2. 完善培训机制。
对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确保公开工作的专业化和规范化。
3. 加强政策宣传。
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财政预决算公开政策的宣传,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公开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监督财政预决算公开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机制。
1.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财政预决算公开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确保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
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

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⒈背景和目的⑴背景本工作方案旨在规范和指导预决算公开工作,确保预决算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提高财政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果。
⑵目的此工作方案的目的是明确预决算公开的原则、程序和要求,保障财政信息公开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⒉原则和准则⑴透明原则预决算公开工作应该遵循透明原则,确保公众对财政收支情况有权知情,并能够对其进行监督和评估。
⑵公平原则预决算公开工作应该以平等和公正的方式对待各个利益相关方,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⑶可读性原则预决算公开的信息应该具备良好的可读性,便于公众理解和使用,不得使用复杂的术语和难以理解的表达方式。
⒊工作程序⑴制定年度预决算公开计划财务部门应在每年初制定年度预决算公开计划,明确公开的内容、方式和时间安排,并报相关部门审核备案。
⑵公开预决算草案财务部门应按照预决算公开计划,定期向公众公开预决算草案,包括预算收支计划、决算结果等相关信息,并接受公众意见和建议。
⑶审核部门审核预决算财务部门在公开预决算草案后,将相关信息提交给审计部门进行审核,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和合规。
⑷公开决算报告财务部门应在年度结束后,向公众公开决算报告,包括收支情况、财务状况等相关信息,并接受公众的监督和评估。
⑸补充公开根据公众需求和反馈意见,财务部门可以补充公开其他与预决算相关的信息和数据。
⒋要求与责任⑴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应负责制定年度预决算公开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公开工作。
同时,财务部门还需确保公开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⑵审计部门审计部门应及时对预决算信息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准确和合规,并提供相应的审核报告。
⑶其他部门和单位其他部门和单位应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的公开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附件:附件2:预决算公开信息发布渠道清单法律名词及注释:⒈预算:指财政部门对一定时期内的财政收入、支出、债务、资产等进行规划、预测和控制的行政活动。
⒉决算:指财政部门对一定时期内的财政收入、支出、债务、资产等进行核实、评估和总结的行政活动。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2020)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2020)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强化预算约束,接受社会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预决算,指经省财政厅批复的本部门应向社会公开的预算、决算及报表。
本办法所称二级预算部门指省人大办公厅(本级)、云南人大杂志社。
第三条办公厅财务处负责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汇总预决算及办公厅(本级)预决算公开,负责批复所属二级预算部门预决算,负责预决算管理制度完善、信息上报及舆情管理。
云南人大杂志社负责本部门的预决算公开的具体工作。
第四条预决算应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公开。
省人大办公厅应自省财政厅预决算批复之日起15日内公开本部门汇总预决算信息;自省财政厅预决算批复之日起15日内,批复下属二级预算部门预决算。
二级预算部门应于收到批复之日起15日内公开本部门预决算信息。
第五条省人大办公厅门户网站设置“预决算公开专栏”,集中公示预决算信息,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省人大办公厅汇总预决算信息在省财政厅和省人大办公厅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专栏”同步公开;二级预算部门预决算信息在省人大办公厅门户网站“预决算专栏”公开。
第六条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内容严格按照本级财政部门制定的公开模版,一般应包括:(一)部门概况。
包括部门主要职责、机构设置情况、当年重点工作概述、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二)部门预算表。
包括财务收支总表、收入总表、支出总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基本支出预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政府采购情况表。
没有数据的表格也要公开,并附说明。
(三)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包括收入和支出预算来源、金额、占比情况,需要分别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进行详细说明,并与上年情况进行对比。
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如皋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我中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加强预决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本部门预决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6〕37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市级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皋财预〔2019〕3号)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外,依法主动公开本部门预决算信息。
以预决算公开为抓手,提高本部门预决算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理财。
二、公开主体及职责分工中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由综合科扎口,财务室负责在江苏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三、公开内容(一)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
本部门制定的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二)部门概况。
包括:主要职责、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等情况、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三)部门预决算表。
包括:收支总表,收入总表,支出总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财政拨款支出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政府性基金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表,政府采购支出表等12张表。
(四)部门预决算情况说明。
包括:收支总体情况,收入情况,支出情况,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政府采购支出情况,国有资产占用情况,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五)名词解释。
对部门预决算相关专业名词进行解释说明。
(六)资产信息公开。
对其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有关情况进行公开。
(七)部门绩效信息公开。
预决算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预决算信息公开实施方案一、背景。
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入,预决算信息的公开逐渐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为了加强财政预决算信息的透明度,提高政府财政工作的公开性和规范性,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
本方案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健全的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制度,确保预决算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公开,促进政府财政工作的公开透明和社会监督。
三、具体措施。
1. 加强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明确各级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职责和程序,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稳定性。
2. 完善信息公开平台。
建设统一的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平台,提供便捷的信息查询和下载功能,确保信息公开的便民性和高效性。
3. 加强信息公开宣传。
加大对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增强社会监督的有效性。
4. 加强监督和评估。
建立健全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整改。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人员培训。
对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信息公开意识和操作能力,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性和规范性。
2. 加强技术支持。
不断完善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平台的技术功能,提高信息公开的便捷性和安全性,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加强政策宣传。
加大对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对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五、实施效果。
通过本方案的实施,预计能够有效提高财政预决算信息的公开透明度,增强社会公众对政府财政工作的信任度,促进政府财政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为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人民群众提供有力支撑。
六、结语。
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政府公信力的提升,实现政府与社会公众的良好互动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认真落实本方案,推动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税务预决算公开实施方案

税务预决算公开实施方案为了加强税务工作的透明度,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公信力,我国税务部门决定对税务预算和决算进行公开实施。
税务预决算公开实施方案的制定,旨在规范税务预算和决算的程序和内容,促进税务管理的公开透明,增强社会监督,推动税收征管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发展。
一、制定背景。
税务预决算公开实施方案的制定,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需要。
同时,也是响应国家政府加强财政预算公开和公众参与的政策要求,促进政府财政预算公开的重要举措。
二、实施目标。
1.规范税务预算和决算的编制程序和内容,确保信息真实可靠、完整透明;2.增强社会监督能力,提高税收征管的公信力;3.促进税收征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发展。
三、实施内容。
1.税务预算公开。
(1)税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年度税务预算,并于每年年初向社会公开;(2)税务预算公开内容包括预算总额、支出明细、收入预测等,确保信息真实可靠、完整透明;(3)税务部门应当接受社会监督,对公众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意见,进行及时回应和整改。
2.税务决算公开。
(1)税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年度税务决算,并于每年年底向社会公开;(2)税务决算公开内容包括支出实际情况、收入实际情况、执行情况评价等,确保信息真实可靠、完整透明;(3)税务部门应当接受社会监督,对公众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意见,进行及时回应和整改。
四、实施机制。
1.建立健全税务预决算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工作流程;2.加强信息系统建设,确保税务预决算信息的安全可靠、便捷查询;3.加强对税务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全体税务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法律意识。
五、实施保障。
1.加强领导重视,明确税务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地位和作用;2.加强对税务预决算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3.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推动税务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
六、总结。
税务预决算公开实施方案的制定,将有利于提高税务管理的公开透明度,增强社会监督能力,促进税收征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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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政法委字〔2017〕8号
签发人:孙爱军
2017年中共南京市栖霞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委各有关科室:
预决算信息公开是预决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是现代财政制度的基本特征,是实现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推动力。
为贯彻落实预算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推进中共南京市栖霞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委政法委)预决算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江苏省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苏办发〔2016〕37号)、《关于做好2017年省以下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苏财预〔2016〕89号)、《2017年南京市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宁财预〔2017〕89号)和《2017年南
京市栖霞区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宁栖财字〔2017〕号)文件要求,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部门预决算公开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二)坚持明确和落实责任。
(三)坚持以公开促改革。
二、部门预决算公开的工作要求
(一)公开2017年区级部门预算。
1、公开主体:区委政法委。
2、公开时间:在批复部门预算后20日内公开。
3、公开方式:区政府门户网站预决算信息专栏公开。
4、公开内容:主要是部门概况、部门预算表、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名词解释四个方面。
其中部门概况包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编制现状、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部门预算表包括:部门收支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按功能分类到项级)、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按经济分类到款级)、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表、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政府采购预算表等12张表。
其中,政府采购预算表应包括专项名称、采购物品名称、采购组织形式、预算安排等内容。
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应包括部门年度收支预算安排情况;对“三公”经费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名词解释主要对部门预算表中的相关专业名称进行解释说明。
(二)公开2016年区级部门决算。
1、公开主体:区委政法委。
2、公开时间:在批复部门决算后20日内公开。
3、公开方式:区政府门户网站预决算信息专栏公开。
4、公开内容:主要是部门概况、部门决算表、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名词解释四个方面。
其中部门概况包括:部门主要职能、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当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部门决算表包括:部门收支决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到项级)、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分类到款级)、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政府采购决算表等12张表。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应包括部门决算年度收支情况、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和“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及其说明;“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会议费、培训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召开会议和组织培训的次数和人数等相关明细信息。
名词解释主要对部门公开决算表中的相关专业名称进行解释说明。
(三)公开专项资金年初预算及分配等信息(涉密项目除外)。
1、公开主体:区委政法委。
2、公开时间:根据资金分配流程及时公开。
3、公开方式:区政府门户网站预决算信息专栏公开。
4、公开内容:根据财政批复部门的预算数对外公开相关信息。
对于实行因素法分配的项目,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公开分配因素、权重及分配结果;对于实行申报制的项目,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公开项目申报指南、审核程序、分配结果等;其他项目也应该及时公开分配结果。
(四)区级部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涉密项目除外)。
1、公开主体:区委政法委。
2、公开时间:按采购进程及时公开。
3、公开方式:区政府门户网站财政信息专栏公开。
4、公开内容:部门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采购信息。
按照《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15〕51号)要求,做好采购项目信息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在采购文件中公开项目采购预算,采购尚未确定项目预算金额的,可不公开具体预算金额;采购活动完成后,公开中标、成交结果和政府采购合同。
(五)试点资产信息公开。
1、公开主体:区委政法委。
2、公开时间:在公开部门决算时通过填报本部门决算说明进行公开。
3、公开方式:区政府门户网站财政信息专栏公开。
4、公开内容:车辆信息、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信息。
(六)本部门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公开。
1、公开主体:区委政法委。
2、公开时间:4月30日前。
3、公开方式:区政府门户网站预决算信息专栏公开。
4、公开内容:本部门制定的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或文件等。
三、强化公开保障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方向明确、过程可控、结果可查、易于监督”的原则,严格划分责任分工,积极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监督,严肃公开纪律。
预决算公开是预算法等法律规定部门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要依法及时公开相关预算信息。
(三)加强引导,做好舆论宣传。
积极与新闻媒体沟通,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预算公开氛围。
对预算公开中涉及的重大事项,要做好对社会公众的解释说明工作,解释内容要做到通俗易懂。
中共南京市栖霞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