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申请开办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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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条例

专利代理条例

专利代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1991.03.04•【文号】国务院令第76号•【施行日期】1991.04.01•【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专利代理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号)现发布《专利代理条例》,自1991年4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鹏1991年3月4日专利代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专利代理机构以及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专利代理工作的正常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专利代理是指专利代理机构以委托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办理专利申请或者办理其他专利事务。

第二章专利代理机构第三条本条例所称专利代理机构是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办理专利申请或者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服务机构。

专利代理机构包括:(一)办理涉外专利事务的专利代理机构;(二)办理国内专利事务的专利代理机构;(三)办理国内专利事务的律师事务所。

第四条专利代理机构的成立,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章程、固定办公场所;(二)有必要的资金和工作设施;(三)财务独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四)有三名以上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专职人员和符合中国专利局规定的比例的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兼职人员。

律师事务所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必须有前款第四项规定的专职人员。

第五条向专利管理机关申请成立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成立专利代理机构的申请书,并写明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场所、负责人姓名;(二)专利代理机构章程;(三)专利代理人姓名及其资格证书;(四)专利代理机构资金和设施情况的书面证明。

第六条申请成立办理国内专利事务的专利代理机构,或者律师事务所申请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应当经过其主管机关同意后,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专利管理机关审查;没有主管机关的,可以直接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专利管理机关审查。

审查同意的,由审查机关报中国专利局审批。

申请成立办理涉外专利事务的专利代理机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专利代理条例

专利代理条例

专利代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专利代理行为,保障委托人、专利代理机构以及专利代理师的合法权益,维护专利代理行业的正常秩序,促进专利代理行业健康发展,发挥专利代理师在建设创新型国家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专利代理,是指专利代理机构接受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办理专利申请或者其他专利事务的行为。

第三条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执业应当遵守法律,恪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依法履行职责。

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专利代理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代理管理工作。

第五条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是专利代理行业的自律性组织。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法对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章程由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制定,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依法拟定专利代理行业自律规范,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批准后施行。

专利代理师和专利代理机构应当加入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

第二章专利代理师第六条 本条例所称专利代理师,是指持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和《专利代理师执业证》的人员。

第七条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具备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颁发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一)品行良好;(二)十八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具有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四)通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举办的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

第八条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核发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一)品行良好;(二)具有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三)从事专利审查、专利法律研究工作十年以上;(四)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前款所述核发资格证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制定。

专利类题

专利类题

专利类1、《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已经在巴黎联盟,某一国家正式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为基其他国家提出的申请享有优先权。

优先权的期限为( D)A、三个月B、一年C、15天D、六个月2、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哪一项内容为准 ( B )A.说明书B.权利要求书C.请求书3、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后,申请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B )个月内办理缴纳专利第一次年费和登记费等手续。

A.1B.2C.34、在中国,美国和日本受理专利申请的机构分别为( A )。

A.知识产权局,专利商标局,特许厅B.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发明协会C.科技局,专利商标局,特许厅5、根据我国专利法,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应当属于( A )。

A.单位B.发明人C.单位与发明人共有6、修订后的专利法规定,就下列哪些(种)专利,当事人对于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或者宣告专利无效的决定不服而可向法院起诉 ( C )。

A.发明B.发明和实用新型C.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7、被宣告无效的发明专利权,(B )。

A.自宣告该专利权无效之日起无效B.自该专利申请之日起无效C.自授予该专利权之日起无效。

9、专利法的本质是( A )。

A.对发明创造专利权提供法律保护B.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C.鼓励成名成家10、王先生认为某项专利的授予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他应该请求什么机关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A )。

A.专利复审委员会B.市知识产权局C.中级人民法院11、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之内发生如下哪一种情形的,丧失新颖性 ( CD )。

A.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B.在学术期刊上首次发表的C.自己上传到互联网上的D、生产及销售12、请列出鹿城、瑞安发明专利奖励额度。

13、专利审查中新颖性的概念是什么14、巴黎公约的基本原则包括————、——————一、——————。

(国民待遇原则、优先权原则、独立性原则、强制许可专利原则。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诉讼代理管理办法》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诉讼代理管理办法》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诉讼代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专利代理人在专利诉讼中的执业行为,加强对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从事专利诉讼业务的监督管理,发挥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在社会主义法治和创新型国家战略中的作用,维护专利法律正确实施,保障专利代理人依法执业,维护专利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专利诉讼质量和效率,实现公平正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专利代理条例》和《专利代理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利代理机构及其指派的专利代理人从事专利诉讼业务,适用本办法。

前款所述专利诉讼业务,是指专利代理机构接受专利民事案件、专利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指派专利代理人担任诉讼代理人,参加专利诉讼。

第三条专利代理机构及其指派的专利代理人从事专利诉讼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守专利代理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接受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的管理以及政府主管部门、各级司法机关、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

第四条专利代理机构应当建立职业风险控制制度,加强对专利代理人从事专利诉讼业务的管理,提高专利代理人的专利诉讼业务水平。

第五条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根据协会章程和《专利代理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对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从事专利诉讼业务进行监督管理,并接受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

第六条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设置诉讼代理人名册,并对外公示。

诉讼代理人名册是专利代理人取得诉讼代理人资格的证明。

第七条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设立诉讼代理管理委员会。

诉讼代理管理委员会负责诉讼代理人资格审查、年度考核等管理工作,日常工作由协会秘书处负责。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诉讼代理管理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协会常务理事会决定。

第二章诉讼代理人第八条专利代理人从事专利诉讼业务,应当取得诉讼代理人资格。

申请诉讼代理人资格的专利代理人及其所在专利代理机构,应当遵守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办理专利代理职业责任保险。

海南市场监管部门监管事项清单(第一版)

海南市场监管部门监管事项清单(第一版)

对律师事务所申请 开办专利代理业务 的行政检查
专利代理机构
7
对专利代理机构执 业行为的监管
专利代理机构执业 许可审批
对专利代理机构事 项变更的行政检查
专利代理机构
8
对专利代理机构执 业行为的监管
专利代理机构执业 许可审批
对专利代理机构申 请执业的行政检查
专利代理机构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家 知识产权局组织指导全国的专利代理机构年度报告、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 名单的公示工作。第三十九条 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对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的执业活动情况进行检查 、监督。专利代理机构跨省设立分支机构的,其分支机构应当由分支机构所在地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进行检查、监督。该专利代理机 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专利代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6号)第二十九条规定:外国专利代理机构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常驻代表机构,须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批准。
《专利代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6号)第三十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可以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开展与 专利有关的业务,但从事代理专利申请、宣告专利权无效业务应当遵守本条例规 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商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另行制定。《专利代理 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第十二条规定:律师事务所申请办 理执业许可证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 有独立的经营场所;(二) 有两名以上 合伙人或专职律师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 《专利代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6号)第九条规定:从事专利代理业务,应当向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国 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颁发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 可证的决定。专利代理机构合伙人、股东或者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 办理变更手续。《专利代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第十七 条规定: 专利代理机构名称、经营场所、合伙协议或者公司章程、合伙人或者执 行事务合伙人、股东或者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办理企业变更登记之日起 三十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律师事务所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 的合伙人或专职律师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司法行政部门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 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自申请受理之日起十日 内作出相应决定,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事项予以变更。第十九条规定:专利代理机 构解散或者不再办理专利代理业务的,应当在妥善处理各种尚未办结的业务后,向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注销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手续。专利代理机构注销营业执 照,或者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被撤销、吊销的,应当在营业执照注销三十日前或 者接到撤销、吊销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通知委托人解除委托合同,妥善处理尚未 办结的业务,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注销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手续。未妥 善处理全部专利代理业务的,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股东不得办理专利代理师执 业备案变更。

百一测评——专利代理人历年考题分类解析 - 第一章 - 专利制度概论——笔试部分

百一测评——专利代理人历年考题分类解析 - 第一章 - 专利制度概论——笔试部分

职业技能题库&在线云笔试平台试卷名称:专利代理人历年考题分类解析 - 第一章 - 专利制度概论——笔试部分试卷描述:在线考试、招聘笔试、微信考试试卷链接:/paperDetail?paperId=39197试卷限时:50分钟一.不定项选择题每题分值:2.5分是否题目乱序:是是否选项乱序:是是否可回溯:是难度:中1.[不定项]同一申请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先后提出了一件实用新型和一件发明专利申请,并且两件申请均符合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以下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02年试卷一第17题)A.两件申请均应被授予专利权B.如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已被授权,则发明专利申请应被驳回C.应授予发明专利申请专利权,驳回实用新型专利申请D.如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已被授权,则发明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答案:ABCD2.[不定项]我国现行《专利法实施细则》最近一次的修改是在何时?(2004年试卷一第70题)A.1993年1月1日B.2001年6月15 日职业技能题库&在线云笔试平台C.2001年7月1日D.2002年12月28日答案:D3.[不定项]以下关于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2年试卷一第45题)A.现行专利法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B.现行专利法实施细则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C.中国首部专利法于1985年4月1日公布并开始施行D.专利法实施细则自制定以来共进行了三次修改答案:B4.[不定项]以下关于中国专利制度特点的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02年试卷一第1题)A.对于国内申请实行先发明制,对于国外申请实行先申请制B.对于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实行实质审查制度C.对于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国际(发明)专利申请不再进行实质审查D.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发明专利,在其保护期届满后可以给予延长保护答案:ABCD5.[不定项]我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所称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是由以下哪些级别的人民政府设立的?(2004年试卷一第50题)A.省B.自治区C.直辖市职业技能题库&在线云笔试平台D.县级市答案:ABC6.[不定项]依据专利法,地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具有下列哪些职能?(2002年试卷一第52题)A.认定侵权行为B.做出侵权赔偿裁决C.处理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纠纷-D.调解职务发明的发明人、设计人的奖酬纠纷答案:AD7.[不定项]下列哪些机关依法具有处理侵犯专利权纠纷的职能?(2002年试卷一第77题)A.国家知识产权局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C.县人民政府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D.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答案:B8.[不定项]以下关于保密专利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2年试卷一第84题)A.申请专利的发明涉及国防方面国家秘密需要保密的,由国防专利机构受理B.如果申请人既希望获得专利权,又不希望其技术被公开,则可以申请保密专利C.保密专利的授权公告中仅公布专利的分类号、专利号、专利申请日和发明名称D.保密专利的专利证书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答案:AD9.[不定项]专利局设置在全国各地的专利代办处可以受理下列哪些申请?(2004年试卷三第35职业技能题库&在线云笔试平台 题)A.中国申请人首次提出的国家申请B.中国申请人提出的分案申请C.外国申请人提出的国家申请D.要求国内优先权的国家申请答案:A10.[不定项]下列有关发明人和设计人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6年试卷一第5题)A.发明人和设计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B.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C.在完成发明创造的过程中,只负责管理和维护实验设备的人员不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D.发明人和设计人就其完成的任何发明创造均有权申请专利答案:BC11.[不定项]以下关于发明人和设计人的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04年试卷一第65题)A.发明人和设计人只能是自然人B.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设计人有权在专利申请和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C.在完成发明创造的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领导不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D.发明人和设计人有权就其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答案:D12.[不定项]依据专利法,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2002年试卷一第12题)A.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再享有从事发明创造活动的权利B.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再享有提出专利申请的权利职业技能题库&在线云笔试平台C.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再享有提出专利侵权诉讼的权利D.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再享有获得专利侵权赔偿的权利答案:ABCD13.[不定项]以下哪些人可以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2004年试卷一第11题)A.在我国境内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美国人B.在英国境内设有营业所的泰国人C.营业所设在日本的企业D.定居德国的缅甸人答案:ABCD14.[不定项]以下关于涉外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2年试卷一第14题)A.外国人在中国申请专利的,应当委托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B.在中国有经常居所的外国自然人在中国申请专利的,可以委托普通专利代理机构办理C.在中国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在中国申请专利的,应当委托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D.外国企业与中国单位在国内共同申请专利的,可以委托普通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答案:BD15.[不定项]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4年试卷一第64题)A.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需要保密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B.发明专利申请涉及国防方面的国家秘密需要保密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予受理C.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完成的发明创造都应当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D.国有企业向外国申请专利必须得到主管部门的批准职业技能题库&在线云笔试平台答案:A16.[不定项]下列哪些单位属于专利法中所说的“中国单位”?(2002年试卷一第2题)A.国有企事业单位B.集体所有制企业C.在中国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D.外国企业在中国设立的办事处答案:ABC17.[不定项]在以下哪些情况下发明人可以与本单位约定申请专利的权利归发明人所有?(2002年试卷一第85题)A.发明创造是在执行本单位任务过程中完成的B.发明创造是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C.发明创造的完成仅仅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D.在任何情况下答案:C18.[不定项]甲、乙合作完成一项发明创造,并且约定申请专利的权利共有。

广东省专利条例

广东省专利条例

广东省专利条例(2010年9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10年9 月29日公布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专利保护和管理,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专利工作及相关活动。

第三条专利工作应当遵循激励创造、有效应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对专利工作的领导,将专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发明创造以及专利的应用、保护和管理。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专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保护和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专利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安排专项经费,用于促进本行政区域内的发明创造以及专利的应用、保护和管理。

第二章激励第七条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研究、开发对产业发展有重大推动作用的专利技术和设备,促进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

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建立内部专利人才绩效评价和激励机制。

第八条企业事业单位申请专利、办理其他专利事务和引进先进专利技术或者设备等费用,依法计入企业成本或者列为事业费。

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研究和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费用,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第九条单位和个人从事专利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专利拥有量特别是发明专利的拥有量作为衡量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产业项目立项与验收的重要指标,采取措施促进专利的有效应用,提高专利产业化水平。

第十一条承担由财政资助的科研项目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另有约定的外,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属于科研项目的承担单位。

专利代理机构注册事项变更流程

专利代理机构注册事项变更流程

专利代理机构注册事项变更流程申请变更专利代理机构注册事项的应当按以下流程办理相关手续:一、名称变更流程(一)专利代理机构名称变更提出变更申请前,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名称预核准申请,其中可包含一个或多个有意向的机构名称;核准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1、专利代理机构注册事项变更申请表一式两份;2、专利代理机构合伙协议书或者章程修正案原件一份;3、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正、副本。

(二)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变更应当先向主管该律师事务所的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司法行政机关予以变更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1、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注册事项变更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变更后的律师事务所公章;2、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书或章程修正案原件一份;3、变更后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一份;4、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正、副本。

二、地址变更流程(一)专利代理机构地址变更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1、专利代理机构注册事项变更申请表一式两份;2、办公场所证明复印件一份;3、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正、副本。

(二)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地址变更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1、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注册事项变更申请表一式两份;2、办公场所证明或变更后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一份;3、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正、副本。

三、合伙人变更流程(一)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变更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1、专利代理机构注册事项变更申请表一式两份;2、专利代理机构合伙协议书原件一份,以及出资转让协议或退伙协议原件一份;3、新加入合伙人的专利代理人登记表每人一份;4、新加入合伙人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每人各一份;5、新加入合伙人的专利代理人人事档案存放证明或离退休证件复印件每人一份;曾在专利代理机构执业的,还应当提交其所在原专利代理机构出具的解聘证明原件一份;6、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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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申请开办专利
代理业务流程
律师事务所申请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应当以一名专利代理人身份在专利代理管理系统()中进行注册,登录系统后提出申请。

办理流程为:
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开办申请向地方知识产权
局提交开办业务
的电子申请
提交证明文件供
地方知识产权局
核对、初步审查
国家知识产权局
审批
领取专利代理机
构注册证、执行
备案程序
一、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开办申请
向主管该律师事务所的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开办申请,经主管的司法行政机关审批同意后进入下一流程。

二、向省级知识产权局提交开办申请
通过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在线填写下列表格:
1.《律师事务所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申请表》;
2.同时具有律师资格和专利代理人资格人员的《专利代理人登记表》每人一份
3.《专利代理机构工作设施登记表》。

同时上传下列文件的电子扫描件:
1.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同意其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函件;
2.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书或者章程;
3.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和验资证明;
4.每个专利代理人的律师执业证、专利代理人资格证和身份证;
5.每个专利代理人的人事档案存放证明原件或离退休证件,曾在专利代理机构执业的,还应当提交其所在原专利代理机构出具的解聘证明;
6.办公场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
7.其它必要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应当是在申请开办专利代理业务之前的6个月内出具的。

四、电子审批、文件核对及备案
经所在地知识产权局电子审查通过后,申请人应当提交下述证明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供所在地知识产权局核实:
1.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同意其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函件原件1份;
2.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书或者章程原件1份;
3.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和验资证明原件1份;
4.专利代理人的律师执业证、专利代理人资格证和身份证的复印件每人1份;
5.专利代理人的人事档案存放证明原件或离退休证件复印件每人1份,曾在专利代理机构执业的,还应当提交其所在原专利代理机构出具的解聘证明原件1份;
6.办公场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原件或者复印件1份;
7.其它必要的证明材料。

经所在地知识产权局与电子件核对无误后,所在地知识产权局认为符合规定条件同意设立的,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批。

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后发放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正、副本。

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有业务专用章的,还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盖有业务专用章和律师事务所公章的表格一式两份,进行备案。

条法司专利代理管理处
201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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