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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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程序

行政执法程序

行政执法程序(目的:规范执法行为)静态的行政组织本身是无程序可言的,行政执法程序是针对行政执法行为而言的,是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避免相对人的权利因行政主体的随意判断受到侵害而制定的,是行政执法行为在时间和空间上表现形式。

所谓空间形式是指行政执法行为的表现形式,如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动作形式等。

所谓时间形式,是指行政执法行为过程的先后顺序以及所必须履行的每个环节,如《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安机关作出治安处罚必须经过传唤、询问、取证和裁决四个环节,而且每种形式有时间上限制。

种类:行政执法程序是行政程序种类之一,行政程序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许多种类。

标准不同,种类的划分也不同。

1、根据行政程序适用的范围,可分为内部行政程序和外部行政程序;2、根据行政行为的对象是否特定,可分为具体行政程序和抽象行政程序;3、根据行政职能的不同,可分为行政立法程序、行政执法程序、行政裁定程序。

特点:不同种类的程序,也各有不同的特点:由于行政立法行为内容的广泛性、行为对象的不特定性和效力的后及性,行政立法程序一般都比较复杂、严格。

如座谈会、听证制度、专家论证制度和备案制度等,成为不可或缺的程序内容。

行政执法程序一般应体现行政效率的原则和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但是由于行政行为对象的特定性、内容的具体性和行为方式的多样性,决定了其程序的多样性和差异性,如行政许可程序、行政处罚程序、行政强制执行程序等。

由于行政裁定对象是当事人双方存在争议或者纠纷,行政裁定程序具有准司法的特定和司法化的趋势,其核心内容体现公正和公平,如山林权属裁定等。

意义:行政执法是将法律法规规章直接应用于个人或者组织,直接影响个人或者组织的权利义务。

如行政许可是赋予行政相对人某种资格或者权利;行政确认是通过、证明等方式决定管理相对人某种法律地位;行政处罚是以惩罚违法行为为目的,对违法相对人权益的限制、剥夺或者对其科以新的义务。

没有无形式的内容,也没有无内容的形式。

行政执法程序

行政执法程序

行政执法程序(目的:规范执法行为)静态的行政组织本身是无程序可言的,行政执法程序是针对行政执法行为而言的,是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避免相对人的权利因行政主体的随意判断受到侵害而制定的,是行政执法行为在时间和空间上表现形式。

所谓空间形式是指行政执法行为的表现形式,如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动作形式等。

所谓时间形式,是指行政执法行为过程的先后顺序以及所必须履行的每个环节,如《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安机关作出治安处罚必须经过传唤、询问、取证和裁决四个环节,而且每种形式有时间上限制。

种类:行政执法程序是行政程序种类之一,行政程序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许多种类。

标准不同,种类的划分也不同。

1、根据行政程序适用的范围,可分为内部行政程序和外部行政程序;2、根据行政行为的对象是否特定,可分为具体行政程序和抽象行政程序;3、根据行政职能的不同,可分为行政立法程序、行政执法程序、行政裁定程序。

特点:不同种类的程序,也各有不同的特点:由于行政立法行为内容的广泛性、行为对象的不特定性和效力的后及性,行政立法程序一般都比较复杂、严格。

如座谈会、听证制度、专家论证制度和备案制度等,成为不可或缺的程序内容。

行政执法程序一般应体现行政效率的原则和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但是由于行政行为对象的特定性、内容的具体性和行为方式的多样性,决定了其程序的多样性和差异性,如行政许可程序、行政处罚程序、行政强制执行程序等。

由于行政裁定对象是当事人双方存在争议或者纠纷,行政裁定程序具有准司法的特定和司法化的趋势,其核心内容体现公正和公平,如山林权属裁定等。

意义:行政执法是将法律法规规章直接应用于个人或者组织,直接影响个人或者组织的权利义务。

如行政许可是赋予行政相对人某种资格或者权利;行政确认是通过、证明等方式决定管理相对人某种法律地位;行政处罚是以惩罚违法行为为目的,对违法相对人权益的限制、剥夺或者对其科以新的义务。

没有无形式的内容,也没有无内容的形式。

城管局行政执法工作程序

城管局行政执法工作程序

城管局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工作程序规定为规范**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试点工作的决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执法检查程序1、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检查,应当两人以上一同进行,并向当事人出示证件、示明身份,告知检查项目。

2、执法检查时,应做语言文明,行为规范,并维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

3、执法检查时发现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必须进行调查取证,制作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并交由当事人或有关人员签名。

当事人拒绝签名的,执法人员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人员到场说明情况,由二名以上执法人员、见证人在笔录上说明情况并签名。

二、行政处罚简易程序(一)简易程序按以下步骤实施:1、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并制作谈话笔录;2、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对其作出行政处罚的理由和法定依据;3、告知当事人具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并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予复核,成立时应予采纳;4、认真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写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执法局名称并由二名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5、将《当场处罚决定书》当场送达当事人,并由当事人在当场处罚决定书上签字,当事人拒绝签字或拒绝接受当场处罚决定书的,执法人员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人员到场说明情况,并由执法人员、见证人签名;6、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自决定作出后二日内报局法制股备案。

三、行政处罚一般程序(一)立案1、属于立案范围的,执法人员应当在24小时内填写《立案审批表》,附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等能够证明违法行为发生的证据材料,报执法部门负责人审批,部门负责人签发立案审批意见后并附相关材料报局法制股审查,然后由法制股提交局领导审批。

行政执法办案程序规定有哪些

行政执法办案程序规定有哪些

行政执法办案程序规定有哪些行政执法人员(以下简称执法人员)查处行政违法、违规案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处理公正。

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应坚持以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行政执法的执法者依据法律法规对一些不法行为作出具体的行政处罚,对这些违法行为的案件办理过程,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也作出了严格的办案程序规定,执法者必须依据法律程序严格执行。

接下来,小编将带着大家一起来了解行政执法办案程序规定的内容。

▲一、行政执法工作程序规定▲(一)基本规定行政执法人员(以下简称执法人员)查处行政违法、违规案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处理公正。

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应坚持以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执法应定期对执法管辖区进行巡视检查,如实填写《巡查工作日志》。

进行执法检查或实施处罚时,应有2人以上并佩戴统一执法标志,告知检查项目及处罚依据。

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时,就遵循行政执法文明执勤礼貌用语规定,做到语言文明,行为规范。

▲(二)管辖各执法机关在管辖范围内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依法直接查处发生在辖区范围内的重大、特殊的违法、违规案件。

发现不属于其管辖的违法、违规案件,应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执法机关。

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实行发生地为主的原则,同一案件涉及两个以上责任辖区内的,由先查获的执法机关查处,管辖权有争议的,由争议双方协商或由上一级行政机关决定。

▲(三)简易程序执法人员应巡查中发现违法、违规案件事实确凿,依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执法人员依法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在法定期限内交至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应在法定期限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违法、违规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及享有的权利;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签收。

行政执法程序基本制度

行政执法程序基本制度

行政执法程序基本制度一、行政执法程序的基本要求行政执法程序是指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权限,对行政相对人实施行政行为的过程。

行政执法程序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高效的原则,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效率。

二、行政执法程序的步骤和要求行政执法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立案: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确认存在违法行为后,应当予以立案。

2. 调查取证: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收集证据,查明事实。

3. 审查决定:行政机关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理决定。

4. 送达执行:行政机关将处理决定送达当事人,并监督当事人执行。

三、行政执法程序中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在行政执法程序中享有以下权利:1. 陈述申辩:当事人有权对行政机关的调查取证进行陈述申辩。

2. 申请听证:当事人有权在行政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前申请听证。

3. 申请复议: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有权申请复议。

4. 提起诉讼: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提起诉讼。

当事人在行政执法程序中应当履行以下义务:1. 配合调查:当事人应当配合行政机关的调查取证工作。

2. 遵守处理决定:当事人应当遵守行政机关的处理决定。

3. 履行义务:当事人应当按照行政机关的要求履行义务。

四、行政执法程序中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行政执法程序中相关人员包括行政执法人员、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等。

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执法资格和执法能力,并按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权限行使职权。

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配合行政机关的工作。

五、行政执法程序中相关文书和资料的格式和要求行政执法程序中相关文书和资料包括立案报告、调查笔录、证据材料、处理决定书等。

这些文书和资料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制作,确保内容真实、完整、准确、清晰。

六、行政执法程序中相关记录和证据的保存和管理行政执法程序中相关记录和证据包括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鉴定意见等。

行政执法程序及注意事项课件

行政执法程序及注意事项课件
• (一)有明确的行为人; (二)有违反土地、地质矿产管理法律、

法规的事实; • (三)依照土地、地质矿产管理法律、
法规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
行政执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土地行政执法程序
•1、土地、地质矿产违法案件立案后,应当及时确定承办人,承办 人不得少于两人。重大、复杂的案件可组成办案小组。 •2、询问或检查,制作笔录。 •3、案件调查结束后,承办人应写出土地、地质矿产违法案件调查 报告 • 4、国土资源监察机构对正在进行的土地、地质矿产违法行为,应 向行为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 书应当直接送达;不能直接送达的,可以采取公告方式送达。
行政执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规划执法行政决定的程序(五)
处罚依据:

•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 工 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 划主 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 的,限 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无法采取 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 者违法收入, 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理完毕了,也不能改变建设行为的违法性,只有程序在先的法
律开始处理,才能保证整个建设行为不再存在违法事实。也就
是说,如果出现在农用地上的违法建设行为,从合理性上讲,
应当交给土地执法部门处理。但从法律的规定来看,土地管理
法、城乡规划法及建筑法均属于法律,相互之间独立,调整的
对象也不同。故不同的执法机关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来处理相
• 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 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 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 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 纳。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程序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程序

⾏政执法⼈员执法程序在⽣活中,我们经常会看到很多的执法⼈员进⾏执法。

但是⾏政执法⼈员进⾏执法的时候需要讲究⼀定的程序,那么具体的程序是什么呢?(1)调查取证。

(2)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

(3)听取陈述、申辩或举⾏听证。

(4)作出处罚决定。

下⾯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政执法⼈员执法程序(1)调查取证。

依据《⾏政处罚法》第三⼗六条、第三⼗七条规定,除本法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政处罚外,⾏政机关发现公民、法⼈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该给予⾏政处罚的⾏为的,必须全⾯、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检查。

(2)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

依据《⾏政处罚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政机关在作出⾏政处罚决定之前,必须告知当事⼈作出⾏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依法享有的权利。

(3)听取陈述、申辩或举⾏听证。

依据《⾏政处罚法》第三⼗⼆条、第四⼗⼀条、第四⼗⼆条规定,⾏政机关在作出⾏政处罚决定之前,必须充分听取当事⼈的陈述和申辩;若该案符合听证条件,并且当事⼈要求听证的,应该组织听证。

(4)作出处罚决定。

依据《⾏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三⼗九规定,调查终结,⾏政机关负责⼈应该对调查结果进⾏审查,依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确有应受⾏政处罚的违法⾏为的,依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政处罚决定;违法⾏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政处罚的,不予⾏政处罚。

⼆、⾏政执法程序的特征1、⾏政⾏为对象的特定性2、内容的具体性和⾏为⽅式的多样性3、程序的多样性和差异性4、严格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5、合法、公正、公开、及时。

办理⾏政案件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尊重和保障⼈权,保护公民的⼈格尊严。

行政执法程序规定

行政执法程序规定
回避决定作出前,被申请回避的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再参 与行政执法活动,但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行政执法机关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3日内书面 决定。被申请回避的行政执法人员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当事 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行政执法机关申请复核一次。复核 决定应当在3日内作出。复核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 参与行政执法活动。
行政执法机关依法作出不准予申请的书面决 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听取申请人的陈述和申辩, 并告知申请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的权利。
(5)申请后作出决定期限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 作出决定。逾期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执法 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将延长的期 限和理由告知申请人。
7、提高行政效率原则
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法定 的程序和时限内,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 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优质、快捷的服 务。
8、行政执法活动的适当性原则
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 活动中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符合立法目的 和原则,体现必要性和合理性。行政执法机关依 法可以采取多种措施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依法 选择最有利于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益 的措施。
行政执法证据包括: 一是书证; 二是物证; 三是视听资料; 四是证人证言; 五是当事人陈述; 六是鉴定结论; 七是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八是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作为证据的其他材料。
(2)先取证后决定
行政执法活动应当先取证,后决定。作为行政 执法决定依据的证据应当查证属实。
行政执法机关通过违法手段制作或者调取的证 据材料,不得作为定案依据。
(1)申请的事项要公示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将与申请有关的事项、依 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 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 或者网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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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政许可
5、行政处罚
4、行政强制
6、行政检查
(二)按适用范围划分:
1、内部审批文书
2、外部送达的法律文书
二、行政执法文书的格式和要求
格式:
1、行政执法文书式样。主要由国务院各部委制定本系统适用的执法文书式样。
2、介绍《重庆市行政执法基本规范》 统一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和案卷管理的基本情况。
具体要求:
渝中区三名城管队员殴打摊贩致死
深圳城管队员遭街道办城管殴打 遭当街扒裤
郧西县城管引导菜农入市经营
1、各部门应当制定具体的礼仪规范。 2、在培训内容上,应注重“以人文本”理念的深层教育。 3、在培训方法上,坚持集体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原则。 4、抓紧清理整顿、强化监督力度。
1、概念:文明执法是指执法人员以人为本,用文明 的方法办案,保证执法行为规范化、科学化,解决 纠正执法中的野蛮行为。 2、要求:2006年发布的《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 以人为本,创新和规范行政执法》,其中就要求树 立“人本执法、公正执法、严格执法”的执法理念。 (1)“人本执法”是文明执法的基础。 (2)“公正执法”是文明执法的核心。 (3)“严格执法”是文明执法的目的。
一、不文明执法两败俱伤 二、文明执法取得好效果 三、文明执法应当注意的事项 (一)文明执法的概念和要求。
(二)文明执法的具体体现(行政执法礼仪和具体内容) 着装 行为 语言
四、执法培训 提高素养
第十一章 行政执法文书
一、行政执法文书的种类
(一)按性质和作用划分:
1、行政登记 2、行政奖励
都是关于程序的规定,很 程序味浓、分权味 少涉及实体问题,以听证 浓、抗辩味浓 制度构成行政程序法典的 核心
德国
职权主义味儿浓
规定了大量有关行政主体、 当事人和特别行政行为的 内容,形成组织法与行为 法并列、实体法与程序法 并列的鲜明特点。
共分为三个阶段:
( 1 ) 建国后不久,出现了行政程序方面的法律规定。 ( 2 ) 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行政法律制度发展很快,许 多法律法规规定了行政程序方面的法律规范。 ( 3 ) 90年代后,行政程序法律制度的发展更快,许多法律 规定了更多的行政程序法律制度。 (4) 至尽没有一部成文的《行政程序法》。
(1)行政执法礼仪 礼仪、行政执法礼仪的概念及其基本原则 自律、敬人、宽容、平等、真诚、沟通 (2) 具体内容 着装:要求“端庄、朴实、干练、整洁” 行为:礼貌、尊重、大方、稳重、耐心 语言:用语平易通俗、清晰简洁;语气舒缓柔和;方 式文明友好
1、各部门应当制定具体的礼仪规范。 2、在培训内容上,应注重“以人文本”理念的 深层教育。 3、在培训方法上,坚持集体培训和个人自学相 结合的原则。 4、抓紧清理整顿、强化监督力度。
①依职权调查;②注意相对人参与调查活动;
③ 调查机关; ④ 调查范围;⑤ 调查措施。 3、行政决定程序
(二)按程序的复杂程度划分
简易程序
1、条件: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 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的行 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步骤与要求 ① 着装,并出示执法证件; ② 当场调查违法事实,作出笔录,收集必要的证据; ③ 当场作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 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依法享有的权利; ④ 制作《当场处罚决定书》; ⑤ 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四、行政执法程序的价值和意义
(1)保障实体法的贯彻实施。
(2)促进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
(3)有利于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4)有利于行政执法机关的廉政建设,提高工 作效率。
五、行政执法程序的内容
(一)从一个具体的行政执法活动的运行过程来划分 1、行政执法程序的启动 ① 依职权的行政行为; ② 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2、行政调查程序
行政执法程序是指行政执法行为实现的方式、步骤、顺 序和时限。方式、步骤(不能少)、顺序(有的不能倒)、
时限(不能超)构成行政执法程序的四个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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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点: (1)普遍性。
(2)法定性。 (3)辅助性。
三、行政执法程序的原则和制度
(一)原则:
(1)公开原则 (2)公正原则 (3)参与原则 (4)顺序原则 (5)效率原则
1、内容真实合法; 2、主题鲜明; 3、语言准确、简洁; 4、格式规范
怎样写好说理式执法文书?
1、首部应简明扼要。 2、案件事实的表述应完整准确。
3、佐证案件事实的证据应逐一列举。
4、法律适用的理由应全面表述。 5、不予采纳当事人所提出观点的理由应详尽说明。 6、案件的办理程序应有所交代。
美国
行政执法操作实务
主讲人:何俊平
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复议二处
第 九 章 第 十 章
行政执法程序 行政执法礼仪
第十一章
行政执法文书
第九章 行政执法程序
一、简要介绍行政程序法法律制度现状
(一)对世界上其他国家行政程序法的简要介 绍 (二)我国行政程序法律制度之现状
二、行政执法程序的概念和特征
(一)概念:
程序正当原则:指行政主体作出影响当事人权益的行政行为 时,必须遵循正当法律程序。包括事前的告知程序、事中 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的程序和事后提供法律救济的程序 等 (二)制度:
目前,已有的具体行政行为制度:(1)表明身份制度;(2)告知 制度;(3)说明理由制度;(4)回避制度;(5)合议制度;(6) 听证制度;(7)审执分立制度;(8)救济制度;(10)顺序制度; (11)限时制度。
六、行政执法程序严重违法的具体表现




必须表明身份的情况而没有表明; 应当说明理由而没有说明; 应当告知权利和救济途径而没有告知的; 应当举行听证而没有举行的; 应当制作行政执法决定书而没有制作的; 应当送达未送达或送达不符合法律规定; 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
第十章 行政执法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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