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质量问题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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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质量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

药品质量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

药品质量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药品质量事故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药品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药品质量事故的处理和报告。

第三条药品质量事故处理及报告应当遵循及时、准确、完整、保密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药品质量事故的处理和报告工作。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质量事故的处理和报告工作。

二、药品质量事故的定义及分类第五条药品质量事故是指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因药品质量问题导致人体伤害、财产损失的事件。

第六条药品质量事故分为重大药品质量事故、较大药品质量事故和一般药品质量事故。

重大药品质量事故:指一次事故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轻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事故。

较大药品质量事故:指一次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轻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事故。

一般药品质量事故:指一次事故造成人员轻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的事故。

三、药品质量事故的报告第七条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发现药品质量事故,应当立即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第八条报告药品质量事故应当提供以下信息:(一)事故发生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二)事故发生的日期、时间、地点;(三)事故涉及的产品名称、生产批号、规格、数量;(四)事故造成的危害及程度,已经采取的措施;(五)其他与事故有关的信息。

四、药品质量事故的处理第九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药品质量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并采取下列措施:(一)封存事故涉及的产品;(二)通知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停止销售、使用事故涉及的产品;(三)组织对事故涉及的产品进行检验;(四)根据事故调查结果,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十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7日内,将事故调查报告报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零售药店药品质量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

零售药店药品质量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

零售药店药品质量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1. 前言为了确保药品销售的安全性和合法性,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建立零售药店药品质量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及时高效地处理药品质量事故,保障患者安全和药店经营的合法性。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大陆地区经营零售药店的药品销售和使用环节,包括药品采购、储存、销售和使用等。

3. 药品质量事故分类药品质量事故是指在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可能影响药品质量、药品使用效果或者危害人体健康的不良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3.1 质量问题由药品不合格、变质、假冒伪劣等原因引起的药品质量问题,如:•药品失效、变质、降解;•药品成分混乱、含量偏低或偏高;•药品外观、性状、尺寸、颜色等与标准不符;•药品标签、说明书等信息不全或不准确。

3.2 安全问题由药品误用、不当使用、使用过量等原因引起的药品安全问题,如:•药品应用不当、过度使用、使用时间过长等;•药品与其他药品的搭配使用不当;•药品存在的不良反应、毒副作用等。

3.3 其他损害由药品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其他损害,如:•药品包装、容器破裂、污染等问题;•购药环节问题,如药品销售体系不健全、销售方式不当等。

4. 处理流程4.1 客户反馈客户在购药和使用药品时,发现药品质量问题或安全问题时,应及时向药店工作人员反馈,药店工作人员应实时记录客户反馈的内容。

4.2 停止销售和使用药店工作人员接到客户反馈后,应立即停止销售同批次药品,并通知相关经营企业。

针对客户存在不适用反应等人身安全问题的药品,须对涉及药品进行批次查找、全面核查,进一步控制药品流向。

涉及到其他零售药店销售的,所属经营企业应当及时通知其他零售药店、相关药品的生产企业和监管部门。

4.3 检查确诊药店应及时将涉及药品送往专业机构进行检查和确诊,避免误诊或漏诊。

4.4 客户赔偿和处理针对因使用药品而导致的人身伤害或物品损失,药店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医院药品质量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医院药品质量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医院药品质量不良反应报告制度1. 简介医院药品质量不良反应报告制度是指医院为了确保药品安全和保护患者利益,建立起的一套规范、完善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医院药品质量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的基本要求、流程和责任分工,以及其对医院和患者的重要意义。

2. 基本要求2.1 药品质量不良反应的定义和分类药品质量不良反应是指由于药品使用引起的各种不良反应或意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药物过敏、中毒、不良反应等。

根据其严重程度和性质可分为轻微、中等和严重等级。

2.2 药品质量不良反应报告的范围和要求•医院内所有医务人员都有义务发现和报告药品质量不良反应。

•药品质量不良反应的报告范围包括在医院使用的所有药品,无论是自制药品还是外购药品。

•药品质量不良反应报告应包括详细的患者信息、反应描述、药品信息等。

2.3 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药品质量不良反应应当在发现后立即报告至医院相关部门。

•报告应当准确反映患者的基本情况和不良反应的性质及程度。

3. 流程3.1 不良反应报告的发现和初步判断•医院内的医务人员在执行药品治疗过程中,发现有可疑的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向负责人或相关药事管理人员报告。

•负责人或相关药事管理人员对报告进行初步判断,决定是否需要进行更深入的调查和报告。

3.2 不良反应报告的详细记录和调查•负责人或相关药事管理人员对发现的不良反应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患者信息、不良反应的描述、用药情况等。

•如果需要进一步调查,相关人员应赴现场进行调查,收集更多的证据和信息。

3.3 不良反应报告的上报和分析•医院药事管理部门收到不良反应报告后,应根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要求,及时上报到相关监管部门。

•相关部门对报告进行综合分析,评估药品的质量问题和不良反应的情况,提出改善建议。

3.4 不良反应报告的跟踪和处理•医院药事管理部门负责对药品质量不良反应报告进行跟踪,确保报告得到妥善处理。

•如发现重大的不良反应事件,医院将会联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药品质量问题报告管理制度

药品质量问题报告管理制度

药品质量问题报告管理制度1. 概述药品质量问题报告管理制度是指在药品生产、销售和使用过程中,对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报告和处理的一套管理制度,旨在保障药品质量和用户安全。

2. 报告流程药品质量问题报告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发现问题在生产、销售和使用过程中,质检员、销售员、医生、患者等人员都可能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

发现方应及时向公司管理部门进行上报。

2.2 填写报告公司管理部门收到报告后,应指定专人负责填写质量问题报告,并将问题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包括药品名称、批号、问题描述和影响范围等。

2.3 提交报告填写完毕后,应及时将报告提交公司质量部门进行审核。

如果审核未通过,公司应跟进完善报告内容并重新提交。

2.4 审核报告公司质量部门收到报告后,应根据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核,判断问题是否确实存在,并进一步评估问题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

2.5 处理报告根据审核结果,公司应制定处理方案,明确处理责任人和处理时间,并对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汇报和督促。

同时,公司应对问题进行彻底的调查和分析,以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6 监督报告问题处理完成后,公司应及时对外发布处理结果,包括处理情况和处理结果。

同时,公司应建立相关记录,对处理人员和处理结果进行监督和追踪。

3. 报告要求药品质量问题报告应包含以下要求:3.1 详细记录报告必须包含药品名称、批号、问题描述、影响范围等详细信息,方便审核和处理。

3.2 真实准确报告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能有虚假信息或隐瞒真相,以避免对用户和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3.3 及时提交报告应在发现问题后及时提交,以避免问题扩大化和影响用户安全。

3.4 审核通过质量问题报告必须经过公司内部审核后才能进入下一步处理,否则作废。

3.5 彻底处理对质量问题应进行彻底的调查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和时间表。

4. 总结药品质量问题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不及时发现和处理,就会带来不可估量的危害。

药品质量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

药品质量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

药品质量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为加强企业药品质量管理,及时准确地处理和报告药品质量事故,保障患者和消费者的健康安全,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发生的药品质量事故的处理和报告。

二、定义和分类2.1 定义药品质量事故:指由于药品原材料子、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等方面原因导致的药品显现质量问题的事件。

质量问题包含但不限于:无效药品、次剂量、超标、杂物、异物等。

2.2 分类药品质量事故依据事故严重程度划分为三级: 1. 一级事故:影响到患者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点质量事故。

2. 二级事故:对患者健康和生命安全有肯定影响的较大质量事故。

3. 三级事故:对患者健康和生命安全影响较小的一般质量事故。

三、报告程序3.1 事故发现和登记一旦发现药品质量事故,员工应立刻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事故,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药品质量事故登记表。

3.2 事故初步评估所在部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刻成立事故评估小组,对事故进行初步评估。

评估内容包含事故性质、严重程度、影响范围等。

3.3 事故分类和报告依据事故严重程度分类,依照以下程序进行报告: 1. 一级事故:立刻向公司高层管理层报告,并同时报告所在地区药监部门。

2. 二级事故:在2个工作日内向公司高层管理层报告,并同时报告所在地区药监部门。

3. 三级事故:在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高层管理层报告。

3.4 事故调查和分析公司高层管理层收到报告后,应立刻成立事故调查和分析小组对事故进行认真调查和分析,明确事故原因和责任。

3.5 事故处理和整改依据调查和分析结果,公司高层管理层应订立相应的事故处理和整改方案,并依照规定时间节点进行整改,确保事故不再发生。

四、管理标准4.1 意识培养公司应加强员工药品质量意识的培养和教育,定期组织药品质量管理培训,提高员工对药品质量事故的应对本领。

4.2 责任落实全部部门和岗位都应明确药品质量事故处理的责任,并将其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强化员工对药品质量事故的责任意识。

医院假劣药品报告管理制度

医院假劣药品报告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药品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报告范围1. 医院工作人员在药品采购、储存、使用过程中,发现假劣药品的;2. 患者或家属在用药过程中,发现假劣药品的;3. 社会公众或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假劣药品信息。

三、报告程序1. 发现假劣药品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妥善保管,不得擅自销毁;2. 报告人应向医院药品管理部门报告,并提供以下材料:(1)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2)药品外观、包装、标识等照片或视频;(3)药品来源、购买渠道、购进时间等信息;(4)其他有助于调查处理的材料。

3. 药品管理部门收到报告后,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调查结果反馈给报告人;4. 调查核实后,如确认是假劣药品,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假劣药品继续流入医院;5. 对报告假劣药品有功的人员,给予适当奖励。

四、调查处理1. 药品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对假劣药品进行调查,查明原因,并采取以下措施:(1)暂停使用该批药品;(2)封存该批药品,不得再流入医院;(3)追查药品来源,对供货单位进行调查;(4)向相关部门报告,依法处理。

2. 对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责任追究1. 对未按规定报告、隐瞒、谎报、缓报假劣药品的,给予通报批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 对因管理不善导致假劣药品流入医院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制度由医院药品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药品质量问题报告制度

药品质量问题报告制度

药品质量问题报告制度
一、药品质量问题,是指药品应用过程中,因药品质量问题而导致的危及人体健康或者造成医院经济缺失的情况。

质量问题按其性质与后果的严重程度分为:重大质量问题与通常质量问题两大类。

二、药品重大质量问题
1、违规购销假劣药品,造成严重后果者。

2、未严格执行质量验收制度,造成不合格药品入库者。

3、由于保管不善,造成药品整批虫蛀、霉烂变质、破旧、污染等不能再供药用,造成重大经济缺失者。

4、发出药品出现差错或者共他质量问题,并严重威胁人身安全或者已造成医疗事故者。

三、药品通常质量问题
1、违反进货程序购进药品,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2、保管、养护不当,致使药品质量发生变异。

四、药品质量问题的报告途径、程序、时限
1、发生重大质量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药剂科管理部门认真查清事故原因,及时处理。

2、药剂管理部门,应认真查清事故原因,并在2日内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书面汇报。

2、通常质量问题应在当天报药剂管理部门,由药剂管理部
门认真查清事故原因,及时处理。

五、发生事故后,药剂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各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操纵、补救措施
六、药剂管理部门在处理事故时,应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未制定整改防范措施不放过。

药品质量监控与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药品质量监控与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药品质量监控与不良事件报告制度1. 制度背景为保障医院药品使用的安全性和质量,防范和及时处理可能发生的药品不良事件,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相关部门和人员,包含但不限于药房、临床科室、药品采购人员等。

2. 监控责任及权限2.1 药房•药房负责对所采购、供应并使用的药品进行监控和质量管理。

•药房应建立药品库存管理系统,记录药品采购、进货、出货等信息,并定期进行盘点。

•药房应配备专业的药师或药剂师负责药品质量监控工作。

2.2 临床科室•临床科室负责对所使用的药品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和报告药品质量问题或不良事件。

•临床科室应配备合格的医师和护士,并供应必需的培训,确保医务人员对药品质量问题的认得和报告意识。

•临床科室应建立药物使用记录,认真记录患者使用的药品信息。

2.3 药品采购人员•药品采购人员负责对采购的药品进行严格筛选和审查,确保供应商和药品符合国家法规和医院要求。

•药品采购人员应对供应商和药品进行定期评估和审核,及时更新供应商档案和药品信息。

3. 药品质量监控流程3.1 药品采购•药品采购人员负责对药品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并参考相关资质和认证要求选择合格供应商。

•药品采购人员应明确药品的采购标准,包含但不限于药品注册证、生产许可证等。

•药品采购人员应与供应商签订药品质量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2 药品入库管理•药房负责对药品的入库和验收工作,确保药品的质量符合规定标准。

•药房应建立药品入库记录,包含药品名称、批号、有效期等信息。

•药房应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检查和质量验证,如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刻采取相应措施。

3.3 药品使用管理•临床科室负责对药品的开药、发药和使用过程进行监控,确保药品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临床科室应建立药品使用记录,包含患者姓名、药品名称、用量、用法等信息。

•临床科室遇到药品质量问题或不良事件时,应立刻停止使用该药品,并及时向药房报告。

4. 不良事件报告流程4.1 报告责任与渠道•医院内任何发现或涉及药品质量问题或不良事件的人员,有责任及时向上级或相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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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质量问题报告制度和流程
一、药品质量问题,是指药品应用过程中,因药品质量问题而导致的危及人体健康或造成医院经济损失的情况。

质量问题按其性质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分为:重大质量问题和一般质量问题两大类。

二、药品重大质量问题
1、违规购销假劣药品,造成严重后果者。

2、未严格执行质量验收制度,造成不合格药品入库者。

3、由于保管不善,造成药品整批虫蛀、霉烂变质、破损、污染等不能再供药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4、发出药品出现差错或共他质量问题,并严重威胁人身安全或已造成医疗事故者。

三、药品一般质量问题
1、违反进货程序购进药品,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2、保管、养护不当,致使药品质量发生变异。

四、药品质量问题的报告途径、程序、时限
1、发生重大质量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药剂科管理部门认真查清事故原因,及时处理。

2、药剂管理部门,应认真查清事故原因,并在2日内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书面汇报。

2、一般质量问题应在当天报药剂管理部门,由药剂管理部门认真查清事故原因,及时处理。

五、发生事故后,药剂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各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补救措施
六、药剂管理部门在处理事故时,应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未制定整改防范措施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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