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信用证操作指引
国内信用证操作指引(开证)

国内信用证操作指引一、国内信用证概念1.产品定义中国人民银行在1997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根据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
在该办法中指出,国内信用证是指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的申请开出的,凭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支付的付款承诺。
2.相关术语定义申请人-指要求开立国内信用证的一方,一般是基础合同项下的买方。
受益人-指接受信用证并享受其权利的一方,是作为基础合同项下的卖方。
开证行-指应申请人要求开出信用证的银行,这里指我行。
通知行-对受益人进行信用证通知的银行,一般为受益人的开户行。
委托收款行-是指应受益人委托,向国内信用证开证行收取款项的银行(通常与通知行为同一家银行)。
买方押汇-在即期国内信用证或者假远期(延期信用证,即期付款)条件下,买方银行收到信用证项下单据后,应买方要求代其垫付信用证项下应付款项的短期资金融通。
3.功能保证付款。
国内信用证有保证付款的作用。
国内信用证和国际信用证相似,都是银行信用,只要受益人提交的单据都符合信用证的要求,开证行负第一付款的责任。
融资功能。
信用证这种结算方式,由于银行信用的介入,在融资方面为双方提供了较大的便利。
首先申请人在开证时交部分保证金,避免了资金的大量积压;其次有买方押汇、卖方押汇、代付和福费廷等融资方式,为双方资金周转提供巨大的便利。
二、期限1、国内信用证付款方式分为即期付款、延期付款和议付。
2、延期付款信用证的付款期限为货物发运日后或发票日后定期付款,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三、需要材料开立国内信用证阶段,买方企业需提供1.基础交易合同。
在买卖双方的基础交易合同中有以国内信用证作为结算方式的条款。
2.国内信用证开证申请书。
在填写时注意所需要的单据(一般为增值税发票和收货确认材料)货描以及信用证有效期,通知行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等内容。
四、业务流程(假远期信用证):1、买方与卖方签定商品购销合同。
2、根据商品购销合同,买方向买方开户银行申请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延期国内信用证。
办案指引:贷款法律业务操作指引(全国律协)

律师办理企业贷款法律业务操作指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目录第一章总则 (4)第二章当事人的相关资格审查 (5)(一)借款人的资格和条件 (5)(二)贷款人的资格要求 (9)第三章贷款合同的订立程序 (10)(一)贷款申请 (10)(二)贷款调查和审批 (10)(三)银团贷款 (13)(四)禁止情形 (13)(五)起草、审查、修改及签订贷款合同 (13)第四章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16)第五章贷款合同的履行 (27)(一)提款 (27)(二)还款 (28)第六章贷款合同的补充、变更 (28)第七章贷款合同的展期、收回再贷、借新还旧 (28)(一)贷款合同的展期 (28)(二)贷款的借新还旧 (29)(三)贷款的收回再贷 (30)第八章贷后的风险管理 (30)(一)信贷资产质量分类 (30)(二)贷后对于借款人的监管、检查、监测 (31)(三)贷款风险预警 (32)(四)贷款的债权保全 (32)(五)不良贷款的处理 (34)第一章总则贷款是指贷款人按一定的原则和政策,对借款人提供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并由借款人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商业活动,是商业银行资金运用业务中的一个主要业务品种。
在贷款合同法律关系中,借入资金的一方为借款人,出借资金的一方为贷款人。
贷款业务应遵循商业银行的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的经营原则,在国家产业政策指导下开展。
律师在接受委托办理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企业贷款法律事务中,同样应明确上述原则。
律师在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业务中的法律服务内容主要是:审查借贷双方的法定资质;参与贷款合同的起草、谈判或审查;在贷款合同履行过程中为借贷双方提供法律建议和服务,参与贷款风险管理;解决贷款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
律师通过自己对贷款活动的参与,协助借贷双方依法签订、履行贷款合同,可以帮助当事人实现各自的商业目标,并防范和化解贷款业务中的各类法律风险,促进贷款业务的顺利开展。
本指引依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以及中国银行业监管机关(本文指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制订。
国内信用证的操作流程

国内信用证的操作流程如下:
开证:开证申请人使用信用证时,应委托其开户银行办理开证业务。
开证申请人申请办理开证业务时,应当填具开证申请书、信用证申请人承诺书并提交有关购销合同。
通知:通知行收到信用证,应认真审核。
审核无误的,应填制信用证通知书,连同信用证交付受益人。
议付:议付,是指信用证指定的议付行在单证相符条件下,扣除议付利息后向受益人给付对价的行为。
议付行必须是开证行指定的受益人开户行。
议付仅限于延期付款信用证。
受益人可以在交单期或信用证有效期内向议付行提示单据、信用证正本及信用证通知书,并填制信用证议付/委托收款申请书和议付凭证,请求议付。
付款:收款,应向开户银行填制委托收款凭证和信用证议付/委托收款申请书,并出具单据和信用证正本。
以上是国内信用证的操作流程。
国内信用证福费廷业务基本内容操作方法

国内信用证福费廷业务基本内容操作方法一,国内信用证福费廷业务1,国内信用证福费廷业务包括一级市场、二级市场买入及转卖业务。
(1)买入业务是指某银行无追索权地买断开证行/保兑行确认到期付款且未到期债权的业务;(2)转卖业务是指某银行将已买断的未到期债权转让给其他包买商的业务。
2,特征1)福费廷业务中的国内信用证合作银行通常涉及三方,分别为国内信用证开证行、一级市场福费廷买入行和二级市场福费廷买入行。
如信用证涉及保兑行且保兑行根据开证行的授权或要求,在开证行之外做出付款承诺的,则信用证保兑行也应作为福费廷转卖业务中国内信用证合作银行的一方。
2)上述各方中,一级市场福费廷买入行是指从国内信用证受益人处无追索权地买入国内信用证项下未到期债权的银行;二级市场福费廷买入行指的是从一级市场福费廷买入行处或从二级市场中无追索权地买入国内信用证项下未到期债权的银行。
二,福费廷业务基本内容与方法国内信用证福费廷开证行/保兑行的权利和义务1,在福费廷业务中,无论是一级市场福费廷买入行还是二级市场福费廷买入行,无追索权地买入未到期债权均是基于开证行/保兑行的付款承诺。
在受益人相符交单或开证行发出付款承诺后,开证行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款。
而保兑行自对信用证加具保兑之时起即不可撤销地承担对相符交单付款、确认到期付款或议付的责任。
保兑行在开证行之外做出付款承诺后,也应承担与开证行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无论债权是否被转卖,债权人如何变更,开证行/保兑行都应履行自己的付款承诺。
2,一级市场福费廷买入行从受益人处买入债权后即成为新的债权人,再将债权无追索权地转卖给二级市场福费廷买入行时,应将债权转让事宜通知开证行/保兑行。
开证行/保兑行在收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可以按照债权转让通知的内容和二级市场福费廷买入行的付款指示(如有)在到期曰支付款项。
3,一级市场福费廷买入行的权利和义务一级市场福费廷买入行与国内信用证受益人签署福费廷业务协议后,再按双方约定形式(如业务申请书,福费廷交易确认书等)确定单笔福费廷业务的价格,从国内信用证受益人处买入福费廷资产,承担开证行/保兑行的信用风险。
商业银行国内信用证业务操作指引

商业银行国内信用证业务操作指引
为加强国内信用证业务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参照其他商业银行操作惯例,特制定本操作指引。
第一章国内信用证概念
1.产品定义
国内信用证是指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的申请开出的,凭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支付的付款承诺。
2.相关术语定义
申请人-指要求开立国内信用证的一方,一般是基础合同项下的买方。
受益人-指接受信用证并享受其权利的一方,是作为基础合同项下的卖方。
开证行-指应申请人要求开出信用证的银行。
通知行-对受益人进行信用证通知的银行,一般为受益人的开户行。
委托收款行-是指应受益人委托,向国内信用证开证行收取款项的银行(通常委托收款行与通知行为同一家银行)。
买方押汇-在即期国内信用证或者假远期(延期信用证,即期付款)条件下,买方银行收到信用证项下单据后,应买方要求代其垫付信用证项下应付款项的短期资金融通。
3.功能
- 1 -。
信用证押汇账务处理流程

信用证押汇账务处理流程
1. 开证阶段,进口商与出口商达成交易协议后,进口商向银行
申请开立信用证。
银行根据进口商的申请开立信用证,并通知出口商。
2. 出口商装运货物,出口商根据信用证的要求装运货物,并将
装运单据(如提单、发票、装箱单等)准备齐全。
3. 交单,出口商将装运单据交至开证行,并要求议付或承兑。
开证行在核实单据符合信用证要求后,可以选择承兑或者议付单据。
4. 押汇,开证行在承兑或议付后,可以选择将单据押汇给进口
商的付款行。
押汇是指开证行将单据转让给进口商的付款行,以便
进口商能够按时支付货款。
5. 付款,进口商的付款行在收到单据后,根据信用证的规定支
付货款给出口商。
6. 结汇,出口商收到货款后,可以向银行申请结汇,将外汇兑
换成本国货币。
7. 结案,最后,开证行完成结案操作,信用证账务处理流程结束。
总的来说,信用证押汇账务处理流程涉及到开证、装运、交单、押汇、付款、结汇和结案等环节,需要进口商、出口商、开证行和
付款行之间的合作和协调,以确保交易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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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至此此项开证业务操作完毕,我们的开证方将从第三方银行收取按合约规定的开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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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详细操作流程

信用证详细操作流程
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支付方式之一,它是一种由银行作
为担保的支付方式,保证卖方在符合信用证规定的条件下能够获得
货款。
下面将详细介绍信用证的操作流程。
首先,买卖双方达成贸易协议后,买方要求开立信用证。
买方
向自己的银行发出信用证申请,明确约定信用证的金额、有效期、
付款条件等内容。
银行在收到申请后,会对买方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确定是否开立信用证。
接着,银行开立信用证。
银行根据买方的要求,向卖方的银行
发出信用证通知书,通知卖方信用证的开立情况以及相关付款条件。
卖方收到信用证通知书后,可以开始履行合同,准备货物并发运。
第三步是装运货物。
卖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装运时间和方式,将
货物装运至目的港口。
在货物发运前,卖方需要向银行提交装运单据,包括提单、发票、装箱单等相关单据。
第四步是银行审核单据。
卖方将装运单据提交给自己的银行,
银行会对单据进行审核,确保单据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如果单据齐
全且符合要求,银行会向买方的银行索取货款。
最后一步是付款。
买方的银行在收到单据后,会根据信用证的
规定向卖方的银行支付货款。
卖方的银行收到货款后,会通知卖方,
完成整个交易流程。
总的来说,信用证的操作流程包括信用证开立、装运货物、银行审核单据和付款等环节。
通过信用证的担保,买卖双方可以在交易过程中减少风险,确保交易顺利进行。
信用证作为一种安全可靠的支付方式,在国际贸易中得到广泛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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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成本
• 开证:手续费按开证金额的0.15%,电报费¥300.00 • 信用证通知:¥50/笔 • 信用证议付:按审单/寄单金额的0.1%收取 • 不符点费:100元/个,最高不超过500元 • 国内信用证付款:200元/笔
◆延期付款信用证的付款期限为货物发运日后定期付款,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授信审批时须注意信用证期限应为此期限,而非信用证有效期
◆存入定期保证金期限须与付款到期日一致,开证前计算好期限,以使存款到
期日与付款到期日相匹配,不得拖延付款
• ●能与我行合作的代付行
• 兴业广州/佛山分行 招行佛山分行
深发广州/佛山分行
南海公司部
据南海分营提交资料,在单证中心建立客户参数;
二、开户
• 经营单位/南海分营
• 1、开立人民币保证金户
活期
•
定期(AS400支持0元开户)(出具存保证金证明到柜台开户)
• 2、将保证金开户会计页面打印送南海公司部加参数
三、客户需准备资料
• 一、开证所需资料:
• 1.开证申请书 (我行格式)(盖印鉴)
显示合同号码与信用证号码(使该发票对应该笔信用证与合同项下 的结算)
◇确保国内信用证货描与增值税发票开立的货物名称必须一致 ◇如发票超过10份,出具发票清单,列明发票号码、发票日期、货物名称、单价、数量
、总金额
◆购销合同 ◇付款方式应确定为:以国内信用证方式支付
四、开证注意事项
经营单位
◆目前已经建立国内证代理关系的银行有:中行、交行、中信、华夏、民生、 深发、浦发
•
一式三联:受理回单联,开证存查联,开证依据联
•
开证申请人承诺书 (我行格式) (盖印鉴)
• 2.购销合同 (原件)/(复印件盖公章)
• 3.申请人确认书(我行格式)(盖印鉴)
三、客户需准备资料
• 二、受益人交单时要提交的资料:
• 1.信用证及或修改件正本 • 2.全套信用证项下要求单据(一般要求增值税发票和收货证明)
易金融部审批,包括全额银承质押。
◆信用证要求单据出现以下情形的,报总行贸易金融部审批:
①未要求正本增值税(含抵扣联和/或发票联) ②发票日期早于信用证开证日期
六、账务处理
开证账务:借 699 贷 62106 (不分即远期) 借 222 贷 234 贷 5032610
代付账务:借 699 贷: 6260204
• 2.《境内同业代付业务申请书(差额代付)》/ 《境内同业 代付业务申请书(全额代付)》 (我行格式)(盖印鉴,公 章)
• 3.《付款融资申请书》 (我行格式)(盖印鉴)
四、开证注意事项
客户
◆发票要求:
①受益人出具 ②国家税务部门统一印制
◇发票日期早于信用证开证日期 ◇增值税专用发票(规模以上纳税人适用),含抵扣联和发票联,或 ◇增值税普通发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发票联 ◇发票销货单位/购货单位(地址、开户行)、货物名称、价格、备注
七、融资
• 代付出账所需资料:
• 1.《境内同业代付业务合同》(盖印鉴,公章) • 2.《境内同业代付业务申请书(差额代付)》/ 《境内同业代付业务
申请书(全额代付)》 (盖印鉴,公章) • 3.《付款融资申请书》 (盖印鉴) • 4.来单通知书 • 5.寄单通知书 • 6.申请人确认书(盖印鉴) • 7.结算意见 • 8.人民币代付呈批表 • 9.代付申请书(代付行回执)
• 宁波银行
农行佛山分行
中国银行
• 浦发西安分行
厦门国际银行上海分行
• ●对客最低代付价格:同业报价基础上+0.5%,
• ● a、发票正常开出,不早于开证日期:
• b、总行已停止审批国内信用证发票日期早于开证日期的业务;
五、超分行权限事项
经营单位
◆保证金比例不低于开证金额的20%,低于20%报总行信贷管理部/贸
特别提示:如果发票超过10份,另行出具发票清单,列明发票号码、发票日期、货物 名称、单价、数量、总金额。
3.委托收款/议付申请书(我行格式)(盖印鉴) 4.委托收款凭证(我行格式)(第二联,盖印鉴) 5.不符点确认书(我行格式)(盖印鉴)
三、客户需准备资料
• 三、办理代付所需资料:
• 1. 《境内同业代付业务合同》 (我行格式)((盖印鉴,公 章)
国内信用证 操作指引
2011.10.17一、ຫໍສະໝຸດ 立客户基本档案• 经营单位
客户档案所需资料:单位基本情况表(我行格式)、业务印 鉴(我行格式)、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人 身份证、其它建档资料(公司章程、法人授权书、经办人身 份证、税务登记证、人民币基本户开证明);
南海分营
1、据上述资料建立客户档案; 2、将“单位基本情况表(原件)、业务印鉴、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公司 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