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领用记录表
食品厂各种表格模板

记录时间
班次
搅拌后面团
温度℃
松弛时间
醒发温度℃
醒发时间
操作人
记录人
备注
XX食品厂
烘烤工序记录
生产日期
记录时间
班次
烘烤温度℃
烘烤时间
操作人
记录人
备注
不合格项纠正记录
不合格项目:
不合格原因:
纠正措施:
实施人: 年 月 日
纠正后的效果:
检查人: 年 月 日
生产人员伤病调离通知单
姓 名
性 别
调离时间
原 辅 料 名 称
使用量
产品
产量
生产批号
生产日期
检验结论
检验报告编号
备 注
XX食品厂关键工艺、关键工序质量控制记录
工序名称
质量控制点
质量要求
控 制 措 施
生产班次
责任人
质量控制
运行情况
异常情况
记录
处置措施
处置
结果
备 注
XX食品厂计量器具检定、使用台账
序
号
计量器具名称
规格型号
精度
等级
生 产 厂 家
生产日期
备 注
XX食品厂原辅材料供方评价登记表
(包括原材料、食品添加剂、营养增加剂包装材料等)
序
号
原辅料名称
供方名称
供方地址
营业执照
注册号
卫生许可
证登记号
生产许可
证登记号
质检报
告编号
质保书
合格证
标准代号
质量问
题记载
生产
日期
供货
时间
XX食品厂原辅材料投料、使用记录
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库房管理)

(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库房管理)
检查人员(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检查结果
□零报告□有异常
接收报告人(签字):
风险隐患的排查要求及处置说明
1.按此表明确的内容逐项检查,排查是否存在风险隐患。
2.同时检查该环节相关记录和现场实物,并对记录不规范情况进行纠正,保证记录真实反映实际情况,并具有可追溯性。
⑤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存放位置缺少对应的信息牌或标签,立即制作信息牌、标签。
⑥未预留原料取货通道,先进原料无法优先取出,需重新码放原料,保证留出原料进出通道。
⑦先入库食品原料未用完就开始使用后入库原料,应标记重点原料,优先使用完毕。
⑧出库的食品原料或食品添加剂未经查验或检验就投料使用,应立即上报,联系原料查验部门,确认是否已向供货方索取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自检数据是否已出,若没有,应告知化验室和产品检验部门,相应地对生产的产品调整出厂检验项目,并告知原料查验部门,继续向供货方索取合格证明文件。
3.排查中,发现存在风险或隐患时,应立即依据防范措施进行处理,如无法处理应及时上报。
4.排查中,发现存在此表未列明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或排查内容时,上报更新表格。
5.相应编号的防范措施:
①顶棚、墙壁发霉,遮阳棚破损、温湿度仪损坏、失灵,需要对顶棚、遮阳棚、温湿度仪等设备设施进行维修、保养,或更换、或加装新的设备设施,上报相关需求。
风险因素
排查内容
防范措施
存在问题描述
选择处理结果
贮存条件达不到要求
1.查看库房顶棚、墙壁,确定是否存在透水、发霉情况,是否有效隔离鸟类、啮齿动物、昆虫等虫害,存放于室外的原料贮存条件是否符合相关要求,防护有效。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①食品添加剂应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
②采购食品添加剂时应认明标签上“食品添加剂”字样,向供货商索取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
对产品标签没有生产许可证编号、厂名、厂址、使用范围、使用量等内容的添加剂不能购买。
③食品添加剂应由专人保管,做好入库与出库台账登记。
④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严格按《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产品说明书规定的使用量和使用范围,不得擅自加大使用量和使用范围。
使用时应采用精确的计量工具称量,并有详细记录。
⑤食品添加剂的存放应有固定的场所(或橱柜),标识“食品添加剂”字样,盛装容器上应标明食品添加剂名称。
食品添加剂要分类、分开存放,以防误用。
⑥食品中禁止使用非食用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一、使用食品添加剂应严格落实“六专”制度。
(1)专店购买。
采购食品添加剂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
(2)专人采购。
应当落实专人负责食品添加剂的采购,采购标签、说明书和包装符合要求的食品添加剂。
(3)专用台账。
食品添加剂采购入库前,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
(4)专柜保存。
应落实专人保管,配备专柜并上锁保存食品添加剂,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食品添加剂不得与非食用产品或有毒有害物品混放。
(5)专人领用。
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落实专人领用,实行领用人签名发放食品添加剂制度,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标签、说明书载明的使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使用,每次使用食品添加剂须有使用记录。
(6)专用工具。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配备专用计量工具计量食品添加剂。
二、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杜绝使用《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中的非食用物质,慎用容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
三、不以掩盖食品腐败变质或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剂;不由于使用食品添加剂而降低了食品质量和安全要求。
尽可能不用食品添加剂,确须使用的,在限量范围内使用。
四、严禁违法使用硼酸、硼砂、罂粟壳、亚硝酸盐、废弃食用油脂、工业用料等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含柠檬黄、日落黄等合成色素的吉士粉、油性色素等不用于面点、糕点、肉类加工;不得使用泡打粉等含铝膨松剂用量,首选使用不含铝的酵母粉、塔塔粉等食品添加剂;糕点禁用苯甲酸、苯甲酸钠等防腐剂。
五、应向监管部门备案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并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上予以公示。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要求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要求
(一)食品添加剂应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
(二)食品添加剂的存放应有固定的场所(或橱柜),标识"食品添加剂"字样,盛装容器上应标明食品添加剂名称。
(三)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采用精确的计量工具称量,并有详细记录。
备案和公示要求
(一)自制火锅底料、饮料、调味料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向监管部门备案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并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上予以公示。
(二)采取调制、配制等方式自制火锅底料、饮料、调味料等食品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上公示制作方式。
12食品添加剂使用规范

食品添加剂使用规范1.0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1.1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1.2禁止采购以下食品添加剂:合成色素或含有食用合成色素的吉士粉等,合成甜味剂(如糖精钠、甜蜜素等),硝酸盐与亚硝酸盐,消泡剂,增稠剂,醋精等。
达不到国家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要求的食品添加剂。
未经湖北公司审批、备案的食品添加剂。
2.0食品添加剂使用要求2.1食品添加剂报备2.1.1膳食供应商在首次使用食品添加剂前,须提供完整的资质报告及证明、食品添加剂使用说明书,并列明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及用量,报湖北公司审批备案。
经湖北公司审批、备案后方可使用。
2.1.2膳食供应商如需使用已被湖北公司认可食品添加剂以外的食品添加剂时,须提前申请,提供上述相关报告,经湖北公司审批后方可使用。
2.2食品添加剂索证2.2.1生产商的资质:具有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季度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
2.2.2膳食供应商需建立食品添加剂索证登记表,主要内容包括:食品添加剂名称、生产单位、经销商、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检验报告等。
2.3 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食品添加剂应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
2.4食品添加剂标签规范2.4.1国产食品添加剂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在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以及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
2.4.2进口食品添加剂标签要求:必须张贴中文标签,内容同上,同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餐饮单位常用的食品添加剂及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

⑤饺子皮:使用防腐剂乳酸钙;烧麦皮使用着色剂栀子黄。 ⑥馒头:违法使用漂白剂硫磺熏蒸;
⑦煮粥:超量使用乳化剂(蔗糖脂肪酸酯等);
⑧油条:使用膨松剂(硫酸铝钾、硫酸铝铵)过量,造成铝 的残留量超标准。
(三)使用非食品级的添加剂 GB2760规定,食品添加剂应当符合其相应的质量标准。 部分食品生产单位为降低成本,使用工业级产品,如在 面制品中添加工业用碳酸氢钠,成本降低了一倍,但其 中铅和砷的含量可能严重超标。
(四)违反使用原则 使用食品添加剂来掩盖食品的缺陷,掺杂、掺假,或降 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但餐饮单位面包、蛋糕等烘焙食品属于现 场制售食品,一般不需要使用防腐剂。糕 点类食品中禁用苯甲酸作为防腐剂。
面包、蛋糕常用的防腐剂
名称
使用范围 最大使用量 (g/kg)
山梨酸 山梨酸钾
糕点、馅、 1.0 面月饼包、蛋糕、1.0
丙酸钙
面包、糕点 2.5
丙酸钠
面包、糕点 2.5
对羟基苯甲 糕点馅
0.5
而在烧、烤肉和卤水肉类常使用的食用香料主要是天然香 味料。如八角、茴香、薄荷、丁香、桂花等。
该类食品禁止使用:苋菜红、胭脂红、赤鲜红、新红、柠 檬黄、日落黄、亮蓝、靛蓝、叶绿素铜钠盐等人工色素。
(二)肉丸
此类食品不得加入任何食品添加剂,尤其 不得加入硼砂。
(三)生肉类腌制
该类食品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有:①色素: 焦糖色(普通法)、辣椒红;②嫩化剂:又叫嫩 肉剂,常用的是蛋白酶类,主要有木瓜蛋白酶; ③肉味香精。
食品添加剂进货使用台帐

负责人
负责人
1
酵母(食品类)
发酵粉
安琪牌
10斤面粉小于等于50克
公司技术层面指导添加
2
稳定剂、凝固剂
豆腐王内酯
迪洛牌
10斤黄豆添加豆腐王70-95克
大豆5千克(10斤)葡萄糖酸内脂(豆腐王)70-95克
3
膨松剂(碳酸氢铵)
小苏打
厨小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牌
2斤面粉添加5-10克
每公斤面粉用量5-10克
4
膨松剂 (复合中性)
食品添加剂进货使用台帐
餐厅名称:中央网信办职工餐厅
品种名称
生产单位
供货单位
采购时间
购进数量
规格
加入的食品品种
使用方法
用量
出库数量
使用时间
领用人
责任人
库存量
备注
记录人:
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
序号
添加剂类型
添加剂名称
品牌
专店采购资质
购入出库库专账
专区存放
专器称重记录
专人管理
包装要求添加量
受限添加量
负责人
负责人
0.3%-0.5%(用量为总配料的百分比)
8
复配糕点乳化剂
速发蛋糕油
银穗牌
5斤蛋糕添加 ≤75克
面粉用量的3%-5% 但不超过蛋糕总量的3%
9
复配膨松剂
臭粉
斧头
2斤面粉添加30克以下
1000克面粉添加不能≥30克
泡打粉
百钻牌
10斤面粉添加25克-100克
面粉用量的0.5-2%
5
复配食品添加剂
蓬灰
司顿
2斤面粉添加20克以下蓬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