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一览表
公共就业服务管理办法

公共就业服务管理办法一、引言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就业问题一直是社会的焦点。
为了更好地促进就业,提高就业质量,我国颁布了《公共就业服务管理办法》。
该办法旨在规范公共就业服务的提供和管理,为广大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更加专业、高效的服务。
本文将对该办法的主要内容进行论述。
二、公共就业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公共就业服务管理办法》明确了公共就业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根据该办法规定,公共就业服务的范围包括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就业信息发布等多个方面。
同时,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在线服务,提高服务效率和便利性。
三、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公共就业服务管理办法》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提出了相应要求。
在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时,应当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劳动力市场需求等因素,合理布局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同时,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质量。
四、公共就业服务的参与主体和权利义务《公共就业服务管理办法》明确了公共就业服务的参与主体和权利义务。
根据该办法规定,公共就业服务由政府主导,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
政府应当加强组织协调,提供资金保障和政策支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积极履行义务,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公正、透明、高效的服务。
五、公共就业服务的考核和监管《公共就业服务管理办法》对公共就业服务的考核和监管提出了相应要求。
根据该办法规定,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的考核机制,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绩效进行评估和奖惩。
同时,社会各界也应当积极参与对公共就业服务的监督,加强舆论监督和社会评价。
六、公共就业服务的意义和影响《公共就业服务管理办法》的实施将对促进就业、畅通劳动力市场、提高劳动者素质等方面产生积极的影响。
公共就业服务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将更好地满足求职者和用人单位的需求,促进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同时,公共就业服务也为创新创业提供了有力支持,推动经济的持续发展。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共就业服务有关事项的公告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共就业服务有关事项的公告为了给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更加便捷的公共就业服务,逐步实现全市公共就业服务一体化,根据《关于推进我市公共就业管理服务体制机制改革的通知》(深府办[2011]90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2012年1月1日起,个人和单位新申请下列公共就业服务,由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受理:(一)失业人员申请下列服务,由本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受理:1、失业登记;2、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认定;3、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登记;4、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补贴;5、职业技能培训备案;6、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上传者知盟网7、就业困难人员临近退休社保补贴。
(二)自主创业人员申请创业补贴,由自主创业实体注册地(经营地)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受理。
(三)用人单位申请办理企业实体吸纳失业人员认定证明,由用人单位注册地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
(四)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其岗位信息申报、信息核查、安排招聘和录用备案服务,由用人单位注册地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受理。
用人单位申请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和招用奖励,由所招用人员户籍地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
(五)劳务派遣机构申请从事临时性工作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费用,由所派遣人员户籍地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
(六)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职业介绍补贴,由被推荐上岗人员户籍地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
二、从2012年1月1日起,原由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提供的下列公共就业服务,改由相应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受理:(一)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灵活就业补贴、临近退休社保补贴,由申请人户籍地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受理,由申请人户籍地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
(二)用人单位申请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和招用奖励,由所招用人员户籍地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上报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有关情况的通知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上报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有关情况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5.02.12•【字号】青人社厅函〔2015〕98号•【施行日期】2015.0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上报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有关情况的通知各市、各自治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人社部有关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摸清各地承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各类机构情况,决定近期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有关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上报范围。
请各地上报辖区内实际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业务的所有机构情况,包括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行业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以及人才中介服务机构。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范围按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件界定。
二、上报内容。
上报内容包括机构全称、通信地址、联系方式和存档数量等(详见附表1)。
其中,机构类别分为“人社部门所属”、“行业部门所属”和“其他性质”。
对非人社部门所属的机构,要注明是否按有关规定经人社部门授权。
各地可登录青海省人社厅门户网站“最新发布”专栏下载相关表格。
三、工作要求。
各市(州)人力资源市场主管部门要及时部署、认真组织好本次信息上报工作,确保填报内容真实、准确。
要在各县(区)上报的信息基础上,填报本市(州)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汇总表,并于2月26日前将机构一览表和汇总表加盖公章后报送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市场处,电子版一并发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予洪电话:************传真:************电子邮箱:***************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5年2月12日附表1.本市(州)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一览表(略)2.本市(州)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汇总表(略)。
公共就业服务服务圈考评工作实施方案

公共就业服务服务圈考评工作实施方案通过考评促进服务圈的持续发展,提高服务圈的运作效能,实现客观、公正、公平的服务标准,提升服务质量,更好地造福就业者。
二、考评维度及指标体系1、服务总体及就业服务宣贯(1)服务总体情况,指标包括服务产品、服务流程、服务操作、服务宣贯、室内外环境等。
(2)就业服务宣贯情况,指标包括可观察性、系统性、规范性、有效性等;2、就业服务人员的就业服务专业性(1)服务专业性,指标包括服务知识、技能、技巧、素质、服务态度等;(2)就业服务绩效,指标包括就业宣贯效果、经营效率、就业服务效果、客户满意度等;3、服务圈能耗管理(1)服务圈整体节能管理,指标包括能源消耗、资源利用效率等;4、公共就业服务服务圈社会责任(1)支持青少年实施职业技能培训,指标包括培训技能、培训效果、培训参与人数等;(2)支持贫困户提高就业能力,指标包括贫困户参与就业服务、就业政策知晓情况、就业咨询、就业支持情况等;三、考评实施主体及项目执行机构中央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由学校、行业协会等指定特定机构完成考评实施项目。
四、考评实施方法考评实施方式采用系统性、贯彻性、实施性、持续性的考评体系,通过评估中心、考评委员会,以及工作小组等组织形式,进行服务圈和服务人员的整体指标管理、考核和考评。
五、考评执行办法1、组织培训制定考评实施方案的实施前,以及确定考评标准后,应组织参与考评的服务圈和服务人员,对考评项目、标准、要求等内容进行全面培训,提高考评参与者的素质和能力。
2、开展评估根据考评标准,采取定期抽查、抽样调查、指标统计等方式,开展服务圈和服务人员的评估工作,确定部分服务圈和服务人员的实施结果,并采取考评细分甚至分项考评等方式,对部分指标进行详细的检测等。
3、考评认定根据以上培训、评估等工作,分类统计服务圈和服务人员的实施情况,并结合审查结果,进行考评认定工作,将考评结果汇总,并给出考评等级。
4、考评综合处理进行考评结果分析和处理,对于未通过考评的服务圈和服务人员,对相关问题进行汇总,结合考评认定综合分析,提出改进和纠正的建议;对于通过服务圈和服务人员,给予相关表彰和奖励。
新形势下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分析

新形势下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分析随着人口老龄化、经济结构转型和新冠疫情影响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就业形势面临新的挑战。
为了应对这一挑战,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分析这种服务体系的建设。
在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中,政策法规是重要的基础。
政府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来促进就业,包括鼓励创业、提供职业培训、制定劳动保护法规等方面。
此外,政府还需要积极推动行业协会和企业共同参与到公共就业服务中来,从而提升服务质量。
在实际操作中,建立多样化的服务渠道也非常重要。
除了传统的人力资源部门、职业介绍机构和就业中心等服务机构外,政府还可以通过互联网建立线上服务机构,如招聘网站、职业指导平台、在线培训网站等等,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此外,政府还可以通过地方社区和学校等场所设立轻型就业中心,为注重区域就业和青少年就业的人士提供就业指导和职业培训等服务。
此外,建立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也包括了政府、企业和个人三个方面。
政府需要在政策制定和资源调配方面做好服务,而企业则需要为劳动者提供更多的岗位和创造更好的就业环境。
同时,个人也需要自觉参与职业培训和人才积累等方面,提升自己的职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在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过程中,信息化和智能化技术应用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政府需要投入资金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在公共就业服务中的应用,通过数字化的手段提高就业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此外,政府和企业也需要在数字化和智能化人员招聘、人才管理和人事管理方面创新,促进就业服务的现代化。
综上所述,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是保持就业稳定、推动全民就业的关键。
只有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协作,建设具有全方位、多样化、智能化特点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才能更好地服务民生,提升就业质量和效益。
2011年第三季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市场供求状况分析

单位性质 需求人数 需求 比重 与上季度相 比
( 人)
国有企业 91 64
和大专文化 的人力资源既是用人单位需求主体 ,也是求职者的 主体 ,求职者文化结构和用人需求结构基本一致。
( %)
23 . O
需求变化 ( %)
—- 17 3
率最高,为 1 ,说 明本季度选择商业和服务业人员这类岗 . 6
位的求职者竞争压力相对较小。 ( )求职人 员类别:本季度失业人员依然是求职主 五
钦州市 贵港市 玉林市 贺州市 百色市
河池市 来宾市 崇左市
409 39 6 0 57 588 80 l 24 O5 34 20
878 93 9 5 98 l8 0 1 8
270 37 38 l4 450 3 9 2 7 07 l0 26
479 6 5 84 80 52 09
1l . 8 24 . 0 15 . 3 44 . 9 26 . 9
12 . 9 13 . 1 26 _ 3
+ . O1 0 +. 02 2 +. 07 2 —. 01 0 —. 11 2
414 66
7 1 93 6 1 97
96 . 7
17 . 6 16 . 4
—. 36 9
+. 06 0 +. 19 0 职业类别 单位负责人
表4 :按 职 业 分 组供 求 状 况
需求 需求 求职 求职 求人 与上季度 人数 比重 人数 比重 倍率 相比求人 ( ( ( ) ( 人) %) 人 %) 倍率 变化 l9 3 2 2 8 1 2 8 11 + . O 6 - 9 4 3 . . 6 8 00 0
00 ,环 比减少 4 4 56 人 . %;第三季度 的求人倍率 和百色市求人倍率偏高 ,分别为 1. 、4 4 . 。 4 ( 岗位空缺与求职人数的比率)为 1 2 即 . ,与上季度相 比, 4
公共管理类包含专业一览表(最新)

公共管理类包含专业一览表(最新)公共管理类包含专业一览表序号门类专业类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修业年限1管理学公共管理类120401公共事业管理四年2管理学公共管理类120402行政管理四年3管理学公共管理类120403劳动与社会保障四年4管理学公共管理类120404土地资源管理四年5管理学公共管理类120405城市管理四年6管理学公共管理类120406TK海关管理四年7管理学公共管理类120407T交通管理四年8管理学公共管理类120408T海事管理四年9管理学公共管理类120409T公共关系学四年10管理学公共管理类120410T健康服务与管理四年11管理学公共管理类120411TK海警后勤管理四年12管理学公共管理类120412T医疗产品管理四年13管理学公共管理类120413T医疗保险四年14管理学公共管理类120414T养老服务管理四年15管理学公共管理类120415TK海关检验检疫安全四年16管理学公共管理类120416TK海外安全管理四年17管理学公共管理类120417T自然资源登记与管理四年公共管理类专业哪个好公共管理专业就是公共管理类比较好的一个专业,主要就是需要通过综合运用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知识培养学生对当前政府事务的综合分析能力,从而需要能够在为政府部门和非政府机构以及企事业单位的人事和行政机构培养宽口径、复合型、应用型的公共管理高层次专业人员。
公共管理类作为管理学门类下的一级学科,其下二级学科主要有行政管理专业、公共关系学专业、城市管理专业、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等等,相对来说行政管理学专业会比较好很多,因为考试难度不高,再加上就业率也是最高的专业,从而也是众多人的热门专业之一。
公共管理专业介绍培养目标:本专业要求学生熟悉管理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系统掌握公共管理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以及必要的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具有较高的分析和解决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问题的技能,适应市场经济和依法治国新形势下的需要。
积分制入户申请应提供材料及负责部门一览表

市人力资 源社会保 障局
市、区社会保 险基金管理中 心、医疗保险 经办机构
入户申请经办 窗口
1
序号
指标
申请时应提供 的证明材料
办理证明材料的具体说明
负责单位
具体经办部门 或机构
办事时间、地点、 联系电话
备注
7
技能
技工学校毕业 证、职业资格 等级证书、专 业技术资格证 及鉴定证明
1、职业资格证书认定办法:申请人持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职业资 格证书的,凭身份证及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到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申请验证, 通过后由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出具《证书鉴别证明》。申请人持非广州市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由申请人到原发证部门出具证明,并 凭身份证及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原发证部门出具证明、原发证部门联系电话到广州市 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申请验证,通过后由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出具《证书 鉴别证明》。 2、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执业)资格(水平)证书认定办法:申请人持专业技术 资格证书或通过省级以上统考核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执业)资格(水平)证书 的,凭验证申请表、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及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相片1张 、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执业)资格(水平)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人事档案保存的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认定)表复印件(由档案管理部门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复印件 各页面上出具核实意见,并由核实人签名,加盖档案管理部门或所在单位公章,下 同)、人事档案保存的与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执业)资格(水平)证书相对应的国 家统一考试报名发证审批表复印件(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取得证书者提供)、证书核发 部门出具的证书鉴定证明(持省外核发的证书者提供)、省级考试文件(持通过省级 统考核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提供),经所在工作单位加具审核意见后,将验证材 料报送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业务直接申报点,核发验证证明。 3、技工院校毕业证书认定办法:申请人持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技工 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或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毕业证书,身份证和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原件到广州市职业技术教研室申请验证,通过后由广州市职业技术教研室出具《毕业 验印证明》。申请人持非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技工院校毕业证的, 由申请人到原发证部门出具证明,并凭身份证、毕业证和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原发证部门出具证明、原发证部门联系电话到广州市职业技术教研室申请验证,验证 通过后由广州市职业技术教研室出具《毕业验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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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三林职业介绍所
东书房路629弄8号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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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金桥职业介绍所
新金桥路2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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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006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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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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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33808
(
6301112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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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103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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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泾镇文化路2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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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区叶榭镇强恕路求仁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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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区职业介绍所
卫零路3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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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泾镇万安街7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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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02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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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塘镇练南路1号
59255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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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镇华强街585号
5979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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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门路118号
69693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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堡镇大通路383号
5942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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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411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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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虎山路28号
65027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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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9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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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18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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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62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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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07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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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192570
浦东航头职业介绍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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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989067
嘉定安亭职业介绍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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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578887
嘉定南翔职业介绍所
南翔古漪园路358号
59121237
64571231
徐汇嘉川职业介绍所
嘉川路111号
64554030
长宁区职业介绍所
武夷路517号
62400032×100
长宁北翟职业介绍所
北翟路581号
62381122
静安区职业介绍所
武宁南路241号
62312261
普陀区职业介绍所
武宁路1036号
62547410
普陀桃浦职业介绍所
白丽路510号
66270844
长江农场长江大街268号
59667672
崇明新海职业介绍所
新海农场振兴路1号
59655364
普陀甘泉职业介绍所
志丹路8号
56942897
闸北区职业介绍所
沪太路707号
56089851
闸北公兴职业介绍所
公兴路7号
66298609
闸北曲沃职业介绍所
曲沃路395号
56486900
虹口区职业介绍所
曲阳路191号
65072590
虹口逸仙职业介绍所
奎照路635号
65927269
虹口周家嘴职业介绍所
梧州路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