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质发电各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及实行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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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质能开发中的政策支持与挑战

生物质能开发中的政策支持与挑战

生物质能开发中的政策支持与挑战在全球能源转型的大背景下,生物质能作为一种可再生能源,正逐渐崭露头角。

生物质能的开发不仅有助于缓解能源危机,还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对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生物质能的开发并非一帆风顺,它既得益于政策的支持,也面临着诸多挑战。

政策支持是推动生物质能发展的重要力量。

为了促进生物质能产业的壮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首先,在财政方面,提供了专项资金用于生物质能项目的研发、建设和运营。

这些资金的注入,为企业减轻了经济压力,使其能够更有信心地投入到生物质能的开发中。

税收政策也是激励生物质能发展的有效手段。

对从事生物质能相关业务的企业给予税收减免或优惠,降低了企业的成本,提高了其市场竞争力。

例如,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对于符合条件的生物质能企业,给予一定程度的减免,让企业能够将更多的资金用于技术创新和规模扩大。

此外,政府还制定了明确的目标和规划,为生物质能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通过设定阶段性的装机容量、能源占比等目标,引导社会资本和技术力量向生物质能领域聚集。

同时,建立健全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障了生物质能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规范了市场秩序,为企业创造了公平竞争的环境。

在政策的大力支持下,生物质能的开发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生物质发电、生物质供热、生物燃料等领域都有了长足的进步。

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不断增加,为电网提供了更多的清洁电力。

生物质供热在一些地区得到了广泛应用,有效替代了传统的燃煤供热,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

生物燃料的研发和生产技术也在不断提高,为交通运输领域的能源转型提供了可能。

然而,生物质能开发在前进的道路上也并非一马平川,面临着诸多挑战。

原料供应的稳定性是一个关键问题。

生物质能的原料来源广泛,包括农作物秸秆、林业废弃物、生活垃圾等。

但这些原料的收集和运输存在一定的困难。

农作物秸秆的收集往往受到季节和地域的限制,且分散在广大的农村地区,收集成本较高。

林业废弃物的收集也面临着类似的问题,加上运输距离较远,增加了成本和难度。

生物质能源产业化中的技术难题与政策支持

生物质能源产业化中的技术难题与政策支持

生物质能源产业化中的技术难题与政策支持生物质能源是指利用生物质作为原料制成的可再生能源,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可以替代化石能源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从而实现低碳经济和环境可持续发展。

但是,将生物质能源产业化仍然存在一些技术难题和政策支持不足的问题。

一、技术难题1. 生物质能源生产技术生物质能源生产的关键技术是生物质的预处理和转化。

目前的生物质能源生产技术多为传统方法,如发酵、燃烧和气化。

这些方法虽然可以获得一定的生物质能源产量,但存在转化率低、能量利用率不高、处理副产物不易和环境污染等问题。

因此,需要研发新的生物质能源生产技术,如生物催化、微生物发酵、化学转化等。

2. 生物质能源储存技术生物质能源的储存技术也是生物质能源产业化中的难点。

生物质能源储存普遍采用的是固体或液态状的生物质。

但是,这种储存方式会导致生物质易腐、燃点低等问题。

因此,需要研究新的生物质能源储存技术,如气体储存、压缩储存等。

3. 生物质能源利用技术生物质能源可以转化为各种燃料,如生物柴油、生物乙醇和生物气。

其中,生物柴油和生物乙醇的生产研究比较成熟,但是由于生物质气的组成复杂,气体中含有大量的杂质,不易进行分离和处理。

因此,需要研究新的生物质能源利用技术,如微生物处理、化学反应等。

二、政策支持1. 政府扶持政策生物质能源产业化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例如制定科技创新的补助政策、生物质能源的产业政策、研发基金的设立等。

政府还应该加强各级领导的支持与协调,加强协作,共建共享的发展机制,将生物质能源产业化发展与城市和农村综合开发、林业经济、能源产业等紧密结合起来,共同推动产业化发展。

2. 市场引导机制政府可以通过价格政策、税收政策等市场引导机制,推动生物质能源产业化。

例如,建立生物质电力的优惠红利、建立生物质能源的市场准入机制、发放生物质能源生产补贴等。

同时,政府还应该推动生物质能源生产企业的技术引进和设备更新,创造有利的市场环境,扩大生物质能源产业化应用的市场规模和竞争力。

我国生物质直燃发电的现状、问题及政策建议

我国生物质直燃发电的现状、问题及政策建议

我国生物质直燃发电的现状、问题及政策建议我国生物质直燃发电的现状、问题及政策建议生物质直燃发电技术是一种利用有机物直接发电的新能源技术,它可以有效替代传统燃煤发电。

由于其具有减少碳排放、污染少、投资少、运维费用低等优势,因而近年来在国内得到了高度关注。

在生物质直燃发电技术发展进程中,我国取得了显著成就,并建立了完备的空间结构和体系支撑。

尽管我国在生物质直燃发电的发展上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首先,生物质能源的供应不足是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

很多地方能源来源不充足,导致在建一个直接燃烧发电厂时无法承受充足的能源供应。

其次,生物质能源投资成本高昂,使许多小规模贫困地区难以承担大量投资建设。

此外,在开发利用生物质能源过程中,还存在着供给不稳定、价格不稳定、污染大等问题。

因此,政府需要采取相关政策措施,促进生物质直燃发电技术的发展。

首先,要加强生物质发电技术的研发,采取一定的技术手段来进一步提高燃烧发电机组效率,降低发电成本。

其次,政府应该加大支持力度,大力发展生物质能源,制定相应的财政政策,为外资投资创造条件。

此外,政府也应该制定完善发电和物流管理体系,合理分配燃料供应,在统筹资源利用的同时保持发电的稳定性,加快实施生物质能源供应机制的建立。

同时,政府也应完善法规监管机制,解决安全问题,加强对发电企业的技术审查,降低污染。

总之,生物质直燃发电是一种新型能源,因其相对于传统发电具有节能减排、投资低、污染少等优势,已越来越受到重视。

但是,生物质能源的发展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因此,政府应加大投入力度,采取有效的政策措施,有效促进生物质能源直接发电的发展。

我国生物质能发电行业可能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我国生物质能发电行业可能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我国生物质能发电行业可能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北极星火力发电网讯:生物质发电起源于20 世纪70 年代,世界性的石油危机爆发后,丹麦开始积极开发清洁的可再生能源,大力推行秸秆等生物质发电。

自1990 年以来,生物质发电在欧美许多国家发展迅速。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生物质资源十分丰富,各种农作物每年产生秸秆7 亿吨左右,其中可利用量约4 亿吨,如加以有效利用,开发潜力十分巨大。

使用生物质能替代大量的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燃料生产电力,能有效减少对矿物能源的依赖,保护国家能源资源,同时生物质能发电也可带动周边农村经济收入,而秸秆灰渣是很好的钾肥可直接利用或进一步加工为复合肥等。

目前生物质发电分为:直接燃烧发电、混合燃料发电、气化发电、沼气发电及垃圾发电。

我国生物质发电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前景
1 生物质发电存在的问题
从国内生物质电厂的建设和运行状况可以看出,制约我国生物质发电产业发展的因素主要如下。

(1)建设及运行成本较高。

生物质电厂单位造价为1~1.5 万元/kW/h,燃烧设备的费用高昂。

同时由于能量密度低,生物质燃料的预加工、运输和存储燃料所需的费用也很高。

另外,生物质电厂的有效税率为11%,而传统火电厂约6%~8%,小水电约3%。

(2)存在技术问题,生物质发电复杂的燃料供应系统和锅炉燃烧技术,完全不同于常规火电机组,生物质发电主设备锅炉本体及其他辅机均实现了国产化,但生物质的预处理和给料系统仍存在问题,对稻草麦草等软秸秆破碎不均匀比较严重,往往造成给料系统的问题。

进而直接影响生物质电厂运行。

目前。

生物质发电行业政策

生物质发电行业政策

生物质发电行业政策随着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生物质发电行业逐渐成为可持续能源领域的热门话题。

以下是生物质发电行业政策的主要内容:1. 政策背景生物质发电是指利用废弃物、农作物秸秆、木材等生物质资源进行燃烧发电。

因其具有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等特点,受到了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

我国推出生物质发电行业政策,旨在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2. 政策目标为了鼓励生物质发电行业的发展,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提供资金支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制定优惠税收政策等。

同时,政府还大力推广生物质能源利用技术,提高生物质发电的效率和质量,促进生物质发电技术的创新和应用。

3. 政策支持政府对生物质发电行业进行资金支持,可以通过在财政预算中设立专项经费、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设等方式实现。

此外,政府还可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提供土地、建筑用地、税收优惠等多种支持措施,鼓励企业参与生物质发电建设。

同时,政府还通过各种途径,拓展生物质发电的市场和销售渠道,促进生物质发电的推广和应用。

4. 政策实施为了推进生物质能源开发和利用,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生物质发电行业标准和规范,并严格监管生物质燃烧对环境的影响。

同时,政府还建立了完善的生物质发电行业管理机制,加强行业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5. 政策效果随着生物质发电行业的发展,我国生物质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效率不断提高,成本得以降低,其中农村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等杂草资源的清理和利用不断加强。

从经济效益和环保效益两个方面来看,生物质发电行业政策的实施促进了我国可持续发展进程,为推动经济发展、提高生活质量、保护生态环境做出了实质性的贡献。

我国生物质发电行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

我国生物质发电行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

第1期2010年2月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Journal of North Chi na Elect ric Pow er Uni versi ty(Soci al Sci ences)N o.1F ebr ua ry 2010我国生物质发电行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丽艳,张 瑜(华北电力大学经济管理系,河北保定 071003)摘 要:近年来生物质发电行业蓬勃发展,但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成本、技术、国家政策等。

本文分析了目前生物质发电行业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关对策。

关键词:生物质发电;投资;可再生能源中图分类号:F476 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 2603(2010)01 0011 03收稿日期:2009 12 20作者简介:范丽艳,女,华北电力大学经济管理系硕士研究生;张瑜,女,华北电力大学经济管理系硕士研究生。

生物质能是目前应用最为广泛的可再生能源,其消费总量仅次于煤炭、石油、天然气,位居第四位,并且在未来可持续能源系统中占有重要地位。

目前,生物质能的开发应用,已引起世界各国政府和科学技术界的广泛关注。

近几年来,生物质发电在我国迅速发展,到2007年底,由国家发改委和各省发改委核准的生物质规模化发电项目已有87个,总装机容量220万千瓦。

全国建成投产的生物质直燃发电项目超过15个,在建项目30个左右。

可以预见,在今后一段时期,我国的生物质发电产业将保持快速发展的势头。

从总体上看,我国生物质直燃发电产业尚处于起步阶段,产业化和商业化程度较低,效益不乐观,市场竞争力较弱,缺乏持续发展能力。

一、我国生物质发电行业存在的问题2006年 可再生能源法 的实施及随后一系列配套政策的颁布,极大地推动了生物质能源的开发利用,特别是强制上网制度和电价补贴政策的出台,为生物质发电扫清了入网障碍,提供了经济保障。

生物质发电行业有较大的发展,但是生物质发电行业仍然存在着制约行业发展的许多问题,主要有成本问题、技术问题、国家政策支持问题。

分析我国生物质发电存在问题及对策

分析我国生物质发电存在问题及对策

分析我国生物质发电存在问题及对策生物质发电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已经是成熟产业,生物质发电已成为欧美部分发达国家重要的发电方式。

生物质发电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已成为世界重大热门课题之一,许多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发展计划,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产业规模持续扩大,技术水平逐步提高,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前景。

生物质发电,这个前景光明的再生能源产业,在我国从无到有,其产业化的进程里,还存在一些制约整个行业发展的问题,有待于进一步解决。

1研究背景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国民经济发展面临资源和环境的双重压力。

从人均化石能源资源量看,煤炭资源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60%,石油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10%,天然气只有5%。

从能源生产和消费来看,目前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第二大能源生产国和第二大能源消费国,大量生产和使用化石能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已经十分严重。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的能源需求将快速增长,能源、环境和经济三者之间的矛盾也将更加突出,因此,加大能源结构调整力度,加快可再生能源发展势在必行。

2生物质发电技术利用大气、水、土地等通过光和作用而产生的各种有机体,即一切有生物命的可以生长的有机物质通称为生物质。

生物质发电就是利用贮存在生物质里面能量来发电,把生物质能转化为电能的过程。

其中利用最广泛的就是利用植物的枝干,秸秆,枝叶来发电。

其形式主要有农林废弃物直接燃烧发电、农林废弃物气化发电、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填埋气发电、沼气发电。

生物质直接燃烧发电(简称生物质发电)是世界上仅次于风力发电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

我国生物质资源生产潜力可达650亿吨/年,折合33亿吨标准煤,相当于每年化石资源消耗总量的3倍以上。

大力加强生物质产业的开发与培育,对于缓解能源短缺、改善环境、扩大乡镇产业规模、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生物质发电产业化现存主要问题总体上看,我国生物质发电产业化尚处于起步阶段,产业化和商业化程度较低,效益不乐观,市场竞争较弱,主要处在一下一些问题:3.1建设和运营成本相对较高。

中国生物质发电产业现状、问题和建议

中国生物质发电产业现状、问题和建议

中国生物质发电产业现状、问题和建议
一、产业现状
1. 生物质发电是我国新兴的清洁能源领域之一,目前已经有大量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在运营。

2. 截至目前,我国生物质发电的总装机容量已经超过5GW,分布在全国各地。

3. 生物质发电技术逐渐成熟,发电效率和经济性得到不断提高,成为具有广阔前景的清洁能源。

二、存在的问题
1. 资金缺口:生物质发电项目需要高额的建设投资和资金支持,但受到资金来源的限制。

2. 市场不完善:生物质能源市场不完善,存在的利润空间有限,难以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

3. 操控问题:生物质发电产业需要大量的秸秆和废弃物作为原材料,但原料的调节、应用和贡献存在一定的难度。

4. 工程技术难题:生物质发电水平现状对技术过程、设备和运维要求高,还有一些尚待突破的技术问题,如一些近几年发生的生物质失火等事故。

三、建议
1. 资金支持:政府应该加大对生物质能源发电产业投资,吸引更多的
社会资金,促进生物质能源发电产业的稳步发展。

2. 市场优化:优化清洁能源回购、协调上下游企业利益,加强国际合作,扩大生物质能源的市场规模。

3. 建立配套制度:建立生物质产业的操控、配套设施、应用标准等配套制度,以利于进一步的规范化生产。

4. 降低技术难度:搭建动态实验室和公共技术平台,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从科技层面降低生物质发电技术的难度,促进发电产业实现更为平稳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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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引导及税赋专题汇报材料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发展的高级阶段,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是现阶段建设生态文明必须着力抓好的两项战略任务。

目前,由于人均能源资源紧缺,环境承载能力较弱,沿袭高投入、高能耗、高排放、低效率的粗放型增长方式发展下去,资源难以为继,环境难以承受,付出的代价过高。

生物质发电可以变废为宝,化害为利,有效增加能源供应,治理环境污染;同时,还可以有效延长农业产业链,增加农民收入和就业机会,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

因此,大力发展生物质发电,对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具有重要作用,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和措施。

然而,在现有的政策环境下,生物质发电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无法在经济上充分得到体现,与燃煤发电处于不公平竞争的状态,加之生物质发电是一个新兴产业,设备价格和生产成本较高,难以形成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必须实行更为优惠的政策,才能解决生物质发电企业的生存问题,才能保证生物质发电企业健康有序的发展,才能使生物质发电企业更好地为改善社会环境、可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增加农民收入和创造社会效益等方面作出更大的贡献。

一、目前生物质发电企业享受的各项优惠政策1、常规电价补贴。

根据《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发改价格[2006]7号)第三条和第七条的规定,生物质发电上网电价实行政府定价的,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分地区制定标杆电价,电价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05年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加补贴电价组成。

补贴电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25元。

发电项目自投产之日起,15年内享受补贴电价;运行满15年后取消补贴电价。

2006年之后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核准的生物质发电项目享受补贴电价。

2、临时电价补贴。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关于2007年1-9月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和配额交易方案的通知([2008] 640号),对纳入补贴范围内的秸秆直燃发电亏损项目按上网电量给予临时电价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1元。

3、接网费补贴。

根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调配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07]44号),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网费用是指专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而发生的输变电投资和运行维护费。

接网费用标准按线路长度制定:50公里以内为每千瓦时1分钱,50-100公里为每千瓦时2分钱,100公里及以上为每千瓦时3分钱。

4、电网公司全额接受生物质发电企业上网电量。

根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调配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07]44号),电网企业应当与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签订并网协议,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并为可再生能源发电提供上网服务。

5、税收优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生物质发电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

根据条例,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二、可再生能源项目优惠政策对照1、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风力发电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98号),给予了风力发电增值税减半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

2、生物质发电税收优惠政策尚未出台国家明确将农林生物质发电列入《资源综合利用目录(2003年修订)》,作为资源综合利用的一种方式。

2006年9月《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发布,明确了以生物质资源为燃料的发电企业属于资源综合利用范围。

根据这些规定,农林剩余物生物质发电应该享受财政税收等优惠政策,但是相关政策尚未出台。

3、农产品收购退税政策落实的难度目前,秸秆收购采用开局其他农产品发票形式抵扣13%的增值税。

但是使用农产品发票是有条件的,必须是向农民直接收购,实际操作中,往往是有中间商收购送到收购站,这种情况下按照规定是不能使用该种发票。

另外生物质发电使用的原料已经超出农产品范围,超出的品种也不能使用农产品发票。

如果税局机关不同意生物质发电企业使用该种发票,生物质发电企业需要另外填写或取得4%的小规模纳税人发票,秸秆成本增加4%。

生物质发电、风力发电、垃圾发电的政策对照标单位:元/kwh四、可操作性建议1、各地出台禁烧秸秆及相关配套政策。

针对田间秸秆收集难度大、收集成本高、较分散的特点,要求地方各级政府首先出台禁止焚烧秸秆的禁令,同时要出台秸秆收购、运输、储存等配套政策。

2、秸秆运输车辆实现绿色通行和秸秆机械补贴。

对秸秆运输车辆按照农产品运输车辆标准,享受免交过路费等政策。

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中央财政资金对农用机械的补贴标准:按不超过机具价格的30%进行补贴。

秸秆运输农用车、破碎机、打包机均属于农用机械,应享受相应的农业机械补贴政策。

3、减轻生物质发电企业费用负担。

生物质发电企业对环境的贡献十分明显,国际上都在购买相应的减排指标,但国内的环保部门却在征收生物质发电企业的排污费用。

建议相关部门免除排污费用并给予减排奖励。

4、加大对生物质发电企业资金支持力度。

由于生物质发电更多的是社会和环保效益,为了大力支持生物质发电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应尽快在企业贷款方面给予政策上的特殊支持,实行财政贴息贷款。

可参照垃圾发电政府给予直接补贴模式,目前,政府补贴给予垃圾发电企业的补贴最低已经超过30元/吨。

5、加大税收支持力度。

生物质发电是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方式,根据《可再生能源法》、《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应尽快落实农林生物质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

在生物质发电起步阶段,对生物质发电进行财政补贴,对有关技术研发、设备制造等给予适当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国家已出台关于增值税转型的相关政策,从2009年1月1日起,固定资产投资允许抵扣增值税,由于生物质发电企业单位投资高,建议争取将生物质电厂设备增值税可抵扣时间前移,以适当降低生物质发电企业的总投资。

6、提升生物质发电电价。

现行的上网定价政策难以支撑生物质发电厂的正常运营。

要根据《可再生能源法》中“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经济合理的原则”,按照《价格法》中“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基本原则,充分考虑有关法规要求,从保证农民利益和生物质发电行业基本生存能力的角度出发,适时调整生物质发电电价。

我省生物质发电的电价标准由2005年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0.386元/kwh 加补贴电价组成,补贴电价标准为0.25元/kwh。

今年以来,煤电联动火电厂经过两次调价后,我省脱硫标杆电价达到0.4318元/kwh。

建议生物质发电企业应同步享受调整,并随当年的燃煤脱硫机组标杆电价的调整而调整。

由于生物质发电的投资成本和燃料成本远高于煤电,在增值税不能抵扣的情况下,实际税务负担也高于煤电,上述补贴标准多数企业仍无法获利,需要更加强有力的政策支持才能健康发展。

经营管理组一致认为,在目前的电价水平下(0.386元/kwh+0.25元/kwh+0.1元/kwh),如果电价再调增0.20元/kwh,目前的生物质发电公司才能维持正常的生产运行。

7、支持技术研究开发、设备制造、加强管理创新。

整合现有技术资源,完善技术和产业服务体系,加快人才培养,全面提高生物质发电技术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生物质发电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

将生物质发电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及产业化纳入各类科技发展规划,在高技术产业化和重大装备扶持项目中安排有关专项,支持国内研究机构和企业在生物质发电核心技术方面提高创新能力,在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基础上,加强消化吸收和再创造,尽快形成自主创新能力。

包括:加大对利用生物质发电锅炉岛技术和装备的科研投入,开展生物质燃料收集、加工、储存、运输等相关设备的研发,提升生物质发电设备和辅助设备的制造能力;支持研究开发适合于生物质发电的燃料收储运装备,支持重点锅炉制造企业提升设备制造能力和工艺水平;支持生物质发电设备和辅助设备在国内自主研究开发和制造。

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以管理促效益。

科研、设计、制造等单位积极促进技术研发和设备国产化,加快生物质发电设备检测认证体系建设,健全有关的生物质发电技术标准和规范,促进有关工程咨询和设计行业的发展,为生物质发电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基础。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关于2010年1-9月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和配额交易方案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1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电监办,各区域电监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根据《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发改价格〔2006〕7号)和《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调配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07〕44号),现就2010年1-9月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调配、补贴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电价附加补贴的项目和金额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贴范围为2010年1-9月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价高于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运行维护费用、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网费用。

对纳入补贴范围内的秸秆直燃发电项目1-6月份继续按上网电量给予临时电价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1元。

具体补贴项目和金额见附件一、二、三、四。

二、配额交易与电费结算(一)继续通过配额交易方式实现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调配,不足部分通过2010年全年征收的附加资金中预支,具体配额交易方案及预支资金见附件五、六。

配额卖方向买方出售配额证,配额买方应在收到配额证后10个工作日内,按额度将款项汇入卖方账户,完成交易。

(二)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价在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以内的部分,由当地省级电网负担;高出部分,通过本次电价附加补贴解决。

本次补贴方案使用2009年11月20日调整后的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作为由当地省级电网负担的标准。

(三)2010年1-9月电价附加有结余的省级电网企业,应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结清2010年1-9月电费(含接网费用补贴)。

2010年1-9月电价附加存在资金缺口的内蒙古、黑龙江等电网企业,应在配额交易完成10个工作日内,对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结清2010年1-9月电费(含接网费用补贴)。

(四)对2010年1-9月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的电价附加补贴,按本通知附件三所列的项目和金额,由所在省(区)的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级电网企业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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