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台下建筑空间面积计算.

合集下载

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的建筑面积规则

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的建筑面积规则

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的建筑面积规则1.引言1.1 概述: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是指在体育场馆、表演场所等公共场所中,供观众就座的区域。

这一区域的设计和规划对场馆的功能和使用具有重要的影响。

随着人们对休闲文化和体育活动的需求不断增长,现代化的场馆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中,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被广泛运用于各类活动场所。

这些场所承载着大量观众,需要提供一个舒适、安全和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的环境。

建筑空间的规划涉及到多个方面,如场馆的使用功能、观众的容量需求、人员流动性、安全要求等。

而建筑面积规则则是为了确保这些方面得到合理的满足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标准。

本文将对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的建筑面积规则进行系统的探讨和分析。

首先,我们将介绍建筑空间的定义和特点,以便更好地理解其在场馆中的重要地位。

其次,我们将探讨场馆看台下建筑空间的重要性,包括对观众的需求和满足、场馆功能的实现等方面。

接下来,我们将重点关注建筑面积规则的必要性和应用。

通过研究不同规模场馆的建筑面积规则,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可以为未来的场馆设计和规划提供参考依据。

此外,我们还将探讨建筑面积规则的应用对场馆使用和管理的影响,以及对场馆功能和观众体验的影响。

通过深入研究场馆看台下建筑空间的建筑面积规则,本文旨在为场馆设计师、规划者和管理者提供有益的参考和指导。

希望通过本文的撰写,能够促进场馆建筑空间设计的科学化、规范化,并进一步提升场馆的功能性和观众的舒适度。

1.2文章结构文章结构本文将从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来探讨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的建筑面积规则。

引言部分将对文章的背景和意义进行概述,介绍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以及其在建筑设计中的重要性。

同时,会简要说明本文的结构和研究目的,以引导读者对文章的整体内容有所了解。

正文部分会重点探讨建筑空间的定义和特点,以解释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在规划和设计中的独特属性。

进一步阐述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对于场馆功能、观众体验以及整体环境的重要性。

建筑面积计算新规定(2022最新)

建筑面积计算新规定(2022最新)

建筑面积计算新规定(2022最新)建筑面积计算新规定(2022最新)新版《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已经实施15个月了。

新规范对当前很多“偷面积”的绝招有秒杀力,为了让从事房地产研发工作的朋友不违反规范,不触红线,特邀请最牛专家对《新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进行逐条解读。

第一部分:新面积规范编制原则修订总体原则1.适用范围:增加了“建设全过程”。

本次修订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建设全过程,包括规划、设计、施工、竣工结算等。

但房屋产权面积不适用于本规范。

2.阳台面积计算以主体结构为主的原则。

3.可以利用的建筑空间都计算建筑面积,取消了设计加以利用的说法。

4.一般计算原则:本规范中,一般的取定顺序是:有围护结构的,按围护结构计算面积;有底板的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按底板计算面积(室外走廊、架空走廊);底板也不利于计算的,则取顶盖(车棚、货棚等)。

主体结构外的附属设施按结构底板计算面积。

5.本规范涉及的所有建筑部件,均应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施工、质量、安全等规范的要求。

第二部分:新面积规范修订的内容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取消了深基础架空层面积计算。

2.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定。

3.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走廊等的面积计算规定。

4.增加了飘窗的建筑面积计算要求。

5.修订了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的面积计算规定。

6.删除了原室外楼梯强调的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要求。

7.修订了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

8.修订了外保温层面积计算规定。

9.修订了设备层、管道层的面积计算规定。

10.增加了门廊的面积计算规定。

11.增加了有顶盖的采光井的面积计算规定。

旧版规范删除的术语:回廊、围护性幕墙、装饰性幕墙、眺望间、永久性顶盖。

新版规范删除了按使用功能命名的术语。

新版规范新增的术语:建筑面积、建筑空间、结构净高、结构层、门廊、楼梯、主体结构、露台、台阶。

修改的部分原有术语:层高、架空层、走廊、阳台、飘窗、骑楼、过街楼等。

GB/T 50353 -2013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013

GB/T 50353 -2013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013

UD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PGB/T 50353-201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Calculation code for construction area of building2013–xx –xx 发布 2014–xx –xx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Calculation codefor construction area of buildingGB/T 50353 -201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4年月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013 北京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了深基础架空层;2.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定;3.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积计算规定;4.增加了凸(飘)窗的建筑面积计算要求;5.修订了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的面积计算规定;6.删除了原室外楼梯强调的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要求;7.修订了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8.修订了外保温层的面积计算规定;9.修订了设备层、管道层的面积计算规定;10.增加了门廊的面积计算规定;11.增加了有顶盖的采光井的面积计算规定。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邮编:100835)。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均按一层计算,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角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单层建筑物内如带有部分楼层者,亦应计算建筑面积。

2、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按以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其底层按建筑物外墙勒角以上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层高超过2.2米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

4、用深基础做架空层加以利用,层高超过2.2米的,按架空层外围的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5、坡地建筑物利用吊脚做架空层加以得用且层高超过2.2米的,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6、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内回廊部分按其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7、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8、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实际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9、建筑物内的技术层(管道层、附层、夹层)是指房屋的局部层次,层高超过2.2米的,按其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0、与建筑物连接的有柱雨篷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雨篷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1、有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单排柱、独立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其顶盖水平设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2、突出屋面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3、突出墙外的门斗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4、封闭阳台、挑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凹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5、建筑物墙外有顶盖和柱的走廊、檐廊,按柱的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2013最新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2013最新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3.0.1 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2 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且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3 对于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3.0.4 对于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应按看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积。

3.0.5 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6 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的部位,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1/2计算面积。

3.0.7 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8 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应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应按走廊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9 对于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有顶盖和围护设施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土建计量第五章: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和方法

土建计量第五章: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和方法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和方法(1)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注:建筑面积计算不考虑勒脚;当外墙结构本身在一个层高范围内不等厚时(不包括勒脚,外墙结构在该层范围内材质不变),以楼地面结构标高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当围护结构下部为砌体,上部为彩钢板围护的建筑物,其建筑面积的计算:当h<0.45m时,建筑面积按彩钢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当h>0.45m时,建筑面积按下部砌体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2)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且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注:没有围护结构的应该有围护设施(栏杆、栏板),否则不属于楼层。

(3)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4)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应按看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积。

(5)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

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注:当外墙为变截面时,按地下室、半地下室楼地面结构标高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地下室的外墙结构不包括找平层、防水(潮)层、保护墙等。

地下室未形成建筑空间的,不属于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不计算建筑面积。

2021年最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2021年最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2021年最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21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21]5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总则; 2.术语;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了深基础架空层;2、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定;3、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积计算规定;4、增加了凸(飘)窗的建筑面积计算要求;5、修订了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的面积计算规定;6、删除了原室外楼梯强调的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要求; 7、修订了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8、修订了外保温层的面积计算规定;9、修订了设备层、管道层的面积计算规定; 10、增加了门廊的面积计算规定;11、增加了有顶盖的采光井的面积计算规定。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邮编:100835)。

本规范主编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总则1.0.1 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

1.0.3 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术语2.0.1 建筑面积 construction area 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

重庆市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重庆市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3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

结构层高在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且结构层高在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对于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及以上至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对于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在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及以上至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应按看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积。

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层高在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的部位,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1/2计算面积。

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结构层高在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应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应按走廊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结构层高在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对于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有顶盖和围护设施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对于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