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海域管理的最佳干预边界探析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04.08•【字号】甬政发[2001]44号•【施行日期】2001.04.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海洋资源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甬政发〔2001〕4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98号)已于1998年发布施行。
为贯彻落实《国家海域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和《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加强海域使用管理,促进海洋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现就我市海域使用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海域权属。
海域所有权属于国家(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凡使用本市管辖海域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海域。
海域使用必须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和海洋开发规划的要求。
海域使用管理实行海域使用证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
海域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二、海域使用监督管理部门。
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海域使用的监督管理。
沿海各县(市)、区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县(市)、区海域使用的监督管理。
未成立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县(市)、区,可由各地政府暂授权当地水产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三、海域使用管理范围。
凡使用我市行政所辖某一固定海域(水面、水体、海床和底土)从事3个月以上排他性的下列开发利用活动,应向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海域使用登记。
(一)进行工业、交通、港口、通讯、石油化工等工程建设项目。
(二)从事滨海旅游(含海上游乐设施、海上运动场、海滨浴场等)项目。
(三)设置海上人工构造物及安全区项目。
(四)填海造陆项目。
(五)抽挖海砂等海洋矿产勘探开发项目。
(六)开展海水增养殖项目。
(七)港口、码头、锚地、减载过驳作业区和修船项目。
(八)海洋倾废区、陆源污染物排放区。
浙江省海岛保护与利用的思路与对策

2016年 S2海洋开发与管理63 浙江省海岛保护与利用的思路与对策沈锋,罗成书(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 杭州 310012)作者简介:沈锋,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为海洋区划与规划、区域规划,电子信箱:zjplan@126.com摘要:浙江是海洋大省,海域辽阔,海岛众多,共有近3 000个海岛,也是海岛大省。
随着海洋强国、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长江经济带等海洋相关的国家战略相继出台,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绿色石化等海洋新战略协同推进,海洋开发新型战略格局呈现新常态,对浙江省海岛开发利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文章从分析浙江省海岛开发的现状和问题着手,研究判断海岛保护与利用的新形势,提出新形势下浙江省海岛科学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的主要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海岛;保护;利用中图分类号:X171;P7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5-9857(2016)S2-0063-05View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Protection and Utilization ofIslands in Zhejiang ProvinceSHEN Feng,LUO Chengshu(Zhejiang Development and Planning Institute,Hangzhou 310012,China)Abstract:Zhejiang Province has large area of sea and numerous islands,a total of nearly 3,000islands.With the implement of Maritime Developing Strategy,the construction of 21st CenturyMaritime Silk Road,and the development of the Yangtze River Economic Belt,the synergy of stra-tegic corporation pattern between Jianghai Transport Service Center of Zhoushan,and New CleanPetrochemical is becoming the new normal,which have promoted the development and utilizationof islands in Zhejiang Province.This paper started from the analysis of status quo and problems ofisland development in Zhejiang Province,researched the protection and utilization of the new situ-ation,and put forward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for scientific utilization and effective pro-tection of island in Zhejiang Province under the new situation.Key words:Island,Protection,Utilization1 浙江省海岛保护与利用现状1.1 海岛资源总量全国领先浙江省面积大于500m2的海岛共有2 878个,其中无居民海岛2 639个,有居民海岛239个,数量居全国首位,以舟山群岛最为密集。
浙江省大陆自然岸线综合管控对策研究

设进入一个新阶段. 然而,近年 来 随 着 浙 江 沿 海 地 区 经 济 社 会 快 速 发
展,海岸线和近岸海 域 开 发 强 度 不 断 加 大,近 岸 空 间 资 源过度开发、海岸线 无 序 利 用 现 象 日 益 加 剧,海 岸 线 资 源 保 护 与 开 发 利 用 的 矛 盾 日 渐 突 出 . [1~10] 以 往 海 岸 线 保护工作缺少针对性和层次性,未能形成统一有效的 差 别化管理模式.如何将海岸线特别是大陆自然海岸线 实行分类保护,整治修复受损岸线,加强节约利用,实 现 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相统一已成为急需解 决 的历史性问题.
摘要:指出了海岸线是海洋经济发展的“生命线”,浙江省点 多 线 长 且 类 型 丰 富 的 海 岸 线 资 源 对 浙 江 显 得 尤
为重要,海岸线不仅是沿海地区生态环境的重要基础,也是 推 进 海 洋 经 济 发 展 示 范 区 和 舟 山 群 岛 新 区 建 设
的重要依托和保障要素.近年来随着 浙 江 沿 海 地 区 经 济 社 会 快 速 发 展,海 岸 线 和 近 岸 海 域 开 发 强 度 不 断
治修复,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相统一等方面 开 展 了 研 究,提 出 了 综 合 管 控 的 对 策 与 建 议,以
期为浙江省大陆自然海岸线综合管控工作顺利开展和实施提供参考.
关 键 词 :自 然 海 岸 线 ;保 护 与 利 用 ;管 控
中 图 分 类 号 :P74 文 献 标 识 码 :A
海岸线是海洋经济发展的“生命线”,浙江省点多 线 长 且 类 型 丰 富 的 海 岸 线 资 源 对 浙 江 显 得 尤 为 重 要 ,海 岸 线 不 仅 是 沿 海 地 区 生 态 环 境 的 重 要 基 础 ,也 是 推 进 海 洋 经济发展示范区和舟山群岛新区建设的重要依托和保 障要素.为进一步优化海岸线等空间资源的开发格局, 提高海洋资源开发 能 力,保 护 海 洋 生 态 环 境,国 家 对 大 陆自然岸线管控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务院2012年 在 批 复 浙 江 省 海 洋 功 能 区 划 时 要 求 :严 格 控 制 占 用 海 岸 线 的 开发利用活动,至2020年,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 低 于 35%,完成整治 和 修 复 海 岸 线 长 度 不 少 于 300km;«国 家海洋局关于全面建立实施海洋生态红线制度的意见» (国海发〔2016〕4号)规定:浙 江 省 大 陆 自 然 岸 线 保 有 率 控制指标为 ≥35%;2016 年 11 月,中 央 深 改 组 审 议 通 过的«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明确指出:国家建 立 自然岸线保有率控制制度,至2020年,全国大陆自 然 岸 线 保 有 率 不 低 于 35% .
完善海洋行政管理体制的思考——以浙江省为例开题报告

完善海洋行政管理体制的思考——以浙江省为例开题报告一、研究背景和意义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加,海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越来越受到重视。
海洋领域是人类发展历程中相对较新、又具有广阔发展空间的领域。
特别是在中国这个拥有海洋国土面积和海岸线长度都居世界前列的国家,海洋经济已逐渐成为一个重要方向和新兴产业。
然而,海洋环境污染、海洋生态系统的破坏、非法渔业等海洋问题也随之而来。
同时,海洋行政管理的不完善也是制约海洋经济发展的一大瓶颈。
浙江省作为沿海省份,拥有较为丰富的海洋资源和海岸线,其海洋经济发展也相当活跃。
但是,在海洋行政管理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海洋保护区建设不足、海洋环境污染等,这些问题都制约了海洋经济的发展。
因此,完善海洋行政管理体制是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的关键。
本研究以浙江省为例,对其海洋行政管理体制进行思考,旨在为完善海洋行政管理体制提供参考,并为促进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提供支持和建议。
二、研究内容和方法1.研究内容(1)浙江省海洋经济现状及其发展面临的问题分析。
通过对浙江省海洋经济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找出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从而为完善海洋行政管理体制提供参考。
(2)浙江省海洋行政管理体制现状分析。
对浙江省海洋行政管理体制的组织机构、职责、权力等进行研究,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3)国内外海洋管理制度比较。
对国内外的海洋管理制度进行比较,尤其是探讨与浙江省情况相似的省份或国家的海洋行政管理体制。
(4)完善浙江省海洋行政管理体制的对策措施。
根据国内外经验,结合浙江省实际情况,提出完善浙江省海洋行政管理体制的对策措施,为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提供支持。
2.研究方法(1)文献调研法。
通过查阅国内外文献、政策文件和相关报道,了解和掌握海洋行政管理体制的发展趋势、相关政策和理论。
(2)实地调研法。
通过对浙江省海洋行政管理机构的实地调查,深入了解其组织结构、职责和管理制度,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深入交流和讨论。
(3)统计分析法。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6.03•【字号】浙政办发〔2020〕26号•【施行日期】2020.06.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浙江省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6月3日浙江省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计划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质量建设美丽浙江的决策部署,推进我省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到2022年,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并保持稳定向好。
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3年均值比近3年(2017—2019 年)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力争“十四五”期间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均值比“十三五”期间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
全省入海河流总氮、总磷浓度得到有效控制,海洋生态红线区面积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超过35% ,海岛自然岸线保有率超过78% 。
生物多样性保持稳定。
近岸海域水质有效提升、海洋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二、入海河流氮磷减排行动(一)推进入海河流总氮、总磷浓度控制。
采用断面控制方法实施总氮、总磷浓度控制。
继续完善总氮递进式削减控制方法,以2020年监测值为基准,确保浓度只降不升。
总磷排放浓度满足各河流(溪闸)水环境质量目标要求。
分级制定并组织实施入海河流(溪闸)控制计划。
对钱塘江、曹娥江、甬江、椒江、瓯江、飞云江、鳌江等7条主要入海河流及四灶浦闸、长山河、海盐塘、上塘河、盐官下河、金清河网、临城河等7 个主要入海溪闸,持续实施总氮、总磷浓度控制。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勘定海域行政区域界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勘定海域行政区域界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05.23•【字号】浙政函[2002]94号•【施行日期】2002.05.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勘定海域行政区域界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政函[2002]94号)各沿海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勘定省县两级海域行政区域界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2]12号)要求,省政府决定,自今年起在全省开展海域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
海域行政区域勘界对于实施有效行政管理,依法解决用海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海洋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海域勘界的范围和原则(一)范围。
海域勘界的范围为毗邻本省的内海和领海,界线的起点从陆域勘界向海域一侧的终点开始,界线的终点止于领海的外部界限。
(二)原则。
海域勘界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采取平等协商、协调与裁决相结合的办法,坚持有利于沿海地区社会稳定和安定团结,有利于国家安全,有利于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保护,有利于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海域行政管理的原则,海域勘界不是重新调整海域行政区域,而是依照国家颁布的海域勘界办法和有关规定明确行政区域界线的位置,即核定法定线,法定习惯线,解决争议线,并以界桩和海图图示相结合的方式,标明界线的位置。
凡是已经涉界双方人民政府或者涉界双方的上级人民政府明确划定的海域行政区域界线,不再变更;凡是已经形成习惯线的海域,以习惯线为基础法定行政区域界线,不再重新勘定;凡是没有习惯线或者存在边界争议的海域,依照国务院处理边界争议和国家、省有关海域勘界法规政策规定,加以勘定。
二、海域勘界的任务和方法经测算,全省沿海共有省际线2条,市际线5条,县际线48条,待勘海域界线总长约2400多公里。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海岸线统筹协调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函〔2015〕19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海岸线统筹协调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海岸线统筹协调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函〔2015〕19号沿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为加强海岸线资源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和国务院批复的《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海岸线统筹协调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海岸线资源可持续利用为目标,按照科学规划、陆海统筹、生态优先、合理开发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海岸线统筹协调管理,规范海岸线资源开发秩序,调控海岸线开发规模和强度,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海岸线资源,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
到2020年,实现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整治和修复海岸线长度不少于300公里,形成生态环境良好、海陆空间协调发展的良性格局。
二、建立健全海岸线统筹协调运行机制沿海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海岸线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海岸线保护与节约集约利用各项工作。
省级成立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海岸线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海岸线管理办公室),设在省海洋与渔业局。
省海岸线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和指导全省海岸线保护与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牵头编制并实施全省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研究制订全省保护海岸线与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并负责督促落实;承担对使用海岸线的项目进行初步评价并出具初步评价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海洋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海洋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浙政办发[2011]141号【发布部门】浙江省政府【发布日期】2011.12.13【实施日期】2011.12.1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海洋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1〕141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防范和减轻海洋灾害影响,保障沿海地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海洋经济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海洋灾害防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海洋灾害防御工作的重要性近年来,受全球气候变暖、海平面上升、海洋污染等影响,风暴潮、巨浪、赤潮等灾害发生频度和强度有所增大;重大海上溢油污染、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核泄漏(核辐射)等安全事故及海啸灾害的潜在风险在加大;海水入侵、海岸侵蚀、港湾淤积、外来物种入侵等现象时有发生。
随着我省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舟山群岛新区建设的深入推进,沿海地区人口和投资密度不断增加,涉海产业加速集聚,海洋灾害风险更加凸现,海洋防灾减灾任务非常繁重。
尽管沿海各地高度重视海洋灾害防御工作,组织实施“强塘”工程、标准渔港和沿海防护林等建设,推进海洋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等工作,海洋灾害防御能力有了明显提升,但仍存在防御海洋灾害基础设施标准不高、海洋灾害观测和预警能力不强、灾害应急处置手段不足等薄弱环节和问题。
沿海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保平安、惠民生、促发展的高度,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防范和应对海洋灾害,为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抓好海洋灾害预防工作(一)开展海洋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
全面开展海洋灾害风险排查,用2至3年时间,摸清主要海洋灾害风险区域分布以及重大工程、重点岸段海洋灾害承载能力等情况。
以县域为单位,以风暴潮、海啸、海域污染等灾害为重点,组织实施海洋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工作,编制海洋灾害风险区划图,为合理布局海洋经济发展空间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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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浙江省一直都在按照国家的
要求以及出现的问题不断地出台、公示 海域管理制度及条例,在 2016 到 2018 年上半年以来,浙江省出台及公示的海 域管理法律法规与条例多达 25 项,其 中在 2017、2018 年法律法规多为控制 环境污染方面,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洋倾废管理条例》《防治海洋工程建 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中 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 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等。但是 颇为全面的法律政策在 2018 年海洋督 导 组 的 检 查 下 发 现 了 不 少 问 题:2018 年 4 月 30 日,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 72 起,其中已整改 46 起,立案 26 起,罚 款 6205.78 万元;严肃查处群众举报的 问题并及时向社会公开,督察组转办的 114 起举报已办结 111 起,其中立案处 罚 10 件,责令整改 23 件,罚款 123.21 万元,约谈 166 人,问责 2 人。这说明 在海域使用方面,政府、海域使用人、 公众之间还存在着矛盾,政府作为管理 者还子彬(1995—),男,汉族,籍贯:河南濮阳人,硕士在读,研究方向:海洋经济。 彭勃(1966—),男,汉族,籍贯:吉林吉林人,职务:教授,研究方向:海洋经济与管理,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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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 Management
公共管理
益减少。随着政府对违法用海罚款提高, 违法海域使用人遭受的损失越大,当违 法用海收益趋于罚款金额时那么海域使 用人将会减少违法用海次数,随着罚金 越来越高那么违法用海的几率随之减小。 2.2 政府与公众之间的博弈
综上所述,当海域使用人非法用海 时,政府监管部门严格监管时的收益必 定会大于不严格监管时的收益,海域使 用人违法用海导致监管部门的损失必定 大于或者等于海域使用人违法用海所收 到的效益。政府监管部门投入检查成本 越高,海域使用人则认为政府监察部门 实质性检查的可能性越高,选择非法用 海的可能性就小,此时政府获得行政效 益但是政府监管成本的增加导致经济收
社会公众是海域开发行为最直接的 受益或受害者,有参与环境监督的权力。 政府作为海域资源的管理者与公众的服 务者,在管理海域使用时应尊重与重视 公众意见。但是公众可能因为成本、技 术手段、举证取证困难、意识薄弱等原 因不愿意参与监督。现阶段我国的基本 矛盾以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 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从海洋经 济发展来看,在建设海洋强国的政策帮 扶下,海洋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带来了 近海海域污染,海洋生态遭到破坏,工 业用海、渔业用海越来越多、公共海岸 线遭到污染,使得公众在海洋的消费性 需求得不到满足。政府在实行海域管理 时,一方面需要行政效益一方面需要经济 效益,过于严格的监管制度会使得经济效 益下降,存在对企业容忍的可能性;另一 方面企业在排废排污等违法活动中较为隐 秘,等检查结束继续进行违法行为。
公共管理
Public Management
浙江省政府海域管理的最佳干预边界探析
于子彬,彭 勃
(浙江海洋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浙江 舟山 316000)
摘要:政府的管理在海域开发及使用方面有着决定性作用,随着海洋经济的高速发展,一些问题愈来愈凸显 出来:海域使用不规范、海洋污染严重等等。本文通过博弈论理论研究政府、海域使用人、公众的博弈关系 及分析三方博弈平衡,揭示在我国海域资源开发利用中出现的矛盾,为政府部门对海域资源管理提供对策建议。 关键词:海域管理 博弈关系 博弈平衡 政府政策 中图分类号:C941.3 文献标识码:A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加快建设海 洋强国,将海洋经济发展提升到战略地 位。浙江省作为海洋经济大省在海洋经 济高速发展下出现了种种不合理的人类 活动,如污水入海、违法开发、侵占海 滩等活动使得海洋生态系统遭到严重威 胁,从而使得政府、海域使用人、公众 的矛盾不断深化。基于此,分析海域资 源开发活动利益者的博弈平衡,使得政 府对海域管理达到最佳边界。
2 政府、海域使用人、公众的博弈分析
政府、海域使用人、公众都是海域开 发活动的主体并且取得目标利益的方向不一 致,在有限的海域资源之中获取到对自己有 益的最大的利益,正因如此政府、海域使用 人、社会公众三方之间产生了博弈关系。 2.1 政府与海域使用人之间的博弈
政府注重更多的是行政效益,在国 家重视绿色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政府更加 注重生态环境,但是海域使用人作为资
本企业必定追逐经济效益,这是社会资 本的逐利性决定的,所以对生态的考虑 更多的是政府政策及公众舆论监督。
假 设 海 域 使 用 人 违 规 用 海, 那 么 其违法获得利润肯定高于或等于政府罚 款,在此基础下政府必定采取严格执行 环境友好型的监管方式,对违规海域使 用人进行处罚,保证海域开发活动合理、 合法进行。但是这必将消耗更多的人力 物力资源从而增加监管成本。若在严格 执行海域开发政策时海域使用人没有进 行违法用海的行为,那么政府主管部门 则相当于收益减少,减少值为增加的监 管成本;若发现海域使用人违法用海则 会对其进行处罚,那么这时政府的收益 为对企业的罚款减去增加的监管成本, 而海域使用人收益减少值为政府的罚 款。但是政府在采取不严格的环境友好 型海域监管政策时,海域使用人规范用 海,此时博弈双方的经济收益没有变化, 若是海域使用人违法用海,海域使用人 会收到违法用海带来的经济效益,同时 政府的行政效益降低。
1 浙江省政府海域管理的实际基础 及基本情况
1.1 浙江省海域管理的实际基础 浙江是海洋大省,海域面积 26 万平
方公里,海岸线总长 6486.24 公里,其中 大陆海岸线 2200 公里,居全国第 5 位, 其中可建万吨级以上泊位的深水岸线 290.4 公 里,10 万 吨 级 以 上 泊 位 的 深 水 岸 线 105.8 公里,广阔的海域面积为浙江省提供 了深水岸线、海洋牧场、海上观光旅游、 海洋新能源等丰富的海洋资源 [1]。2011 年 到 2016 年,浙江省用海项目数量为 1156 个, 用海面积为 3.1 万公顷,海洋生产总值约占 生产总值的 14%,累计达到 3.3 万亿元。 1.2 浙江省政府海域有偿使用管理的基 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