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作守则
监理安全行为准则范本(2篇)

监理安全行为准则范本一、遵守规章制度1. 加强对工地安全管理规定的学习和理解,严格遵守规章制度。
2. 熟悉工地安全规定,并与工作人员共同遵守和执行。
3. 不得擅自改变施工计划和操作程序。
二、穿戴合适的个人防护装备1. 在进行施工工作前,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装备。
2. 按照规定佩戴头盔、安全鞋、安全带等防护装备,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3. 不得随意脱下防护装备,不得擅自进入禁止无防护装备进入的区域。
三、施工现场的安全控制1. 在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标明危险区域和禁止入内区域。
2. 不得随意挪动安全设施,如防护栏杆、安全网等。
3. 在危险区域施工时,必须设置临时防护设施,如警示牌、隔离带等。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关安全知识和技能。
2. 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 加强对新进员工和临时工的安全培训,确保其熟悉安全操作规程。
五、设备及机械的安全操作1. 检查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确保其正常运行。
2. 操作机械设备时,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和考核。
3. 严禁擅自调整机械设备的工作参数,必要时需专业人员指导。
4. 在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保持清晰的视线,确保周围安全。
六、作业区域的清理与整理1. 在施工现场保持整洁,及时清理垃圾和杂物。
2. 保持通道畅通,不得堆放材料和设备。
3. 防止施工现场积水、滑倒等安全隐患的出现。
七、消防安全措施1. 配备合适的消防设备,并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
2. 建立消防预案,并进行模拟演练。
3. 严禁在危险区域使用明火和易燃物品。
八、紧急救援与应急演练1. 配备紧急救援设备和药品,并进行定期检查和更新。
2. 制定紧急救援预案,并进行应急演练。
九、个人行为的安全控制1. 严禁酗酒、吸烟和使用违禁药物。
2. 在施工现场不得闹事、打架等违法行为。
3. 遵守交通规则,不酒后驾车、超速行驶等。
十、协同作业与合作1. 在作业过程中,与其他施工人员密切沟通和协调。
监理公司十上墙制度

监理公司十上墙制度为了加强监理公司的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我们特制定了“监理公司十上墙制度”。
该制度将有助于公司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有效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确保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以下是具体内容:一、工作守则上墙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工作守则,包括但不限于遵守工作时间、着装规范、文明用语、保密制度等。
违反工作守则的员工将接受相应的处罚。
二、安全注意事项上墙安全第一,所有员工都必须时刻关注工作场所的安全问题。
上墙的安全注意事项包括消防逃生通道、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危险化学品处理等内容。
三、质量控制标准上墙为确保项目质量,公司制定了严格的质量控制标准。
员工必须熟悉并执行这些标准,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出现质量问题。
四、文明施工规范上墙施工过程中,员工必须遵守文明施工规范,不能喧哗、乱扔垃圾、破坏公共设施等行为,确保施工过程有序进行。
五、项目管理要求上墙公司对项目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包括项目计划、进度跟踪、成本控制等。
员工必须了解并严格执行项目管理要求,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六、工程技术标准上墙施工人员必须熟悉并遵守相关的工程技术标准,包括建筑工程设计规范、材料选用标准等。
只有通过标准的施工,才能保证工程质量。
七、廉洁从业规定上墙公司反对任何形式的腐败行为,员工必须遵守廉洁从业规定,不得收受贿赂、滥用职权等。
一经发现,必须严肃处理。
八、紧急处理流程上墙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紧急处理流程行事,确保及时、有效地处置风险,并保障工程安全。
九、文档管理规定上墙公司要求员工认真执行文档管理规定,包括归档、备份、保密等方面的要求。
保护好公司和客户的机密信息是每个员工的责任。
十、职业道德规范上墙公司重视员工的职业道德素质,要求员工遵守职业操守,维护公司声誉,并尊重同事、客户和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通过“监理公司十上墙制度”,我们相信公司的管理将更加规范,员工的工作效率也会得到提高。
地铁监理工作制度

地铁监理工作制度一、总则为确保地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提高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地铁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监理工作制度。
二、监理工作原则1. 依法依规:监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和规范,确保工程建设合法、合规。
2. 质量第一:监理工作应以工程质量为核心,切实保障工程建设质量。
3. 安全至上:监理工作应高度重视工程安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4. 科学管理:监理工作应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提高监理效率和水平。
5. 诚信自律:监理工作应坚持诚信原则,加强行业自律,提高监理服务质量。
三、监理工作内容1. 施工现场管理: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检查,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文件、施工方案和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施工。
2. 工程质量控制:对施工过程中的材料、构件、设备等进行质量检验,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3. 安全生产监管: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4. 进度控制:对工程进度进行监控,确保工程按照计划推进。
5. 投资控制:对工程建设投资进行审核,确保投资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6. 合同管理:对工程建设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协调各方关系。
7. 信息资料管理:建立健全工程监理资料档案,及时记录监理过程中的各项数据和信息。
四、监理工作程序1. 编制监理计划:根据工程特点和建设要求,制定监理工作计划,明确监理任务、目标、内容、方法和措施。
2. 组织实施:按照监理计划,组织监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理工作。
3. 检查验收: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
4. 整改落实: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的落实。
5. 汇总报告:定期对监理工作进行总结,形成监理报告,向建设单位汇报。
五、监理工作制度1. 监理人员管理制度:明确监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和任职要求,加强监理人员培训和考核。
工程项目监理的工作制度

工程项目监理的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监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制定本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制度适用于公司进行的各类工程项目监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项目监理应遵守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及规范,履行监理职责,维护监理权益。
第四条工程项目监理应注重细节,做到公正、公平、严谨、负责,确保监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五条工程项目监理部门应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六条工程项目监理作为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与其他部门紧密合作,互相配合,共同推动公司的发展。
第七条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应当注重安全、环保,以及社会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应当制定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参与监理工作,提高监理工作的质量。
第二章工程项目监理部门第九条公司应当设立专门的工程项目监理部门,负责组织、管理、监督和协调工程项目监理工作。
第十条工程项目监理部门应当按照公司的要求,合理配置监理人员,保障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监理部门应当制定完善的工作流程,明确各项工作职责,确保监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监理部门应当不断学习和提升自身监理水平,及时了解最新的监理技术和规范,提高监理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监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提高监理工作的效率。
第十四条工程项目监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理档案,记录和保存监理工作的相关资料,做到监理过程可追溯。
第三章工程项目监理流程第十五条工程项目监理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严格执行监理标准,确保监理工作的合法合规。
第十六条工程项目监理应当在施工前,组织进行现场勘察,了解工程地质、地形、气候等情况,为监理提供依据。
第十七条工程项目监理应当对施工单位的资质、信誉、技术能力等进行审查,确保施工单位的资质和能力可以满足工程要求。
市政道路工程项目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市政道路工程项目监理人员岗位职责一、监理人员守则(1)严格执行“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遵循“守法、诚信、公平、科学”的准则从事施工监理活动;(2)严格遵守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遵守公司的各项规定;(3)认真履行监理合同所承诺的义务和承担所约定的责任;(4)坚持公正的立场,公平地处理有关各方的争议;(5)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包商、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和施工方法;(6)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7)不允许泄露所监理项目需保密的事项;(8)不在任何承包商或材料、设备供应商中兼职。
二、各监理工程人员主要职责和权利一)总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职责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及其岗位职责。
2、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3、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检查监理人员工作。
4、组织召开监理例会。
5、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6、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7、审查工程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8、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9、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10、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11、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
12、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13、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14、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5、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职责1、在总监的领导下,按照合同规范要求,负责本合同段路基土石方、路面、排水、防护等工程的监理文件;2、熟悉合同条款、规范及设计文件,在施工过程中对进度、质量进行全面控制,对于施工中出现的问题,按规范要求,提出处理意见;3、组织、指导现场监理人员,填写监理日志并检查现场监理人员的日志,负责制定施工过程中的监理细则;4、审查承包人路基、路面、排水、防护等工程的施工计划,施工组织,施工方案提出审查意见,供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时参考,并对计划的报告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5、检查审定承包人的测量成果及绘制的施工图纸和竣工图纸等;6、负责审批承包人的检验申请单,对承包人的工程进行检验,对承包人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应建议总监发现场通知书;7、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各项资料,安排制定施工质量及施工进度的各种图表,管理好施工监理原始记录,技术档案;8、配合计量工程师审查承包人的工程计量单及月支付报表,审查计日工的数量,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后上报;9、对施工中发生的工程变更问题以及涉及的道路方面的索赔、延期等问题,应及时提出调整意见和措施,报总监理工程师处理;10、施工中发现设计存在的局部不合理之处,应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反应,如必须会同设计代表共同确定修改意见,指示承包人进行修改处理;11、办理总监理工程师安排的其他工作。
监理项目的管理制度(9篇)

监理项目的管理制度(9篇)监理工程管理制度篇1一、监理人员开展监理工作,应遵从以下守则:(一)维护国家的利益,依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铁道部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规范和标准,严格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责任、权力和义务;(三)努力学习,不绝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养;(四)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五)不能在施工、料子、设备生产供应单位兼职,严禁向所监理标段介绍施工队伍,指定建筑构配件、设备、料子的生产厂家;(六)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七)严格监理,热诚服务,秉公做事、平等待人,不收受施工单位礼品、礼金。
二、指挥部对全线监理人员严格实行'监理人员违纪、违规、失职警示'制度。
(一)凡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红牌'清退出场,并予以通报:1.严重失职、与其他单位串同,给工程建设造成不利影响和损2.出于个人私利,有意刁难施工单位的;3.向施工单位吃、拿、卡、要或接收礼金、礼物,经核查属实的;4.所监理的'工程项目显现与监理职责有关的工程质量事故;5.伪造原始资料、监理凭证或未经检查盲目签字的;6.执行和掌握技术标准、规范、设计图纸、施工合同不严格,且造成损失或影响的;7.有意损害指挥部或设计、施工等单位利益的;8.其它严重违纪、违规、失职行为经核查属实的。
(二)凡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黄牌'警告,并予以通报:1.执行和掌握技术标准、规范、设计图纸、施工合同不严格,造成损失或影响情节较轻的;2.不认真填写监理日志,经检查仍不矫正的;3.其它一般违纪、违规、失职行为经核查属实的;4.对工程重点部位、关键工序检查无记录,应旁站而不参加的;5.擅离职守,给工程建设造成损失或影响的。
三、凡'黄牌'警告累计实现2次,将'红牌'清退出场,并予以监理工程管理制度篇2为使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进行全面有效地管理和掌控,特订立本方法。
水运工程安全监理守则水运监理工作内容详列

水运工程安全监理守则水运监理工作内容详列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文化的交流,水运工程在我国的交通运输衔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水运工程的建设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安全风险和问题。
因此,水运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下面将详细列举水运工程安全监理守则以及水运监理工作的内容及要求。
一、水运工程安全监理守则1. 保障工程质量。
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单位的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和评价,确保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和监理要求进行施工,以保证工程质量。
2. 加强现场安全防护。
监理人员必须确保现场安全措施的完善和有效性。
对于任何不符合要求的情况,监理人员需要及时指导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3. 严格控制工程进度。
监理人员需要确保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工程进度表进行施工,以避免由于工期延误导致的安全风险。
4. 严格按照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单位提供的各种验收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在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规定标准后才能进行验收。
5. 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组织管理。
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单位的组织管理进行严格监督,确保人员的素质达到要求,防范施工单位的内部管理风险。
二、水运监理工作内容1. 工程前期监理工作a. 监督审查工程施工图纸的合理性、符合规范等标准b. 建立整合监督制度,积极与施工单位合作,制定初步现场监督计划c. 对工程施工的设备设施进行检查,以确保符合安全标准。
2. 施工期间监理工作a. 现场监督,包括工程的技术技能、安全防护、进度、质量等各方面b. 定期检查工程质量,及时发现并处理施工中存在的问题c. 维护现场安全和施工现场秩序,避免人员混乱或危险d. 指导施工单位对质量不合格的构件或设备进行拆除、修补或重新制造e. 对工程的验收工作进行监督,确保验收结果符合规格标准3. 工程竣工期监理工作a. 及时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材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b. 确保施工单位完成合同约定并将材料提供给监理单位c. 制定到场勘察计划和竣工验收计划,确保工程符合验收标准d. 对竣工验收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审查,确认评价结果以上是水运工程安全监理守则以及水运监理工作内容,只有严格执行上述要求,才能保证水运工程的安全与顺利。
监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监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监理单位的管理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程质量,保障项目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监理单位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履行监理职责,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三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加强岗位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四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发现并纠正违规行为,维护单位声誉和社会信誉。
第五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工人生命财产安全,杜绝事故发生。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保障信息安全,防止泄露。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工程建设的正常进程。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工作,共同完成工程建设目标。
第九条监理单位应保密工程建设相关信息,不得泄露给任何非相关人员或单位。
第十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制度,对各项工作进行定期评估,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提倡团队合作,维护良好的工作氛围。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主动接受相关监督检查,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十三条监理单位设总经理负责单位全面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设工程监理部、质量监控部、安全生产部、信息管理部、审计监察部等职能部门,各部门之间协调合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应设立监理人员队伍,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主管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
第十六条监理单位应设立岗位职责,并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与考核。
第十七条监理单位应设立监察委员会,负责对单位内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八条监理单位应设立业务委员会,负责对工程监理工作进行规划与指导。
第十九条监理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对单位安全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工程监理第二十条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进行工程监理。
第二十一条监理单位应新设工程监理文件,包括监理方案、监理报告等。
第二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监理过程中的信息共享与沟通,确保施工单位按照监理要求进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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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出现未经检查通过验收的情形。根据有关规定、合同和监理规划要求对关键工序、重要部位进行旁站监理。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基坑开挖令、混凝土浇灌令、构件起吊令等,对照相关条件检查后及时予以签准。
检查和其他参建单位的关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8条。
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5
项目监
理机构
的配置
监理单位按中标文件要求组建现场项目监理机构,并根据合同约定或监理规划配备相应的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等人员。监理人员的变动,监理单位应向业主书面报告。
查阅对施工单位测量情况的复核资料;查阅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报验资料及隐蔽工程验收资料。检查旁站记录是否符合规定和合同要求。查有关“指令”签准情况。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7条(一)“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
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紧急报告
对发现施工作业不符合强制性技术标准、施工设计文件、专项施工方案或者合同约定的要求,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改正;施工单位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建设单位。
查涉及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风险告知建设方的情况;
查向本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所报专题报告、紧急报告情况。
检查监理日记、联系单、通知单、暂停令,及其过程监管记录,处理方式。
《建筑法》第69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2条,《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第7、31条,《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55条。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2
合同
管理
应按照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监理取费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上限执行。
20
监理的巡视
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进行巡视并有巡视记录。
查巡视记录。
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通报批评。
21
对现场安全违规行为的监督
对现场安全隐患、违规行为应及时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暂停令),并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回复。
查阅监理通知单、暂停令及相关回复单。
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通报批评。
22
监理报告制度的执行
查监理规划、细则的内容是否具有针对性;查巡视、旁站、平行检测的范围、合理性和审批手续。
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通报批评。
监 理 单 位
序号
检查内容
工作要求
检查方法
处罚依据和处罚意见
处罚依据
处罚/处理意见
11
项目监理机构管理行为
施工准备阶段的审核
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专项方案的审查
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的审查应满足程序性、符合性、针对性要求。如专家评审有修改要求,应对施工单位修改后再次报审的材料进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送审、审批应在项目开工前,专项方案的制定应在施工前。
责令总监限期整改,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处理:责令整改,严重违反自律规定则由所在单位处罚。
10
监理规划
及监理实
施细则的
编 制
在对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许可证等前期资料审核基础上,编制监理规划及细则,其内容应有针对性,且审批手续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实施细则;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应包含监理的安全工作内容。
监 理 单 位
序号
检查内容
工作要求
检查方法
处罚依据和处罚意见
处罚依据
处罚/处理意见
26
项目监理机构管理行为
现场记录
监理日记主要记录监理自身工作情况,要有总监或其授权的专人签阅,并有情况处理的说明;检查记录要清晰,并与施工现场情况相符;会议纪要不缺失,并对监理工作的议项要落实;旁站和巡视记录要齐全。
查阅监理日记、检查记录、会议纪要是否齐全(第一次工地会议、工程例会、专项会议)。旁站和巡视记录是否及时和齐全。
查阅监理单位所编制的作业指导文件,以及工程项目机构管理办法、检查考核记录等有关资料。
查项目自律行为。
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通报批评。
8
总监管理
监理单位应制定对项目总监工作行为规范的管理办法,并定期(一年不少于一次)进行考核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召开企业总监会议,进行培训或业务交流讲评,注重提高总监的业务水平、自身素质和自律能力。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7条。
有弄虚作假的,或工程验收后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涉及监理责任: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或吊销资质等级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第33条。
总监未按技术规范要求履行职责,责令整改,并处以500~5000元罚款。
15
合格工程量审核
结合工程进度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量报验表进行审核,签发工程款支付申请。
查阅工程款支付申请等资料。
造成损失的按合同要求赔偿;情节严重的,通报批评。
16
工程进度审核
对进度计划应有审核意见。进度滞后时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调整进度计划,并提出合理建议。
监理工作守则
监 理 单 位
序号
检查内容
工作要求
检查方法
处罚依据和处罚意见
处罚依据
处罚/处理意见
1
企业管理行为
资质
管理
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并在资质证书核定的经营范围内承接监理业务。不得转让监理业务。
企业应制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
查阅监理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并与电子版诚信手册比对。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检查监理对总分包、劳务单位的资质、各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的审核记录,并抽查分包、劳务单位资质和作业人员证书。
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通报批评。
13
材料审验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审核
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建设工程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审验,并对施工方报验的材料按照规定实施见证取样(包括设置唯一性标识)。对检测报告要进行审核(必要时比对本市检测信息系统网上资料),检测合格给予验收,对不合格的材料应提出处理意见并留下记录。
按有关规定或合同要求委托取得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做好平行检测。平行检测如不合格则按照规定进行处置。
查阅相关报审表、设计文件、检测报告(并查见证人员上岗证书)、合格证,比对相关日期及监理核准的情况;查阅近期台账及对不合格报告的处理情况。
查监理平行检测委托合同及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情况,比对市检测信息系统网上资料。
查阅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的审批、报审手续,检查现场情况是否与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专项方案相符。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7条(一)。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对监理单位处以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12
对施工各参建单位的资质、管理体系、人员资格、到岗情况的审核
对承包单位的质量、技术、安全等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并对总、分包、劳务单位的资质、安全许可证、人员资格、特殊工种上岗证等报审资料应及时进行审查,并有审核记录。
查现场监理人员的数量和专业情况与合同约定或监理规划的相符性,检查进场人员的岗位证书、劳动关系及监理人员变动的书面文件。
按合同约定处理;情节严重的,通报批评。
6
总监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兼项应符合本市规定要求,变更总监应有备案证明。变更后总监的专业技术职称不低于原总监的专业技术职称等级。
查看总监资格证书、备案证明等材料。
《上海市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第65条(二)。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24
发现质量和安全事故隐患,应当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改正;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25
施工单位仍拒不改正或者不停止施工,可能产生安全质量事故的情况,应立即向有关管理部门上报紧急报告。监理紧急报告要及时(同时必须通过电话等方式再报告)。
查有关管理办法;考核检查资料和总监会议记录(次数、出席率、内容等)。
责令整改。
9
项目监理机构管理行为
总监工作
情 况
项目实行总监负责制。总监应按技术规范要求在施工现场履行监理职责,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临时因事离开,应有书面委托(包括事宜、期限、受托人,受托人应为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并报告建设单位同意,由指定的被委托人行使其部分职权。总监应以身作则并管好项目部成员的自律行为。
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通报批评。
27
竣工验收
监理单位竣工验收和资料归档工作
(对已竣工工程)
监理项目机构要认真地组织竣工预验收(对住宅工程应有分户验收检查记录),并督促施工方整改合格后,如实写好质量评估报告;对竣工验收中所提出的整改意见应当认真督促,做好整改工作。
检查监理竣工预验收资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竣工验收中对整改意见的处理资料,监理资料的归档情况(包括影像资料归档情况)。
予以警告或者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监 理 单 位
序号
检查内容
工作要求
检查方法
处罚依据和处罚意见
处罚依据
处罚/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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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理机构管理行为
施
工
质
量
、
造价
、进度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