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学整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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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学复习提纲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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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学复习提纲范文一、宪法学的概述1.宪法学的定义2.宪法学的研究对象与范围3.宪法学的意义与作用二、宪法的概念与特征1.宪法的基本概念2.宪法的特征及其作用3.宪法与法律的关系三、宪法的形式与内容1.宪法的形式2.宪法的内容3.宪法内容的特点与要求四、宪法的种类与历史演变1.宪法的种类与分类2.宪法的历史演变3.现行宪法的主要内容五、宪法的解释与修正1.宪法解释的概念与原则2.宪法解释的主要方法3.宪法修正的原则与程序2.宪法的效力及其限制3.宪法的司法保护七、宪法的权利与义务1.公民的宪法权利2.公民宪法义务与责任3.公民宪法权利的限制与限度八、宪法的国家机构与组织1.国家机构的概念与功能2.主权机关与宪政机构3.国家机构的运行机制与权力制衡九、宪法的基本原则与价值观1.宪法的基本原则及其内涵2.人权与法治原则3.宪法的民主与社会主义原则十、宪法的行政与司法保障1.宪法的行政保障2.宪法的司法保障3.宪法的宪法保障十一、宪法与地方自治1.宪法与地方自治的关系2.地方自治的法律地位与范围3.地方自治的实践与发展十二、宪法的对外关系与国际法1.宪法的对外关系2.宪法与国际法的关系3.宪法对国际法的适用与保护以上提纲仅作为复习宪法学的一个基本框架,具体内容可以根据教材以及个人学习情况进行深入拓展。

同时,充分理解与应用宪法的基本原则、价值观以及宪法在国家机构、人权保障、地方自治、国际关系等方面的具体内容与实践,有助于建立宪法学的系统性、完整性和时代性的认识。

宪法所有知识点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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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所有知识点总结一、宪法概述1.1 宪法的概念宪法是一部国家的根本法,是国家政治、社会和法律制度的总规范。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和组织形式,保障了人民的权利和自由,是国家和社会的基本法律文书。

1.2 宪法的功能宪法的功能是保障国家的政治制度和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约束政府的权力,调整国家机构的组织和职能,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稳定。

1.3 宪法的形式宪法可以采用成文宪法或者不成文宪法的形式,成文宪法是指国家将宪法规定编入法典或宪法性文件中,不成文宪法是指宪法规定并没有编入法典或文件中。

1.4 宪法的来源宪法的来源包括历史传统、宪法实践、宪法学说、以及成文或不成文的宪法性文件。

二、宪法原则2.1 法治原则法治原则是宪法的核心价值观,它包括依法执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正审判和保护人权等内容。

2.2 民主原则民主原则是宪法的基本原则,要求国家政权是人民所有,国家的一切权力都归人民行使。

2.3 社会主义原则社会主义原则是中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等内容。

2.4 法治、民主、社会主义相结合中国宪法要求法治、民主和社会主义相结合,既要依法行使权力,又要充分发扬民主,还要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三、宪法权利3.1 公民的基本权利中国宪法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教育、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财产权、劳动就业、休息休假、社会保障等权利。

3.2 公民的基本义务中国宪法规定公民应当履行的基本义务,包括遵守宪法和法律、爱护公共财产、守信用、服兵役、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等。

四、宪法结构4.1 总纲宪法总纲包括宪法的性质、目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等内容,是宪法的核心纲领和总体规定。

4.2 权利保障章权利保障章是宪法规定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包括人身自由、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财产权、劳动权等内容。

宪法学各章节知识点整理汇总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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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学各章节知识点整理汇总复习资料第一章宪法的基本理论(上)第一节宪法的概念一、宪法的语称1、在汉语中,“宪”、“宪令”、“宪章”等语词在我国古代典籍中多有记载,不过它们的含义不同于今天的“宪法”。

具体而言,这些语汇主要有两种含义:其一是指国家的法律、法令或制度。

其二是指效法,法令的公布、法律的实施等。

2、在近代中国,根本意义的“宪法”一词一般认为由改良主义思想家郑观应首先引入,郑氏在其所著《盛世危言》中要求清廷“立宪法”、“开议院”,实行君主立宪。

3、中国最早在法律文件中使用近现代意义的“宪法”一语,是1908年清政府制定的《钦定宪法大纲》。

4、西方古代也有“宪法”这个词,但西方古代的“宪法”在很多情况下指的是政治体制。

4、1787年《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对constitution的使用则型构了近现代宪法的基本内涵。

二、宪法的界定关于宪法的界定有实质意义与形式意义两种。

(实质意义的宪法是从法律规范的内容来界定宪法的。

实质意义的宪法亦可被称为广义的宪法,它能解决诸如“英国没有宪法”这样的问题,因而为许多人所采信。

形式意义的宪法则是根据宪法作为法律的形式特征来界定宪法的,即宪法是指其制定和修改程序异于普通法律,并在效力上高于普通法律的成文法典。

西方国家的宪法绝大多数都是成文宪法,法国的托克维尔说:“英国没有宪法”,就是从形式意义而言的。

)三、宪法的形式特征(一)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异于普通法律1、宪法的制定和修改机关不同于其他法律。

宪法的制定和修改要有一个特别的机关。

宪法的制定机关也称制宪机关,制宪机关一般为一个专门机构。

我国在制定1954年《宪法》时曾专门成立了“宪法起草委员会”。

我国宪法修改也较为特殊,我国宪法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改的,但是通过成立“宪法修改委员会”来修改,最后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颁布的。

2、宪法的通过和修改程序不同于其他法律。

一般来说,主要有三种情况:(1)由立法机关以绝对多数通过。

宪法学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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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每个4分,共20分)1.宪法宪法是确认民主制度的、表现国家阶级力量对比的国家根本大法。

2.根本政治制度政治制度是指统治阶级实现其阶级统治的政权组织形式及其有关制度的总称,如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的结构形式以及选举制度、文官制度、自治制度等。

其中,政权组织形式是政治制度的主要和核心部分,所以被称为根本政治制度。

3.选举权是指公民享有选举为人民代表机关代表或某些国家公务人员的权利;被选举权是指公民享有的被选举为国家代表机关代表或某些国家公务人员的权利。

4.民族区域自治就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管理本自治区域内的事务。

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5.单一制是指由若干个不具有独立性的行政单位或自治单位组成的单一主权的国家结构形式,是由中央统一行使国家主权的国家。

在单一制形式下,国家只有一部宪法,公民有统一的国籍,它在国际交往中是单一的主体。

国家整体和部分的关系表现为中央和地方的关系。

五、简答题(每题10分,共20分)1.选举制度的民主原则选举中是否贯彻民主的原则直接关系到人民权力的行使,普遍;直接;平等、秘密选举是资产阶级政党提出的主要口号,并为法律所确认,这也是选举制度民主化的四大标志。

社会主义国家也确认了这些民主原则,我国宪法、组织法、选举法也作了明确的规定。

(2分)(1)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它是指除了没有本国国籍、不够法定选举年龄、有精神病以及法院宣告剥夺政治权利的以外,不另设其它资格的限制。

(2分)(2)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它是指每个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而且每个选民所投的选票的效力都相等。

(2分)(3)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直接选举就是代表由选民投票直接选出。

间接选举就是指代表不是由选民直接投票,而必须由选民选出的代表进行投票选出,直接选举相对于选举来说在形式上更民主。

(2分)(4)无记名投票原则,也叫秘密投票的原则指的是选举人在投票时不在选票上填写自己的姓名,不受任何干涉和影响。

宪法知识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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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知识点汇总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以下是对宪法相关知识点的汇总。

一、宪法的概念和特征宪法是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集中体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根本法。

宪法具有以下特征: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这表现在宪法规定的内容具有根本性,宪法的法律效力具有最高性,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具有严格性。

2、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在于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

3、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宪法与民主紧密相连,是民主的法律化。

二、宪法的历史发展世界上第一部宪法是美国的 1787 年宪法。

英国是不成文宪法的代表国家。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先后颁布了四部宪法,即 1954 年宪法、1975 年宪法、1978 年宪法和 1982 年宪法。

现行宪法是 1982 年宪法,并历经了五次修改。

三、宪法的基本原则1、人民主权原则。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2、基本人权原则。

人权是人作为人所应当享有的权利,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享有的广泛的基本权利。

3、法治原则。

法治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活动都要依照法律进行。

4、权力制约原则。

权力制约原则是指国家权力的各部分之间相互监督、彼此牵制,以保障公民权利。

四、我国的国家制度1、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这是我国的国体,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这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的政体。

3、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这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这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

5、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包括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是人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五、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1、公民的基本权利(1)平等权。

宪法学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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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学复习资料一、概述宪法学是法学的重要分支学科,研究的是宪法的起源、性质、内容、解释和适用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宪法作为国家的基本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对国家政治制度、国家机构和权力运行等方面起着重要的规范作用。

本文旨在提供一份详细的宪法学复习资料,帮助读者全面了解宪法学的相关知识。

二、宪法的起源与发展1. 宪法的起源:宪法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如古代希腊的城邦制度和罗马的法律体系。

而现代宪法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7世纪的英国,通过《大宪章》等文件确立了国王权力的限制和人民权利的保障。

2. 宪法的发展:宪法的发展经历了几个重要阶段,如启蒙时代的宪政思想、美国独立战争后的宪法制定、法国大革命后的宪政运动等。

现代宪法往往包括了权利法案、行政法、司法法和国际法等多个方面的内容。

三、宪法的性质与特征1. 宪法的性质:宪法具有法律性质,是国家最高法律,具有法律效力和约束力。

宪法是国家政治制度的基本规范,体现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安排和价值追求。

2. 宪法的特征:宪法具有普遍性、稳定性、基本性、权威性和约束性等特征。

宪法的普遍性表现在适用于整个国家和全体公民;稳定性体现在宪法的修改需要一定的程序和条件;基本性体现在宪法对国家政治制度和权力运行的基本规范;权威性体现在宪法的制定需要具备一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约束性体现在宪法对国家机关和公民的行为具有约束力。

四、宪法的内容与结构1. 宪法的内容:宪法的内容包括宪法的序言、总则、基本权利与义务、国家机构和权力运行、宪法的修改和解释等方面。

不同国家的宪法内容有所差异,但通常都包括了对国家制度、国家机构和公民权利的规定。

2. 宪法的结构:宪法的结构通常包括了序言、总则、基本权利与义务、国家机构和权力运行、宪法的修改和解释等部分。

宪法的结构安排合理,便于理解和适用。

五、宪法的解释与适用1. 宪法的解释:宪法的解释是指对宪法规定的理解和阐释。

宪法的解释可以通过宪法解释机关、宪法学说和宪法实践等途径进行。

宪法学2021知识点总结

宪法学2021知识点总结

宪法学2021知识点总结一、宪法学概述宪法学是一门研究宪法的学科。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学研究宪法的性质、内容、形式、地位以及宪法的解释、变革与发展等各种问题。

宪法学是政治学、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它主要研究宪法的立法、执行和司法以及宪法制度、宪政体系、宪法思想等。

二、宪法的概念与作用1. 宪法的定义:宪法是一部国家的根本法律,是国家的权力机构组织和活动的总章程,是国家组织和活动的准则,也是国家政治生活的基本规范。

2. 宪法的作用:宪法具有规范国家政治生活、保障公民权利、约束国家权力、规范国家组织和活动、巩固国家政治秩序和社会秩序、推动国家发展建设等作用。

三、宪法的起源与发展1. 宪法的起源:宪法的概念最早出现在美国和法国的独立宣言和人权宣言中,后来逐渐发展成为各国的国家根本法。

2. 宪法的发展:宪法的发展经历了从绝对君主制向君主立宪制和君主共和制的转变,到后来的民主宪政制和社会主义宪政制的发展。

四、宪法的性质与特点1. 宪法的性质: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律,是国家权力的源泉,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占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

2. 宪法的特点:宪法具有包括权威性、稳定性、权利性、指导性、变革性等诸多特点。

五、宪法的体系与结构1. 宪法的体系:宪法体系包括宪法以及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宪法学说等。

2. 宪法的结构:宪法结构包括宪法的序言、原则部分、权利部分、组织部分、修正部分等。

六、宪法的解释与修改1. 宪法的解释:宪法的解释主要包括文字解释、历史解释、逻辑解释、制度解释和精神解释等。

2. 宪法的修改:宪法的修改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根据宪法规定的程序,对宪法的内容进行修正和变更。

七、宪法的实施与监督1. 宪法的实施:宪法的实施是指国家政权机关按照宪法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政府管理和国家政治活动的行为。

2. 宪法的监督:宪法的监督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国家审计机关等对政府和其他国家机关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约束,保障宪法的实施。

宪法学整理

宪法学整理

第一编第一章第一节宪法的概念:宪法是规范国家权利和保障公民权利的根本法或高级法宪法的形式特征1、宪法的内容不同于普通法律,具有根本性。

宪法规定的是一个国家有关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一些最根本、最重大的问题,如国家的性质、国家的根本任务、政权的组织形式、国家的结构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构的组织、权限和活动原则等内容。

2、宪法的效力不同于普通法律,具有最高性。

在形式上主要表现为:1.任何其他法律都必须符合宪法的基本原则、基本精神以及基本内容,否则将因违宪而无效;2.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由于其他法律的效力低于宪法,所以其他法律的指定必须要有宪法依据,既要符合宪法规定的立法权限,又要符合宪法的内容和精神;3.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正是由于宪法的效力高于其他法律,因此它是人们首先必须遵守的最高行为规范。

3、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不同于普通法律,比普通法律要严格得多。

第二节选择……第三节人民主权原则,又被称为“主权在民”原则、国民主权原则,是指国家的一切权利来源于人民,属于人民,其行使不得背离人民授予权力行使者行使该项权利的目的。

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权力制约原则、法治原则四个原则之间的关系:人民主权是逻辑起点,基本人权是终极目的,权力制约是基本手段,法治是根本保障。

第二章第二节选择……大家把31条修正案神马的背背好吧……第三章第一节制宪权:制宪权是制宪机关按照一定原则创造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的一种权力。

第二节宪法修改:是指宪法正式生效后,在实施过程中,由特定机关依据特定的程序对宪法内容做出废止、改变、修订或者补充的活动的总和。

第三节宪法解释:是为了保证宪法含义明确、准确和完整,便于宪法的有效实施,而对宪法规范的内涵和外延以及词语用意,依据立法精神原则及意图加以诠释或说明。

第四章违宪审查: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依据一定的程序和特定的方式对宪法行为是否符合宪法进行判断并作出处理的制度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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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第二节
我国宪法平等权的具体内容:民族平等权;男女平等权;选举平等权;宗教信仰平等权
我国宪法对弱势群体权利的保护:保障妇女的权利;保障退休人员和军烈属的权利;保障老人、青少年、儿童的权利;保障残疾人的权利
第十四章
第一节
政治权利的特征:政治权利在本质上的民主性;政治权利在权利体系上的基础性;政治权利在主题上的特定性
政治权利的范围:
(一)参政权——选举权;罢免权;创制权;复决权
(二)表达自由权
(三)监督权
第二节
一、参政权——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罢免权
二、表达自由权
三、监督权——批评建议权;控告检举权;申诉与获得国家赔偿权
第十五章自由权
第一节自由权概述
自由权的概念:广义地说,自由权表现为由宪法规定和受宪法保障的权利主体,可以依自己的意志享有某种自由和实现某种自由的权利。

自由不仅构成了这种权利的本质属性,而且也是这种权利的直接内容。

自由权的分类:人身自由、宗教信仰自由、表达自由、经济自由和政治自由
自由权的构成:一、在个人生活方面的个人自由权。

二、在政治生活方面的政治自由权。

三、在社会经济生活方面的自由。

第二节人身自由
人身自由从狭义上说是指公民的身体自由不受侵犯,又称身体自由权;广义的人身自由权是指公民享有人身自主、居住行动自由的权利,具体包括身体自由权、人格尊严权、居住自由
权通信自由权和其他私生活的自由权等。

一、身体自由权
即狭义的人身自由是指公民享有不受任何人或组织支配、控制和奴役的人身自主权和保护自己身体免受非法侵犯的权利。

身体自由权是人身自由权的核心内容,其他自由不过是这种自由的延伸。

包括不受奴役的自由和人身不受侵犯的自由良方面。

(一)不受奴役的自由是指公民为了自由地支配其行为、身体,不得始其为奴隶和强迫像奴隶一样劳动的权利。

(二)不受侵犯的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逮捕、拘禁,非法剥夺或限制自由以及非法搜查身体。

是公民身体自由乃至整个人身自由的核心内容。

世界各国宪法对人身不受侵犯之自由规定的一般内容包括:
1、任何人或组织非经法律的授权不得剥夺和限制公民的身体自由。

2、非由特定有权机关依据法律经过严格的法定程序不得剥夺或限制公民的身体自由。

3、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剥夺公民身体自由的,实行国家赔偿制度。

二、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自由
是指人作为人的价值与尊严的主体身份与地位不受侵犯。

人格尊严作为宪法基本权利具有的几个基本特征:1、人格尊严是每个公民都应当享有的权利。

2人格尊严具有不可剥夺性、不受限制性。

3 人格尊严具有不可让与性,是与身体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我国宪法和法律对人格尊严保障的具体内容包括:1人格尊严不可侵犯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2 公民人格尊严不受侮辱3 不得诽谤他人4 不得对他人诬告陷害
三、住宅不受侵犯的自由
住宅不受侵犯的自由是指任何机关或个人,非经法律许可,不得随意强行进入、搜查或者查封公民的住宅。

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对公民住宅不受侵犯有一系列的保障措施:
1 现行《宪法》第39条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2 我国《刑法》为了保障公民住宅不受侵犯,规定了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

3 对于住宅不受侵犯的自由,在特殊情况下为了公共利益,必要时可以对其进行限制。

四、通信自由
第三节
一、精神自由的概述
精神自由在自由权中占了主要地位,它与人身自由,经济自由共同构成了近代以来
宪法权利体系的主要内容
二、宗教信仰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是以信仰自由为前提的,选择自己所信奉的原则或者理念来安排自己生活的权利
我国宗教信仰自由的含义包括: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个宗教里,有信仰这个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宗教的自由;由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现在不信教的自由
三文化活动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又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第四节
一、表达自由的概述
各国宪法规定的意见自由含义有:思想自由,是指公民可以进行人和思想,不受任何剥夺;沉默自由,是指任何人不受强迫发表自己内心的一件或思想;表现自由,是指公民可以自由发表意见,不受非法干涉。

二、言论出版自由
言论自由是指公民通过语言、口头表达思想和间接的自由,出版自由是指公民通过文字、图像、照片、录音或其他电视媒介表达其思想见解的自由。

三、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
四、结社的自由
十六章经济与社会权利
第一节
经济与社会权利的基本特征:(1)自由权的权利主体为全体人民,而社会权的权利主体可能具有特定的社会属性的弱势地位的少数人(2)社会权是宪法所遵循的社会正义原则的体现,自由权是作为人的“自由”问题(3)社会权的实现以国家权力的积极、适度干预为条件,自由权要求国家处于消极的不作为的地位(4)社会权的救济途径与自由权的不同
第二节
财产权的概念:公民对于自己所得的财产、收益和所得有自由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我国宪法关于财产权保障的规范:保障对象的逐步扩展;将个人财产权的保障条款放入有关社会经济制度规定的部分,与所有制结构、分配制度紧密联系;财产权保障制度具有倾斜性;财产权保障与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一致性
第三节
劳动权的认识:劳动权是一种自由权;劳动权兼具自由权与受益权的性质;劳动权是一种受益权
劳动权的基本特征:劳动权的平等性;参加社会劳动的公民有权根据所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获得性赢得报酬;劳动权具有双重性
劳动权的基本内容:
(一)就业权
(1)自由择业权;(2)平等就业权
(二)职业培训权
(三)获得最低标准工资权
(四)劳动安全权
(1)参与雇主安全卫生决策权(2)劳动安全知情权(3)拒绝危险工作的权利(4)安全卫生代表的处置权
(五)休息权
(1)工作日内和工作日间的休息权(2)公休假日权(3)法定节假日休息权(3)年休假权(5)探亲权(6)其他假期
第四节
受教育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要求国家积极提供均等受教育条件和机会,通过学习来发展个性、才智和身心能力,以获得平等生存能力和发展机会的能力
第五节
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特征:法定性;复合性;非对等性;集合性
社会保障的基本内容:
(一)公民获得物质帮助
(1)老年人的物质帮助权
(2)患疾病的公民的物质帮助权
(3)丧失劳动能力的公民的物质帮助权
(二)社会保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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