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学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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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所有知识点总结

宪法所有知识点总结

宪法所有知识点总结一、宪法概述1.1 宪法的概念宪法是一部国家的根本法,是国家政治、社会和法律制度的总规范。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和组织形式,保障了人民的权利和自由,是国家和社会的基本法律文书。

1.2 宪法的功能宪法的功能是保障国家的政治制度和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约束政府的权力,调整国家机构的组织和职能,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稳定。

1.3 宪法的形式宪法可以采用成文宪法或者不成文宪法的形式,成文宪法是指国家将宪法规定编入法典或宪法性文件中,不成文宪法是指宪法规定并没有编入法典或文件中。

1.4 宪法的来源宪法的来源包括历史传统、宪法实践、宪法学说、以及成文或不成文的宪法性文件。

二、宪法原则2.1 法治原则法治原则是宪法的核心价值观,它包括依法执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正审判和保护人权等内容。

2.2 民主原则民主原则是宪法的基本原则,要求国家政权是人民所有,国家的一切权力都归人民行使。

2.3 社会主义原则社会主义原则是中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等内容。

2.4 法治、民主、社会主义相结合中国宪法要求法治、民主和社会主义相结合,既要依法行使权力,又要充分发扬民主,还要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三、宪法权利3.1 公民的基本权利中国宪法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教育、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财产权、劳动就业、休息休假、社会保障等权利。

3.2 公民的基本义务中国宪法规定公民应当履行的基本义务,包括遵守宪法和法律、爱护公共财产、守信用、服兵役、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等。

四、宪法结构4.1 总纲宪法总纲包括宪法的性质、目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等内容,是宪法的核心纲领和总体规定。

4.2 权利保障章权利保障章是宪法规定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包括人身自由、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财产权、劳动权等内容。

宪法学各章节知识点整理汇总复习资料

宪法学各章节知识点整理汇总复习资料

宪法学各章节知识点整理汇总复习资料第一章宪法的基本理论(上)第一节宪法的概念一、宪法的语称1、在汉语中,“宪”、“宪令”、“宪章”等语词在我国古代典籍中多有记载,不过它们的含义不同于今天的“宪法”。

具体而言,这些语汇主要有两种含义:其一是指国家的法律、法令或制度。

其二是指效法,法令的公布、法律的实施等。

2、在近代中国,根本意义的“宪法”一词一般认为由改良主义思想家郑观应首先引入,郑氏在其所著《盛世危言》中要求清廷“立宪法”、“开议院”,实行君主立宪。

3、中国最早在法律文件中使用近现代意义的“宪法”一语,是1908年清政府制定的《钦定宪法大纲》。

4、西方古代也有“宪法”这个词,但西方古代的“宪法”在很多情况下指的是政治体制。

4、1787年《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对constitution的使用则型构了近现代宪法的基本内涵。

二、宪法的界定关于宪法的界定有实质意义与形式意义两种。

(实质意义的宪法是从法律规范的内容来界定宪法的。

实质意义的宪法亦可被称为广义的宪法,它能解决诸如“英国没有宪法”这样的问题,因而为许多人所采信。

形式意义的宪法则是根据宪法作为法律的形式特征来界定宪法的,即宪法是指其制定和修改程序异于普通法律,并在效力上高于普通法律的成文法典。

西方国家的宪法绝大多数都是成文宪法,法国的托克维尔说:“英国没有宪法”,就是从形式意义而言的。

)三、宪法的形式特征(一)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异于普通法律1、宪法的制定和修改机关不同于其他法律。

宪法的制定和修改要有一个特别的机关。

宪法的制定机关也称制宪机关,制宪机关一般为一个专门机构。

我国在制定1954年《宪法》时曾专门成立了“宪法起草委员会”。

我国宪法修改也较为特殊,我国宪法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改的,但是通过成立“宪法修改委员会”来修改,最后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颁布的。

2、宪法的通过和修改程序不同于其他法律。

一般来说,主要有三种情况:(1)由立法机关以绝对多数通过。

宪法学考试重点

宪法学考试重点

宪法学考试重点
一、宪法的基本原理
1.宪法的终极性原则: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律,其他法律都必
须遵守宪法的规定,任何法律都不得违背宪法。

2.宪法的唯一性原则:宪法是国家的唯一最高法律,任何法律
都不能改变宪法的规定。

3.宪法的稳定性原则:宪法确定的权利和义务不得被改变,宪
法不能被任何法律改变或废止。

4.宪法的权利保护原则:宪法规定的权利不得被剥夺,人民有
权利享受宪法规定的权利。

5.宪法的法治原则: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
社会制度和文化制度,以及国家的行政管理制度,都必须依照宪法执行。

二、宪法的组成部分
1.宪法的实体部分:宪法的实体部分包括宪法的编纂原则、宪
法的基本原则、国家的基本组织、国家的基本职能、国家的基本行政管理体制、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国家的基本权利义务、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等。

2.宪法的行政部分:宪法的行政部分包括宪法的行政组织原则、
宪法的行政权力分配原则、宪法的行政程序原则、宪法的行政监督原则等。

3.宪法的司法部分:宪法的司法部分包括宪法的司法组织原则、宪法的司法程序原则、宪法的司法职权原则等。

4.宪法的补充部分:宪法的补充部分包括宪法的补充规定、宪
法的实施条例、宪法的实施解释等。

关于宪法的22个知识点

关于宪法的22个知识点

关于宪法的22个知识点1. 宪法是国家根本法,表现为:内容最根本、法律效力最高、制修程序最严,2.宪法效力最高的表现:派生普通法律、任何法不得与其相违背、是最高行为准则。

3. 宪法最主要、最核心价值:它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4. 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5.宪法的本质在于其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

6. 宪法的基本原则: 人民主权、基本人权、法治原则和权力制约。

7. 人民主权是指国家中绝大多数人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

8.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

9.人权首先是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10.权力制约原则主要表现为监督,并不是资本主义国家宪法当中的分权制衡。

11.我国现行宪法由序言和正文两部分构成,没有附则。

12.宪法正文包含: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国家机构以及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13.英国是世界上最早的宪法国家,但无成文法典。

14.美国1787 年宪法是资本主义国家第一部成文宪法,以《独立宣言》和联邦条例为基础。

15.中国的第一部宪法性文件是1908 年清政府颁布的《钦定宪法大纲》。

16.新中国先后颁布了1个宪法性文件和4 部宪法(54、75、78、82)17.1949年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是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宪法性文件。

18.五四宪法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19.我国现行宪法是八二宪法。

20.现行宪法于 1988 年、1993 年、1999 年、2004年和2018年进行了5次修改。

21.我国将每年12 月4 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22.我国的制宪主体是人民,制宪机关是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宪法》知识点总结

《宪法》知识点总结

《宪法》知识点总结一、宪法的起源和含义1. 宪法的概念宪法是一部国家的最高法律文件,是国家根本法律,是国家权力的来源和行使的依据,是国家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法律规范。

2. 宪法的起源宪法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希腊和罗马的政治制度,最早的现代宪法是美国《独立宣言》和《宪法》。

在世界各国,宪法制度逐渐形成和完善,并成为国家的基本法律文件。

二、宪法的主要内容1. 宪法的性质宪法的性质是基本法律文件,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国家权力的来源和行使的依据,对立法、行政、司法等各个政府机关和公民都具有约束力。

2. 宪法的主要内容宪法通常包括宪法的序言、国家的基本制度、国家的机构和职权、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三、宪法的制定与修改1. 宪法的制定宪法的制定通常是由宪法制定机关组织起草,经过多次讨论和修改,最终通过公民投票或者国家机构审议,正式颁布实施。

2. 宪法的修改宪法的修改需要严格的程序和条件,通常需要通过立法机关提出修改方案,经过公民投票或者国家机构审议通过后才能进行。

四、宪法的基本原则1. 宪法的主权原则主权原则是宪法的核心原则,国家的主权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的权力。

2. 宪法的民主原则民主原则是宪法的基本原则,国家的政权属于人民,人民有权利参与国家的管理和控制国家机关的活动。

3. 宪法的法治原则法治原则是宪法的基本原则,国家的行政机关和执法机关必须遵守法律,依法行使权力,保障公民的权利。

4. 宪法的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保障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或者侵犯。

五、宪法的主要内容1. 宪法的序言宪法的序言通常包括国家的基本立场、宪法的目的和原则等内容。

2. 国家的基本制度国家的基本制度包括国家的性质、国家的领土、国家的主权等内容。

3. 国家的机构和职权国家的机构和职权包括国家主席和副主席、国务院、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等内容。

4. 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的政治权利、公民的社会权利及公民的义务等内容。

《宪法学》考点知识

《宪法学》考点知识

《宪法学》考点知识1. 宪法学的概念我们从宪法学的研究对象着眼,将宪法学界定为:宪法学是关于国家权力控制与公民权利保障的学说。

2. 规范性宪法的概念具有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的功能,且在政治实践中发生实际效力的宪法,谓之规范性宪法。

3. 近代宪法,现代宪法的含义近代宪法是指近代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宪法。

这一时期的宪法体现了自由主义原则,公民权利主要是自由权,国家职能比较简单,以英国,美国和法国的宪法为代表。

(自由主义:排斥政府干预,强调个人自治。

自由权也叫做第一代人权或消极权利)现代宪法是指20世纪初以来的宪法,宪法宣告的公民权利从自由权扩大到社会权,与此对应,国家职能得到加强。

(近代宪法向现代宪法转型的标志:一是1918年《俄罗斯社会主义联邦苏维埃共和国宪法》,这是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简称1918苏俄宪法;二是1919年德国的魏玛宪法。

社会权被称为第二代人权,或叫积极权利/受益权)4. 宪法基本原则的内容宪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宪法的制定,修改及实施过程之中的最基本的准则。

一.近代宪法的基本原则(一)个人自由原则在启蒙思想家的论述中,自由即指个人自由,指个人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

近代宪法上的个人自由是指个人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而不是国家干涉的权利。

(二)形式平等原则形式平等原则是对不特定的人适用的原则,而实质平等原则是对特定的人适用的原则。

因此,实质平等原则与法律原则是不相容的。

现代宪法上出现了两种意义上的“平等”:(1)形式平等,又称机会平等、条件平等,即指同样情况同样对待,而不论结果如何;(2)实质平等,又称结果平等,即指特殊情况特殊对待,以实现相同的结果。

(我们把近代宪法所确定的平等原则称为形式平等原则。

)(三)主权在民原则主权是指制定宪法的权力,所谓主权在民,指国家的主权属于人民,具体是指制宪权属于人民所有,宪法授予国家机关的权力应当对人民负责。

(四)权力制约原则权力制约是指将国家权力的各个组成部分彼此分配,使其相互监督、制约,避免权力腐败和权力滥用。

宪法知识点汇总-法律类

宪法知识点汇总-法律类

宪法知识点汇总-法律类关键信息项1、宪法的概念和特征概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特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宪法的制定和修改制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修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原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基本人权原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权力制衡原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治原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国家的基本制度政治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济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文化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基本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基本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国家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国务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1 宪法的概念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111 宪法的特征1111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2)在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

宪法学重点知识解析

宪法学重点知识解析

结合教材考试大纲,系统分析相关考核点。

根据往年考试试题,集中核心知识点。

1又称之为实质意义上的宪法,它是指一个国家在通过限制国家权力以保障人权的法。

2它是调整国家与公民之间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既包括在一个国家的法的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宪法,也包括具有一般效力的法律,即宪法性法律。

3是指不仅制定了成文的法典,而且成文的法典在一国的法的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宪法。

4O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最根本性的内容 (宪法的内容涉及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对外交往等各方面的重大原则,涉及一个国家的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的问题,而普通法律只涉及国家生活或社会生活的某一方面)。

宪法有着更为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的程序 ( 1.在制定方面,宪法的制定一般要求成立一个专门的机构,该机构在完成相关工作后即予以解散。

而一般法律只是由常设的立法机关制定。

2.在宪法草案的通过方面,要求的参会人数要多,而且同意人数的比例也要求更多) 。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表现在 1、宪法是普通法律的制定基础和依据,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关系是“母法”和“子法”的关系。

2、普通法律的规范与宪法相抵触无效)。

1、宪法是阶级斗争的产物。

2、宪法规定了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及相互关系。

3、宪法随着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变化而变化。

又简称制宪权,是指制宪主体按照一定的原则、程序创造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的权利。

(制宪权高于一般国家权力,而不是以一般国家权力为基础的权利。

制宪权作为国家最高权力的表现在于,有权创制宪法来决定一般国家权力的具体形态) 。

是指享有制定宪法权的行为主体,根据《宪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也表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制宪主体是人民(国民)为了宪法的制定而专门成立的机关是宪法制定机关,又称之为制宪机关。

(我国真正行使制宪权的是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全体会议)O组织制宪机关,设立宪法起草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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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学知识点第一章宪法基本理论基本要求:了解:宪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制定,宪法产生的条件,旧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新中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现行宪法的基本特点与修正内容,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与法律的关系,宪法的功能和作用,宪法渊源,宪法结构,宪法规范,宪法效力。

理解: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和权力制约原则及其在我国宪法上的具体表现。

熟悉:现行宪法的基本特点与修改内容、宪法的基本原则,并能够结合宪法文本的相关规定分析和评价有关宪法现象、宪法事例或宪法问题。

考试内容:第一节宪法的概念宪法的含义宪法的基本特征宪法与法律的关系宪法的分类宪法的制定第二节宪法的历史近代意义宪法的产生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旧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新中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现行宪法的历次修改) 第三节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权力制约原则第四节宪法的基本功能宪法的一般功能宪法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的作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第五节宪法的渊源与结构宪法的渊源(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国际条约)宪法典的结构(序言正文附则)第六节宪法规范宪法规范的概念宪法规范的主要特点(根本性最高性原则性纲领性稳定性)宪法规范的分类第七节宪法效力宪法效力的概念宪法效力的表现宪法与条约的关系第二章国家的基本制度(上)基本要求:了解:我国的国家性质,人民民主专政的内涵以及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爱国统一战线、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国家的基本文化制度、国家的基本社会制度的内容。

理解: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私有财产权的宪法保障,我国宪法关于文化制度的规定,以及我国宪法关于基本社会制度的规定。

熟悉: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基本文化制度的一般原理,并能够具体运用。

考试内容:第一节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人民民主专政的概念与性质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特色(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爱国统一战线) 第二节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者个体经济私营经济"三资"企业)]国家保护社会主义公共财产和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第三节国家的基本文化制度文化制度的概念与特点我国宪法关于基本文化制度的规定我国宪法中关于公民道德教育的规定第四节国家的基本社会制度社会制度的概念及特征我国宪法关于基本社会制度的规定第三章国家的基本制度(下)基本要求:了解:政权组织形式的含义与分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选举制度、国家结构形式的含义,单一制和联邦制的含义与特征,我国实行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特点和原因,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的含义和特征,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含义。

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征,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直接和间接选举的组织与程序,我国的行政区划,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的概念与特征,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制度,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性质。

熟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地位与作用、选举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任务。

能够结合《宪法》、《选举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分析有关的宪法案例、宪法事例或法条。

考试内容:第一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权组织形式的概念与种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概念与特点第二节选举制度选举制度的概念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秘密投票原则)选举机构代表名额的分配选举程序(划分选区和选民登记候选人制度投票选举代表的罢免、辞职与补选)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选举的物质保障和法律保障(对破坏选举的制裁)第三节国家结构形式国家结构形式概念我国实行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我国的行政区域划分第四节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概念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第五节特别行政区制度特别行政区的概念和特点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特别行政区政府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特别行政区的司法机关)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制度(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予以保留的原有法律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适用于特别行政区的全国性法律)第六节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含义和特点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第四章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基本要求:了解:公民与国籍的含义,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的一般原理,人权与公民权的含义,基本义务的含义与主要内容。

理解: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概念、内容与特点。

熟悉:公民基本权利的一般原理和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主要特点,并结合宪法文本和相关法律规定分析有关的宪法案例、宪法事例或法条。

考试内容:第一节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概述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的概念基本权利效力基本权利限制的界限基本权利与人权2004年修宪载人"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意义我国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主要特点(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广泛性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现实性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第二节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六项政治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生命权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社会经济权利(财产权劳动权休息权获得物质帮助权)文化教育权利(受教育的权利文化权利和自由)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第三节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我国公民基本义务的主要内容(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其他基本义务)第五章国家机构基本要求:了解:宪法与国家机构的关系、国家机构特征,我国宪法关于国家机构的活动原则与划分。

理解: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不同国家机构的组成、任期、职权、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职权和基本制度,审判中的宪法原则,人民检察院的组织体系、领导体制和职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相互关系。

熟悉: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家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宪法地位,并能够结合宪法文本分析有关的宪法案例、宪法事例或法条。

考试内容:第一节国家机构概述国家机构的概念和分类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社会主义法治原则责任制原则密切联系群众、为人民服务原则精简和效率原则)第二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的性质和地位全国人大的组成和任期全国人大的职权全国人大的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性质和地位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和任期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会议制度与工作程序)全国人大各委员会(常设性委员会临时性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全国人大代表的权利全国人大代表的义务)第三节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家主席的性质和地位国家主席的产生和任期(国家主席的产生国家主席的任期)国家主席的职权国家主席职位的补缺第四节国务院国务院的性质和地位国务院的组成和任期(国务院的组成国务院的任期)国务院的领导体制(总理负责制会议制度)国务院的职权国务院所属各部、各委员会(各部、各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各部、各委员会的领导体制各部、各委员会的职权)审计机关第五节中央军事委员会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和任期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体制第六节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大的性质和地位地方各级人大的组成和任期地方各级人大的职权地方各级人大的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专门委员会和调查委员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性质、地位、组成和任期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会议制度)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地方人大代表的权利地方人大代表的义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性质和地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任期和领导体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第七节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组织与制度(人民法院的性质和任务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人民法院的职权)人民检察院的组织与制度(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任务人民检察院的组织体系人民检察院的职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与公安机关的关系第六章宪法的实施及其保障基本要求:了解:宪法实施的特征与意义,宪法修改'宪法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的保障。

理解:宪法修改的程序,宪法监督的内容,宪法监督的基本方式,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

熟悉:宪法解释的原则和方法,宪法修改的程序,宪法监督的制度,并运用宪法文本和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分析现实生活中出现的宪法问题或相关的宪法事例。

考试内容:第一节宪法实施概述宪法实施的概念(宪法实施的含义宪法的遵守宪法的适用宪法实施的保障)宪法实施的主要特点第二节宪法修改宪法修改的含义宪法修改的方式(全面修改部分修改) 宪法修改的程序(提案先决投票起草和公布通过公布) 第三节宪法解释宪法解释的机关宪法解释的原则宪法解释的方法宪法解释的程序第四节宪法监督宪法监督的内容宪法监督的体制(普通司法机关代议机关专门机关)宪法监督的方式(事先审查和事后审查附带性审查和宪法控诉)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宪法监督的机关宪法监督的方式违宪的制裁措施)第五节宪法实施的保障政治保障社会保障法律保障附录:法律法规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82年12 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88年4 月12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1993年3 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9年3 月1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4年3 月1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 反分裂国家法(2005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05年3 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4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2000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 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2016年有修订:2016年宪法部分,大纲没有新增考点,教材根据《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等最新法律法规进行了调整和修订,内容调整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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