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举办城建档案业务知识培训1信息
城建档案工作总结及工作要点精选word精品文档9页

城建档案工作总结及工作要点一、20××年工作总结20××年,我馆(处)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在市建设局的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年初制定的全年目标责任和工作计划,以推进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和城建档案信息化为重点,坚持“依法治档”,加强城建档案目标管理,通过全馆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一)加大城建档案依法管理和业务指导力度,努力推进城建档案工作发展20××年,城建档案管理处切实履行城建档案行政管理职能,依法治档,依法管档,推进档案目标管理工作,加强对全市和建设系统城建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
我处按照省建设厅城建档案办开展城建档案馆(室)目标管理工作的要求,多次组织人员对邗江区创建省级城建档案馆(室)的目标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并积极协调联系,确保邗江区城建档案室顺利通过了省建设厅在11月上旬组织的省一级馆(室)的达标验收,圆满完成了到20××年各县(市、区)全部实现省级城建档案馆(室)的工作目标。
下半年,我馆(处)积极配合市档案局加强对市城建监察支队档案定级工作的指导,年底将通过省二级档案管理单位的验收。
今年,我处多次组织召开有关业务会议,加强与各县(市、区)和系统各单位的联系,将城建档案业务指导工作落到实处。
3月初,市建设局在仪征市召开了全市城建档案工作会议,各县(市、区)建设局分管领导和城建档案馆(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总结布置了全市城建档案年度工作,对20××年度全市城建档案工作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并进行了专题交流发言。
随后,我处又及时召开建设系统单位和网络成员单位城建档案工作会议,对市区城建档案工作进行了布置和交流。
今年8—9月份,我处与市建设局村镇建设处联合对仪征市真州镇和高邮市菱塘回族乡村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实地考察和调研,为召开村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现场会和出台地方性业务规范做好了前期准备。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市住房城乡建委系统培训项目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市住房城乡建委系统培训项目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3.20•【字号】渝建〔2020〕23号•【施行日期】2020.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市住房城乡建委系统培训项目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委系统培训办班管理,根据《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培训办班管理办法》(渝建〔2018〕235号)有关规定,现将《市住房城乡建委系统培训项目清单(2020年版)》(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行业各企业、各单位、从业人员对培训办班情况进行监督。
各培训主办单位要以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培训主题,科学设置培训内容,努力创新培训方式方法,选好配强师资力量,提高培训质量和教学水平。
培训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从严治教要求,强化学风建设,坚持厉行节约,严肃财经纪律。
要切实履行培训办班主体责任,规范培训行为,做好培训通知的审核、备案工作,未经批准不得计划外办班,严格学员管理,确保培训办班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各培训主办单位要密切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变化情况,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未允许恢复面授培训之前,不得举办线下培训班。
鼓励各主办单位积极创新培训形式,运用大数据智能化手段,开展线上培训、网络直播培训。
各培训主办单位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将本年度培训执行情况和培训工作总结报宣教处。
附件:市住房城乡建委系统培训项目清单(2020年版)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0年3月20日附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积极开展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

霍。
力、 改善城 乡人居环境 、 促进社会稳定 和谐 为重点 ,引 导城镇建设健康协 调发展。 全 力抓好 治污、减排 、 节能工作和改善人居生态环 境 , 2 0 年城 建司六方面 工作 的第一项 , 是 o9 包括8 个分
强对全 国生活垃圾处理项 目建设运 行的指 导和监督 等。第
六是积极倡导 “ 城市绿 色交通” 继续抓好 “ 。 中国城 市无车 日活动” 研究创 建 “ , 绿色畅通示范城市 ”工作。第 七是 努
s
~
■——团
◆ 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将全 力抓好治污 、减排 、节 能工作
近 日, 房和城乡建设 部城 市建设司( 住 以下简称 “ 城 建司”) 印发 2 0 年 工作 要点 , 09 要点指 出,2 0 年是我 09 水处理事业发展 的相 关政策 , 导各地加快城 镇污水处理 指 设施建设 ;建 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相 关责任 制度和保障机
工作要点 》 ,要点指出 ,要以确保机构队伍稳定 、深入
开展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为重点 , 大力推进 中小城市城
案管理要求的前提下 ,力求最 大限度地 减轻企 业负担。住
房和城 乡建设部城建档案工作办公室和珠海市城建档案馆 、
珠 海市质检站联合编制的行业标准 《 建设 电子档案元数据 标准 》已经列入标 准制订计 划 ,各地要积极配合 ,组织档
积极 开展城 建档案信 息化建设 成为城 乡建设档 案
2 0 年重点工作之一 , 求各地要结合本地 区实 际 , 09 要 认 全馆 藏档 案计 算机 检索系统 ,积极创建各种专题信息数据 真贯彻落实行业标准《 建设 电子 文件 与电子档案管理规 范 》 c J] 7) 积极组织 开展 建设 工程 电子档案的接 ( J, 1 , r1 库 ,加快档案数字化建设 。要加强重要城建档案异地备份 工作的研 究 ,按照统筹规划 、合理布 局、突出重点 、平 战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城建档案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城建档案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6.22•【字号】鄂建办头〔2021〕145号•【施行日期】2021.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档案管理正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城建档案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建办头〔2021〕145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全省住建领域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和《省档案局关于加强档案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和省档案局通知精神,加强城建档案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城建档案安全,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城建档案安全各地住建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城建档案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对本地及所属市县(区)城建档案安全业务指导。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担负起城建档案安全主体责任和工作责任,认真开展隐患排查,确保将城建档案安全工作纳入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城建档案人员的岗位职责,明确安全责任。
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城建档案安全责任、风险防控和保障等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各种城建档案安全风险。
二、提高城建档案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建立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城建档案安全应急管理制度和预案。
积极开展城建档案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定期研究影响城建档案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发现风险、管控风险、化解风险,确保城建档案安全受到威胁时得到优先抢救和妥善处置。
三、切实保障城建档案实体安全(一)严格按照《档案馆建设标准》《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改造或新建、扩建城建档案库房,提高城建档案库房的安全防灾标准,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设备改善城建档案保管条件。
城建档案库房要配备齐全防火、防盗、防潮、防水、防日光及紫外线、防尘、防污染、防有害生物等设施设备,安装监控和门禁设施,并保障各种设施设备完好及正常运行,避免出现设施设备配备不全等问题,影响城建档案安全。
【住建办法】辽宁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住建办法】辽宁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的管理,充分发挥城建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的作用,适应城市现代化发展的需要,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和《辽宁省档案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及科研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体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照片、录像、录音、光盘等各种载体的文件资料。
第三条本省行政辖区内的城建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城建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凡形成城建档案的部门或单位,都必须按规定移交档案及有关资料,维护城建档案的完整、统一与安全,确保城建档案的准确、系统和有效利用。
第二章城建档案机构及其职责第五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城建档案工作,业务上受省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与指导。
各市、县建设或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城建档案工作,业务上受同级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与指导。
第六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城建档案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城建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建立城建档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业务标准和技术规范;(二)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省城建档案工作,起草、制定全省发展城建档案工作长远目标和近期计划;(三)负责全省城建档案系统馆(室)的资格认定和管理;(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各市、县建设或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均应建立健全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城建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城建档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 1的起草执行等工作;对基层城建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管理、协调、监督和检查,参加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验收。
城建档案主管部门也可以委托城建档案馆负责所在市城建档案行业管理工作。
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城建档案执法监督队伍或委托市建设综合执法队伍履行城建档案执法监督职能。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1年度城建档案工作统计报表的通知-鄂建办[2012]5号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1年度城建档案工作统计报表的通知-鄂建办[2012]5号](https://img.taocdn.com/s3/m/c22d6565a36925c52cc58bd63186bceb19e8edfa.png)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1年度城建档案工作统计报表的通知正文:----------------------------------------------------------------------------------------------------------------------------------------------------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1年度城建档案工作统计报表的通知(鄂建办[2012]5号)各市、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局)、天门市、宜城市规划局:为做好我省2011年城建档案统计工作,根据城建档案2012年度工作安排,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请各地登陆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城建档案栏目(http://59.175.169.121:8005/ShowPage/SystemTemp1/TemplateHome1.aspx),点击网上申报子栏目填报2011年度各项统计数据。
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纸质报表,在备注栏目里注明相关需要说明的数据,加盖单位公章,于2012年2月29日前报送省住建厅信息中心。
二、各城建档案馆(室)在填报城建档案统计报表时,须根据《城建档案工作统计报表》网上填报说明及补充说明认真填写,补充说明附后。
三、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城建档案统计工作,并对上报的统计数据真实性负责。
有关统计人员要增强责任心,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准确、及时、完整填报城建档案统计数据。
联系人及电话:何倩***********附件:《城建档案工作统计报表》网上填报补充说明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三日附件:《城建档案工作统计报表》网上填报补充说明一、基本信息空格内容要填写完整、真实。
二、城建档案馆工作统计报表(一)机构总数:有编委正式批文的填写,没有批文的不填写。
馆处合一机构:有城建档案馆与城建档案管理处合署办公批文的填写,没有批文的不填写。
城建档案馆工作总结

城建档案馆工作总结在住建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方的支持配合下,我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年初制订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加强基础业务建设,强化单位内部管理,圆满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一、主要工作:1、积极探索建设工程声像档案拍摄工作。
今年年初,《江苏省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办法(暂行)》正式出台,根据《办法》要求,从今年3月1日起,全省新建工程均需报送工程声像档案。
我们及时加强对《办法》的宣传、贯彻和落实,结合单位实际情况,明确专人负责,立足现有条件,逐步推进我市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工作。
一方面在建设窗口发出相关告知书,让相关各方明确建立工程声像档案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增强做好工程声像档案的意识,另一方面我们合理调配工作人员,添置声像设备,邀请具有丰富声像工作经验的专家来馆内进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声像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
今年我们主要是利用自身技术力量,组织对全市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的声像档案拍摄与管理工作。
截至目前,已对全市91个新开工重点、重大建设项目进行了声像档案的跟踪拍摄,拍摄照片2500张,录像1100分钟。
此外,我们按照省城档办的部署要求,在去年对我市全部23个三星级、5个二星级、5个一星级康居乡村村庄整治工程声像资料拍摄的基础上,又完成5个一星级和5二星级康居乡村村庄整治工程声像资料的拍摄,并进行了后期编辑整理,通过网络上传到省城档办村庄环境整治声像资料数据库中,圆满完成了省城档办部署的任务。
2、继续抓好地下管线资料和拆迁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
我们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强与规划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跟踪地下管线普查情况和信息系统建设进度。
全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5月份基本完成,综合管线信息管理系统于9月份调试完毕,目前我馆与规划部门建设的综合管线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端口对接,地下管线信息数据实现了共建共享。
在房屋拆迁资料收集管理方面,我们注重业务工作的常态化指导,全市房屋拆迁资料全部按要求进入市征收办信息管理系统,各镇动迁部门负责房屋拆迁资料的收集与移交,各镇综合档案室负责拆迁档案资料的接收与整理,并全部实现了数字化扫描,我市房屋拆迁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在原基础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如何做好档案业务指导管理工作

如何做好档案业务指导管理工作薛雅文玉溪市城建档案馆【摘要】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城建档案要站稳脚跟,与社会同发展、与时代同步,就务必做好城建档案馆的各项业务工作。
笔者结合工作实际,根据业务指导工作的范围和方法作了阐述,以期做好业务指导工作。
【关键词】城建档案业务指导业务素质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城建档案要站稳脚跟,与社会同发展、与时代同步,就务必做好城建档案馆的各项业务工作。
业务指导工作是城建档案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其工作目的就是通过业务指导人员的督促、检查、指导,使档案的形成、积累和编制符合归档要求,保证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地接收进馆。
为使档案管理工作更完善,提高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入馆合格率,做好业务指导工作尤为关键,分析了以下几点:一、城建档案业务指导工作的意义1.它是城建档案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
城建档案业务指导工作是城建档案收集、接收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丰富馆藏保证进馆档案质量的关键。
2.它是城建档案工作服务性的体现。
业务指导人员在实施业务指导工作中的言行,展现着城建档案工作者的风范。
业务指导人员应有认真负责,兢兢业业、主动服务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
3.它是城建档案工作质量好坏的关键。
正确的业务指导是将城建档案工作的政策、法规、理论原则、方法技巧应用于被指导单位的城建档案工作实践的过程。
二、明确城建档案业务指导工作的范围及内容,是搞好城建档案业务指导工作的根本要求1.城建档案业务指导工作的范围。
城建档案业务指导工作的范围是由城建档案工作的任务和接收范围来决定的,一般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内容:1、对建设工程档案形成单位的城建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2、对建设系统各行业管理部门城建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3、上级建设或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城建管理机构对下级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2.城建档案业务指导工作的内容。
城建档案业务指导工作的内容从表面上看似乎很明确,但在进行具体的业务指导工作时,常常存在模糊认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市住建局举办城建档案业务知识培训班11月17日至18日,市住建局举办了为期一天半的城建档案业务知识培训班。
这次城建档案业务知识培训班,由市城建档案馆具体承办,旨在帮助工程建设各单位按规范要求做好工程档案的建档、验收、立卷和移交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市建设工程档案现代化管理水平以及城建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加强和规范城建档案工作。
来自全市城建档案从业人员,包括市属及外来各建设、施工、设计、监理、勘察企事业单位、今年申报开工的建设单位及住建系统各二级单位中,凡是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以及工程档案管理的资料员、办公室文秘人员共104人参加了培训。
开班仪式上,市住建局副局长董伟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市档案局副局长余瑞明到会表示祝贺,开班仪式由市城建档案馆馆长杨海露主持。
这次培训特邀宜昌市城建档案馆长期从事业务指导的老师、宜昌市优良工程项目评审专家主讲,重在理论和实际操作相结合,向学员系统讲授了城建档案法律、法规,建设工程档案、地下管线工程档案以及声像档案收集、编制、整理规范,建设工程档案报送程序和相关移交规定等内容。
通过此次培训,使大家更好的适应我市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的新要求,统一和完善全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收集和整理的新标准,进一步提高城建档案的归档质量和效率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使城建档案更好地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