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细则
20XX经营户诚信文明经营积分管理办法

. 义乌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户诚信文明经营积分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提高经营户守法经营和文明意识,进一步提升市场形象和文明管理水平,根据《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与《义乌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市场经营户行为定量评价办法》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市场经营户必须依法经营、文明服务、爱护公物,遵守市场安全规章,服从公司依约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实行积分管理,对违反规定的经营户予以扣分的处罚。
(每位经营户的积分基数为100分)将扣分情况记录经营户档案,并根据扣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市场内的所有经营者。
第二章诚信文明经营守则第五条树立爱场如家的思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市场管理规定,恪守商业道德,维护市场声誉。
第六条充分认识到“质量是市场的生命,文明是市场的财富,安全是市场的基础,信誉是市场的保证”宗旨,为了市场,随时注意自身形象,注重市场信誉,维护市场形象。
第七条经营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和税务登记证并摆放在指定位置,做到人证相符、亮证经营。
第八条在协议使用期内,经营者必须严格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遵守商位转让、转租管理的规定。
商位使用权不得擅自转让、转租,确需转让、转租的必须根据相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严格划行归市。
经营者必须按照协议和营业执照确定的范围经营商Word 资料. 品,不得跨行业经营、跨类别经营。
第十条按时交纳各项税费、规费。
经营者必须按照属地税务部门所额定的税率纳税,并及时交纳水电、空调以及物业管理等各项规费。
第十一条食品、饮料、保健品、日用品等关系人身健康的商品,必须出具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生产许可证、产品质检报告、食品流通许可证、生产企业的产品合格证、销货发票。
第十二条市场经营者从事商品销售活动时,不得有下列行为:1、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商品;2、销售掺杂、掺假、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的商品,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3、销售国家明令淘汰或者过期、失效、变质的商品;4、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5、销售仿造或者冒用商品产地、企业名称、地址的商品;6、销售仿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7、销售“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未予说明或者谎称是正品;8、销售未按规定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商品,仿造商品检疫检验的结果;9、销售赃物;10、欺行霸市,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者不合法的交易条件;11、垄断货源,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或者串通操纵商品价格;12、使用不规范、不合格的计量器具,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提供的商品数量短缺:13、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优惠价”、“折扣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提供商品,以“最低价”提供商品;14、以虚假的广告、说明、标准、样品、演示等方式欺骗或者误导他人;15、未经授权,以特约经销、总代理、总经销、专营专卖等形式从事经营活动;16、不遵守“限塑令”,商品零售时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2023年诚信经营户评选方案

2023年诚信经营户评选方案诚信经营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良好经营的核心要素之一,也是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社会发展的基石。
为了进一步落实诚信经营的重要性,2023年诚信经营户评选方案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评选宗旨:诚信经营户评选旨在树立和弘扬诚信经营的正面形象,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倡导企业依法良好经营,形成共建共享的发展氛围,激励广大企业家树立诚信经营的意识,推动诚信经营理念深入企业管理和经营活动中。
二、评选对象:评选对象为在2023年取得显著成绩,表现出较高的诚信经营意识和行为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三、评选条件:1.法律法规遵守:评选对象在经营活动中始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特别是市场竞争、价格、产品质量等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
2.诚信经营行为:评选对象在经营过程中积极履行合同,不欺诈消费者,不采取垄断、串通等不正当手段参与竞争。
3.社会责任履行:评选对象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关爱员工,尊重消费者权益,积极参与公益事业,为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4.质量认证和信用评价:评选对象在质量认证和信用评价等方面表现出符合行业标准的诚信经营行为,取得相关证书和荣誉。
四、评选程序:1.宣传报名:利用各种媒体发布评选信息,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及个体户参与评选,并设置专门的报名通道。
2.初审资格:评选委员会对报名企业和个体户的资格进行初审,排除不符合条件的参选者。
3.实地调研:评选委员会组织专业人员对初审合格的企业和个体户进行实地调研,了解其经营和诚信状况。
4.综合评定:评选委员会根据实地调研结果和相关数据,综合评定参选者的诚信经营程度,并按照一定比例确定入选名单。
5.公示和评议:将入选名单在社会各界进行公示,并邀请社会公众对入选者进行评议,以扩大评选的公正性和公信度。
6.颁奖表彰:评选委员会根据评选结果,对入选的诚信经营户进行颁奖表彰,并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宣传。
五、评选保障:1.评选委员会:成立由政府相关部门、行业协会、消费者代表和媒体代表组成的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的组织和实施。
星级文明经营户评选办法

泗水县泗河路蔬菜果品综合批发市场“四星级文明户”评选办法为了进一步开展好泗水县泗河路蔬菜果品综合批发市场“五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使“星级文明户”的创建、评选、挂牌、管理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星级文明户”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中的促进作用和典型示范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创建“星级文明户”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指导思想: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服务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服务改革开放发展稳定大局,着力培养“四有”新型商户,深入进行思想教育,繁荣发展农村文化,逐步转变社会风气,不断改善环境面貌,全面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而努力奋斗。
主要任务:l、深入开展农村文化思想道德教育,做好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对业户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和教育,进行新时期创业精神的教育。
2、引导业户树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观念。
主要抓市场的稳定发展,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3 把“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深入到市场交易活动中,要弘扬社会正气,倡导文明新风。
二、评选“星级文明户”的标准1爱党敬业;2、自觉维护市场秩序;3、、守法经营服从管理;4、文明服务,礼貌待客。
三、评选“十星级文明户”活动的方法步骤(一)宣传动员动员市场内全体业户积极参与争创“星级文明户”的评比活动,树立争创“星级文明户”的光荣感和使命感。
其措施一是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公开栏,将“星级文明户”的内容、评比条件、评比办法、奖励措施,公示于众;二是利用业户代表会等时机认真组织学习省、市、县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有关批示;三是抓好星级文明户在创建活动中的表率作用,并做到逢会必讲,逢人必说,使开展“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深入人心。
”诚信之星”典型选树评选标准

”诚信之星”典型选树评选标准
“诚信之星”典型选树评选标准可以从多个方面进行考量。
首先,诚信是一个人或者一个组织最基本的品质,因此评选标准应该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诚实守信,评选标准可以包括候选人或者组织在商业活动中
是否言行一致,是否遵守合同,是否履行承诺,是否如实报告财务
状况等方面的表现。
2. 社会责任,候选人或组织是否履行社会责任,包括是否积极
参与公益活动,是否尊重员工权益,是否关注环境保护等方面。
3. 诚信经营,评选标准可以考察候选人或组织在经营活动中是
否遵守市场规则,是否尊重竞争对手,是否遵守行业准则,是否对
消费者负责等方面的表现。
4. 受到社会认可,候选人或组织在社会上是否受到广泛认可和
好评,是否曾获得过相关荣誉或奖项,是否有过相关的先进事迹等。
5. 风险防控,评选标准可以考察候选人或组织在面对风险时是
否坦诚面对,是否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范,是否对可能的损失负责
等方面。
总的来说,“诚信之星”典型选树评选标准应该是全面客观的,能够充分考量候选人或组织在诚信方面的表现,并且能够体现出一
定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同时,评选标准也应该是动态的,能够随着
社会发展和变化不断进行修订和完善。
文明经营户评选细则范文(三篇)

文明经营户评选细则范文一、细则目的本评选细则旨在表彰、激励和推广文明经营户,鼓励企业和个体户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经营行为,提升服务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评选标准评选文明经营户将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表现:1. 法律合规(1)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经营活动符合相关的市场准入规定;(2)主动缴纳税款及其他相关费用,并按期报送财务报表;(3)严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制售假冒伪劣产品;(4)严禁从事违法活动,如走私、贩卖非法物品等。
2. 诚信经营(1)诚实守信,履行合同约定,积极维护商业信誉;(2)提供真实、准确、全面的商品信息,并履行商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3)不进行虚假广告宣传,不进行价格欺诈,不强制搭售或强行销售;(4)尊重消费者权益,处理投诉和纠纷时积极配合,并及时给予合理解释和赔偿。
3. 服务质量(1)员工整洁、礼貌、热情,提供优质服务;(2)建立健全的客户服务制度和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回应客户需求;(3)严格控制产品质量,保证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4)不断提升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体验。
4. 社会责任(1)关注员工福利,保障员工合法权益,落实劳动法规定;(2)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履行社会责任;(3)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推动绿色经营;(4)与社区居民和邻里和谐相处,遵守社会公德,不产生噪音、污染等不良影响。
三、评选程序1. 推荐及初选(1)由市商务局及相关行业协会等单位共同推荐文明经营户候选名单;(2)初选工作组根据候选名单,进行初步评估,筛选出符合评选标准的企业和个体户。
2. 公示及公评(1)公示初选结果,接受公众监督和意见;(2)通过公开评价,听取消费者对候选名单中经营户的评价和意见。
3. 专家评审(1)组织专家评审团对初选名单进行评审,根据评选标准对各项指标进行打分;(2)评审团根据打分情况,确定最终的获奖名单。
4. 获奖及表彰(1)对评选出的文明经营户,颁发荣誉证书、奖牌等;(2)在媒体上公布获奖名单,并进行相关宣传推广。
经营户诚信文明经营积分管理办法

义乌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户诚信文明经营积分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提高经营户守法经营和文明意识,进一步提升市场形象和文明管理水平,根据《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与《义乌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市场经营户行为定量评价办法》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市场经营户必须依法经营、文明服务、爱护公物,遵守市场安全规章,服从公司依约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实行积分管理,对违反规定的经营户予以扣分的处罚。
(每位经营户的积分基数为100分)将扣分情况记录经营户档案,并根据扣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市场内的所有经营者。
第二章诚信文明经营守则第五条树立爱场如家的思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市场管理规定,恪守商业道德,维护市场声誉。
第六条充分认识到“质量是市场的生命,文明是市场的财富,安全是市场的基础,信誉是市场的保证”宗旨,为了市场,随时注意自身形象,注重市场信誉,维护市场形象。
第七条经营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和税务登记证并摆放在指定位置,做到人证相符、亮证经营。
第八条在协议使用期内,经营者必须严格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遵守商位转让、转租管理的规定。
商位使用权不得擅自转让、转租,确需转让、转租的必须根据相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严格划行归市。
经营者必须按照协议和营业执照确定的范围经营商品,不得跨行业经营、跨类别经营。
第十条按时交纳各项税费、规费。
经营者必须按照属地税务部门所额定的税率纳税,并及时交纳水电、空调以及物业管理等各项规费。
第十一条食品、饮料、保健品、日用品等关系人身健康的商品,必须出具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生产许可证、产品质检报告、食品流通许可证、生产企业的产品合格证、销货发票。
第十二条市场经营者从事商品销售活动时,不得有下列行为:1、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商品;2、销售掺杂、掺假、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的商品,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3、销售国家明令淘汰或者过期、失效、变质的商品;4、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5、销售仿造或者冒用商品产地、企业名称、地址的商品;6、销售仿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7、销售“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未予说明或者谎称是正品;8、销售未按规定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商品,仿造商品检疫检验的结果;9、销售赃物;10、欺行霸市,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者不合法的交易条件;11、垄断货源,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或者串通操纵商品价格;12、使用不规范、不合格的计量器具,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提供的商品数量短缺:13、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优惠价”、“折扣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提供商品,以“最低价”提供商品;14、以虚假的广告、说明、标准、样品、演示等方式欺骗或者误导他人;15、未经授权,以特约经销、总代理、总经销、专营专卖等形式从事经营活动;16、不遵守“限塑令”,商品零售时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市场文明诚信经营户创评实施方案

市场文明诚信经营户创评实施方案市场文明诚信经营是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
为了落实党中央对市场文明诚信经营的要求,制订特定的实施方案,以下是市场文明诚信经营户创评实施方案的详细内容:一、总体目标1. 提升市场经营户的道德水平,推动市场文明诚信建设。
2. 建立市场文明诚信经营户创评机制,引导市场主体遵守诚信承诺。
3. 提高市场监管的科学性和效率,构建诚信交易环境。
二、实施步骤1. 制定市场文明诚信经营户创评标准根据法律法规和市场实际情况,制定市场文明诚信经营户创评评价指标,包括但不限于诚信守法、信用记录、社会责任等方面,并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进行细分。
2. 开展市场文明诚信经营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加强市场经营户的诚信意识和诚信文化建设,例如举办诚信经营培训班、发布市场诚信宣传材料等。
3. 建立市场文明诚信经营户创评机制设立市场文明诚信经营户创评机构,由政府、行业协会、消费者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及监督市场文明诚信经营户的评选工作,并发布评选结果。
评选周期根据评审工作的复杂程度而定。
4. 支持市场文明诚信经营户发展针对获得市场文明诚信经营户称号的企业,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和优惠措施,例如享受贷款优惠、税收减免等,以激励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市场文明诚信建设。
5. 加强市场监管力度加大对市场经营户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市场监管机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惩罚,同时加强对市场文明诚信经营户的日常监管,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6. 定期评估和调整市场文明诚信经营户的评选工作应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根据实际情况对评选指标和评审标准进行调整,以保证评选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三、实施效果评估市场文明诚信经营户创评工作的实施效果应定期进行评估,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估:1. 市场经营户的道德水平是否得到提升。
2. 市场经营环境的改善程度。
3. 市场主体的诚信意识和行为有无积极转变。
4. 市场监管的科学性和效果。
评选诚信商户活动方案策划

评选诚信商户活动方案策划一、活动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商业活动的竞争也日趋激烈。
在这个竞争激烈的背景下,企业的诚信经营和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提升市场竞争力,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经济良性发展,我们拟定了一项评选诚信商户的活动方案。
二、活动目标1. 提升企业的社会声誉:通过评选诚信商户活动,树立企业形象,增强消费者对企业的信任感和满意度。
2. 推动企业诚信经营:通过评选诚信商户活动,引导企业自觉遵守商业规则,从而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3. 保护消费者权益:评选诚信商户活动将消费者对商户的评价和举报作为评选的重要依据,有助于识别并惩处不良商户,维护消费者权益。
三、活动内容1. 活动宣传:通过媒体、社交平台、网络广告等多渠道宣传活动内容,使更多的商户和消费者了解该活动。
2. 评选标准确定:确定评选诚信商户的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商户是否主动遵守法律法规;商户是否按时履约,是否有诚信经营行为;商户是否认真对待消费者的意见和投诉。
3. 评选流程设计:a. 初步筛选:由主办单位根据商户的公司规模、经营年限、信誉等条件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参与评选的商户名单。
b. 评选投票:通过网络或手机短信等方式,让消费者对参选商户进行评价和投票,评选活动时间为一个月。
c. 客观评价:由评审团组成专家评审组,对参选商户进行客观评价,综合考虑消费者评价、商户经营情况和社会贡献等因素。
d. 最终评选:评审团根据专家评审组的评分,选出诚信商户名单,并发布公告。
4. 奖励措施:对评选出的诚信商户进行奖励。
包括但不限于表彰、奖金、荣誉证书等,奖励标准由主办单位确定,并在公示期后进行奖励颁发。
5. 结果公示:在评选结束后,对诚信商户名单进行公示,向社会公布,并定期更新。
6. 活动总结:对评选活动进行总结和回顾,提取经验教训,并进行活动效果分析。
四、活动推行1. 主办单位:确定活动的主办单位,参与单位,活动的负责人和执行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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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准则及评分细则
据市场服务中心管理规定和创建诚信市场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马军寨和翠竹农贸市场开展文明诚信经营户的评比工作,现将有关评比工作通知如下:
、指导思想
激励经营户诚信守法经营,提高其文明服务意识,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文明城市和文明市场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评比方法和比例
、坚持以政策法规宣传和引导市场经营者积极参加评比活动,按照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和管理市场。
、坚持按照评比的范围、标准、名额和程序开展推荐评比活动,被授予诚信文明经营户称号的经营者必须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示范性。
、坚持逐级推荐的方法,参加评选推荐的经营户按照由下而上逐级推荐进行。
首先按各行业自查,并根据自查结果进行初评,经评定委员会核准后,进行命名表彰。
、“诚信经营户”的评选标准
、依法取得营业登记应满一周年以上;
、依法经营,以诚信为本,重视商业信誉;
出售商品质量好,提供服务好,维护消费者权益;
、无不良信用记录;
、依法、按时缴纳税(费);
、能够积极献爱心、主动回报社会;
、所经营服务项目无投诉或积极解决投诉;
、遵守市场各项管理制度;
、严格遵守计量管理规定,做到包装标识规范,计量准确,不短斤少两;
0、积极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对市场的检查,主动出示相关资料,做到不拒查、不拒检。
述评定标准共十项每项评定合格为10分共计100分,达60分合格为A级;80分为AA级,100分为AAA级。
市场服务中心文明诚信经营户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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